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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菩提心受持《感应篇》明如居士

以菩提心受持《感应篇》明如居士

以菩提心受持《感应篇》


明如居士




受持《感应篇》的人不仅要发起皈依三宝的心,而且还要努力让自己发起出离心,在发起出离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起大悲心,在发起大悲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起菩提心,并以菩提心来受持《感应篇》。因为仅仅像《感应篇》所指示的那样取舍善恶,但若自心的“我执”以及因“我执”而引发的贪嗔痴等烦恼没有断除,就只能得到暂时的安乐。由于我执烦恼的作用,在享受这些善报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造下恶业,在善报结束后,这些恶业就会让我们再次感受痛苦。

  什么是出离心呢?所谓出离心,就是认识到“有漏皆苦”的事实之后,对存在于自心的“我执”以及因“我执”而产生的贪嗔痴等烦恼生起断除之心。所谓的“漏”,就是“我执”引发的贪嗔痴烦恼,我们的内心只要有这样的烦恼,就一定会处在痛苦之中。

  因为有“我执”的缘故,自然会产生“我”和“非我”的认知,并在此基础上产生“非我”之外境中的某些人事物对“我”有利或有害的认知,这就是愚痴。为什么说这是愚痴呢?因为“我”和“非我”并非真实存在,而是内心的“我执”制造的一个巨大的错觉,我们就是驻留在这个巨大错觉之中并且根本认识不到“我”和“非我”是错觉的人。既然“我”和“非我”是错觉,建立在这个错觉之上的“我”和“非我”之间的种种关系——如有利有害、拥有与不拥有等等,当然也是错觉。

  有了这样的愚痴错觉,随之就会引发贪心与嗔心烦恼。若觉得“非我”之外境对自我有利,就会形成“愿此人事物永远不要失坏或离开”的贪执;若觉得对自我不利,就会形成“愿此人事物失坏或离开”的嗔执。有了贪执与嗔执,痛苦就会随之而来。

  嗔执是怎样引发痛苦的呢?不如意的外境是由过去的恶业所导致,嗔执就是内心对现前不如意人事物的不满或者说不接受,这种不满或不接受才产生的时候,就会令自心感到痛苦;内心感到痛苦时,嗔执也会变得更加强烈。所以,嗔执与痛苦是互相增上的关系。不仅如此,嗔心还会使得自己制造新的恶业,这些恶业在未来会让自己感受更多的不如意与痛苦。

  贪执是怎样引发痛苦的呢?如意境是由过去的善业所感召,当如意境出现时,会有一些短暂的快乐,但同时对这些如意境的贪执也会渐渐增上。等到福报消尽,如意境就会消退、失坏,那时内心被渐渐养大的贪执,再也没有与之匹配的外境,于是内心就会出现很大的痛苦。所以,对善业所感召的悦意境,若不能断除贪执,未来必将感受痛苦。

  所以,无论如何,若不能断除自心之上的“我执”,就不能断除内心的贪嗔痴;若不能断除贪嗔痴,即便按照《感应篇》断恶行善,也只能暂时离苦得乐,却不能获得永久的大安乐。

  例如,佛经里面有个关于顶生王的公案是这样说的:顶生王在因地曾经是一个孩童,因为用欢喜心供养了佛陀四颗豌豆,以此善业后来转生为统率四大洲的转轮圣王,名号为顶生王。他享受了无数的世间安乐,在享受安乐的过程中,对荣华富贵的贪心越来越增上,最后导致他要与帝释天争夺王位而堕落在地狱受苦。

  行持任何善业都会得到善报,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有漏皆苦”的见地,没有对“我执”以及“我执”所引发贪嗔痴烦恼的出离心与对治法,顶生王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的“行善之后上升,上升之后作恶而堕落”的典型范例。

  有人疑问:“行善上升之后一定会作恶吗?难道不存在不作恶的情况吗?”我们要知道,如果对“我执”没有对治,一定会引发贪嗔痴的烦恼;因为有贪嗔痴烦恼的缘故,即便行善上升而享受安乐,但在上升与享受安乐的同时,一定会作恶,因为作恶之因就是内心的贪嗔痴烦恼,只要贪嗔痴烦恼没有断除,恶业就会被默默地累积。如《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中说:“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存在不存在享受善报的安乐而不造恶业的情况呢?这种情况就是要在断恶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执”及其所引发烦恼生起出离心而修持断除我执与烦恼之法。若不修持断除我执与烦恼之法,则享受安乐而不造恶业的情况绝无可能。

  若在以上所说出离心的摄持下,一边受持《感应篇》,一边修持断除我执与烦恼之法,这样就不仅会获得行善所得善报的安乐,而且还不会造恶业而堕落。若如此行持下去,最终会获得小乘阿罗汉的果位。

  但如此行持还不够,还要发起将一切众生救出“我执”苦海、让他们也享受无苦之乐的大愿,这种大愿就是所谓的大悲心。三界六道的所有众生,在轮回的长河中曾经无一例外地做过自己的母亲。做母亲时,她们对我等极其慈悲,好吃的先给我们吃,好的衣服先给我们穿,自己能够享受的却不享受,把享受的机会让给我们,对我等恩重如山。如今她们被“我执”之魔所绑架,堕在贪嗔痴的苦海中,不断造作种种恶业而感受无量痛苦。对于老母有情的这种现状,若我们只顾自己获得无苦之乐而行善或修持断除我执之法,这是很自私的心态,因此一定要发起将堕在我执烦恼苦海中的老母有情救出来的大愿,这种大愿就是大悲心。

  有了大悲心还不够,要兑现大悲心,不仅要修持断除“我执”之法,还要修持断除细微“法执”之法。就像很多小乘阿罗汉断除“我执”之后,只能让自己获得无苦之乐,还没有像佛陀那样的巨大的救度众生的能力。而通过修持般若空性断除细微的“法执”之后,就会让我们获得佛陀的果位,具备无尽的救度众生的能力。因此我们要对大乘佛法所宣说的断除“法执”的证悟境界生起希求之心,只有得到了这样的去除了细微“法执”的佛果,我们才能真正兑现自己的大悲心,展开救度老母有情、使她们获得无苦之乐的无尽事业。这种发愿为了救度老母有情使之获得无苦之乐而要证悟空性的决心就是我们常说的菩提心。

  如何以菩提心摄持包括《感应篇》所说善业在内的一切善业呢?通过“前行发心殊胜、正行无缘殊胜、后行回向殊胜”这三殊胜来摄持。

  所谓“前行发心殊胜”,就是行持一切善业时,要这样想:我行持这样的利他善业,不是为了自己获得轮回中的安乐,也不是为了自己独自获得出离轮回的安乐,而是为了将老母有情救出生死苦海,用这样的发心来行持一切善业。

  所谓“正行无缘殊胜”,就是安住在“三轮体空”的空性中行持善业,即是明了或证悟一切众生都是唯心所现,究竟之中无有堪忍的众生可度,无有真实的善业可行。若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专心致志地行持善法,也算是暂时的正行无缘殊胜。

  所谓“后行回向殊胜”,就是将行持善业的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回向一切众生获得暂时与究竟的安乐,而不是回向自己获得今生来世的轮回中的安乐。如《十善业道经》中说,若行持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离间语、不粗恶语、不绮语、不贪、不嗔、不邪见这十种善业,并且将行持这十善业的功德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在成就佛果时,分别可以得到“寿命随心自在、清净大菩提智、丈夫隐密藏相、如来真实语、眷属清净与魔不能坏、如来梵音声相、授记皆不唐捐、三界特尊与皆共敬养、得佛无碍心与观者无厌、速证一切佛法并成就自在神通”的果位。

  所以,在学习与受持《感应篇》的时候,要进一步思维“有漏皆苦”的道理而发起断除我执与烦恼的出离心;在此基础上,还要思维众生皆曾为自己母亲的恩德而发起救度她们的大悲心,然后再思维大乘般若空性及其功德而发起要证悟的菩提心。发起菩提心之后,就用菩提心摄持身口意一切善业。

摘自《太上感应篇浅释》(明如居士 著)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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