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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⑼著空毁戒——空魔入心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于明悟中得虚明性”:“于明悟中”,因受阴显露,十方洞开,故得明见领悟自心。“虚明性”,空虚明朗之性,以受阴实无自体,故言“虚”;以其体空虚,故虽不能实际破之,然视之朗然,此即受阴之虚明性;望之廓然若无,然仍能觉其有物,并觉知其有作用。

“其中忽然归向永灭”:“其中”,其心中,指此行者之心中。“永灭”,永沉断灭。

“拨无因果”:“拨”,挑,挑动,挑拨,亦即是提倡之义。“无因果”,即计执“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一切法无因、无果”。以此人正入于“中隳之地”,故下不见因,上不见果,从而起此邪见。

“一向入空”:“一向”,专心一意。“入空”,入于断灭空。

“空心现前”:“空心”,计断灭空之心。

“乃至心生长断灭解”:“长”,永远。乃至其心生起“一切法皆归永远断灭”;亦即“众生此生寿终之后,一了百了,不受果报,无复因果,一切皆归空无”,是为彼所执之断灭邪见。

“乃谤持戒名为小乘”:此行者若见人持戒,或具戒谨严,他就毁谤那人是小乘人。

“菩萨悟空,有何持犯”:而他自己则以大乘自居,妄说“菩萨既然已悟了诸法本空,则持犯之相亦空;因此对(像我这样的)菩萨而言,有何持犯之相可得?”

“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檀越”,即信众。此等破佛律仪之人,常发妄言曰:“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如是妄论。又,曾有人问一修学邪密之人:“请问您是佛教徒,又是法师,为什么吃肉?”答:“哦,不妨事的;当我吃羊肉时,我一念咒,就把那只羊给超度了。”如是自欺欺人之谈,居然也有人信,还趋之若鹜,崇拜得不得了。何以故?以彼信受者自心邪曲贪爱,故与邪法相应,一拍即合。若是有善根、心正直之人,闻如是合理化之妄言,只觉其甚为可鄙可怜。

“广行淫秽”:正如佛于本经中所言,当今之世,又有邪密之人,广行淫秽之行,而谓:“淫怒痴皆是戒定慧。”故“男女之事即是佛事;佛事、男女事,平等平等,本是一空性故”。如是淆乱邪正之言,于此末法,大为昌盛。何以故?信受者皆其心贪染故,心中若谓:“既然能以淫欲而修无上菩提,同时又能大乐,何乐不为?我为何要像那些没有大福报、没有根器因缘的愚夫,为了菩提,无量劫苦苦修行?那不是太笨了吗?”邪法于末世,对这种心性贪染炽盛,又无正知见之人,正投其所好,是故特别昌盛。

“摄其前人不生疑谛”:“摄”,摄持。“前人”,现前之人。谓摄持此人之神识,而控制之。

“不生疑谤”:谓令他对于邪秽之行,心中不生起疑谤之念。

“鬼心久入”:“鬼心”,魔鬼之心。“久入”,因久入其心,熏染即深。

“或食屎尿与酒肉等”:“等”,平等。由于魔力驱使,令他喝尿吃屎,而说喝尿吃屎,实与喝酒吃肉、乃至饮用甘露,平等无别。此节经文所述,正与某些邪密者所言行相吻合:彼等常言,若于证量上已突破“净秽之差别”,便可转其屎尿唾成“清净甘露”而给信徒、弟子受用,令其“增长白法”,兼可消业治病。又,这与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狂人麻愿彰晃所作者如出一辙(麻原的传记中言:麻原每天的屎尿,都卖给信徒服用,而且还卖得很贵。但是仍然供不应求!)——唉,末世众生为何这么愚痴虚妄呢?!吃人屎尿而自以为在修圣道!实令人浩叹。又按:当世曾昌行一时之“尿疗法”,谓饮尿可治病、保健、强身,佛教中僧俗亦有效行者,亦与此魔事相类也欤?(关于尿疗法之研讨,可参见拙著“尿疗法评析”,载于《北美化痕》第二册。)

“一种俱空”:“一种”,种者,性也,一种即一性。谓净秽之相,其性唯一,都是空,故究竟没有什么净秽之别。

“误入人罪”:“误”,误导。谓以邪见误导之言,而入人于罪(令人造罪)。

【义贯】

“又彼”精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已“消”泯,“受阴”正“明白”显露,十方洞开,而“于明”见领“悟”自心“中,得”见受阴之体空“虚、明”朗之“性”廓然显现,故觉无实法可得;接着,于“其”心“中忽然归向永” 远断“灭”之见,遂挑“拨”提倡一切皆“无因”无“果”,因而计执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并且一切全无善恶果报,“一”心趣“向入”于断灭“空”,此断“空”之“心现前,乃至” 其“心生”起一切法皆恒“长断灭”之谬“解”。彼人若能觉“悟”此断空乃违佛所说,有极大过咎,因而回心,仍依本修,“则无”大过“咎”;须知此“非为圣证”真空之境界。

“若”以断空“作”为“圣”证之“解,则有”着“空”之“魔”,趁虚“入其心腑”,持其神识,“乃”令之毁“谤持戒”比丘“名为小乘”“之人;而自以菩萨自居,谓“菩萨”既已“悟”了诸法本“空,有何持犯”之相可得?“其人常于” 对三宝具“信心”之“檀越”(信众)之前,公然地“饮酒啖肉”,且“广行淫秽”之行,“因魔力”所加“故,摄”持“其”现“前”之“人”(信众),令他们对其邪秽之行“不生”起“疑谤”之念;


魔“鬼”之“心久入”其心之后,熏染既深,“或”驱使令自他“食屎尿”而谓食尿屎“与”吃“酒肉”佳馔,性质平“等”,净法秽法乃“一种”无二性相,其性质毕竟“俱”归于“空”,因而“破佛”所制之“律仪”,以邪见“误”导之言“入人”于“罪”(令人造罪),此人即“失于”三昧“正受”而起邪受,来世“当从”断灭空见、邪行破法,而长劫“沦坠”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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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著有恣淫——淫魔入心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

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鬼神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味其虚明”:“味”,味著。“其”,受阴。谓味著于受阴的虚明之性。

“深入心骨”:其味著深入于心骨之中。

“无限爱生”:“爱”,爱恋。

“爱极发狂”:爱恋之情达于极点,情动不已,而令心发狂。

“便为贪欲”:“为”,行,做。谓便去作贪欲之事。此“欲”者,尤指淫欲而言。

“此名定境安顺入心”:这就是在禅定中,安顺之乐入于心骨。

“一向说欲为菩提道”:“一向”,从来,从头至尾。“欲”,淫欲,乃至五欲。“为菩提道”,就是菩提道。谓始终说“行淫欲本身即是菩提道”,或“行淫欲的目的,是为了它能成菩提道”。即如前所说的“双身法”或“男女双修法”。

“化诸白衣平等行欲”:“白衣”,在家人。“平等”,无分别义:即不分别尊卑、亲疏、身分、已婚未婚等,皆悉平等共同行淫,即形同杂交。

“其行淫者名持法子”:修此双身法之行者,即美名之为“持法子”。如某邪密则名男为“佛父”,女为“佛母”;而其佛父与佛母并非“一对一”对应,盖可交叉、复合施行,实在可怕。

“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佛真是一切智人,如今末法时期,这种现象,竟完完全全被佛说得分毫不差,真是如此;众生痴狂,以邪为正,乃至于斯。不但其数数以万计,而且很多是国际性的规模。

“魔心生厌”:指日久之后,其人再无利用价值,魔即对他生厌。

“威德既无,陷于王难”:此谓,魔离此禅者之身而去之后,此人本来即无真实威德,现在又无魔力所持,再加上宣淫不止,因此便被国法制裁。如前在某国有白衣自称活佛金刚上师者,即因淫事爆发而被人提出告诉。又,三十多年前美国科罗拉多州亦有一邪密自谓法王者,亦广宣双修之淫法,乃至于不别男女(不再限制佛父对佛母),因此其“道场”中爱滋病泛滥,后此“法王”终死于爱滋,其“道场”亦被政府解散。有人以此询于他派邪密领导人,则答曰:“各人各有修行,不予评论。”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已“消,受阴明白”显露,于是“味”著“其虚明”之性,爱不能舍,其味著“深入”于“心骨”中,久之,“其心忽有无限” 之“爱”恋“生”起,“爱极”情动不已而“发狂”乱,“便”进而“为贪”淫“欲”之事。

“此名”于“定境”中,“安顺”之乐深“入心”骨,以“无”有“慧”力“自持”,故爱极发狂而“误入诸欲”;若能觉“悟”速即舍离,“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境界。

“若作”已得“圣”证之“解,则有” 贪“欲”之“魔”,趁虚“入其心腑”,而使此人“一向”(始终)妄“说”行淫“欲”即“为”修“菩提道”;并以此邪法“化诸白衣”不分尊卑、亲疏、男女“平等”共同“行”淫“欲,其行淫者”,美“名”之为“持法子”,假“鬼神力故,于末世中摄” 受“其凡愚”之人,“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久之,一旦其人再无利用价值,“魔心”对他即“生厌”弃,乃“离其身体”而去;魔去之后,其人以无魔力所持,其本身“威德既无”,而仍宣淫不能自已,即“陷于王难”,官司缠讼,甚至入狱;由于“疑误众生”令众生“入无间狱”,以此恶业“失于”三昧“正受”,而起邪受,来世“当从”种种邪妄而“沦坠”恶道。

四、结语:迷则成害,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皆是受阴用心交互”:“交互”,指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此谓这些魔相皆是于受阴将破未破时,行者调心不善,其观力与妄想力互相陵替倾夺,所产生的现象。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所“现”之“境,皆是受阴” 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调心)未善,观力与妄想力“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而“众生顽迷,不自忖量”自己实仍在凡夫位中,“逢此”得大光耀或见虚明性等“因缘,迷不自识” 知因何而能得此境界,便妄自“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于是“大妄语成”就,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此诸法“语,于我灭后,传示”于“末法”时期,“遍令众生”之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成其魔业,“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成”就“无上”菩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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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十

第三节  想阴魔境

一、想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注释】

“受阴尽者”:谓已透过受阴十境,而破受阴。

“虽未漏尽”:虽尚未达无漏。

“心离其形”: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不再为形体所局限。以真心周遍,本来不局于身,由于无始迷执,非局而成局,纵使色阴已尽,十方洞开,见闻达于周遍,亦尚无离身自在之用,这是因为还被受阴覆盖住的缘故。现在受阴既尽,才能心离其形体。

“从是凡身”:“凡身”,凡夫身。

“菩萨六十圣位”:即三渐次、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非父母所生之身体,乃入圣位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意生”喻其来去迅疾,犹如意之来去,说到就到。关于意生身,可参阅《楞伽经》之所述。

“熟寐寱言”:“寐”,睡。“寱(音艺)”,同“呓”;梦中言,俗言梦话。

“是人虽则无别所知”:谓虽已成意生身,然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于“上合十方诸佛,下同六道众生”之道亦无所知。

“其言已成音韵伦次”:喻其所行已合于章法(已入于道),不再如凡愚之一切随业造作,浑浑噩噩、语无伦次。

“令不寐者咸悟其语”:“不寐者”,不睡之人,指佛菩萨,以佛菩萨已从梦觉故。“悟”,知。谓此人虽未达究竟,然如来于是人,悉知悉见,而其所行,与佛菩萨亦能感应道交。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精“修三摩地”,已透过受阴十境,而达“受阴尽者,虽”尚“未漏尽”,然其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 夫之“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 (五十二位加三渐次、干慧、四加行)“得意生身,随” 意而“往”诸刹“无碍”。

“譬如有人”于“熟寐”中发“寱言”“呓语”,“是人虽则无别所知” (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其言已”顺“成”法之“音韵”以及“伦次”(有条不紊),而能“令不寐者”(佛菩萨)“咸悟”知“其语”(悉皆感通)。“此则名为” 本心被“想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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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想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动念尽”:“动念”,指第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动荡之念。

“浮想销除”:“浮想”,指六识中枝末现行。以根本(种子)既尽,枝末(现行)便成无根之浮想,而自消除,不复再起。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伦”,类。“一伦生死”,指一切伦类之生死,即十二类生。“首”,指生相。“尾”,指灭相。此谓,一切十二类生的生灭之相,皆得圆满照了,即生从何来,死至何去,亦即是由于想阴已尽,行阴显现,故得明见此一切。以行阴即是生、住、异、灭,迁流变动之相;今行阴既现,即能照见了知其四相。

“烦恼浊”:前面经文释烦恼浊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名烦恼浊。”今以六识之根本及枝末(种子与现行)皆已销泯,动荡之根、漂浮之末皆已除尽,故不再浮动;心若不浮动,即离烦恼,因此能超越烦恼浊。

“观其所由”:既破想阴之后,回观想阴之所由生(生起之由)。

“融通妄想以为其本”: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之妄想,色与想交织而妄成,以为想阴生起之根本。例如心想酸梅,口中水出等,即是由心中之妄想而成色(酸梅),心复与此想中之色交织,故令水从口出。

【义贯】

“若”六识种子之“动”荡之“念尽”,六识中之枝末(现行)“浮想”即得“销除”,不复生起,“于觉明”之第八识“心”,即“如去尘垢”,不再阴盖,故“一”切“伦”类之“生死”(十二类生),其“首”之生相乃至“尾”之灭相,皆能“圆照”明了,“名”为“想阴尽”相。以想阴尽故,“是人则能超烦恼浊”,于是回“观其”想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与“妄想”交织而成,“以为其”生起之根“本”。

三、想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贪求善巧——怪鬼来挠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 ,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受阴虚妙”:谓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以其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

“不遭邪虑”:因受阴已破,故不再受受阴之邪虑所惑。

“圆定发明”: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显明。

“心爱圆明”:谓彼行者忽然发起一念贪着,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

“锐其精思”:勇锐精进于其思维。

“贪求善巧”:“善巧”指神通变化。谓彼人贪求善巧之变化,悚动人心,以广作佛事。

“天魔”:指六欲天魔。

“候得其便”:候得其贪着之便,所言“候”者,因为一当有人修定,魔宫即震裂,于是天魔便虎视眈眈,守候其旁,趁虚而入以破坏之。“便”者,魔得其便,也就在于是行者有所缺失、过错、或疏忽,行者这些疏失正是让天魔逮到了破坏修行之便。

“飞精附人”:“人”,指旁人,非行者本人;以行者到此境界。即使是天魔,也已不再能直接附于他身上,故须转而利用旁人来破坏他。又,此受魔所附之人,多是素受邪惑之人。

“口说经法”:谓魔即令此人口说经法;然此经法多为“相似佛法”。

“其人不觉”:“其人”,即受魔附身之人。

“自言谓得无上涅槃”:自言得无上涅槃,或自言得无上菩提、得道、大彻大悟、已开悟、证法身、或成就三明六通等,凡此皆是于魔力所持下所作的大妄语。

“斯须”:即须臾,顷刻之间,极短时间之义。

“潜行贪欲”:“潜”,暗中。“贪欲”,特指淫欲。谓暗中偷偷地行淫。

“口中好言灾祥变异”:“祥”,朕兆、徵兆。“灾祥”,即zai 难之兆。“变异”,即怪诞反常之事。如言何年何月何日将是世界末 ri到了,或何时神再来世界审判。

“令其家资无故耗散”:以其家财为了求避灾、驱邪、或迎佛、迎圣等,因而耗散尽净。

“年老成魔”:谓此怪鬼年老之后,为魔所录用,而成魔眷。

“厌足心生”:待彼行者戒定既破之后,因破坏的目的已达,魔即生厌,对他不再有兴趣。

“汝当先觉”:“先觉”,预先觉知此是魔事,则不为所惑。

【义贯】

“阿难,彼”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达到“受阴虚”融奥“妙”之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不”复“遭”受阴所起之“邪虑”所惑 ,其“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失其正念,而起贪着,“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于是勇“锐其精”进“思”惟,“贪求善巧”变化能悚动人心之事,以作佛事。

“尔时”六欲天之“天魔候得其” 贪着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之身上,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不”自“觉”知“是其魔著” 身,却“自言谓”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此着魔人旋即“来彼”修定贪“求”善“巧”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说”种种善巧方便示现神通之“法”,以投其所好,且“其形”貌于“斯须”(须臾)之间,“或”现“作比丘”身,“令彼”修定“人见,或” 现“为帝释”身,“或”现“为妇女,或比丘尼” 身,“或寝”于“暗室”中,而“身”上现“有光明”。

“是”修定“人”以“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真实“菩萨”现身,即“信”受“其教化”;于是魔乃“摇荡其心”,乃至令其“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之事,遂成魔侣。

此人成魔眷后,“口中”即常“好言灾祥”朕兆、怪诞“变异”反常之事,“或言如来”此刻正在“某处出世;或言” 将有世界末 ri“劫火”之灾,“或说”将有全球性“刀兵”之难(如第三次世界大战),“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遇物成形之“怪鬼”,以其鬼“年老”而为魔王录用、“成魔”眷属,今受魔王之命,来“恼乱是”修定之“人”,此行者之戒定既破,彼怪鬼魔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即“厌足心生” 起,而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而贪求善巧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以妖言惑众,或伤风败俗等罪,为国法所办(此为花报)。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乱,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教,来世当“堕无间”地“狱”(此为果报)。

【诠论】

本节经文中“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交光法师于《楞严经正脉》释云:“盖缘投其心所爱求,不得不迷惑也。”(因为魔投其所好,所以他非被迷惑不可。)“向使无所爱求,何至惑乱行人,但宜安心息爱求也。”(如果行人一直都无贪求取,魔怎能惑乱他呢?所以只要安心修道、息止贪爱求取之心,便不会有事。)



交光法师又云:“盖行人三学无缺(行者戒定慧俱修无缺),策进如飞,魔宫震恐。而魔之设谋扰乱,惟期破戒导淫(而魔的扰乱计谋,主要在于令行者破戒,引导他去行淫欲),则定慧俱纳于邪(一旦破戒导淫成功,则行者所修的定慧,都变成邪定、邪慧,因此一举多得,魔事即一举成功),身为魔子(行者便成为魔子魔孙。)”交光法师又云:“若智强者,于此反为验魔之要。”

(若是有智之人,“破戒导淫”这一点,反而正好是验证对方是否为魔的要点。)“任其神变莫测,但察毁戒诱淫,即知是魔,何至迷惑?”(不论他所现的神变如何高深莫测,但只要审察他若有教授毁戒、诱人行淫,便知他是魔,怎么还会迷惑呢?)

可怜末法时期,学佛行淫,以此为高者,如是之夥,虽道他们真的都没看到这段经文?还是以业力故,视而不见?还是以贪爱炽盛故,而致如来言之谆谆,而他却听之藐藐?或是认为他是“大根器人”,不受此限?或是认为他修的是“无上密法”,超乎如来戒法及善恶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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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贪求经历——魃鬼来挠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游荡”:“游”,指游戏神通。“荡”,放荡自恣。

“飞其精思”:飞扬其精神(神识)、思虑。

“贪求经历”:“经历”,指往诣诸刹土,大作佛事。

“自形无变”:指为魔所附之人,其自身形貌不变。

“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这表示魔让听众都自见其自身成佛。

“口中好言诸佛应世”:喜欢说某佛正在甲世界应世、某佛正在乙世界应世,他都能了了知见。

“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这种话耳熟能详,当今常常可以听到,如某派之人宣说其师之一是阿弥陀佛的化身,另一师为观音菩萨化身,又一师为文殊菩萨化身等。若有智者,听到这种宣言,便不要再“义务”为他传播,否则便是在传播大妄语,而于其所造之大妄语中也参与一份,(由于附和,故属于从犯)。

【义贯】

“阿难,又” 已透过受阴十境界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以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念贪着,“心爱游”戏神通、放“荡”自恣,“飞”扬“其精”神“思”虑,“贪求经历”刹土,大作佛事。

“尔时天魔候得其” 贪着之“便”,即乘隙“飞精”而“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 为魔所附之“人亦不觉知” 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 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游”历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他“说”种种游荡经历之“法”,以投其所好。此着魔者“自”己“形”貌并“无”改“变”,却可令“其听法”之修定“者,忽自见” 己“身坐宝莲华” 座上,其身与花座“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俨然已成佛道之貌,而且进而令“一众听”法之“人”皆“各各如是”;大众见如是游戏神通,咸叹“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 不知不觉,“惑为菩萨”现身现通,因此“淫”纵放“逸其心”,游戏放荡,乃至“破佛律仪”,而“潜行贪欲”,成魔眷属。又此着魔之人“口中好言诸佛” 此时正好某处“应世,某处” 之“某人”定“当是某佛化身来此”世间;“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 教“化人间;其” 贪经历之“人见”如是神通“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慧命断绝。

“此名”遇风成形之“魅鬼”以其鬼“年老”为魔王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修定“人”,如今此行者之戒定慧既皆破已,破坏修行的目的已达,魔乃“厌足心生”,即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经历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行者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生死,“不入轮回”;若“迷惑不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⑶贪求契合——魅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吻,澄其精思,贪求契合。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实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绵吻”:“绵”,绵密,指定力绵密不断。“吻”,音(吻),又音(忽);义为吻合。《康熙字典·引玉篇》:“大清也(十分清彻),又合也。”谓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定力绵密不断、吻合妙用之境界。

“澄其精思”:澄寂其精神思虑。

“贪求契合”:“契”,密契至理。“合”,吻合妙用。

“或口说偈”:或口中宣说偈语。

“或自诵经”:或不学而自能背诵经文。

“佛有大小”:“大小”即尊卑、高下之义。

“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如某派教义中言“金刚持佛”为“本初佛”,是一切诸佛的第一尊。然我如来正法之中,无论显密性相之教,皆无此说;且此说与佛义理亦不合,何以故?以佛言:“本际不可知”故,于三际中,何有“本初”可得?故“本初佛”之说,实不合佛义。又若有“本初佛”者,则三际即有边,如是如来则堕“有边”外道见,乃至常见。故知此非佛所说。

“真佛假佛”:及今现前不是有所谓的“真佛宗”者耶?

“男佛女佛”:前面所述邪密称双修之男女为“佛父”、“佛母”,正好被佛说中,几乎一字不差。可知佛真是一切智人:末法之乱相,早就在经中全都说出了。

“洗涤本心”:“本心”,本所修心。谓将本所修心,全部抛弃,如同洗得一干二净一般。

“易入邪悟”:“易”,改,改变。“邪悟”,相对于正悟。谓改变本修而入于邪修邪法悟境界。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 ,“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心爱”定力“绵”密不断“吻”,合妙用之定境,于是“澄”寂“其精”神“思”虑,“贪求”密“契”至理,吻“合”神通妙用。

“尔时天魔候得其” 贪着之“便,飞精附” 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 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 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 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契“合”神通妙用之修定“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他“说”种种绵密定力契合神通妙用之“法”,以投其所好。“其”说法者之“形”貌“及彼听法之人” 其“外”貌上虽“无迁变”,却“令其听”法“者”于“未闻法”之“前”,便已“心自”然“开悟”,且其心相“念念移易,或” 时“得”相似“宿命,或”时“有”相似“他心”通,“或”时“见地狱”极苦之相,“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 宣“说”经“偈,或”不学而“自”能背“诵”佛“经”,示现种种密契神通之事,令一众“各各欢”喜“娱”悦,“得未曾有”。

“是人愚迷”,不知不觉,而“惑为菩萨”现身,缠“绵”亲“爱其心”,乃至随其所教,而“破佛律仪,潜行” 男女“贪欲”,而成魔侣。“口中好言佛”亦“有大小”高低等之分别;又言“某佛”是“先佛,某佛” 为“后佛,其中亦有真佛” 及“假佛”,以及“男佛、女佛” 等妄说,矫乱佛法;且言“菩萨亦然”(亦有大小、先后、真假、男女等分别)。“其人见”如是神通妙用相“故”,即若经“洗涤”一般,尽弃“本”所修“心”,改“易”正修正悟而“入”于邪修“邪悟”。

“此名”遇畜成形之“魅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受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 修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体已破,破坏修行之目的已达,此魅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契合神通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俱陷王难”,受国法治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随顺魔行,来世必“堕无间”地“狱”。

【诠论】

语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这两节中,听法者一是自见已身“坐宝莲花,全体化成紫金光聚”,示现成佛之相;一是“未闻法前,心自开悟……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甚至没学过的佛经,他都自能背诵。试想,怎有这么便宜的事?即使是世间法上,也没有不须努力就能成就的事业,更何况是菩提道修行的大事!因此正修行者必须了知,在修行上绝对不能贪便宜,若贪便宜,就会碰到法上的“金光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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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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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贪求辨析——蛊毒魇鬼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精爽其心,贪求辨析。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

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

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根本”:“根本”,指想阴之根本,此时以色阴已破,想阴显现,行者一见其想阴之根本,心中即起甚深之爱恋。然此实为六识种子之动相,而行者却以为即是见到了万物之元始根本。

“穷览物化性之终始”:“物化”,万物之变化。“性之终始”,即所谓一切物性的究竟原理,或如西洋哲学所谓的“形上学”(Metaphysics)之“本体论”(Ontology)(如言万物之本体为一元、二元、多元、唯心、唯物等),或“宇宙论”(Cosmology)(为探求宇宙之根本原理之“学”)。亦即此方儒者及道者所言之“欲究天地造化之元始。”皆是凡外妄想之言说戏论。

“精爽其心”:“爽”,明也。

“贪求辨析”:“辨”,辨别物理。“析”,分析化性。即如宋明理学所谓之“格物致知”。如是贪求,即开始心往外驰,而于心外求法。

“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求”,爱求。“元”,万化之本元。

“身有威神”:“威”,威严、威德。“神”,神通。谓其身现有威严神通之相。

“摧伏求者”:“求者”,即爱求万化元始之修定者。

“自然心伏”:“心伏”,心悦拜伏。

“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将佛所证之究竟清净(涅槃)、明觉(菩提)的不坏法身。

“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谓将法身说成现前无常之肉体,而且说法身是父子一代一代,相代而生,称为是法身常住之义。简言之,即是将无常败坏的,说成是常住不坏,将染法说为净法,将世间生死轮回说成是涅槃、菩提,将凡夫肉身说成是如来法身。

“都指现在即为佛国”:“现在”,现前所在之世间。“佛国”,即净土。亦即谬说“即染即净”,染净不分。当今昌盛之“人间净土”或“人间佛教”,就是本经此处所指出的现象——几乎一模一样。须知“人间净土”之说,乃违佛所说;以此人间若能成净土,佛何必再说“西方净土”,或“东方净土”等?又难道倡“人间净土”者,其智慧超过佛智?佛智真的不如此等人之智?若此人间果能成为净土,佛为何不说?佛为何要教众生舍近求远?再者,“人间佛教”更是违佛所说,因为众所周知,如来说法是为度“六道”众生,不只是度“人道”而已。故须知,如是之论,实坏佛正理。问:“人间净土与人间佛教之说,除了违佛所说,坏佛正理外,还有什么坏处?”答:“如是之说有三个过咎(或影响):

一、令众生贪爱世间而认为是好的。

二、将“佛法”贬为“世间法”。

三、误导众生于修行上变成碌碌营营求世间有漏果报,不求菩提解脱。

简言之,即是经上所说:‘疑误众生’。”问:“这样学佛的话,会不会引来魔障?”答:“不会——因为它本身即是一大魔事:以其人对正法的信、解、与知见都坏了,故虽名为学佛,而实只一心一意在世间法上营求,并且坏佛正法,误导众生,因此其魔事已成,故用不着劳动魔更来坏。又,经上所说的魔事,皆为魔来坏行者之定,或坏其戒、慧;而‘人间佛教’所破坏者,则是坏众生之信根(令对佛法真正的目的失去正信,以致错修或废修。简言之,即是由错信而错解、错行——这一切都是由于信根破坏所引起的结果)。信根若坏,则一切解行及善根皆坏,成为信不具,或不正信,因此信根坏即是‘根本坏’,对于修行人而言,一切魔事之大者,莫过于破坏他的信根(或正信)。人间佛教对于佛法及佛弟子之影响,一言以蔽之:彼法若昌,大家便都误将世间有漏福报及对世间法的贪求当作是‘修行’,乃至误以为是在修大乘菩萨道(须知,大乘菩萨道是要求无上菩提的,不是贪求世间的)。因此‘人间佛教’若昌,大众对正法误解,失去正信及正修行,佛法之基石即隳坏,大宝重阁速圮。最后,这所谓的‘人间佛教’,其实应该正名为‘人乘佛教’才对。”

“无别净居”:“净居”,清净之居处,即净土。谓除了现前的‘“人间净土”外,并无其他净土可得。净土即依报庄严。

“金色相”:紫磨金色之身相,即正报庄严。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当今提倡“人间净土”之人亦常言:“以尘劳为佛事”,其实是“以染作净”,是为愚夫之不实妄想。

“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这里佛所说的,正好符合外道双修者之言“○圆满”、“☆手印”、“△△金刚”等所谓“××瑜伽”者,即妄言以男根为定,女根为慧,男女根交合,即是“定慧等持”(阴阳调和)之“○圆满”,故此淫修者妄谓因此而能速得成佛、即身证菩提涅槃。

“彼无知者信是秽言”:这处污秽不堪入耳之言,愚迷无知之人竟会信受,还将它与佛菩萨、菩提、涅槃并论,实乃亵渎神圣,其心之贪爱污秽可知一斑。

【义贯】

“又”已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到“受阴虚”融奥“妙”其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之所惑 ,“圆”通妙“定”得以开“发明”显。然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着,其“心爱”着刚现出来的想阴“根本”(六识种子)之动相,误以为是万物之根本,因而开始一味“穷览”(尽观)万“物”变“化”之迹,参究物“性之终始”,竭力“精爽”(精明)“其心,贪求辨”别物理,分“析”化性,以致往外驰逐。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著物本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为魔所附之“人实不觉知”自己为“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爱“求”万化本“元”之“善男子处,敷座” 而为之“说”种种物化元本之“法”,且乍现“身有威”严“神”通之力,而能“摧伏求”元始之修定“者,令其” 于“座下,虽”尚“未闻法”,即“自然心”悦拜“伏。是诸人等,将佛” 所证之“涅槃菩提”之“法身”,说成“即是现前我” 此无常“肉身上”,由“父父子子递代相生”,之体,“即是”如来清净“法身常住不绝”(因为只要男女敦伦传宗接代,即是如来法身不断)。而且“都指现”前所“在”之世间,“即为佛国” 净土染即是净,娑婆即是净土,众生肉身即佛身,并“无别”有清“净居”处之依报庄严土,“及”正报庄严之“金色”身“相”。

“其”求万化本元之“人信受”其魔教,“亡失”其本所修习正信正定之“先心”(本心),并以“身命归依”之,深觉十分殊胜,“得未曾有。是等愚迷” 之人,乃至“惑为菩萨”现身,于是“推究其心”之所好,无不承顺,乃至 “破佛律仪”,以缠缚解脱,“潜行贪欲”,以淫佚为佛性之大用。“口中好言眼、耳、鼻、舌” 身五根无有不净,“皆为净土”;而以“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 性之“处”,亵渎佛法,混乱真理。“彼无知者”竟“信是秽言”,遂堕为魔眷。

“此名”遇虫成形之“蛊毒”鬼及遇幽成形之“魇胜恶鬼”,其鬼“年老”为魔王所录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 修正定;俟此行者之戒定慧皆已坏,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修定贪求物本辨析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法行故“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等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而“不”觉“知”,受其惑乱,破戒定慧,误导众生,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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