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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内悬明月;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是人即获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注释】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皎然”,洁白明彻、洞开,历历在目。因为此时行者不住内之自觉境界,因而法执荡然无存,于是与世界相融,而达到情器不分之境界,因而十方洞开明彻。这相当于耳根圆通的“尽闻不住”的境界。

“譬如琉璃内悬明月”:琉璃本身是透明的,而在琉璃中有一明月,即犹如在琉璃中有一盏灯,则此琉璃不但透明,且通体光耀熠熠。此表示行者此时不但能见自身及世界明彻,且通体皆光华熠熠。不言琉璃中有灯,而言有明月,一则因为明月是圆的,二则明月全体皆有光,灯光则否(灯座即无光);又明月虽有光,但其光清凉,并不灼热,亦不刺眼,不同灯光。

“密、圆、净、妙”:秘密、圆融、清净、神妙。此指一切如来之神变。

“发行”:发起之修行。

“安立圣位”:皆得安立于圣位之上。“圣位”,指初住以上之位。“得安立于圣位”指必有果证,真实不虚。

【义贯】

此时行者所见“十方”世界之“国土皎然” 明彻“清净,譬如”于“琉璃”之器中,“内悬明月”,即内外明彻;“身心快然”,微“妙、圆”满、“平等”,心得自在“获大安隐;一切如来” 秘“密、圆”满、清“净”、神“妙”一切神变“皆现其中;是人” 速“即获”证“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 起之修“行”,皆得“安立”于诸“圣位”上。

“是则名为” 修三昧者“第三增进修行” 之“渐次”。

第二节 干慧地(入正位前)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干枯,根境不偶,现前残质不复续生,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蓥十方界,干有其慧,名干慧地:欲习初干,未与如来法流水接。”】

【注释】

“欲爱干枯”:“欲爱”指欲爱之水,此水能润生,滋润长养来生。谓此欲爱之水今已干枯。

“根境不偶”:内根外境不相对,故心境绝待,种子习气干枯、现行习气消亡,三界之生缘泯灭。

“现前残质”:“残质”,即最后身。谓现前之父母生身系最后身,更不再受轮转。

“不复续生”:因为续生须以欲爱为因,而以根境相偶为缘,今既欲爱干枯,根境又复不偶,故内因与外缘双绝;因缘既绝,果报无讬,故不再续生。

“执心虚明”:“执”,执着,指人法二执。人法二执之心虚而无障,明而无碍。

“纯是智慧”:“智慧”,指人法二空之智。以人法二执之心虚明,故其心纯是人空与法空之智。

“蓥十方界”:“蓥(yíng)”照也。

“干有其慧”:因为此慧尚未得如来萨婆若大智水润泽,故自己尚且未得润泽,当更不能兴法云、雨法雨以润泽他人,称为干有其慧。

“干慧地”:世间之欲水已干,而出世间之大智水未至,故此地位之慧名为干慧。

“未与如来法流水接”:“法流”,法身之流。“接”,衔接。若已与如来法身萨婆若(一切智智)之水流衔接,即得源源不断,无有穷尽。然今只是欲习初干,尚未破俱生无明,故自己法身尚未全露,因此仍不得与如来大智海水衔接。

【义贯】

“阿难,是” 第三次第位之“善男子”,其分段润生之“欲爱”之水已“干枯”,故其内“根”与外“境不”相“偶”,因而心境绝待,种现俱销,三界生缘已尽,故“现前”之“残质”(最后身)即决定“不复续生”,人法二“执”之“心虚明”,无障无碍,其心“纯是”人空与法空之“智慧,慧性明圆,蓥” 照“十方”世“界。干有其慧,名” 为“干慧地”菩萨,以其世间之“欲习初干”,而犹“未与如来法” 身之“流”萨婆若大海之“水”衔“接”。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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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论】

十信位前的“三渐次位”及“干慧地”,以及地前的“四加行位”为本经法门所特有的,因为本经解行并重,且特重实修实证,故于修证门更加具体实际开演。由于“信位”系菩萨之正位,故于入菩萨正位前,须有充分的实修,而三渐次位及干慧地,便是为行者明指入于菩萨正位的具体方法,此亦足以显示菩萨正位非同泛泛,非徒讬空言,而须有一定的真修实证之境界,方克入于菩萨位。

其次,本经法门,于十地前又加“四加行位”,亦是为十回向满心之菩萨宣示入地之方便,亦是表显十地圣位之庄严、不易得。由此可见本经主体虽是顿教法门,然于修证门上,则非常圆满,此亦表显经中所说:“理可顿悟,事须渐修”。解结之方便为后后先解,初初为后,次第而解,非可一时并解。贤圣之地位亦如是,由外凡而内凡,由内凡而贤位,由贤位而登圣位,由圣位而入大圣。

又,有人说:“所含十信总成一位……合十信为干慧”,又说:“含十信于三渐,合三渐为干慧”,则有因果相混相滥之过。既然十信位比干慧要高,干慧地又如何能含十信位?(哪有低阶反含高位?)又,若干慧地既已包含了十信位,为何还须再立十信位?那样不是重叠?又,既说“合十信为干慧”,又说:“含十信于三渐”,岂不三渐一干慧又变成一样?(A=B,B=C,∴A=C)。再者,若说“合十信为初住”恐怕比较有道理,因为合十信的总功德,往前推,得更高果位,这是有道理的;若说合十信为干慧地,或甚至三渐次,岂不是越修反而越后退了?如说:“合三年初中为高一,合三年高中为大一。”这是有道理的。若说“合三年初中为小学六年级;合三年高中为初三”乃至“全四年大学为高三”,此说是否合理?读者请详。

第三节 地前诸位

1.十信位

(1)初信:信心住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圆妙开敷,从真妙圆重发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灭尽无余,中道纯真,名信心住。】

【注释】

“即以此心”:“此心”,指干慧地所证之心。有人说“此心指十信满心,因含十信于三渐,合三渐为干慧。”实在不通。因为现在只在初信位,为何以“十信满心”之功德,再回头来修证而入于“初信”?于理实在不通(逻辑颠倒)。至于“含十信于三渐,合三渐为干慧”,令紊乱,如前已说,不赘。

“中中流入”:第一个“中”是中道智;第二个“中”是中道理。以中道智契会中道理,称为“中中”。“流入”,流入本元心地;“流入”一词表自然,无功用行之义。

“重发真妙”:“重”,更加。谓更进一步显发真精妙圆。

“妙信常住”:“常住”即不退。以此位之信心,妙合真如,依真如而起,故曰“妙信”。

“一切妄想”:指我执、法执及空执之妄想。

“中道纯真”:以一切妄想灭尽,故唯中道纯真之理显现。

【义贯】

此菩萨“即以此”干慧之“心”,以“中”道智契会“中”道理,而“流入”本元心地。“圆”通“妙”性重重“开”发“敷”放,于是于干慧后心“从真妙圆” 之境,“重”更显“发”进一步的“真妙”真圆。其“妙信”即得“常住”不退,“一切”我执、法执、空执之“妄想”皆“灭尽无余”,以诸妄尽故,唯“中道纯真”之理彰显,是“名”为初信位菩萨之“信心住”。

(2)二信:念心住

【真信明了,一切圆通;阴、处、界三,不能为碍;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舍身、受身、一切习气皆现在前,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名念心住。】

【注释】

“真信明了”:“真信”,指中道纯真之信。“明了”,智决明了。

“舍身、受身”:以此菩萨已离轮回,故其舍身、受身皆是随愿力而行,以圆满普贤大行,成就无上菩提。

“一切习气”:一切应断的习气。

“得无遗忘”:即证得宿命通智,过未之事皆能现前知见。

【义贯】

此菩萨中道纯“真”之“信”决定,智慧“明了”,故得“一切圆通”;五“阴”十二“处”十八“界三”科一切诸法“不能为碍”;不但现在生中,“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为圆满无上菩提,依愿“舍身、受身” 及“一切”应断之“习气,皆现在前”,现前知见,“是善男子皆能忆念,得无遗忘”,证得宿命通智,“名”为二信位菩萨之“念心住”。

(3)三信:进心住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惟以精明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注释】

“真精发化”:真精之体开发显化。

“惟以精明”:“精明”,即真精妙明如如智体。

“进趣真净”:“真净”,为如如之理体。以精明之如如智体,进而契入如如之理体。简言之,以“智”契“理”,令二体合一。

【义贯】

此菩萨已得“妙圆纯真”之后,“真精”之体开“发”显“化,无始”以来的“习气通”于“一精明”,不复隔碍,故“惟以”此真“精”妙“明”之如如智体,“进趣”契入“真净”之如如理体,“名”为三信位菩萨之“精进心”住。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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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信:慧心住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注释】

“心精”:本心真精。由于已契入真净之体,故本心真精得现前。

【义贯】

此菩萨由于已进趣真净之体,故“心精”得时时“现前”,故能“纯以智慧”用事,此“名”为四信位菩萨之“慧心住”。

(5)五信:定心住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注释】

“执持智明”:即指以定力执持智慧精明。

“寂妙常凝”:“寂”,即定,为体。“妙”,为用。“凝”,不动。其体寂湛,常施妙用,且能凝定不动。

【义贯】

此菩萨以定力“执持智”慧精“明”,故其智得“周遍寂湛”,其体“寂”湛,常施“妙”用而“常凝”定不动,“名”为五信位菩萨之“定心住”。

(6)六信:不退心住

【定光发明,明性深入,惟进无退,名不退心。】

【注释】

“明性深入”:以定力增进,智明之性亦更深入。

“唯进无退”:由于定慧等持,定慧持心,故能令心惟有向上增进,而无退堕。因此此时境界一直在进步。

【义贯】

此时“定光”愈加开“发”显“明”,而智“明”之“性”亦愈“深入”,以定慧持心故“惟进无退,名” 为六信位菩萨之“不退心”住。

(7)七信:护法心住

【心进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注释】

“心进安然”:“进”,精进。“安然”,安而行之,指无功用行。

“保持不失”:“保持”,保护任持。“不失”,不退失定心。

“十方如来气分交接”:“气分”,指法身之气分。与十方如来法身之气分交接。

“护法心”:指内护心法,外护佛法。

【义贯】

此菩萨自“心”任运寂然而“进安然”无功用行,“保”护任“持不”退“失”定心,即与“十方如来”法身之“气分”相“交”相“接”,以佛力加持故,故能内护心法,外护佛法,“名”为七信菩萨之“护法心”住。

(8)八信:回向心住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注释】

“觉明保持”:觉慧增明保持不失。

“回佛慈光”:“佛”,此指他佛,亦即外佛。

“向佛安住”:“佛”,此指内佛,自己心佛。

“犹如双镜”:“双镜”指内佛与外佛之心明如镜,两两相对。

“重重相入”:佛光与心光互相涉入,即密教之“入我我入”也。

【义贯】

此菩萨“觉”慧增“明保持”不失,“能以妙”慧之“力”用,“回”他“佛”之“慈光”,而“向”自己心“佛”光中“安住”,此即“犹如双镜”(两面镜子),其“光明相对,其中妙” 光妙“影”,佛光心光“重重相”涉相“入”,光中见光,影中含影,佛光入我,我入佛光,回自向佛,回佛向已,此境界者,“名”为八信菩萨之“回向心”住。

(9)九信:戒心住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名戒心住。】

【注释】

“心光密回”:“心光”,指自心之光。“密”,念念不断,密密相接。“回”,回光返照自身自心。

“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凝”,凝定不动。“妙净”,指戒体净妙。谓能获得如来常凝定不动之佛光注照加持,因而得与无上妙净之戒体一同。

“安住无为”:“无为”,以戒体是无作戒体,故是无为。此即安住无作无为戒体。

【义贯】

此菩萨自“心”之“光”念念紧“密回”照自身自心,且“获佛”光“常凝”不动之注照,而得与“无上妙净”之戒体,一同“安住”无作“无为,得无” 一念“遗”漏忘“失”,而不落于有为,“名”为九信菩萨之“戒心住”。

(10)十信:愿心住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注释】

“所去随愿”:即随愿往生,或随愿示现。

【义贯】

此菩萨安“住”无住“戒”体,“自在”成就,而“能游”化“十方”世界,随“所”愿“去”何国,即得“随愿”一念便至,“名”为十信菩萨之“愿心住”。

2. 十住位

(1)发心住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挥,十用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注释】

“是善男子”:指十信满心之人。

“以真方便”:指大佛顶法之无上法门。

“发此十心”:指信位之十心。

“十用涉入”:指在十信位上,十心之用互相涉入,不惟独用第十信位之愿心,而是将全部十信所修得之十心一齐起用。

“圆成一心”:将十信之十心互相涉入,而圆成一心,此心即初住之心,称为发心住。

【义贯】

“阿难,是” 十信位已满之“善男子,以” 大佛顶法之“真方便”开“发此”信位之“十心”,本“心精”明之体得以“发挥,十”心之“用”互相“涉入”,而以此十心“圆成一心,名” 为初住位“发心住”菩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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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地住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注释】

“心中发明”:指于此圆成一心中开发显明。

“如净琉璃,内现精金”:“净琉璃”,指净琉璃之器。如在用净琉璃的瓶中装了纯金,琉璃本来明彻,再加上其中之真金,则更加光华四射。

“以前妙心”:指前面十用涉入之心,以十用涉入,其相微妙,故曰妙心。

“履以成地”:“履”,履践,实行、实用之义。谓以此妙心来履践,成就进趣后位之地,称为治地住。

【义贯】

此菩萨于圆成一“心中”复开“发”显“明”妙智,“如净琉璃”器中,“内现精”纯之“金”,更加英华四泻。“以前”十用涉入之“妙心,履” 践真如“以成”进趣后位之“地,名”为二住位之“治地住”菩萨。

(3)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注释】

“心地涉知”:“心地”为代表二事:“心”指始觉,“地”指本觉。始觉为智,本觉为理。始觉与本觉互相涉知。

“俱得明了”:则理与智皆得明显了知。

“游履十方”:指至十方世界去上求佛道,下度众生。

【义贯】

此菩萨以始觉之“心”智及本觉之“地”互相“涉知”,即理与智“俱得”显“明了”知,故能“游履十方”世界,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广修妙行,“得无留”难障“碍,名”为三住位之“修行住”菩萨。

(4)生贵住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注释】

“受佛气分”:领受佛之真如气分。

“如中阴身自求父母”:犹如中阴身虽能自求父母,但仍须与父母之业相同,才能互感。

“阴信冥通”:“阴”,密。“冥”,暗。以密信暗中感通。

“入如来种”:即得圣胎。故称为生贵住。

【义贯】

此菩萨所修妙“行与佛”相“同”,领“受佛”之真如“气分”,犹“如中阴身”,虽能“自求父母”以投生,然仍须与父母之业相同,方能互感,以其“阴信冥通” 故得“入如来种”,得成圣胎,“名”为四住位“生贵住”菩萨。

(5)具足住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注释】

“既游道胎”:“游”,亲历。“道胎”,诸佛正道之胎,“胎”,根本也。

“亲奉觉胤”:“觉”,大觉,如来也。“胤”,嫡嗣,即得佛权实二智之亲传,以彼成身。

“人相不缺”:“人相”,佛之大人相,指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义贯】

此菩萨“既游”履诸佛正“道”之“胎,亲奉” 大“觉”法王之嫡亲“胤”嗣,得佛权实二智以成身,“如胎已成” 长,佛之大“人相不缺”,具体而微,“名”为五住位“方便具足住”菩萨。

(6)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注释】

“容貌如佛”:所现之色相与佛一般。

“心相亦同”:心相之圆满亦如佛,成正知见。

【义贯】

此菩萨不但权现之“容貌如佛”,其“心相”之圆满“亦同”,成就正知见“名”为六住位“正心住”菩萨。

(7)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注释】

“身心合成”:指表里如一,皆悉成就。

“日益增长”:指道胎日长。

“名不退住”:信道之心不退,故称不退住。

【义贯】

此菩萨“身心合成”,表里如一,道胎“日益增长”,住道之心不退,“名”为七住位“不退住”菩萨。

(8)童真住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注释】

“十身灵相”:指卢舍那佛之十身:声闻身、缘觉身、菩萨身、如来身、法身、智身、虚空身、业报身、众生身、国土身。(见《华严经》卷二十六,及《十地经论》卷十。)

“名童真住”:此菩萨虽得如来十身,然却具体而微,犹如童子,故称童真住。又,按《华严经》中,八地菩萨方得十身,本经以是圆顿大法,故八住即得。

【义贯】

此菩萨于卢舍那佛之“十身灵相” 得“一时具足”,然具体而微,犹未大显,彷如童子,“名”为八住位“童真住”菩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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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义贯】

此菩萨身“形”长“成”而“出胎”藏,“亲为佛子,”从佛口出,从法化生,“名”为九住位“法王子住”菩萨。

(10)灌顶住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注释】

“表以成人”:以种种仪式来表示太子已成人,行成人礼。

“分委太子”:“委”,委任。谓分王位职务之少分,委派给太子去主持。

“陈列灌顶”:谓陈列灌顶之众庄严具,以行灌顶之仪式。经此仪式后,太子即受王之职位。比喻十地菩萨受诸佛大智水灌顶,授佛职位,亦如是。十住菩萨之灌顶住虽然未能如十地菩萨之灌顶,而仅得佛职之少分,然其为佛之加持,则是一致。

【义贯】

太子既长,以诸仪式“表以成人”之道,“如国”之“大王以诸国” 家大“事,分”其少分“委”任“太子”负责。(如来分其佛事之少分,委任十住菩萨负责,亦如是。)亦如“彼刹利王”,其“世子”既已“长成”,即“陈列”众庄严具及仪式,为作“灌顶”,受王职位,(此菩萨受佛灌顶亦如是),“名”为十住位“灌顶住”菩萨。

3.十行位

(1)欢喜行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随顺,名欢喜行。”】

【注释】

“十方随顺”:于十方国土随顺众生而利益教化之,皆令满足。

“名欢喜行”:此行为以檀度(法施)为主,檀度者示教利喜,故名欢喜也。“欢喜”者,乃指令众生悉皆欢喜,而非仅指行者而言;以众生欢喜故,菩萨欢喜。

【义贯】

“阿难,是” 十住满心之“善男子,成” 诸“佛”之真“子已”,得“具足无量如来” 之微“妙”功“德”,于“十方”国土“随顺”众生而利化之,悉令满足,“名”为初行位菩萨以檀波罗蜜为首之“欢喜行”。

【诠论】

十行位菩萨所修者,主要是十波罗蜜(十度):檀度、戒度、忍度、进度、禅度、慧度、方便度、愿度、力度、智度。十波罗蜜属密教,《华严经》中亦有开阐;此十度为将六度开为十度,亦即将六度之般若波罗蜜开为慧波罗蜜,方便波罗蜜、愿波罗蜜、力波罗蜜、智波罗蜜,故知十波罗蜜的后五波罗蜜实为般若波罗蜜所摄。又,十行位各位主修之项目,亦是依十波罗蜜之次第。

(2)饶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义贯】

此菩萨“善能”以种种善法“利益一切众生,名” 为二行位菩萨以戒波罗蜜为首之“饶益行”。

【诠论】

以持如来戒法,其中品者(无破少犯)能再生为人,中上品者(无破微少细犯)能生于天上享受天福;其上品者(戒品清净)能上修菩提,或生净土佛国,故戒波罗蜜可于众生作大饶益。附及,其下品者(多所毁犯)不能再得人身,多半堕于三途。

(3)无嗔行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嗔恨行。】

【注释】

“得无违拒”:以修忍法,故无论顺逆,悉皆能受、能忍可。

【义贯】

此菩萨常“自觉”而且“觉他”。而以修习忍法故,于一切事、缘、人、法,悉皆能忍,“得无违拒,名” 为三行位菩萨以及忍波罗蜜为首之“无嗔恨行”。

(4)无尽行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行。】

【注释】

“种类出生”:“种类”,指众生之十二类生。此谓菩萨于十二类众生之中,随类受生,以行教化。

“穷未来际,三世平等”:此指时间无量。谓菩萨随类受生,其所行之时间无量,且不拣选任何时段,不论好世恶世,究竟平等度化。

“十方通达”:此指菩萨随类受生,不但时间无量、毫无拣择,且空间上亦遍于十方,没有际限,不论净秽国土、善道恶道。

【义贯】

此菩萨于十二“种类”中随类“出生”,而行教化,于时间上“穷未来际”,且“三世”悉皆“平等”普入;于空间上则于“十方”世界悉皆“通达”,无有界限,其行愿广大无尽,“名”为四行位菩萨以精进波罗蜜为首之“无尽行”。

(5)离痴乱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门,得无差误,名离痴乱行。】

【注释】

“一切合同”:经定心持一切法,悉皆会合,同为一体。

“得无差误”:此指说法而言,谓以定心相应故,一切所说皆无差错谬误。

【义贯】

此菩萨以一念定心持“一切”法,悉皆会“合同”为一体,“种种法门”,随类随机而说,“得无差”错谬“误”,皆令受益,“名”为五行位菩萨以禅波罗蜜为首之“离痴乱行”。

(6)善现行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一一异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注释】

“则于同中显现群异”:简言之,即:同中显异。然此“同”为指理;“异”,指事。谓于同一理中能显诸事相之用。此即“从体起用”。

“一一异相各各见同”:于分别的各事相中,能彻见其共同之理体,亦即摄事归理。

【义贯】

此菩萨“则”能“于同”一之理“中,显现群异”之事相;并可于“一一”别“异”之事“相”上,“各各见”其共“同”之理体;即摄事归理,即理显事,理事无碍,互相显现,“名”为六行位菩萨之“善现行”。

(7)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虚空,满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现尘现界不相留碍,名无著行。】

【注释】

“十方虚空满足微尘”:此菩萨能令十方虚空皆充满具足微尘。

“一一尘中现十方界”:并能以神力令彼一一微尘中,皆现出十方世界,即小中现大,小大无碍,即华严之广狭无碍自在门。

“现尘现界不相留碍”:“现尘”,所现之微尘。“现界”,所现之世界。此两者皆互不相碍。

【义贯】

此菩萨于“如是乃至十方”之“虚空”中,皆能令之充“满”具“足”无量“微尘”(此为大中现小);于彼“一一”微“尘中”能以大神力“现”出“十方”世“界”(此为于小中现大);而所“现”之微“尘”及所“现”之世“界”,皆“不相留碍”(此为广狭无碍自在门),此“名”为七行位菩萨以方便波罗蜜为首之 “无著行”。

(8)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注释】

“种种现前”:指菩萨种种所现成就的一一行。

“咸是第一波罗密多”:“第一”,最上、究竟。前面方便波罗蜜所示现者,于此位中则皆令彼一一方便示现者,皆成究竟,及化导归于究竟无上。

【义贯】

此菩萨妙行无不具足,且能令一切“种种现前”成就之一一行“咸是第一” 最上究竟“波罗蜜多”,广运众生到于究竟,“名”为八行位菩萨以愿波罗蜜为首之“尊重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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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善法行

【如是圆融,能成十方诸佛轨则,名善法行。】

【注释】:

“如是圆融”:指圆融无碍之妙行。

“能成十方诸佛轨则”:能成立诸佛教化众生之轨则,以菩萨一一教法,皆自身体力行故。

【义贯】

此菩萨“如是圆融”无碍之无边妙行,善“能成”立“十方诸佛”教化众生之“轨则,名” 为九行位菩萨以力波罗蜜为首之“善法行”。

(10)真实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实行。】

【注释】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一”指此菩萨于前九行,一一行皆达清净无漏。

“一真无为”:然其一一行,其性皆是一真,本来清净无为,非是有为的造作功用,故是究竟真实之行。

【义贯】

此菩萨于前九行“一一”自利利他之行“皆是清净无漏” 达于究竟。其性契于“一真”本来清净“无为”,非是有为造作功用,“性本然故,名” 为第十行位菩萨以智波罗蜜为首之“真实行”。

4.十回向位

(1)离众生相回向

【阿难,是善男子,满足神通,成佛事已,纯洁精真,远诸留患,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注释】

“纯洁精真“:以第十行系一真无为,故称为“纯洁精真”。

“远诸留患”:“留患”,余留之过患。因为已达一切圆成一真,双超空有,既不着空,亦不滞有,故不再有余留的过患未除。

“当度众生,灭除度相”:即今于回向位中,当度众生,而灭除能度所度之相,亦即“无所住而生其心”。

“回无为心向涅槃路”:以不着空有故,亦不言涅槃之有无,故能不着于“离相”而落空,亦不着“即相”而滞有,因此回无为无作之心向无上大涅槃之路。

【义贯】

“阿难,是” 十行位满心之“善男子,”于前十行中“满足神通,成佛事” 轨则“已”(第九行),达“纯洁精真”(第十行一真无为),一切圆成一真,双超空有, “远”离“诸”余“留”之过“患”。如今登入回向位中“当度众生”,而“灭除”能度所“度”之“相”,即相离相,无住生心;又须“回”一真“无为”之“心向”于无上大“涅槃”之“路”,不因离相而落空,不因即相而滞有,此“名”为第一回向位菩萨之“救护一切众生”而能“离众生相”之“回向”行。

(2)不坏回向

【坏其可坏,远离诸离,名不坏回向。】

【注释】

“坏其可坏”:坏除可坏之度相。

“远离诸离”:“诸离”指能离与所离。离于能离所离,则入于不滞有无之中道。

【义贯】

此菩萨“坏”除“其可坏”之度相,“远离诸”能“离”与所离,入于中道妙义,“名”为第二回向位菩萨之“不坏回向”。

(3)等一切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齐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注释】

“本觉湛然”:菩萨于此位中,其本觉之心佛,湛然显现。

“觉齐佛觉”:其本觉与诸佛所证之微妙觉悟齐同。

【义贯】

此菩萨“本觉”之心佛“湛然”显现,其本“觉齐”同诸“佛”所证之微妙“觉”悟,其本觉与此妙觉皆摄入中道,“名”为第三回向位菩萨之“等一切佛回向”。

(4)至一切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注释】

“地如佛地”:其因地心便如佛之果地觉。

【义贯】

此菩萨因地之“精真”开“发明”了,其因“地”心即“如佛”果“地”觉,因地果地摄入中道,“名”为第四回向位菩萨之“至一切处回向”行。

(5)无尽功德藏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挂碍,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注释】

“世界如来”:意为“世界”与“如来”。“世界”指依报;“如来”指正报。

“互相涉入”:依报与正报能互相涉入,如于正报身中现依报世界,而于依报世界中复现正报身。

【义贯】

此菩萨于依报之“世界”与正报之“如来”身,皆能令“互相涉入”,正报中现依报,依报中现正报,“得无挂碍,名” 为第五回向位菩萨“无尽功德藏回向”行。(以往此回向,得十无尽藏故。)

(6)平等善根回向

【于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挥,取涅槃道,名随顺平等善根回向。】

【注释】:本节从略。

【义贯】

此菩萨入“于”真如理中“同佛”之“地”,且于其“地中各各” 事上皆得“生清净”真“因”,并进而“依”循此等真“因”开“发”光“挥”,而“取”无上大“涅槃道,名” 为第六回向位菩萨之“随顺平等善根回向”之行。

(7)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圆成就,不失众生,名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注释】

“真根既成”:“真根”,真如平等之善根。“成”,成就。

“十方众生皆我本性”:十方众生皆我自心现量,本性中事。

“性圆成就,不失众生”:“失”,遗失、忘失、遗弃。谓我之本性既已圆满成就,了十方之众生亦本自圆成,此就体性上而言,然于相、用上,亦不舍任何一众生而不度,以法如是故;以随顺如是法性及法相,故称为随顺等观一切众生,而仍作无尽之回向与救拔。

【义贯】

此菩萨之“真”如平等善“根既”已“成”就,即依性起观,等观“十方众生皆我本性” 中事,自心现量。我之本“性”既已如是“圆”满“成就”,亦当成就众生,令达一真,绝“不”遗“失”任一“众生”而不度,“名”为第七回向位菩萨之“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之行。

(8)真如相回向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唯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回向。】

【注释】

“即一切法”:“即”,近也,当体也。不失众生,度脱一切,便是“即一切法”。

“离一切相”:此一切能度与所度,皆我本性,即是本“离一切相”:除本性外,无有一相可得,一切归于一真,名“离一切相”。

“惟即与离,二无所著”:“惟”,语助词(发语词),无义。于“即”与“离”二者,皆无所著,不即不离。以不即,故超有:以不离,故超空。超越空有,而涵纳空有,即入于真如之境,故名“真如相回向”。

【义贯】

此菩萨于前位中所修得之不失众生便是“即一切法”,一切众生皆我本性便是“离一切相;惟” 于“即”一切法“与离”一切相“二”者,皆“无所著”,不即不离,超越空有而涵纳空有,故得入于真如之境,“名”为第八回向位菩萨之“真如相回向”之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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