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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7.有想

【“由因世界罔象轮回,影颠倒故,和合忆成八万四千潜结乱想;如是故有想相羯南,流转国土,神鬼精灵,其类充塞。”】

【注释】

“罔象轮回”:“罔”,无。因为有想类众生,以其若有若无、仿佛不实之罔象,缘想不息,故成轮回性。

“影颠倒故”:“影”,想相如影,若有若无。故言:以如影之想为颠倒之惑因。

“和合忆成”:“忆”,忆想;忆中必有对过去之爱恋执取。“和合”:与……和合。合云:如上之惑因,复与忆想爱恋之业和合,而成就有想类种种乱想。

“潜结乱想”:“潜”,暗中,即于其想中,暗自恋慕灵通。“结”,结色也;谓欲结成神灵之状貌。“乱想”,有如是等乱想。

“神鬼精灵”:以有想类众生崇慕神灵圣迹,故感成“神鬼”,如城隍、魑、魅、魍、魉,及“精灵”,如山、海、风、土地、草木等之精灵。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有想类众生以其若有若无、仿佛不实之“罔象”之想,缘想不息,而成“轮回”,性,以如“影”之想为“颠倒”之惑因“故”,复“和合忆”想爱恋之业,而“成”就“八万四千” 种“潜”恋灵通、欲“结”为神灵状貌之“乱想;如是”之惑业“故有”有“想相羯南”(有想类众)之果,迁 “流”展“转”于“国土”,成为种种“神鬼”(如城隍、魑、魅、魍、魉等)及“精灵”(如山、海、风、土地、草木等),“其类”繁多“充塞”宇内。

8.无想

【“由因世界愚钝轮回,痴颠倒故,和合顽成八万四千枯槁乱想;如是故有无想羯南,流转国土,精神化为土木金石,其类充塞。”】

【注释】

“愚钝轮回”:“愚钝”,愚昧闇钝,以无想众生毁弃聪明,摒除知识,贪求无想愚闇境界,以惑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

“和合顽成”:“顽”,冥顽。复与冥顽之业和合而成种种无想众生之乱想。

“枯槁乱想”:无想众生欲令其心智有如槁木死灰,故成种种心智枯槁之乱想。终于成就土、木、金、石等精灵。此则为以无想为真修,反愚顽当作至道之结局。老子之“绝圣弃智”,庄子之以“槁木死灰”为“真人”都属无想类生之枯槁乱想。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无想类众生以其“愚”昧暗“钝”毁弃聪明之惑,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以愚“痴颠倒”之惑因“故”,复“和合”冥“顽”之业而“成”就“八万四千” 种欲令心念“枯槁”之“乱想”;以“如是”惑业,“故有无想羯南” (无想类众)之果,迁“流”展“转”于“国土”,其“精神”终“化为土、木、金、石,其类” 繁多“充塞”寰宇。

9.非有色

【“由因世界相待轮回,伪颠倒故,和合染成八万四千因依乱想;如是故有非有色相,成色羯南,流转国土。诸水母等,以虾为目,其类充塞。”】

【注释】

“相待轮回”:“相待”,非有色众生,本非有色故须藉物以成色,色与无色互相假待,展转不休,而成轮回性。

“和合染成”:“和合”,与……和合。“染”,耽染之业。

“因依乱想”:“依”,依他。

“水母”:此动物以水沫成身。

“以虾为目”:如种种寄生之动物。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非有色类众生藉物以成色,互“相”假“待”,此惑展转不休,而成“轮回”性,以其虚“伪颠倒”之惑因“故”,复“和合”耽“染”之业而“成”就“八万四千” 种“因依”他而起之“乱想”;以“如是”惑业“故有非有色相”,而“成”非有“色羯南”(非有色类众)之果,迁“流”展“转”于“国土”,如“诸水母等”以沫成身,而,“以虾为目”,种种寄生物类,“其类”繁多,“充塞”寰宇之内。

10.非无色

【“由因世界相引轮回,性颠倒故,和合咒成八万四千呼召乱想;由是故有非无色相,无色羯南,流转国土,咒诅厌生,其类充塞。”】

【注释】

“相引轮回”:“引”引发神识。非无色类众生系以音声引发神识,引之不已,而成轮回性。

“和合咒成”:“咒”邪咒。又与邪咒之呼召相和合,以显灵异,遂成种种非无色类生之乱想。

“呼召乱想”:即非无色类众生听命于邪咒的呼召之乱想。

“由是故有非无色相,无色羯南”:“非无色相”之“非”字为双贯二词,故“无色羯南”系略词,承上句之“非”字,具言就为:“非无色羯南”。

“咒诅厌生”:“厌”同“魇”,魇祷也。“生”,众生。此谓,非无色类之众生随咒诅而显灵异,或随魇祷而祟害众生。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非无色类众生以音声“相引”而发神识,引发不已,遂成“轮回”性,以此“性颠倒”为惑因“故”,复“和合”邪“咒”之呼召,以显灵堂异,遂“成八万四千” 听命于邪咒“呼召”之“乱想;由是” 惑业“故有非无色” 之“相”而成非“无色羯南”(非无色类众)之果,迁“流”展“转”于“国土”,随“咒诅”而显灵异、称仙、称道,或随“厌”祷符箓而祟害众“生”,(如乩仙、碟仙、降坛鬼神精怪等,假名为圣),“其类”繁多“充塞”寰宇之间。

11.非有想

【“由因世界合妄轮回,罔颠倒故,和合异成八万四千回互乱想;如是故有非有想相,成想羯南,流转国土;彼蒲卢等,异质相成,其类充塞。”】

【注释】

“合妄轮回”:“合”,和合。“妄”,此指二种虚妄,以非有想众生,将想与无想二种虚妄和合,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

“罔颠倒故”:“罔”,罔昧。以非有想众生于想与无想之间,昏昧不明,故称罔昧,而成颠倒之惑因。

“和合异成”:将异性(不同性质)之事(相与无想)和合混同而成种种非有想类之乱想。

“回互乱想”:“回互”,回旋互杂。谓非有想众生,自他回互,同异难分,起如是之乱想。

“成想羯南”:此为略词,承上句,具言应为“成非有想羯南”。

“彼蒲卢等,异质相成”:“蒲卢”,细腰蜂,一种细腰之土蜂,又称果蠃。圆瑛法师引《诗经》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螟蛉”为桑虫,蜾蠃(土蜂)作巢,将桑虫背进它的巢中,然后祝祷说“类我!类我!”七天之后,这桑虫真化成它的子女。而这桑虫自身本来没有想变成土蜂的形相,但由于土蜂的祝祷之力,竟受其感,而生出彼想,而成彼形;此即“异质相成”。这也是由于此桑虫之宿业所感,盖由此桑虫往昔常好诬赖他人及诱骗他人财物,纳为已有,而感得如是果报。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非有想类众生,和“合”想与无想二“妄”,展转互取而成“轮回”性,以其性“罔”昧“颠倒”为惑因“故”,又“和合”取“异”为同之业,而“成”就“八万四千” 种自他“回”旋“互”杂、同异难分之“乱想”;发“如是”之惑业“故有非有想相”,而“成”非有“想羯南”,(非有想类众)之果,迁“流”展“转”于“国土”;如“彼蒲卢”(细腰土蜂)“等”,以基祝祷厌咒之力而诱致强取本来“异”类形“质”之桑虫“相成”,其蜂形,而纳为已子;“其类”众多“充塞”宇内。

12, .非无想

【“由因世界怨害轮回,杀颠倒故,和合怪成八万四千食父母想;如是故有非无想相、无想羯南,流转国土。如土枭等,附块为儿,及破镜鸟,以毒树果抱为其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其类充塞。”】

【注释】

“和合怪成”:“怪”怪诞,罕见罕闻之事。

“土枭”:本义作“不孝鸟”,以此鸟食母而后能飞。汉代于夏至日杀之作羹以赐百官,期绝其类,故悬鸟头于木上(谓枭首示众),以示斩绝。

“附块为儿”:枭鸟之母衔土块,为其子筑巢,用以保其暖及安全。

“破镜鸟”:应是“破镜兽”。“镜”又作“獍”是一种兽。与枭相对,枭食其母,而獍食其父。故有成语“枭獍其心”,喻不孝负恩犯上之人。

“以毒树果抱为其子”:就是取果实喂其子。这表示:枭母与獍父虽亦爱其子,然以业力故,而遭其子吞食。(附及,最近于《国家地理杂志》等生态记录中,亦言有一种鹰,生后不久,即乘母不在,即将其同胞兄弟吞食,母鸟回来,亦不责怪,盖彼等业感如是也。)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非无想众生由于怀“怨”图“害”怨结子释,展转相续成“轮回”性,以“杀”心“颠倒”为惑因“故”,复“和合怪”诞骇人听闻之业而“成”就“八万四千” 种吞“食父母”之狂“想”,以“如是”惑业“故有非无想” 之“相”,而成非“无想羯南”,(非无想类众)之果,迁“流”展“转”于“国土。如土枭” 鸟“等,附”土“块”以“为”其“儿”筑巢,“及破镜鸟” (獍兽),“以毒树果,抱为其子” 之食物,然而其“子成”长后,“父母皆遭其” 吞“食,其类” 众多“充塞”宇内。 

【是名众生十二种类。】

【义贯】

“是名众生”的“十二种类”之由来因缘。

【诠论】

众生十二类生,总分类有十二,但其细类却无量,每一细类之数亦是无边。然而其成因总归不外一个“想”字,故经中说:“一切众生皆由想生”——即使“无想”,还是一种想,因为那不是真的无想,而只是欲压制想,令其不生;也就是说此为“欲令想不生,达于无想”之想,故还是一种想,是为“无想之想”;以有心必有想,而众生不能无心,故不可能真正完全无想。因此,连小乘的“灭受想”也不是真正究竟地灭了“受”与“想”;以一切“有心”皆不得真正无想,是故修行者只要其“想”不颠倒,即可不堕于凡外邪小境界,而得入于如来正觉之海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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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第五章 

正说六十位修证

第一节 三渐次位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捏目,乱华发生。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注释】

“一一类中”:指现行的十二类中之每一个。

“亦各各具十二颠倒”:这十二颠倒却是“颠倒种子”,以现代语言之。即是“隐性”的。因此十二“现行颠倒”(显性)乘以十二“种子颠倒”(隐性),即得一四四种颠倒。

“犹如捏目,乱华发生”:这些颠倒其类虽多,但却只如捏目所生之空华一般。“目”,为清净目,或清明眼,喻真如本性。“捏”,喻无端、以无明力而一念妄动。“乱华”,喻十二类生。谓以一念妄动,捏本性清净之目,而有十二类生之乱华发生。

“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此谓,若心起颠倒,则本来妙圆真净之清明本心,便会具足地现起如此虚妄的乱想,以真如有不变随缘之性,故缘具即现;是故,虽诸倒相本无实体,而迷位却现若有实事可得。

【义贯】

“阿难,如是” 十二类“众生,一一” 现行“类中亦各各具” 有“十二”种“颠倒”种子。(故共有一四四种颠倒。)凡此诸倒“犹如”无端“捏”本性清净之“目”,法尔便有十二类生之“乱华”于空“发生”。是故若心起“颠倒”想,则本来“妙圆真净” 清“明”本“心”便会“具足”显现“如斯”众多“虚妄”之乱想。

【诠论】

此章题中所说的“六十位”为:三渐次、干慧、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共六十位。从这里开始,如来开示大乘菩萨具体修证阶位与过程。

【“汝今修证佛三摩提,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方得除灭。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

【注释】

“于是本因”:“是”,此。“本因”,诸妄之本因,即种子无明,或“本惑”。

“元所乱想”:“元”,元本,即依于此元本(本因)所起之颠倒乱想,即现行无明,或枝末无明。

“立三渐次”:三种渐次,如下文所明。

“方得除灭”:从三渐次位开始起修,历诸阶位,渐次修断,才能将这些无始来的种子与现行颠倒乱想,祛除净尽。

“如净器中除去毒蜜”:“净器”,本元清净之器,喻真如本心。“毒蜜”,器中所贮存之恶物,指现行、或现业;除毒蜜亦即断现行。

“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汤水”,指大佛顶定。“灰香”,指定中所显之慧。“洗涤其器”,指断种子习气。

“后贮甘露”:谓种现俱净,其心器方无毒,才可用来装佛之甘露;否则器中若有毒,盛以甘露,则所有甘露皆成毒药,饮者皆死。如人心具五毒,若不先除心毒,而直修佛法之戒定智慧,其所修之戒定慧等必为其毒心所染、俱成邪戒、邪定、邪慧;若以被邪戒等教人,学者尽皆中毒而死(而法身慧命休矣)。

【义贯】

“汝今”欲“修证佛”之“三摩提,于” 针对“是”诸妄之“本因”(亦即种子无明),以及依此种子本“元所”起之颠倒“乱想”。(亦即现行无明)之处,应先建“立三”种修行之“渐次”,历位逐次修断之,“方得除灭” 净尽。譬“如”本元清“净”之“器中”,先“除去”所贮存之“毒蜜”,(以净戒除现行恶业),然后“以诸”滚热之“汤水”(首楞严定水)“并杂灰香”(定中所起之慧),“洗涤其器”,(以定慧力拔除种习),然“后”堪“贮”存如来之涅槃菩提 “甘露”。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注释】

“除其助因:”“助因”者,助恶之因,亦即是缘;此指食五辛为增长成就恶事之缘。如下经文所说,五辛熟食会发淫欲,生吃则增进嗔恚心,因此五辛会增长淫、怒二法,习禅而食五辛,自长淫怒,三毒难消,三摩地难成,故习禅首先须除此恶因。

“刳其正性”:“刳”,挖空。“正性”,即性罪之业,此指不行淫、不吃酒肉,亦即断淫、杀、盗三性罪之根本,将此等恶事之根本皆刨空、挖干净。

“违其现业”:“现业”,现行之业。指现行之以根奔尘,并计着妄识、妄惑之业。“违”即违离,而不依、不随。

【义贯】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位,为“除其”障定之“助因”(食五辛);“二者、真”实 “修”习去恶之位,此为“刳”空“其正性”罪之业(去淫、杀、盗);“三者、增进” 位,为“违”离“其现”行以五根奔赴六尘、攀缘取着之杂染“业”。

【诠论】

这三种渐次中,前两种属戒,为助行,后一种属定慧,为正行。

又,本经从现在开始,才是真正进入正修行的阶段,在此之前,可以说全是准备,属“信解门”,从现在开始才是正式的“修证门”。前面七卷,即使谈到“悟”,也只属“解悟”,而非“证悟”(除了二十五圣自证境界外)。因为现在所谈是属修证门,所以如来开始广陈菩萨六十位修征过程,一一加以细说其断证。说完六十位贤圣,如来接着又开示六道凡夫之境界,细说六趣。最后以开示五十重阴魔总其成,以总破种种修定之魔相,令修行人知解、警觉而避免魔障,以成就修证之大事。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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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渐次:除其助因(断五辛)

【“云何助因?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注释】

“不能自全”:不能光靠自己,不依外物,就能保全自己的形命。

“依四食住”:“住”,住世不坏。须依靠四种食,而得令色身住世不坏。

“段食”:以刀或牙齿,将食物碎为一段、一段,然后才能吞食受用。取段食者包括欲界的人道、畜生、欲界天众、及阿修罗道。

“触食”:鬼神道受用饮食时,为触其气,亦即吸取食物中之精气(菁华之气)。故拜过鬼神的祭品,特别容易腐坏,因为其中菁华已被摄取走了,犹如已煎过的药饵,类同渣滓。

“思食”:“思”禅思。此为色界天人,以禅思为食。色界天人已离欲界诸欲,无复食欲、淫欲、睡欲,而以禅悦为食,故入禅定为色界天人之食,能长养其细妙之色身。

“识食”:无色界天,因已无物质之形色,因此唯以心识之定力维续其命,故称之为以识为食,这是识食中的殊胜者。但也有下劣的识食,即地狱道与饿鬼道众生,虽然期望饮食,但以业力故不能常得食,因此长时受饥饿之苦,但以业识之力所持,虽受巨苦而不得物质之食,但也不会断命,故其食亦称为识食。因为“食”之义,为长养、维持身命之义,是故,任何东西,只要它能令有情长养、维持身命的,便可称之为“食”,而不一定是“可以吃的”,例如天人之禅悦与地狱、饿鬼之业识,并非真的可用嘴巴来吃之物。

“食甘故生”:“甘”甘美,有益于身者才能称为甘美之食。

“求三摩地”:指修首楞严三昧,或大佛顶定。

“当断世间五种辛菜”:因为这五种辛菜对修定人来说,犹如毒药,食之,法身慧命当断。五种辛菜为:葱、蒜、韭、薤、兴渠(后一种中土无)。

【义贯】

“云何”为修定者除其中“助因?阿难,如是世界” 中之“十二类生” 之众生皆“不能”光凭着“自”身便能保“全”其形命,而须“依四”种“食”之一,其身命方得“住”世不坏。“所谓”四食即是欲界人道、天道、修罗道、与畜生道之“段食”,鬼神道之“触食”,色界天人之以禅“思”为“食”,无色界天人以“识”之定力为“食。是故佛” 过去常“说:一切众生皆” 是“依食”而“住。阿难。一切众生”以“食甘”美有益于身者“故”得“生”存,若“食毒”物“故死。是诸众生求” 成首楞严“三摩地”者,“当断世间五种辛菜”,如避毒药。

【诠论】

四食之中,段食与触很容易理解;关于思食与识食,于此再进一言:此二食可说都是“定力所持”,只不过其定力之大小有别而已。以定力所持故,即不须仰赖粗劣的饮食,故其入于禅定,有如受用上妙饮食。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注释】

“是五种辛”:这五种辛菜,虽然是植物,但因食之有种种过恶,故与荤菜合称“荤辛”;又这五种辛菜中,最后一种兴渠,为西域所特产,中土没有。

“熟食发淫,生啖增恚”:这五种辛菜,熟食则会促使人多发淫念(世俗之所谓“壮阳”者,其实是刺激性腺及肾上腺素,令其性欲勃发,淫欲较多而已,实与壮或不壮无涉。但很多俗人不知究里,而迷信吃大蒜可以壮阳,其实是催淫。)此五辛,生吃则会增进嗔恚心(可能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中国北方人常好一手拿馒头,另一手持一棵大葱;常如是食者,多见脾气火爆。)。

“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天仙、鬼神守护行人,除了护法以外,主要也是常想听受经法。又,食辛之人虽则讲经,然以其既不遵如来禁戒,故极易沦为贪求名闻利养,而妄谈般若法空。

“十方天仙嫌其臭秽”:这五辛,不论生吃熟食,都会令人口臭不堪。五辛的臭味,称为“辛臭”,“辛”是冲鼻之义,其臭有如圊厕之味,因此所有贤圣、善鬼神、天仙,全都不能忍受那种味道。唯有乐秽处的恶鬼神,或食粪、食尿、食蛆之恶鬼神除外,他们反而趋之若鹜。由于善鬼神、护法已远离,不再守护,因此这修行人的道场便大门洞开,毫无防护,因而广纳十方恶鬼神。

“因彼食次,舐其唇吻”:“次”,的时候,之时,之际。“唇吻”,即嘴唇。因这些恶鬼神系以触恶臭之气为食(以恶臭为其“触食”),此时行者唇上口中既发出他们赖以为生的辛臭之气,因此他们都会来至其唇边,以口摄取其“触食”,故即与行者口对口相触、相吻矣!

“常与鬼住”:前面经文中说:十二类生皆依四食住;此类鬼神既依辛臭之触食而住,而这位行人又常能“供应”他们的辛臭之“触食”,因此他们也就在此行者的道场中“定居”下来了,故经中说此行人“常与鬼住”(此行者对这些恶鬼神真可谓是“供吃供住”!)

“福德日销”:因常与鬼住,阴气盛、阳气衰,阳气及正气、以及福德之气便渐为阴气所摄取或覆盖,犹如气象中之大气压或冷气团,可摄取周遭之气流一般。因此行者之正阳福德之气渐受消蚀。

“长无利益”:“长”,增长。“无利益”,指无利益之事,包括无利、无益、无意义、及有害之事,都叫作无利益事;例如在这种时候,行者常会忽然起念,觉得很闷,想出去“透透风”,到外面游荡一番,因而行种种放逸不当之事,而自以为很“自在”;如于游荡中,忽又起念去看戏、泡咖啡店、洗三温暖、乃至“马沙鸡”(按摩)等等。又如,即使在道场,心亦常神游于外,或看无益书报、杂志,或看电视、或听广播,或打电话找朋友聊天,或找人聊天、泡茶,或修习世间艺业,如弹琴、唱歌、绘画、书法、刻印、作诗、填词、或研习外道、或修习世间学问如文学、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商业等等,花费很多时间于营求这些对菩提、解脱无所益利之事,而这些境界,实为魔之留难、延宕之策所生,不可不知。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因为太臭,其口及全身毛孔,皆散发辛臭之味。“菩萨”,包括金刚、明王。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魔王”,此辛臭不但招恶鬼神来,有时连大力魔王亦会招致。“方便”,此处之意为修行的漏洞、缺陷、罅隙。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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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作佛身,来为说法”:谓见佛闻法,或感得佛来现身,本是最好的事,但对不能“护净”(不食五辛酒肉亦是“持净”的项目之一)及修行不如法,而得见佛身现前,反而是最不妙之事,因为此佛实非真佛,乃魔所化者。

“非毁禁戒,赞淫怒痴”:“非”,批判其为非,“毁”,破坏、毁谤。“禁戒”,如来禁止佛弟子不当作之事,即是律中所称的“止持”:止持者,即此事若不作,即“持”,此戒之相,如杀业,不作杀业即是“持不杀戒”,故称“不杀”为一种“止持”戒。又如目前所说的不食五辛、酒肉,亦是一种“止戒”,亦即是“如来禁戒”之一。“淫怒痴”,即贪、嗔、痴。以各种贪欲之中,贪爱淫欲之力最大,为众生之生死根本,故经中亦常以淫而代表贪,以淫而摄一切贪。

此谓,这魔所现的假佛身,由于此行者贪染臭秽之业所感,而为之说种种颠倒之法,如毁谤佛戒,而说持戒是小乘人“硁硁然小人哉”,小根智人之所为,若是大乘人,都不必如此;又如说“小疵不掩大德”、“大德不讳细行”、“大器不拘小节”等等似是而非之论,令其动摇持戒之心。俟其持戒之心动摇后,再为他赞叹淫怒痴,而说的谓“淫怒痴与戒定慧无二,此是不二法门,是一真法界。”或作如是说:“若言淫怒痴是染污法,此乃愚人自心分别,这是为小根机的人说的权法。”因此又进一步说:“至于大根器之人欲入不二法门、一真法界,应体行无分别之大道,须于染净诸法,都无分别,不生执着,如是才能于法自在,速入一真法界,证大菩提。”

又说:“是故,能否看破‘戒不是戒’、‘淫怒痴即是戒定慧性’,而于淫怒痴当中,体会其戒定慧之性,即是‘于刀口上修’,若透得过这关,即是‘转烦恼为菩提’、‘转染成净’。‘转识为智’的具体‘起用’。举要言之,欲修此体用一如的大法,莫过于在男女交媾之际,体会交媾(gòu)之事实是‘不垢不净’、‘自性清净’,因此男女交媾之身,当体即是‘毘卢真法身’,如是观成,交媾之时当下即得超越一切染净诸法;男体即是定身(而以男根为代表,为其精华),女体即是慧身(而以女根为精要之代表);定是体,慧是用,故男女根交会即是“定慧一体”、“定慧等持”、“体用一如”、“大机大用”,证大菩提;是故此男女交会之事实为‘无上瑜伽’,实为度生死、证菩提之无上契机,最为迅疾、最为奥妙之法,舍此无他。”如是等似是而非的邪论,其中又引用许多佛法名相与曲据,故令染心者,闻而心喜,误以为得闻大道,又是“佛身”所亲说,因而踊跃欢喜奉行,且自以为高,而生大邪慢,轻慢一切人,乃至轻慢三宝,除了他自己受法的上师以外,其他一切人,若在家若出家,皆不屑一顾;

而彼等于此邪慢,并非完全不自知,而且是有意如此傲慢,还给它一个名称,称为“佛慢”,并以此“佛慢”是大修行者到了某种境界才能产生出来的“工夫”。附及,佛正法中,并无“佛慢”一词,这是附佛外道的邪说;以佛实无慢,因为慢是六大根本烦恼之一,而佛烦恼已断,故佛无慢;若佛有慢,则佛仍有根本烦恼,即有俱生无明,仍是凡夫,即应仍堕生死轮回。

又,有慢者,恃已凌人,必轻他人;佛自证无上菩提,然以智眼及悲心,等视一切众生,故佛不轻慢任何一人;佛乃至对外道人亦不轻慢、一体尊重。若佛轻慢于人,即不度众生,如同外道神祗,自高于一切,我慢贡高。是故谓修行人“起大佛慢”不但有邪说之嫌、误导众生,并且亵渎如来。

“受魔福尽”:“魔福”,魔亦有魔福,举如其所得之神通,以及统领诸魔、鬼神之威势等,皆是魔界之福。如同世间黑道大哥之作威作福、欺压良善、无所忌惮,醇酒美人、华屋巨厦,乃至结交权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是亦可称为“黑道之福”欤,然实与魔福相类似,以其所享之福越大,便是其所造之恶业越重,后世之果报亦更深巨,然黑道与魔皆不自知,且自以为幸、自以为能,实可怜愍。

【义贯】

“是五种辛” 臭之食,若“熟食”即能“发”起“淫”欲,若“生啖”则促进肝火而“增”长嗔“恚”心。“如是”于十方“世界”中(不论何处),任何“食辛之人”,他“纵能宣说” 佛之“十二部经,十方天仙”,虽本乐闻佛经,然因“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 则“因彼食”辛物之“次”,冥“舐其唇吻”,故彼人实“常与鬼”同“住”一处,从而其“福德”渐受鬼众吸摄、转化而“日”渐“消”磨减少;以福德减少故,即多增“长无利”无“益”的虚妄之事。

“是食辛”物之“人”,虽发心“修三摩地”,一切“菩萨、天仙”及“十方善神”,皆“不”愿“来守护”,(以其辛臭难可忍受故);反之,“大力魔王”则正“得其”过犯之“方便”,而“现作佛身,来为” 之“说法”,其所说之法,皆是为了“非毁”如来“禁戒”,令其起破戒犯戒之心,然后再进一步“赞”叹“淫、怒、痴”等臭秽之法(推为无上,说染净不二,犯而无犯,无有开遮持犯,无法可得,都无分别、执着,最极清净;

见淫怒痴之行,即是戒定慧,无二无别,言此即是证得清净法身,入一真法界、得无上大解脱之关钥),作如是等邪说谬论,令其勇于犯戒、破戒而无畏惧、心不改悔,反以破犯为菩提,心生大颠倒。以此恶因,“命终”必“自”感“为魔王”之“眷属”,其后“受魔福尽”,即直“堕无间”地“狱”,不必经历中阴身。

“阿难,修” 习圆通三昧求“菩提者”,若能“永”远“断”除“五辛,是则名为” 从凡夫地“第一”(最初)“增进”菩提道之“修行渐次”。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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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渐次:刳其正性(断淫、酒、肉,及持余戒)

【“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注释】

“正性”:正恶之性,亦即性戒之业,如杀、盗、淫、妄等,因这些业为正犯了如来戒法,且其业本身,不论违者本身已正式受戒与否,若有违犯,皆是造了恶业,以其业之性本来是恶。

“永断淫心”:修三摩地,不但要断除“淫行”,而且连“淫心”都不能有,即不得起“淫念”。这里所说的淫行与淫心,不但指不能邪淫,即使在家人,连正淫亦不许;故在家人欲修三昧,最好是单身,或已行梵行者,即须所谓“示有妻子,常修梵行”。依本经言,即使在家人,亦不许平常一边与女人行淫,一边修三昧;如是必入魔道,详如前说。

“不餐酒肉”:以酒肉一来乱性、且助杀,二来亦助发淫性、以及兽性。

“以火净食”:此指凡所食之物,必须先用火煮过,例如:烤、煮、煎、炒、烫、蒸、煨等。因此不食生菜,以离于野人(不文明人)生食之野味、野气、野性。

“无啖生气”:“生气”,生菜之气。因为生菜之气会助长野性,故佛不听许。又“不食人间烟火”为外道行,非是佛行。复次,近来有医界、营养界人士提倡吃生菜沙拉以治病或强身,须知,如果吃生菜是为了治病,把它当作一种医药来用,固无可厚非(这在律学中,为了治病,也可以有开缘。)然而若是修三昧之人,最好依佛所教而不啖生菜,以此不违佛之教敕,庶几三昧有成。至若一般佛弟子也尽量要熟食才好,以为修三昧种诸远因,而且也才是依教修行离于世间贪爱(贪身、贪口、贪味)。

“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如经中所说,一切众生由于淫杀二业故受轮回,众生由于相爱而相生,相憎而相杀,如是相生相杀,故轮回不已。因此佛言若欲出三界生死苦,先须断此轮回之二根本:

淫与杀。然当今附佛外道,皆言学佛不用断淫及杀,乃至以淫行为证道之阶,大违佛说。再者,末法邪魔之欲破坏佛弟子修行,最厉害的,还是在引人入于淫、杀二道,令其心生颠倒;若其淫杀二业成就,则何恶不可为?苦一切淫杀盗妄皆可为而不避,是人即魔业成就。所以末世邪魔以种种方便令修行人贪爱淫、杀、酒、肉,即是在“募集”其魔众,扩展昌隆魔之事业,令众生皆沦为其统领,成魔眷属、魔臣、魔民、魔众,长劫不得超脱其恶势力之摆布。

【义贯】

“云何”为修定者刳其“正”恶之“性”罪?“阿难,如是” 正信发心之“众生”若欲“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才得因戒生定:亦即须“永”远“断”除淫行及“淫心”,亦即不起淫念,且“不餐酒肉”,并须“以火”烹煮以“净食”物之气,“无啖生”菜之野“气。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而得 “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诠论】

关于经文中“永断淫心”这一点,在此有再申述的必要。前说,若在家人修三摩地,不但不能邪淫,连与妻子正淫亦不许,故须行梵行方可。但读者闻此说,切莫冒然而行梵行;因为在家要修梵行,须有很好的因缘及很大的福德,例如夫妇皆一心向佛,且步调一致,(修行的程度差不多),而且还须有两个重要条件:一、彼此同意,二、彼此欢喜行之。断断不可一厢情愿、一意孤行;亦不能是向对方“要求”而得来的;因为你作如是要求,对方若是佛弟子,亦不敢明白反对,但心理并不欢喜;久久积怨,便成为怨妇或怨夫,彼此反成怨偶,遂造成家庭之大风波,乃至仳离。

又,须知能离淫欲是相当高的境界,非一般凡俗之人所能行,凡俗之人由于业力,皆有此欲求,若不能得到满足,久久压抑,会成疾病,乃至身心失衡,更何况另一半还有可能因此而“向外发展”去“追求幸福”,演成婚外情。那样一来,不但你原本要修三摩地的愿望成为泡影(因为一家人搞得鸡飞狗跳,如何能得定?),而且还坏了佛弟子的形相,及破坏自他对法的信心或善根。故在此再严重叮咛一句:修梵行不能勉强,要自他彼此的因缘、善根皆具足才能行——有多少因缘就修多少行,勉强不来。

其次,关于“断心淫”当世有虚妄之人,辄说:“我心不淫就好了。”接着他却又说:“身淫无妨”,这可说是受了邪说之蛊害而引起的魔事。试想,既然心中连想都不想了(其心不淫),既已达到这么高的境界了,怎么还会去做呢(身淫)?故知此为愚妄之言。正如有人欲劝阻别人吃素,而说:“你心素就好了嘛!”

这有如说:“心若素,口不素亦无妨”。此即如同过去有些心邪之人所说:“如来心中坐,酒肉穿肠过。”是如出一辙的。故有智者应看透、厌弃这些末法时期惑人、害人之谬论。

再者,如来在此确言:“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当今有些附佛法外道,自称佛徒,承其先祖,行淫、喝酒、食肉,而自称开悟、成佛、成金刚、成法王、证圣道、出三界、为转世再来,或为圣人化身,恐皆于大妄语戒有违,行者不可不知,免受其误导、惑害。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注释】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观”,指入奢摩他后,以正智之眼谛观。“毒蛇”,一噬即取人命,此比喻淫欲对于修定之人,犹如毒蛇,一点都不可沾、不可近、不可亲,否则一被咬到(一破淫戒),必定失禅定,乃至丧失法身慧命。

“如见怨贼”:“怨”,怨家,即仇人。“贼”,盗贼。当观淫欲犹如仇家、贼人,若碰到贼人,即会伤身害命、劫夺财宝,此指功德法财而言,谓修行人而行淫欲,若不完全丧失法身慧命,其功德法财也必将耗尽。然而毒蛇、怨家、劫贼最多只害此生一命,而淫欲所害之法身慧命,却能令人多生多世堕于恶道,长劫沉沦,其害无边,故修定之人,必须戒除、远离淫欲——远离一切淫欲之因缘、淫欲之处所、淫欲之人(会令你起淫思之人)、淫欲之言谈、书籍、资讯,身心俱皆远离,乃至远离淫欲之念。

“四弃、八弃”:“四弃”,为淫、杀、盗、妄四种根本重罪,梵文为“四波罗夷”,以犯此四戒人,即慧命断,永弃佛海边外,故又名“弃罪”;以慧命断故,故又名“断头”。“八弃”为比丘尼之戒,比丘尼之八弃为在四弃中又加上“触摩、八事成重、覆比丘尼重罪、随顺被举比丘违尼僧三谏”。

“执身不动”:声闻之比丘、比丘尼戒,主在执持身口七支,令不造恶。

“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身口无恶秽之后,才能再进而持菩萨戒。“律仪”即是戒。以菩萨已于身口得清净,故得进而修心,以戒持心,令心不起淫邪之念。盖修行须从粗而细,由外而内,由浅入深,次第深入,方才易成;故先修声闻戒,于身口上用功,令身口清净,才能进而修菩萨心地戒,令心清净。

由此故知,前面所说:“心素就好(口不必执着荤素)”,及“身淫心不淫”,皆是颠倒之说:因为“心不淫”比“身不淫”的层次高得多,必须先经“身不淫”(达声闻戒之机关团体),然后才能到达“心不淫”(菩萨戒之境界)。既然已到达菩萨的心清净境界,怎还会退堕去犯较低层次的声闻境界之事——心中连想都不会再想了,怎么还会动身口去犯它?故知彼说实是颠倒迷乱之言。

【义贯】

修定之人“当观淫欲”之害“犹如毒蛇”,能害人命,于见欲境“如见怨”家劫“贼”,会劫财夺命;故修定人“先”须“持声闻”比丘之“四弃”(淫、杀、盗、妄)及比丘尼之“八弃”(触、八事、覆罪、随被举),“执”持“身”口七支“不动”不犯,“后”当进而修“行菩萨清净律仪”,而得究竟“执”持其“心”令恶念 “不起”。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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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险。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注释】

“永无相生相杀之业”:“相生”,以淫心断,故不再相生。《圆觉经》云:“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相杀”,以杀心断,故不再有相杀之业。

“偷劫不行,无相负累”:“偷劫”,偷盗劫夺。以持不犯“四弃”戒,因此不再行偷盗劫夺之业,故不再欠他人财物,亦不负他人之命。又,广义的“偷劫”包括“大妄语”,以大妄语者,无非矫现威仪,希求利养,妄言证圣、开悟等,贪求诈骗他人供养,如同偷劫。

“三摩地”:正定。依正信、正知见、正观察、正念、正修行所得之定。

“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由戒生定,因定发通,得相似五通,故言“不须天眼”。“自然”不假作意之义。

“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得相似神足通,故能游十方世界无有障碍。

“宿命清净,得无艰险”:“宿命”,指得相似宿命通。“艰险”,艰难险道,指三恶道。以得相似宿命智,历览自身他身前世后世因缘业果,故自珍重,不再虚妄造作恶业,而再度堕于三途险道;亦即永不堕落;此后皆在善道、上界、或佛国净土中修行菩提。

【义贯】

修定之人若持“禁戒”清净“成就,则”彼“于世间永无相生” 或“相杀之业”,且因彼人于“偷”盗“劫”夺之业“不行”,(不复作),则与世间人“无相负累”,故“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是”持戒“清净”之“人”,若以此清净三业进“修三摩地”,则能因戒生定,复能因定而发相似五通,于此“父母”所生之“肉身,不须天眼”,不假作意,“自然”得“观见十方世界”,观“睹佛”世尊,亲“闻”佛说“法,亲奉” 大“圣”之“旨”意,“得”相似“大神通”,(神足通),而能“游十方”世“界”,无有障碍,又得相似“宿命”通智,而于三世“清净”,永不堕三途“得无艰”难“险”阻。“是则名为” 修三昧者“第二增进”之 “修行渐次”。

3.第三渐次:违其现业(现前不逐外尘,旋元自归)

【云何现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注释】

“现业”:现行之惑业。亦即是依现前之六根,缘六尘境界,因而起惑、造业。

“心无贪淫”:在所有的贪欲中,淫欲是最足令人心动乱的,因为淫欲一法之中,即具足色、声、香、味、触、法,且极其强烈,故能引生死;是故于破坏禅定,力量最强大的,莫过于淫欲。又,修定之人心若一起念贪淫,心即生大动乱,因此不必等到他发动身语去行淫,便早已失定。

“于外六尘不多流逸”:“流逸”,随流而放逸。“不多”,指此时系初修,偶有小违,立刻觉知,当即将其散心摄回,还住于正念;如是修习,久久便至纯熟。此境界相当于耳根圆通法门的“入流亡所”。

“旋元自归”:“旋”,回旋。“元”,本元。谓旋复本元而自归本明。此境界相当于耳根圆通之“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

“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偶”,对,即摄取的对象。既不缘六尘,则六根没有能执取的对象。这境界相当于耳根圆通的“闻所闻尽”。

“反流全一”:六根反流,全归一闻性。

“六用不行”:“六用”,六根之用,即见、闻、尝、嗅、觉、知。以已全归一闻性,故六根之区隔已破,因此六根区隔之用已不存在,故言六用不行,即所谓“入一亡六”。但此时仅得“六销”,犹未“亡一”。又,“流逸”奔尘即是“现业”,“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即是“违其现业”。又,前面“不多流逸”属“小违”现业,因为功力未到,妄习未尽。现在功力成熟,“旋元自归,反流全一”属于“全违”。

【义贯】

“云何”为修定者违其“现”行惑“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 之“人”,其内“心无贪淫” 欲之念,而“于外”之“六尘”境界,亦“不多”随境奔“流”纵“逸;因”能修“不流逸”之功,进而得“旋”复本“元自归”本明;如今于外六“尘既”已“不”再攀“缘”,故内六“根”即“无所偶”之对象(既无所取,能取自寂),因此六根“反流”照性“全”归“一”闻性,于是“六”根分隔之作“用不”复现“行”,而达到入一亡六之境。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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