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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13)持咒获护,得三摩地、不犯四过、必死心通

【“是故如来宣示此咒,于未来世,保护初学诸修行者入三摩地(提),身心泰然,得大安隐。更无一切诸魔鬼神,及无始来冤横宿殃,旧业陈债,来相恼害。

汝及众中诸有学人,及未来世诸修行者,依我坛场,如法持戒,所受戒主逢清净僧,持此咒心,不生疑悔。

是善男子,于此父母所生之身不得心通,十方如来便为妄语。”】

【注释】

“于未来世,保护初学”:佛之所以不言“现在世”,那是因为在佛世时,魔不能得便。再者,正法时期,证道者众,故正法强盛,魔因此亦不能得便。唯于末法,众生根浅、欲深、障重、法弱,故魔易得其便。

“安隐”:“隐”音‘引’又音‘吻’,同“稳”。《康熙字典》云:“杨子方言:隐,定也。又《玉篇》:安也。”故“安隐”同“安稳”,音同义同,可假藉(此情形,中国文字学上称为“同音通假”——即两个字音相同,便常可通用假借)。

【义贯】

“是故如来宣示此咒,于未来世” 可“保护初”心修“学”者并“诸”久“修行者”,令其得“入三摩地”,获“身心泰然”自在,“得大安隐” (安稳)。

由于神咒保护之力,于其修行中,“更无一切诸魔鬼神,及无始” 劫“来,冤”家“横”祸、“宿”业应报之“殃,旧业”所引之“陈债”(怨亲债主)“来相恼害” 身心,令三摩地不能成就。

“汝及”此大“众中,诸” 声闻“有学”之“人,及未来世诸修行者”,若能“依我”所定“坛场”仪则而建坛,并“如法持戒”,清净,于“所受戒”之“主”法三师,得“逢清净僧”,进“持此咒心”,一心修行三密,且于此无上法“不生疑、悔” 等退菩提心之大烦恼。

如“是”之“善男子”(不犯前之四过),“于此父母所生” 现前五蕴“之身”,若“不得心”地圆“通”,则“十方如来”所说之法“便为妄语”。

【诠论】

从这一段经文可见如来悲心之重,故其所作一切皆以众生断惑证真之“一大事因缘”为念;并且末法之事,如来亦早已悉知悉见,故预为防范,使我等末法福薄众生,亦得摆脱自身所造宿障,及超越一切邪魔外道之留难,而得修行成就无上圣道,如佛在世,等无有异。然而要受如是大利益,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如《楞严正脉》所说的“不犯四过:一、坛差;二、戒缺;三、师秽;四、疑悔。”若于此四过犯了一项,则很难“现生取证”,只是为将来证圆通“种远因”而已。故知,若欲现生取证,必须:一、建坛;二、持戒;三、师净,四、不生疑悔。然后如法持咒,则必成圆通三昧。

又,此经修行主要之法门,有些旧注说是耳根圆通法门。但依经文而言,则经文中在在处处皆是明言“持咒”,故知旧注所说,非顺于经文;那是依于局部之经文所作之言。再者,若以本经之结构而言,则本经始自佛顶化佛说咒破魔,经七处征心(七处破妄)、十番显见,示一切法皆如来藏妙真如性(如来密因),二十五圣自证圆通境界(诸菩萨万行),于是为令蹑解起行,依所悟本体起修,而再宣神咒,并为令行者受持神咒能如法而得成就,故说四种清净明诲、三种渐次、及建坛、结界、受戒、持戒等“前行”所应知及应行之事;最后再详说“正行”时所起之“五阴魔相”,令行者知而不受害,从而得破邪显正、破惑证真。凡此一切,皆是围绕着“大佛顶咒”此一主题而发挥。故知本经的主要法门即是“持佛顶咒”:以佛顶化佛说咒破魔为始,而以行者依教受持神咒而得三密相应、入三摩地、破魔证真为终。(亦即本经开始为“佛诵咒破魔”,终结为“行者持咒破魔证真”。)

因此可知,本经之主旨分解悟与修证两大部分。所谓“悟而后修”,及“理可顿悟,事须渐修”,其中之“悟”与“修”所指为何?此“悟”(含“解”在内)当然是指悟如来藏、真如本心。“修”,指修证而言,即是于事上证此真如理,也就是于四大、五蕴、八识、六尘、六根等根、境、识之“事”上,以戒、三摩地、般若之法,证得真如、或如来藏之理,悉令通达,无隔无碍,名之为“圆通”,而达此目的之大方便,便是以“大佛顶陀罗尼”,三密总持,而圆修一切性相、理事;以承前之圆解、圆悟,今起三密圆修,由佛不可思议的三密加持力故,行者得疾证圆通三昧,而“不历僧祗获法身”,即身作佛,证性成佛道。附及,诸旧注所以率不依经而言以持咒法门修证三摩地,可能由于正统密教于中土已断绝,因此于实修上只能依显教而言之。然此固不符经旨,亦是行者之大损失,更失本经之精神,惟愿识者雅鉴。

最后,本段经文中,佛说若如是依法而修,若不能现身成就,“十方如来便为妄语”,可见这是如来保证,一定会成就的法门。是故吾人今生既幸遇此法门,切莫错失良机。

第四节  会众护咒

1.金刚力士护咒

【说是语已,会中无量百千金刚,一时佛前合掌顶礼,而白佛言:“如佛所说,我当诚心保护如是修菩提者。”】

【注释】

“百千金刚”:手执金刚杵之力士众,这些也是金刚藏王之眷属类,但并不是后文所说的金刚菩萨。

【义贯】

如来“说是语已,会中” 有“无量百千金刚” 力士,同在“一时”于“佛前合掌顶礼,而白佛言”:“如佛所说”,此神咒确实有如是之大利益,“我”等“当诚心保护如是” 依此法门而“修菩提”道“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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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梵释四王护咒

【尔时梵王、并天帝释、四天大王,亦于佛前同时顶礼,而白佛言:“审有如是修学善人,我当尽心至诚保护,令其一生所作如愿。”】

【注释】

“梵王”:为色界初禅天之尊。

“天帝释”:为欲界三十三天之尊,又称忉利天王。

“四天大王”:为帝释天之臣属,住于帝释天下面的须弥山腰之四方:东方持国天王,西方增长天王,南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

“审有如是修学善人”:“审”,确。

“令其一生所作如愿”:“所作”,所修。《楞严指掌疏》云:“一生所作如愿者,即于现身圆满菩提,所谓不历僧祗获法身也。”《楞严正脉》云:“一生如愿谓令现生取证,即心通也”。因此,除了上面佛的亲口保证外,梵王及帝释等天王,也都出面发愿,保证令行者现生取证。

【义贯】

“尔时梵王、并天帝释、四天大王,亦于佛前同时顶礼,而白佛言”:“审有如是”依法“修学”之“善人,我”等“当尽心至诚保” 佑“护”卫,“令其”于“一生”中“所作”修证圆通之事“如愿”以偿。

3.八部护咒

【复有无量药叉大将、诸罗刹王、富单那王、鸠槃茶王、毗舍遮王、频那夜迦、诸大鬼王、及诸鬼帅,亦于佛前合掌顶礼:“我亦誓愿护持是人,令菩提心速得圆满。”】

【注释】

“诸大鬼王、及诸鬼帅”:“帅”为在“王”之下。

“护持是人”:“是人”指持咒修行之人。

【义贯】:本节从略。

【诠论】

这一段是诸鬼众发愿护持。

4.日月星等护咒

【复有无量日月天子、风师、雨师、云师、雷师、并电伯等,年岁巡官,诸星眷属,亦于会中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亦保护是修行人,安立道场,得无所畏。”】

【注释】

“风师”:“师”者,长也,有时亦作风伯,即风神中之长者。

“电伯”:“伯”者,尊也。即主电之神,故《华严经》亦作“主电神”。

“年岁巡官”:值司年岁,巡视人间善恶天官。

“诸星眷属”:“诸星”指十二宫。

【义贯】

“复有无量日月天子、风师、雨师、云师、雷师、并电伯等”及值司“年岁巡”视人间善恶之天“官”,并黄道十二宫“诸星”及其“眷属,亦于” 大“会中,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 等“亦”发心“保”佑“护”持“是修”大佛顶圆通法门之“行人”,令其“安立”佛顶“道场”,无有障难,克期取证,“得无所畏”。

【诠论】

这一段是诸空居天众表示发愿护持。

5.天神地祗护咒

【复有无量山神、海神、一切土地,水、陆、空、行,万物精祗、并风神王、无色界天,于如来前,同时稽首,而白佛言:“我亦保护是修行人,得成菩提,永无魔事。”】

【注释】

“山神”:主山岳之神,如五岳、昆仑山、天山等,乃至小山,亦有所生。

“一切土地”:地神有很多,各地有不同之神主宰,如坚牢地神即其中之一,“坚牢”为此地神之名,以地坚且牢固,故名。

“水、陆、空行”:水居之神、陆居之神、空行之神。

“万物精祗”:如药草神、树林神、苗稼神等。

“风神王”:即主风神之最尊者。

“无色界天”:即四空天之天人。

【义贯】:本节从略。

【诠论】

以上为诸金刚力士、梵释四王、诸鬼神众、无色界四空天之天神等;简言之,即是欲、色、无色,三界之天龙鬼神,咸皆发愿护持佛顶咒之行人。这些大众,即是“外护”,于密教中称为“外金刚部”,以密教言之,这些护法大众,皆能破魔,故皆当金刚名。以下则是内圣的护持。

6.内圣护咒

【尔时,八万四千那由他、恒河沙俱胝金刚藏王菩萨,在大会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如我等辈,所修功业,久成菩提,不取涅槃,常随此咒,救护末世修三摩地正修行者。”】

【注释】

“金刚藏王菩萨”:“金刚”,不动、不坏、能破之义。“藏”,得一切如来秘密藏,故称藏。“王”,于法自在,无有能胜,最尊最胜。故称王。“菩萨”,此等金刚藏王,皆是菩萨所现,或已证菩萨究竟之地,故皆是菩萨摩诃萨。

“所修功业”:指历六十位断证。

“久成菩提,不取涅槃”:虽久已成就无上菩提,然并不如声闻众之自取涅槃,弃舍众生于不顾。

“正修行者”:依正知见而修行之人;其相反即是“邪修行”。

【义贯】

“尔时,八万四千那由他、恒河沙俱胝”数之“金刚藏王菩萨”,亦“在大会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至“如我等辈”于“所修功”德道“业”,虽已“久成菩提”,然而亦“不”自“取涅槃,”仍“常随”侍“此咒”,以“救护末”法之“世”中,“修”大佛顶圆通“三摩地”、持戒诵咒之“正修行者”。

【“世尊,如是修心求正定人,若在道场及余经行,乃至散心,游戏聚落,我等徒众常当随从,侍卫此人。纵令魔王、大自在天求其方便,终不可得。诸小鬼神,去此善人十由旬外,除彼发心乐修禅者。世尊,如是恶魔、若魔眷属,欲来侵扰是善人者,我以宝杵殒碎其首,犹如微尘;恒令此人所作如愿。”】

【注释】

“大自在天”:即摩醯首罗天。“摩醯”,大。“首罗”,自在。

“诸小鬼神”:指魔民、魔女等。

“彼发心乐修禅者”:“彼”,指小鬼神。除了已发菩提心而乐修禅定之小鬼神外,其余鬼神皆不得近修大佛顶三昧之人。

【义贯】

“世尊,如是修” 菩提“心,求正定” 之“人,”当他“若在道场”修定,“及”于“余”处“经行”摄心时,“乃至”其人虽以“散心”而“游”乐嬉“戏”于人烟“聚”集之村“落”中,“我等”所领之“徒众,常当随从、侍卫此人,”(不论他在何处,或做什么)。“纵令”是欲界的“魔王”或色界的“大自在天”本人,想要“求其方便”,而破坏他修行,“终不可得,”我等悉不令其得逞。

至于“诸小鬼神”,如魔民、魔女等,我等当必令他们离“去此”修“善”法之“人十由旬”(四百里)“外,除”了“彼”鬼神亦是已“发”菩提“心”且“乐修禅”定“者”。

“世尊,如是”欲界及色界之两位“恶”天“魔”王、“若魔”王之“眷属,欲来侵扰是” 修三摩地之“善人者,我” 必“以”金刚“宝杵殒”灭“碎”裂“其首”,令成“犹如微尘;恒令此” 修大佛顶圆通之“人,所作” 之修持悉皆“如愿”成就。

【诠论】

这一段可说是总结一切“内护”及“外护”两类护法金刚之决心,由最上为首的金刚藏王菩萨为代表而作此表示。他们对于修大佛顶真言法门的人之护持,并不限于他在道场修定之时而已,而是不论他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是定心还是散心,是在修行还是在游玩,金刚藏王菩萨的徒众,悉加以保护。而且,不但一般小神小鬼小魔不能亲近为害,即使是欲界或色界的魔王亲自出动,欲来恼害,金刚藏王菩萨亦会亲自出动,用金刚杵击碎魔王的头!必令此修行人,所修如愿成就。金刚藏王菩萨亲自作如是的要言、保证,可见此大佛顶咒之威力广大,不可思议。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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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请问大乘修证阶位

第一节 阿难问修证阶位次第

【阿难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辈愚钝,好为多闻,于诸漏心未求出离,蒙佛慈诲,得正熏修,身心快然,获大饶益。世尊,如是修证佛三摩提,未到涅槃,云何名为乾慧之地?四十四心,至何渐次得修行目?诣何方所名入地中?云何名为等觉菩萨?”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大众一心伫佛慈音,瞪瞢瞻仰。】

【注释】

“于诸漏心”:“诸漏”,漏有三种:欲界之欲漏、色界之有漏、无色界之无明漏。漏者,烦恼之异名。

“身心快然”:“快”,畅快。

“佛三摩提”:“三摩提”,即三摩地,正定之义。首楞严三味本为佛及十地菩萨所成就之定,故称为佛定:因此,若非仰仗大佛顶咒之威力,十地以下诸人实于此定无分。以首楞严三昧为十地以上菩萨之定,故又称为“金刚三昧”,以十地菩萨已达密教所谓“成金刚身”,不动不坏。

“乾慧之地”:“乾”,枯乾,有二义,一、指至此位,欲爱干枯,故智慧显露,故称乾慧;二、此位之智慧,尚无一切智水之润泽,故其慧干涩,尚不能起大用,故称乾慧。前者指欲水干,后者指智水缺。又,乾慧地为在三渐次位后所达到之地位。详如下文佛所解说者。

“四十四心”:为在地前之菩萨四十四位: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此四十四位圆满后,方入初地。

“至何渐次”:“渐次”即次第,亦即地位、阶位。

“得修行目”:“目”,眼目。方能得到修行办道之眼目,亦即大开圆解,心目开通。

“诣何方所名入地中”: “诣”到达。“方所”,地位。“地”,菩萨十地。谓:要到什么样的地位(什么样的修行境界),才可称为入于菩萨地(为入地菩萨)?

“等觉菩萨”: 十地满心后,即可登等觉菩萨位。等觉后心,以金刚三昧力,断最后一品无明,而成妙觉菩萨。经云:“妙觉如佛”,与佛无二,为最后身,居补处菩萨位,次补佛位。如观世音菩萨及弥勒菩萨皆是妙觉菩萨。

“瞪瞢”:“瞪”,直视。“瞢”,晦,视不明。合言,有如现代人所说的:楞楞地直视(看着)。

【义贯】

此时“阿难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辈愚” 痴闇“钝”,只“好为”广知“多闻”,而“于诸”有“漏”之“心,未”能勤“求”断除而得“出离”三漏之轮转。今“蒙佛慈”悲教“诲”,悟“得正熏”正“修”之大法门,“身心快然” 通畅,“获”得极“大”丰“饶”助“益”。然而,“世尊”,若于“如是修证佛” 所自行之“三摩提”,尚“未到”达“涅槃”之前,“云何”得“名为乾慧之地”?又,菩萨阶位中之“四十四心” (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位),须“至”于“何渐次”(次第),方能“得修行”证道之眼“目?”且须“诣何方所”(至何境界),方得“名”为“入”于菩萨“地中”?又,十地后,“云何” 进断生相无明,而得“名为等觉菩萨?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大众” 皆“一心伫佛” 之“慈音”开示,双目“瞪瞢瞻仰”待教。

【诠论】

这一段中,阿难问:“未到涅槃,云何名为干慧之地?”盖阿难之意,为恐有人仍以涅槃为全然一法不生,略如槁木死灰,故唯有涅槃堪称“乾慧”;此辈人所认知的涅槃,仍是小乘的有余依涅槃境界,故有此问,用以对显大乘境界。

又,旧注有说:“楞严十信,与他经不同,因开初住为十信也。”这各说法相当奇怪,因为《楞严经》经文中并未作如是说,而且下面经文佛所示之四十四心中,十信是十信、十住是十住,并无相滥。尤有进者,此说与经文不合,故说不通。若一切依照经文而释,庶几无误。

【尔时世尊赞阿难言:“善哉善哉!汝等乃能普为大众及诸末世一切众生修三摩提求大乘者,从于凡夫,终大涅槃,悬示无上正修行路。汝今谛听,当为汝说。”阿难大众合掌刳心,默然受教。】

【注释】

“从于凡夫,终大涅槃”:从凡夫位的“三渐次”起修,经“乾慧地”(以上为四位)、入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以上为四十位)、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以上为十六位),共六十位,而终于如来之无上大涅槃。

“悬示无上正修行路”:“悬”,高悬,以涅槃高远,故于发菩提心者,犹如远大之志向。“示”,宣示。“无上”,无上菩提。“正修行路”,即如上之六十位修证之路,所谓“无上菩提道”即是此六十位,是无上菩提必经之正路,故称为“正修行路”;若不由此路,而由岔道、小径,即非正修行。又,此正修行路上,其间或有值遇殊胜因缘,而得超越或顿超某些阶位,然其要者为须一直坚住于正道之上,无所偏离。故知此六十位正修行路,乃一切诸佛菩萨,自修教他之所共由,只是迟速、顿渐有别,如是而已。

【义贯】:本节从略。

第二节 二颠倒因(先明凡夫境界差别之因)

【佛言:“阿难当知,妙性圆明,离诸名相,本来无有世界、众生;因妄有生,因生有灭,生灭名妄,灭妄名真,是称如来无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转依号。”】

【注释】

“妙性圆明,离诸名相”:真如之妙性本自圆满、明彻十方,而且是离一切名相,如六道、十法界、凡与圣、染与净等,皆是名相,此等名相皆是假名,假名者,非有真体,由于因缘而起,暂时显现,如天上之霓虹,但是水气积聚一处折射阳光所现之色,而水气本身并无众色。然而若无此等折射之光色,“霓虹”之名,便无从立。水气本体是真,但霓虹之光色及其名相,皆是因缘所现之假相。此水气即代表真如;真如之体是真,但从真如体上依因缘所现之六道四生十法界之名与相,皆是因缘如幻之假相,本无如是事,其相虽无体而仍以因缘而现,故言:三界及六道四生等十法界以及十二类生,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离诸名相,非依名相而有,非依名相而无,全体一真所现故。

“因妄有生,因生有灭”:以一念妄想而令一切法晃若有生。有生必有灭,故言:因生有灭。

“生灭名妄,灭妄名真”:一切生灭之相皆是虚妄,如水结成冰,或化为气,然水之本质并无改易,仍然是水,只是因温度变化的因缘,令其凝结成冰、或化为气体、或又凝为水等,而现有液体、气体、固体等表象上的差别,其体则仍是二氢一氧。这比如真如本性本来是真,然遇染净不同之缘,则能化为凡圣、十法界等各种差异之相,而其本体,实从未有异。故知其表象之变异(生灭),皆非真,皆是虚妄;故言“生灭名妄”。若此等生灭等表象皆去掉(灭妄)之后,则其真体(本来面目)便得显现,故说“灭妄名真”,以妄灭而真显故。以无始来,真体被妄相覆盖,故不得显,恶性循环,众生更进而迷真认妄,执妄为真,是故真性万劫难复矣。

“二转依号”:“转”,有转舍及转得二义。“依”,所依。其用为:

一、  转舍所依之劣法,转得所依之胜法。

二、  转舍所依之染法,转得所依之净法。

三、  转舍所依之生死,转得所依之涅槃。

四、  转舍所依之烦恼,转得所依之菩提。

简言之,即是:转染依净,转劣依胜,转生死依涅槃,转烦恼依菩提。而“二转依”,又称“二转依果”,即是指“菩提”与“涅槃”二圣果。“号”者,假名也,以菩提涅槃但转其名、相,而不转其体也。

【义贯】

“佛言:阿难当知,”真如“妙性圆”遍十方“明”照无二,本来“离诸”因缘所起之“名” 与“相”,真如体中“本来无有世界” 与“众生”等依正之相(如镜中相,并无实体可得)。虽然其体清净不变,然“因”一念“妄”想之因缘而令一切晃如“有生”之相,于是,“因”有“生”故必“有灭”,然此诸“生灭”皆“名”虚“妄”,以本不生故。(其生既非真生,其灭亦非真灭,故其生与灭具妄。)若“灭”此等生灭之 “妄”,即“名”为“真”,以妄灭则真显,妄不覆真故(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是”则“称”为“如来”之“无上菩提,及大涅槃” 之“二转依”果之“号”(名)。

【诠论】

如来于此,为了有系统地宣示六十位修证,故再一次显现如来密因——如来藏、真如本性,为一切法之源,作为修真(得二转依)之本。以若不依此密因,则一切修证必定迷失而入偏锋,枉费辛勤,故再一次提出。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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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汝今欲修真三摩地,直诣如来大涅槃者,先当识此众生、世界,二颠倒因;颠倒不生,斯则如来真三摩地。”】

【注释】

“汝今欲修真三摩地”:这意涵阿难已决心改悔过去只求多闻之偏,而确实欲蹑解起行,不只以文字言说知解为已足,这是颇不容易的。当然,须知这也是阿难的大权示现而已,令末世以解作证者有所警惕。

“直诣如来大涅槃”:这又表示阿难等亦知舍小乘有余依涅槃,而欲求如来无余涅槃,当然亦舍凡外之虚妄涅槃(非涅槃而作涅槃解)。

“先当识此众生、世界,二颠倒因”:“众生、世界”,即正报、依报。“二颠倒因”,二种颠倒生起之因。

“颠倒不生,斯则如来真三摩地”:无倒即正,狂心若歇,歇即菩提;心不颠倒,即得正念、正定,乃至正觉,因此是如来真三摩地之本源。是故,欲超凡入圣,须先离颠倒心;颠倒者,即妄想也。离一切妄想颠倒,乃得成就如来真三摩地。

【义贯】

“阿难,汝今” 既发心“欲”蹑解起行,“修”证“真三摩地”,以“直诣如来”无上“大涅槃者,先当识此众生”、及“世界”(正报、依报)“二”种“颠倒”生起之“因”;若汝心“颠倒不生”,离于凡外邪小之一切妄想,“斯则如来真三摩地”之本,以狂心若歇,歇即菩提。

1.众生颠倒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颠倒’?阿难,由性明心、性明圆故,因明发性,性妄见生,从毕竟无,成究竟有。此有所有,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无根本。本此无住,建立世界及诸众生。”】

【注释】

“由性明心,性明圆故”:“性”,性觉。“明”,妙,妙明之真心。“明圆”,明彻圆照。此谓,由性觉妙明之真心,其性本自明彻、圆照法界。

“因明发性”:“明”,于本明之上,还妄欲加明、求明,如头上安头。“性”,业识之性。此谓,以一念欲求于明,故起“无明业相”,于是转真如为阿赖耶,成真妄和合的业识之性;此即能见分。

“性妄见生”:“性妄”,业识之性成妄。“见生”,即见有相生。此谓,业识之性复由无明力,转本有之智光而妄见有生,此即所见相分。此为“转相”。

“从毕竟无成究竟有”:“无”本来无生无灭之无相境界。“有”,有生有灭之有相境界。此为,由于妄见故,转不生不灭、本自涅槃之境界,成有生有灭之生死境界。此为“现相”。至此,“业相、转相、现相”已具足,于是“三细”成就。

“此有所有”:“有”,能有,指无明;谓无明妄觉以自己为能拥有他法。“所有”,指三细之诸相。全句谓,阿赖耶以颠倒故,计自己为能拥有,而“业、转、现”三细之相则为其所拥有。

“非因所因,住所住相,了无根本”:“因”,依,即能依,指无明。“非因”,非真能依。谓无明非真能依,以无明无自体故,且以无明但是一念之迷,全体是妄。“所因”,所依。谓无明既非真能依,亦非真所依。“住”,能住之心,指八识。“所住”,所住之法,指无明。此谓,能住之心与所住之无明等,(所住者乃至十二因缘、四大、五蕴、六尘、十八界等相)二者皆虚妄无体,故了无根本。

“本此无住,建立世界及诸众生”:“本”,动词,义为“以……为本”。谓以此无住之本心本性,而得建立、成就身心世界、依报正报、有情无情二种世间。故语云:“以无住本,成一切法”。何以故?以若有所住,则一切形成不动不异;若法不动不异,则一切皆不得生起。是故法性如是:以无住故,故得成就一切法,此为一切法真如性之不变随缘义。

【义贯】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颠倒’?阿难,由性” 觉妙“明”“之真心”,其“性”本自“明”彻“圆”照法界“故,因”妄加“明”于本明之觉体上,遂“发”起业识之“性”,业识之“性”由无明力,转本有智光而“妄见”有“生”(见分与相分成就),于是“从毕竟无”生灭、本自寂灭中,由妄见故而转“成究竟有”生住异灭之有相境界。“此”能“有”之无明与“所有”之业、转、现三细诸相,实“非”真能“因”、亦非真“所因”(无明非真能因,以无明无自体故;能因之无明心既妄,所因之三细更非真。)是故能“住”之心(八识)与“所住”法之“相”(十八界),二皆虚妄,“了无根本”之体,但是一真所现之幻象。是故“本”于“此无住”无起无灭之性,而得“建立世界”山河大地(依报之体)、“及诸”十二类“众生”(正报之体)。

【“迷本圆明,是生虚妄;妄性无体,非有所依。将欲复真,欲真已非真真如性。非真求复,宛成非相。”】

【注释】

“迷本圆明,是生虚妄”:“迷”,迷失。“本圆明”,本自圆明之性。谓由于迷失本来是圆明的真如本性;此即“起惑”。“是”,于是,因此。“是生虚妄”,于是生起种种虚妄之相;此即是“造业”。合言之,此即是以一念无明,生三细之虚妄相,复由三细更生六粗之妄相。

“妄性无体,非有所依”:“妄性”,惑业之性本妄。“所依”,即所依之体。此谓,一切惑业之性,并无实所依之自体,故妄性本空。

“将欲复真”:此谓,入于虚妄境界之后,亦即久处轮回之后,心生疲累,想要恢复本自清净、而无奔驰的真性。

“欲真已非真真如性”:“欲真”,想要恢复真性之念。“已非真真如性”,然此念已经不是真正地依于真如不生灭性所发,而是依于久处轮回的六识妄心所发,故实非与真性相应。

“非真求复,宛成非相”:若依于非真的生灭妄心,以求于恢复真性,则其所复者,亦成非真之相(亦即生灭之相)。

【义贯】

由于众生无始来“迷”于“本圆”本“明”之真性,以“是”(因此)而“生虚妄”之惑业苦。然其“妄性” 本“无”实自“体”,故妄本空,“非有所依” 之体。众生久处轮回,心生疲厌,“将欲”离妄“复真”,然此“欲”灭妄而复“真”之念,“已非”依于“真真如性”,(以妄本无体,妄本无生,见妄有体已是虚妄,今欲灭妄,则成妄上加妄。)若依于此“非真”之有生灭妄心而“求”回“复”真常之性,则其所复者亦“宛成非”真、无常之“相”。(以因有生灭,果亦必有生灭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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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非住、非心、非法,展转发生,生力发明,熏以成业;同业相感,因有感业,相灭相生,由是故有众生颠倒。”】

【注释】

“非生、非住、非心、非法”:“非生”,谓无明本非有“生相”,以无明无体,由虚妄生,犹如空中华,故宝非有生相。“非住”,谓业识非有住相,以诸识念念生灭,念念不住故,无有住相可得。“非心”,谓见分非真心相,以见分乃依无明生故。“非法”,谓相分非真法相,以离能见之见分外,实无所见之相分,唯自心现,心外无法。

“展转发生”:虽然无明与业识,皆非有实生、住之相,见分非心内真有其体,相分亦非心外实有之法,然却以无明力而展转发生三细六粗,不能自已。

“生力发明”:“生力”,润生之力,此指无明,盖无明有润生之力,故此无明称为“润生无明”。(又无明之能发诸业者,称为“发业无明”或“润业无明”。)此句言:以无明润生之力,能显发妄明,妄明即妄惑。因为其实是惑,却自以为明,故称妄明。以认妄为明,故不能舍。

“熏以成业”:承上,此妄惑复熏习八识不断,以成诸业。此为“起业相”。

“同业相感”:父母子女以同业而相感相召、相吸相系;此为“业系若相”。

“因有感业,相灭相生”:“相灭相生”之“相”,指“中阴身相”及“后阴身相”。由于有能召感之业,所以于七七四十九日中阴身相灭后,接着便有后阴身相生起。

【义贯】

无明“非”真有“生”相(以无明无体,其体本不生故),业识亦“非”有“住”相(以八识念念不住故),见分“非”真“心”之相(以见分从妄而生故),相分“非”实“法”相(以相分唯心所现,心外无法故),本皆虚妄,然以无明力故“展转发生”三细六粗,不能自已:以无明润“生”之“力”而显“发”妄“明”(以依于妄惑,而妄欲加明),此妄惑复“熏”习八识“以成”诸“业”(是为起业相);从而父母子女以“同业”而互“相感”召、相系相执,不能得脱(是为业系苦相)。又“因有”此能“感”之“业”故此身报尽,于中阴身“相灭”之后,后阴身“相”随而“生”起,无有间歇,“由是故有” 种种“众生颠倒”之相,生灭循环不已。

2.世间颠倒

【“阿难,云何名为‘世界颠倒’?是有所有,分段妄生,因此界立;非因所因,无住所住,迁流不住,因此世成。三世四方,和合相涉,变化众生成十二类。”】

【注释】

“世界颠倒”:这是指有情世间之颠倒。

“是有所有,分段妄生”:“是有”指无明。“所有”,指众生之根身。“分段”,即分段生死。此谓,由于无明力,揽根结尘,故令虚妄能有之无明,执其根身以为所有,因而有分段生死之根身妄生妄灭。

“因此界立”:“界”,内外界。此谓,以根身既成,即有内外,故内外界亦跟着成立,即内外有隔。

“非因所因”:无明虽是虚妄,非是真因,却成为虚妄世界之所因。

“无住所住”:世界虽亦空,本来无住,无法可执、可得,然亦成宛若有所住之相。

“迁流不住,因此世成”:“世”,指过、现、未三世。谓虽若有所住,然此住实乃暂住,刹那迁谢,故如川流不息,因此三世成就。

“三世四方,和合相涉,变化众生成十二类”:若以三世涉入四方,则四方皆各有三世,如东方有过、现、未,西方有过、现、未;南方有过、现、未;北方亦然,故三四一十二,即成十二类。若以四方涉入三世,则三世皆有四方,如过去世有东、西、南、北;现在与未来亦如是,故亦有十二类。

【义贯】

“阿难,云何名为” 有情“世界颠倒?是” 能“有”之无明,及其执为“所有”之众生,由无明力揽根结尘,故有“分段”受生之“妄”身“生”,“因此”内外之“界”相成“立”;无明本空,“非”是真“因”,却成虚妄世界之“所因”;世界亦空,本来无生“无住”,却成若有“所住”之相;此等妄相不得常住,刹那变灭,念念“迁流不住,因此” 虚妄之三“世成”就。如是“三世”与“四方”更“和合相涉”,而“变化众生成十二类。”(故知十二类生颠倒之相,皆由一念无明妄心之所熏变。)

【“是故世界因动有声,因声有色,因色有香,因香有触,因触有味,因味知法。六乱妄想,成业性故,十二区分,由此轮转。是故世间声、香、味、触,穷十二变为一旋复。”】

【注释】

“因动有声”:“动”,无明风动。以无明无相,而其动如气、如风,虽无形相,而其力甚大,所以说无明风动。又,风虽不可见、不可执,但风动时则有声。无明亦如是,无明风动时,则有微细之声(动尘)生。

“因声有色”:谓此无形之声相再黏湛于精明之体,因此结暗为色,故因声有色。

“因色有香”:此色境再返熏妄心,令生颠倒,而有香尘生。

“因香有触”:香尘又更反熏,因此而有触尘生。

“因触有味”:由于有触尘,故有味着产生。

“因味知法”:由于味着,而觉知法,故识生焉。

“六乱妄想,成业性故”:“业性”,染业的十二颠倒性。此谓,六种动乱之妄想,熏成染业的十二颠倒性。

“十二区分,由此轮转”:承上,此十二颠倒之业性,即感十二种区分受生之果,因此而轮转诸趣,无有休止。“区分”,分别、差别。

“旋复”:轮回、或周期。

【义贯】

“是故世界因”无明风“动”而“有声”尘生,“因声”尘黏湛精明之体而“有色”尘生,“因色”境返熏妄心,令生颠倒,而“有香”尘起,“因香”尘更反熏而“有触”尘生,“因触”尘而“有味”着生,“因味”着而“知”觉“法”,于是诸识转生。“六”种动“乱”之“妄想”熏“成”染“业”之十二类颠倒“性故”,而感“十二”种“区分”受生之果,“由此轮转”诸趣,生死不休。“是故世间”众生依于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颠倒执着之轻重,与其业成熟之先后,而次第感报,如是“穷”尽了三世四方之“十二”种“变”迁,称“为一”次“旋复”。(轮转周期。然后再起第二旋复。)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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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十二类生(次明众生差别之果)

【“乘此轮转颠倒相故,是有世界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若非有色、若非无色、若非有想、若非无想。”】

【注释】

“卵生”:卵因想生。

“胎生”:胎因情有。

“湿生”:湿以合感。

“化生”:化以离应,以业力故,离异脱蜕。

【义贯】

以“乘此轮转颠倒” 业“相”之力“故”,于“是”乎“有世界”之“卵生、胎生、湿生、化生” (四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 及 “若非有色、若非无色、若非有想、若非无想”等十二类生。

1.卵生

【“阿难,由因世界虚妄轮回,动颠倒故,和合气成八万四千飞沉乱想;如是故有卵羯逻蓝,流转国土,鱼、鸟、龟、蛇,其类充塞。”】

【注释】

“虚妄轮回”:以虚妄之想展转不息,而成轮回。

“动颠倒故,和合气成八万四千飞沉乱想”:“动”,想之动。“和合”,雌雄和合。以想动之颠倒惑因故,雌雄和合之业气而成八万四千种上飞与下沉之乱想。“气”,即是卵生之业力来源。

“卵羯逻蓝“:“羯逻蓝”,义为凝滑,为胎之初位,处胎初七日。

“鱼、鸟”:气刚而飞扬者为鸟;气柔而沉滞者成鱼。其他种类可知。

【义贯】

“阿难,由因世” 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卵生类众生以“虚妄”想展转不息故成“轮回”性,以想“动”之“颠倒”惑因“故”,雌雄“和合”之业“气成”就“八万四千” 种上“飞”与下“沉”之 “乱想。如是” 惑业之因,“故有卵羯逻蓝”之果,“流转”于“国土,鱼、鸟、龟、蛇”等,“其类充塞”于寰宇。

2胎生

【“由因世界杂染轮回,欲颠倒故,和合滋成八万四千横竖乱想。如是故有胎遏蒲昙,流转国土,人、畜、龙、仙,其类充塞。”】

【注释】

“杂染轮回”:胎生由情重故。胎生众以其爱情杂染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

“欲颠倒故”:以情欲颠倒之惑因故。

“和合滋成”:“滋”,滋润。男精与女卵和合、滋润而成。

“八万四千横竖乱想”:“横”,即偏;“竖”即正。横之乱想即成畜与龙等旁生类。竖之乱想即人与仙类等。

“胎遏蒲昙”:“遏蒲昙”,疱。为处胎二七之位。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胎生类众生以其情爱之“杂染”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由情“欲颠倒”之惑因“故”,男精女卵相交“和合滋”润而“成八万四千” 种“横”与“竖”之“乱想。如是” 惑业之因,“故有胎遏蒲昙” 之果,“流转”于“国土,人”类、“畜”类、“龙”类、“仙”类等,“其类充塞”世间。

3.湿生

【“由因世界执著轮回,趣颠倒故,和合暖成八万四千翻覆乱想;如是故有湿相蔽尸,流转国土,含蠢蠕动,其类充塞。”】

【注释】

“趣颠倒故”:趣向暖湿之颠倒想,以为惑因。

“翻覆乱想”:“翻覆”,暖属火,湿属水,而湿生众生趣向湿暖之处,则水火二大翻覆杂乱。是故其想为翻覆乱想。

“湿相蔽尸”:“蔽尸”,软肉,为湿生之初相。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湿生类众生以其“执著”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由“趣”向暖湿之“颠倒”想为惑因“故”,加上与阳气“和合”因而“暖成八万四千” 种“翻覆”之“乱想;如是” 惑业之因“故有湿”生“相”之“蔽尸”,(软肉)之果,“流转”于“国土,含蠢” 及“蠕动”之类,“其类充塞”寰宇。

4.化生

【“由因世界变易轮回,假颠倒故,和合触成八万四千新故乱想;如是故有化相羯南,流转国土。转蜕飞行,其类充塞。”】

【注释】

“变易轮回”:“变易”,变化离异,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

“假颠倒故”:“假”,假讬。假讬因与依(能依之因与所依之法)之颠倒,以为惑因。

“和合触成”:以朝秦暮楚之想,与“触”业和合,而成化生类种种乱想。

“新故乱想”:化生类之想即喜新厌旧,故称新故乱想。

“化相羯南”:“羯南”,众,类。化生相之羯南,此为硬肉。

“转蜕飞行”:转旧蜕新,而后飞行,如蚕化为蛾等。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化生类众生“变”化离“易”之想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此类众生以其“假”讬因依之“颠倒”以为惑因“故”,起朝秦暮楚之相,且“和合”了“触”业,而“成八万四千” 种喜“新”厌“故”之“乱想;如是” 惑业之因“故有化”生“相”之“羯南”(化生类众),迁“流”展“转”于“国土,转”旧“蜕”新乃至“飞行”,(如昆虫、天趣、鬼趣、中阴身等),“其类充塞”于寰宇。

5.有色

【“由因世界留碍轮回、障颠倒故,和合著成八万四千精耀乱想;如是故有色相羯南,流转国土,休咎精明,其类充塞。”】

【注释】

“留碍轮回”:“留碍”,以有色类众生觉得其色是一种留碍,主了求光明之色相,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

“障颠倒故”:障碍之颠倒以为惑因。

“和合著成”:“著”,显著。与种种求显著之业和合,而成有色类种种精耀之乱想。

“色相羯南”:“色相”,有色类生之相。“羯南”,众。

“休咎精明”:“休”,吉。“咎”,凶。谓徵兆吉凶之种种精明,及日月星辰等。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有色类众生以其色质“留碍”,为求光明之色相,展转不息,而成“轮回”性,以“障”碍“颠倒”为惑因“故,和合” 种种求显“著”之业而“成八万四千” 种“精”明光“耀”之“乱想;如是” 惑业之因“故有”有“色相羯南”(有色类众)之果,以此迁“流”展“转”于“国土”,是为朕兆“休咎”吉凶之诸“精明”体,“其类充塞”寰宇之间。

6.无色

【“由因世界销散轮回,惑颠倒故,和合暗成八万四千阴隐乱想;如是故有无色羯南,流转国土,空散销沈,其类充塞。”】

【注释】

“销散”:无色类众生,经其灭色而欲归于空,故销散其形。

“惑颠倒故”:此类众生,以色身障碍为患之惑,而成颠倒。

“和合暗成”:彼颠倒之惑又与暗昧之业和合,而成无色类阴隐之乱想。

“空散销沈”:“空”,指“空无边处”众生之灭色归空。“散”,指“识无边处”众生之遍缘散乱。“销”,指“无所有处”众生之销除七转识。“沈”,指“非想非非想处”众生之沉沦空海。以上为四空天之众生,此外尚有舜若多神、旋风、魃鬼等,皆是此类。

【义贯】

“由因世”与“界”(时间与空间)颠倒虚妄,无色类众生欲灭色以归空而“销散”其形,此想展转不息,故成“轮回”性;彼等以色身障碍为患之“惑”为“颠倒”因“故”,此惑复“和合暗”昧之业而“成”就“八万四千阴隐” 之“乱想;如是” 之惑业,“故有无色羯南” (无色类众)之果,迁“流”展“转”于“国土”,此即四空处之灭色归“空”遍缘“散”乱、“销”除七转识、“沈”滞空海等业行,,“其类”众多“充塞”寰宇之间。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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