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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随身辑

十一、无常

无常,是这个世间,万事万物不断变化的现象。这是佛陀,经过精确的观察,所发掘的真理,也是整个佛教理则的根本立足点。

为什幺会是无常的呢?进一步观察,原来,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条件支持着,所以,只要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起了变化,那幺,这个存在就得跟着被改变,这就是佛陀所说的「缘起法」理则了。

更因为任何一个存在,都受限于所支持的因缘条件,连所支持的因缘条件(也是一种存在),也还得受限于其所支持的因缘条件,所以,就不会有一个能单独的、永恒的、不变的存在,在指挥、控制着什幺,这就是佛陀所说的「无我」了。

从观察无常,而获得苦、空、非我的结论,是《阿含经》的一贯立场与修行方法。观察到无常,可以破除永恒、主宰的主张(无我)。体认到没有办法永远地拥有什幺(无我所),贪爱,也就不会再那幺有意思了。这是从无常的体认着手,来导正理智上的错误──我见无明,以及情感上的错误──贪爱。

101.阿难:如世尊说三受──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又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此有何义?

世尊: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以一切诸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杂·四七三)

102.色、痛(受)、想、行、识皆悉无常,此无常义即是苦;苦者即无我,无我者即是空也。我非彼有,彼非我有。(增·三一七)

103.当观色、受、想、行、识无常、苦、空、非我。

如是观者,则为正观。

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

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

我生已尽,梵行己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杂·一)

※对不喜欢无常,而意图拥有永恒的一般人来说,无常,在根本性质上,就等于是苦了,哪怕是也有苦、乐、不苦不乐的觉受夹杂。所以,佛陀从一切皆苦谈起,给一般人一个反省,以及如实观察的课题,其实是无关于所谓悲观与乐观的。

一般人,对于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所精确组合的生命现象,无法洞悉其间各种因缘条件的来龙去脉,以及高度的相互依存性,所以,总要相信其中会有一个指挥控制的核心。而这个核心,是不受改变,永远存在的,这才是真正的「我」。其实,这还是没有离开追求永恒、圆满的意图。这样的意图,在无常的事实,以及苦的感受下,必然是要被推FAN,而失去立足点的。

是无常,是因缘条件的关系,所以没有独立性、永恒性、主宰性。没有真正是我能拥有的,或被拥有的,这就是空的含义了。能够作这样的观察,就称为「正观」。能「正观」的人,就会产生厌离。厌离什幺呢?是厌离于欲贪(喜贪)啊!因为能体认到,并没有什幺能永远地被拥有,更没有能贪的真我,欲贪的主、客观舞台都瓦解了,就是解脱圣者的境界了。

104.于无常、变易、不安隐色、受、想、行、识言:我胜、我等、我劣,作如是想而不见真实。

色、受、想、行、识为无常、苦、是变易法,圣弟子于中不见是我、异我、相在。当知色、受、想、行、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唣、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不是我、不异我、不相在,是名如实知。

如是,于色、受、想、行、识生厌、离欲、解脱,解脱知见:

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己作,自知不受后有。(杂·三O)

※意图在属于无常、变易、不安稳特性的五蕴中,去找出一个真正的「我」,来和另一个五蕴的真正的「我」比个高下(我胜、我等、我劣),这只不过是一个离开事实的想象罢了。佛陀所教导的学生,是不会把五蕴,就成是「是我」、「异我」、「相在」(请参考本《剪辑》第一五二、一五三条经文)。因为,事实上,「我」并不存在。

105.若无常色有常者,彼色不应有病、有苦;亦不应于色有所求,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以色无常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不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杂·七七)

※人们不喜欢无常,其实,无常是很中性的:人们所喜欢的,是无常;人们所不喜欢的,也还是无常。无常,是这个世间的真实现象!假如五蕴是永恒不变的(常),那幺,五蕴就应当不会有病痛与缺陷了,人们也不应当想要五蕴,这样变,那样变了。

经文「欲令如是,不令如是」所指的,就是人们所祈求的「事事如意」,「心想事成」了。如果再露骨一点说,就是以「真我」为基础的主宰欲。五蕴是无常的,因为是无常的,所以就不会理会人们要这样,不要那样的任意指挥了。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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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者何?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

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杂·四七)

爱、色爱、无色爱,是三种粗细程度不同的爱染,分别属于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不同生命型态的众生。显然,这三种爱,已经含盖了众生所有的爱染了。掉,是患得患失的不安。慢,是总觉得自己不比别人差。无明,是莫明其妙的冲动。这些种种的毛病,都是根源于那个「真我」的错认知。所以,经中会说:「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观无常,是修行上最基本的功课了。

7.过去、未来五蕴无常、苦、空、非我,况现在五蕴。

观者,不顾过去五蕴,不欣未来五蕴,于现在五蕴厌、离欲、正向灭尽。(杂·八)

8.过去、未来眼无常,况现在眼!

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眼,不欣未来眼,于现在眼厌、不乐、离欲、向厌(灭)。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杂·二一O)

9.跋地罗帝偈:

念过去,亦勿愿将来;过去事已灭,未来复未至。

所有法,彼亦当为思;念无有坚强,慧者觉如是。

圣人行,孰知愁于死?我要不会彼,大苦zai 难终。

行精勤,昼夜无懈怠;是故常当说,跋地罗帝偈。

不念过去?眼知色可喜,意所念,爱色,欲相应,心乐,扪摸本,本即过去也。彼为过去识不欲染着,便不乐彼;因不乐彼已,便不念过去,如是耳、鼻、舌、身、意。

不愿未来?若有眼、色、眼识未来者,未得不欲得,已得心不愿,因心不愿已,则便不乐彼;因不乐彼已,便不愿未来,如是耳、鼻、舌、身、意。

不受现在法?若有眼、色、眼识现在者,彼于现在识不欲染着,因识不欲染着已,则便不乐彼;因不乐彼已,便不受现在法,如是耳、鼻、舌、身、意。(中·一六五)(温泉林经)

地罗帝,意译为贤善一夜,即日日夜夜,全然如实面对因缘;活在当下的意思。怎样才算是贤善的生活呢?依经文可以理解为:不顾念过去,不欣乐未来,不染着现在。

生活在无常的世间,所应锻练的态度了。

过的五蕴,以及六根对六尘的活动影像,已经过去,活在过去记忆的折磨或回味里,只有徒然让已经不存在的事,干扰着现在的生活而已。未来,也是这样的,欲愿、祈盼着因缘尚末具足的将来,何尝不是染着吗?也只是让尚未发生的事,干扰着现在的生活而已。排除对过去、未来的染着,于现在五蕴、六处的身心活动,也不染着,那就是圣人的生活情形了。

什么是染着呢?我现在处于染着中吗?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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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

如果您发现,无常,是这个世间所展现的面貌,那幺,缘起法(因缘)就是从这样的现象中,所能归纳出来的共同理则了。简单来说,缘起法,就是指世间的所有存在,都是由因缘条件所组成的,因缘条件的「聚」与「散」,决定着所有的「存在」与「消失」。缘起理则所规范的,可以是生成,也可以是灭亡。看到因缘条件具足的同时,也看得到因缘条件崩散的可能,这是最令人鼓舞的事了,因为,这表示每一个人的烦恼与痛苦,都有止息的可能!

因缘的聚合,是十分复杂的,任何一个因缘条件的本身,又是许多另一层因缘条件的聚合。没有人,也不会有其它的任何生命或非生命的组合体,可以脱离因缘条件的限制,这是缘起法最可贵的地方了──没有例外的普遍性:凡夫受其制约,圣哲也还是受其限制;世间是缘起的,涅槃也还是缘起的。所以,可以说:缘起法就像是架在世间俗谛,与涅槃胜义谛中间的桥梁,透过缘起法的理解、把握与实践,人们必然得以趣向涅槃解脱。

110.说贤圣出世、空相应、缘起随顺法:

所谓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

所谓缘无明行,缘行识,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死忧悲苦恼。如是如是,纯

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纯大苦聚灭。

此甚深处:所谓缘起。

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杂·三三一)

※存在,必有其存在的因缘条件;消失,则是支持存在因缘条件的瓦解,这

是缘起法的理则。依着这个法则,应用到生命现象的观察,就是无明缘行:等「十二缘起」了。

缘起法的阐扬,是佛法的特质,也是佛法的甚深处。再进一层,能透过缘起正见的洗练,自我净化,而进入涤除我见、我慢的涅槃境界,则又要比缘起法加倍地甚深难见。所谓的甚深,并不是指有多幺地神秘,或多幺地深奥难以理解,而是指因缘的多所相关,错综复杂,以及人们昧于因缘,无法随顺因缘,不愿意放弃习性中,甚深的执取与爱染而说的。

能随顺于因缘;随顺于法,就必然是离开了执着;超越了一般世俗杂染价值观的。所以,经中形容这是与「空」相应(空相应);也形容为「出世」了。

111.佛告婆罗门:我论因、说因:

愚疑无闻凡夫,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故,爱乐于色,赞叹于色,染着心住。

彼于色爱乐故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恼苦,是则大苦聚集。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名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多闻圣弟子,于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已,于彼色不爱乐、不赞叹、不染着、不留住。

不爱乐、不留住故,色爱则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恼苦灭。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名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杂·九九)

※论因说因的内容,就是缘起法。同样是在缘起法的限制下,圣人与凡夫的差别,就在于能不能「如实知」与「不爱染」了。

「如实知」,就是明白五蕴的集、灭、味、患、离(请参考本《剪辑》第十三、十四单元);也就是对五蕴爱染的生成与出离过程,有深刻认知与体会的意思。

由于有深刻的认知与体会,才能澈底消除对五蕴的爱染。爱染止息了,「十二缘起」中,从「爱」以下,一连串的取、有、生、老、死、忧悲恼苦,也都会随之而瓦解。于是,我们可以说:十二缘起紧密的连环钩锁,被「不爱染」这把钥匙,所解开了。

112.眼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

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空,常、恒、不变异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空世间。(杂·二三四)

113.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杂·三三七)

※因为是缘起的,所以必然展现着无常的面貌;因为是无常的,所以不会有永恒不变的「真我」。没有真实不变的我,那幺说有我所能拥有的(简称为「我所」),也就没什幺意义了。为什幺会这样呢?只能说,这是一切生命、非生命现象的特性(此性自尔),向来都这样的啊!没有创造者,只有觉悟者,不管发觉这个真理的佛陀,曾、不曾出生,缘起法这个真理,是伴随着世间的万事万物(法界),而一直存在着的(常住)。

114.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做人想。

耳、鼻、舌、身、意,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杂·二八四)

115.犹如因木材、泥土、水草覆裹于空,便生屋名,当知此身亦复如是:因筋骨、皮肤、血肉缠裹于空,便生身名。

内眼处及色,眼识知外色,是属色阴,若有觉(受)、想、思(行)、识,是觉、想、思、识阴,如是观阴合会。

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中·三O)(象迹喻经)

※什幺是人?就像一间房屋,是由各种建材,区隔空间而成的一样,佛法中,将人归纳为色(物质,身体的)、受(情绪;觉受,《中阿含经》译成「觉」)、想(思考判断)、行(动机;意志,也译为「思」)、识(觉察、认知)等,五种不同功能的组成体,称之为五蕴(也译为五阴)。哀伤时,挂虑时,忿怒时,委屈时,不如意时,都不要忘了自我分析、观察五蕴,从多观察五蕴中,学习体会缘起,体会法。

116.如此之琴,有众多种具,谓有柄、有槽、有丽、有弦、有皮、巧方便人弹之;得众具因缘,乃成音声,非不得众具而有音声。前所闻声,久已过去,转亦尽灭,不可持来。

如是,若色、受、想、思、欲,知此诸法无常,有为,心因缘生,而便说言是我、我所,彼于异时一切悉无。(杂·二六三)

※佛陀举国王沉迷琴声的例子,来说明由因缘的分析,无常的观察,而说我、我所的不存在:国王听了美妙的琴声后,还沉迷其中,要求大臣「取彼声来」。大臣将刚才那把演奏的琴拿来了,然而,国王说:「我不要琴,把刚刚那好听的声音拿来。」大臣非常为难,只好为国王分析说:「刚才那样优美的琴声,是由琴的柄、槽、皮、弦,以及善巧的演奏师(或者,还要有好的作曲)等,许多因缘条件的成就,才产生的。国王刚才听到的声音,已经消失了,不可再闻,无法拿来给您了。」国王听了,心想:「咄!何用此虚伪物为」。这样虚伪的琴声,竟让世人耽染、执着。

因缘条件所组成的东西,分析起来,总是这样地支离破碎,而没有核心主体。但是,人们在情感上,总希望在其中,找到一个核心主体,去依靠或去拥有,这就是我执、我见。

想想看,我们将佛陀,菩萨,甚至于佛教当作是什幺?指导老师,还是情感上的寄托处?如果是寄托处,那幺请检查一下自己的动机,有没有与因缘法相违背的我见成份。如果有,慢慢地说服自己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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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识有缘则生,无缘则灭,识随所缘生,即彼缘,说缘眼色生识,生识已,说眼识。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识,生识已,说意识。犹如火,随所缘生,即彼缘,说缘木生火,说木火也,缘草粪聚火,说草粪聚火。(中·二O一)(□帝经)

118.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杂·三二六)

※五蕴中的受、想、行(思)等精神活动,统称为「名」。这是由根、尘、识和合触,由触所引发的后续活动。六根中的前五根,归类为「色」,相当于现代所说的物质。

而「识」,则是五蕴中的识,依附在前五根中,随着不同的依附处,而有不同的名称,如说眼识、耳识等。

十二缘起中说「识缘名色」,名、色因识而得发展,但识也依著名、色,而得安住生长。识、名、色三者的关系,就如同三支芦苇,顶在一起,才得竖立一样,缺一不可。

119.世尊为彼(摩竭陀王洗尼频□娑逻)说苦、集、灭、道:汝当知色、觉(受)、想、行、识生灭。

于是,诸摩竭陀人而作是念:若使色、觉、想、行、识无常者,谁活?谁受苦乐?

世尊知摩竭陀人心之所念,便告比丘:愚疑凡夫不有所闻,见我是我,而着于我。但无我、无我所,空我、空我所,法生则生,法灭则灭,皆由因缘合会生苦。若无因缘,诸苦便灭。

众生因缘会相连续,则生诸法。如来见众生相连续生已,便作是说:有生有死,往来善处及不善处。随此众生之所作业,见其如真。(中·六二)(频□娑逻王迎佛经)

※说众生有生死,有前世,有来生,是因为见到众生因缘的延续,而不是在众生中,发现有一个固定的核心──不管称它为「灵魂」,或称为「真我」、「核心」、「主体」的,在承担着苦乐,以及流转生死。

120.世人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着。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见。

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

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

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

尊者阿难说是法时,阐陀比丘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言:我今闻如是法,于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爱尽,离欲,灭尽,涅槃,心乐正住解脱,不复转还;不复见我,唯见正法。(杂·三九)

※人们不能够随顺因缘,所以执着于所见所闻,而臆想着有永恒的存在,或者,以为灭亡,就是一刀两断式的断灭。佛陀不能同意,这样的两个极端想法,指责这样的想法为「颠倒」。

正确的态度是:去觉察生灭的因缘,在因缘尚未消失之前,坦然地接受它的存在,在因缘消散后,也坦然地接受它的消失,这就是正见了。解脱的圣者,在这个花花世界里,一向都是享受着:只看到「正法」(因缘的生灭),而没有「我」执着的单纯。

「但见于法,不见于我」。

121.若眼起时则起,亦不见来处,灭时则灭,亦不见灭处,除假号法、因缘法:此起则起,此灭则灭。

此六入亦无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由父母而有胎者,亦无(我),因缘而有,此亦假号,要前有对,然后乃有。

犹如钻木求火,以前有对,然后火生。火亦不从木出,亦不离木,若复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缘合会,然后有火。

此六情起病,亦复如是,皆由缘会,于中起病。

(增·三二九)(第一最空法经)

※在原经文中,又称此为「第一最空法经」,与本《剪辑》第五O条,《杂阿含·第一义空经》的经义相当。

顺着缘起法则的观察与思惟,对所有的生灭,就作不出断灭与永恒的错误结论,只会依着因缘的生灭,作如实的观察,让自己离开各式各样,不愿意随顺因缘的取着、固执与指使欲,并且克服在顺境中,忍不住的贪爱,以及在逆境中,不由得的消沉忧愁,与忿怒不平。

「不见来处」、「不见灭处」,经中也作「不知来处」、「不知灭处」。

这是说,只有错综复杂的因缘,而找不到一个独立的创造者,以及创造的开端与结尾。就像钻木求火,因为有合适的木头,恰当的旋钻生热等,诸多因缘的具足,才会有火的产生,而不能只说,火是由木头产生的一样。

122.乐痛(受)者,欲爱使也。

彼苦痛者,镇恚使也。

不苦不乐痛者,是疑使也。(增·一八七)

123.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见,汝等颇身生疹患,生甚重苦,乃至命欲断,舍此更求外,颇有彼沙门、梵志持一句咒、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句,持此咒令脱我苦,是谓求苦习、苦得、苦尽耶?中·二O一)(□帝经)

※努力于开发觉察因缘能力的修行者,应当养成以「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缘起态度,如实地观察问题,解决问题,而远离因缘黯诲的神秘色彩。

每天,周遭都有许多事变化着,而每一个变化,都是「有因有缘」。修行者但应将自己有限的心力,专注在与自己身、心有关的观察上。身苦、心苦的因缘在哪里呢?持咒,是「此灭故彼灭」的确当方法吗?

124.来者不欢喜,去亦不忧戚,于世间和合,解脱不染着。(杂·一O六O)

※修行者,当以世间因缘和合的角度,来面对「得」与「失」,以免于贪、忧等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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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四谛

依缘起法的理则,所发展出来的修行指导原则,就是「苦」、「集」、「灭」、「道」四谛法了。

「苦」,是指痛苦。引伸来说,也是指问题之所在。能觉察到有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起步,也是迈向修行的第一步。

「集」,是指造成问题的原因。依缘起法则,只有造成问题的因缘条件瓦解了,才解决了问题。所以,「集」是解节决问题的第二步。

问题解决了,就是「灭」,而解决问题所使用的方法,就是「道」了。

125.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来入四圣谛中,谓四圣谛于一切法最为第一。犹如诸畜之迹,象迹为第一。(中·三O)(象迹喻经)

※在因缘法则下,四谛法,是解决任何问题的标准步骤,所以说:「一切法皆四圣谛所摄,于一切法最为第一。」

126.有四法成就,名曰大医王者:一者善知病,二者善知病源,三者善知病对治,四者善知治病已,当来更不发动。

如来、应、等正觉为大医王,成就四德,疗众生病亦复如是:谓苦圣谛如实知,苦集圣谛如实知,苦灭圣谛如实知,苦灭道迹圣谛如实知。(杂·三八八)

※解决人生的问题,就好比医病一样。

四(圣)谛的原则,不但可以用来解决人生的问题,而且是治好了以后,永不复发。所以,经中称佛陀为「大医王」。

127.世尊告五比丘:有此四谛,云何为四?

苦 谛:生、老、病、死、忧悲恼、怨憎会、恩爱别、所欲不得,即五盛阴苦。

苦集 谛:所谓受爱之分,集之不倦,意常贪着。

苦尽 谛:能使彼爱灭尽无余,亦不更生,是谓苦尽谛。

苦出要谛:所谓贤圣八品(正)道。

是谓名为四谛之法。

然复,此四谛者,眼生、智生、明生、觉生、光生、慧生。

复次,四谛者,实、定、不虚不妄,终不有异。

此四谛,如实不知者,则不成无上正真等正觉。(增·二O九)

※佛陀在菩提树下正觉后,初次为人(五比丘)说法,阐扬四圣谛。

首先,说明了四圣谛的内容。

其次(然复),劝说当修四圣谛,以开智能之眼。

最后(复次),劝说当证四圣谛,成就无上正真等正觉。

这就是著名的「三转*轮」。

贪爱,是痛苦的根源,问题之所在(集谛)。这是在解决烦恼上,所应当注意的。

四谛的每一谛,都可以让修行者「眼生、智生、明生、觉生」,带来觉悟与光明。

心中有什幺还没解决的困扰吗?试着运用四谛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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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味患离

四谛,就像解决问题的「四大纲领」,味、患、离,就像三个「实行细则」,指导着修行者「苦灭」的过程。

128.凡愚众生,不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

于色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色;乐着色故,复生未来诸色。

如是,受、想、行、识。

当生未来色、受、想、行、识故,于色、受、想、行、识不解脱,我说彼

不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杂·四四)

※如果不明白苦、集、灭、道、味、患、离,那幺,是永远没有机会脱离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

129.缘色生喜乐,是名色味。

若色无常、苦、变易法,是名色患。

若于色,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是名色离。(杂·一O四)

130.欲味:于此五欲之中,起苦、乐心,是谓欲味。

欲过:辛苦而获财业,是为欲为大过。现世苦恼,由此恩爱,皆由贪欲:作此勤劳,不获财宝,便怀愁忧苦恼;获财货,恐后亡失;费散财货,心意错乱;共相攻伐,死者众多。缘此欲本,不至无为。复次,欲者亦无有常,此欲变易无常者,此谓欲为大患。

舍欲:审知欲为大患,能舍离欲,己身作证,是谓舍欲。

色味:见女姿色端正,起喜乐想,是谓色味。

色过:若后见彼女(老、病、死、尸、腐、骸),本有妙色,今致此变,于中起苦、乐想,是谓色为大患。复次,此色无常、变易,不得久停,无有牢强,是谓色为大患。

舍色:除诸乱想,于色不着色,深知为大患,能知舍离,己身作证,是谓舍离于色。

痛味:得乐痛、苦痛、不苦不乐痛时,便知我得乐痛、苦痛、不苦不乐痛。

痛过:痛者无常、变易之法,是谓痛为大患。

舍痛:除诸乱想,于痛不着痛,如实知其为大患,能知舍离,是谓舍离于痛。(增·一八三)

※不论是令人愉悦的,或是令人痛苦的,只要人们难以忘怀,就算是处在「味」的状况中了。痛苦的「味」,故然是「祸患」,即使是愉悦的「味」,在终究会无常变化的情形下,也必然要转为痛苦的「味」,而成为「祸患」的。

人们为什幺会难以忘怀呢?追根究底,还是因为欲贪!

所以,解决祸患的唯一办法,就是舍离欲贪,这是「离」的真正含意了。

因此,经中说,「离」就是「除诸乱想」;就是「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

131.世尊告诸丘:我昔于色味、色患、色离有求有行。

若于色味、色患、色离随顺觉,则于色味、色患、色离,以智能如实见。

如是,受、想、行、识。(杂·一四)

※随顺觉,就是从如实观察因缘中,觉了味与患,而终能随顺出离的。

「离」,也译为「舍」。这不是逃避,也不是厌世,而是「除诸乱想」;「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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