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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者:因见识阴,能摄能生,遂立为能为因心,十方众生,皆我流出,遂谓成就能事之果。违远圆通者:则失因地心;背涅槃城者:则亡果地证也。生大慢天,即大自在天,自计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为名。又计自体,周遍虚空,圆含一切;今行人谬计,既同于彼,成彼种类,故曰我遍圆种也。

《正脉》问:此计识为自体,流出一切,何异佛说,万法唯识?答:佛说万法唯识,缘生如幻,生即无生;此计实生,安得一辙?又唯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此计能生他法,宛尔颠倒,何疑之有!二能非能执竟。
  
癸三 常非常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三,常非常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者:此与上科差别也。上科于所归识元,览为自体。此科于所归识元,为我所归依处。自疑我之身心,从彼流出。不仅彼能生我,即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况空中所有一切耶?即于都起,所宣流地者:地即处也,然识阴即为虚空等,所都起处,为身心等,所宣流处也。 

作真常身,无生灭解者:于彼所归识阴,始终不见生灭,故即作真常之身,无有生灭解也。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识阴,由真如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名和合识,非是不生不灭,要必破和合识,灭相续心,方为常住真心。今识阴未尽,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不亦惑乎?此正不了真如为不生灭性,亦兼不了识阴犹属微细生灭,故曰既惑不生,犹迷生灭。且真妄双迷,安心住著,故曰沉迷。

反生胜解者:是以识阴,而作常住解;我及万物,皆是非常;故曰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即欲界顶,魔王天。涅槃经迦旃延说: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作。《楞伽经》涂灰外道说:计自在天,为万物因。今以识阴,为身心从彼流出,及虚空万物,皆其生起,正与此天相似,故曰成其伴侣。然既惑不生灭性,则必迷佛果菩提之道,亦迷生灭识阴,则必亡失,正知正见,而堕邪知邪见也。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立因依心者:计识能生我身心为因,又计是我归依之处为依。成妄计果者:谓以生灭识阴,作真常身,成就妄计之果。亡失本修,自与圆通相违远,流入外道,正与涅槃,相反背矣。此与上科,同一识阴,而所执则异。前执我圆,能生万物;此执彼圆,生我身心;故曰倒圆种。三常非常执竟。
  
癸四 知无知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四,知无知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温陵曰:所知,即所观识阴也。谓识有知,而一切法,由知变起,因计知体,圆遍诸法,遂立异解,谓无情皆有知也。 十方草木,本属无情,以异解故,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互为轮转,无所拣择,有情无情,而遍皆有知也。《正脉》问:此与佛说,山河化为无上知觉,有何简别?答:今详内所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为二,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大悟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
  
今以无情有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谬计无情有知,实本无知,故曰知无知执。婆吒、霰尼二外道名;婆吒,名义集云:跋阇,此云避去,善见律云:初为牧童,毗舍离王,未登位时,共同游戏,童为王蹋,泣诉父母。父母曰:汝应避去,因此立名。霰尼或云先尼,此翻有军,立名之意未详。执一切觉者:二外道执一切有情无情,皆有知觉,此计遍知,竟同于彼,故曰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是名第四,计圆遍一切有知为因心,成虚无谬误之果,则违远圆通之因地心,迷背涅槃之果地觉,生倒知种;以无情无知为有知,谓倒知种。问:世有依草附木,以显灵异,讵非有知耶?答:是能依能附之精灵有知,非彼无情之草木有知也。四知无知执竟。
  
癸五 生无生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五生无生执,准上可知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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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环师谓:识阴尽者,消磨六门,诸根互用,今识阴未尽,则才得随顺而已。 若于圆满无碍,融通不隔,六根互用之中,观中一字,足见互用之妙,含而未发也。已得随顺者:虽然互用之妙,含而未发而已;得随心顺意,略无隔碍而已。即便于此,圆融化理,妄生计度,一切诸法,莫不由此四大发生。于是求火之光明,乐水之清净,爱风之周流,观尘之成就,尘即地大,以地大能成就诸事故。各各崇事:崇即尊崇,事即供事,或尊供于火,或尊供于水等,各随所见,而偏执也。为欲增进其圆化之妙,以此群尘,发作本因者,群尘即指四大,如前云: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诸相,以此为发生造作本因。

一切所作,皆属无常,惟此常住,故立常住解,以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并谬计能生圣果,一切圣凡因果,莫不由之而生;实则不能生,故曰生无生执。 

诸迦叶波,别姓也,如优楼频螺迦叶等,婆罗门总姓,共有十八,迦叶其一也,乃指一类,事四大之外道。勤劳其心,役使其身,供事于火,尊崇于水,事风崇土,可以例知。以此崇事,求出生死,以求真常之果,成其伴侣。所立既非真常,所修宁有实果?故曰迷佛菩提。崇事无情,立常住解,故曰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五,计著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正脉》云:计著:邪惑也。崇事:邪业也。迷心者:迷己一真灵觉之心;从物者:从四大无知之物。妄求因者:非因计因也;妄冀果者:非果望果也。 

认无情之物为真因,故曰违远圆通;将有漏之果为实证,故曰背涅槃城。生颠化种者:谓生颠倒化理之种类,佛说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是心为能造,而一切为所造,此是生物之正理。今既颠倒化理,故堕外道种类。五生无生执竟。
  
癸六 归无归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六归无归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圆明,即是识阴,见前四阴皆尽,露出识阴,圆遍湛明,犹如止水。,而不知仍是罔象,虚无妄想,即便计此,圆明中虚无体性,为究竟地。非灭群化者:非即毁也,要毁灭群尘所化,一切身土,即欲灰身灭土,纤尘不立。以永灭依,为所归依者:以永灭群化所依之空,为所归之处,常处虚空,永为依托,更不前进。岂知乃是虚无不实之境,非是实有可归之处也。以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以此为托之处,实无可归托也。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者:《正脉》云:无想天,略举非非想,以该四空,非取四禅无想也。诸舜若多,总举趣空天众,为同类也。既以断灭为果,自应迷佛菩提,以虚无为因,自应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于圆明中,以虚无之心为因,成就空亡之果,谓纵使修到非非想天,八万劫终是落空亡。违远圆通,以不生不灭为因地心;背涅槃城,以不生不灭为果地觉也。现在既以断灭居心,将来必堕断灭之种。《正脉》问:此与后二何别?答:弃有取空,见解志愿皆同,但先心各别,此凡外种伏惑取空,彼圣性种断惑取空也。六归无归执竟。
  
癸七 贪非贪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空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七贪非贪执,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正脉》云:圆常亦识阴区宇。历观上来,于此一境,称圆元、圆融、圆明、圆常,义各有表。元表诸法统归,融表万化含蓄,明表彻体虚朗,常表究竟坚牢。各与本文关涉,细寻可见。由彼观见,前四阴尽灭,而识阴现前,识体精明,湛不摇动,而妄计为圆满常住也。又见识为一身之主,有欲坚固此身,令得常住,同于识精圆明,长不倾逝。倾逝即死也,即所谓长生不死也。不知此身,终是无常生灭,妄生贪著。以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谓妄生贪著长生,而实非可贪也。诸阿斯陀,此云无比,即长寿仙也。言诸者,以仙非一人,凡求长命者,成其伴侣。不知更求真常之果,故曰迷佛菩提;但知坚固幻妄之躯,故曰亡失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七,执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执著命元者:执著识阴,为受命之根元也。立固妄因者:立坚固幻妄之色身,以圆常识阴为因心。趣长劳果者:趣向长恋尘劳之果报,而不求出离之道也。亡失本修,故曰违远圆通;不出生死,故曰背涅槃城。生妄延种者:谓不达自性真实常住,存想固形,妄冀延长寿命,以成长寿仙之种类也。七贪非贪执竟。
  
癸八 真无真执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八真无真执,准上可知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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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谬解成咎  


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观命:即观受命元由,乃是识阴,与诸类通觉,故曰互通。是知一切身命,咸以识阴为本,一切尘劳,悉与命元有关;于是却留住世间尘劳,祗恐其销尽,则我之身命,无所依托。且行尽识现,一切圆融变化,莫不随心自在。便于此际,正却留尘劳之相。尘劳以贪欲为本,即于此际,现坐莲华宫,取其庄严美丽,微妙香洁。广化七珍,多增宝媛者:七珍即七宝,媛是美女也。使七宝罗列于华宫,俾美女横陈于左右,穷奢极欲,恣纵其心,以为妙乐。

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妄执业识,命元为真常,而实非真常。吒枳迦罗,即天魔之异名,吒枳此云结缚,迦罗此云我所作,此魔自谓三界结缚,惟我所作,以能变化欲境,结缚众生故。今却留尘劳,略同彼计,故云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不知更有无上菩提,亡失正知正见也。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发邪思因者:谓发邪思纵欲,以为因心。立炽尘果者:谓立炽盛尘劳,以为果觉也。违远圆通,本修之因心;背涅槃城,寂灭之果觉也。不断欲而修禅,必落魔道,故曰天魔种。八真无真执竟。
  
癸九 定性声闻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九定性声闻,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惟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要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于命明中者:谓识阴显露,已能通达,各命由绪,了然明白也。便知此中,识阴遍含,漏无漏种子,为一切凡圣所依。由是分别精粗者:分析辨别,而圣位则精,谓变易精微故;凡位则粗,谓分段粗显故。疏决真伪者:疏通决择,而圣道则真,谓修证真实故;外道则伪,谓断常伪妄故。因果相酬者:世出世间,皆是依因感果,自相酬答。而欲易粗为精,舍伪从真,故惟求感应。感即是修,应即是证,惟求真修实证,速出三界也。
  
背清净道者:谓背弃一乘实相,清净之道,以双离二边垢故。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者:蹑解惟求感应之事。苦、集,是世间因果。灭、道,是出世间因果。见世间苦谛苦果,皆由集谛烦恼苦因所招;见出世间灭谛乐果,皆由道谛乐因所感。厌苦断集,慕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者:居灭谛涅槃之乐,则心满意足,自谓所作已办,生死已了,更不求进大乘之道,中止化城,不求宝所,得少为足。生胜解者:于菩萨所修大乘,不生一念好乐之心,是人则堕,定性声闻。定性:即不发回小向大之心,钝阿罗汉是也。诸无闻僧者:四禅无闻比丘,及增上慢者,略同此计,故曰成其伴侣。沉空滞寂,故迷佛果,菩提之道,灰身泯智,是以亡失大乘知见。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缠空种。
  
圆精应心者:圆满易粗为精,求应之因心,成就沉空趣寂,定性之小果。不得圆通之因心,故曰违远。莫获涅槃之极果,故称迷背。生缠空种:谓永缠于空,而无超脱之志。九定性声闻竟。
  
癸十 定性辟支 分三  子初 行尽识现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此第十定性辟支,准上可知。
  
子二 谬解成咎
  
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六根互用曰圆融,诸尘不染曰清净,照见命元曰觉明。发研深妙者:发心研究有二种:一独觉,寂居观化,无师自悟。二缘觉,观察因缘,悟明无性,此二人俱得深妙之悟,即以悟境,立为涅槃,以为归息之处。

不知更求真如不动,寂灭场地,及性海圆融,缘起无碍,故云而不前进。以是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入定性辟支,辟支梵语,具含缘、独二觉义。定性,以不复前进,亦即不回心者,成其同伴等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者:迷了佛果,无上菩提之道,此宝所也;亡失本修,正知正见之心,此因心也。
  
子三 出名警觉
  
是名第十,圆觉吻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圆遍诸类,觉知通吻,此是识阴境界,即以悟境为因心,成湛明果。寂静名湛,成独觉,得自然慧之果;洞彻曰明,成缘觉,究竟无生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者:谓圆通依不生灭为因地心,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今乃依识阴悟境,即立涅槃,得少为足,中止化城,故曰违远,曰背。生觉圆明,不化圆种者:觉,即独觉、缘觉,生此二种果位;圆明即悟证之境。独觉无师自悟,缘觉缘生无性,遂计其理圆,其智明,即认为涅槃真境;而不能融化透过,所悟所执,空净圆影,依然为一定性种耳。

问:识阴十境,前八是外道、天、仙、魔王,错修妄本,贪恋尘劳,不出三界,枉受生死,判属为魔,固其宜矣;而声闻、缘觉、断惑证真,已出三界,而了生死,何亦判属魔境,令人不敢修习;倘遇钝根,有失接引,岂慈悲心者之所为耶?答:准《华严经》,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皆为魔业。况此经乃修楞严大定,圆满无上菩提,声闻、缘觉,得少为足,中止化城,非魔业而何哉?二中间十执竟。
  
壬三 结害嘱护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
  
如是十种禅那:谓透过行阴十境,识阴未曾起执,总属禅那善境。中途成狂,因依迷惑者:未至圆通中间,或遭枝歧,如前八种各起狂解,因依颠狂见解,不自觉知,故曰迷惑。又于未足中,生满足证者:未至寂灭现前,即生满足证,保果不前,自谓已足;如后二种,定性声闻、辟支是也。然究其所以,实非外魔来扰,皆是识阴将破未破,用心不纯。妄念与正念,交互而起。若妄念胜时,故生斯位。斯位即前十执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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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
  

此警惕显害。众生顽而无知,迷而无识,不自思忖量度,逢此境界现前,各以所爱而取。先习迷心者:积劫熏习,偏爱邪种,迷暗自心。今于定中,所现境界,适与先心相似,投彼病根,发其痼疾,即便欣取,而自休息。前八种,于自所计果,拟是毕竟所归宁地,将谓即是安身立命之处,如第一所归果,第八炽尘果是也。后二种于自所证果,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妄言究竟极证,如第九趣寂果,第十湛明果是也。
  
然此等,未得言得,未证言证,故云大妄语成。虽皆为妄语,而害分轻重,外道邪魔八种,所感有漏,禅福之业终尽,必堕无间之狱,此约害之重者言之。声闻缘觉二种,现前所证,乃是无漏所感,必无堕狱之事。惟是不成增进,永闭化城,不达宝所,此约害之轻者言之。其害虽分轻重,而于圆通中,皆为魔障耳。
 
 癸三 嘱令保护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沉孽,保绥哀救,消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歧路。
  
汝等,存大悲救世之心,秉如来觉他之道,将此辨魔法门,于我灭度之后,正法寖衰,邪法增炽,传示末法之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斯义:即中途成狂等,十种差别之义。既经觉了,颠狂知见自息。前七是见,第八具见爱,以却留尘劳故。二乘,于界内见爱虽尽,而界外见爱犹存。其于涅槃,则迷真执似;于谛理,则厌有著空,不达法空,但求自利等,皆颠倒分别见也。以上诸见不生,故云无令见魔,自作沉孽。自作者:显非外魔来扰,乃是心中见魔之自作耳。沉孽:谓沉重罪孽,如外道邪魔,报终堕狱;声闻辟支,永闭化城皆是也。
  
保绥哀救,消息邪缘者:绥安也,保绥禅定,哀救行人,消磨息灭邪见之缘。邪缘,即前颠倒分别见爱,全障真正知见。今既息灭,则障尽理现,令其身心,自然得入佛之知见,从此为始,成就圆通,中中流入萨婆若海,直至成佛,不遭歧路;所谓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也。二详分五魔境相,一大科竟。
  
庚三 结示超证护持 分二  辛初 先超证  二  后示护持 辛初分三  壬初 诸佛先证
  
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
  
如是,指法之词。法门,近指识阴,辨魔法门,远该前四阴。先过去世,恒沙劫中:远指多劫也。微尘如来者:极言其佛之多也。前云: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乘此心开者:每于一阴未开之时,须要依此法门,而辨别之,不为十种魔境所惑,方得透过。一阴如是,诸阴皆然,识阴若尽,则任运得成无上佛道矣!
  
壬二 识尽所超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
  
识阴若尽者:将齐此以明超证也。则汝现前诸根互相为用,六根之体,固属圆融,六根之用,亦复不隔,每一根中,皆兼具五根之用,此当圆教初住,圆通之位;五阴既尽,解六结,越三空,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时也。从互用中者:此即从初住位中,便能入于菩萨金刚干慧,此干慧即前之干慧地,初住已证。耳根圆通,名为金刚三昧,干慧亲依而立,故特称金刚之名。此即一超直入,等觉后心,盖促举始终也。下圆明精心,于中发化者:略表中间,廓周法界曰圆,寂照无边曰明,前偈云: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此即圆通体也,故号精心,谓纯真无妄之妙心。于中即于初住至等觉,两楹之中,发起神通变化。如观世音,获二种殊胜,发三种妙用也。
  
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
  
首二句以喻明。琉璃:喻圆明精心;含月:喻于中发化。谓圆明精心,性具神化,不碍发挥运用,洞照近远。如论悟证,已齐佛果。如是乃超十信、十住等,意以初住为能超,中间诸位为所超,下入于如来,妙庄严海;亦即以初住为能入,妙庄严海为所入也。此中复超十信者:全显此经十信,乃初住开出。于地特言菩萨所行者:意表入地,乃真修圣位耳。皆以金刚利智修断,故言金刚十地,与前干慧位中,金刚不同,彼指耳根圆通,是诸位通依,故置诸位之初,此显地上金刚,坚利之智,能断微细无明,故标十地之首。
  

《正脉》云:于等觉复言圆明者:见始终惟此一心,怛至等觉,则发化之极也。按天台言:圆教有利根者,一生超登十地。清凉言:解行在躬,一生圆旷劫之果,皆从初住超之。盖初住名发心住,以是义言,从初发心,即成正觉。旧注谓从七信超之,未敢闻命;大抵详究圆家,只有二位:一断前通惑,从满观行,一超直入初住,中间更不取证。二断后别惑,从入初住,一超直至等觉,中间亦不取证。而佛于圆家,仍列多位者,有二意:一者、为引渐机,令欣从圆顿也。二者、见佛眼明,极能于至迅速者,见而分析也。譬于飞隼上山,虽至迅疾,然亦自下历上;但眼钝者,终不能彻见,而分析之,故须佛眼也。
  
壬三 圆证极果
  
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入于究竟如来,圆极之果。妙庄严海者:以万德庄严果海,各尽其妙,是为福究竟。圆满菩提者:以证得一切种智,圆满无余,是智究竟。归无所得者:以契合性真本有,不从外得,是理究竟。上二句显修成,后一句显性具,盖从性起修,修还契性,离性真外,无有少法可得矣!前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不从人得也。初先示超证竟。
  
辛二 后云护持 分三  壬初 首明遵古辨析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
  
此是举古佛辨魔法门,先佛授受,修习大定,增进圣位之心要也。奢摩他止定之中,用毗婆舍那观慧,定慧均等,因中始觉智明,分析微细魔事。先佛是过来人,古语云:欲知山下路,须问过来人,自然不错。则今之所说,亦唯遵先佛仪范也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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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正令谙识护持  

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
  

果能如我所说,则诸魔境,一切现前,汝便能谙识。致魔虽然由定,实乃由心。但要心中不生胜解,则心垢洗除。主人不迷,则彼魔事,无奈汝何,自不落于邪见网中。此正令谙识诸魔。
  
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无复出生。
  
阴魔,即心见二魔;由心垢洗除,则阴魔销灭。内魔既销,则外之天魔,自应摧碎其胆。大力鬼神,见其王尚尔摧碎,自应褫丧也魄逃逝,于十二由旬之外;魑魅魍魉,诸小鬼神,自应潜踪匿迹,无复出生。
  
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槃,心不迷闷。
  
此上先举古佛辨魔法门,如是内魔外魔,一并潜销,故能超诸位,直至无上菩提智果。虽然能超,而于诸位功德,无诸少乏,所谓一悟一切悟,一证一切证也。纵是下劣二乘,亦能回小向大,励志增进。于如来所证,无余大涅槃断果,心不迷闷,于宝所矣!
  
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此转令咒护众生。特约末法之世,去圣时遥,足深忧虑。况愚迷暗钝众生,智不明,而根不利。以智不明,未识禅那中,差别境相;根不利,不知佛所说,辨魔法要;自力法力,二缘俱缺。而乃乐修耳根三昧,直修反闻之定。汝恐同邪者:汝恐未能谙识魔境,误入邪网,即同于邪也。自当劝令,一心持我佛顶陀罗尼咒:无庸他术,但专持咒,此咒既称佛顶,即最尊最胜之法,又称陀罗尼,即总一切法,持无量义,一切法义,皆在其中。设或无读诵性。而未能诵,写于禅堂,及其住处,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者:以此咒常有,金刚藏王菩萨种族,并其眷属,昼夜随侍故也。
  
壬三 叮嘱钦古教范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指掌疏》云:既示辨魔之法,又申结劝之义,末复教以,汝当恭钦,则如来反覆叮咛之意,已深切矣!然教以恭钦者有二义:一者、此是十方如来,从始至终,究竟修进之法,当恭敬钦承,而修习之,此嘱以依法,成自利行也。二者、此是十方如来,怜愍最后末世,垂留仪范,当恭敬钦承,而宣传之,此嘱以依教,成利他行也。 

《宝镜疏》云:最后垂范者:以当机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是以如来,令其生信开解,乃至示以三如来藏,耳根圆通,正助双修,发行证入,则最初方便,能事毕矣。而更回身再来凭倚,重详七趣,以励精修,复辨五魔,而防惑乱,此于性定,垂示初心,修习仪范,乃在后之又后,故云:最后垂范,正与最初方便,相照应耳。大科初无问自说五阴魔境竟。
  
戊二 因请重明五阴生灭 分三  己初 蹑前请问   二 具答三问  三 结劝传示  今初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妙开示。
  
当机即从座起,闻佛最后曲垂遗范,开示教诲,顶礼接受,钦敬奉承法旨,仰体慈悲圣意,记忆受持,而不忘失,传示于末法也。 

于大众中下:具陈三问,先问生起妄想,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妄想,如色阴中坚固妄想,受阴中虚明妄想,想阴中融通妄想,行阴中幽隐妄想,识阴中虚无妄想,以为根本想心。我等平常,只知五阴相妄,当体全空;并未蒙如来,微细开示,五种妄想,以为根本。此第一问,请细说妄源也。
  
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
  
此次问灭除顿渐。又此五阴,既总是妄想,今欲破除,为当一并顿除,为当次第渐尽耶?此第二问,请指示顿渐也。 

如是五重,诣何为界者:此三问阴界浅深,又如是五阴五重。若欲破除,须至何等界限,为色阴边际?何等界限,为识阴边际?此第三问,请因界浅深也。
  
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明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如上三问,乃为进修法要。惟愿如来,大慈不倦,一一详示。不独为此现前大众,清明心目,心地清净,目光明朗,辨识前程,进修无碍;乘愿入彼末法,将如来语,传示后世,令一切修定众生,作将来正法眼也。初蹑前请问竟。
  

己二 具答三问  分三  庚初 答生起妄想  二 答因界浅深  三 答灭除顿渐 庚初分三  辛初 标说妄想之由   二 详示五重妄想  三 总结妄想所成 辛初分三   壬初 推原生起元虚  二 判决倒计非是  三  结归故说妄想  今初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生死,及诸尘垢,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此总明五阴,皆以妄想为本。佛告阿难:我说五阴,皆是妄想,以为其本者,岂无故哉?夫精真妙明,本觉圆净者:谓纯一无杂,至真无妄,此指纯真之心,体也。妙者寂义,明是照义,此指寂照双融,用也。名曰本觉者,拣非修成,特言圆净者,即弥满清净,中不容他也。非留生死者:即无界内分段生死。及诸尘垢者:即无界外所证涅槃。如前云:想相为尘,识为垢。二俱远离,则汝法眼,应时清明。

乃至虚空者:乃至超略,世界众生,极于虚空。前云: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总之生死涅槃,及诸众生世界,而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盖界内分段生死,即受、想、行三阴;界外变易涅槃,即是识阴;依正乃至虚空,即色阴也。但是本觉妙明心中,元无五阴,如《心经》云: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真空实相中本无也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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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元本觉,妙明精真,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达多,迷头认影。  


此喻妄生非实。斯即指五阴,皆是妄想所生。元是本觉,即指本有觉性。妙明精真,即指一真法界,意显体用互融耳。既元是一真,何有五阴?盖以一念妄动,而成业识;依动故能见,发生见分;依能见故境界妄现,发生相分;既有见相二分,遂发生有情世间,及器界世间。如是空见不分,色阴与劫浊并起。性搏四大,受阴与见浊并起。根尘相识,想阴与烦恼浊并起。知见欲留,业运常迁,行阴与生浊并起。性中相知,用中相背,识阴与命浊并起。

总以不了惟心,用诸妄想,展转妄成五阴。故曰如演若达多,迷头认影。以演若迷头,喻众生不了惟心;认影狂走,喻众生用诸妄想;究竟真本有,而妄本空。由众生不知真本有,而妄迷加失,如演若头本在,而妄惊其失也。不达妄本空,而误迷为有,如演若影非实,而认为真也。意表五阴,从本虚妄不实矣。初推原生起元虚竟。
 
 壬二 判决倒计非是
  
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正脉》云:此中所以必斥二计者:良以五阴,始从妄想而生,虽有恒无;终依倒计而住,虽无恒有;所谓从毕竟无,成究竟有。是故二计不亡,则五阴牢不可破矣。所以如来欲掘妄想之原,先斥所依之计也。 

妄元无因者:承上妄以发生而来,则本无所有,元无有因;如前云:若有所因,云何名妄?是知现前五阴,唯是妄想。以其展转相因,递相为种;内教学者,因立因缘,故云于妄想中,立因缘性,已是方便,非有实义,何况外道邪见,拨无因果;复迷因缘者,而称五阴,为自然性也。其实因缘、自然,皆为戏论,故举虚空之喻,以况显之。彼虚空之性,虽似不动不坏,犹实幻妄所生。前云: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是也。何况因缘、自然,二计皆是众生妄心,颠倒分别,妄生计度,都无实义也。
  
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
  
又阿难!汝果能知妄想有所起处,可说妄想以为因缘,此纵许也。若妄想元无起处可得,当体全空,则说妄想因缘者,元无所有矣,此即夺也。因缘,乃内教小乘,以为不了义而非真,何况外宗,并不知因缘,而谬推自然者,则愈妄之甚也。二判决倒计非是竟。
  
壬三 结归故说妄想
  
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是因缘、自然,二计俱非之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五重盖覆,根本生因,虽有坚固,虚明等,五种差别,同是妄想,更无他物也。斯正如来,欲令众生,了妄无因,知真有本也。盖佛自第一卷,普判众生误认文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此迷真也,用诸妄想此认妄也;此想不真,故有轮转。遂将妄想二字,重重开示,至此五阴,说出五种妄想,以为其本,分作五重,一一详示,乃见为人一片婆心,成始成终之至意也。亦见本经,十卷文字,起结脉络,势若回龙,首尾相顾也。初标说妄想之由竟。
  
辛二 详示五重妄想 分五  壬初 色阴妄想 至五 识阴妄想  壬初分三  癸初 示体因想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
  
此别示五重妄想,先明色阴妄想,五根六尘,皆为色阴,今特显其与妄想相应者,且就内身五根而言。我虽然为汝发明,五阴本因,汝犹不知,色阴为坚固妄想。故云,汝之形体,有质碍可见者,先因父母,俱动爱欲妄想而生。爱欲妄想动,而后有赤白二渧,若汝中阴心中,非有憎爱之想,自不能揽为自体。前云流爱为种,纳想成胎,务必父母与己,三想感应和合,而来想中,传续命根也。
  
癸二 引喻详释
  
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醋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因谈醋出?
 
 此引喻显妄。如我先于想阴文中,曾言二喻,今复引之也。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然悬崖不有,醋物未来。但凭虚想,而口水足酸,虚妄而应。而汝现前身体,必非与虚妄,通为一类者,口水如何因谈醋出?足酸如何因思崖生?此句影略也。是知口水足酸,既然由想而生,汝体虚妄,亦应同于口水足酸也。现前色阴既尔,而前之根本色阴,例此可知。
  
癸三 结名妄想
  
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是故者:是汝体口水,虚妄通伦之故。应当得知,汝现在色身之体,名为坚固,第一妄想:谓取著有力,坚固而不可解也。如父母交遘,欲爱妄想,与自己投胎,流爱妄想,其坚固有力,自不待言矣!《正脉》问:内根固然,若兼外器,何关妄想?答:如前世界相续中,言坚明立碍,及坚觉宝成等,亦坚固妄想也。初色阴妄想竟。
  
壬二 受阴妄想 分二  癸初 转想成受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
  
此明受阴,即虚明妄想也。即此色阴中所说前喻,临高虚想之心,以发起受阴者。想以取像为义,受以领纳为义,前色阴即五根,此受阴即五识,而想阴即第六意识。临高想心,即六识,曾经悬崖险处,落卸影子,在想心中。今闻悬崖,则起临高虚想之心,能令汝之形体,真受酸涩。受酸涩处,即受阴,于三受中,是苦受,所谓转想成受也。悬崖不有,想虽无实,而酸涩忽形,受乃是真;如是诸受,皆可例知其妄也。
  
癸二 推广结名
  
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由想心为因,所以受阴生起,能动色阴之形体,真受酸涩之妄境。此由因受生句,合临高想心;能动色体之句,合能令汝形,真受酸涩。汝今现前,正示受阴也。所谓顺之则益,即乐受;违之则损,即苦受。

二现驱驰者:即苦乐二者,现在能驱役自心,驰流不息。文中不言不苦不乐受者,因舍受不显,苦乐二受,现前分别,容易明白也。温陵曰:临高空想,而酸涩真发,违顺皆妄,而损益现驰,则受阴无体,虚有所明,故名为虚明,第二妄想。二受阴妄想竟。
  
壬三 想阴妄想 分二  癸初 身念相应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应。
  
此明想阴,即融通妄想,全以想阴之虚,能使色身之实,虚实相应,以见想阴之妄也。由汝念虑者:念虑,即想阴也,亦即前所谓,浮想是也。谓由于汝之第六意识,想念与思虑,所以能使役汝之现前色身。而身是色法,念是心法,色法本非心法同一伦类;既非念类,不应随念,故难以汝身之色法,何因缘故,随心法之念所使耶? 

即今现前,根尘相对,种种取像,想阴以取像为义,然皆因想念心生,而后诸根之形方取;则知根身,所取之像,必定与想念而相应也。此约体通五识,故能令色身,时时与念虑相应;前难云:随念所使者此也。《宝镜疏》取喻如歌舞工伎之人,随他拍转,拍缓则步缓,拍急则步急,而身与念,亦若是矣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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