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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成就涅槃心,观世音为最;自余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舍尘劳,非是常修学,浅深同说法。”】

【注释】

“询我诸方便”:亦即问我在这些方便中,那一种最适合阿难去修,也就是最适合初心人(非久修、深位者)、最一般性、普遍性(非特别根器、因缘之人)、易修、易入(非难修、难入)。

“求出世间人,成就涅槃心”:“求出世间人”,即三乘行人欲断一切世间生死。“成就涅槃心”,成就无上大涅槃之常住真心。

“自余诸方便,皆是佛威神”:“自余”,其余。除了返闻自性法门之外,其他所有的法门都是须依佛的威神特别加持,及特别教授,方能成就。

“即事舍尘劳”:“即事”,即于此事。“事”,境事、境遇;亦即他们特殊的境遇、因缘。“舍尘劳”,即离系、得解脱。此句须承上句而言:由于有佛的特别加持、或特殊的教授,他们才能就在他们特殊的境遇上,当下离于彼事之缠缚,而得解脱。例如:阿那律失明,佛特别教他乐见照明金刚三昧,并予以特别之加持;周利槃特伽阙(缺)念诵性,佛教他调息摄心、且予特别加持;乌刍瑟摩多淫,佛特别教他观欲火以及转火大之性;难陀心散乱,佛特别教他观鼻端白。因此他们都可以在他们特殊的境遇或个人困难的事情上,离其系缚而得解脱:亦即,阿那律离失明系、周利槃特伽离阙诵系、乌刍瑟摩离多淫系、难陀离心散系等。

“非是常修学”:“常”,平常、一般。这些人因为都有特殊的境遇,故他们所修的法门,并不合适一般人修。

“浅深同说法”:“浅深”,浅位及深位行人。这句之上亦应重复上一句中的“非是”两字,亦即“非是”二字双贯二句。此言,另外还有些法门,并非浅位及深位的行人可以同修的。“同说”即同时为之开示,令依修行之义。这是指如:普贤菩萨之法界因深、富楼那的宿昔辩才,须菩提的解空,舍利弗的净见等,都是深位宿修之善根,因此他们所修的法门,并不适合浅位菩萨之修行。唯有观世音菩萨返闻自性法门,没有这些限制:浅位菩萨、深位菩萨、一般人、特殊之人,皆可同为开示,共同修学。

【义贯】

“诚如佛世尊询”问“我”在此等“诸方便”之中,那一法门是最为普遍、周圆、易入、易成,并且三根普被,“以”此推断论究而得“救”度“诸末劫”众生,并且可使追“求出世间”解脱之三乘行“人”,令其速得“成就”无上大“涅槃”之常住真“心”;对此,我的答案是:如是一切诸圣之修学中,仍是以“观世音”之返闻自性法门“为最”上最妙。“自余诸方便”,率“皆是”须依“佛”之特别“威神”加持、及特殊教授,方可令彼行人“即”于彼特殊之境“事”上而“舍尘劳”、离系解脱,是故并“非是”平“常”人“修学”之法门,乃属于特殊情况,亦非可对“浅”位或一般“深”位学人“同说”或令之同修之“法”门。

【诠论】

关于二十五圣法门,除了观音菩萨修行法门外,其他二十四圣法门,依文殊菩萨之评析,大都是特别的法门,不能普遍适合一般人,尤其是初心、浅位之人;但是亦颇有参考、启发之功用;例如:笔者对于毕陵伽婆之身触法门,以及大势至菩萨之净念相继法门,即深受好处,颇有些体验。再者,依法而言,发菩提心者,应法门无量誓愿学,又诸菩萨于法通达之后,亦皆发心等修遍学一切法、遍成无量法门,以广资粮,故初心人须知文殊菩萨如是评析诸圣圆通法门,是为了凸现观音菩萨修行法门之殊胜,但发大心之行人,不可于彼等诸圣法门妄起贬抑之心,仍须等心尊重、修学、乃至弘扬。

复次,中土禅门中有所谓“公案”者,当亦如是看待:那些公案都是前代祖师大德、师徒之间,或善知识与参学者之间,应机教学、开示悟入的案例,应也是属于特殊的个案,然皆颇具参考的价值;但也因为那些大都是很特殊的案例:特殊的善知识、特殊的参学者,在特殊的环境下,依非常特殊的教法,而参学者得以悟入的例子;因此,依法而言,也非一般人可以直接依行、修学的——虽然如是,但前人诸公案,对于后人还是有很大的启发性及参考价值;但若要完全依彼而修,则有很多困难,习其精神与原则,便是效学最好的方法了。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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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沈沦,但以此根修,圆通超余者,真实心如是。”】

【注释】

“如来藏”:“藏”,宝藏。如来之藏,圆具一切如来性德,一切众生本自有之,只为烦恼之所蒙蔽,不能显发、《楞伽经》云:“如来藏自性清净、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中。如大价宝、垢衣所缠,如来之藏常住不变,亦复如是,而阴界入垢衣所缠,贪欲恚痴不实妄想尘劳所污;一切诸佛之所演说。”(《楞伽经》卷二)

“无漏不思议”:“无漏”,如来藏之本体是无漏的,而依如来藏所起之阿赖耶则是有漏。

“愿加被未来”:即文殊菩萨代众生向佛祈求加被。

“于此门无惑”:“门”,法门。“惑”,有两种:疑惑与迷惑,疑惑能障信,迷惑能障解。若障信、解,即是障闻慧与思慧,若“闻思慧”被障,即不能进修“修慧”,因此修慧也被障了;是故,疑惑与迷惑二者会障闻、思、修。若三慧受障,即不能“依闻思修,入三摩地。”因此,无惑方得无障,能堪修行。

“方便易成就”:其实,这“易成就”,也只是比较而言(是与其他二十四圣法门相比),因为此法门毕竟是无上心地法门,末世众生,于此法门,若能有福得闻,能解其义,如理思惟,乃至成就闻思二慧,已经是甚难稀有了,更何况能进而再成就修慧,乃至得三摩地,则更是难能可贵。何以故?末世众生外鹜多故、心攀缘故,境扰攘故,多杂住故,心不安不静故,多外求故,是故若能安心且一心修学者,千百人中难得一人。有心者,其勉之哉!盖正教兴衰之运,端系乎有无如法修学三慧之人,而不在其他事业。

【义贯】

我今“顶礼如来藏”,此如来之藏本自“无漏”,具“不思议”之业用。“愿”求如来“加被未来”学者,令“于此”法“门”得“无”二“惑”(疑惑及迷惑),此“方便”法门对于初心者而言,系属“易”修、易入、易“成就”者;是故“堪以”此“教”授“阿难及末劫沈沦”之诸众生;因此“但以此”耳“根”而“修圆通”,其效能“超”过其“余”二十四圣所修“者”;凡欲修首楞严大定者,成就“真”如“实”际、常住真“心”之要诀即是“如是”。

【诠论】

这一段是总结,故总归于“如来藏”;以如来之藏,为一切如来成佛之因,故文殊顶礼,总归一切修学而入于归敬此法、此理。

第四节  大众证悟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身心了然,得大开示,观佛菩提,及大涅槃,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归还,明了其家所归道路。】

【注释】

“阿难及诸大众”:即与阿难同机的一类。

“身心了然”:“身”,指根身。“心”,心性。谓于修转根身与心性之法,皆完全明白。此与前面经文所说的“身心皎然”不同,因为前面只了解到身心“解结”的次第,那一个结先结,那一个结先解,对这“结”与“解”的先后次第皎然明白,但还不知要从哪一门入,修什么法。现在则豁然贯通,这是由于听文殊偈中明白地指出:“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及“成就涅槃心,观世音为最”等评议。因此了知所要入之门,唯在耳根,而修证之法唯在“旋流”。而且文殊偈中又说:只要一根解,六根皆解,所以得“身心了然”。

“得大开示”:因为先前阿难等不知要从哪一门入手去修,而“冀佛冥授”,但是佛并未直接开示这个问题,而是敕令诸圣各自陈述圆通法门;然后佛再令文殊评析拣选,是藉文殊之口而开示大法。因为要评选二十五圣法门,而令学者豁然贯通,殊非易易,非同小可,故是“大开示”。

“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归还”:比喻阿难及诸大众,在一念未动以前,本是安住菩萨涅槃之本家;忽然不觉,一念无明妄动,而起三细,继之六大粗,于是背觉合尘,于三界中流连妄返,就好像有人出门远游,无法回家,且因出外太久,连回家的路都妄了。

“明了其家所归道路”:先前听取二十五圣之法门,就好像旅人听到有二十五条回家的路线一样,就不知哪一条才是最便捷的、最直接的路径。现在听了文殊的评选,就完全明白哪一法门才是最便捷之道,亦即:入手处是在耳根,而其方法则是“旋流获无妄”。

【义贯】

在文殊以偈评选法门之后,“于是阿难及”与阿难同机之“诸大众”,豁然贯通,于修转根“身”与“心”性之法皆“了然”明白,以“得大开示”故,而得“观”了“佛菩萨及大涅槃”修证之路,“犹如有人因事”出外“远游,未得归还”,离家久而忘记归途,如今忽然“明了其家所归道路。”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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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会大众,天龙八部、有学二乘、及诸一切新发心菩萨,其数凡有十恒河沙,皆得本心,远尘离垢,获法眼净。性比丘尼闻说偈已,成阿罗汉。无量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注释】

“天龙八部”:这些是凡众。以下有学二乘等是贤圣众。

“皆得本心”:皆悟得本有真心,即所谓“发明心地”。

“法眼净”:又称净法眼或法眼清净;为具有能观了真理,无碍、无惑之眼。这在小乘为初果见四谛之理时得之,大乘则于初地见真如时,称为法眼净。

“性比丘尼”:即摩登伽女。

“成阿罗汉”:此为藉小乘名,比称大乘位;于大乘中,约当圆教之七信位。于“返闻自性法门”中为当“闻所闻尽”。

“无等等”:即无等而等。“无等”,无与等,也就是:没有人能跟他齐等;他是最高、最上的。“等”,等同、平等,齐等。此有两层意义:一、诸佛无与等、及诸佛皆系平等。以诸佛超九界,故十法界中无与等者。再者,佛道无上,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而佛佛道同,故诸佛所证皆悉平等。是故言“无等、等”。二、相上无等、及性究竟平等。十法界中,一切相有无量差别,故于凡夫境界中,相上皆不齐等。然而诸如来所证为心、佛、众生三平等,一切法于性上皆悉究竟平等,以一切相皆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故,是故,“相有差别,性本一如”。是故言:“无等、等”。如来之无上菩提,亦复如是“无等而等”。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阿耨多罗”,义为无上;此为相对于菩萨之“有上”而言。“三藐”,义为正等,此为相对于二乘之不平等,以二乘所见为人不平等(自他不平等)、法不平等(涅槃与生死不平等)故只求自度,不思度他。“三菩提”:义为正觉,此为相对于凡夫之不觉,以及外道之妄觉。是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上正等正觉)一词,固为表如来所证之究竟觉道,但其中亦隐含着有立有破:其所立者,即正显如来所独证者:其所破者,乃隐示一切凡、外、权、小(凡夫、外道、权教菩萨、及二乘)所行境界之所以非达究竟处,乃由于其为“有上”(菩萨)、“不等”(二乘)、“不正”(外道)、“不觉”(凡夫)。

【义贯】 本节从略。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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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悟后依体起修

第一章  前方便:四种清净明诲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 “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常闻如来说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觉已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世尊,此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欲摄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场,远诸魔事?于菩提心得无退屈?”】

【注释】
“心迹圆明”:“心迹”,心所行之迹,即心相、心行。对于自己的心行,圆满明了,亦即是


明心号菩萨”的“明心”。

“悲欣交集”:有两层意思:一、悲过去迷、欣现在悟。二、悲众生迷,欣己已悟。

“大悲世尊”:“大悲”,佛之悲心无尽,及悲心平等,故称大悲。

“我今已悟成佛法门”:已经悟了速至佛地的修行法门。

“得无疑惑”:无疑、无惑,得决定信、解。

“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未得度”,系指未证实际,未完全度了,亦即无明未尽。“先度人者”,先思度他人,令他人出生死,舍己利他。

“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这就犹如地藏菩萨;以地藏菩萨之大愿心,系一切菩萨之根本,故居大乘四大菩萨“愿、悲、智、行”之首。一切菩萨修大乘道者,莫不从“大愿门”入。今阿难亦如是。这正显阿难实是大权示现,乘愿再来,非实二乘。

“邪师说法,如恒河沙”:人若为邪师,其所说之法即为邪法,因此人法俱邪,此乃末世之徵。其数甚多,如恒河沙,因而赤以乱朱。

“欲摄其心入三摩地”:“摄”,收摄。以末法时期中,人乱、法乱、事乱、境乱,行者心亦乱,无一不乱。若欲入三摩地,不先收摄其乱心,离于一切乱源,而欲修正行,即不可能。
“安立道场,远诸魔事”:“道场”,修道之场所。安立道场须一切如法,不得胡乱、虚妄从事,若能如法安立,方能感得金刚护法菩萨、诸天八部护持,而能远离魔事。又,“安”者,清净也,以清净故得安道场;“立”者,不动也,以不动故得立道场。

“于菩提心得无退屈”:“菩提心”,大菩提心。“退”,指退菩提心而堕为凡夫、外道。“屈”,指屈大菩提心而为二乘。须知,退屈菩提心,即是菩萨最大之魔事。以菩萨之所以为菩萨,完全是依其大菩提心、大菩提愿,而得名为菩萨;一切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佛,都是乘此大菩提愿心之力,乃得成就六度四摄、利安无量众生之妙行;是故菩萨若退此心,即其一切所修,皆失其据,不但失落菩萨之实,亦失菩萨之名,不复得名为菩萨,以其已退堕为凡夫、外道、二乘故。是故《大智度论》说:“退堕二乘为菩萨魔事。”

以菩萨若堕二乘,如二乘人之但求自度,不思度他,即断如来种性,而魔大欢喜,故是菩萨魔事。又,菩萨若退堕凡夫、外道,因而不再以大菩萨为事,而贪著、追求外道境界,或摄受外道种种邪见、恶知见,并转而教人,即是堕于外道境界。如此,菩萨若堕凡、外二种境界,即断法身、慧命,不再堪任住持佛法,而成魔眷属,因此魔之势力增长故,魔大欢喜。而末法时期,佛法行人竞追逐、依从种种二乘、外道、凡夫境界,而不自知,其数无量,兹可叹也。

【义贯】
“阿难整”理“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如来,于自“心”所行之“迹圆”满“明”彻,“悲”迷“欣”悟之二情“交集,欲”利“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已悟”了必当“成佛”之修行“法门”,于“是”法门“中”之“修行”已“得无疑”无“惑”,决定信解。我“常闻如来说如是言:自未” 完全“得度,先”思“度人”,令人出生死“者”,如是舍己利他者是“菩萨”之“发心;自觉已圆” 满,而且“能觉他者”,为“如来应世。我虽” 尚“未度”了,而“愿度末劫一切众生。


世尊,此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鱼目混珠,其伪难辨,佛弟子之真修行人“欲”收“摄其心”离于内外乱缘,而“入三摩地,云何令其” 依正法而如法“安立”修行之“道场”,因而能“远”离“诸魔事”之惑乱,留难?且“于”大“菩提心得无退” 为凡外,亦不“屈”成二乘?

【诠论】
此章经中说:“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读者大德于此须注意,此经文是说:“自未得度”,而非说“自不修行”。当今之世,有一等人,即于此经义有此误解,因而自不修行,光教他修,而侈言他是“自未得度,而先度他”,即成虚妄,亦成大我慢。又,此“自未得度”,如前所说,是指无明尚未断尽,不是指毫无自度之能。再者,更进一步说,诸大菩萨于自己之修行,实皆已足自度,然却“不证实际”,尚留最后一分无明,作为“润生无明”,以方便现于六道度生,如地藏菩萨等。故其“自未得度”,实为示现,并非力有不逮。
关于阿难在此章中,代众生请法:如何安立道场,即是请问修行的依据。


安立道场有两个方面:一者有相道场,二者无相道场。有相道场即硬体之设备、环境等,亦即是“事道场”。无相道场即“理道场”,亦即行者心中所须具备之法、理、善根等条件。而二者之中,以无相之理道场更是重要,为修道之首要条件,因此如来在下面即先开示无相道场之安立,此即:行者应依如来“四种清净明诲”而安立其道场。“理道场”得安立已,次当安立“事道场”。有一种人常爱说:“我不着相”或说“我习禅,故我不执着些外表”。

因此,于其修行之处,毫不讲求,亦不整理,于是胡乱随处打坐,亦毫无殷重之心;既不庄严道场,亦不求其清净。如此根本是不看重其修行,并且是以轻忽之心来修行,这样便成轻慢于法。如是修行,不但难有成就,且易遭魔事,乃至不但修道不成,而且还惹得一身是病,或得身病、或成心病,乃至癫狂、痴呆、或入于邪魔外道。因此修行者若能谦冲其心,调伏我慢,如法修行,这点非常重要。换言之,这是修行的“游戏规则”,你要玩,就要照着游戏规则来,否则即“没得玩”!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如汝所问,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沉溺,汝今谛听,当为汝说。”阿难大众唯然奉教。】

【注释】
“善哉,善哉”:称两次善哉有二义:一是赞其发利他之心;二是赞其请安立道场法。
“末劫沉溺”:于末劫时沉沦陷溺。

【义贯】 本节从略。

【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注释】
“毗奈耶”:即是戒律,亦即律藏。原义为善治,即能治淫、怒、痴;又是调伏义,即能调伏身、语、意三业。
“三决定义”:“三”,即三学。三学之决定义,义即:修行必定要依戒、定、慧三学去修,这种决定、不可改易的。
“摄心为戒”:摄心不乱为佛戒
“因戒生定”:摄心久了,寂然不动,故能生定。
“因定发慧”:定心成就,心离杂染,本明渐发,故能发慧。
“三无漏学”:“漏”,烦恼。三种达于寂灭烦恼之学。

【义贯】 本节从略。

【诠释】
请注意,佛在此对戒的定义非常特殊。因为一般对“戒”的阐释都是说“制身口”,或“摄身口”;而佛在此却说是“摄心”!一般而言,“摄心”不乱应该是“定”;又,摄心亦是“禅”义(“摄心为禅”)。而在此,佛却说“摄心”则是令恶心不起,不造恶业,故此“摄心为戒”乃为“心戒”,并非小乘戒、或在家居士之身口戒,而是菩萨大士之戒,是为心地戒、菩萨戒、佛戒——其戒在心,在于“根本”,不在“枝末”;以若戒身口,则是枝末之戒;戒心,是则戒其根本。

为何本经所说之戒如是高深、困难?因为若依本经修行,是为了求无上心地,为了证佛大定,得佛究竟智慧,因此必须持“佛戒”,持“无上心地戒”,于此戒中,连起心动念处皆须觉知,不令偏差,更何况依于恶不善心,而发起之身语恶业,此等“身口戒”所摄之行,必须遵守,则更不在话下。故欲求佛定、佛慧者,必须已于持戒上具备了“有知有觉”,乃至“先知先觉”的杜渐防微之明智,乃至时时摄心,令恶心不起,如此方是“摄心为戒”;而非待其起心之后再去压制它,以期它于外不造业。

那样,即使压制得住,只是表面上于外不造恶业,但内心之恶仍是有,仍不能除,不得谓为心地清净无染,只是外表的不造恶而已。如是,心若杂染不断,禅定即不能成就,亦即无法修证首楞严三昧,故欲修首楞严三昧之大心人,须先从“摄心持戒”、令心不犯开始,成就菩萨心地之戒,而非只是于心口不犯的表象不犯为已足;是故禅宗六祖大师说:“心地无非自性戒”。

[ 本帖最后由 普见 于 2013-5-15 12:22 编辑 ]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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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断淫心清净明诲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注释】

“云何摄心我名为戒”:据一般通教而言,皆谓“摄心名定”;那么,佛在此为何却说“摄心名‘戒’”?其理在于:“摄心”,在此意义为不乱、不缘、不染、不动,而并非只是一般所说的“不乱”而已。“戒”,同诫,即是如来之教诫。此句之深义即:菩萨之“摄心”须令心不乱,而且不起心攀缘内外诸法,不受诸法染着,且不为一切诸法之所动摇,如此方名为佛之“摄心”。

反之,若于一切内外境界无法达到不为所乱,不起心攀缘、不受染着、不为所动,就没达到佛所言之“摄心”的境界,也就是已经犯了佛戒——是故,这个“戒”不但是菩萨的“心地戒”,而且是“佛戒”(佛所自行之戒),菩萨由于持“佛戒”,故得修习“佛定”(佛所自行之定)。又,“摄心”依一般通教而言,已是“定”的境界,然而依首楞严法门,则摄心只是“戒”的层次,是修“佛定”的前方便。换言之,必须“持佛戒”,才有资格“修佛定”——又,一般所谓佛戒者,是指佛教授众生持的戒,而此之谓“佛戒”者,非谓为凡夫戒、二乘戒、抑或菩萨戒而已,如前所说,乃诸佛如来自行之戒,故谓之“佛戒”。

“其心不淫”:非但身不淫,连心亦不淫,亦即是断淫心。

“则不随其生死相续”:“其”,淫心。若心不淫,则不随淫心而生死相续。《圆觉经》云:一切众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由有诸欲助发爱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续。”

【义贯】
“阿难,云何”(为何)“摄心”不乱、不缘、不染、不动,“我名”之“为戒”?
“若诸世界”中之“六道众生,其” 内“心”中“不”贪“淫”欲,“则不”会“随其”淫心现时堕“生死相续” 流转。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注释】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尘劳”,心缘取六尘而劳动本心,亦即是烦恼义。此谓,你修返闻自性之三昧,其本意是为了出离尘劳烦恼。

“淫心不除,尘不可出”:若淫欲之心不断除,则烦恼不能断,以淫欲是恼动心性之最巨者。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多智”,是指世智辨聪。“禅定现前”,此禅定指相似定,而非真定,更非无漏定。此言,即使好像颇有世智辨聪,甚至相似禅定现前。

“如不断淫,必落魔道”:即若带淫习禅,即非如法修学佛道,故必定落于魔道。以习禅若得定,即能出离欲界,而生于色界。以色界之初禅三天即是梵天,而“梵”者,净行、离欲之义。若习禅而不离淫,虽得禅定,亦不能生于色界梵天,因其欲心与魔境界相应,故必落于魔道。

“上品魔王”:“上品”,指上品禅。此言,带淫习禅若成就上品禅定者,则成为魔王。因为其禅定力反增进其淫心,使其淫欲更炽;故其禅定愈高,则其淫欲愈烈。

“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带淫习禅得中品禅定者,则成为魔之子民;而得下品禅定者,则成为魔女。至于带淫行禅,而未得禅定者,此生报尽,即直堕地狱。

“彼等诸魔亦有徒众”:这些行于魔行之人,常常也会吸引很多徒众,有时其势力甚至凌驾于正法信众之上;所以并非只要信受的人多的,就是好的——有时正好相反。

“各各自谓成无上道”:这些魔师,常常都自称已经成就了无上道,而自称为“佛”,或“无上师(其意为他比佛还高),或“法王”等等。

【义贯】
“汝修”返闻自性“三昧”,其目的“本”为了“出”离三界“尘劳”烦恼,然而如果“淫心不除”,则“尘”劳烦恼“不可出;纵” 使现“有多”世“智”辨聪,善说诸法,甚至得相似“禅定现前”,但“如不断”除“淫”欲,而带淫修禅,“必”定“落”于“魔道”:若带淫习禅,而成就“上品”禅定者则为“魔王”,成就“中品”禅定者则为“魔民”,成就“下品”禅定者则为“魔女,彼等诸魔,亦有” 甚多“徒众,各各” 皆“自谓”已 “成无上道。”

【诠论】
末法之世,众生对于种种邪说之师,往往趋之若鹜。其因有三:
一、“法应众生心而生”,以众生心邪故法邪,这是众生共业所感,这是指整体的大趋势而言。

二、末法时期,众生“愚痴坚固”,故无力分辨法之正邪,若不幸遇上邪师、邪众,极易受其诳惑,不能自识、自拔。这一类人,多半是不定性众生,若遇善知识即善,遇恶知识即恶,端视其入世所修因缘,福报而定。

三、有些众生,由于自心贪着,或贪灵异、或贪速成,好走捷径,于是便容易受恶人欺诳、炫惑,或听信种种光怪陆离之事,或谓“即刻开悟”、或“一世成佛”、“一世成罗汉”等不一而足。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

【注释】
“我灭度后”:“灭度”,即涅槃。

“末法之中”:谓正法及像法都已过去,入于末法。经云:佛之正法住世千年,像法千年,末法万年。如今末法已进入五百多年(今年是佛历2550年,西元2006年。)

“多此魔民,炽盛世间”:末法时期,魔强法弱,魔之徒众众多,其势强大,其恶法昌盛,有如猛火燃烧世间。

“广行贪淫为善知识”:此有二义:一、学者以“广行贪淫之师”为善知识,从之受学淫禅之法,这是指自学而言。二、邪人以“广行贪淫之法”而充为众生之善知识,(或自命为众生之善知识),而教人淫禅之法,这是以教他而言。此等魔民自学、或魔王教他人淫禅之法,如本经最后“五十重阴魔”之想阴魔章中云:“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xiè污秽、淫秽),以为正法”。此辈中人,如受阴魔章云:“命终之后,必为魔民。”

又,想阴魔章云:“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成魔眷”(此经义明白指出:既受邪法魅惑其心,摄受淫禅之行,其影响所及,即最少九世,多乃至一百世,都令他其馀所修的真修行化为乌有,而堕为魔之眷属)
“落爱见坑”:“爱见”、这本来是声闻乘的专有名词(名相),与见、思二惑义同。“爱”即思惑,“见”即见惑。而在此则为:贪爱及邪见之义。以淫欲而为真修行法,及用以教授他人,则令自他落入贪爱、邪见之深坑。

【义贯】

“我灭度后”, 经历了正法、像法,到了“末法”时期“之中”,甚“多此”种“魔民,炽盛” 于“世间”,以“广行贪淫” 之邪法而充“为”众生之“善知识”,自修教他行淫以为佛事,“令诸众生落” 入贪“爱”及邪“见”之深“坑”,无法自拔,而丧“失菩提”之正 “路”。

【诠论】

关于以淫欲而为佛事,有个教派,传授所谓的“双身法”,亦即男女双修,但他们给它好些个很漂亮、庄严、望之俨然的名称,或称之“无上□□”,或称之“大△△”或称“大○○”。不过他们这套修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学得到的,因此他们说:这是成佛法门,是大菩萨修的;大菩萨修到后来,为了疾速成佛,便必修此法,“在刀口上修”,所以是久修、内行的人,才能得窥其奥,并不是刚进去的人、或稍微修一阵子的人,能有这个“福报”修此法门。

并且,如果外人问起他们是否有修双身法,他们多半是否认,因为那是“甚深的秘密法门”,不与外人道。

笔者在家时,曾在美国达拉斯某佛学社待过,那时该社社长常请一位H居士从加州来,此居士即对此教派十分推崇、热衷,他曾私下对我们三个社中干部说:“看哪一天,我带你们到拉斯维加斯去看秀——在刀口上修。”且表示:必须通过这一关,才能成佛。

我出家前曾闭关三年三个月。那时,有一位很有名的S居士来探我,后并寄给我一位在加州的C居士对他弟子开示的手抄稿,题为:“佛法修行者,何时可修禅定”,其中论到修行最后的阶段,亦即他所谓的“证量的阶段”时,他说:“不但要插进去,而且插进去之后还要有乐,并且要把这个乐空掉,这才算成就。”


我当时看了那篇文字,就立即写了一封长信去给S先生,驳斥此说,并举《楞严经》及《圆觉经》等经文说:这根本不是佛法,而且是违于佛法的;佛正法中,不论显教或密教,其“理”与“事”皆无此说;既无此理,亦无此事——释尊在初发心,未出家仍在宫廷中为太子时,即厌患五欲,见诸采女犹如死尸。

后于成正觉前,降伏四魔,魔军魔女来扰,欲以淫事相钩,然菩萨身心不动,并予喝斥:“汝臭秽之身,吾不用,汝速去!”魔女羞愧而退。因此,并未见释迦菩萨与魔女交合(阴阳融合)之后,而成正觉!

在美国科罗拉多州有某教派之一分支,其教主本来住在英国,后被驱逐出境,才到美国。他在英国时曾娶了一个英国女人为妻(此派教主为世袭,为免断种,教主可娶一妻一妾)。在美国时,此教主不但与女众行淫,且与众多男众行淫,因而其道场中有很多人都得爱滋病,连这位教主本人也得了爱滋病,最后且死于爱滋病!这件事情美国政府当局曾插手调查,闹得掀然大波。

某教授有一本书《涅槃道大△△□□法要》其中说:“汝今当观 三界中一切所有 皆为两性 结合而成 其力用方面 等同佛父之阳性体 则其聪慧方面 等同佛母之阴性体 两者结合 成为不可分离(悲智交融)之双身合一体 达此双身合体 即获究竟道 即大△△也”。此处所谓“佛父之阳性体”,指男根;“佛母之阴性体”指女根。又,什么叫“佛父”、“佛母”呢?

笔者有一位高中同学,他很早就学佛,但他后来却学这一教派。有一次他带我去一个佛教文物流通处,此流通处之老板娘也是修学这教派法的,她称我这个同学为大师兄,他们彼此很熟。她向他抱怨其中派中之某×师,言下十分愤恨。从她的抱怨中,我才知:原来那位×师是他们修双身法的“佛父”,而她则是其“佛母”;然而一个“佛父”并不限只能有一位“佛母”。

本来她的“佛父”只有她一个“佛母”,后来他竟然又增加了两个“佛母”;她抗议,但他也不睬她;她一气之下,她说:“我就拿了两支菜刀去追杀那两个,一直杀到门外……。”我这才晓得原来他们的“佛父”、“佛母”是这么回事——还是来“真的”!向来只知道我佛如来正法中所谓的“佛母”,是指般若波罗蜜多,因为“般若波罗蜜多”之无上智能出生三世诸佛,并不是把一个女人跟×师行淫,而得称她为“佛母”。真可谓歪理十八条。又,于佛正法中,也没有所谓“佛父”一词;若说有,那就是指释迦牟尼佛之父净饭王。          

笔者在台湾有一在家女弟子,她到我这里归依之前,曾在台北某道场学了三、四年左右,共花了三十几万台币。有一天,她听了我讲《楞严经》这一段经文后,泪流满面地告诉我,她说:幸亏听我讲了关于淫禅之事,因为她以前去的那个道场,也是属于某教派的,她师母曾教她“大○○”法,但因她是未婚单身女子,所以先修观想;过一阵子再“实修”,“便能成就”。当时她也不知道最后是真的要做那事,“今天幸亏听师父开示,否则,……。”


唉!若是已婚之人也还罢了,教一个未婚年轻女子令其“以淫欲而证佛道”,实在太过分了!又,此女子若从此沉迷,而频频为人之“佛母”,乃至为众人之“佛母”,岂不沦为妓女一般?!

两年前,有两个道场的女众法师跟我说:有一阵子她们常在夜里(有时在白天)接到一个自称修某教双修法的男众的电话,那人表示他的同修“道侣“出国半年多了,他快“受不了”了,请她们大发慈悲,与他“共修”。此人常这样来电话纠缠;但如果接电话的人是男众,他就不吭一声即挂上电话。如此历时约两三个月之久。

由于“行淫证道”这问题,在佛法中是很重大的事,且于末法时期越来越严重、普遍,为欲护持正法,并救护众生出于邪说、邪法、邪行,免堕大苦,应该让此事“曝光”,不应让它再暗地里、半遮半掩地以冠冕堂皇的合理化藉口害人、并破坏正法。故兹再引《佛光大辞典》中一条,令大众皆得明了,不再受骗、受苦:

“荼吉尼”:梵语,意译空行母。据《大日经疏》卷十载,荼吉尼系大黑神之之眷属、夜叉鬼之一。(按:大黑神系冢间神,即坟墓之神,故荼吉尼即冢间的小鬼神)……荼吉尼后来成为印度左道密教“瑜伽行派”所崇信之神祗、该派行“五摩字瑜伽行”,五摩字为:肉、鱼、酒、印、交合,即食肉、食鱼、食酒、结手印、杂交以得至乐。(因此五字在梵文中字首都是ma,故称五摩字)。其后,该教派传入T地,信徒奉其神为智荼吉尼……。(按:“杂交以得至乐”之“至乐”,又称“空乐”。)——《佛光大辞典·荼吉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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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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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

【注释】

“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想要修三摩地之人,须先断心淫,连心都不能有淫意了,更何况“身淫”!起心动念都不能去想淫欲之事,更何况还实际去做它呢?

“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如来”,指现在佛,这不只是指释尊而已,而是泛指现在一切诸佛。“先佛世尊”,指过去一切诸佛。“第一”以此“明诲”乃居于菩萨四重禁之首,故称第一,也是首要之义。“决定”,是确定、不可改易之义。“清净”,无染之义。“明”,光明,相对于无明、黑暗。“诲”,训诲,教敕。整句言:这是现在一切诸佛及过去一切诸佛所共说的,第一决定、不可改易的、清净无染、光明之教诲。

【义贯】

“汝教”导“世人”时须说:凡欲“修三摩地” 者,必须“先断心”中之意“淫”,更不可身淫。“是名”为现在十方诸佛“如来”及过去一切“先佛世尊” 所共说的修三摩地的“第一”项“决定”不可变易、“清净”无染、光“明”之训 “诲”。

【诠论】

这“第一决定清净明诲”,要紧在这“决定”二字上,这表示此法决定、确定、不可改易,没有暧昧、没有藉口,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淫就是淫,不淫就是不淫,没有讨价还价、没有灰色地带、没有似是而非的言说戏论,只有如实、确实的依教实践,否则即是破戒毁犯;破戒毁犯之后更不可拿“淫怒痴即戒定慧”、“烦恼即菩提”、“地狱即天堂”、或“我不分别”等不是自己境界的无上理来搪塞、来当藉口——退一步说:你既已修证那么高了,既已达到“淫怒痴即戒定慧”了,为什么“不淫”你却做不到?为什么你不能“转淫欲的烦恼为菩提”?为什么你不能灭贪嗔痴,而坚住于戒定慧?为什么你还贪取世间愚夫之淫欲、淫行?既然心中仍然污秽贪淫,为何还要遮掩、诳骗,假称清净?而且还以淫秽为清净,如此颠倒是非,究竟是何居心?

又,此段经文中说“先断心淫”,有智之人即知:“心淫”即断,“身淫”更加不会有。但是此恶浊世,偏偏就有这种愚痴或心邪之人,作是颠倒戏论,说:“心不淫就好,身淫无妨!”本人初学佛时,有人问一老居士,关于吃素之事,你可知他怎么回答?他竟答说:“你心素就好。”意思就是说:心素就好,口吃不吃素无所谓。听来“蛮有道理的”、“很高”!那问的人当时就因这样而“不再执著一定要吃素”,你看!“善知识”的一句话,就把一个人的修行给耽误了,这还不打紧,连知见也给扭曲了!

又,末法众生愚痴颠倒,还认为:所谓“心素”比“口素”高,并且说:“既已心素,口不素亦无妨。”如果真的心素比口素“高”,且心素、口就不用素,那么,如来一切戒法当坏!因为,既然“心素比口素高,心素、口不素无妨”,那么“心不淫就好,身淫无妨”也便可成立。同样的道理:“心不杀就好”、“心不盗就好”,“心不妄语就好,嘴上妄语无妨”,乃至“心不饮酒就好,口中饮酒无妨”——这些说法实是自欺欺人!再说,既然你已经那么“高”了,能达到“心素”的境界,且又说心素高于口素,连高的都做到了,为何低的反而做不到?他会说:“我不是做不到,只是不做而已。”再问:“你为何不做?难道那是错的?”可见其说词若不是邪见,就是企图以巧言来文过饰非,及遮掩内心的贪爱,以及修行上的“无力感”之藉口而已。

又,与“心素就好”,无独有偶的,最近还有人倡言所谓烧“心香”者。有人问某大德:“念经的时候,要不要烧香”,此大德答:“你烧心香就好,烧心香更高”!于是一时传偏,蔚为时尚!你看:这“烧心香就好”与“心素就好”,岂不是在异曲同工之妙?作此说者,若不是邪见,就是愚痴;要不然就是悭吝,舍不得买香;或者贪爱,怕把他家的墙壁、家俱熏黑;或者懈怠,懒得烧香;却来作如是冠冕堂皇的藉口,且自以为高。总而言之,末世众生许多愚言愚行、邪见邪行、不如法行,率皆如是:不能如法修行(所谓“法随法行”),而破法、毁法、坏法,却自以为高,以此自傲,这在法相上称为“邪慢”。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

【注释】

“若不断淫修禅定者”:若有人天天很用功打坐修定,,但心中常在想念淫欲之事,或淫欲之乐,试想:这样象话吗?
“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蒸”,比喻以禅定薰修。“沙石”,比喻淫心,相对于不生灭清净本心。“成饭”,比喻成佛道。谓以禅定薰修淫心,想要令此淫心而证成佛道,即犹如蒸沙,想要把这沙蒸成饭,不论你用多少火、蒸多久,那沙都不可能变成饭;同理,若以淫心修禅,不管你多用功,多有毅力、恒心,精进勤修百千劫,也不会成佛道。

又,我佛如来于经中之比喻,在在处处皆是精当奥妙无比。笔者在家时本习文学,予观古今中外一切文学、哲学作品之中,比喻之妙,莫过于佛经,无有出其右者,好文学者,读到佛经中的譬喻,每每可眉批而赞叹曰:“妙喻!妙喻!”或“神来之笔!”无怪乎连不信佛、且屡谤佛法的胡适之,都不禁要赞叹《华严经》等佛经,实是第一之文学作品,此是馀话,表过不提。

“此非饭本,沙石成故“:“本”,材料之义。沙石是不能用来当为作饭的材料的。比喻淫心不能拿来作为成佛的材料。材料不对,作品怎能对?唯有如来藏清净本心才是成佛的材料。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淫身”,行淫之身,贪淫之身。“从得妙悟”,纵使让你瞎打误撞,侥幸获得少许一时的妙悟。“皆是淫根”。皆是带着淫念为根本而发之悟,犹如以发霉的面粉作馒头。

“根本成淫”:“根本”,指种子因。因为那是以淫心为根本(为种子),故所成就者(所结的果)是淫业,而不是道业。

“轮转三途”:“三途”三恶道。承上句,因为所成就的是淫业,且又造了重罪,所以便轮转于三恶道,连三善道都无分,更何况是菩提道或解脱道。

“如来涅槃何路修证”:“涅槃”,涅槃道。“路”,方法、法门。承上,如是,以淫心修禅,连人身尚不可得,更何况是如来的无上大涅槃,凭什么能修证到呢?意即,实如椽木求鱼,邈不可得。

【义贯】

“是故阿难。若不断淫” 心及淫行,而“修禅定者”,犹“如蒸沙石”,而“欲其成饭”,纵使历“经百千劫” 努力地蒸个不停,也不能称为是在煮饭,“只”能“名”为“热砂;何以故?” 以“此”沙石作材料“非”是成“饭”之“本”,以其为“砂石”所“成故”。同理,“汝”若“以”贪欲行“淫”之“身”,欲“求佛”之菩提“妙果,纵” 使令你侥幸忽“得”少许“妙悟”,那点妙悟也“皆是”以“淫”心为“根”本而发之悟,因为是以淫念为“根本”,故其所“成”就者,实为“淫”业,(而不是道业),因此感得“轮转三涂”(三恶道),“必”定“不能出”脱。如是,带淫修禅,其果报连人身尚不可得,更何况是“如来”的无上大“涅槃”道,“何路”而可“修证”之?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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