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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3. 研判六识圆通

【“识见杂三和,诘本称非相,

自体先无定,云何获圆通?

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

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

鼻想本权机,祇令摄心住,

住成心所住,云何获圆通?

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

名句非无漏,云何获圆通?

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

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

神通本宿因,何关法分别?

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注释】

“识见杂三和”:“识见”,眼识之见。“三和”,根、尘、识三和合。

“诘本称非相”:“诘”,究诘,推究。“本”,本体,指识体。“非相”,非实有之相。若推究起识之体,则实非有相。

“自体先无定”:识体之现与不现,没有一定,因要有根、尘相合时,才能于中生识,以识体系依他而有,不能恒现,故是无定。

“心闻洞十方”:“心闻”,指耳识,以识即是心,能闻之心故称心闻。此指普贤菩萨之耳识能闻之用能洞彻十方,无有阻障。

“生于大因力”:“大因”,广大之修因,指普贤之法界行。此言普贤菩萨之耳闻之所以能洞彻十方,那是由于他修法界广大行之因所生之力量,并非一般人的耳识能有此功能。

“鼻想本权机”:“鼻想”,指于鼻端作观白之想,这是权巧、机宜之设。

“住成心所住”:“住”,心不驰散。“所住”,所住之境。若心缘鼻端白,作是观想而住;若此住心得以成就,则心便成为有所住(住于假想之鼻端白);然而真心实无所住,故有所住之心并非真心,而是妄心。

“说法弄音文”:说法是播弄音声及语文。

“开悟先成者”:而说法者之开悟是先前即已经成就了。此说即同于富楼那所说:“我旷劫来,辩才无碍,宣说苦空,深达实相”;若他自先未开悟,其所说怎么能深达实相?故可证其开悟是先已获得,而非从说法而得。

“名句非无漏”:“名句”,指名身、句身、文身,属于不相应行法,是有漏法,因为四禅以上即离语言,然而即使已离语言的四禅,仍属有漏的色界。更何况四禅以下的语言境界,则更是有漏法,并非无漏。

“持犯但束身”:“束”,约束。戒行之持犯,只是约束身识。

“非身无所束”:然而若非属于身识的,戒律即约束不到。

“神通本宿因”:“宿因”,宿世所修之因。与富楼那的辩才一样,目键连的神通也是宿世所成的,非一世初修即得。

“何关法分别”:所以他的神通与意识对法的分别,没什么相关,亦即他的神通不是以意识分别法而证得。

“念缘非离物”:“念缘”,念念攀缘。此言,意识乃由念念攀缘法尘而有,非能离物(离法尘),而有识生。

【义贯】

(一)眼“识”之“见”为“杂”根、尘、识“三和”合而生,然究“诘”其“本”体则“称非”实有之“相”,既然眼识之“自体先无定,云何”令初心者依此无定体之识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舍利弗之眼识圆通。)

(二)普贤“心”识之“闻”(耳识)蹦“洞”彻“十方”无碍,此乃“生于”修习法界行之“大”威“因力”所成就,非是一般人耳识能有如是功德,“初心”之人“不能入”此境界,是故“云何”]欲教初心人依彼凡夫有限之耳识为本修因而“获”圣境之“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普贤菩萨之耳识圆通。)

(三)“鼻”端作观白之“想本”为世尊“权”巧“机”宜之设,“令”收“摄”其乱“心”而暂“住”而已,其“住”若“成”就,则“心”即有“所住”,然而真心无住,“云何”欲初心人以此有住之心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孙陀罗难陀之鼻识圆通。)

(四)讲经“说法”系播“弄音”声及语“文”,而其“开悟”(指富楼那的开悟)实“先”前即已“成”就“者”,并且说法所用之“名、句”、文(语言文字)乃属不相应行法,是有漏法,“非无漏”法,“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有漏之法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富楼那之舌根圆通。)

(五)戒律之“持犯但”约“束身”识,若“非身”识所属者,则“无所”约“束”,而身识“元非遍一切,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不遍之法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优波离之身识圆通。)

(六)目键连的“神通本”是“宿”昔“因”力所成,“何关”意识对“法”尘之“分别”?且意识为由念“念”攀“缘”法尘而有,“非”能“离物”而有识生,“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攀缘之妄识为本修因而“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目键连之意识圆通。)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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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判七大圆通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

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

如如非觉观,云何获圆通?

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

非初心方便,云何获圆通?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

对非无上觉,云何获圆通?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

无觉异菩提,云何获圆通?

若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

存心乃虚妄,云何获圆通?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

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注释】

“有为非圣性”:“有为”,指持土平填道路,乃至铺路造桥等,只是属于有为的善行,唯能感人天有漏果报,非同无漏的圣性之行,因此后来毗舍弗佛教他“当平心地”。

“云何获圆通”: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而获圆通?因为不但初心人不能以平填道路之行而获圆通,连持地菩萨自己,虽无量劫修平地之行,也无法以此而获圆通,最后还是要回到“平心地”的正行,方能达成其求菩提的目的。然而亦可作此观察:持地菩萨乃大菩萨,其平填道路之行,以及最后回到”平心地”之行,皆是示现,为欲默示众生:平填道路等有为之善行,不管你多么精勤,作多么久,乃至无量劫勤苦劳作,仍属有为,非关圣性;因此,若欲证圣道、圆通,还是要修治心地。亦即:圆通在于心地,非在外地。

“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想念”,即观想。因为水观是由观想法而成的,故所现之水并非真实。

“如如非觉观”:“觉观”,即分别,在此仍指观想法而言。此言,如如之理须以如如之智方得契入,不是分别觉观所能达到的。

“厌有非真离”:“厌”,厌离淫欲。“非真离”,非真正的离欲。乌刍瑟摩之火观,是以厌离淫欲而有(而成),故其离欲非是真实的离欲,因为若仍有忻厌,则仍未离:“忻欲”与“厌欲”乃是对于欲爱的两种极端的反应,“忻”固依于欲,“厌”亦依于欲,故皆是依他起,未能究竟;若究竟者,则是于欲不忻、不厌,不取不舍,是真于欲达究竟无著。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动寂”,动静。“对”,对待。以风大有动、静二相,故是有对待的,非是绝待之物。

“对非无上觉”:既有对待,即非无上觉。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因空本是晦昧所成,故其性本是昏冥顽钝,故非是灵明觉知之用。

“观识非常住”:“观”,能观之心。“识”,所观之识大。不但诸识无常,连能观此诸识之心亦非常住。

“存心乃虚妄”:若存心欲观之,乃属虚妄。能观之心与所观之识,皆是虚妄。

“念性元生灭”:这是指大势至之念佛法门,因为大势至菩萨说:“净念相继”;既言相继,即是有生灭:以有生有灭方能有“相继”之相,若不生不灭,即无相继相。故一切“念”之性原属生灭性。

“因果今殊感”:“殊”,别,不同。“感”,感应。本来念佛是为了求不生灭的圆通,但今以生灭的念佛为因,所求得的果即非不生灭的圆通,而只是往生净土的感应。“今”,即今生现证。

【义贯】

(一)“若以地”大之“性观”之,则地性乃“坚”硬隔“碍、非”可“, 通达”之物,而且持土平填道路尚属“有为”之行、“非”无漏“圣性”之行,其后遇平心地之教,方归圣性:“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有为之法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持地菩萨之地大圆通。)

(二)“若以水”大之“性观”之,此由水“想”之“念”而成之水并“非真实,如如”不动只理,须以如如不动之智方得契入,并“非”分别“觉观”所能相应者,“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觉观之心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月光童子之水大圆通法门。)

(三)“若以火”大之“性观”之,依于“厌”离淫欲而“有”之行,“非真离”欲,须到身心俱断,断性亦无,无能无所,方是真离。故此法门“非初心”人修行之“方便,云何”可依此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乌刍瑟摩之火大圆通法门。)

(四)“若以风”大之“性观”之,风大有“动”有“寂、非无对”待,既有“对”待,即“非无上觉;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对待生灭之法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琉璃光法王子之风大圆通法门。)

(五)“若以空”大之“性观”之,空乃以“昏”冥顽“钝”晦昧所成,其自体最“先”即“非”灵明“觉”知之用;若“无”明“觉”即“异”于“菩提”觉道,“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昏钝顽空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虚空藏菩萨之空大圆通法门。)

(六)“若以识”大之“性观”之,能“观”诸“识”之心本“非常住”,乃念念生灭不停,且若“存心”以观察诸识之相,则能观与所观“乃”俱“虚妄,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以虚妄生灭之识为本修因而“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弥勒菩萨之识大圆通法门。)

(七)“诸行”本“是无常”,心“念”之“性”亦“元”属“生灭”,若以生灭之念为修“因”,而求不生灭之“果,今”则成“殊”异之“感”应,以此求往生即易,求圆通即难;“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生灭之念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大势至菩萨之根大圆通法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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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独选耳根圆通

1. 此世界之因缘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

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

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

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注释】

“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此方”,指此娑婆世界。“真教体”,如来真实正教之体。亦即,在此世界中,如来之教法,皆在听闻之性,皆以耳闻为主要之传达工具。至于他方世界则不一定,譬如香积世界以饭香而传法,有世界以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以目注于佛,而作佛事,等等不一。

“欲取三摩提”:指首楞严大定。

“实以闻中入”:实以从闻性中入于三摩地为最佳。

“妙音观世音”:“妙音”,以说法无滞、出生一切妙法,故称为“妙”

“梵音”:“梵”,清净义。说法无著,究竟清净,能除三毒垢染,故称为“梵”。

“海潮音”:说法度生,不失其时,有如海潮之不失时。

“出世获常住”:“出世”,即得解脱。“常住”,即无上大涅槃,不生不灭,故是究竟常住。

【义贯】

“我今”重“白世尊:佛出”此“娑婆”世“界”,在“此方”世界之“真”实“教体,清净”本然唯“在”听“音”之“闻”性。领悟圣教虽双托于音与闻,但若“欲取”首楞严“三摩提,实以”单依“闻”性“中”契“入”为最上。

“离”分段、变易二种生死之“苦”而“得解脱”,离系自在,“良哉观世音,于恒”河“沙”数“劫”长时“中,入”于“微尘”数“佛国”世界处处现身,“得”三十二应“大自在”无作妙“力”,以十四“无畏施”予“众生”。能以无上微“妙”法“音”广说诸法之“观世音”,以无著、清净之“梵音”度脱三毒,其说法亦不失时,有如大“海潮”汐之“音,救”度“世”间众生破其悭贪,“悉”令离患得患失而得“安宁”,且令得“出世”解脱“获”无上大涅槃果、不生不灭“常住”快乐。

2. 耳根之优点:“圆、通、常”三真宝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

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

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

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

身以合方知,心念纷无绪。

隔垣听音响,遐迩俱可闻,

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注释】

“譬如人静居”:“静居”,居于静处。

“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一时”,同时。若十方之处同时击鼓,便可以同时听到从十处传来的鼓声,不只是听到当处的鼓声。

“此则圆真实”:指闻性。这就是闻性本来圆满、真实不虚。

“目非观障外”:“非”,不能。眼不能看见遮障之外的东西。

“口鼻亦复然,身以合方知”:交光法师的《楞严正脉》,及长水子璇《楞严经注》等皆说这两句经文倒置,应对掉才对。依上下文而言,确然如是,故于“义贯”中即依如是建议,文义方通顺。次言:身根须于触尘相合方能有知,而口、鼻二根于味尘、香尘也是一样,必须根尘接触和合方能有知。“口”,即指舌根。

“心念纷无绪”:“心”,指意根,意根之想念,纷乱没有头绪。

“五根所不齐”:“齐”,等。指根之闻性之功能,是其他五根所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义贯】

“我今启”禀“如来”,正“如观音所说:譬如”有“人”于寂“静”之处“居”住,非处愦(kuì烦乱)闹之所,若“十方”同时“俱击鼓”,则“十处”之鼓声能“一时”俱“闻”,故知鼓声本无先后只别,以耳根之闻性人人本来圆具,“此则”为闻性本来“圆”满“真实”不虚之性质。

相对的,“目”则“非”能“观”见遮“障”以“外”之物。而“身”根则“以合”于触尘“方”能有所“知”,尘远则无觉;“口鼻”二根于味香二尘“亦复然”,根尘相离则不觉,但耳于声则不然。至于“心”(意根)之想“念”则“纷”乱“无”头“绪”,而耳根却虽“隔”着墙“垣”仍可“听”到“音响”,非如眼根隔则不见;而且“遐迩(xiá ěr)”(远近)“俱可闻”,不像鼻、舌、身三根离尘则无觉,因此耳根之功能系其他“五根所不”能与之等量“齐”观的,“是则”为耳根闻性本来“通”达、“真实”无妄之性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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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 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 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注释】

“音声性动静”:音声之性为动、静二相。音声为总相,动与静为其别相。

“闻中为有无”:“闻中”,闻性之体中。此言,闻性湛然之体中,现出声之有与无,互相代谢之相。

“无声号无闻”:然而世人颠倒,却把“无声”称作“无闻”。其实是“没有声”,并非“没有闻”,因为声音有来去,有隐现(消失与出现),而闻性却是永远在的,故不可能“没有闻”。

“非实闻无性”:并非真的是闻性变成没有体性,无体性即是消失之义。

“声无既无灭”:“即”,却。纵使有相之声音消失时,闻性却没有跟着消灭。

“声有亦非生”:而声音出现时,闻性也并非跟着它而出生。闻性并不随尘生灭,本来常住。

“生灭二圆离”:闻性之体,对于声尘之生灭二相,都能圆满的远离,不为其所拘囿。

“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纵使人在睡梦之中,也不会因为由于此时五根不缘、不思外境,而令闻性变得无作用;亦即,即使在梦中,对外界的声音,还是听得到。

“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出”,超过。“身心”,指除了耳根以外的其他五根、六识等。此言,耳根闻性之体用、觉观,乃超出了思惟之范围(不假思惟),且为身心之其他根识所不能及。因为眼、鼻、舌、身、意五根,皆不能与梦外之境相接,唯有耳根能够。

【义贯】

“音声”之“性”为“动、静”二相,在“闻”性之湛然体“中”现“为有、无”代谢之相,然而世人颠倒,将“无声号”为“无闻”性,而“非实闻”性变成“无”体“性”,即使“声无”之时,闻性“即无”随声“灭”去,而当“声”现“有”时,闻性“亦非”跟着“生”起。闻性湛然之体,对于声尘之“生灭二”相俱能“圆离,是则”为闻性湛然“常”住“真实”之性。“纵令”人“在梦想”中,此闻性亦“不”因“为不思”惟而“无”作用。耳根闻性之体用“觉观”,实超“出思惟”之范畴,为“身心”其他五根所“不能及”。(闻性无有隔障,于远近、前后、左右、上下等十方各个方位皆能闻,乃至于睡梦中都能闻知梦外之声。)

3. 病在循声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 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注释】

“声论得宣明”:“声”,音声,代表名、句、文。“论”,经论义理。“宣明”,宣畅明了。

“众生迷本闻”:迷于本有之闻性。

“循声故流转”:“循”,顺也,依也。只依循所闻之声,依文解义、增益戏论,故自取流转。

“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强记”,是记忆力很强之义。“落邪思”,指失去正念。此谓,阿难虽然多闻强记,能记诵佛所说十二部经,然而但以多闻,只限于闻思之境界,于修慧之道力(即“三摩地”)未尽心修学,故境界现前时,仍不免失去正念,而为外道之邪思所驾驭。

“岂非随所沦”:这岂不是表明了:若循声而缘外之声教,而不逆流返闻自性,便会随着所闻之声尘而沉沦。

“旋流获无妄”:若旋闻而逆流,必可获无妄真实之性;反之,顺流而出,即取得虚妄之外尘。

【义贯】

“今此娑婆国”中,乃依诸音“声”所成之名句文所立之经“论”义理而“得”以“宣”畅开“明”众生之心性。

狂慧之“众生迷”于“本”有之“闻”性,但依“循”所闻之外“声”教,徒增益戏论,“故”自取“流转”,而不知须从声返闻。“阿难”虽“从”多闻“强记”十二部经,然但循声教而求闻思慧,因而尚“不免落”于外道“邪思”之设计,失去正念,为其所转,溺于淫舍,这“岂非”表明若循声外流,必“随所”闻之声而沈“沦”流转;而若“旋”闻逆“流”,即可“获无妄”之真实性?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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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根返源,六根解脱

【“阿难汝谛听:我承佛威力, 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欲漏不先除,蓄闻成过误。将闻持佛佛, 何不自闻闻?”】

【注释】

“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皆是形容此三昧,此三昧即首楞严大定,亦即是观音所证者。“金刚”,得此三昧即坚固不动、不可破坏,而能破坏一切,称为金刚。“王”,为一切金刚中之最尊胜者,故称金刚王。“如幻”,此三昧依真如心而显现,如幻而有,如幻而空。“不思议”,此三昧超过一切言、思境界,故非思议可及。“佛母”,以此三昧出生一切诸佛,一切菩萨成佛,皆从此中出,故称佛母。“真三昧”,此三昧真实不虚,能显大用,故称为真。

“欲漏不先除,蓄闻成过误”:“漏”,烦恼。“蓄闻”,蓄积多闻。此谓,如果不先除去欲界的烦恼,而只务求积集多闻,反而为多闻所误。

“将闻持佛佛”:“将”,用。“闻”,闻性。“佛佛”,佛所说的佛法。只用自己的闻性去受持佛所说的佛法。

“何不自闻闻”:“闻闻”,反闻本闻之性。

【义贯】

“阿难汝”今“谛听:我”今乃“承佛”之“威”神“力”,而“宣说”一切佛所证之“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契入“真”如之“三昧。汝”虽曾已“闻微尘”数“佛”所说“一切秘密”法“门”,然而“欲”界之有“漏”种习若“不先除”却,只务“蓄”积多“闻”反“成过误”。与其“将”自己之“闻”性去受“持”诸“佛”所说之“佛”法,“何不自”反“闻”本有之“闻”性?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净。
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注释】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闻”,妄闻之根。“名字”,假名。妄闻之根并非自然而生,乃因所闻之声黏起湛然之精明,而有假名,称之为闻根。

“旋闻与声脱”:旋转能闻之闻性,与所闻之声脱离,此即“入流亡所”。

“能脱欲谁名”:“能脱”,能脱之后。“谁”,何。此谓,能闻之根既脱所闻之尘之后,还要把那一个叫作能闻之根?亦即,能闻即脱于所闻,即能闻皆销亡,连其假名亦不复存,不须在用。

“闻复翳根除”:“闻”闻根。“复”,旋妄复真。“翳根除”,如幻翳之根,其病已除。

“尘销觉圆净”:“尘”,器界。“销”,销亡。“觉”,本觉。“圆净”,圆满清净。

“净极光通达”:“净极”,清净至极。“光”,心光。

“寂照含虚空”:“寂照”,寂而常照。“含”,含裹。

“却来观世间”:“却来”,回头来。指悟了之后,回头来返观尘世间。

“犹如梦中事”:唯自心现故,一切犹如梦中所现,心外不可得。

“摩登伽在梦”:连差点令你破戒体的摩登伽,也是在你梦中所现之人。

“谁能留汝形”:“留”,留难。“形”,身体。他们既是在你梦中所现,则他们怎能留难你于梦外的形体?

【义贯】

妄“闻”之根“非自然”而“生”,乃“因”所闻之“声”尘黏住湛然之体而“有”假“名字”,若“旋”转能“闻”之性令“与”所闻之“声”尘“脱”离(入流亡所),“能”闻之根既“脱”所闻之尘(所入既寂),复“欲”以“谁名”为能闻之根?“一”闻“根既返”本“源,六根”皆“成解脱。”

“见、闻”、尝、嗅、觉、知等六用犹“如幻”妄之“翳”病,“三界”依正有“若”翳眼所见之“空华;闻”根今已旋妄“复”真、“翳根”之病既已“除”却,“尘”界应念而“销”,本“觉”之体“圆”满清“净”显现;寂灭现前,清“净”至“极”、心“光通达,寂”而常“照,含”裹“虚空”;全体起用之后,“却来”回“观世间”,一切“犹如梦中”所见之“事”,唯自心现,心外不可得,即使“摩登伽”亦是“在”你“梦”中所现之人;既是梦中之人,“谁”又“能留”难“汝”梦外之“形”体呢?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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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 成圆明净妙。”】

【注释】

“如世巧幻师”:“世”,世间。“幻师”,魔术师。喻真如能随缘幻化。

“幻作诸男女”:“诸男女”,喻六根。

“虽见诸根动”:“诸根动”,诸根各自分别动作,喻六根之用差殊。

“要以一机抽”:“机”,机括,亦即弹簧等机械控制装置或机关。“抽”:抽动。喻一精明之体随缘异用。

“息机归寂然”:若把机括停止,则这些幻男女的六根便都归于寂止了。喻一精还原,六根解脱。

“元依一精明”:“一精明”,指阿陀那微细识。

“分成六和合”:“六和合”即六和合之用,亦即六根。此根是指胜义根,非扶尘根。

“一处成休复”:“休”,休止外流。“复”,回复其本性。

【义贯】

犹“如世”间工“巧”之“幻师”,能“幻作诸男女”之相,“虽见”这些幻男幻女之“诸根”能各自分别“动”作,但还是“要以一机”括去“抽”动它们,若“息”此“机”括,则这些幻男幻女的六根便皆“归”于“寂然”,而其所依之“诸幻”化功能亦完全“成”为“无性”。

众生之“六根亦如是”,犹如那些幻男幻女,“元”来是“依”于“一精明”体,阿陀那微细识,而“分成六”种“和合”性之根,若于此六根中任何“一处”依返照法门而“成休”止外流,旋“复”其本性,则“六”根分隔之“用皆不成”,复归于一精明,六“尘垢”染之器界“应念”皆“销”泯,山河大地当下化成无上知觉,一切依正复“成圆明净妙”之如来藏性。

第三节  结劝修证

【“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圆通实如是。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 过去诸如来, 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 当依如是法;我亦从中证,非唯观世音。”】

【注释】

“余尘尚诸学”:“余”,有余。“尘”,尘沙无明,即微细垢。“尚”,仍然。“诸学”,指菩萨之有学地。如果无明尚未断尽,仍有余微细之尘沙无明,则还是在菩萨的有学地之中,尚未达于无学。

“明极即如来”:“明”,本明。“极”,极至,究竟。达于本明之究竟,即是如来。

“旋汝倒闻机”:“旋”,旋转。“倒”,颠倒。“闻”,能闻。“机”,用。此言,旋转你颠倒的能闻之用,亦即,不要在去循声外流,多闻强记,而把它转过来!以此闻性往内返照。

“反闻闻自性”:往内返闻,以闻自己的本性(能闻之性。)

“性成无上道”:“性”,湛然不生灭性。若以返闻、逆流而达此湛然之不生灭性,则可成无上道。

“圆通实如是”:圆通法门虽多,但最究竟、最圆满、最方便、最普遍、最易行、最易成的,即是如是反闻自性法门。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一路”,即一直道,一大道,三乘共依此道,故称一路。文殊此言即呼应前面佛所说的:“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

“我亦从中证”:“我”,即文殊师利菩萨自己。文殊菩萨亦是修此法门者。因为如果自己不修,光劝别人修,别人也许不听;自己以身作则,率先而修,大家才更易乐于听从。这点,于末法时期的弘教法师,特别有参考、效法的价值:欲教人修行,自己以身作则先修,切不可光劝人修,而自身不修,众即不悦服。又,大菩萨如文殊者都如此,何况我辈,于修行方面更应为大众先,为大众之“轨范”。

【义贯】

有残“余”的微细“尘”沙无明垢“尚”未尽者,则仍为在“诸”有“学”地之菩萨(未达无学),达于本“明”之究“极,即”是究竟之“如来”地。

“大众及阿难”,若“旋”转“汝”颠“倒”施作的能“闻”之“机”能,“反闻”以“闻自”己之闻“性”,而达圆湛之不生灭“性”,即可“成无上”菩提“道”究竟只果。“圆通”法门虽多,然便于初心行人修学者,“实”唯“如是”返闻自行法门。“此”法门亦“是”如“微尘”数之无量“佛”所修之“一”条妙修行之大“路”通达于“涅槃”之“门:过去”无量“诸如来,斯”返闻自性法“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亦皆以此法而“各入圆”通妙“明”,当证无上菩提;“未来”欲“修学”无上道之“人”,亦必“当依如是法”门而证圆通、涅槃;而“我”(文殊师利)在因位时“亦”是“从”此法门“中”而“证”无上圆通,“非惟观世音”菩萨一人依此法门而已。(故知此法门为现在、过去、未来一切诸佛、菩萨修证无上道所共依之究竟圆满法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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