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四不思议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注释】
“无作妙德”:即无功用行,以不假作意,任运而行,故称“无功用行”,或“无作”。“无作”即不假造作也。“无功用行”依于通途为第八地菩萨即能起;观世音菩萨于此不但能起,且已臻于殊胜、圆满。
【义贯】
“世尊,我又获是”真实“圆通”,以之而“修证无上”菩提“道故,又能善获四”种“不思议”之“无作妙德”(无功用行)。
1. 身不思议——化身无量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咒。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注释】
“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妙妙”,以始觉之妙智契合本觉之妙理。“闻心”,返闻真如本心。此言,由我从最初获得三摩地以来,即以始觉之妙智合于本觉之妙理,而返闻真如本心。
“心精遗闻”:“遗”,遗脱。“闻”,能闻所闻。此言,达于一心精明,而遗脱所闻之尘、并能闻之闻根。
“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见闻觉知”,代表六精:见、闻、尝、嗅、觉、知。“圆融”,圆满融通为一体。此谓,由于“妙妙闻心,心精遗闻”,故令六精之见、闻、尝、嗅、觉、知等用,再也不能分隔此一心,此本心复成为一圆满融通之体,无有隔阂障碍。
“清净宝觉”:“清净”,无垢、无染。以尘销、精泯,能所之细垢究竟泯绝,故清净无染。“宝”,本然真心能出生一切妙功德法,自受法乐、令他得脱,故称“宝”。“觉”,本觉明朗照耀。
“烁迦罗首”:“烁迦罗”,梵文(Cakra),义为金刚轮。“首”,代表法门之主体。以此等法门犹如金刚,不动不坏,又能摧破一切邪伪、恶、不善法,故如轮,碾压、碾碎、破坏义。
“母多罗臂”:“母多罗”,梵文 (Mudra),印之义,亦即手印。以观世音菩萨所现各臂,或结手印,或执法器、兵器;而法器、兵器亦是“印”之义,密教所谓之“三昧耶印”。又,印,即印许、印证、印可。谓此身印、手印,即是印证于菩萨所证之无上心地之法,故若持此印,即能通达至菩萨所证境,并且若持此印,即能惊觉菩萨,令不违本誓愿,而来护念加持行者,令速获成就,故如欲祈请菩萨,即以此师师亲传之密印为凭证,是为如法正式得密法传承之“印信”。(是故,密教三昧耶戒中教敕,若非得如法之阿闍黎亲传,不得私结手印,否则即犯三昧耶戒,果报及重,戒之慎之。)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从这一段开始,是观世音菩萨的“四不思议”;这“四不思议”已经完全入于密教的范围(——事实上,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其中种种威神,每一项都是“秘密境界”;而诸佛菩萨的秘密境界,即是所谓的“密法”。)此四不思议即是密教所说的“三密”:身密、语密、意密。此段可说是观世音菩萨的身密境界:“首、臂、目”,或一或多,种种不同,皆是菩萨的身密境界。
观世音菩萨所现之“首”,表法身德,这是总德。“臂”与“目”表别德。又,“臂”表解脱德,“目”表般若德,故“首、臂、目”即表菩萨所证之三德秘藏(法身德、般若德、解脱德)。又“臂”亦表菩萨所现之权法,权巧方便也。“目”以表菩萨之实智,实智之目能照、能观诸法实相也。
又,此“四不思议”虽是放在观世音菩萨所证所行的功德之末,然而这四不思议其实才是观世音菩萨功德的“总说”,前面的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反而是“别说”;前面已广作“别说”,现在摄别为总,以三十二应、十四无畏,种种普门示现,皆是不离此四不思议,皆是以此四不思议为体。又,前所说者,皆为显说起用;今说本体,以本体甚深故,而入于秘密境界,故是由显入密。
反观于本经之大结构,则正好相反:以本经是从如来入定放光宣说神咒、摧破邪法而开始,故是“由密入显”。此二者对观,有相映成趣之妙,然其密义亦深矣:诸佛菩萨皆以自行不可思议、秘密境界为其本体,而能出生一切利化众生之不可思议业用:若显、若密、若性、若相——其实皆是如来秘密境界、凡夫皆不可得而蠡(lí)测者也。故说诸法一相,不可思议,即是此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