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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上戒学

受戒、舍戒及其他

受戒、舍戒及其他

济群法师 


刊载于《法音》1989年第9期




  当前僧人队伍的状况,大有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之慨。之所以造成这样,不如法的传戒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要想改变这种局面。自是一方面教育既有的僧尼,提高他们的素质,一方面慎重地接引未来的新生僧尼。受戒是确定僧尼资格的手续,所以需要认真对待,如法举行。这里把受戒的要领,并有关具戒者的事情:分受戒、舍戒、戒牒、烧香疤四项,供给诸大德们参考。

一、受戒

  受戒是七众资格形成的必然手续。戒有四位:即五戒、八戒、十戒、具戒,这里但就具戒来说。具戒的受法,律中列有五种:

  1、善来:这是佛陀从成道到入灭,一贯使用的方法。根据戒律的记载:佛陀初期所度的大弟子,几乎都是善来比丘,比如憍陈如等五人,满慈子等三十人,三迦叶等一千人,舍利弗和目犍连共二百五十人,释迦族王室子弟五百人,跋度帝五百人,群贼五百人(见《摩诃僧祗律》)。以此可见,善来比丘是当时僧团中的主要成员。至于受戒方法,佛陀只要说一声:善来比丘!受度的人,便以自己的宿根和佛陀的威神感应之下,当下须发自落,袈裟著身,钵盂在手,俨然具足比丘威仪了,但这必须是宿根深厚,《四分律》谓之断惑一轮,道成初果的人才行。

  2、破结:即断除见思惑,证无学果,自然能感得戒体。如《律》云:“若能修道成阿罗汉,即名出家受具足戒也。”

  3、三语:也称三归。如《四分律·受戒犍度法》记载:世尊成道后,为弘扬佛法,分派弟子到各地游行说法,时有闻法生信,发心出家受戒,诸比丘领着去见佛陀,由于路途遥远,半路退失信心。比丘们就把这情况反应到佛陀那里,佛陀于是宣布:从今以后,允许比丘们给初出家者受具足戒,要受具足戒的人,必须剃除须发,披上袈裟,脱去草屣,右膝著地,恭敬合掌作如是言:

  我某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今于如来所出家,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所尊(三说)。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今于如来所出家,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所尊(三说)。

  三语的受戒,到白四羯磨授戒的产生,就废去不用了。

  4、八敬:这是最初尼众受戒的方法。佛陀的姨母大爱道领着五百释女,先后三次到佛陀处请求出家,都没有得到许可,后来阿难代为请求,佛陀观机成熟,便让阿难转告,能够遵守八敬法,就允许出家。阿难宣布,爱道等闻,欢喜信受,即得具戒。

  5、羯磨:此又别为六种

  (1)中国(中印度)十人:是僧尼多的地方。男众受戒要有十个比丘才能成办。

  (2)边方持律五人:是因为边方僧少,《律》中记载亿耳沙弥受具足戒,三年待僧,方满十人,为此目莲尊者提出,佛陀宣布边方有五个比丘,就可以受戒了。

  (3)中国(中印度)二十人:这是女众受戒,要有持律比丘、比丘尼各十人。因为女众烦恼多,容易怠慢,必须借助殊胜的因缘,才能发起胜心,感戒纳体。

  (4)边地十人:边地僧尼少,尼众受戒,允许比丘、比丘尼各具五人,即能成办具戒羯磨了。

  (5)小年曾嫁:是指十岁以前就已出嫁的女子,她们懂得礼仪,能够忍耐,有持戒的能力,所以减去八年,十二岁就可以受具足戒了。

  (6)遣信;在佛教史上,只有达磨陈那一人。因为她长得美丽,很多男人,听说她要出家受戒,都想从半路上把她破了,为了防止意外,佛陀特许她派遣代表去求办羯磨,回来转告,也可得戒。

  以上五种受戒的方法,善来、三语、八敬都只限于佛世。其中善来、八敬只有世尊才有资格使用;破结使通佛世和佛灭后,但能不依戒而断惑的人毕竟是很少的,尤其是末法时代。因此,我们现在能够使用的方法,只有羯磨受戒,下面就着重介绍一下羯磨受戒。

  羯磨受戒的特点是讲究因缘,《四分律行事钞。受戒缘集篇》列有五缘:

  1、能受戒的人有五个条件:

  (1)是人道:在六道众生中,天道贪著乐事,修罗怀着瞋疑,鬼神谄诳不实,畜生愚昧无知,地狱常受痛苦,惟有人道,苦轻下趣,乐劣天上,能调理心虑,崇尚道业,才有资格受具足戒。

  (2)诸根具足:虽是人身,如五官四肢有所亏欠,像《律》中广列一百四十余种,并不应受。因诸根不具的人成为比丘有损僧团庄严形象,造成社会人士对三宝的轻视。

  (3)身心清净;即从俗人到将受具戒,不应有十三难等过失(十三难者:边罪、污尼、贼住、五逆、破内外道、黄门、二形、非人、畜生)。

  (4)出家相具:受戒者已经剃除须发,披上袈裟,具足出家人的形相。

  (5)得少分法;已经受过五戒、十戒,才能受具足戒。《律》中说:“不与沙弥戒与受具戒者,众僧得罪”。
  传戒作法时,要根据这些条件对受戒者进行严格的简择,受戒人具备了以上条件,才有资格受具足戒。

  2、所对的缘境有六个方面:

  (1)结界成就;界,指僧团居住的一定区域范围。一切羯磨,必在大众作过法的界内举行,受戒是重要白四羯磨,自然也不能例外,假如没有结界成就的作法界,是不能受戒的。

  (2)有能秉法僧;白四羯磨的教法,“别人”和“非法众”都不能作,必要戒体清净及通达戒律的人才能秉办。

  (3)数满如法:佛法昌盛的中国,必须十名清净僧秉法,才能算数满如法;佛法不兴的边地,可以曲开方便,由五人秉法。国内至今传戒,尚用十僧,人数是满的;但在作法时,往往不够认真,希望今后在这方面应予以重视。

  (4)界内尽集和合:一个作法界内,同时不许有二种羯磨行事出现,所以在受戒羯磨时,界内的僧众必须尽集和合,以防止别众现象的发生。

  (5)有白四教法:受戒羯磨必须一番白事,三番羯磨,即一次宣布应作法事,三次征求意见,共有四番作法,都要合乎圣教,不得有颠倒错脱、说不明了等过失。

  (6)资缘具足:受戒人若无衣钵,或借他人衣钵,都不能受具足戒。

  以上从人、法、事、处四个方面,说明受戒作法必备的因缘,这些条件都具备了,才能成就受具足戒。

  3、发心乞受:《律》云:“若受戒人,不自称名,不称和尚名,教乞而不乞,若眠醉瞋恚;若无心受,皆不得戒。”上面二缘是旁助,这第三缘是正因,作为受戒人,必须发心乞求,方能感戒。

  4、心境相应:《律》中说:眠醉狂人及无心而受等,是心不当境;白四羯磨,不如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等,及前僧非法,不令受者起心,即境不称心《萨婆多》云:“若殷重心受,则有无教,若轻心受,但有其教,无无教也。”无教即无作戒体,具备了殊胜缘及殷重心,心境相应,才能得到无作戒体。

  5、事成究竟:从请师始至白四羯磨终,前后诸缘一一如法,受戒就算成就了。

  上来五缘是受戒羯磨必具的条件,也是衡量得戒的标准。此外《行事钞》中,还有羯磨受戒的行事程序,因为没有使用,这里也就不赘述了。汉地由于南山律疏的失传,三百多年来,受戒作法一直根据见月律师编写的《三坛正范》,现在如果要恢复南山律的受戒作法,一下子可能很难改变过来。因此,我们只希望在依据《三坛正范》的传戒作法时,不要忘记了上面列举的那些条件,如果都能做到,那么,受戒作法一定圆满成就。

二、舍戒

  出家受了戒,假如不能适应僧团的清苦生活,或受不了戒律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舍戒。出家受戒需要具备种种条件,通过大众审查,经过许多的手续,可是,要想舍戒还俗却是很简单的,只要对一个比丘,真心诚意的说明就行了,至于说的内容,可以根据你所舍的范围。《律》中说有顿渐二舍:顿舍是直做白衣,当如是说:

  我舍佛,舍法,舍僧,舍和尚、舍阿阇黎,舍诸梵行,舍戒,舍律,舍学事,受居家法,我作净人等。
  这种舍戒的情形多数是由于完全退失了信心而引起的;渐舍:在受持的四种戒中,或舍弃具戒作沙弥;或舍弃具戒和十戒,作优婆塞。舍戒的词语例上可知。

  舍戒之后,如果再想出家受戒,佛教也还是欢迎的。《律》中引《增一阿含经》,有僧伽摩比丘七次舍戒,后更受戒得阿罗汉果的事迹。允许比丘七次舍戒,七次出家,超过七次就不行了。这是从比丘来说的。比丘尼又怎样呢?《十诵律》等说明比丘尼舍戒后,不能再受戒,因为佛陀最初允许妇女出家,本来就是很勉强的,所以就有了比丘尼舍戒后不能重受戒的规定。

三、戒牒

  受戒之后,传戒机构发给证书,这就是戒牒。戒牒不同于度牒,度牒又名祠部牒,起源于唐代,是国家对于依法得到公度为僧尼的人而发给的证书,僧尼持此度牒,不但有了明确的身份,可以得到政府的保护,同时还可以免除赋税徭役。度牒在清朝中叶废止不用了,因此,我们现在只知道戒牒。戒牒是受戒证书,其作用当然不如度牒。只是由于度牒废止了,戒牒才成为僧伽唯一的证件,所以,我们现在姑且称之为僧伽身份证。


  戒牒产生于什么时候呢?据元觉岸《释氏稽古略》卷三记载;

  丙子大中十年,敕法师辨章,为三教首座,初令僧尼受戒给牒。

  这里所说的牒,是指戒牒。戒牒是中国佛教的产物,在佛制戒律及东土高僧西行游记中未见印度有戒牒的记载,汉地到了唐宣宗大中十年丙子,即公元856年,受戒才发给戒牒,一直沿用至今。

  戒牒的内容一般分为四个方面:一、引经据典说明戒律的重要性;二、详载受戒人的本籍、俗名、年龄、所属寺院,师名,由此可以明确身;三、列举传戒大和尚、羯磨阿阇黎、教授阿阇黎以及七尊证师的名字;四、劝嘱发心。最后传戒机构盖印。

四、烧戒疤

  烧戒疤,又称燃顶。受戒时在头顶上燃上九个或十二个香疤,因为是在受戒时燃的,故称戒疤,是汉僧受戒的一种标记。燃顶烧香疤的作法,有大乘经论作为依据。如《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

  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

  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又《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二、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那末,燃顶与受戒又有什么关系呢?依上面所引的经文,如《梵网经》所说,受过菩萨戒的出家菩萨,必须烧身、臂、指供养诸佛;至于比丘,如《楞严经》说,为了消除业障,也是可以燃指燃灯供佛,但并不是一定要这么做。足见原来烧身燃顶,仅仅是菩萨必修的项目之一,与受戒没有必然的联系。正因为如此,受戒燃顶只有汉僧才有,其它地方的僧伽都是没有的。

  汉僧受戒为什么要燃顶?燃顶烧戒疤始于何时呢?汉僧受戒燃顶是唐代以后的事,随着度牒的大量发行,出家人的身分比较复杂,有一些人为了逃避徭役而加入僧人队伍,为了整肃僧团,主持传戒的大德议定了受戒燃顶的作法,作为终身之誓,沿用至今,成为汉僧受戒的标记。

  近世以来,佛教界内部对于受戒烧香疤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为此,中国佛教协会于一九八三年召开的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其中《关于传授戒法的问题》第八条规定:

  目前,我国汉族地区僧尼受菩萨戒时,在头顶上烧香疤一事,是唐以后逐渐形成的一种习惯,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

  在此之前,一九八一年中国佛协在广济寺为中国佛学院新生传戒,也就是”文ge“后的第一次传戒,已经废止了烧香疤的作法。现在全国各地寺院传戒均能遵照中国佛协的有关决议办事,僧尼受戒时不再烧香疤了;虽有少数人在受戒之后自发燃烧香疤,但它已经不再是区别僧尼受戒与否的标志了。

当你发现自己被贪欲诱惑的时候,一定要降伏自己。
要做心的主人,不要做心的奴隶!
要知道一个人的心,可以使人成佛,也可以使人成为畜生。心悟成佛。
心迷成魔。 所以必须要降伏自己的心, 不要使它离开正轨而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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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简介

菩萨戒简介



 


  菩萨戒是大乘菩萨所受持的戒律,又称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千佛大戒,是属于七众戒以外的别解脱戒。其特色涵盖了七众戒,而又超胜一切戒。因此,凡是发菩提心的佛弟子,不论出家、在家,皆可受持。

   一、菩萨戒的内容

  菩萨戒的内容为三聚净戒,就是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等三项。也就是聚集了持律仪、修善法、度众生等三大门的一切佛法,属于菩萨重要的禁戒,应该谨慎持守。

  摄律仪戒:又称自性戒、一切菩萨戒。是舍断一切诸恶,含摄大小乘律仪的止恶门。是七众弟子所受的戒,随其在家、出家的差异,而分别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条。又此戒为法身之因,以法身本自清净,由于恶覆,故不得显;今离断诸恶,则功成德现。如《释门归敬仪》卷上说:摄律仪戒能断舍诸恶,为法身之因。

  摄善法戒:又称受善法戒、摄持一切菩萨道戒。为修习一切善法、圆满菩提所修的律仪戒,是修善门,以修身、口、意的善业回向无上菩提,如常勤精进、供养三宝、心不放逸、行六波罗蜜等。一旦犯过,则要如法忏除,重新立愿,发菩提心,长养一切诸善法。此即报身之因,以其止恶修善,故成报佛之缘。如《释门归敬仪》卷上说:摄善法戒是勤修善法,为报身之因。

  饶益有情戒:又称摄众生戒。是以慈心摄受利益一切众生,属于利生门。《菩萨地持经》卷四列举出十一种饶益众生的方法,即:

   众生所作诸饶益事,悉与为伴。

   对已病、未病及看护病者等众生,悉与为伴。

   为诸众生说世间、出世间法,或以方便令得智慧。

   知恩报恩。

   见众生有种种恐怖,悉能救护。若有丧失亲属财物诸难,能为开解,令远离忧恼。

   见有众生贫穷困乏,悉能给予所须之物。

   德行具足,正受依止,如法畜众。

   对众生先语安慰,随时往返,施给饮食,说世间善语等。使众生安者,皆悉随顺;不安者,皆悉远离。

   对有实德者,赞叹欢喜。

   对有犯过行恶者,慈心呵责,折伏罚黜,使其悔改。

   以神通力示现恶道,令众生畏厌众恶,奉修佛法,欢喜信乐,生希有心。


   二、菩萨戒的特色

  菩萨戒是含摄大乘菩萨道的戒法,菩萨道的精神就是发起上弘下化的菩提心,所以菩萨戒除了有防非止恶的摄律仪戒外,更有勤修善法的摄善法戒,以及度化众生的饶益有情戒。这显示了菩萨行者不仅要消极地不作恶,更要积极地修一切善,乃至遍学一切法门,以度无边众生。因为菩萨发心是为广度众生,如果不发上弘下化的菩提心,便不能称为菩萨。因此《菩萨善戒经》说:“有二因缘失菩萨戒,一者退菩提心,二者得上恶心。”据《梵网经》内容记载,菩萨戒虽有十重戒:杀、盗、淫、妄语、酤酒、说四众过、自赞毁他、悭惜加毁、瞋心不受悔,谤三宝,以及四十八轻戒等戒相,但是它的根本精神是发菩提心,以菩提心为戒体,如果忘失菩提心,也就违反菩萨戒的根本精神。所以,发菩提心是菩萨戒有别于声闻戒的最大特色,也是我们受戒时应有的认识。

  此外,菩萨戒只有受法而无舍法。《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说:“一切菩萨凡圣戒,尽心为体,是故心亦尽,戒亦尽,心无尽故,戒亦无尽。”《梵网经》说:菩萨戒是佛陀成道时,一时顿制,非待缘而制;是就理善而制,所以又称为佛性常住戒。也就是说,菩萨戒是众生本自具足的。既是本具,而今求受,只是将本具的戒德加以长养薰发,故说增上,而非新得,这是菩萨戒的另一特色。


   三、受持菩萨戒的功德

  菩萨戒涵盖七众戒,超胜一切戒功德,而且是过去七佛戒法,这是菩萨戒的殊胜与尊贵处。如《梵网经》说:过去庄严劫千佛、现在贤劫千佛,都是由于受持菩萨戒而成佛;未来星宿劫中的千佛,仍然要受持菩萨戒才能成佛。所以,菩萨戒是诸佛的本源,是菩萨的根本,也是一切佛子成就佛道的根本。

  此外,《梵网经》记载,受持菩萨戒有五种利益:

  感得十方诸佛愍念、守护。

  临命终时正见,心生欢喜。

  所生之处,与诸菩萨为友。

  功德多聚,戒度成就。

  今世后世,性戒福慧圆满。


   四、菩萨戒的求受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说:求受菩萨戒者,只要能解法师语,六道众生都能得戒。又说,受戒有三品:

  上品从佛受:诸佛菩萨现在面前,亲自授与菩萨戒者,得真实上品戒。

  中品从佛弟子受:佛灭后,于千里内礼请先受菩萨戒者为戒师,教授我菩萨戒者,得中品戒。

  下品自誓受:佛灭度后,千里内亦无法师,即在佛像前自誓受。自誓受者,应于佛前胡跪合掌,作如是言:“我某甲,自十方佛及大地菩萨,我学一切菩萨戒法。”如是三说,得下品戒。

 此外,菩萨戒与五戒同样可以全部受持,或随分受持。但是,不管全部受或随分受,重要的是,要发“自度度人、自利利人”的菩提心,如此才不失受大乘菩萨戒的真义。

当你发现自己被贪欲诱惑的时候,一定要降伏自己。
要做心的主人,不要做心的奴隶!
要知道一个人的心,可以使人成佛,也可以使人成为畜生。心悟成佛。
心迷成魔。 所以必须要降伏自己的心, 不要使它离开正轨而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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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戒为师 从我做起

以戒为师 从我做起

在安居中浅谈持戒问题

释昌臻


结夏安居是佛陀传下来的,利用夏季三个月时间,不外出参学,在寺内开展学修,自我反省,互相策勉,共同提高的学修制度。

作为丛林,早晚上殿,搭衣过堂,半月诵戒,结夏安居,是不可缺少的共修活动。报国寺这些年来基本上依教奉行。但是存在不如法如律的现象。希望同修们通过实践,发现问题,提出办法,加以改进。

这次安居,昌臻因病未能和同修们一道学习,感到歉咎!

此次安居学修的安排:学习戒律;学习《十善业道经》、《菩提道次第论》;另外安排共修念佛。这一部经和论,是指导修行最基本最重要的经论,应当深入学习。戒律是修行人法身慧命的铠甲,应当系统地认真学习。供修念佛,是解行结合,落实在行上。总的说安排较为恰当。

今天想就自己对持戒问题的一点认识,提出来共同研究,共同策勉。讲五个问题:

 

1、认识戒律的重要性,树立以戒为师的思想。

佛法的总纲是戒、定、慧,而戒为基础。修学的次第是:持戒,修定,发慧。摄心为戒,戒能生定。持戒人少欲知足,三业清净,不为外境所动,易获定力。因定便能发慧,“打得念头死,许汝法身活。”妄念少一分,般若生一分。所以,学佛必须从学戒下手,从持戒做起。

下面引证三段佛陀的金口开示,以加深认识:

《遗教经》:“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

语译:“比丘们!在我灭度以后,应当尊重并爱护戒律。如像黑暗中遇着光明,贫穷人获得财宝。应当知道,这就是你们的大导师,和我住世一样。”

解释:本经是佛陀对出家弟子的遗嘱。一开始即提出,我灭度后,以戒为师。戒律是佛的法身,所以戒律住世,如佛住世。梵文“波罗提木叉”,意为“保解脱”。保证持戒人获得解脱。如暗遇明,持戒可消除愚痴、无明。贫人得宝,持戒能增长善根福德。

《四十二章经》:“佛言:佛子!离吾数千里,忆念吾戒,必提道果;在吾左右,虽常见吾,不顺吾戒,终不得道。”

语译:“佛说:弟子们!你们离我几千里,只要遵守我所制的戒律,必定能证道果。反过来说,在我身边,虽然时常见我但不遵守我制的戒律,永远不可能证果。”

解释:澫益大师说:“不能持戒,则同室犹隔万里;苟能持戒,则百世何异同时。”语译:“不能持戒的人,虽同处一室中也像相隔万里;假如能守戒,虽然隔一百代也像同时代一样。”因佛法是心地法门,不是时空所能阻隔的。

《涅槃经》:“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必须深心修持净戒。若毁净戒,是魔眷属,非我第子!”

语译:“要想明心见性,证入槃涅境界,必须至诚受持清净戒律。如果不守净戒,是魔的眷属,不是我的弟子!”

解释:佛弟子与魔眷怎么识别?看他有神通,会讲经说法吗?不是。主要看是否守戒。宣化上人揭露在美国以神异迷惑人的莲生活佛,指出他财和色上过不了关,断言他是魔外。

下面举两则公案为佐证:

一则是,罽宾国(今克什米尔)某地,有毒龙为害。曾有五百罗汉用禅定功夫,未能降伏它。后一位出家人来,劝毒龙离开,毒龙果离去。众人问他有何神通,他说并无神通,平时持戒甚严,对轻戒也不敢违犯。说明严持戒律,必蒙佛力加持,龙天拥护。所以,毒龙敬畏远离。

一则是,波罗奈国,甲乙两比丘结伴步行往见佛陀。中途缺水干渴难受。忽见路傍有水,二人急往饮用。甲见水中有虫,戒律禁用,不敢饮用。乙认为目前不饮水,不能维持生命,无法见佛闻法;情况特殊,不要执著。乙便喝足了水,甲始终不喝。二人继续前往,甲中途倒地而死。甲的神识生到天上,以天人身去见佛,佛很嘉许并为说法,即证果位。乙后来也到了,佛故意问有无同伴,乙便叙说甲执著,以致死亡不能见佛。佛即告知,甲已证果,并指责乙破戒的行为。说明戒律是保护法身慧命,不是保护躯壳的。所以,受戒时发誓:宁舍身命,决不犯戒。智者借假修真,愚人丧真逐假。

通过上述三段经文和两则公案的学习,使我们明确:

佛灭度后,以戒为师。戒律是佛的法身,戒律住世,等于佛住世。

戒律是僧团的法律,是僧团活动的准则。它使僧团保持六和敬,保持纯正。有纯正的僧团,正法才能长久住世。

戒律是僧众法身慧命的铠甲(防弹衣)。修行是一人与万人作战,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三毒五欲。所以说“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将相所能为”。将相虽然具有学问才能,虽能征服世界;但不能克服心中的敌人,甚至在财色面前会缴械投降。

由此可知,没有戒律防护,佛弟子的行为就没有准则,法身慧命就失掉保障;没有戒律的规范,僧团就不可能依律摄僧,和合共住。如果没有持戒修行的佛弟子,没有如法如律的僧团,佛教也就名存实亡。既然认识到戒律的重要性,作为佛弟子就必须树立“以戒为师”的思想。

 

2、持戒与因果

近代高僧虚云大师提出修行的先决条件:第一,深信因果,第二,严持戒律。信因果,守戒律,看似平凡,而古今来修行人没有不是持戒修行,修因证果而获得成就的。

因果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不是佛制定的而是佛发现并用以说明宇宙人生现象的。因果是佛法的核心。不明因果,不可能明白佛法;不信因果,不可能获得佛法真实利益。佛陀初转法lun,在鹿野苑度五比丘宣讲的是四谛法。四谛法是世出世间因果的总纲。《遗教经》最后,佛将入灭时,对弟子们提出:谁对四谛法有怀疑,迅速提问。大众都默然。阿 楼陀尊者代表大众回答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是诸比丘,于四谛中,决定无疑!”这段经文可以看出因果之重要。所以,虚云大师说:“因果二字把佛所说的法概括无余了。”又说:“因果二字,是一切圣凡、世间、出世间都逃不了的!”印光大师说:“诸佛成正觉,众生堕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星云大师说:“因果比电脑准确。电脑虽准确,会发生故障,因果律永远不会出故障。”还有人说,因果比窃ting器厉害。窃ting器你不说话,它没法记录;因果只要你起心动念,它都能准确记录和储存,实在厉害!

守戒律和信因果,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只有深信因果的人,才能自觉地严格地遵守戒律。也只有严持戒律的人,才能使三业清净,知足常乐。这样的人,一方面处处止恶防非,不再种恶因;一方面时刻行善利他,广结善缘。在此基础上,信愿念佛,求生净土;临命终时,往生西方。如是因,如是果。修因证果,无可怀疑。

反之,一个不明白因果,和不想因果的人,不可能严持戒律。甚至轻视戒律,阳奉阴违,人前装作持戒,背地什么犯戒的事都敢做。目前,僧人队伍中,出现贪污三宝钱财,甚至卷款潜逃,通缉在案;也有乱搞男女关系,甚至嫖娼的。这些佛门败类,哪个明白因果?哪个相信因果?但是,我们可以断言:他们可以不相信因果,可是他们没有一个能逃脱因果!因为证果位、有神通的人都逃不脱嘛。凡是毁戒的人,因善神离去,生前困厄重重;临终恶境现前,后悔莫及;死后必堕地狱,长劫受苦。

 

3、持戒与摄心

《楞严经》说:“摄心为戒。”戒律用来规范三业,三业以意业为统帅,身、口二业为士兵。(见《四十二章经》)意业清净,则三业俱清净。所以,《璎珞经》说:“一切凡圣戒,尽以心为体。”心为戒之体,持戒能令内心清净;心清净就是妄去真显,如水清月现。戒体就是从菩提心中显发出来的。戒体具有愿断一切恶(摄律仪戒)、愿修一切善(摄善法戒)、愿度一切众生(饶益有情戒)的巨大能量。

印光大师关于持戒重在摄心有精辟开示,说:“凡起心动念,不许萌一念之不善,如此则诸戒均可圆持。倘只在事相上讲究,虽一戒不犯,亦未能称为持净戒人,以心中仍有犯戒之相。”妄想的“想”字,“心”上有“相”。如如不动,则无相;起心动念,即有相。而我们“阎浮从生,起心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地藏经》语)所以说,恶业如有体相,尽虚空不能容纳。《太上感应篇》告诉我们:“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可见,起心动念,吉凶已定。因为起一念,作为善恶种子,已落入八识田中储藏起来,遇缘即起现行,而出现善恶业报。善念恶念,鬼神均能察见,何况诸佛菩萨呢。

 

4、持戒与道德

近代高僧太虚大师偈语说:“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佛即成,是名真现实。”学佛先学做人。佛不是天生的,也不是神。人格道德圆满无缺,便是佛。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既可概括全部戒律,又是一切道德的准则。所以说,戒就是道德。当代高僧、香港宝莲寺住持圣一法师在《梵网经菩萨戒略注》中说:“戒就是道德。不问你有大才华、学问;戒体一破,无道德,就无人恭敬。”他引据小乘经典中记载,某国一个大臣,平时很受国王尊重。他想了解国王尊重他什么?去盗窃国库钱财,被捕并判死刑。他这时对国王说,现在我知道:人们尊敬我的,不是才华、学问,而是道德。现在才知道,道德可贵!请允许我出家。后国王允其请。

这故事说明,政治人物受人尊敬的不是他的才华、学问,而是道德。更何况是出家修行的人呢。试看古今的高僧大德,那个不是道德高尚的人?他们高尚的人格道德从那里来?从持戒修行中来。值得我们学习。

 

5、学戒为了持戒。持戒必须从自己做起,从起心动念处做起。

个别同修学了戒律,不是用于反省自己,而是用来找别人的缺点毛病。这种态度是错误的。持戒修行就是修正自己的三业,要从自己做起;“摄心为戒。”要从起心动念做起。

持戒修行首重摄心。念佛法门的要领,就是“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印光大师说:“诸恶众善,皆须在心地上论,不专指行之于事而已。心地上了不起恶,全体是善,其念佛也,功德胜于常人百千万倍矣。欲得心地唯善无恶,当于一切时处,主敬存诚,如面佛天,方可希企。心一放纵,诸不如法之念头随之而起矣。”(《增订印光大师文钞》卷二,复马契西书一)

澫益大师俭查自己持戒不够,舍比丘戒持沙弥戒。弘一大师甚至说自己只能持五戒。两位大德这样做是谦虚吗?是他们也犯戒吗?都不是。而是他们从严要求自己,从起心动念上下功夫的原故。正是我们持戒修行的榜样。

古人出家以后,学戒五年,打好基础,五年以后,再学教理或参禅。今天,我们作为一个比丘,实在差得太远。暂不说具足戒,起码认真守好沙弥十戒。一个边十戒都不守的比丘,怎么配称他是合格僧人?!这种人必然走向堕落!

沙弥十戒,这次大家又学一遍。下面想谈自己的一点认识。

1─4条戒,杀、盗、淫、妄,是比丘戒的波罗夷罪。如刑法中的死刑,杀头不能复活,所以不共住。我寺曾处分两名,在戒律面前,住持与清众平等,任何人犯根本戒决不共住。我愿意接受僧团大众的监督。

3条不淫,9条不非时食。这两条戒是关闭生死的门户。淫欲是一切众生生死的根本。“淫心不除,尘不可出。”(《楞严经》语)意思是淫欲心不清除干净,不可能出离六道轮回。饮食是生死的助缘。常言道,饱暖思淫欲。儒家也指出,饮食男女是生死关。为了抑制淫欲心,所以过午不食,称为“持斋”。“持斋”不等于“吃素”。必须三业清净才称为“斋”。八关斋戒要求一日一夜动一淫念,持斋即不清净。正因为要求严格,所以时间虽短,而功德利益不可思议。

6条不著香花鬘,不香涂身。8条不坐高广大床。凡夫都在衣食住行上面起惑造业,修行人必须把这些东西看破放下,才能谈了生脱死。古代修行人,著粪扫衣,日中一食,树下一宿。就以近现代高僧说,弘一大师从日本携回的雨伞,使用数十年,补上无数补丁。先师上离下欲留下的床单也是补丁无数。自己对照,深感内愧!去年在寺内垃圾池里,发现有还能使用的僧鞋、僧袜,和尚未吃完的袋装奶粉。令人痛心!经典记载,有三个偷吃供果的沙弥,在地狱受报。过去没有学戒,总认为果报太重。学戒后才明白,供果虽微,是属于十方三宝之物,所以果报最重。

7条不歌舞倡伎,不往观听。从消极方面讲,道家说,不见可欲则心不乱。儒家主张非礼勿视。先师生前,居士供养的彩电,不让僧众看,他自己偶尔看一下。先师圆寂后,大众师要求看电视,当时要求只看新闻,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后来未能遵守,只好卖掉。目前寺内电视,只供放有关佛教的录像用。从积极方面讲,修行人必须培养、充实精神生活,不贪求物质享受,有道可乐,自能安贫。

10条不持银钱戒。目前物欲横流,寺庙也受冲击。我们认为,泰国法身寺对僧众不发现金,只供应生活必须品。这种做法有利修行。我们参酌这种作法,首先保证伙食营养卫生,四季分发生活必须用品,提供简易医疗。至于衣单费不准备多发。目前寺内,个人收受供养金我最多。自己修持不够,怕引起贪欲,导致退堕。所以把供养金一部分用于慈善事业,一部分作差旅使用。决不储蓄,避免增长贪欲。

总的说,通过学习戒律,要解决两个问题,认识戒律是一个人与万人作战的防弹衣,树立以戒为师的思想。学戒是为了持戒,持戒必须从自己做起,从起心动念处做起。也只有深信因果,培植道德,持戒修行,才能获得真实受用。

当你发现自己被贪欲诱惑的时候,一定要降伏自己。
要做心的主人,不要做心的奴隶!
要知道一个人的心,可以使人成佛,也可以使人成为畜生。心悟成佛。
心迷成魔。 所以必须要降伏自己的心, 不要使它离开正轨而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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