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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达真堪布

这是对缘进行观察。然后对果进行观察。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如果没有果法,这些因缘无法能够产生这些果法,还说能从因缘中产出,那么这个果也能从非缘中产生。这些因缘对产生果法没有起作用,也没有产生果法,若也可以说这些果法是从因缘中产生的,那么从无缘或是从非缘中也能产生这些果法。既然在分别各缘上均不存在果,又如何能从缘生出彼果呢?如果彼果在彼缘中不存在,却依彼缘能生出彼果,那么从其他非缘当中也应当能生出果法。它们没有果法,也没有生果,若也可以说从因缘当中产生果的话,那么从其他非缘当中也应当能生出果法,这样是可以承许的,但是为何不能生出果法?所以,这种生法(缘)的安立是不成立的。

    这是对“果法在因缘当中存在”这种观点所进行的观察。接下来对“果法与因缘同一自性,只是自性当中稍微变化的形态”的观点进行观察。

    若果是缘性,诸缘非自性,从无自性生,岂得缘自性?

    如果他宗又进一步狡辩道:如果缘法与果法为他体,则可以考虑缘中是否有果。若它们两个是实实在在的他体、多体,就可以这样观察。但是,缘法之自性就是果法,二者一个自性。二者不可能是异(多)体的,就是一体,所以应当承许果仅仅是缘的自性或者形态而已,可以说是自性,也可以说是自性的一种变化或是形态。

    对这个观点进行观察,那就更不能成立了,对此怎样进行遮破都可以,此处是从以下角度进行遮破的。

    “若果是缘性”:如果说果是缘之自性。这是我们要遮破的观点。

    “诸缘非自性”:诸缘本身并没有自性。彼等因缘仅仅具备了支分性形态,却不能成立其自性。缘没有自性,缘不成立。若是缘成立的话,那就可以说果是缘之自性,和缘一体。但是,缘与果本身都是不存在的。通过观察是无有的、不可得的,因此就不能成立,所以这种承认也是不合理的。如果毛线等缘的自体、本性或自性能够成立的话,也许可以说毛线可以成为氆氇,即二者一体,但是它不成立。

    “从无自性生,岂得缘自性?”那么,从本来并非实体且无有自性的缘中,又怎么能生出果法呢?彼缘又如何能成立缘之自性呢?绝不可能。犹如宝瓶与空中鲜花,宝瓶不能成为空中鲜花之自性。空中鲜花是不存在的,宝瓶怎么能跟它成为一个自性呢?同理,既然缘法不存在,这个果怎么能跟它成为一个自性,怎么能成为它的一个形态呢?

    作为果法,它的缘却并不具有自性,所以就不能成为缘之自性。如云:“氆氇自因成,因自他法成,其本体不成立,岂由他生成?”,氆氇是通过自因缘而成立的,因自可以产生他法。但是既然其因缘自己都不成立,又怎么能产生他法呢?

    若缘的自性不成立,这个果就不能成为它的自性、形态,这段偈颂是站在这个角度进行遮破的。

    故缘非自性,非缘性成果,非有中无果,非缘岂成缘?

    如果对方继续反驳:如果观察果法,的确不存在缘。但缘与非缘应当存在。你们不是也口口声声地说“非缘当中能生果”吗?这样,缘和非缘应该存在吧!在前面遮破的时候,你们也在说“缘”、“非缘”、“非缘也可以产生彼果”等等,可见你们也这样承许。既然有非缘,那么也应该有正缘,所以就肯定也有果法了。既然非缘存在,果法又凭什么不存在呢?

    自宗对此辩驳道:如果果法存在,则对于氆氇(毛毯)而言的毛线等缘以及茅草等非缘也可以存在。若是这个毛毯存在,对它而言,毛线是它的缘,茅草是它的非缘,这样说是可以的。但是毛毯它本身不存在,一切法无有自性。如果按前面所说的那样对果法进行观察,就会大失所望了,你会发现其根本不存在。既然果法不存在,缘和非缘怎么能存在?上面已经观察过,都是不存在的。

    自宗之所以承许缘与非缘等,这是在世俗谛上进行的承许,这些法是在世俗谛上存在的,是假立的,通过观察可以进行遮破。自宗与你方所进行的辩论,这也是世俗谛,这时自宗进行承许是可以的。其实应成派这个时候自己也没有承许,在世俗上他承许,但这不是他自己的承许。为什么?因为抉择大空性的时候,应成派只有一个自宗,就是究竟胜义谛,这就是他的自宗,其他的都不是他自己的自宗。这个时候的承许是在世俗面前承许的,在世俗面前是有的,但这不是我应成派自宗的承许。因为自宗只有究竟胜义谛,这里没有承许。若有承许,就有过失。没有承许,所以自宗没有过失。

    因果不是实有,不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经过观察之后,因果也可以遮破,也可以抉择空性,所以因果不是实有。万法抉择为空性的同时,也抉择了因果,不是空性就不是因果,没有空性就没有因果。因果是空性的,因果不是实成的,所以因果是可以转变的,也可以超越。若它是实成法,就不能转变,更不能超越。

    现在通过这样进行观察,将万法抉择空性,大家就能了知因果是可以转变的。以什么转变?以断恶行善的方式转变。若你能断恶,就不用感受恶果;若你能行持善法,就可以享受善果。所以破因缘、抉择万法无生,同时讲的也是因果、缘起。

    大家要明白:万法皆空,因果不空,这个空和不空是一体的。莲花生大士讲,见解比虚空高,取舍因果比面粉还要细。下面这段对话也是我们讲噶当派教言的时候讲过的。仲敦巴问阿底峡尊者:所谓证悟空性的这些人,怎么越来越不相信因果,越来越不取舍因果了呢?阿底峡尊者说道:这是他们在吹牛,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证悟空性,证悟空性的人绝对是深信因果的人,证悟空性的人绝对是取舍因果的人。

    其实你只有懂得了空性,才能真正了知因果之法,也可以说了知因果自性。所谓超越因果,不是没有因果,而是不受它的影响。在那显现当中,你可以如如不动,那就是超越。对你来说,这些发生了就和没发生一样。虽然它在变化、在生灭,但是你的内心没有因此受到影响,这叫超越。超越因果不是没有因果,也有因果,但这是有而没有,没有而有。

    若认为“所谓诸法无生或诸法无有自性,就是什么也没有,是不含因果的”,这就是断灭,就落入了邪见之断见,落到了无边、灭边,这哪里是中观?哪里是空性?这是有无之间的无,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什么也不存在。虽然这里讲“不生”、“无有生”,但这不是什么也没有,这些缘法仍然存在,仍然有生。我们就是要明白不生而生、生而不生的道理。

    大家要明白,一切显现、一切变化、不可靠都是很正常的,因为都是无常,刹那生灭,刹那变化,都是观待、假立的,都是缘起法。其实懂得空性不重要,懂得缘起很重要。但是若不证悟空性,就没法体现缘起。因为性空,才有缘起。所谓性空,就是一切法都不是实成。我们要遮破的就是“实成”,既然不是实成,那就是缘起。

    《观因缘品》的讲解圆满结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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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二(观去来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佛在经中讲,“妙力伏,色法无来亦无去。”这是以色法为例,色法无来亦无去,其他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色受想行识叫做五蕴,五蕴是总结性的叫法,它包括一切法。五蕴、十八界或十二处这三者都包括一切法,都是一个总结性的说法,这些在《俱舍论》里有详细的说明。既然都是同样的意义,为什么要分三个词呢?这是应众生的根基而说的。有的众生喜欢复杂的,佛对这种根性的众生讲十八界;有的喜欢简略的,佛对这种根性的众生讲五蕴;有的是中等根性的,既不喜欢特别复杂,也不喜欢特别简单,佛对这种根性的众生讲了十二处。

    “一切法没有来也没有去”,这很容易遮破。来去是种假立,外境上没有实实在在的来,也没有实实在在的去。我们现在在实修中心,从这里到寺院大殿是“去”;管家在寺院大殿,从寺院大殿到实修中心是“来”。我们换到寺院大殿的位置,从寺院大殿到实修中心是“去”,寺院管家从实修中心到寺院大殿则是“来”。所谓来去,只是在两个方向上互相假立的名称,实际上在外境上没有实实在在的来去。如果有实实在在的来去,在哪里都应该不变,来就是来,去就是去;来不是去,去不是来。若是去,对任何人而言肯定都是去,不能对方说是“来”,因为来去是实有的。如果对我们而言是去,但对对方而言是来,这叫观待。观待我们是去,观待对方的人是来,都是观待的、假立的。若是有实实在在的来去,来就是来,去就是去,谁都知道是来还是去。但是,对他人来说,我们在往某个方向走的时候,他人不会知道是去还是来,所以这都是假立的。来去不是实有,来去是观待而假立的。

    佛在经中讲,一切法无来亦无去。这是在胜义谛上讲的,以胜义谛的智慧量进行观察的时候是无来无去。如果没有以胜义谛的智慧量进行观察,来去是存在的。这种存在是一种假立,是经不起观察的。当我们不观察的时候,来去事实存在,但这是在名言上、在世俗量面前存在的。当我们进行观察的时候,来去在胜义谛上是不存在的。那到底它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也可以说不存在,也可以说存在。若说存在,是以缘起的形式存在;若说不存在,是没有以实成的形式存在。实成是前后不变的,恒常的。来去是前后变化的,所以它不是实成。如果在世俗谛上存在,是缘起;如果在胜义谛上存在,是实成。缘起和实成相违。

    现在是抉择空性,抉择空性就是抉择缘起。但是我们现在把一切法都视为实成了。我们不知道前后有变化,不知道刹那当中在变。我们认为,七点半从那里出发的这个人与八点钟到达此处的这个人是同一个人,我们不知道他已经变了。其实,若对这个人进行观察,他根本没有来过,因为他在从那边出发的第一个刹那的时候,就已经灭了。去也是如此。假设张三七点半从这边出发,八点钟到那边。虽然我们不知道他的变化,其实他在刹那中变化,出发时的张三与到达的张三已经不一样了。如果这边出发的张三和那边到达终点的张三是同一个人,他从这边出发的时候,那边的他也应该在出发,那边的他到达终点了,这边出发的这个人应该也到终点。为什么?因为二者是一个啊。若不一样,就不是一个人了,一个是正在这边出发的张三,一个是到那边终点的张三。

    我们不知道这种变化,都视为实有了。实成法是不能变的,且只能独立存在,不能有他法。因为若是在胜义谛上存在的,就是实成。如果是实成,就不是观待的,不是相对的。既然不是观待的,是独立的,就不能有他法。因为若是有他法,就有自他的观待,就成为观待法了,观待自才能成为他,观待他才能成为自,自他是观待而安立的。如果不能有他法,唯独只能有他一个,那就是断灭。

    来去是观待而安立的,观待来而成立去,观待去而成立来。没有去就没有来,没有来就没有去。如同左右,没有左,哪有右?没有右,哪有左?这是观待,我们是这样假立的,在胜义谛上没有来去。因为来去不是实成,所以在胜义谛上肯定找不到,肯定不存在。

    在胜义谛上,空也是空的,空性也不存在。没有堕落于任何一边叫“中”,中观也是空性,空性就是这样的,空也是空的。空也不是实有,也不是实成。为什么说“空空”?这个时候不可喻、不可言,无法言说,因为言语和思想绝对是有分别的,没办法,不能说话了。空也空,那就还是有一个空,但是没办法,现在就得这样抉择了。应成派为什么说“我没有承许”呢?因为一承许就落入边了。《入中论》里讲了十六种空性,胜义谛也是空,空性也是空,真如也是空,没有不空的。十法界的一切法都是空,轮涅一切法都是空,没有不空的,空也空。

    我们有时候讲真如或如来藏,有的人也许会有疑惑:这些与外道讲的神我和主物有什么区别啊?二者不同,如来藏是空性的,但是“神我”是实有的。实际上没有实有,只有空性。若不是空性的,那就是实成。外道没有讲到空性,若是讲到空性的神我,那就可以成立。如果我今天承许神我,但这个神我若是指大空性,那就没有问题,谁也没办法遮破。此时,如来藏和神我意义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但是,外道不讲空性,他们讲不了大空性,他讲的神我、天主等就是实成。若是我承许天主的存在,但它是指大空性,这就没有问题。但外道承许的这个天主不是大空性,而是一个究竟的实有、实成,那就有过患了。诸法的究竟实相、胜义谛是远离一切戏论的,一切戏论都可以含摄在八边里,远离八边戏论也就是远离一切戏论,这叫大空性,除此之外没有大空性。若是把大空性称作天主,没有问题。轮涅一切法都是从大空性中显现的,因为是空性,所以可以显现。轮涅(染净)一切法从大空性中产生。因为是空性,所以有这些显现;若不是空性,就不能有显现。现在我们讲的如来藏就是指远离八边戏论的大空性。若是代表大空性,怎么称呼都行,称呼其为如来藏、天主、神我或自在天等都可以,都不是实成,都是空性。

    空性不是什么也没有,空性是有,这个有叫缘起。一切是空性,一切也是缘起。只要是缘起法,就是变化的、观待而假立的。变化、不可靠,这是一切缘法的自性,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今天我们破来去,来去不是实有的,不可靠是正常的。如果某人说要来,但没有来,你就烦恼伤心;某人说今天要去,但没有去成,又烦恼痛苦。这都是不明真相,其实不可靠是正常的,因为都是观待假立的法,哪里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要明白这个道理。

    一切都很正常,能去正常,不能去也正常,能来正常,不能来也是正常。因为来去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和合而灭,主要看因缘。若能来的因缘和合,就能来;不能来的因缘和合了,就不能来;能去的因缘和合了,就能去成;不能去的因缘和合了,就不能去。一切的显现都是自自然然。

    在前一品讲不生不灭,在这一品讲不来不去。有的人可能有困惑,“若不生不灭,不来不去,是不是没有生死,没有来去了?但是我从汉地到这里,难道这不是来吗?某某人从这里到那里,难道这不是去吗?怎么没有来去呢?”其实,这里没有说“没有来去”,而是说“来去不是实成”。来去会变,来去是不可靠的,所以别太执着,不要把它视为实有、实在。它不实在,说来不一定能来,说去不也一定能去成,一切都随缘吧!这样心态自然就放下了,没有什么患得患失,就来来,该去去,就OK了。

    我们现在的状态是,不该去的时候还想去,去不成还烦恼;不该来的时候希望来,不能来就烦恼。错了。该来的时候一定会来,不该来的时候不会来的;该去的时候一定能去成,不该去的时候肯定去不成。你心里不要太在意。既然来了,就是这个缘,所以把心态放下。因为因缘和合而生,来要随缘,既然来的这个因缘和合了,来了也不要后悔,不要再去顾虑那么多。去也是如此,尽管不想去,但是没办法,既然去了,心态就要放下,因为去的因缘和合了。为什么要讲“无来无去”呢?真的,一切都自自然然。

    佛无论讲因果还是讲空性,讲的都是诸法的实相真理,就是一个自然状态、原本的状态,没有别的。一讲因果,就觉得复杂;一讲空性,就觉得深奥。没有啊!讲的都是宇宙人生的一个自然规律,一个原本的状态。它本来就是这样的,就是一个自然的规则。

    佛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神,所讲的也不是神话?就是这个意思。什么叫佛?佛找到了真相,让众生也明白这个真相,所以佛不是神,佛法也不是神话。佛就是位科学家,他发现了宇宙人生的实相和真理,然后公布给大家,让大家明白诸法的实相真理。为什么说佛法是超越的?佛法是科学,它是高等科学;佛法是哲学,它是高等哲学。之所以称为“高等”,因为现在的科学、哲学达不到佛法的高度。现在的科学家、哲学家们也都在探索宇宙人生的真相和真理,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达到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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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所讲的三世因果、缘起性空等道理,这是谁也遮破不了、推FAN不了的。两千五百多年来,到现在没有人能够推FAN,没有人能够遮破,再以后的将来也不会有的。这是诸法的究竟实相,是宇宙人生的究竟真理,谁能推FAN真相,谁能遮破这个究竟真理?佛说,外在的任何鬼、魔都破坏不了佛法,包括外道的导师们也无法能够推FAN或破坏这个教法。那为什么佛法还有隐没的时候?为什么佛法还有被破坏的时候?佛讲了:不是我,相似我,就会破坏佛法。我们这些学佛人,尤其是我们这些讲经说法的人,没有明白真正的佛法,也没有宣讲真正的佛法。这些学佛人,始终就是盲修瞎练,没有真正学佛法。这些讲经说法的人始终就是自作聪明、鹦鹉学舌,都只是在表面、在字面上下功夫,根本没有懂得真正的意义。若是这样,佛法就会慢慢隐没,这叫破坏佛法、破坏佛教。

    鬼神虽然有神通,但是通过神通也不能推FAN真理,不能破坏真相。那些天魔、外道导师也很聪明,也有很多的理论、逻辑,但是再聪明、再尖锐的逻辑推理也无法推FAN真理,无法破坏真相,所以佛当时非常从容自信。为什么佛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佛已经证得了诸法的实相真理,谁能推FAN呢?佛现量见到了轮涅一切法的究竟实相,能没有自信吗?尽管在世上有很多的学说,佛为什么敢说这句话?因为他内心的觉性、智慧已经达到了最究竟、最圆满。

    现在很多人认为:空性就什么都没有了,也不用取舍因果了。佛讲空性,但不是断灭因果,讲空性也是在讲因果,讲因果也是在讲空性。若要真正懂得因果究竟上的关系,就要懂得空性。

    一切法都是空性,因为都是变化的,都是虚假的、不可靠的,都是无常的。世事无常,一切都是假相。虚假是什么意思?不可靠、没有实质性的叫虚假。无常就是变化的,在刹那当中生灭,其实就是没有生灭。这些是佛在经中讲的。前文是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前面顶礼句中讲“不生亦不灭,不来亦不去,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现在要详细的抉择,展开来宣讲,这就是品关联。

    后面的每一品都要抉择经部关联和品关联。二十七品都是如此,都抉择佛《般若经》的内容,也是这部论典前面的顶礼句中间接所讲的它的内容。顶礼句间接讲了此论的四法,四法之“内容”指什么?内容就是大空性,诸法的究竟实相,即远离八边的大空性。下面每一品都如此,抉择的都是空性。此处也是,不来亦不去,这也是在讲空性。

    (品关联)分二:一、广说理证;二、以理摄义。

    己一(广说理证)分三: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三、以观察之理遮破。

    庚一(遮破所立)分二:一、观察作业而破;二、观察作者而破。

    辛一、观察作业而破:

    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

    “去者”指能去之人;“去”指所去之行为、过程,所去之法(去法);“去时”指去的作业。能去的人进行所去行为的动作、过程时,脚在地面上正在跨越的这个动作就是作业。这三者中,主要是作业,也就是去时,即一个人要去一个地方,去的过程中的那个动作。

    我们主要以三时进行遮破。过去的叫“已去”,未来的叫“未去”,现在的叫“正去”,以这三个方面进行观察、遮破。

    已去的不去,因为它是已经过去的,所以它不是去;未去的不去,因为它现在还尚未生起,没有做去的动作,所以它不是去。已去不是去,未去不是去,对方也承认这二者。

    但是对方还认为:现在正在行走时,脚正在踩踏着某处,这个动作、状态就是去时,就是正在去。现在对此进行观察。

    除了已去和未去,没有正在去,这个逻辑在前面已经讲过。只有过去、未来,没有现在;只有已生、未生,没有正在生;同样,只有已去、未去,没有正在去。

    但是很多人都不明白:怎么没有正在去呢?你看那个人不是正在走吗?不是正在往那边去吗?那是以我们的分别心假立的。其实,这在宏观世界里看确实有,但站在微观世界里看没有。

    从这里出发去向那边,在前面的路上一步一步地走,我们可以拿相机把他照下来,你看,这个时候的状态是静止的,只有他。也许你认为“这个状态就是正在去,此前是已去,此后是未去,这个静止的状态应该是存在的吧?”这不是去,去应该是动作,不能是这样一种静止的状态。

    他的两只脚,左脚在前,右脚在后,这样走的时候,当下它是已去,还有未去,它还没有去。那么,这个脚踩踏的某处是不是正在去啊?不是。这个脚底也有很多的微尘,前步的微尘是已去,后步的微尘是未去,这样一观察,只有已去和未去,没有正在去。

    若没有仔细去分析和观察,就会大概、笼统地认为:哦,这是正在走、正在去。生灭也是如此。其实一仔细观察,没有生灭。但是我们可以笼统地这样说:在生,在灭,在生,在灭……。宏观世界中,在我们眼耳鼻舌身面前有这些境界,但是这不等于有,因为还有微观世界,更微观的世界就是菩萨和佛的智慧。现在科学家所讲的微观世界,还不是真正彻底、究竟的微观。究竟的微观上,就是不生不灭、不来不去,那就是空性了。现在科学家们也在讲夸克等极微,但是再怎么分析,也讲不到空性;即使能推测到空,但是他也讲不了“空而不空”的道理。他讲不到,也很难讲,因为他的微观世界也许还没有达到究竟的程度上。

    通过仔细观察,没有正在去。已去肯定不是去,若已去是去,就会无穷地去,他没有不去的时候。未去不是去,若未去是去,那么一切法都是去了,世上就只有去法,没有他法了。小乘的有实宗认为有“正在去”。其实“正在去”是一个粗大的宏观世界里的法,是存在于佛法里所讲的一个粗物的世界里,若再仔细进行观察,没有正在去。如同我们前面所讲过的,我们认为“花正在开”,这是虚假的,花只有已开、未开,没有正在开。同理,没有正在去。

    没有去,遮破了去,来也就没有了。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如果对方认为:何处有脚步提放的动作,彼处则应该有去的行为。也就是说,仅仅某补特伽罗正在行走时的这种跨越,叫去时。这里是存在动作的。这种动作既不是以前已去,也不是未去。因此,正在跨越去往他方的动作中存在去法。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动”指正在动作。正在做那样的动作,那叫去。“此去时”指那个动作,脚踩踏或跨越的那些动作,那就是去。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已去的不是正在进行的这个动作,未去的也不是正在进行的动作,二者都不是。正在做的那个动作称为“去”,所以就是“去时去”。那个动作、那种状态是去、去时,所以成立“去时在去”、“去时是去”。

    这是对方的观点。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

    此处讲的是去时去,其实这个去时和去是一个,不是两个。这个去时当中没有去,若是这样的话,去时没有去法,没有去法的就不是去时。

    去的行为仅此一次,除此之外,不存在其它的去法。若是在去时当中没有去法,就不是去时。如果将第一个所谓的“去时”的动词及第二个所谓的“去”的动词,均合并于去时当中,则去时与去就会成为同一个含义,就是一个意思,“去时”和“去”二者只不过在名称上有所不同而已,实际是一个。如果这样,就只能成立所谓的“去时”,除此之外,所谓“去”的说法就不合理。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怎么能在“去时”当中,而使去法能合理地以自性而成立为有呢?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观察。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首先,不存在去法的去时毫无道理,因为去时中所包含的动词含义不存在的缘故。现在去时中没有去,“不去”和“去”两个动词,但二者含义是一个,所以就不成立“去中去”,去时中没有去。若去时中没有去,去时没有去法,没有去法的去时那也不是去。

    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

    “若言去时去”:如果有人说“在去时中去”。

    “彼者于去时,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他已经将去时中的动词与去法合为一体,则去时中的去法就会成为空无或者无有。因为去时自身无有去法,所以去时中动词的含义也是空无。既然去的行为仅有一次,也就不可能属于去时。那么,又怎么可能在去时中去呢?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去时有去,则有二种去”:如果承许去时当中有去,则有两个去的行为了。

    “一谓为去时,二谓去时去”:去时与去二者中都包含去的行为,则应有两种去法。其一,乃为在有去法的道路上去的那个使“去时”的命名能够成立的去法;其二,乃为在去时中所有的去法本身。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如果同时存在两个行为,那么肯定进行这两个行为的人也应该有两个,即有两个去者。

    “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因为没有两个这样的去者,所以这个去也是不成立的。既然所依的去者不存在,则其依者去法也不可能得到。

    以上从三个方面对“去时去”的观点进行了观察和遮破,去的当中没有去。其实,在本品第一个偈颂中,已经对“去时中去”进行了遮破。但是对方又做这种跨越的动作,认为“这是去,去时当中去”,所以对这个观点又进行了观察和遮破。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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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品关联)分二:一、广说理证;二、以理摄义。

    己一(广说理证)分三: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三、以观察之理遮破。

    庚一(遮破所立)分二:一、观察作业而破;二、观察作者而破。

    辛二、观察作者而破。

    在上一讲中,我们主要是对去进行观察,接下来是对去者、作者进行观察。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若离于去者,去法不可得”:对方认为,如果没有去者——能去之人,去法——去的行为就不可得。若是没有去者,就没有去法,因为去法是去者的一种行为,若是没有去者,肯定没有去者去的行为。但是有去者,因为世间人都能看见。比如张三在路上往某一个地方去,人们都能看见。因为有去者,那么肯定就有去法,否则,若是没有去法(去的行为),怎么能有去者呢?对方的意思是,因为有去者,所以就有去法。

    “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去法不成立,既然没有去法,哪里来的去者?去者是与去法相观待而安立的,若是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犹如没有左边就没有右边一样。对方说有去者,所以应该有去法。但是我们现在看,去者不成立。为什么呢?在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以正量观察的时候,去法不可得,去法不成立。没有去法,就没有去者。若是没有去之行为也能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去者必须要观待去法才能成立,去法不成立、不存在,去者也就不成立、不存在。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对方还有疑惑:倘若没有去法,则“不具去法的张三在去”之说就不可能成立。如同不具手杖,则不能称其为“持杖者”一样,手上有手杖,才可以成为“持杖者”。同样,没有去法就不能成为去者,既然有去者的说法成立,所以去法也应该成立。

    在前面,对方认为有去者,世间人都见了去者,所以应该有去法。我们可以说,没有去法,所以就没有去者,既然没有去者,所以就没有去法。此处,对方仍然认为,世间人都说有去者,这种说法在世间也确实成立;既然这种说法能成立,既然有去者,肯定也应该有去法。我们可以通过三方面再进行观察:是去者去,是不去者去,还是去者与不去者之外的第三者去?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这里“去者”和“不去者”也可以分别解释为已去者、未去者。已去者去的行为已经结束了,他不能成为去者;未去者还没有发生去的行为,所以也不是去者;除了已去和未去,没有第三种去者。

    在麦彭仁波切所著的《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中这样解释:首先,作为去者则不会去;其次,不去者就更不能去,因为他没有去法(去的行为);第三,除了去者和不去者之外的第三者,怎么会去呢?去者和不去者二者是相违的,要么就是去者,要么就是不去者,不存在第三去者。

    现在主要是观察去者。为什么说去者则不会去?我们可以这样观察:“去”的行为仅此一次,此行为究竟与去者相关联,还是与“去”的意义相关联,还是与二者同时相关联?

    如果承许第一种情况,即此行为与去者相关联,这里有很大的过失。去者要先成立,若是去者不成立,怎么能说跟去者相关联呢?去者不成立,就不能说与去者相关联。比如说空中莲花(虚空中长出来的莲花)不存在,所以不能有空中莲花的颜色;若是空中莲花存在,就可以有空中莲花的颜色。但是没有空中莲花的颜色,因为没有空中莲花。同样的道理,先要成立去者,不然怎么说去者和去法相关联呢?此外,若是去者,他肯定有去的行为,若再加上还有一个去之行为和他相关联,那就是一个去者有两个去法。如果有两个去法,就要有两个去者,这也是个过失。

    在《中论释》中认为,若去之行为与作者相关联,则没有去法,没有去法的单独去者显然是不存在的。

    如果承许第二种情况,即此行为与“去”的意义相关联。这个“去”的意义指去法,也就是和去法自己相关联。去法只有一个,怎么还能说他自己和自己相关联呢?这是第一个过失。此外,若与“去”的意义相关联,去者与去的行为已经分离,去者就没有去的行为了。离开去的行为就不是去者,这个去者就是没有行为的去者。如果没有行为的去者,也可以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这是第二个过失。此外,若与“去”的意义相关联,就有两个去法了。有两个去法就有两个行为,有两个行为就必须有两个去者。这都是不成立的,在上一讲中也讲过这些过患。

    如果承许第三种情况,去之行为既和去者相关联,也和“去”的意义相关联,这样去之行为就变成两个,因为存在两次去法,就会导致有两个作者等等的过失。

    这三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所以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主要遮破的是“有去者所以有去法”。尽管世间人都看见、都知道有去者,这是亲眼所见,亲身感受的。但这是在世俗谛上,不是在胜义谛上,这是假立,不是实有。现在在抉择胜义谛,这时如果存在的话,就要经得起观察。胜义谛有胜义谛的观察量、正量,通过这些观察量、正量进行观察而成立的,才叫成立。如果经不起观察,在胜义谛的正量面前不存在的话,实际上就是不存在的。

    没有去法就不能有去者,因为去者观待去法而安立,其实以这个逻辑也就完全可以遮破对方的观点了,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既然去法(去的行为)不存在,哪来的去者?所以对方所利用的这个依据是不可靠的,这就可以遮破了。但是因为对方还对这个观点持之不放,所以我们再次仔细进行了观察。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去者不可得”:如果没有去法,没有去的行为,怎么会安立去者?所以没有能去的这个众生。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如果说有“去者去”,这仅仅是在名言上有,实际上是不成立的。

    下面我们再换个角度进行观察,去法和去者是一体,还是多体。

    去者去何处,彼去者将成,无去之去者,许去者去故。

    若去和去者是一体,那么去者本身就是去的,去者的存在肯定就有去法的存在,因此不必再去了。若是再去的话,那就是无穷无尽的去,所以这个去者不能去。即所谓“去者不去故,没有去者去。”

    若谓去者去,是人则有咎。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

    若去和去者是异(多)体,去者本身有去,然后还有一个去法,那就成为两个去法了。因为去者若是没有去法就不能成为去者。若是有两个去法,那么也同样得有两个去者。

    前面反复对“去者去”进行遮破,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去者去”只是一个这样的名称或这样一个说法而已,如果对其进行观察,实际上他是不存在的。

    庚二、遮破能立。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

    如果对方又提出:张三要往某个地方去,刚才是一个停顿的状态。如果张三在舍弃停顿之后,有出发的行为,则去法也就应该存在。如果去法不存在,则出发也不可能存在。张三要出发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张三正在出发,所以应该有去法。就像“如果乌龟没有毛,则不可能用其毛制成衣服”的说法一样,若是没有去法(去的行为),就不能有出发;既然出发是存在的,所以应该存在去法。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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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发”的行为存在,则应该经得起以三时加以观察,但事实并非如此,它经不起观察,所以它不存在。

    “已去中无发”:在去的行为已经过去的情况下,则不存在出发。因为出发是现时之法,已去是过去之法,二者是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已去”是已经过去了,去的行为已经结束了,它哪有出发?

    “未去中无发”:如果去的行为发生在未来,也不存在出发,因为时间相违的缘故。这也是二者在时间上的不同。若是有出发的话,应该是去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既然去的行为还没有发生,它就不能有出发。

    “去时中无发”:对现在的去时而言,也不存在出发。前面已经讲过,要么是已去,要么是未去,没有“正在去”,既然“正在去”不存在,所以“正在去”中不能有出发。即使有“正在去”,它也不能有出发,因为出发是去的行为的一个初始、起点,而“正在去”是去的行为已经发生。如果正在去还有出发的话,就意味着“正在去”就是还没有去,那么就永远没有去的时候了。

    我们常说“现在出发了”,当不进行观察的时候,它是存在的,但是一进行观察的时候,就没有出发。已去中没有出发,未去中没有出发,除了已去和未去,哪有正去?即使正去存在,也不能有出发。因此,所谓“出发”就是一个概念。

    一切缘法都是如此,进行观察时,所谓净和不净、好和坏等都是一个概念而已,其实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我们在前面讲过,去者也是如此,若不去仔细观察,去者是存在的,一进行观察,“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去者也不存在。此处观察出发也是如此,它也不存在,也不能成立。

    于未发之前,何处发可成?去无去时去,未去何有发?

    对方提出:去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有已经趋入、正在趋入以及尚未趋入三种道路之说的缘故。

    如果去者成立,则张三正在坐的时候应该另外有出发。但在出发者没有出发或者说是出发之前,也即张三停留的时候,又能在哪条道上出发呢?因为在那条道上,既没有正在趋入的去时,也没有在道上已去。

    如果对方又认为:既然如此,那么在未去的道上应该有出发吧?

    在“未去”中,去的行为尚未产生,所以也没有出发,那么出发又何在呢?正如人在停留而并没有在道上去。

    因此,只有去的行为已经生起才能称其为“出发”,直至出发尚未生起之前,正在去的概念也不存在,如同已去以及停驻时的情况一样。

    这些逻辑在前面都已经讲过,此处不再重复。

    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去无未去无,亦复去时无。

    对方认为:因为“已去”、“未去”以及“去时”这三种情形是必定存在的,所以,如果没有去,就不合理。

    如果以正量加以观察,“已去”、“未去”以及“去时”都不存在出发,无论在任何时候,所有情况的出发都了不可得或者不存在。

    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下面是遮破住法。

    对方又提出:去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与其相对的住法存在的缘故。无论何法,只要存在对治之法,该法就必定存在。如同光明与黑暗,此岸与彼岸相对而成立一样。

    如果对住法进行观察,并不成立。

    在去者中则不能成立住。去者正在去,他不是住。他住的时候不是去者,他是去者的时候不是住。

    在不去者中也没有住。不去者没有去的行为,所以他也不住。一般说来,没有去法也不能称之为“住”。

    远离去者和不去者,何有第三能住者?绝对不可能。

    若当离于去,去者不可得,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

    对方认为:在去者中应该是成立住的。去者在往某处的中途住下了,停止这个去的行为后住下来了,这就是住。

    如果离开了去法,则不能称其为去者,但如果有去法,住者又不能成立,所谓“去者正在住”的说法不符合逻辑。

    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

    此偈颂是遮破返回。去者往某个地方去,中途返回,这里有“回”。既然去的行为当中有返回的时候,如果返回成立,则应该也有去法。

    以三时对返回进行观察,正在去的过程中不成立返回,已去和未去当中也不成立返回。因此返回也是不存在的。

    所有去发回,皆同于去义。

    去、出发、返回这三者的遮破方式都完全与前面那个去相同。比如,我们可以用“住者则不去,不住亦不去,离住不住者,何有第三去?”“住中无有发,未住亦无发,住时更无发,何处当有发?”以及“住时无有回,住未住无回”等推理方式,只需将词句稍微进行改变,即可建立我们的观点。

    我们通过同一个观察或推理方式,就可以遮破去、出发和返回。比如前面讲过的,已去不是去,未去不是去,没有正在去;出发也是一样,已去不是出发,未去不是出发,没有正在出发;回也是一样,已去不回,未去不回,正在去没有回。

    这是遮破能立,对方通过这些建立自己的观点,但是一进行观察,这些都是不成立的。

    今天主要是观察去者,并对出发、住、返回几个能立进行遮破。对方认为,因为有出发,所以应该有去法;因为有住法,去者住下来了或者没有去住,所以应该有去法,否则就应该没有住;因为有返回,所以就有去法。因为发、住、回三者成立,这是能立,所以就有去法。通过对出发、住、返回这三个法进行观察,这些都是不成立的,所以去法也不存在。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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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品关联)分二:一、广说理证;二、以理摄义。

    己一(广说理证)分三: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三、以观察之理遮破。

    庚三(以观察之理遮破)分二:一、观作者之一异而破;二、观行为之一异而破。

    辛一、观察作者之一异而破。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

    如果对方提出:虽说对三种道路等进行观察,都没有去法,但是,士夫的脚迈步的行为是现量所见的。所以,去者与去法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若通过三时的角度来观察,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没有正在去,去法、去者好像都是不存在的。但是这些人脚在迈步的行为,在道路上来来去去,这是现量所见,所以去者和去法还是存在的。

    既然你方还是不放弃自己的观点,那么我们就再问一问:若去者和去法都存在的话,二者是以一体的方式存在,还是以他体的方式存在?

    “去法即去者,是事则不然”:去法即是去者,去者的自性和去法的自性是一体,去者即是去法,这也“不然”,也是不成立、不合理的。

    “去法异去者,是事亦不然”:去法和去者异(多)体,去法不是去者,去者也不是去法,这样两个自性的他法也是不合理的。

    去法和去者以一体的方式存在是不合理的,二者以多体的方式存在也是不合理的,除此之外,也没有以其他方式存在的情况。如果这样的两个法存在的话,要么以一体的方式存在,即二者是一个自性,要么以多体的方式存在,即二者是两个自性,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情况,因为这二者是相违的,中间不能有第三种情况。

    无论二者是以一体的方式还是以多体的方式存在,都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

    若谓于去法,即为是去者,作者及作业,是事则为一。

    “作者”也就是去者,是正在做去的动作的人。“作业”是作者正在做的动作,跨越、踩踏等这些动作。作业组成了去法;作者在做去的动作,有去的行为,所以他成为了去者。作者和作业成为一体了,也就是去者和去法成为一体了。

    去者和去法若成为一体,还有很大的过失:其一,有去者的时候必须要有去法(去之行为),那么这个去者永远要去,不能有不去的时候。因为去法和他是一体的,他成为一体的自性,也是实有的,所以不能有变化,否则就不是实有的了。一体真实存在,任何时候都要这样,那么这个去者不能有不去的时候,要永远去,有他的存在就有去法(去的行为)的存在。其二,若没有去法这个作业、动作,没有去的行为,就不能有去者。去者不去的时候,这个去者也不能有,同时也要消灭。为什么?因为去者和去法是一体的,这样的自性是实有的。可见,有去者,必须要有去法。没有去法的时候,不能有去者,这是不合理的。

    若谓于去法,有异于去者,离去者有去,离去有去者。

    若二者是多体,去者不是去法,去法不是去者,那么,去者离开去法而单独存在,或者去法离开去者而单独存在,都是不合理的。

    第一,“离去者有去”,即没有去者,单独有去法。若是这样,这个去法就成为无因。若去法(去的行为)是自然产生或无因产生的,则要么永远存在,要么永远不存在。如果不通过去者,也可以有去的行为,那么应该处处都有去的行为,或者处处都不能有去的行为。因为什么?他不依赖于去者,自己就可以有这样的去法(去的行为),这是不合理的。

    第二,“离去有去者”,离开去法(去之行为),也可以有去者。如果他没有进行去之行为还能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柱子可以成为去者,宝瓶也可以成为去者,这也是不合理的。

    去去者是二,若于一异法,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

    这是总结。

    “去去者是二”:“去”是去法,指行为;“去者”指人或众生,进行这个行为的这个法。

    “若于一异法,二门俱不成”:若是二者以一体形式存在,不成立;若以多体的方式存在,也是不成立。

    “云何当有成?”若是去者和去法存在,就有这两种可能存在的形式,不会有其他第三种情况。所以,“去者和去法存在”的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去者和去法都不存在。

    辛二(观行为之一异而破)分二:一、观察二者而破;二、观察各种能作所作而破。

    壬一、观察二者而破。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

    如果对方又认为:如同世间人都共称“张三在走路”、“说者在说话”、“作者在做事”,那么,“去者在去”“来者在来”的说法又怎么会有过失呢?确实世间都有这种说法,所以没有过失。既然没有过失,就应该有去法和去者存在。

    现在又站在另一个角度进行观察:

    “因去知去者”:若世人了知去者,必须要依去法(去的行为)。若是没有去法,没有去的行为,就不能有去者。要成立去者,就要靠去法、去的行为。

    “不能用是去”:世人要表明去者,必须要靠去法,但是不能以该去法来表明去者,也不能以该去法称之为去者。为什么?其原因如下。

    “先无有去法”:因为在没有去者之前,没有去法。如果在有去者之前,先有去法的存在,然后世人以这去法来了知去者,这样也行。要成立去者的话,必须要靠去法,要有去的行为。没有去的行为,怎么能成为去者呢?若没有去的行为而能成为去者,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去者。先有去法,然后才可以成立去者。但是先没有去法,那么怎么来了知去者呢?

    “故无去者去”:既然没有去法,所以就没有去者,更没有去者去。

    即使在前面没有去者的时候先有去法,这个去法不是去者所作的去法,和去者没有关系,也不会成为这个去者成立的因素。在没有去者之前没有去法,既然没有去法,哪有去者?所以世人就不能以此去法了知去者,也不能以此去法成立去者。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异去”:不是去者的去,而是用另外一个去法来让世人了知去者,以彼去法成立这个去者。

    “于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去者本身就有去法,再用另外一个去法来成立这个去者或让众生了知这个去者,这样就有两个去法了。若是有两个去法,必须得有两个去者。但是没有两个去者,所以不能有两个去法。

    可见,无论去者和去法是一体还是多体,“去者去”的观点都不成立。

    若是一体,在前面已经分析过,这个观点是不合理的。

    若是多体,在去者之前有去法还是没有去法?若是之前有去法,这不是去者所作的去法,和去者没有关系。若是之前没有去法,这个去者就不能成立。如果用另外一个他体的去法让人了知去者或成立去者,则一个去者中就有两个去法了。因为没有去法就不能成为去者,若承许“去者”就有去法了,然后还要拿另一个去法来为他成立去法或让人了知这个去者,这样就有两个去法。若有两个去法,必须要有两个去者。两个去者是不可得的,所以两个去法也是不成立的。

    壬二、观察各种能作所作而破。

    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不决定去者,亦不用三去。

    “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以去法来决定去者,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去。对此进行观察,已去、未去、正在去当中都不能成立去法。

    “不决定去者,亦不用三去”:假设有一个没有去法的去者,即以去法不决定去者,也同样没有去。通过对已去、未去、正去三个方面进行观察,都不成立。

    前面讲过,已去无有去,未去无有去,正在去也无有去,因为没有正在去。若非要说正在去有去,那么兔角也要有颜色了。可见,都是不成立的,无论是决定有去者还是不决定去者都一样没有去。

    所谓“三去”有不同的解释。可以指三个道路,已去的道路上不能去,未去的道路上不能去,没有正在去的道路,所以正在去的道路上也就不能去了。“三去”也可以指已去、未去、正在去三法。“三去”也可以指行为、道路、作者这三法。这些前面已经都观察过了,都不合理,都不成立,都能同样进行遮破。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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