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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2. 色尘圆通 (优波尼沙陀尊者)

【优波尼沙陀即从座起,顶礼足而白佛言:“我亦观佛最初成道,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以从不净白骨、微尘,归于虚空,空、色二无,成无学道。如来印我名尼沙陀,尘色既尽,妙色密圆,我从色相得阿罗汉。佛问圆通,如我所证,色因为上。

【注释】

“优波尼沙陀”:义为色性空。

“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我依佛所教而观色法之不净相,而对欲念生大厌离。“不净相”指“九想观”之相(即观想人死后,其尸体产生如下九种变化):一、膨胀想,二、青瘀想,三、坏想,四、血塗想,五、脓烂想,六、虫啖想,七、分散想,八、白骨想,九、烧想。

“悟诸色性,以从不净”:悟了诸色法,是从最根本的不净(种子不净、生处不净等)而来。共有七种不净,详后“诠论”中说述。

“白骨、微尘归于虚空”:我又于九想观中,观众生肉体死后终成白骨,白骨遇野火燃烧后化为微尘,微尘于风过处,应念消散,犹如虚空。

“空、色二无,成无学道”:“ 二无”,二者皆无相。我又观虚空与色法二者,皆无相可得,因此而证色、空二空,而得成就无学道果。

“如来印我,名尼沙陀”:如来印可我之所证,并以我所实证的“尘性空”(色性空)之法,而赐我之名为“尼沙陀”(复次,因诸圣证得法身,以法成身,故以所证法之名,而名其本身,是即有三义,一、表“实至名归”:二、为表显其所证之法,及其功德;三、显示此圣之本起因缘。)

“尘色既尽,妙色密圆”:妄尘之色相既得销尽,则真性之妙色即得显现无量庄严、深密、圆满周遍法界。以不为凡外所知所见,故称深密。

【义贯】

“优波尼沙陀”尊者“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亦”得因缘际会而“观佛”于“最初成”无上“道”,我于彼时依佛所教而“观”色之“不净”九“相”,因此于欲念“生大厌离”,并“悟”了“诸色性”之生起,“以从”种种“不净”而来,因此了知众生妄色之种种相好及其美色,终归于“白骨”,乃至白骨遇野火燃烧后化为“微尘”,微尘再遇野风一吹而散,“归于虚空”,故我即了知一切色相不可得;色既不可得,而空亦不可取、不可得,是故“空”与“色,二”俱“无”相可得,我因而证色与空二者俱空,而得“成无学道”。于是“如来印”可“我”之所证,而以我所证之法“名”我为“尼沙陀”(尘性空),妄“尘”之“色”相“既尽”,真性之“妙色”即显其殊胜秘“密圆”满周遍,无量庄严,大用现前;故“我”系“从”观悟“色相”而“得阿罗汉”道。故今“佛问圆通”法门,“如”以“我”自“所证”者而言,即以“色”尘为本修“因”而证圆通之法“为上”。

【诠论】

如来为护修行人,令他不对自己的色身,及他人之身起贪著,因而妨碍正道,故教令修不净之相,以破其著心;又,此不净想亦是为断除众生无始以来最难破除的“身见”、或“我见”,亦即“萨迦耶见”。如来所说之不净,共有七种,称为“七种不净”:

一、种子不净——种子又分为两种:(1)内种子:谓人的色身,是从往昔所造的烦恼业因,所得的果报;此为内种子不净。(2)外种子:谓此身系从外承受父母流遗之体而生,故名为外种子不净。

二、受生不净——谓人之生,是由于从父母交媾、赤白相合,以成其身,故称为受生不净。

三、住处不净——谓女人之体是不净聚,处胎十月中,胎儿居于生、熟二脏之间,故名住处不净。(“生熟二脏”,谓初受饮食为生脏,饮食变坏为熟脏。)

四、食啖不净——谓处于胎中时,唯食母血以资其身,故名食啖不净。

五、初生不净——谓怀胎十月满足,头向产门,流血淋漓,腥秽狼籍,故名初生不净。

六、举体不净——谓人之全身,只是一层薄皮包里,薄皮之内,从头到脚,纯是秽物, 故名举体不净。

七、究竟不净——谓人于此生业尽包终,捐弃冢间,如朽败木,大小不净,流溢于外,膨胀烂坏,骨肉纵横,故名究竟不净。

以上为七种不净。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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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香尘圆通 (香严童子)

【香严童子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闻如来教我谛观诸有为相。我时辞佛,宴晦清斋,见诸比丘烧沈水香,香气寂然,来入鼻中。我观此气非木、非空、非烟、非火,去无所著,来无所从,由是意销,发明无漏。如来印我得香严号,尘气倏灭,妙香密圆;我从香严得阿罗汉。佛问圆通,如我所证,香严为上。”】

【注释】

“我时辞佛”:“时”,那时。“辞”,辞别。

“宴晦清斋”:“宴”,安也。“晦”,韬晦。“清斋”,清净之斋室。谓,我即宴安自处,晦迹韬光于清净之斋室。

“沈水香”:梵语agaru,音译为阿伽嚧,意译为不动。又称为沈香,系采自热带所产之瑞香科常绿乔木之天然香料。此香木之学名为Aquilaria agallocha,材质甚厚,为青白色。印度、波斯、逻罗、交阯(zhǐ水中的小块陆地。)、及我国广东南部、海南岛等地均有产。其木朽败或采伐时,由中心木质部分渗出黑色树脂,即是沈香。其香浓郁,木心坚实,入水必沈,故称沈水香,可供药用,治疗风水肿毒。沈香树之种类甚多,据《增广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沈香条载,由于产地、形色等因素之不同,沈香亦有各种名称及等级,如称栈香、黄热香、猥刺香、鸡骨香、海南沈、上沈香等。或谓上有黑色光泽之沈香,称为伽罗,系最上乘之香。《华严经》云:阿耨达池边出沈水香,名莲花藏,若烧一丸,普熏阎浮;据此则可知:鼻不须蒙烟而得闻此香木之香气。

“我观此气非木、非空、非烟、非火”:我谛观此香气,并非从木材来,因为光有木头,若不燃烧,香气如何能远传?故知此气非从木来;亦非从虚空中来,若香气是从虚空中来的,则虚空即自能生香气,更何须沈香木?又,虚空常在,应能常生香不断,而实不然,故知香气非从空生;香气亦非从烟生,因人于远处闻香之时,其鼻并未被烟熏,且其烟亦未及于远处即散失无形,故知此香气并不从烟来。香气亦不从火中来,若火中有香气,则不一定要烧香木才会有香气,烧任何物应皆能出香气,而实不然,故知彼香气并不从火中来。

“去无所著,来无所从”:此香气灭去时,并不著于任何一处,而是毫无去踪可得;此香气来时亦无所从来,竟不知它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于是彻见香尘当体空寂,其生之时,了无生相可得,当其灭时,亦无灭踪(灭相)可取。

“由是意销”:“意”,指能分别之意识。所分别的香尘既空寂,则能分别之意识亦因此而销泯。

“尘其倏灭,妙香密圆”:“倏”,忽然,以其为顿悟故。谓,有漏的香尘之气倏然消灭不生,则自性之妙香,其体秘密圆满周边法界。因为自性之妙香不可以肉眼见,亦不能以肉鼻而嗅知,故称之为秘密。

【义贯】

“香严童子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闻如来教我谛”实“观”察世间“诸有为相,我”于彼“时辞”别“佛”离去之后,退而自修,“宴”安自处,“晦”迹韬光于“清”净之僧“斋”之中,“见诸比丘”燃“烧沈香水”,其“香气寂然”,无声无形,不现任何迹象地“来入”于我之“鼻中。我”即“观”察“此”香“气”为从何而来;我即观了此香之气“非”从“木”来(因木若不假火烧,香无由出并且远传);此香气亦“非”从“空”而来(若从空来,虚空即自有香,何须烧香?);

此香气亦“非”从“烟”来,不假烟载(因远处闻香,但闻香气,而不见烟,亦不受烟熏——若受烟熏,于眼、鼻、喉等皆生不适,然闻此香,唯有适悦之感,无有不适,故此香非从烟生);此香气亦“非”从“火”来(若从火来,则世间一切火皆应能出沈香味,而实不然);如是一一观了,则见此香味灭“去”之时,一“无所著”(香气灭已,不复可得);香气“来”时亦“无所从”来(香气生处不可得,灭处亦不可得),即彻见香尘当体空寂;

以所分别之尘空寂故,能分别之识亦空寂,以此照了,“由是”而“意”识亦随而“销”泯,因而“发明无漏”之智。职是之故,“如来印”可“我”所证者,我因而“得香严”之称“号”。以有漏香“尘”之“气倏”然消“灭”,于是显现自性之“妙香”,其体秘“密圆”满,周遍法界。故“我”系“从香严”之法门,而“得阿罗汉”道。今“佛问圆通”法门,“如”以“我所”自“证”者,则仍以“香严”圆通法门“为上”。

4.味尘圆通 (药王、药上菩萨)

【药王、药上二法王子,并在会中五百梵天,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无始劫为世良医,口中尝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数凡有十万八千,如是悉知苦、酢、咸、淡、甘、辛等味,并诸和合、俱生、变异,是冷、是热,有毒、无毒,悉能遍知。承事如来,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离身心,分别味因,从是开悟。蒙佛如来印我昆季,药王、药上二菩萨名。今于会中为法王子,因味觉明,位登菩萨。佛问圆通,如我所证,味因为上。”】

【注释】

“五百梵天”:此五百梵天因皆是药王、药上二菩萨的眷属,同修一法门,故皆同时起座。

“并诸和合、俱生、变异”:“和合”,指有些药是和合性,必须与其他药配合才能治病。“俱生”,指某些药生来之性即可治病,如甘草生来是甜,黄连生来是苦,一药可治一病。“变异”,指有些药材须经修炼泡炙等手续,令其性或味改变,方有疗效。

“承事如来”:此指承事释迦如来。

“非即身心”:“身”指舌根,“心”指舌识。谓药味非即是舌根或舌识,以若无药来入于口,舌根、舌识不可能自知药味。

“非离身心”:谓若离于舌根与舌识,亦无药味可得——无舌,谁来尝知药味?无识,谁来分别药味?

“分别味因”:“分别”,此分别为了知之义。“因”,本因。此谓,我于是而分别了知味尘之本因,既无定体,又无所从来。

“从是开悟”:我因此而开悟了味尘之相妄性真,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昆季”:与昆仲同;兄弟也。

“因味觉明”:因观味尘而圆悟本觉妙明之真性。

【义贯】

“药王、药上二法王子,并在会中”与其同行之眷属“五百梵天,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于“无始劫” 中,皆“为世”间之“良医,口中”常“尝此娑婆世界”中之“草、木、金”属、矿“石”等药材,其“名数凡有十万八千”之多,“如是悉知”其“苦、酢、咸、淡、甘、辛等味,并诸”药,分别其中那些是“和合”之性,那些是“俱生”之性,那些是“变异”之性,其药性“是冷”、还“是热”、是“有毒”、还是“无毒,悉能遍知”无遗。之后得以“承事”释迦“如来”,由于宿昔所业,又蒙如来开示,而豁然“了知味”尘之“性非空”(以舌与药一接触,则药味炽然现前,故非空);

味尘之性亦“非有”(药虽现有味,然味尘实无自性,离舌无味,故味尘自性非有);味尘亦“非即身、心”(以若无药来入于口,舌根与舌识亦不能自知药味,故味尘不即身心);味尘亦“非离身、心”(以离于舌根与舌识,亦无药味可得),我由此而“分别”了知“味”尘之本“因”,既无定体,又无所从来,“从是开悟”味尘之相妄性真,一切味尘本如来藏妙真如性。于是“蒙佛如来印”可“我昆季”(兄弟)二人之所修证,而赐以“药王、药上二菩萨”之“名。今于会中为法王子,因”观“味”尘而圆悟本“觉”妙“明”之真性,“位登”于“菩萨”,今“佛问圆通”法门,“如我所”自“证”者,则以“味”尘为本修“因”之圆通法门“为上”。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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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触尘圆通 (跋陀婆罗菩萨)

【跋陀婆罗并其同伴十六开士,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于威音王佛闻法出家,于浴僧时随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尘,亦不洗体,中间安然,得无所有。宿习无忘,乃至今时从佛出家,令的无学,彼佛名我跋陀婆罗,妙触宣明,成佛子住。佛问圆通,如我所证,触因为上。”】

【注释】

“跋陀婆罗”:义译为贤首、贤守、贤护。以其位居等觉,为众贤之首,故称“贤首”。又因此菩萨以贤德自守,此为能自利,故称“贤守”;又以贤德普护众生,此为能利他,故称“贤护”。

“开士”:“开”,开悟。能自开悟,又能开悟众生之大士,即是菩萨之异称。

“威音王佛”:《法华经》云,有二万亿威音王佛相继出世,跋陀菩萨所说的,当是在最初的一尊威音王佛的像法之中,因为跋陀婆罗与常不轻菩萨同时。跋陀婆罗等起先由我慢心重,常轻慢诽骂常不轻菩萨,后来因为见到常不轻菩萨的神力,才自悔前非,因而信从,故得闻佛所遗之教法,而发心出家。本经中直言“先于威音王佛闻法出家”,此为从略而言。又,《法华经》云:“尔时常不轻菩萨者,则我身是;尔时四众,常轻是菩萨者,今此会中,跋陀婆罗菩萨等是。”可见跋陀婆罗菩萨从最先初发心起,即宿世受释迦如来(前身)之教,因此今世释迦成佛,跋陀婆罗亦证道果。

“于浴僧时”:佛制七众净浴律仪,半月僧众用浴一次。(佛制此律本意为:昔时印度水少、可贵,为不浪费,故制半月一浴。即使在中国北方及西北偏远及沙漠地带、黄土高原、水资源亦甚可贵,很多人一个月难得沐浴一次。又,与此相反,有些人修行苦行,为免取水麻烦,故常经年不浴。佛亦为令僧众避免污垢之讥,而制此合于中道之律仪。当然,今时生活物质方便,则每日一浴亦甚得宜,以符清净之旨。然而出家人若因天热,而一天冲凉三四次,则是太过,不合惜福之旨。)

“忽悟水因”:“水因”,由于水洗之因。此言,忽然悟到由于水洗之因缘,而于身有冷、暖、涩、滑等触。

“既不洗尘”:然而此等诸触既不由于以水洗尘而有,以尘本无知,何能成触?又,若尘能成触,何须水洗方生?故知此触实非从以水洗尘而来。

“亦不洗体”:此触亦不因水洗身体而有。以身体乃四大假合,本属无情,何能觉触?故知此触亦非从水洗身体而来。

“中间安然”:由上所说,此触既不从水洗根(身体)而来、亦不从水洗尘而来,是即根尘悉泯,能所双亡,故中间之识不生分别,安然不动。

“得无所有”:即原来之妄触,于内外求之,了不可得。

“宿习无忘”:过去观行成就,熏习成种,在八识中历劫不失。

“乃至今时从佛出家”:“今时”,今生。“佛”,指释尊。

“令得无学”:此指菩萨之无学,非声闻之无学。

【义贯】

“跋陀婆罗”菩萨“并其同伴十六开士,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世“于威音王佛”时,“闻法出家,于”半月“浴僧时,随例入”浴“室”沐浴。我于彼时,“忽悟”由以“水”洗之“因”缘,而有诸触(冷、暖、涩、滑)生起,然而进而观察,则见此诸触“既不”是因以水“洗”身上之“尘”垢而有(以尘本无知,何能成触?且尘若自能成触,何待水洗方生?故知此触非从以水洗尘垢而生),此触“亦不”因水“洗体”而有(以体乃四大假合,本属无情,何能觉触?故知此触不是从水洗身体而来),故知水既不洗体、亦不洗尘,而令触生,我如是觉了,故达根尘双泯,能所双亡,于其“中间”识不生分别,“安然”不生。

原来之妄触如是于内根外尘推求之,“得无所有”(了不可得),于是我得观行成就,熏习成种于八识中;如是“宿”世所“习”善业,历劫以来曾“无忘”失,“乃至”于“今”世之“时从佛”(释尊)“出家”,秉教断证,“令得”成就菩萨“无学”位,而回观昔于威音王佛时之本因缘,“彼佛名我”为“跋陀婆罗”,显示微“妙触”尘本离有无,“宣”示“明”了唯一藏性,随心应量,循业发现,而得“成佛子住”,(位居等觉,堪绍佛位)。今“佛问圆通”法门,“如我所证”,即以“触”尘为本修“因”之圆通法门“为”最“上”最胜。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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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尘圆通 (摩何迦叶尊者)

【摩何迦叶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于往劫,于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灯,我得亲近,闻法修学;佛灭度后,供养舍利,然灯续明,以紫金光涂佛形像;自尔以来,世世生生,身常圆满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属,同时发心。我观世间六尘变坏,唯以空寂修于灭尽,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犹如弹指。我以空法成阿罗汉。世尊说我头陀为最,妙法开明,销灭诸漏。佛问圆通,如我所证,法因为上。”】

【注释】

“摩何迦叶”:中文之义为大龟氏,为其族姓,又称为大饮光,由于大迦叶尊者的身光能盖过其他的光,故称他为大饮光。

“紫金光比丘尼”:是大迦叶俗家的妻子,两人同时发心出家。(在佛法中,有很多夫妇同时发心出家的例子;也有更多是先后发心出家的。在先后出家的例子中,有些是夫或妻先发心出家,之后再回来度他的眷属出家,如释尊就是这样。有些虽然夫妇都同时发心,但因尚有某些尘缘未了,譬如有孩子未成长而无人可托付,或父母在堂,乏人照料,而约好由一个人先出家,另一人等俗事安排妥当再出家。夫妇若能同时发心学佛,乃至出家,而转世俗的伴侣为道侣,则是极为殊胜的福报,这是无量世修来的福,才能感得如是夫妻同心,有志一同,这对助成道业是一大助力。

又,在家居士,若能夫妻一起学佛,虽不能出家,也是非常殊胜的因缘。再者,在家居士学佛,千万不要只顾你自己一人修行,一定要努力、想办法也令配偶能发心学佛,得佛法的利益;否则全家只你一人学佛,不管你修得再好,也是有“自了汉”的味道。又,学佛人,若连身边的人都不能利益到,如何能说是大乘道之佛弟子呢?再者,你的亲人,今世有缘成为你的眷属,莫白白令他们与你作为夫妻、或父子、或母女一场,而空无所得,岂不遗憾?)

“日月灯”:佛名。此佛以日、月、灯三智而立名。“日”能于昼间照明世间,令众生得以作务,此表佛以世谛智照世事,成就世人善事。“月”能于夜间照亮世间,令人光明清凉,表佛以真谛智,照真如理。“灯”,不论白天、黑夜,于诸暗处悉皆能照明,表佛以真俗双融之中智,真俗无碍,理事双照。以此佛之真、俗、中三智具圆,故号为日月灯佛。

“亲近、闻法、修学”:佛于经中曾说,有些佛弟子,于归依后能亲近三宝,有些则于归依后不但能亲近,且又能闻法;有些于归依能亲近,又能闻法,并且于闻法后又能依教奉行。这是因为有些人根器下劣,只以“归依”一事为满足;有的人仅以能亲近为满足;有的人则以闻法为满足;有的人不只以闻法为满足,亦不以知解为究竟,而希望依法起修。如是当然以最后一种人为最有善根,最为有福、智之人,唯此种人能堪成就菩提,馀者不能。

“舍利”:中文之义为灵骨。这是由佛之大背愿力,以三昧智力,自碎金刚不坏之身,而成舍利,恒久流布于天上人间。佛留舍利于世间,盖有四个用意:

一、表示佛法之修学不虚,且其成就不可思议,乃至能令无常之色身转成金刚不坏之体,常住世间,而这只是佛之应化身即得如是,更何况是佛之法身,则更是常住、不生不灭,由此可知。

二、佛留舍利于世间,令世间众生睹佛舍利,能恒常忆念佛,及忆念佛之悲心及不可思议的功德之力。(也就是佛以自己的身体,留给世人恒久之纪念、礼物。)

三、表示佛为了度化众生,即使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分身舍利”即是以“三昧真火”自 fen色身,自碎其骨。

四、每一颗舍利都代表及含摄佛于无量劫辛勤修行、无量功德之所成就,所以是无上福田,因此众生恭敬、供养、礼拜,即能修得无上之福德。

又,佛之舍利每一颗体积虽然很小,而且分布各处,但须知每一颗小舍利都有佛力在摄持。

【“复次,当今之世,佛法紊乱,常听有所谓“舍利花”,乃至有说某人,或某人的父亲、母亲过世了,其在世时虽未学佛,只因在临终或出殡时,请某法师去念些经或咒,遗体火化之后,便有许多“舍利花”,家属便请回去供养。依理而言,应该没有这么便宜的事。须知,舍利应是亡者在世时,皈依三宝,非常精勤如法修学三无漏学(戒定慧),净身语意三业,而得转无常之肉身为金刚不坏之体。所以舍利是所谓“大修行者”修行到达相当成就的一种表征;因此没那么便宜,不须修行就能有舍利。

又,如果不修行就能有舍利,那么舍利也没什么值得可贵的。又且须知,我们礼拜舍利,不是礼拜舍利本身,而是礼拜舍利背后的法,礼拜此圣贤、菩萨得以转肉身为金刚不坏之身的法、及礼拜此圣贤在法上的努力。若只信敬礼拜舍利本身,只能得世间有漏福,不能开智慧;若礼拜舍利所涵、所表之法则是礼拜舍利所代表的法身及其大智大悲,如是正信礼拜,则能令人开智慧、趋向法身,乃至证得无上法身功德。

又,以最严格的意义而言,行者肉身荼毗之后,若能得舍利,其身应已转为金刚不坏身,已非三界无常身,故是当体不坏的“肉身菩萨”,而且是“全身舍利”,因此其遗体不用坐缸、也不用防腐处理,当下即是“肉身菩萨”,因为其心意意识已转染为净,三业皆已清净,故非无常败坏之法。

又,现下有些人,到佛教文物流通处去购买舍利回来供养,或者因为你买的舍利塔,店主人就送你一颗舍利;须知舍利代表法身,不应买卖圣贤之法身,那不但是不如法的,且有大罪;试想,贩卖如来法身,那比贩卖人口的罪过严重多少?为佛弟子须如是觉知。】

“然灯续明”:“然灯”是指然佛前的灯。“续明”,令光明不断。

“以紫金光涂佛形像”:《付法藏》云;毗婆尸佛灭度之后,那时有个贫女,对佛遗像感伤,她想要修治庄严佛像,但又没钱,便去乞讨了一些钱,然后去找金匠,劝他也发心,同成功德;金匠很欢喜地答应了。当他们二人把佛像整治好之后,即发愿:生生世世结为夫妇,成为同修道侣。从那时起,九十一劫以来,此二人不论生于人中或天上,身常是紫金色,且心常爱乐佛法。此二人即是大迦叶及紫金光比丘尼的前身。

“紫金光聚”:“聚”是众多之义,表示其身所发之紫金光,不只是一点微光,而是非常众多。

“同时发心”:这有两个意思:一、指最初同时发心以紫金来涂治佛之形像;二、指今世两人同时发心出家。

“我观世间六尘变坏”:外界只有色、声、香、味、触五尘,第六法尘为生于众生心中:众生以意根摄取五尘于其心中落谢的影子,而成为心中之法尘,此法尘即成为意识所缘的对象。意识缘法尘、起种种计度分别,遂为一切染净分别之源。迦叶以智眼谛观外五尘及内法尘,皆刹那刹那转变坏灭;诸尘以能刹那迁变,故无实自体,以无实自体,故自性空。因此,这就是观“无常故空”的无常空观。

“唯以空寂修于灭尽”:迦叶体悟诸法于相上虽刹那变坏,然其性实“无自性空”,于是对他产生两种作用:一者,他于无常诸相便起厌离;二者,他即了诸相本性空寂,故实本不生灭,因此他便能于表相之幻惑生灭迁流之相,不生住著,因而得以尽舍一切有为生灭的幻化之相,进而唯以合于诸法本性空寂之义理,而修“灭尽定”。灭尽定又称为“灭受想定”,是圣人所修的无漏定。

此定因为是超过色界的“四禅定”(四静虑)及无色界的“四空定”,故又称为“第九次第定”。四静虑及四空定都是有漏定,乃凡圣所共修者。唯有“灭尽定”是无漏定,须依圣道而起;圣者入于此定,即以此定之定力,断三界烦恼,灭六识之心心所法,证解脱身,故称为“灭尽”。详见如下之“诠论”。

“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犹如弹指”:因为于灭尽定中,心心所法灭尽、寂止,六用不行(六识不起现行),心住无漏圣道,故离于无常,以无“无常”,故时间对他来讲也是静止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因为超离了无常法,所以在此定中他便“超越了时间”,能化无量劫有如一刹那。反之,亦可化一刹那为无量劫;例如世尊于般涅槃之前,一日一夜竟能开演一部《大般涅槃经》,即是这种神力,称为“久暂无碍门”。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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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陀”:义为抖擞,指抖擞精神,精进作意,舍离一切世间贪著,依十二法而行,故又称为十二头陀,义为“头陀十二行”。“头陀十二行”之内容为:

一、住阿兰若(离于愦闹) 

二、常行乞食(虽修远离行,亦须令众生有供养、修福的机会)  

三、次第乞(如法乞、无分别乞)

四、一座食(或称一抟食,避免数取食,或于食分别)  

五、节量食(即不过量食,即《瑜伽师地论》所说的“于食知量”,这对修禅定的人而言很重要) 

六、日中一食  

七、粪扫衣(即取别人丢弃的衣服、洗净、缝补后,染色、再制成衣。)  

八、但三衣 

九、冢间坐  

十、树下坐  

十一、露地坐 

十二、但坐不卧

头陀虽有十二项,但简言之,即是在“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方面(前八项)极其刻苦,再加精进修定(最后四项)。又,世尊于成道前亦曾修头陀行;后来世尊正法眼藏的传人(大迦叶尊者),“碰巧”也是头陀行者,这可说是暗示了:道虽在心悟,但要荷担如来家业的人,须能极其刻苦精进,不著世染。这点对于我们末法行人,应有所启示才对。

“法因为上”:“法”,指法尘。“因”,本修因。以证法尘本空为本修因,此为最上之法门。

【义贯】

“摩何迦页及”其眷属“紫金光比丘尼等,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于往劫,于此”娑婆世“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灯”佛,“我得”以“亲近、闻法”而照著“修学”。我于“佛灭度后,供养”佛“舍利”并于佛前“然灯续明”不绝,并且又“以紫金光”之漆“涂佛形像,自尔”时“以来,世世生生,身常”有“圆满”之“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是“我”的“眷属”;我们多劫以来,常“同时发心”供养佛及出家修道。“我”以理智“观世间”之“六尘”念念迁“变”刹那“坏”灭,无常迅速,其体空寂,故我“唯以”合于法性当体“空寂”之法而“修于灭尽”定,寂灭心心所法生灭之相,入不生灭;以不生不灭故“身心乃能度百千劫”之长时,“犹如”一“弹指”顷。“我以”诸法无自性“空”之理智而观“法”尘,照破法尘生灭之相,入不生灭,诸根识之结使皆尽,而“成阿罗汉”道。“世尊”曾“说我”于佛弟子中“头陀”之行“为最”上,以微“妙”离于生灭有无之“法”性现前而“开”悟“明”觉,“销灭诸漏”,成无漏道。今“佛问圆通,如我所证”,即以照破“法”尘生灭妄相之本修“因”是“为”最“上”之法。

【诠论】

“灭尽定”:《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三说:

“云何灭尽定?谓已离无所有处贪,未离上贪,或复已离,由止息想作意为先故。诸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是名灭尽定。此定唯能灭静转识,不能灭静阿赖耶识。”

今试简释此段论文如下:                                                                       “云何灭尽定?谓已离无所有处贪”:谓行者入于无色界的第三定(无所有处定),然后离于对此定的贪著。

“未离上贪”:“上贪”指对第四定的贪,因第四定是在第三定之上,故名为“上”,第四定称为“非想非非想定”。此句言:但是尚未离于对上地“非想非非想处天”的“贪”。

“或复已离”:或者已离于对“非想非非想处天”的贪,亦可。

“由止息想作意为先故”:“想”,指想心所。此谓,以止息一切心行中的“想心所”,以这样的“作意”当作先导:亦即,须先起此“止息想心所”之作意,方能起修此灭尽定。

“诸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是名灭尽定”:“静”是止息,“不转”是不起现行。此句言:等修到了一切心法(指前六识及第七识),以及全部的心所有法都寂灭静止了、不再起现行,此定心便称为“灭尽定”。

“此定唯能灭静转识,不能灭静阿赖耶识”:“转识”指前七识,又称七转识,以前七识是由第八识所转生,故称“七转识”。“阿赖耶”,即藏识,亦即第八识,阿赖耶有“我、爱、执、藏”之四义;以一切众生执此为“我”,贪“爱”此识,此识能“执持”有情之身根令不坏散,及至于命尽之时;又,此识能积“藏”有情所造的一切业,令不散失,故此识为有情一切业力及习气贮藏之所;一切有情之堕生死,以及能否证涅槃菩提,皆由此识中所积存之染净业习之所感、所牵引、所推动。


《瑜伽师地论》此句之义谓:灭尽定只能寂灭静止前七识,但并不能寂灭静止第八识,也就是说,灭尽定并不能灭八识中的习气。因此二乘之圣人虽能入灭尽定,但也不能以彼定力灭习气,故他们只能得有馀依涅槃,而不能得无馀依涅槃;若要得无馀依涅槃,则必须能灭八识习气才行,但这只有以佛及大菩萨的金刚喻定,或首楞伽摩三昧才能作到。故《楞伽经》说:“一切烦恼习灭,我称为涅槃。”此处“烦恼”指前七识及诸心所,“习”指第八识中之习气。“涅槃”指无上大涅槃,亦即无馀依涅槃。

又,《成唯识论》说: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或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灭,立灭尽名。令身安故,故亦名定。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

“灭尽定者,谓有无学,或有学圣”:谓能入此定者,唯有圣人,在声闻中,须是四果之“无学”圣人,若是“有学”,则必须是三果阿难含以上,至于初果及二果圣人则尚无能修入灭尽定,以初果二果仍须来欲界受生,故仍有“异生性”,因此不堪能修此定——此为依窥基法师之《成唯识论述记》所说。

“已伏或离无所有贪”:若行者已经伏了,或能离于对“无所有处天”的贪著。

“上贪不定”:但对上界“非想非非想处天”的贪则不一定,谓或已离此贪,或尚未离,二者皆可。

“由止息想,作意为先”:先由止息心行的“想心所”,这样的“作意”来起修。

“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灭”:令“不恒起现行”的前六识,及“恒起现行”(一直不断在起现行)的第七识(染污末那识)等之心王及心所都寂灭了。因为前六识须对境方生,故不是“恒起现行”:而第七末那识则不论是现前有境或无境,一直都是恒起现行的,故第七识称为“恒行之染污识”。


[ 本帖最后由 普见 于 2013-5-14 13: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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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灭尽名”:所以施设这个定为“灭尽”之名。

“令身安故,故亦名定”:因为此定能令五蕴身得安稳,故亦称为“定”。

“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彼”指受与想。由于受想二心所,于诸有情之扰动最为深远,可说是有情生死之根源;因为一切有情之所以会于生死而不厌,即是贪著三界之种种“受”:由贪受故,不舍生死。又,一切有情心想不绝,以有种种想,故有种种法,乃至种种众生。故此经云:“一切众生皆由想生。”,乃至无想天之“无想”,仍是属于一种“想”,是为“无想之想”,仍是有为、有漏,故圣人不修无想定。

《俱舍论》卷五说:诸入无想定的异生,“彼执无想是真解脱”(计执“无想处”是真涅槃),又说:“故得此定必不能入正性离生”(“正性离生”即入见道圣流,断“见所断烦恼”之生。此即言,若人入此“无想定”,即不能入圣流、证圣道,永远与圣道无缘,以其邪见计非涅槃为涅槃故。)“以诸圣者于无想定,如见深坑,不乐入故。”(因为诸圣人见“无想定”有如一个大陷阱,所以不喜欢入此定)“要执无想为真解脱,起出离想而修此定,一切圣者不执有漏为真解脱及真出离,故于此定必不修行。”(以上引《俱舍论》)

再回到本题:“灭受想定”(灭尽定)。前面引《成唯识论》中说,由于圣者修灭尽定时,虽然彼定能令一切心心所都灭尽,但在一切心所有法中,诸圣者“偏厌受想”二种心所(以受想二心所对证涅槃的妨害最大,而且对有情生死的影响也最巨故),因此“灭尽定”才又名为“灭受想定”。

是故须知。虽名为“灭受想定”,但其所灭者不只是受与想两个心所而已,而是除了第八识以外,其他前七识的一切心心所都灭,只是由其势力强者、较重要者(即受与想二心所)而得名。又虽名为“灭尽定”,然并非真正一切灭尽,只是前七识的心心所灭了,至于第八阿赖耶则不灭。又欲入此灭尽定须“或依非想非非想处相而入于定,或依灭尽相而入于定。”(《瑜伽师地论》卷十二)。

以上简述“灭尽定”。经上说,迦叶尊者现在鸡足山中,等待弥勒菩萨下生成佛,以便传释尊之袈裟给弥勒。迦叶尊者所入之定即是“灭受想定”:由此可见,圣者入此定后,并非“一切尽灭”,他还是可以出定,以作弘法利生之事业。

B. 五根圆通

  7. 眼根圆通 (阿那律陀尊者)

【阿那律陀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常乐睡眠,如来诃我为畜生类。我闻佛诃,啼泣自责,七日不眠,失其双目。世尊示我乐见照明金刚三昧;我不因眼,观见十方精真洞然,如观掌果。如来印我成阿罗汉。佛问圆通,如我所证,旋见循元,斯为第一。”】

【注释】

“阿那律陀”:又译为阿?(?:nóu)楼陀,义为无贪(不贫穷),或如意(于世间受用如意可得)。因为过去劫为樵夫,时大旱饥荒,阿那律以自己所要吃的一团稗饭(小米饭)供养乞食七日不得的辟支佛,而感得九十一劫不受贫穷的果报,得如意乐。阿那律为白饭王之子,故也是佛的堂弟。

“常乐睡眠”:睡眠也是五欲(财、色、名、食、睡)之一,叫作睡眠欲,以欲界的有情皆有睡眠的贪欲,而以睡眠为乐,故称睡眠欲。又睡眠也是五盖(贪、嗔、睡、掉、疑)之一,称睡眠盖,以睡眠能盖复本心之明,故称睡眠盖。又,睡眠依法相来说,属于大昏沈、大无明;人入睡以后,除有呼吸外,有如死后之中阴身,其心识则随业飘荡,虚妄造作,毫无自主能力,故多睡、爱睡,增长无明,汩没心光,退没精进,遮障觉道。

所以修行人,尤其是出家人,最忌贪睡、多睡。如今末法时期,大道场越来越少,很多出家人都独居、独修,这本是非常好,因为近于阿兰若行。但若因独自一人,没人管,而懈怠多睡,则辜负了出家修道之本意。故佛说:“勿以睡眠因缘,致令一生空过也。”因为睡眠即是昏沈盖,亦是无明的现行,能障奢摩他道,且能障明觉,故在佛法中的修行是非常重要的课题,因此,将在后面的“诠论”中,再进一步申论之。

“我闻佛诃,啼泣自责”:这是有善根的人才能这样。有什么善根呢?有“有惭、有愧”的善根,因为有惭有愧,因而作错了事被诃责,而能惭愧、反省,从而自责;更不会因被责而对师长起怨恨之心。

(当今末法时期,人根转钝,作弟子的,即使作错了事,师父都说他不得,更加是骂不得,美名之为“脸皮嫩”、“自尊心强”,其实是正好相反,是脸皮厚、无惭无愧、不听教诲。钝根障重之人,作错事时都说他不得,更何况是参究时的当头棒喝,如何承当得起?末法时期,你到哪里去找一个愿听人家劝、能受教的人?实在稀有难得,大多我慢、自高,难调难伏;佛弟子众既多如是,也难怪正法要沈没为末法了。)

“如来诃我为畜生类”:阿那律乐睡眠,不仅平常多睡,连听佛讲经时也爱睡,因此遭佛诃责。佛诃阿那律之偈为:“咄咄何为睡?螺狮蚌蛤类,一睡一千年,不闻佛名字。”

“乐见照明金刚三昧”:这是这个三摩地(三昧)的名字。“见”,是指见性。“照明”,指照明自性。“金刚”,是决定、坚定、无动无坏之义。“见”有两种,一种是往外见尘,一种是往内见性;后者即是所谓的“返观内照”,也就“返流照性”,或如观音菩萨修行法门所说的“入流”。

而此金刚三昧之“见”,即非用眼根来见(因阿那律的扶尘根已坏,故不能再用),而是用本有智光之见;以本有智光之见,返照本性本明,一念心通,三昧成就,心光独露,灵光独耀,即能照彻三千大千世界,故于十方界,无不洞然。

“精真洞然,如观掌果”:“精”,指乐见照明之见精,或精明。“真”,真实,表所见为当下十方之实相,而非虚妄之幻相。“洞然”,明白、清楚。“掌果”,掌中之果,犹云:“如观掌中之物”,那样清楚且亲近,并非觉得很遥远而显出任何视线不明;换言之,“就如同在眼前一样”,一目了然。

“旋见循元”:“旋”,旋转,回旋。“见”,见精。失明之人,扶尘之眼根虽坏,但第八识能见的见精并不会坏,只是要知道怎么使用它,令它(见精)能离于根,不须再依于根而作用。这就要令此见精回复到本初“一精明、未分成六和合”的本来面目;若能复其本然,则分隔的六和合(六根、六识),便泯然回复到一精通同的状态;

这“一精通同”的状态,便称为“圆通”;若达此圆通,则能舍根用精、或者六根互用。“循”,顺。“元”,元明之真见。因为旋转外驰之见精,而令之内流返照,因而循著本元心光而内照本明。因此,这个法门的关键就在这“旋”字诀上,若能了达此“旋”字诀,则二十五圣圆通法门之要诀,皆悉通达。

【义贯】

尊者“阿那律陀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最“初出家”时,“常乐睡眠,如来诃”责“我为”有如“畜生类。我闻佛诃”责之后,便“啼泣自责,七日”七夜“不眠”,遂“失其双目。世尊”愍我而开“示我乐见照明金刚三昧”法门,我依法修持,成就此三昧,而发天眼通,故“我”能“不因”(不依)扶尘及胜义二种“眼”根而得“观见”此三千大千世界中之“十方”一切有情无情相,无不“精”明“真”实“洞然”明白,观此一切,有“如观”置于我“掌”中的一个“果”实一样清楚、明了。

“如来”因此“印”证“我成阿罗汉”道。今“佛问圆通,知”以“我”自身“所证”者而言,则以“旋”转彼外流之“见”精,令离尘、背尘,而得依“循”本“元”之真见,脱黏内伏而合觉,“斯为第一”最上法门。

【诠论】

如上所说,由于睡眠是人生中之一件大事,尤其对于佛法行人之习定者,能否少睡眠或离睡眠盖,更是一大课题,因而在此再稍加探索。关于修行者多睡眠,除了因自己懈怠懒惰之外,还有两种情形,也会令行者多睡眠,有心修行者,于此不可不知:

一、初心人最初修定习止(修奢摩他),远离愦闹,离于散乱,摄心专念,粗心渐渐止息,但有时由于止息太过,反而令心太过沈没,因而起昏忱。(散乱与昏忱是习定者的两个大敌,也是两个大关:散乱障奢摩他(止),昏忱障毗婆舍那(观);若过了散乱关,“奢摩他”即可得;若过了昏忱关,“毗婆舍那”即可得。若两关皆通过,则三摩地便可证得,且渐心地开明,得以止观双运)。此时,虽非自己喜欢睡,但以心沈而昏故,常堕于睡眠状态,昏昏忱忱地,甚至在静坐之座中,即挡不住昏忱盖来袭。

有时甚至会见眼前一大团强大的黑暗不知从何方忽然袭来,其势迅急犹如闪电一般,其力量也如雷震一般强大,于是眼前及心中突然一阵黑,人好像中风一般,立即就昏了过去,人仿佛就在一刹那间顿时睡著了,眼睛都睁不开,心中觉得好困好困,打从心中睡出来;乃至起座以后,还是很累、很昏,常昏沈镇日,久久不醒。这种情况,若不觉知,也不知对治,可能延续数月之久,而且会令行者非常恐慌,以为是着了魔。

然而修定者须知这不是“著魔”,故不用害怕;须知那犹如闪电来袭的暗相,并不是“魔”,而是自心中的昏忱盖,是无始以来所积聚的无明力现前之状;然而那也不是自然应有的现象,可说是一种禅病,也是几乎所有的禅者所必须克服的难关(虽然每人所碰到的困难有程度大小的不同),若此昏忱关通不过,得定无望。故须极其勉力,摄心修观,及种种对治,方能克服,以趋近奢摩他道。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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