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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三增进成就五十五位表]  
欢喜地

  
离垢地

  
干慧 (除触食)    暖地                          发光地

  
十信 (除触食)    顶地      执身(刳五识)        焰慧地

  第一增进
十住   第二增进          第三增进              难胜地

  
十行 (除识食)    忍地      执心(刳意识)        现前地

  
十向 (除思食)    世第一                        远行地

  
不动地

  
                             善慧地

  
除助因           刳正性
法云地

  
(六尘)
(六识)
违现业

  
(六根)

  三渐次。是五十五位的理解即因心。等妙二觉。是五十五位的果觉。五十五位。是修因证果的位次。明了此三义。论修证位次。不致再有错误。古解不了此义。置因心于五十五位次之外。位次与因心。无所关系。
  
三别邪正。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此总结生起还灭两大科。如来设教。非徒口谈而已。要令名其教理者。依教起观。以观熏心。害二障种。成无漏因。若有教而无观。如说食数宝。徒劳无益。所谓观者。非安禅入定。于一法上作观。而终日对于一切有情无情所起之思想。即观也。我等凡夫。于根身作我观。于器界作我所观。乃至一切有情作有情观。一切无情作无情观。或于情无情境上。起贪嗔等观。此皆邪观。熏成有漏种子。感生死果。或有外道邪教。于宇宙人身。起一元生。多元生。唯物生。唯心生。梵天生。时生。方生。一因生。多因生。自生。共生。因缘生。

乃至凡有所生之观想。总名邪观。总是造生死业。所谓正观者。如本经云。阿难当知。妙性圆明。离诸名相。本来无有世界众生。因妄有生。因生有灭。又云。汝今欲修真三摩地。直诣如来大涅槃者。先当识此众生世界二颠倒因。颠倒不生。斯则如来真三摩地。颠倒者。本无世界众生。而妄作世界众生想。以无为有。故云颠倒。因此妄想。而有世界众生。因有世界众生。打失妙性圆明。欲返妙性圆明。当歇诸妄想。歇妄想者。于世界众生不起有想。不起无想。乃至不起一切思想。是为金刚智。

亦名如来毗婆舍那。断除一切染心。消灭一切无明。如此观者。是即名为正观也。学佛者。终日遇境随缘。常不违此观想。久则无漏因成。非此不能断有漏因。以凡是举心动念。皆有生灭。唯此不起诸念。是无生灭故。若不能顿起金刚智者。当依次第观。先起空观。伏世间一切有相。及出世空相。后起金刚心。破非空非有相。此智二边不著。中道不安。如杲日当空。十方无依。前二皆有所依。故皆可破坏。惟此无所依之智。无可破坏。故名金刚心也。以上觉路程次一科已竟。
 
 三文殊请名。二。初文殊请问。二如来命名。今初。
  
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文殊。是众中上首。法系攸关。审思阿难所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如来一一答示已竟。妙旨彰著。若无名字。难以奉行持守。久不提起。必为湮没。若失如来之正法。何开末世之道眼。故请世尊从体彰名。俾后来闻名顾体。又问。云何奉持者。谓既得洪名。当有修行持守之方。乃不负其名。不然。如获石田。不能生产。抑何益之有哉。
  
二如来命名。二。初依法立名。二依名奉持。初五。初立体名。二立事名。三立解名。四立咒名。五立定名。今初。
  
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啰。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大佛顶。是从体而彰名也。此名为一切名之总纲。所谓大者。赞美之词也。佛顶者。喻其体义也。言此极大之体。如佛顶。虽有而不可见。虽不可见。而能总持一切相也。悉怛多般怛啰。此翻大白伞盖。依义翻也。谓白净之体。盖覆一切法。义如伞盖。显其体之量度。

最极宏大也。无上宝印者。印谓合符之义。谓以无上之名。彰无上之体。如印印泥。无不合符。故曰无上宝印。清净海眼者。清净。谓离诸垢染也。海眼。谓普照一切也。言此经广明一切法义。离诸障碍。如佛之清净海眼也。此总扬经体。故号体名。
  
二立事名。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常相近曰亲。同脉生曰因。阿难佛之堂弟。故曰亲因。或谓亲指阿难。因指性比丘尼。性尼虽非眷属。亦有宿因也。救护。指前淫室事。得菩提。谓性尼获罗汉果。入遍知海。谓阿难闻此大法也。此全彰经事。故号事名。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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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解名。

  亦名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如来之密因。修证之了义。皆解经理。从阿难请问起。至四卷半。此中专解如来密因之妙理。从四卷半起。至八卷中。专解修证之大义。故此名解名。

  四立咒名。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大字是赞词。方广。亦名方等。即大乘法。竖穷横遍。无微不至也。莲华喻前法也。此花有因果同时之妙。喻大乘因该果海。果彻因原。又有在尘不染之妙。喻大乘在生死海。而不为生死所累。此唯喻持此咒者。常与诸佛同生一处。是因果同时义。又此咒在处。诸恶消灭。是在尘不染义。故如妙莲花王。十方佛母者。表此咒。能出生诸佛义。经云。十方如来。因此咒心。得成无上正遍知觉。陀罗尼。

此云总持。表此咒能总持一切法。所谓未得戒者。令其得戒。未精进者。令得精进。无智慧者。令得智慧。乃至持此咒者。无功不具。无罪不消也。咒是密部之通名。亦言词之一类也。无义理之可解。惟神鬼之可通。此惟名本经之咒。故称咒名。对余四显名。亦可称密名。

  五立定名。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等觉菩萨。受如来记。补处当来。名为灌顶。此为五十五位等立名也。又此经罢座再来。说五十种阴魔之文。即最上乘法。顿超补处。故名灌顶章句。又密咒亦称灌顶章句。凡入此定者。具足一切波罗密。无行不成。故曰诸菩萨万行首楞严。此专彰首楞严。故称定名。以上五名分彰全经要义。最后一名。为要中之要义。故今称经者。独以首楞严称之也。

  二依名奉持。

  汝当奉持。

  经本非文言。持不在念诵。经即理也。顾名而思义。依义而行。是为奉持之法。故世尊说名后。随即嘱曰。汝当奉持。奉谓捧之于胸。持谓守之不失也。读文。为勤求义理。恐义理忘失。故常读之。今人不依义行。但读经文。谓之为奉持。错矣。

  四阿难疑问。三。初经家叙益。二当机赞问。三如来开示。今初。

  说是语已。即时阿难。及诸大众。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啰义。兼闻此经了义名目。顿悟禅那。修进圣位。增上妙理。心虑虚凝。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开示密印。般怛啰义。此叙神咒之功益也。密印者。谓持咒之人。不求理解。而自合至理。是以神咒为密印也。般怛啰义如上。兼闻此经了义名目。此叙闻经名之功益也。了义。谓五名皆诠尽义理。更无余遗也。顿悟禅那等。此叙修证诸位之功益也。顿悟者。谓一朝之间。能闻尽修证圣位也。禅那。谓金刚定也。此但悟禅那之义。未实行也。修进圣位。增上妙理。谓诸圣位。由浅之深。真妙之理。亦渐增上也。以得闻种种开示之益故。使彼心内如冰凝之虑。涣然虚释矣。其虑者何。即下六品。微细烦恼也。小乘烦恼有二。一见惑。二思惑。见惑见道断。思惑修道断。断除三界修心。即修断也。微细烦恼。即思惑也。思惑。是俱生烦恼。不同见惑显然易见。故曰微细。

三界各有思惑九品。亦说三界修断。共有十使。小乘。有声闻缘觉二类。缘觉根利故。初果顿断八十八使见惑。名慧解脱阿罗汉。后修断三界十使。证无学果。名俱解脱阿罗汉。声闻根钝故。初果断二十八使。修道断六十使。阿难。慧通大乘。盖缘觉类也。断三界六品烦恼。位齐二果。智同罗汉。问。阿难顿悟禅那。增上妙理。云何断惑止于六品。果齐斯陀含耶。答。悟理断惑。其事两途。如大心凡夫。顿悟妙理。智同诸佛。位等凡夫。断惑非息妄不可。阿难慧多定少。故如此也。问。若因息妄而断惑者。性比丘尼。

何因闻法而证三果耶。忽而又证四果耶。答。性尼虽属外道。早有息念之功。不然。先梵天咒。何成效果欤。但外道息心。不得息心之法。所以不能成圣。必须闻佛说正理。顿歇邪心。即随所有之功力而证果。若功力满足。即证四果。如目连等是也。性尼闻法得果。退而修持。所以即证四果也。阿难闻心不息。正理不能发现。所以圣果不成也。然阿难虽不专心禅定。亦非全无禅定。以定功不深故。虽悟妙理。心虑不能大开。证果不能深造也。

  二当机赞问。二。初赞益。二问疑。今初。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无遮。善开众生微细沉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饶益。

  能破诸惑。故曰大威。能施大智。故曰大德。此为总赞。以下别赞。慈音无遮。能说众生生起还灭之理。无丝毫遮隐也。微细沉惑。即根本无明。如阿难等。本无知根本无明之智。而能令彼预知。故曰善开众生。阿难等。今日得如此饶裕之益。是故身心快然。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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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疑。三。初问七趣生缘。二问业报定否。三请决定开示。今初。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圆。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灵。本元真如。即是如来成佛真体。佛体真实。云何复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世尊。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

  明暗不昏名为妙明。垢净不染名为真净。明净圆真。名为妙心。如此妙心。本来周遍圆满。并非修治而成也。如是一切情与无情。乃至大地草木。无情最小者。蠕动含灵。情之最小者。根本元来皆是真如。真如即是如来成佛之体。然则佛体生体。无二体也。佛体真实。生体亦真实。佛佛皆同。众生不应有诸变化。云何而有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耶。等指仙道。以上叙明疑之来处。此下疑问曰。不知此等七道。为复本来自有耶。为是众生妄习生起耶。

  二问业报定否。

  世尊。如宝莲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淫欲。妄言行淫。非杀非偷。无有业报。发是语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节节。猛火烧然。堕无间狱。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琉璃为诛瞿昙族姓。善星妄说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狱。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准下文。常人造淫业。则堕铁床铜柱等狱。持戒者犯淫。则犯波罗夷罪。更加妄言行淫无业报。谤乘毁戒。现遭猛火。后堕阿鼻。宜矣。琉璃王经云。波斯匿王。新绍王位。使臣求亲于迦毗罗国。释种家。时摩诃男有婢女。颜貌端正。婚与匿王。后生子。名琉璃。年及八岁。与梵志之子好苦。诣舅家时。适诸长者。为世尊新造讲座。琉璃戏升之。贵姓骂曰。婢子。敢于中坐。催逐令出。琉璃语好苦记之。若我绍位。誓报此辱。后琉璃乘父出。潜入宫。杀只陀太子。自据王位。禁父母归。死于城外。乃集兵往坑释种。佛记琉璃。却后七日。当入地狱。琉璃怖。乘舟入海避之。水中自然出火烧灭。按琉璃谋杀亲兄。迫死父母。坑害释种。其恶已极。死堕地狱无疑。善星。佛堂弟之子也。或云。即提婆达多之子。能说十二部经。获四禅果。妄谓得阿罗汉果。因狎邪友。退失四禅。妄说四果退堕。佛法不真。无佛无法。无有涅槃。大妄语成。又遥见佛来。即生邪恶之心。故生身陷入阿鼻地狱。事出涅槃经。生身陷入者。谓不待死后。即此生身。陷下阿鼻也。如此现报。皆业力强胜故如此耳。阿难。又问此诸地狱。为有定处。谓先有地狱。造业者堕。人人有份也。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谓本无地狱。恶业自然而感。自己发业。自己私受。无关他人也。为有定处。即前文本来自有也。为复自然。即前文妄习生起也。阿难发此问者。为真不知七趣之生义欤。为真不知地狱之因缘欤。非也。世尊于未谈圣位以前。先谈持戒。阿难已知戒为成佛之先导也。而不知犯戒。是成众生之先导也。不持戒。不能成佛。不犯戒。不能成众生。是则犯戒。为佛法之所最忌。可以阻止佛法。可以破坏佛法。是故说法之后。不能不提倡之。有如医师切脉。开方以后。另嘱所忌。如热病忌热。寒病忌寒。犯则非特旧病不减。必增新病。此亦如之。是为还灭文后。说此之缘因也。

  三请决定开示。

  惟垂大慈。开发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决定义。欢喜顶戴。谨洁无犯。

  是非不辨。邪正不分。故类童蒙。请决定者。若七趣是本有。则轮回不能免。本有不可灭故。若七趣是妄习生起。众生无真体。云何成佛。若地狱是有定处。则堕地狱者。命皆如此。若地狱是自造。则堕地狱者。是犯戒之所致。为兹请求决定。令持戒者。除犹豫心。得决定义。犯戒有过。欢喜顶戴。谨洁无犯矣。

  三如来开示。二。初赞许。二正示。今初。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所问之义。正合佛心。故快然喜之。其所快者。若众生执七趣是自有。地狱有定处。皆落邪思。有此一问。则邪见可除。戒法可兴矣。乃喜而说之。并嘱其谛听也。

  二正示。三。初示七趣生缘。二示七趣果报。三结前劝修。初二。初约迷真双标二分。二约情想别示七趣。今初。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分开内分外分。

  实本真净者。言众生体无妄。由彼真体。而起妄见。身心与境。互相染著。名为妄习生。如此妄习。由心而有者。名为想。由身而有者。名为情。情在内。而想在外。因此分开。内分外分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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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情想别示七趣。二。初总明情想。二别示七趣。初二。初明内情。二明外想。今初。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是故众生。心忆珍馐。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内分。

  内分外分。即在情想之分别。情之与想。其别者何。情由爱染而发。想因渴仰而生。生因不同。得果故异。爱染者。爱取外物。染著自身。故名内分。渴仰者。渴慕外物。仰望他好。故名外分。其情想之分别如此。心忆珍馐。与心存佛国似夫同想。其实不然。忆是爱取外物。存是心驰外物。又忆珍馐。是取物归内。存佛国。是流心于外。是故不同也。情积不休。则发而成爱水。爱是水因。故感水果。心忆珍馐。口中水出等。是其验也。人之爱情。非止于所举之数种。然诸爱情。虽种种差别。而流结是同。

流谓众爱之物归于身。如万流之水归于海也。结谓结合于身也。情既属水。性是润湿。不能飞动上升。自然从于下坠矣。情境著于自身。故此名为内分。情欲外境投于自身。想以自心趋于外境。是又情想之所异也。诸爱是别业。流结是同业。同业是自有。别业是妄生。如是自有与妄生。不得偏废。非自有不能起妄生。非妄生不能显自有。故地狱之有定处。与自然。亦复如是。即此可知众生本具真净之体。由妄习而成染污。宜辞妄习。而反真净也。

  二明外想。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因诸渴仰。发明虚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是故众生。心持净戒。举身轻清。心持咒印。顾盼雄毅。心欲生天。梦想飞举。心存佛国。圣境冥现。事善知识。自轻身命。阿难。诸想虽别。轻举是同。飞动不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外分者。即身分之外。一切境界也。由仰慕前境。故发清虚之想。想而复想。想积不休。想不能止。则发而为胜气。气性上升。本来自胜。由情累而遏其本能。今想极神飞。脱诸情累。故成本然之胜气也。如心持净戒。脱诸淫杀盗妄之累故。举身轻清也。如心持咒。手结印。脱诸邪思之累故。能顾盼雄毅。谓目有神威也。心欲生天。谓厌下苦粗重。欣上净妙离故。能梦想飞举也。心存佛国。则脱离浊土。故有佛国于梦中定中冥然显现。事善知识。则远离恶友。及诸眷属。故能自轻身命。如百城烟水。不辞劳倦。如此诸事。皆胜气使然也。以上诸想虽别。业别也。轻举远到是同。性同也。想性既是飞动不沉。自然能超越情累矣。想境在身外。故此名为外分。

以上发明想升情坠。此乃发明升降之理。然人亦不得废情而著想。当知想实即情。情虚即想。想非尽善。情非尽恶。如不明佛理者。心忆诸佛。或怜或恨。目中泪盈。此亦情也。如心存美女梦临彼室。此亦想也。如鸟鹊之思想。本不如人。而人反不能如彼之高飞。人之情本多于鸟鹊。而鸟鹊又不如人之智胜。何也。盖人之想虽多。为情所累。故不能飞也。禽之情虽少。为想所愚。故无智也。是故情虽下坠。若得善佐。亦可上升。想虽上升。若为恶累。亦可下堕。在为之者善与不善耳。

  二别示七趣。三。初明临终现相。二明随业升沉。三结因同业别。今初。

  阿难。一切世间。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临命终时。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死逆生顺。二习相交。

  一切世间者。总括十二类生而言。以此众生。皆有生死相续不断故。众生所以生者。四大从顺于妄习也。众生所以死者。四大逆于妄习也。众生本无生死。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变离。虚妄有灭。随因缘而生灭者。唯有六识。随因缘而去来者七识。法相云。八识去后来先。非八识如海。真常不动。人之所作善恶业。(种子。)藏于八识。为七识之所守持。生时所不见者。六识之所碍。业种之未熟故耳。当六识欲灭。七识将离身时。善恶业种。顿时发现于死生相交之间。死逆生顺者。人之习惯。爱生恶死。此生将灭。后生将生。故曰。二习相交。

  二随业升沉。三。初想多情少。二情想均等。三情多想少。今初。

  纯想即飞。必生天上。若飞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愿。自然心开。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随愿往生。情少想多。轻举非远。即为飞仙。大力鬼王。飞行夜叉。地行罗刹。游于四天。所去无碍。其中若有善愿善心。护持我法。或护净戒。随持戒人。或护神咒。随持咒者。或护禅定。保绥法忍。是等亲住如来座下。

  十分净想。全无染情。则不受中阴。即飞天上。若此纯想心中。兼有布施等之福德。般若等之智慧。及与生净土之愿者。则飞心中。自然心光开朗。见十方诸佛清净国土。随其愿心。皆得往生。若情少想多。拣非纯想。只能轻举。而不能远到。非远者。即不能升上天佛国等处也。如九想一情。则为飞仙。八想二情。则为大力鬼王。七想三情。则为飞行夜叉。六想四情。则为地行罗刹。此总名想多情少。游于四王天。所去无碍。是为轻举。不能上升忉利。故名非远。其中若兼有护持三宝之善愿。祟奉三宝之善心者。或愿护佛法。或愿护佛戒者。则随持戒之人。或愿护神咒者。则随持咒之人。或愿护禅定者。则保绥法忍。绥安也。谓保其安于佛法。不生退念也。是等以有护持善愿故。不但飞行四天。而能亲住如来座下。则可随如来升降矣。

  二情想均等。

  情想均等。不飞不坠。生于人间。想明斯聪。情幽斯钝。

  五情五想。情想平均。情故不飞。想故不坠。斯生中间人道。想以心光照境。故果中得聪灵之报。情以外境染心。故果中得暗钝之报。人中有智愚者。盖亦情想之不齐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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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族。七情三想。沉下水轮生于火际。受气猛火。身为饿鬼。常被焚烧。水能害己。无食无饮。经百千劫。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风火二交过地。轻生有间。重生无间。二种地狱。纯情即沉入阿鼻狱。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六情四想。则下流于横生。横生者。谓身横。首尾相平。不同人道。头上足下也。此道类别甚多。且以禽兽二类说之。其情之重者。则为毛群。谓走兽之类。其情之轻者。则为羽族。谓飞禽之类也。此情之重轻。即在六情中较之。谓情有善恶轻重不等也。七情三想。想不胜情。故沉下水轮。华严等经皆云。世界依空而住。空中有风轮持水轮。水上结地轮。今经说水下有火轮。具足五大种。此盖详略之异耳。生于火际者。水火相交之间也。与火相近。故常受猛火之气。逼炙身心。悭贪业感。身为饿鬼。腹内饥火煎逼。口中烟焰常出。不但常被火烧。水亦能害己。婆沙论说。此阎浮下五百由旬。有饿鬼界。又云。饿鬼恒常饥渴。累岁不闻浆水之名。设值大河。欲饮即变为大炬火。入口焦燃腹烂。如是无食无饮。经百千劫。长阿含经云。鬼以人间一月为一日。积月成年。寿五百岁。鬼道之苦如是。

若至八情二想。九情一想者。则下洞火轮。谓火轮之下。于风轮相交过地。轻生有间。谓八情二想也。有间者。谓狱中受苦有间歇。如八寒八热等狱。重生无间者。九情一想。较前又重。无间者。狱中受苦有五种无间。一趣果无间。谓不受中阴。直入地狱也。二命无间。谓狱中一日一夜。万死万生。生死相续不断也。三苦无间。谓狱中受苦之具。无间时也。四形无间。谓狱广八万由旬。一人亦满。多人亦满。无间隙也。五时无间。谓受苦之时间无穷尽也。

纯情即沉入阿鼻地狱。涅槃经云。阿者。名无。鼻者。名间。假使一人独堕是狱。其身长大。八万由旬。遍满其中。间无空处。其身周匝。受种种苦。设有多人。身满受苦。亦复如是。不相妨碍。若此沉心之中。更有谤大乘经。谓佛法是迷信。非正法等。毁佛禁戒。谓破斋破戒等。诳妄说法。谓不依佛说。随顺私情等说也。虚贪信施。

谓不应得而得也。滥膺恭敬。谓自本无德。随附有德。受人恭敬。不自耻也。五逆。谓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也。十重。谓身三。口四。意三。十恶之最重也。则生十方阿鼻。谓此界坏时。转寄他方也。如此受苦。不但最重。而又深远。其苦极矣。地狱处于地之最下。不得过于风际。以情性虽下。必有所依。无依。情不能起故。然想性虽上。亦不得超于风际。想亦必有所依故。欲超真空妙境。则又非除情想而不可矣。

  三结因同业别。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循顺情欲。而造恶业。业非本有。故曰自招。虽曰自招。亦非无因而有。非从空结构。故曰。众同分中兼有元地。元地者。本有之境也。(即四大。)为六根之本。故依境而起情想之同分心。依情想心而造善恶业。由善恶业而招天堂地狱之报。是知本有之境为自造别业之元地也。阿难。将本有与妄生分为两处问。本有七趣。毋须修证。妄生七趣。又无处修证。故两边皆不免过。世尊将本有与妄生合为一处。答。除妄生。即本有故。二过俱离也。正脉问此意有二。一别业别报。二别业同报。此中第一问近理。第二问非也。何以故。

所云同分业者。即情与想。二种心业也。以此二心。众生皆有。故曰同分。同分招业。同分感果。是为正理。别则因果有差。如地狱中众生。是同业所感。故同受地狱之身。是为同业同报。造地狱业之情心。有轻有重。时间有长有短。所受之苦具。亦有轻重。时间亦有长短。此别业别报也。若别业同报。因果之理安在哉。

  二示七趣果报。七。初地狱趣。二鬼趣。三畜生趣。四人趣。五仙趣。六天趣。七修罗趣。初三。初总标因报。二别明因报。三总结虚妄。今初。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习因。受六交报。

  此等。指前七趣而言。谓此七趣之果报。虽有定处。亦皆由众生自作之业之所招感。所谓自业者。有十种妄习之因。受六种交报之果。

  二别明因报。二。初明十因。二明六报。初二。初总征。二别明。今初。

  云何十因。

  云何。征问之词也。牒前问。而起后文也。

  二别明。十。初淫因。二贪因。三慢因。四嗔因。五诈因。六诳因。七怨因。八见因。九枉因。十讼因。初四。初行淫事。二发淫业。三受淫果。四警远离。今初。

  阿难。一者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

  淫谓外缘。习谓内因。因缘交接。则发研磨。研磨不休。则淫事成焉。

  二发淫业。

  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如人以手。自相摩触。暖相现前。

  研磨不休故。有大猛火光。于男女淫根中发动。夫一切火。皆由击触而发。如人自以二手相摩触。亦有暖相现前。淫根相摩。发生淫火。亦自然之理也。淫火为受苦之因。淫事既遂。淫业成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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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淫果。

  二习相然。故有铁床铜柱诸事。

  男女二种淫习。互相烧然。女根发火。有似热铁之床。男根发火。有如热铜之柱。正相交时。名为造淫业。将来受地狱之苦。故名淫果。铁床铜柱。是淫者之所造成。待自受报。所谓自作自受也。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凡夫以淫为乐。而不顾然烧之苦。以淫即火故。十方如来。以色目观众生行淫。并非行乐。纵行欲火。投火自烧也。同名者。言诸佛皆同此说。非今一佛如此也。菩萨见众生行淫欲。如自投火坑。故急避之也。诸佛菩萨。于此淫事。尚无法抵抗。急欲回避。我等凡夫。可以觉悟。而必须远离矣。问。前云心著行淫。二根流液。此何云猛火发动耶。答。火为淫之初相。水为淫之终相。所谓火光上蒸。水气下降也。

  二贪因。四。初行贪事。二发贪业。三受贪果。四警远离。今初。

  二者贪习交计。发于相吸。吸揽不止。

  妄取外境。是为贪缘。心具贪染。是为习因。贪习相交。则计较之心生。心境相投。则吸取之事发。吸揽不止。贪作其事也。吸揽。皆取义也。

  二发贪业。

  如是故有积寒坚冰。于中冻冽。如人以口。吸缩风气。有冷触生。

  正贪取时。即受一种贪业之报。贪取外境。如人以口。吸缩风气。则口中自有冷触生。可知心贪外境。心中亦自有寒触生矣。寒积不止。而成坚冰。是为造成贪业。如是坚冰。冻冽心中。即现前华报也。将来受地狱之苦。果报也。报由此成。故名此为贪业也。

  三受贪果。

  二习相陵。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莲寒冰等事。

  能贪之心。与所贪之境。二种妄习。互相侵陵。如寒气入水。水结成冰。则有吒吒波波罗罗等之寒苦声发也。寒苦不止。则有青赤白莲等。冻裂之相现也。寒冰狱。有八种。此不尽言。故云等事。

  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贪水。菩萨见贪。如避瘴海。

  贪本于水故。一切如来以色目视多求者。同是自纵贪水。自招冻冽。菩萨见彼贪者。如投身瘴海。故急避之。瘴。毒气也。瘴海者。言入贪境。不但溺没色身。且能毒害慧命也。诸佛菩萨。畏贪如此。凡夫能不远而离之乎。

  三慢因。四。初行慢事。二发慢业。三受慢果。四警远离。今初。

  三者慢习交陵。发于相恃。驰流不息。

  心高气满。下视于人曰慢。心为慢染。宿慢未忘曰习。慢习相交。则憍气陵人。此陵人之慢气。发于相恃。恃谓倚仗也。言慢人自必有所倚仗。或倚势力。或倚才能。或倚钱财。若无所恃。慢必不生。是故慢者。志必满。谦者。心必虚。恃气驰流不止。则慢事成矣。

  二发慢业。

  如是故有腾逸奔波。积波为水。如人口舌自相绵味。因而水发。

  慢者令心高举。故有腾逸奔波之相。波积而为水。慢性本空。何成慢水耶。如人之口与舌。本无所味。自相绵密。作取味之势。则涎水因之而发焉。众生慢心高举。妄作胜人之势。而慢业之水。亦因之而发矣。因此而感慢果。故名为慢业也。

  三受慢果。

  二习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吞诸事。

  二习者。习业与习心相鼓荡。故有血水之河。灰汤之河。热沙之毒海。及烊铜灌吞诸苦具也。

  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饮痴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众生自以慢水浸没自己而不知。是故诸佛见我慢者。如饮痴水。没溺自心。菩萨见我慢。如避巨溺也。我等凡夫。能不远而避之乎。

  四嗔因。四。初行嗔事。二成嗔业。三受嗔果。四警远离。今初。

  四者。嗔习交冲。发于相忤。忤结不息。心热发火。铸气为金。

  恚怒曰嗔。于事两不相容也。如逆境对心。必起冲突之相。其嗔心发始于忤逆之境。忤者。境与心相反对也。忤逆之气结于心中。逼于心中则发火。以火陶铸其气。则成坚金。如是世间金石之属。皆由众生嗔火所结成也。

  二成嗔业。

  如是故有刀山铁橛。剑树剑轮。斧钺枪锯。如人衔冤。杀气飞动。

  嗔气结成之金。金复成此杀身之具。刀山铁橛等。皆杀身之器具也。此金何以但成杀器耶。嗔气成金。金含嗔气。故如人衔冤。杀气飞动也。

  三受嗔苦。

  二习相击。故有宫割斩斫。剉剌槌击诸事。

  习业与习心相击触。即前刀山铁橛等。与心相触也。宫割。断其阳器也。刀斩。斧斫。错剉。锥剌。锤击。皆身心所亲受之苦报也。

  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嗔恚。名利刀剑。菩萨见嗔。如避诛戮。

  众生嗔恚之气。外则触犯于他人。内则伤害于自心。是故如来见嗔。即名利刀剑。菩萨见嗔。犹如避诛戮也。刀剑。皆杀器也。诛戮。皆谓杀也。

  五诈因。四。初行诈事。二成诈业。三受诈果。四警远离。今初。

  五者。诈习交诱。发于相调。引起不住。

  诈者欺也。背信藏巧谓之诈。即虚造其事。欲以误人也。诱者引进。以言惑人也。调者。戏弄也。此谓世间不正之事。人所不为。而彼欲人同为之。故诈言不正事之利益。以引诱愚者。故曰。诈习交诱。发于相调者。言不正之事。人皆恶之。终非空言能发动人心。故用金钱等买弄而调戏之。无知者。见利而忘义。久则惯习已成。虽欲止而之不可。故曰引起不住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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