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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净法师:现代人在戒律方面常犯的一些邪见

道净法师:现代人在戒律方面常犯的一些邪见


   末法时期持戒的障缘极多,知见是最主要的问题,以下重点谈一谈现代人在戒律方面常常犯的一些邪见。

  一者,易位用法:善法各有位别,不同角度,善法不同,若错位而用,则成恶法。

  善法各有位别,每个位置角度,都有不同的善法。不同的角度,善法是不一样的。如果错位而用,即成恶法。这是常常出现的问题。

  举一个例子,比如居士供僧,从居士的角度来说,他的善法是什么呢?居士供僧,应该以最好的美食进行供养,种植福田。比丘是尊贵的身份,众生供养比丘能得福报,除去饥馑贫乏,所以称为福田。居士应该这样去想,这就是他的善法。对于比丘而言,接受众生的供养,应该生惭愧心,心想:我的修行很差,哪里受得起别人的供养呢?应该少欲知足,不能拣择挑剔。比丘这样去想,就是本位善法了。

  如果反过来,居士心想,出家人接受供养会消减福报的,随意给一些差的食物就行了,或者想,这些出家人没什么修行,也不大如法,他们承担不了这些供养,这样供养就是造业,不如别供养了。居士如果这样想的话,那就用错法了。反之,如果出家人想,僧宝是福田,我应该接受别人的供养,接受他的供养是给他种福田,他应该用最好的物品供养我,供养殊胜,得福也多。这样想的话,也错了。善法不能反着用。

  比丘的正命就是接受供养,而不是赚钱生活。但不能坦然接受供养,应该心存惭愧,心存感恩,心存回向心。出家人接受众生的礼拜,那也是在维持法的秩序,虽然要维持法的秩序,但应心存惭愧,要合掌心中祝愿,愿你早生西方,功德圆满。出家人给居士合掌,并不是回礼,只是为众生作回向而已。这样做呢,彼此都是善法,供养者有供养的福,受供者也有慈悲惭愧的福,并不会消福。

  再举一例,修行人的道是什么呢?如果遇到别人打骂,他应该忍辱无诤,这是本位善法。打骂者的本位是什么呢?不能伤害别人,更不应该去打骂伤害修道人,这可是逆罪啊,会下地狱的。这样想是对的。

  如果反过来用,修道人被人打骂,马上心里想,他打我骂我,那是造罪无量,会下地狱的。不行,我要跟他抗争搏斗,不能被他打骂,免得他造大罪业。不修忍辱,要跟对方抗争,这就是用别人的法了。修道人基本的法就是忍辱,非要跟人抗争,非要把对方降伏,这就错了。对于打骂者来说,他如果想,出家人应该忍辱,不应该抗争,我打骂他,是在给他修忍辱的机会,是在成就他。自己造了大罪,还以为是一片好心呢。这样想又错了。所以说,不能够把法用反。如果用反,善恶就天渊之别了。

  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法,不要搬用别人的法。用错了,那就成恶法了。易位用法,这是常犯的一种错误。

  二者,善恶颠倒:善恶规则乃圣人所立,如此则是善法,如彼则是恶法。行善则自利利人,行恶则自害害彼,此中因果乃六道圣凡长劫之事,非凡所测,凡夫只知目前,不知长劫,圣者现量亲证,慈心以告凡类,故当遵行,直下承当。必无所欺故。不得不信圣言,自作善恶之判也。

  凡夫在世间做事情乃至说话,并不知晓善恶对错,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凡夫只看到眼前。而圣人能知长劫之事,种种的因,种种的果,都一一清晰明了。所以说,圣人以大慈悲心所立的道德规则,就一定是对的,依止这些规则而行,就一定会感得乐果。所以修道人当老实地依止圣人所立的法,不要总是自以为是,执著自己的见解。

  比如,圣人告诉我们要隐恶扬善,看别人恶法要隐藏,不要把他的恶法向外宣扬。看别人善法要宣扬,不能隐藏。这是圣人的教法,按照这个道德原则去做就好了(当然因缘特殊时也有开缘)。但有人却说:“他那件坏事,我应该告诉别人,让大家都知道。免得他把别人给骗了,伤害别人。”遇到别人的善法,他却想:“这事不能随便说,我宣扬出去,他心生骄傲了怎么办?”他总是有自己的一套善恶标准,圣人所立的善恶标准就是不听。

  佛教倡导慷慨布施的行为,菩萨六度的首要科目即是布施。以布施乞丐为例,现在一般人看到乞丐就说,不能布施,布施纵容他好逸恶劳,消损他的福报,如果是骗子呢,还会纵容他造恶啊。这就是凡夫悭吝心产生的邪见。经典里描述的布施法,没有一处说哪种情况下不能布施,只要别布施毒药就行了。乃至贫人向国王来乞王位,菩萨都会毫不犹豫,毫无条件地布施,还要心存感激,感激贫人在成就自己的菩萨道。

  菩萨的布施毫无拣择,是一种无我的空慧所升华出来的同体慈悲精神。业力凡夫俱生我执,显现出很多的分别心,所以经上说,布施穷人容易,布施富人很难,布施给善人容易,布施给恶人很难,布施给一个和自己缘分好,比较亲近的人容易,布施一个和自己缘分不好,乃至有仇的人就难,布施一个真有困难的人,和布施给一个骗子,凡夫的想法又会不同。这都是狭劣的分别心在起作用,不知道菩萨布施的心是平等无分别、广大无边际的。布施法不仅是布施财物,还布施慈悲之心,布施菩萨善法,乃至布施“布施之心”。

  菩萨随缘度生,众生无缘则不能度。布施时与人结了善缘,以后你要度他,有缘就好度。否则,今生你若悭吝不施,还责怨对方一番,未来世你想度他,那没门啊,根本就不理你。

  佛弟子若不能广行布施,世间就没有善法的幢相了,恶人就更加肆意猖狂了。所以说,我们要随分随力地行布施法,不管怎样,只要对方有求,多多少少都给一点,结个善缘总是好的。

  以上情况都是善恶颠倒,对于圣人所制的教法没有去听从的缘故。

  三者,随意开缘:借着利益众生的理由,随意开缘。

  以为眼前的目标能够兴发利益,对戒法随意开缘,也是不如法的行为。比如打妄语,借口说,这是好心,为他好,是方便妄语。错解恒顺众生,吃肉喝酒,吃点葱蒜,说是让众生欢喜。互用三宝物,盗用三宝物,把三宝物赠送给众生,说是广结善缘。

  这些都是对于戒律不了解的表现。戒律是行为规范,三宝弟子应遵照戒律,依教奉行。遵行戒法,而兴利益,即是正法、善法。如果违背戒律而言兴利益,就是恶法。所以说,我们不但有好心,还要如法。好心不如法,也是恶事。如法但不是好心,也是恶事。既好心又如法,才是善事。通常情况下,在戒律里面,只有在救护众生出离危难的时候才有开缘。如果不是救难的因缘,是兴发利益的因缘,一般没有开缘。

  例一,如比丘为造佛讲堂,而自己挖土。佛制犯堕。

  出家人不能掘地。当然佛法在中国流传的时候,就有种地的习惯了,这也是特殊的缘起。但原则上,出家人不能刨地。佛世的时候,六群比丘,为佛讲法建造讲堂,于是亲自动手掘地。佛说,这是不可以的,违犯戒律。所以说,善事要善办,即使能兴发善的利益,也一定要以如法的方式去办才好。

  例二,如《五百问经》云:比丘破戒治生,得财造佛,有福否?(佛)云:地狱之罪,尚且不免,何况得福?

  在《五百问经》上说,比丘破戒治生,得财造佛。“破戒治生”是什么概念呢?出家人接受供养,这是正命。如果比丘做点生意,赚钱养活自己,或种点作物,卖了赚钱之后建造佛像。通过经营劳动得来的钱,是不如法的。佛说,地狱之罪,尚且不免,何况得福?地狱之罪都是免不了的,哪里还有福啊。因为这种行为首先违背了戒律,不可以恶法而行善事。

  例三,如长者子,为贼所盗。罗汉慈心以神通救还。佛言不应尔。盗戒所摄也。

  比如,有位长者的孩子被盗贼偷走了。阿罗汉发慈悲心,显现神通把那个小孩救回来了。对于盗贼而言,他把小孩偷走了,有“我所有心”。这时候,阿罗汉再把小孩抢回来,即是犯盗。所以乃至慈心去做这件事情,佛都不允许,“不应尔”,表示不应该这样去做。所以说,善事应善办,戒律就是行为原则。

  佛在世时,两位比丘结伴去见佛。路上非常干渴,看到一汪水,里面有小虫。一位比丘看到水里有虫,不敢喝,喝了犯戒,所以宁可渴死也不饮有虫水。最后,守戒的比丘因干渴而死。另外一位比丘为了见佛,喝了有虫的水继续前行。等他见佛之后,被佛所呵斥。虽然见佛,但是如同没有见佛。守戒的比丘宁可持戒而死,顿然生天,生天之后就迅速来到佛的身边,真正见佛了。“不能持戒,则同堂犹隔万里;苟能持戒,则百世何异同时。”所以,我们知道这些道理,哪怕一些微细的戒都要认真持守。不要以一些好的目标、好的未来为理由,舍弃当下而成就未来,这是不可取的。

  在《大报恩经》上说,有一个众生,有炽热铁丸从身上入,从身下出,在虚空当中乘虚而行,非常痛苦。目连尊者问佛,这是什么因缘呢?佛就告诉他,这是迦叶佛时期,有个小沙弥给大众看守果园,偷了七枚果子供养师父,以犯盗戒的因缘获罪。沙弥欲供养师父是一份善心,但是却以偷盗的方式来做,这里是没有人情可讲的,偷盗的罪过不可赦免。所以,通过这些事例,我们就要明白道理,不能随意去违反戒律。

  四者,事理混淆。修佛法者,当事理圆融,虽知一切皆空,却不舍穿针之福,不得执理而废事。如知淫欲即是道,杀生即是道,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于是毁破戒律以为悟道,通身污秽以为无著,皆是魔子之行。当深体佛性本来,心中荡荡无著,六度却笃行精进。

  佛法讲事理圆融。比如,理上说,一切皆空,都是虚幻不实的;事相上,却不舍穿针之福。就像佛陀一样,不舍穿针之福。盲比丘缝衣服,问:谁是世间求福无厌足者,帮我穿针?佛陀说:我来!世间求福之人无复过我。如来于六法无有厌足。

  所以理和事应该圆融,不可废除事相上的修行。比如从理上说,杀生即是道,淫欲即是道,生死就是涅槃,烦恼即菩提,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知道理上是不二的境界,但不能妄想:既然这样,那我只要心无分别就行了,何必非得去持戒,非得去用功啊,这样去分别,不就又著相了吗。或者想,违反戒律也没关系,罪业本空,心无挂碍不就行了,罪业自然就没有果报了,如果执著其实有,非得去忏悔,那就不免遭受报应了。如果这样去想,那就成魔子了。所以说,虽然理上能够悟到诸法皆空,但是事相上,还要精进笃行六度,不可缺废。

  虽然理上知道诸法不垢不净,但事相上还要行清净道。比如:道人衣服要整齐干净,不能垢秽凌乱。衣服垢秽,那是破戒之相,不是不垢不净、无著之相。乃至要沐浴更衣,斋戒清净,这都是净洁法、恭敬法、至诚法,容易入禅定的法。若行头陀苦行,每天修行精进,没有时间打理生活,常常处于禅修当中,那还情有可原。

  上厕所的时候需要换鞋。入厕的鞋不能随意穿到三宝之地,或到殿堂,或到僧众里面去,或者礼拜佛像,这都是不恭敬的行为,皆有罪过。不可在寺院内随地吐痰。在大寮做事,应先净手,戴上口罩。洗碗洗钵的刷子,洗完之后不可到处甩,污秽墙地面,因果可畏。行堂的时候,公用勺子不能触碰私人的碗钵。勺子是公共器皿,碰到私人的碗钵,就有染污。染污大众的器皿,污众僧器,罪过很大。

  这些都是事相上的法则,乃至悟入诸法实相,这些法都应当一丝不苟地遵行。

  五者,消归大道:往道上会,乃为道人,往世俗会,则是俗汉。

  道人面对任何事情,都要用修道的理念去看待,用道业作为标准进行衡量,以是否利于道业来判断是非对错。否则,与俗人无异。

  1.受训与争论

  比如说,遇到别人的训斥,我们可能会心怀怨恼,反口相加,予以指责,这都是往世俗上会。如果以道人的心来看问题,遇到训责,修道人首先应忍辱无诤,然后再回光返照,看看自己是否有不对之处。有则好好改过,无则生警惕心。这就是往道上会的相状。

  如果两个人因见解不同而争执不休,这就是往世俗上会了。世间的是非成败,虚幻不实。原则性的大问题,可向领导汇报,最后随顺领导决策就行了,没有必要争论(只能讨论,不必争执)。不是大是大非、原则性的问题,随顺就好了。修道人应该关注的是自己的心性和道是否相应,不应关注世间的假相,世间的假相只在其次。要警醒自己是否忘失本位,这种行为是否使别人生烦恼,这种争执是否使自己内心不平静了,是不是执著外相了,执著实有,你才太在意这个事相的结果。所以说,我们平常养成这个习惯,你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首先往道上观照,然后再谈事相上的是非对错。梦幻泡影的东西不要太过在意。

  2.正确评理

  甲乙两者产生矛盾冲突,一般情况下,如果依照世间的评理方式,那就是分出胜负对错。用佛法来评理,那就完全不一样,只要彼此产生矛盾,按修行法则来看,每个人都有错,各负其责。

  比如说,两个人吵架、打架,开始甲对乙出言冒犯,乙心生烦恼又骂甲一句,后来甲又出手把乙给打了,一来一往,那最后评论结果是什么呢?甲不应该动手,只要动手,就失败犯错了。相较之下,乙还是可以的。这是世间的评理方式。如果用佛法来评理呢?甲固然是不对,不该打人,乙也有责任,面对别人伤害的时候,应该默不回应,忍辱无诤。从修行人的角度来说,两人都有错,各负因果。

  再以安单处的工作为例,有一位老居士来到寺院安单,由于腿脚行动不方便,想住下铺。安单员说:“下铺已经满了,只能住上铺了。”第二天,来了个年轻的居士,被安在下铺。由于这个年轻的居士与安单员相熟,两人关系比较好,提前打了招呼,所以安单员早就给他预留铺位了。老居士自然就生烦恼了,搞人情关系,这也太不公平了!我年纪这么大了,也不给我安排下铺。因此争吵不休。

  如何评理?安单员应该心存公正,不能拿三宝之地的资源做人情,破坏平等法的罪过很重。对老居士来说,也没必要愤愤不平。他应该思惟,这也是自己的业力因缘所致,前世没有与这人结善缘,所以才受折腾恼害,应该生惭愧心和忏悔心,不应该愤愤不平。这就是佛法的评理方式,让双方各自改恶迁善,往善法上引导。

  以上略举现代人违犯戒律常见的例子,以为借鉴。总之,敬重戒律,这是一切修行有所成就的保证。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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