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
第468(287)经(中p1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缘故老死有。如是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我时作是念:何法无故﹝则﹞老死无?何法灭故老死灭?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无故老死无,生灭故老死灭。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广说。
我复作是思惟:何法无故行无?何法灭故行灭?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无明无故行无,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识灭故名色灭,名色灭故六入处灭,六入处灭故触灭,触灭故受灭,受灭故爱灭,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如是纯大苦聚灭。我时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道迹;古仙人从此迹去,我今随去。譬如有人游于旷野,披荒觅路,忽遇故道、古人行处,彼则随行。渐渐前进,见故城邑,故王宫殿,园观、浴池,林木清净。彼作是念:我今当往白王令知。即往白王;大王当知!我游旷野,披荒求路,忽见故道、古人行处,我即随行。我随行已,见故城邑,故王宫殿,园观、浴池,林流清净。
大王可往,居止其中。王即往彼,止住其中,丰乐安隐,人民炽盛。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径,古仙人迹;古仙人去处,我得随去,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我从彼道,见老病死,老病死集,老病死灭,老病死灭道迹。见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行集,行灭,行灭道迹。我于此法,自知、自觉,成等正觉。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余外道,沙门,婆罗门,在家、出家,彼诸四众,闻法正向!信乐知法善,梵行增广,多所饶益,开示显发」。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敎,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曾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实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充满了同情的慈悲。
释尊是人间的圣者,这本是历史的事实。但释尊又给予深刻的含义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增含等见品)。这是说:佛是人间的正觉者,不在天上。天上没有觉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们与他的使者。释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没有冒充上帝的儿子与使者,向人类说敎。所以佛法是人间觉者的敎化,也不像神敎者,说经典──吠陀、新旧约、可兰经等为神的启示。这「佛出人间」的论题,含有无神论的情调。
天上,依印度人与一般神敎者的看法,是净洁的,光明的,喜乐的;而人间却充满了罪恶、黑暗与苦痛。但释尊从「佛出人间」,「人身难得」的见地否认他。理智的正觉,解脱的自由,在人间不在天上。所以说:「人间于天则是善处」(增含等见品),人间反成为天神仰望的乐土了。人生,不但是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乐,也不在乎尝受内心神秘的定乐:应重视人间为正觉的解脱,而励行理智的德行。人类的心眼,早被神敎者引上渺茫的天国;到释尊,才把他们唤回人间。
释尊出在人间,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净化人性而达到正觉解脱的。释尊是人,与人类一样的生、老、病、死、饮食、起居、眼见、耳闻;这父母所生身,是释尊的「生身」。同时,释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觉缘起法而解脱的,这是释尊的「法身」。释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
佛陀是自觉者,不同声闻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觉谁奶师」的自觉。佛法由释尊的创见而流布人间,他是创觉者,所以称为佛陀。
这因为释尊在菩提树下,创觉缘起法性,离一切戏论,得到无上的解脱。佛陀的所以为佛陀,在乎正觉缘起法性,这是佛陀的法身。释尊证觉缘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觉缘起法的,也能证得法身;不过约闻佛的敎声而觉悟说,所以称为声闻。
释尊说:「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遗敎经)。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践而定。有精勤的实行者,就有现觉法性者,有能见佛陀的所以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实现在人间。佛法的不断流行,有不断的勤行者,法身这才常在人间而不灭。「法身常在」的论题,是何等深刻、正确而有力!
起初,释尊为出家弟子,提示了「法味同受」,「财利共享」的原则。等到出家众一多,佛陀开始制戒,使他们成为和合的,称之为僧伽──众。释尊的所以「以法摄僧」,不但为了现在的出家众,目的更远在未来的正法久住。
佛法虽是探本的,简要的,却是完成的。在传布中,可以引申、阐发,可以作方便的适应,却没有修正或补充可说。所以佛弟子的宏扬佛法,是「住持」,应特别注意佛法本质的保持。
释尊的所以制律,以法摄僧,有十种因缘:「一者摄僧故;二者极摄僧故;三者令僧安乐故;四者折伏无羞人故;五者有惭愧人得安稳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现法中得漏尽;九者未生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故」(磨诃僧祇律卷一)。这十者,是释尊制戒律的动机与目的;而正法久住,可说是最后的目的。
从佛法的流行人间来说,法是释尊所开示的,僧是秉承释尊的指导而和合的;三宝综贯的佛敎,实等于释尊三业大用的流行。释尊本着自觉的达磨,适应当时、当地、当机者的性格、智能与希求,加以正确的敎导,佛法才成为流行于人间的。释尊的敎导,不只是言敎,还有身敎。
释尊的日常生活,处人处事,一切的语默动静,来去出入,无不以智慧为前导,无不与实相相应。这以身作则的身敎,训诲的言敎,就是释尊所用以表诠达磨──法的。释尊敎化的流行,构成缘起和合的佛敎。缘起是相依相成、综合融贯的,所以对身敎与言敎,有综合理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