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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弘法师:受戒理论及戒体相状

定弘法师:受戒理论及戒体相状


要受菩萨戒,如果能够遇到已经受了菩萨戒的法师,在这个法师前受戒就不需要拜忏见好相,这就很容易了。「何以故」,为什么?「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在蕅益大师的《合注》中说:「师师相授不须好相者。以其展转传来,即是如来嫡胤。亦是法身常住。故律藏云持律之人是人补佛处也。」就是这个意思。因为这一位受了菩萨戒的法师,他这个菩萨戒的戒体,最初是由卢舍那佛转给千佛(千释迦),由千释迦转给千百亿释迦(百亿释迦)。到我们这个阎浮提成佛的这位释迦牟尼佛,只是千百亿化身之一,他的本尊是卢舍那佛。所以这个戒体就是辗转从卢舍那佛到千佛,到千百亿释迦。千百亿释迦中的这一尊在地球上,古印度三千年前成佛的这一尊释迦牟尼佛,又传给了这些弟子,辗转三千年后传到现在这一位菩萨戒法师,叫师师相授。

  所以这种戒体即是「如来嫡胤」,嫡就是嫡子、嫡系的、真传的,胤也就是后裔,如来嫡系的佛子,也就是法身常住。法身是什么?就讲到戒体。因为我们所受的菩萨戒戒体,就是将来成佛的戒法身,而且菩萨戒不同于声闻的戒体,声闻戒只是尽形寿受,我们如果死了,戒体也就跟着我们的身命,一起谢落没有了,戒体就没有了。但是菩萨戒体是尽未来际的,生生世世追逐我们的,我们这一期生命结束了,戒体不结束的,它会跟着我们的神识转受到其他的另外一期生命,它跟着我们的,一直到成佛为止。这个戒体就形成了我们的戒法身,所以这个叫法身常住,一得永得,这个戒体不失的。失戒体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你退失菩提心,那就退戒了,没有戒体了;另外一种就是你犯了菩萨重罪,波罗夷罪,就毁犯、毁失了戒体。否则你这个戒体一直到成佛为止,都不会丢失掉,叫法身常住故。

  这个有戒体的法师才能给你授菩萨戒,而且是要法师,就是出家的僧宝才能够,因为他是代表佛。所以律藏里面就有说「持律之人,是人补佛处也」。补佛的位,就是佛在世的时候,当然佛给我们授戒,不授戒我们没有戒体,怎么能够得到将来成佛的法身?佛已经不在世,佛灭度之后,那就要靠有菩萨戒体的法师给我们授菩萨戒,这个能授戒的人必须自己要知律、要持律,他要严持戒律。菩萨戒他要持,而且他都要通达,就像前面第十八条「无解作师戒」有讲到的,如果法师对菩萨这些戒律因缘,不解一句一偈,而诈言能解,为人授戒,这就是欺诳他人,这是犯菩萨戒的。所以能够有一位持戒的、知律的法师,这个人就是补佛之位,如同佛在一样。

  (文字恭录《梵网菩萨戒—四十八轻戒》(第十二集))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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