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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著作:学佛群疑

  燃顶、燃臂、燃指有必要吗?
 

  根据原始佛典以及比丘戒律,凡是损毁、伤害、虐待自己的肉体,均非佛所允许。至于印度苦行的外道,用火、用水、用刀,以及种种自虐方式,使自己的肉体受苦,作为修行的方法,目的是为自己赎罪而求得神的宽恕。其起源可能跟用动物乃至生人祭神有关,神类喜欢血食,以生肉供养是表示最高的虔诚。然而,即使用苦行能达到某些目的,却不是佛教修行的方法和方式。所以,比丘戒规定,凡四肢残缺五官不全者,不得受比丘戒。 


  可是,在大乘经典中,就有燃顶、燃臂、燃指的记载。例如《梵网菩萨戒经》轻垢戒第十六条说:「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又在《法华经》的〈药王菩萨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记载,其中说:「若有发心,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头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于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土、山森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大乘的苦行,是由释迦牟尼佛的因地修行的方式而来,他在往昔修行菩萨道时,曾做种种的舍身供养及救生供养。比如他曾经为了向罗刹恶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喂;又曾在雪地见到饿虎,因缺食物,几只幼虎也将饿死,所以投身饲虎。这是基于「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的菩萨精神而倡导苦行。 

 

  苦行的本身跟神教所修的苦行不同,也和以生人血食祭神的意义不同,在中国的《高僧传》中,有〈忘身篇〉及〈遗身篇〉,专门收集舍身修行的高僧事例。千古艰难唯一死,人无不爱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舍或用火烧身,那是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忍苦耐心的。 

 

  但是,正常的修行法是以人的行为为标准,以人间的伦理思想为基础,若有违背常情常理的行为,便不是常人所能用而当用的,否则会使自己产生更大的烦恼,并且招致他人的物议。修行应根据原始佛教的精神,以人间身修行,佛法应是普遍大众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

 

  如果强调特殊的菩萨行,而忽略了人间性、人类的共同性以及社会的普遍性,那就很难产生普化世间的功能,至多只让人评为奇行和异行而已。如此即使能够博取若干人的尊敬,也不能达到佛法普及化的效果。

 
  燃指焚身的例子,在近代有八指头陀敬安禅师燃掉两指;在越南有广德焚身;在台湾也有某法师燃去一指,其目的都是为了某一桩心愿。这些行为者的存心和勇气值得赞叹,但是我们不应效法,否则就偏离了佛法住世的正途。 


  至于燃顶虽有根据,出家人受戒烧戒疤则没有出典可察,而且也为时不久。在佛教流行地区,不论南传北传,除了中国之外,没有另外一个国家有此习俗。在明末清初之前的中国,也没有这样的风气。而大陆在文ge之后,恢复传授三坛大戒,也废止了这项规定。只有台湾还在新戒头顶烧香疤,然而这大概也烧不了多久了,所以我们不必提它。至于头上烫十二个、九个、六个、三个,乃至一个香疤,都没有多大意义,只能说,烫得越多,表示发心越诚;如果是出于戒师们的硬性规定,那跟发心者本人的愿心无关。所以,我极不赞成戒师规定烧戒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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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学佛与出家学佛的不同在那里? 

 

  居士能够说皈依吗?居士可以讲经吗?居士可以化缘吗?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吗?居士能为信徒念经拜忏超度吗?居士能够参与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务吗? 


  以上六个问题常有人问起。照理说,那些都是出家僧众的分内事,非居士所当做,万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学佛的立场;否则应现出家相,不该一方面舍不得离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权利,这不是在家学佛的本意。在家学佛是为了获得佛法的利益而学佛修行,护持三宝,是三宝的外护,不是三宝的核心。 


  然而,时代变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数却增多了。在没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许在家居士代说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归命佛法僧三宝,其是以僧宝来说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说三皈,皈依僧宝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写过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宝〉,收在《明日的佛教》一书中,其中对三皈对象的僧宝,就有很详细的说明。

 

  总之,居士虽不可越俎代庖,自称皈依师,但他们可以在无人说法处及无人说法的时地,代替僧宝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师说三皈。不过,对一般众生,如种种动物,其不论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随时为之说三皈,使众生普种善根,作为未来得度之因。 

 

  至于讲经说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说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长者居士代佛为僧众讲授法义。如大乘经中,就有维摩诘居士说法,胜□夫人也有说法的记载,因此,居士说法应该没有问题。依古来惯例,居士不得以说法来赚取生活费用,是因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谋生方式,不靠讲经说法维生。但是,目前这个时代一切讲求专业,弘法也须专业化。如果居士以弘扬佛法为专业,应该酌量收取报酬,作为养家活口的生活之资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讲经说法为谋财手段,大受供养,漫无限制,那就不是学佛的居士应有的心态了。除此之外,

  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专业性的服务,也应该接受适量的待遇以维持家计。 

  至于化缘,其本意是让没有接触过佛法的人有接触佛法的机会,所以比丘要沿门托钵乞化善缘,原来目的不在饮食,而在种植信佛学法的善根。现代人提到化缘就联想到向人要钱,这并非佛法的本意。当然,透过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双方都得实益,不过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给人佛法而目的在于要钱。现今化缘多半是为建筑寺院,很少是为了个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团体和寺院乃至个人,为了举办、促成某一种文化教育慈善事业而产生,比如印经、办学校、建医院、孤儿院、老人院等,面对此等活动,出家人应该做,居士们当然也应该做。 


  中国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训,就是以要饭来办学,这是值得鼓励的。因此,居士化缘,但问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若为拥护三宝,当然可以;若为社会福利,同样可以;但若为购买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来营个人私利、图个人享受,那就是违背因果的。 

 

  寺院,《法华经》称之为塔庙,原本是用来供佛的舍利,后来才作为珍藏佛的法宝。在有佛有法之处,一定有僧人照顾,所以在塔庙的旁边有僧房,这就完成了住持三宝的形象。俗人亲近三宝,若住于寺院,称为近在,其目的是学习出家的威仪及修行的生活,并且为僧伽大众服劳役,称为耕种福田。 

  佛典中尚无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来,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为中心,他们住于寺院,生儿育女,代代相传,是职业的宗教师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像民初的杨仁山、欧阳渐、韩清净,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业的。他们都有道场,但不以寺院称之,比如祗园精舍、金陵刻经处、支那内学院、三时学会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类道场的例子,都是用精舍、学会、学院、莲社、居士林、居士会等等名称,不曾用过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派的la ma,或是神道教的庙祝,而不是住持。因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宝,居士既非三宝之一的僧宝,怎能当住持?名实不副,是违背佛教伦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应该念经拜忏。佛教既然鼓励生前结社共修,死后也当有同修的助念超度。因此,居士当然可以替人助念,为人超度。不过,问题在于若干在俗之士以为人诵经拜忏超度亡灵为专门职业,如先天、龙华、一贯道等斋教就有这种情形。他们平时不敬僧宝,一旦有人过世需要超度,就出现专为亡灵超度的斋公斋婆,且学僧尼常用的经忏佛事到处赶场。他们既是职业性的诵经团、拜忏队,当然就不免论工计酬,然这种现象是佛法所不许的。 

 

  也有人问,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这应该不是问题,只要是用来诵经拜忏、修行佛教仪轨,而不是作为赚钱谋生的途径,就没什么不可。问题是,学会法器的敲打唱念之后,很可能被人东邀西请,忙得不可开交,以至舍弃了自己的本行职业而把经忏佛事当成专业,这是必须防止的事。在家居士的谋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谋生,虽不会饿死,也不会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赶经忏? 

  至于出家人的事务,所谓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参与,更不可干涉;这就好比你不是某团体的成员而去干涉该团体的事务一样,参与已属不可,何况干涉?所谓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仪、戒律的清净与否以及僧众之间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过问,就像自己不是军人身分而走入军营去论断军纪,或处理军人的事务。

 

  出家人本为一体,因为是凡夫,所以他们之间可能有矛盾。但是僧无隔宿之怨,更无不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转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来处理僧众的琐事。如果居士插足进去,反而使得事情扩大,而且口舌更多。所以居士进入寺院,只需热心护持,不可帮一个说一个,谈论是非,制造纠纷。常言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为信佛、学佛、护持三宝而亲近寺院,故不要因为见到你所不顺眼的僧众现象而生讥嫌,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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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出家僧众为佛教重心的传统能继续维持吗?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佛教从印度到中国,乃至到韩国、日本和越南,两千五、六百年来,没有发生过这个问题。但是在一百年前,日本佛教由于明治天皇时代实行维新政策,并且为了增加人口,以从事对外扩张,所以对于佛教的出家僧众,用种种的压力,使他们娶妻吃肉,从此之后,日本佛教渐渐转变为在家人住持寺院的风气。因为他们是专业的寺院经营者,所以仍被视为僧侣。到了二次大战之后,韩国也出现了在家的佛教教团,迄今为止,韩国就有出家和在家两派共存而不互融的事实。我们中国以及香港、星马和北美地区,也渐渐有了独立的居士佛教组织。他们虽不反对出家僧团,也不一定做为出家僧团的外护者。当然,由于一向的标准观念,居士不能代表僧宝,所以还没有人以居士的身分,名目张胆地接受信徒的皈依。然而,这种现象还能够维持多久而不变质?这需视出家僧团弘法力量的强弱,以及人才人数之多寡而决定。如果僧中无人才,无能领导四众的弟子,则中国佛教转为以在家居士为中心的时日不会太远。 


  在佛的时代,以及佛涅盘后几百年中,僧中龙象辈出,在家居士依止僧众修学佛法是正规现象。到了大乘佛教抬头之时,就有以在家居士为中心的观念出现,比如《维摩经》的维摩居士,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国在明末之后,居士佛教也渐渐抬头。民国初年以来,居士的人才也出了不少,甚至印光大师多以居士为摄化对象。想其目的,也在于与其让居士脱离僧众,不如以一代大师的身分,专门摄化他们为三宝弟子。今后的僧众是否能够维持传统的地位,要看僧众之中是否有人能够感化居士,摄皈其为三宝弟子。 


  据我所知,今日有不少的大德居士,虽然也学佛,但不请求僧众举行皈依三宝的仪式。因为在《六祖坛经》里言:「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东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恶。但心清净,即是自性西方。」致使一般自视较高的居士,不愿向僧众稽首顶礼,自称弟子。另外,根据净土教典,往生西方不一定要以皈依三宝作为条件,虽然《观无量寿经》主张中上品以上者需要受持三皈依,具足众戒,但是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没有规定要受三皈,只要临命终时,恳切持念阿弥陀佛名号即可。 


  当然,中国是以儒家文化思想为正统的形式,历数千年而未尝衰竭。信佛而崇儒,或崇儒而信佛,都是抱著和僧众为方外交的态度,虽然曾经有过皇帝、皇太子、宰相、大臣,如梁武帝、则天武后、唐宣宗、张商英等,对大德高僧执弟子礼,但总是少数。因此,历来中国佛教信徒虽然很多,真正皈依三宝,称为三宝弟子的比例却不多。佛教主张依法不依人,教团以三宝为中心,不以特定的个人为对象。但是中国人一向持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观念,以人为重,以法为轻,若有学行俱优、智慧与慈悲并重于世的高僧出现,自然形成
以僧宝为佛教中心的局面。 


  不过,今后的情况可能更为艰钜。因为面临科学文明、民主思潮、自由情执,要使僧众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与皈敬,必须提出相等的努力和代价。其实,是不是能够保持僧宝为佛教的重心,应该不是问题。如果重视僧才的培养、储蓄和适当的应用,僧众因为没有家室之累及世务之缚,无论在学问和修持,智力和悲愿,平均应该优于在家居士。我们不必为将来谁是佛教的重心而争论、担心,但看我们僧众对未来社会的前瞻和因应,能否掌握住不变随缘的方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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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的社会还有人出家吗? 
 

  上一条举出《六祖坛经》及《维摩诘经》的例子,可见在家也能修行,修行不一定要出家。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想要出家和能够出家的人,必然越来越少。现在,可以有几千几万个人共同工作的工厂和公司,却很难见到几百几千人的出家僧团再现。因为工厂等工作场所的从业人员,都有他们各人的家,家庭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分开的,在紧张、激烈或单调的工作之余,尚有他们休闲、娱乐等的享受。出家的僧团则不同,从朝至暮,从天黑至天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生活在清苦、单调、规律、精进、不放逸的状态中,除非具有深厚善根、坚忍毅力和宏大愿力者,否则很不容易适应。 


  过去,出家的僧众住于深山大泽的丛林之中,不易受到物质世界的诱huo。而今天较大的寺院,都成了观光胜地,寺院的僧侣,不得不和来自各方善男信女,以及观光的旅客有所接触;为了经营寺院,弘扬佛法,也不得不深入民间。因此影响到出家人修道生活的宁静和清净,除僧相、茹素、不结婚和没有个人财产之外,几乎和在家人相似。所以一般根器的人,如果不遇到大善知识的提携、勉励,很难自动发心出家,出家之后,也很难至死不渝。 


  当然,三世诸佛成佛,都是现出家大比丘相。历史上的罗汉,不论男女,都是出家相,古代各宗祖师,绝对多数也是现出家相的。因为出家的生活方式,依据戒律而住,自然而然可以免除许多的困扰与牵累。对个人而言,能够专精于佛法的修学与福慧的增长;对社会大众而言,可以心无旁顾,全心投入,奉献出自己身心的全部,为佛法的弘扬,对众生的救济,做最大的努力,虽在不休不息的自利利他的生活中,依然可以感受到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乐趣。他们不须为明日担忧,不须为出路钻营,他们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处。

 
  因此,只要正统、正信的佛法存在一天,出家之门就永远敞开,出家的路,还是有人走的。纵使不再出现几百几千人的长期共住同修的现象,出家人的踪迹还是不会断。当然,如何在未来社会开发出家生活的环境,需要用我们的智慧做深远的考虑与策划。但是,只要有人以大悲愿心发心出家,他们就会在任何艰难的情况下,披荆斩棘,走出他们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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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对于女性地位的看法如何?

 

  佛教称女性为女众,有关女众的地位,常被讨论的例子,是「八敬法」。依「八敬法」女众不能独立,必须仰靠男众,不能和男众共住,也不能离开男众太远而住;必须要请男众的长老上座,每半个月为女众说法教诫,女众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须通过男众的证明;比丘尼虽然受戒一百年,还要礼拜新受比丘戒的男众。因此,到今天为止,女众在佛教之中,始终没有地位,特别在锡兰、缅甸、泰国等上座部的区域,甚至于不许女众成为比丘尼,只能够成为过出家生活而无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众加入佛教的僧团之后,她们已在大声疾呼,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权利。她们在东方觉得女性没有地位,回到西方的社会,出家的佛教女性,生活的困难更多,这是一个奇特的现象。因为到西方传佛法的还是以男众为主流,男众并没有一定要歧视女众,可是佛教的传统,如何来突破,这是关键所在。 


  今天在西方的美国,有一群佛教的女众,出版了一份季刊,叫《 Kahawai 》的杂志,它的副题是「女人与禅」(Journal of Women and Zen ),已经出到第九卷。在锡兰,也有一群女众发心,出版了一种每月通讯,名称叫做《 Parappvdvwa》,副题是「 NunsIsland」(尼众岛),已经出到第四卷。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以达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在印度的佛陀伽耶,也召开了历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会。 


  民国七十六年三月在台湾出版的《当代》杂志第十一期,古正美博士写了〈佛教与女性歧视〉专论,说明佛教的女性歧视是出于上座系化地部,例如「八敬法」和「女人有五障」,都是化地部所强调的。所谓五障,就是女性不能成佛、不能为魔王、不能为天帝释、不能为梵王、不能为转轮圣王。其证明晚期的大众部、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对这种观念持有异论。属于一切有部的《佛说龙施女经》,便反对女人的五种障碍说,指出《增一阿含》卷二十二及卷五十,所叙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爱道、须摩提等,不但信心十足,而且还以做女人为光荣。空系大乘的《道行般若经》,强烈反对转女身为男身而后成佛的理论。嗣后,《维摩诘经》、《顺权方便经》、《诸佛要集经》、《阿□贳王阿术达菩萨经》、《大净法门经》、《宝女所问经》、《佛说须摩提菩萨经》及《佛说无垢贤女经》等,都有申张男女无差别论的作用。 


  事实上,考察佛陀时代的男女观,应该从重视于基本的平等著眼,如罗汉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学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说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况是女性。所谓「佛」就是彻底的解脱者、圆满的智者和无上的济世者,男性可以做到,女性当然也不例外。不过,从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我们不能否认,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来得脆弱、优柔且倚赖性重些。所以为了保护女众修道生活的安全,鼓励女众成为佛门龙众,男众应该多尽一分心力协助女众,但这并不等于高压、歧视。如对大比丘尼──佛的姨母波阎波提(即大爱道),比丘大众谁说不敬?在经律中提到,女性是诱发比丘情欲和贪欲的根源,为了防止欲火中烧,故对比丘们说女身不净,以女身为对象而修不净观。这是在修持过程中,所采的方法及防范措施,未必表示对女性的歧视。

 

  女性之中,也有女中丈夫、巾帼英雄,可是终究没有男性的伟人那么普遍。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保障女权,但其效果并不如何的显著。今天全世界一百六、七十个国家之中,女性而成为国家元首的,在数十年来,曾有以色列的梅尔夫人、印度的甘地夫人、现任的英国柴契尔夫人、菲律宾艾奎诺夫人,还有,斯里兰卡也出过一位女性的总统。成为宗教领袖,而为世界知名的,出现过德瑞莎修女,她得到过一九七九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在工商界,据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富比世》杂志(FORBES)的统计,一九八七年美国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仅有三位是女性,而我们知道,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几乎是相等的。为什么知名的杰出女性人数,较男性少了许多?问题是由于传统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为幕后英雄,但女性本身有著与生俱来的弱点,亦是事实。 


  我们不要强调佛教男女两性的绝对平等或不平等,应该接受佛的教示,所谓「法住法位」,各有其立场的本位,各守其分,各尽其责,彼此尊重,互相协助。如果遇到男女四众共同集会的场合,当视会议的性质安排席位,有代表性以及有职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应该和男性共同列席于平等的地位。如果是普通一般的仪式场合,男众和女众应该分区而坐。 


  我另外还有几篇同类的文章,请参考──《佛教制度与生活》所收〈佛教的男女观〉;《学佛知津》所收〈今后佛教的女众问题〉、〈关于女尼的称呼〉、〈比丘尼与八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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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对神秘现象的看法如何? 

 

  神秘现象不一定是宗教才有,不信宗教的人也会发生,只不过他们把神秘现象当做幻觉来处理。至于一般人对于鬼神的现象,仍非常迷惑而不可知、不可捉摸,认为其无,实际是有;认为其有,难得采证。至于宗教徒,不论是什么层次,只要信之虔诚,行之得法,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感应和tong 灵的经验发生,从佛教的立场而言,从来也不否定,可是并不重视。 


  如果有人有了少许的神秘感应,就以为是得了神通或以为是佛菩萨的显圣,那是不正确的。佛与菩萨有应而无相,无相而有力,那就是随机应化的感应作用。但是他们不会采取一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人做为他们的使者和代表,神应无方,感而遂通,怎么可能有特定的人做为佛菩萨的代表?虽然有佛菩萨的力量通过不同的人及物而表现,此人此物亦不可自视为佛菩萨的自身。 


  假如有人,不论僧俗、不论佛教徒或外道徒众,自称是佛菩萨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语来搏取利养、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显异惑众。他们虽然也有若干百分比的灵验,但于信仰者的祸福无补,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不该表现这种身分,也不得信赖表现这种现象的人。 


  从佛教的史传所见,只有释迦世尊是佛,尚没有第二人自称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称是佛,不论是佛的什么身,都是大妄语,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现象。表面看,他们是行道救人,事实上是惑乱人心,鼓励社会大众不从事实际的努力,只求幸致的福佑。 


  至于菩萨也是一样,历史上的菩萨,在佛的时候,只有弥勒,说他是在五十六亿万万年之后,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其他如观音、文殊、普贤、地藏等并非历史人物,而是由佛介绍而知的大菩萨。另外如马鸣、龙树、无著、世亲等印度的大乘论师,也是后人依据他们的大乘言行,尊敬他们为菩萨。又如中国的天台智者大师,被后人称为东土小释迦,但他自称尚是信位的凡夫;永明延寿禅师,被称是阿弥陀佛化身,那也不是他个人的自述;九华山的地藏,是新罗的王子出家,法名为地藏,后人认为他是地藏菩萨的化身,亦非他自称是地藏菩萨。所以,正信的三宝弟子应该看所有的众生都是未来的佛菩萨,也都是佛菩萨的化现,但他们是凡夫的身分。 


  如果这些自称是佛菩萨化现的人,能说出你的过去,指示你的未来,甚至于知道你和你的关系人的历史背景,并预言你们未来的发展,也不应为其所惑。鬼神都有这种力量,如果你自己以持咒、修定的努力,也会达到这种目的,但那也不是神通,而是咒力、鬼神的感应,或是差遣鬼神所得的结果,最多是定力的现象。因此,这种人谈未来未必正确,说过去也不会比你自己知道的更为清楚,对过去世那就更渺茫了,准确性到什么程度,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凡事不能违背因果,一定要发生的事,鬼神帮不了忙,预知于事无补,只有善恶勤惰的因缘可以改变;若非大善大恶,不能改变定业、定果,只要尽心尽力,为善去恶,行佛所行,言佛所言,学菩萨所学,未来的命运就操之在己。 


  在人类的一千个人之中,大概有数人,由于过去世的修行力和由于他们是来自有福德的神道,所以有与生俱来的预知力及回忆力,知未来、知过去,在儿童时代特别显著;成年之后,如果生活繁忙和不加理会,这种异能就会渐渐退失;如果蓄意培养和顺其自然,也会成为感通鬼神的媒体,而被称为灵媒或巫者。 


  现代人由于知识的普遍,教育水平的提高,具有神秘能力的人,现在多半能够运用逻辑和似是而非的科学观点,来说明他们的原理。运用佛学知识、佛教名相,向大众诉说他们神秘力量的实质,而且以神鬼的启示所得的所谓修行方法,称为密法、DA法、无上法,用以教导他人修行,也能获得神秘的感应,的确也产生若干的效用。 


  不过有个共通的后遗症:所谓请鬼容易送鬼难,一旦使用类似的方法且产生反应之后,就必须受神鬼力量的控制,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轻者从表面看还如常人,重者就会变成精神不稳,心态不正,从言语、谈吐和眼神都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情态。如果希望脱离控制,往往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如果意志力强,发觉已经误入歧途而想抽身,也会经历一番精神和肉体的煎熬,往往延续到一年、两年才能恢复正常。所以要那些相当深入而沈醉于神秘经验的人脱离歧途,回向正信的佛教,不是不可能,却是相当不容易,这是非常不幸的。

 
  有人虽不自称是某佛菩萨的再来,却宣称直接传承于某佛菩萨的教导和印证,这有三种可能:一种是修行禅定,在定中显现神秘境界;第二种是在梦中显现的梦境;第三种是在清醒状态听到或见到的降神现象。 


  如果是在定中,一定不是深定,深定非有心、非无心、非有境界、非无境界,不会有佛菩萨出现的情境;这种定境,应该属于类似做梦的状态。人在睡熟而将醒未醒之际会做梦,将要入睡之前也会做梦,但两种梦的性质不一样,前者比较清醒、清楚,后者比较混乱。同样地,定中所见境界则是在散乱心未除、统一心未现,但已经失去现前境界的觉受之时,内心的妄念所造成的一种反射作用。所以,定中所现和梦中所现的佛菩萨,往往并不是来自心外。 


  另一种类似灵媒所见的降灵现象,是神鬼幻现为佛菩萨形象或者自称是佛菩萨的声音,以光影和音感的幻境当做佛菩萨的示现,如果不具佛法的正知正见,极容易受到这些鬼神的愚弄,而成为鬼神表现灵力的工具。虽然佛经中也说,佛法可由鬼神、天仙等说,如果不与三法印相应,那就不是佛法而是外道。一般的鬼神,假借佛菩萨的名号,所说的种种,虽然也用若干佛学的名词,他们的层次仍不能脱离欲界鬼神的范围。所以,是否属于佛法,应该用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来印证,这是除烦恼、去执著的。 


  在《楞严经》、《摩诃止观》等都曾详细地讲到什么是魔境而非正境。这就是为什么禅宗重视传承的原因了,从达磨祖师开始,代代以心传心,而戒律也强调戒体的师师相承;虽然后代有无师而自证,但至少应该与经教相应,与正统的佛法不相违背。有明师求师证,不遇明师则当求经证。否则,纵然自称是佛的弟子,或自己认为是佛教的一支,本质上,还是附佛法的外道。 


  所谓鬼神,如果他们传播的是正信的佛法,那就是护法神,也可以说是佛菩萨的化现。


  所以,是否合乎正统的佛法,不在于用鬼神的名字或佛菩萨的名字来说法,而是在于他的知见是否正确,也就是不因人废言,也不因名而不辨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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