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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谕法师:中论讲记

所以说:「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我们仔细想一想,没有一件法,离老死有住的。世间好比大海浪,淘尽了多少英雄豪杰。所以大家应该提早觉悟,早下手用功!

具体地说,下手用功,有几方面呢?佛说过,出家人有三种事业。谁知道?念佛、诵经、僧众事。早下手用功!因为老死相你逃不过去,唯有这个方法可以使你逃过老死。

老死相由粗到细有四种:最粗的是业,莫造业,不要造恶业。再细是什么呢?烦恼,不要起烦恼。再细的是妄想,最后是无明。破了无明就解决了。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有为法生住灭三相,住呢,不自相住。不自相住有两种解释,是一个道理。一种解释,法是缘起,缘起法没有自性,没有自性,所以没有自相。因为它因缘所生法,所以不自相住。异相,差异法,也是缘起,没有自性,所以不异相住。好比生一样,生不自相生。生要是自相生,应该自还生自,自生自是没有增加,没有生。「亦不异相生」,异相对异相也称为自相。因为一切法缘起无性嘛!这是一种解释法。

还有一种解释法,和前面是一个道理。什么道理?都是依他起,换句话说,都是缘起。法只要是有,就有三相,生、住、灭。它不自相住,有住就有生,就有灭。生不是住,灭也不是住,所以自相不住。异相亦不住,住的异相是什么呢?就是生灭嘛!还是生不住,灭不住。

这个道理比较微细,大家能听懂听不懂?所以他说:「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生也是同一个道理。因为法有生住灭三相,生要是自相生,那么就没有住、没有灭,不可能的。皆是老死相嘛!你想想什么法没有生,没有灭?有人说,你说没有生,明明现有生相;没有住,明明现住相;没有灭,明明现有灭相─那是缘起的,如幻如化。生住灭皆是一样。

异相亦不生,异相生是什么?有灭有住嘛!灭不生,住不生,所以他说:「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大家了解这个道理,只有一句话:「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众生偏偏不这么觉悟,他总以为现在是永在的。现在短得实在可怜,非常短暂。所以佛说,如小儿舔刀头蜜一样。

《中论》在信解,我们可以会到行证。所以佛传十念法门,最后一项叫念死。如果想到死,还有什么可贪恋的!你贪恋不过是一场空就是了。

我不知道大家听到这段论文有感触没有?如果你没有感触,实可怜愍!

现在破住破完了,再破灭。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前三句是纵破,最后一句夺破。

「法已灭不灭」,按纵破的破法,已经灭了,怎么还再有灭?「未灭亦不灭」,未灭就是住,住法未灭。那么法住怎么会灭?「灭时亦不灭」,已灭、未灭当中有灭时。已灭里头没有灭,未灭也没有灭,已灭、未灭加起来和合相,就是灭时,也没有灭。

这是讲对待空,已灭是过去,未灭是未来,灭时是现在。过去空,是现在、未来形成;现在也空,是过去、未来形成;未来也空,是过去、现在形成。你要是知道对待空,就夺破到底了。

「无生何有灭?」无生何有灭呢?法有生才有灭,没有生,灭什么?一切法无生,因为过去空、现在空、未来空。空则无生,空则不可得,空则无所有。这主要说生住灭三相,都是如幻如化的,般若称为妙有。

下面一偈再看:

「法若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这是什么道理呢?法假使有住,住法怎么灭?住则不灭,所以有住不应灭。有人或者说:「有住不灭,无住就灭了。」那是你取相,不会道理。要是法不住,是没有那个法啊!没有那个法,怎么灭?要是有住呢?住和灭相违,它则不灭。无住,没有东西,什么东西灭?这里是破灭。这个你要会到无性,无性就不灭。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这是他以各个角度破灭。这个法在这个时候,这个时候不灭。什么原因呢?这个法在这个时候,还住嘛!住法怎么灭?这里头他讲三世。「是法于是时」,换句话说,这个法在现在,它不在现在灭,它住嘛!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现在不灭,假使它在过去灭,这个法在过去,过去也不灭。好比说我昨天还看见他啊,他活着,今天怎么死了?昨天你看见他没死,所以在过去,过去不灭。

如果在未来,它也不灭。譬如说明天上午八点,我们在某处见面,到了明天,真的见面了,当然不灭了!

可是你要知道,在不灭的法当中,你认为不灭,要体会它的灭。怎么体会呢?时间剎那剎那地过。所以古人讲:「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古人没有一个活到现在的。体会到这一点,你就没有贪恋心了。没有贪恋心,贪瞋痴不生。没有贪瞋痴,妄语、恶口、绮语、两舌、杀、盗、淫不生,三业清净,就可脱离了。

所以在有为法当中,要体会它生灭;在生灭当中,求那个不生不灭。什么不生不灭呢?诸法缘起,缘起无性,无性怎么生灭?如果你能体会到生灭称为智,体会到无性称为慧。有智慧者,他这么修的。

所以佛传下来体会到不生不灭,叫上求佛道,念念生灭称为下化众生。可怜愍众生,不知道这么会,总认为现在是永存的。为了抢现在这一点甜头,舔刀头上的蜜,实可怜愍!

我这么讲,希望我们大家都觉悟。怎么觉悟法呢?诸恶不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在家众要注意到,出家人更要体会到。念佛、诵经、做僧众事。总归说起来,就是上求下化,不论在家、出家都是上求下化。

你如果这么做,是觉悟者;如果不这么做,可怜愍者。我讲一句不好听的话,我们大家都是不知死的鬼啊!禅宗有一句话:「你天大的本领─守尸鬼!」不觉悟嘛!大家听经、听论,要求取觉,觉了以后要行。怎么是觉?怎么是行呢?觉者,诸恶不作;行者,众善奉行。觉者可以自度,行者可以度人。

我们再讲一首偈,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一切诸法,其相是假,众生迷于假相。迷于假相,对假相之法产生六种欲,眼贪色、耳贪声、鼻贪香、舌贪味、身贪触、意贪法。

世间法讲七种欲,世间法讲七欲是三对半:喜怒一对。哀乐一对,哀是悲,乐是快乐。爱恶是一对,有的产生爱,有的产生恶,恶是可恶、厌恶。再还一个是欲,欲求。

佛法讲六欲,世间法讲七欲,七欲就是喜、怒、哀、乐、爱、恶、欲。知道一切法缘起无性,六欲也没有了,七欲也没有了。

无性法不生,所以佛说无生法。证到无生法,叫入大涅槃。一切法无生,无生则无住,无住则无灭。所以他说,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大家听经要觉悟,怎么个觉悟法?放下!你不相信,你想一想,现在你心中正对一切放不下。一切法无性,什么放不下?譬如我问你,你放不下什么?你讲不出来,这叫自骗自。所以大家觉悟吧!觉悟吧!不早下手用功,你看我老成这个样子吧!转眼之间,你也老成这个样子。

我们先提示一点点前面讲的。龙树菩萨讲一切法空。外人就反驳了,明明佛说有有为法、无为法,既然是有有为法、无为法,怎么说一切法空呢?

佛在经上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三相,没有生、住、灭的是无为法。

其实佛说的意思,有为法是假,无为法是空。假的也空,空的也不可得,称为毕竟空。外人不晓得佛的意思。他认为佛说有为法,有为法是有;对有为法说无为法,无为法也是有。落入有法。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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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菩萨先破有为法,有为法有三相,生相、住相、灭相。

现在破到灭相: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如果法是有的话,有自性,那就不应该灭。其实佛法的意思,一切法有是因缘有。法以因缘有就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就空。所以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称为假有,也说是妙有。空也是因缘空,因缘空,空没有自性,没有自性,空也空。空空就是有,所以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是为真空。

「若法是有者」,如果法是有的话,就没有自性,就是因缘有,因缘有没有自性就空。「是即无有灭」,空怎么会灭?

「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有即非空,空即非有。灭就是没有,一个法不可能又「有」、又「没有」,所以「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

那么法「有」不可灭,「无」可灭吧?所以下面一偈就说了: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法假使无,无怎么会灭呢?这是说有也不灭,无也不灭。好比说,人只有一个头,第二个头是假的─假名相,没有实在的。没有实在的怎么可断呢?所以他说:「若法是无者,是即无有灭。譬如第二头,无故不可断。」

接着他继续讲: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这个分远近两种解释,先讲远的。

自相是缘于自性,诸法因缘生,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就没有自相,没有自相,所以自相不灭。为什么法没有自性?这一品他讲对待空,法自性对待空。譬如说,能所对待,对待能才有所,对待所才有能。对待能才有所,那所全是能,所以所空;对待所才有能,能全是所,所以能空。

这么讲不容易懂,我举个例子。大海起浪,浪不能自己成立,因水而成立;水性湿不可见,因浪而见。无水就没有浪,所以水全是浪;无浪就没有水,浪全是水。浪和水没有自性,相待而成。我们不可说水自相灭,水灭浪不灭,没有这个道理的。也不可说浪自相灭,浪灭水不灭。

「他相亦不灭」。对待水而说,浪就是他相;对待浪而说,水就是他相。水不灭,浪不灭,自相不灭,他相当然也不灭。这个好比自相不生,他相也不生。浪的自相不生,不成立;水的自相也不生,不可见。这是从远的方面讲。现在我们正在修学《四帖疏》,这就是那个「玄义」。

再从近的讲,近的「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要是有法就是有为,有为就有三相生住灭。同时有,不可能有生没有住灭,有住没有生灭,有灭没有生住,不可能的。或者有人说,那么有为法自相不成立,无为法可以吧?无为法没有,法都没有,怎么有自相?没有自相,怎么有生住灭?所以自相不灭。

「他相亦不灭」。有为法灭的他相,就是生、住。大家都知道,生则不灭,所以他相不灭。住则不灭,所以他相不灭。所以法不自相灭,他相亦不灭。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拿生讲,自相不生,因为生同时就有住、就有灭嘛!「他相亦不生」,生的他相是住相,住则不生;生的他相就是灭相,灭则不生。这都是如幻如化的。

拿水的那个例子讲。水就是浪,浪就是水。不可能水生、浪不生,所以水不生。也不可能浪生、水不生,所以浪不生。这么说起来,还是自不生、他不生。第一品就讲过,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一切法无生。因为这个原因,佛说无生法。

这一首偈大家从远的、近的去会,如果你只从文字上去解,解不到。为什么从远的、近的去会呢?无自性这种破法,古德说是夺破。生住灭顺其情而破,叫纵破。所以你用两种破法,就破了他了。夺破是从法性方面说,纵破是从法相方面说。

大家要深深体会,如果你会不到这个地方,那就依文解字了。抓痒,抓皮肤;抓衣服,不解痒。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生住灭不成」,这是总说了。已经破过生,破过住,也破过灭,「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生住灭都不成,所以没有有为法。

大家会,要会到怎么没有?谁知道怎么没有有为法?谁知道?有为法是假,假非实有,怎么会有有为法呢?所以没有有为法,不归断灭空。我说有有为法,没有错;我说没有有为法,也没有错。我说有有为,无性随缘就有;有是随缘还归无性,还归空。这么说法,叫「出没两边」。所以我们要会到没有有为法,是说有为法假。

「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根据有为法立无为法,有为法既然没有了,怎么能又有无为呢?大家要会到,说无为不归断灭,说有为不归定性。

诸法因缘生,因缘生就没有自性,那个没有自性就是无为。没有自性就能容纳因缘生,因缘生就是有为。所以你会,会到什么地步呢?说有为是因缘有,因缘有没有自性,所以有而非有,非有而有。这样没有错了。

说无为没有自性,没有自性,「无」没有自性就是有。所以,你说空就要是因缘空,空而不空,不空而空。

你如果能会到这一步,深得般若法味,得到这个法味,可以知道很多法。

色受想行识是有为,有为没有自性,所以色受想行识就空。空没有自性,就是色受想行识。所以《心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这个我们用演绎法,就知道很多了。六根六尘六识是有为法,所以六根六尘六识空。一打转身,空就是根尘识。苦集灭道是有为法,苦集灭道空,空就是苦集灭道。不堕有边,不堕空边,出没两边。十二因缘空,空就是十二因缘。六度万行空,空就是六度万行。佛的报身化身空,就是法身,法身就是报身化身。佛的实智空,空就是佛的实智。佛的四无所畏空,空就是四无所畏。佛的十八不共法空,空就是十八不共法。这个话不是我乱说,你看般若经,深深体会里头的意思。

我们念佛求生西方,阿弥陀佛空,空就是阿弥陀佛。西方极乐世界空,空就是西方极乐世界。十方佛土空,空就是十方佛土。什么道理呢?法性如是。譬如十方,上、下、东、西、南、北、四维,是不是空的?空就是上、下、东、西、南、北、四维。空是其法性,假是其法相。

你如果知道假是空,自然知道空就是假,对了。你如果执着定有空,定有假,那就是遍计执,执着一切法。你知道一切法空,心不住一切法;知道空就是一切法,心不住空。心无所住。如果你执着有空、有假,心有所住,乖其法性。要是照我所说的会法叫圆融无碍,不如此会叫格格不入。

我记得有人问我,一切法无生,怎么有生死呢?没有生死啊!你虚妄执着,以虚妄造业,虚妄落入生死!你证涅槃,也是虚妄!你会到一切法不可得,就证法性了。一切法无所有,证法性。一切法空,一切法清净,一切法假,一切法有,就达到圆融无碍的地步了。

这首偈大家要了解清楚,它很容易使人发生疑问。他说:「生住灭不成,故无有有为。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我讲了这么多废话,怕你落入断灭。你说这首偈明明讲一切法没有嘛!落入断灭。没有也没有,才圆融。

譬如六祖说,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你若落入断灭,糟糕了!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六祖不是把它写在墙壁上吗?既然写在墙壁上,怎么是本来无一物呢?所以本来无一物也无,写在墙壁上是假。假即空,空就本来无一物。空即假,所以本来无一物也无。

大家要注意到一点,千万不要落入断灭,落入断灭就错了。有人说:「唉!经上说心无所住嘛!你执着什么?」他错了,他说心无所住,他住于那个「心无所住」了。如果你会到一切法都是假,都是空,就到了一切法无非佛法的地步了!

这首偈大家了解了吗?有谁有疑问的可提出。

外人就问了:你说一切法空,我明明见的有法嘛!龙树菩萨就说了:

「如幻亦如梦  如干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你见的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的,都是假的。所以假有,般若叫妙有。如干闼婆城,干闼婆是帝释天的乐神。据说印度演戏的都叫干闼婆,他们幻化出城来,我们没见到过,不过我们根据台湾的例子可以知道。演话剧的,要演城的时候,他布景要布置城来。演京戏艺术境界高一点,演的城象征式的。他弄两个竹竿,一块布,两个人架着,一扯开,那就是城。我们怎么说他境界高一点呢?他台上台下可以合作。譬如说演话剧,骑马,你也不可能把马骑上去吧?演京戏就解决了,一根马鞭子,一抬腿,下面就想─哦!他上马了。台上台下合作嘛!

还有人说干闼婆城好比海市蜃楼,海市蜃楼我们只听说,没有见到过,因为那个景象很少。在大海里头或沙漠里头时常出现,大海里头出现很多人,好象赶夜市的一样,一窝蜂过去就没有了。我小时候听说大海里头出现一个老头,一个小孩子赶一匹黑驴。大家都跑过去一看,就没有了─海市蜃楼,幻相。

所以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好比干闼婆城一样。所以说生住灭,它也是如幻如化。这就是说,有为法如幻如化,是假。既然是假,不能根据它再立无为法。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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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作作者品第八  

第一个作是作业,杀、盗、淫、妄、酒都是作业。作业是法,作者是人。实在说起来,这是讲人法一对,后面还有讲的。

外人发问,什么叫外人呢?外人不是外教也不是外道,是理外之人,理外有凡夫也有圣者,大乘小乘都有理外之人。

外人就问了,说有为法当中有作业和作者,你怎么说一切法空呢?

现在我们先了解,作业和作者怎么空,就知道他立论的根底了。这一品主要讲的是对待空。因为作业、作者因待而成,作业和作者互相为因,互相对待而假成立。实在说是假有,因作者才成立作业,因为作业才名之为作者。

我们举个例子讲。偷盗是业,偷盗的业一定要有作者,要人去偷盗。因为对待人才有作业─偷盗。偷盗的人是对待作业而有,因为他偷到东西了才称之为偷盗者。

再譬如说杀业。因为有他去杀人、杀生才成立杀业;如果没杀者,不可能成立杀业。因为成立杀业以后,他才叫杀生者;没有杀业,不能称他为杀生者。都是因待而成。因待杀业才有杀者,所以杀者空,因待杀业而假有。因待杀人者才成为杀业,所以杀业空。空构成假有,假有才是空。如果不空就不对了,不能成立。外人执着杀人者作者、作业不空,所以错了。

以下他就从各个角度去破,破这个作业、作者是空的。可是我们要知道,空就是假有,假有就是空,不可以迷惑在里面。

现在我们看他的颂文: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作业和作者决定有不成立,作业和作者决定无也不成立。决定有作者了,那不造杀业他也叫作者,不杀人也叫杀生者,那不合道理。所以决定有了作者,不能作决定业了,这个角度从「决定有」讲。

「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决定没有作者─杀人,没有杀人的人,怎么能构成杀人罪呢?不作无定业。

亦有亦无,两个都有;和两个都无,非有非无─皆不成立。

大家深深考虑,你们考虑,是不是不成立?如果有人说决定有作者,可以作决定业,你举手我看。要是有人说决定无作者,也作无定业的,你也举手。

这条成立了,再看第二颂。

所以我们记住原则,对待空─假立,这一品就都可了解了。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决定业无作,是业无作者。」假如说有决定业,没有作者,这个不成立啊!决定有偷盗的行为,没有偷盗的人,根本构不成,所以他说「是业无作者」。世间法都是一样,比如你们读书,决定有读书,可是没有读书的人,不成立的!决定有吃饭,没有吃饭的人,不成立的!这又是一个角度。

「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定有作者,无作就是没有作业,这个话不成立。没有作业,你怎么叫作者呢?没有造杀业,你怎么称他为杀人者呢?所以他说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没有业不叫作者。一定有读书的人,可是没有读书,成立不成立啊?不成立。这几个角度看作业和作者。

最后他又有一个角度: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如果定有作者,他不偷东西怎么叫偷者呢?不可能定有─没有因。他因待偷的行为才叫偷者,所以若定有作者,没有因。

「亦定有作业」,这个不成立。一定有偷东西的业,可是没有人偷东西,不成立的,它没有因嘛!因为有人偷东西才造成偷业。定有作业─定有偷业了,不成立!那么说的话,譬如杀人,一定有了杀业,那么你杀人也得下地狱,不杀人也要下地狱,没这回事的。

所以他说「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没有因。就是因为作业和作者,因待而成。讲到这里,他破的原则讲过了。以下申论,申论他的过错。

大家记住,这都是对待空。《中论》讲对待空、因缘空,其实两种是一样的。

我们先了解他的意思,从头看。「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一个角度。「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又是一个角度。「决定业无作,是业无作者。」亦有亦无又是一个角度。「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非有非无一个角度。最后他说都有,都决定有─「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不对了!所以《金刚经》讲,无有定法,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大家详细考虑,他所说的是不是有道理?

龙树菩萨大智慧,他不离于原则。吉藏大师说出来,若人知二谛,即便知《中论》。如果你不通达二谛,就被他迷惑了。他讲的不外乎一个原则:一空一假。

外人怎么呢?迷空假为实有,所以唯识宗说是遍计执。

一空一假:假是依他起;依他起没有自性,就是圆成实,就是空。

你们抓住他的原则。你们那一句不懂的可以问。

中道有多名,譬如般若就是中道,般若讲真空妙有。它不过是讲真空妙有,换一个名词就是了,角度不同。好比山一样,看的角度不同。你从横的看,一个一个山头;竖的看,一条长龙。其实是一样。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这是说:外人你讲的不对!世间法固然说有业报身、有法身。可是业报身是假的,造业才叫业报身。造业是因待的,如果人造业也是业报身,不造业也是业报身,没有法身,就错了。

大家知道这个就知道要领,十恶业不犯就是法身。如果犯了恶业,法身就是业报身。所以圣者常六道常法身。凡夫呢?常法身常六道。

佛法,因果法。所以龙树菩萨呵破外人的错误,说:「你要是堕于无因,就没有果了。」没有因果,破佛法。比如说:杀生为因,地狱为果;偷盗为因,饿鬼为果;愚痴为因,畜生为果;念佛为因,往生为果。都是因果法嘛!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因果法是不是定法?有因一定生果,是不是啊?可是佛在经上说,无有定法,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不是矛盾吗?谁能解答?

因果法不是定法。怎么知道呢?有因就有果,没有因就没有果。你念佛就得往生,不念佛不得往生;杀人就下地狱,不杀人不下地狱。它不决定。如果决定法,就不对了。你念佛也往生,不念佛也往生;杀人也下地狱,不杀人也下地狱。那就不是佛法了。

大家记住,莫把因果法当作定法。所以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破坏佛法。要是无因无果,就「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没有作业也没有作者,也没有所用的作法。

我们知道,他说作业和作法是空的,空的就是假的,真空妙有。如果你执着定有定法,就没有作业,也没有作者,也没有所用作法。

这一句话就明白告诉我们,没有世间法了。你说的有为法都是世间法,你要是主张定有作业、作者,破了你自己的世间法,有为法。无所用作法,所用作法,譬如偷盗业,所用作法:偷钱是偷盗,偷东西也是偷盗,偷其它的也是偷盗,所用作法不同。那定有作业、作者,就没有所用作法了。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作等法」,如果说没有因,没有果,没有作业,没有作者,也没有所用作法,「则无有罪福」。人要是犯杀、盗、淫、妄、酒作业得罪报,行诸善业得福报。如果都没有的话,就没有罪福了。那么说起来,没有六道,没有轮回。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罪福是因,罪福报是果报。有为法当中,有因缘果报。因是其亲因;缘是其疏缘,远的条件。果是后有,偷了东西就有后有了;果成熟叫报。这个成立世间法,有为法。

因缘是集谛,果报是苦谛。菩萨恐怕苦,所以不造作集,所以他怕因。凡夫不同,怕果不怕因,造业很舒服嘛!他那个果报就有了。凡夫是怕果。所以这段他讲苦集灭道,我们现在事先讲通,苦集灭道大家不要认为是小乘法,它是根本。实在说起来,佛说有为法、无为法,苦集道是有为,灭是无为。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槃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无罪福报,亦无有涅槃。」什么是涅槃呢?苦灭叫涅槃。苦怎么灭呢?要有道,所谓苦灭道。要是没有罪福报,就没有苦,没有苦怎么叫苦灭呢?所以就没有涅槃。略说四谛是苦集灭道,要是广说就是十二因缘,再广说就是六度万行。此法有深浅,可是是一贯的。

没有罪福报,是没有有为法,没有世间法。没有涅槃,没有无为法,没有出世间法。那么说起来,「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有所作,念佛是有所作,本来念佛果报往生。假使照你那么一说,念佛也不得往生。修佛道也不得成佛,杀人也不下地狱,偷盗也不堕饿鬼,皆空无有果了。

所以他说: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作者决定有和决定无,不定就是决定无。不能作两种业,那二业呢?定有业,定无业。

我们先分析分析看一看他讲的对不对。如果作者决定有了,他能不能造「决定有」的业呢?决定有这个作者,不能作决定有的业啊!大家考虑,如果作者决定有,他能不能作「决定无」的业呢?那不可能的嘛!

下面就好讲了,如果作者决定无,能不能够作「决定有」的业?也不可能。没有人,他怎么偷东西呢?如果作者决定无,能不能作「决定无」的业呢?不可能啊!

所以他说:「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有和无相违背,在世间法常说一句话,和这个相近似。世间法说,一个命题,逻辑的命题,不能有两个矛盾的概念,和这个相近似。所以它说:「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

我们还可以讲一颂。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有作者,不能作无业,因为他没有那个业,怎么叫作者呢?他不杀生,怎么叫杀生者?无不能作有,没有人,不能作定有的杀生业。

大家都知道,我们佛教不吃荤。没有人,谁吃荤呢?所以说「无不能作有」。「有不能作无」,有那吃荤的人,你说没造吃荤的业,那是不可能的。

「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如果定有作者,定有作业,这个我过去已经说过他的过错了。前面不是说过了吗?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那就无因无果了。

我们今天讲到此地。

这一品讲(作作者品),我们在讲之前,先略为复习复习,以便打通这条思路。(作作者品),第一个作是作业,他略称,单说一个「作」字;第二个就是作者。

这一品,作、作者相待假,也称为相待空,这是它的要点。你如果掌握住他的要领,就容易懂了。作业和作者相待,《中论》也称为因待,它们是相待空的。作业没有,空的。有作者才有作业,没有作者那有作业?所以作业空。作者也空,有了作业才名为作者,没有作业不可名为作者,所以作者空。

这个道理再另一个角度看,相待假。作者,因为有作业才有作者。譬如小偷,因为他偷了东西才叫小偷;不偷东西,你不能称他为小偷。所以它假的,相待假的。作业呢?也是一样。作业没有,因为小偷才有偷东西,没小偷怎么有偷东西?所以作者、作业都是假立、相待,又称为因待。相待假,假的不是实有,所以不可落于有法。相待空,空没有。所以你如果落于有法就不对了。落于有法的,《中论》称它为外人,譬如吉藏大师,他提出《中论》是相待假。

落于有法怎么不对呢?

譬如作业,先有作业,不对。没有小偷,怎么会有偷东西的作业呢?偷东西的作业是相待于人才造成的。不可能先偷了东西,还没有小偷,所以先有作业不对。

先有作者也不对,他根本没有偷东西,怎么能叫他小偷呢?

所以先有作业,先有作者,不对!两个都有,也不对。有作业、有作者,不对!因为什么呢?作业是对待小偷才有作业啊!已经有了作业,就不必对待了,不必对待就没有作业,不对待也没有作者。

这是他的要点,你根据这个要领,掌握住要领,越看越明白。

现在我们就看他的论文: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不作定」,他省掉一个字。应该讲,作者不作定业。「亦不作不定」,意思是说,作者也不作不定业。「及定不定业」,也不作定和不定业。有,肯定了;无,否定了,就是不定。亦有亦无。还有一句非有非无,这儿没讲。

「其过如先说」,过去已经说过了。作者不作决定业,因为他对待才有嘛!亦不作不定业,也不作无业,因为对待而生。「及定不定业」,这个要点你掌握住,它对待而生的,对待假立的。「其过如先说」,前面都说过他这个过错,大家翻翻前面就看出来了。他的要点在讲定业、不定业、亦定业亦不定业。

大家要想清了,作者不作定有业,也不作定无业,也不作亦有亦无业。大家清楚了吗?有谁不明白?

现在再看下一颂: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刚才那一颂讲业定,作业定。这一颂呢?讲作者定,都不成立。作者决定或不决定,或者是亦决定亦不决定,都不能作于业。什么原因呢?记住!作业、作者相待假立,「其过」过去已经说过了。

下一颂他讲明白了,讲出它对待关系来了。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因业有作者」,因待业才有作者。好比说因待、对待他偷东西,才是小偷。「因作者有业」,有小偷才有偷东西的作业,它是对待而立的。这一颂讲得比较明白,后半颂没有其它的意思,以前半颂为主。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造成业,它的意义就是这个样,相待而立。相待而立是假立,般若称它为妙有。另一个角度看,既然相待的,没有自性就空,般若称为真空。

初入这个道理,叫缘起性空,性空缘起。这个道理甚深不可思议,给它名字叫二谛。根据智者大师讲,释迦牟尼佛和文殊师利菩萨都诤二谛来,因为这个原因落入苦道;受苦以后,出来才成佛。因为这就是佛法。相待空,一法不立;相待假,一法不舍。相待空,心无所住;相待假,而生其心。相待空,诸佛法身;相待假,诸佛报化二身。

所以说,俗话有一句话「打蛇打七寸」,抓住要点,抓住要点就可以解决事情了。所以吉藏大师说,不知二谛则不知《中论》。抓住要点以后,全部佛法就可了解。全部的佛法不离这个,仔细研究起来都是空、假。不偏空,不偏假,假名叫中。你如果执着住于中,还是偏。所以天台家说「离边不住中」。离边不住中是什么?中道义。

从上文看起来,就容易了解了。所以他说:「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这是就众生迷边说。我们所受的身是业报身,业报身怎么成就呢?成就业报身就是作作者义,这叫世俗谛。如果通达世俗谛,进入第一义,进入第一义谛,可以得涅槃了。

以上讲了这几颂,意思已经完备了。大家有不明白的没有?

好!我们再看下一颂: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这个「尔」是文言,翻成白话,大家都知道就是「这个样」。好象破作作者,受受者也是这个样破。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一切法都是对待空、对待假,你如果落入有法,也应该这样破。

作作者是因,受受者是果报。因被破,果报也被破,同样的道理可以破。「受」是什么呢?所受的业报─五阴身。现在我们大家具有的,就是这个了,有五阴身受报。「受者」是什么呢?受业报的那个人。人受五阴身业报,这和作作者是一个道理。

《中论》下面就有连带关系。五阴身是法,我是人,人法相依假立。下面一品讲本住,就是讲人,受是五阴业报身。「五阴」鸠摩罗什大师称为「五众」,意思是众因缘和合。众因缘和合,没有自性就空,所现的相─假相。所以《心经》讲,五阴皆空嘛!人是因为五阴身假立,没有,人是没有啊!他假立的。所以古德讲,法中无我亦无人。

譬如说,你没出生以前,有人没有?如果没出生以前有人,你在那里?如果你已经有了,何必等到父母生你?所以我们「人」是因缘假立的。所以造业、作业─虚妄造业,虚妄受苦。我们作官、作宦、发财、成名……浑如梦一场。所以古德讲:「一旦锣鼓一响,这场戏就完了。」众生愚痴嘛!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一切诸法,怎么这样破呢?一切诸法空,缘生无性,无性就空。一切诸法假,无性缘成,缘成是假。所以也应这样破。空称为法性,假称为法相,相因性而显,性因相而见。好比海里的水,水是其性,浪是其相。浪是因为水才显现出来。水呢,不可见,离开浪根本看不见水,所以因浪而见。

换句话说,一切有法,因性而立,性是空的。既然「有」因空而立,那么说起来,全有都是空,所以有而非有。空不离有,好比水不离浪。所以表现出来的,是非有而有,有而非有。它的性呢,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称为真空;有而非有,非有而有,称为妙有。

佛菩萨证到这个地步,所以我们说常六道常法身。我们不知道,所以虽然常法身,常六道。记住!「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就是一切法缘成无性,无性缘成。

(作作者品)我们讲过了,谁对这一品那一颂有问题可以提出。

没问题,我们看(本住品)。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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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本住品第九

外人他认为法应该有本住。首先,很直接的一个观念,我们可以认识到,他落于有法。

我们先站在他的立场讲:怎么说有本住呢?无量劫以来,我们生死不断,往无量劫以后,还是生死不断。外人这个思想就产生了,他认为有不断才有生死,没有不断,怎么会有生死呢?这个不断就是本住,他们假立一个名字叫神我。

他不知道,不断是无性,生死是随缘。我们不可说有无性才有随缘,你要是执着有法,就错了。无性没有嘛!正因为没有才生死,正因为生死才是没有。《心经》讲明了,色即空,空即色嘛!

所以他说: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本住,外道就叫神我。他说神我先有,才有眼耳诸根、苦乐诸受。如果没有神我的话,谁有这诸根、苦乐诸受呢?所以他说:「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先有神我了,才有这个法。

我们要认清,这是他错误的观念。你看《中论》要分清,要不然,分不清的话,就糊涂了。

「眼耳等诸根」,这是外人说的。「苦乐等诸法」,「苦乐」实在说就是后文讲的受。「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这个叫神我。

虽然佛经上说:「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这是说它空啊!换句话说,缘根尘有识,根尘识三事和合叫触,触空啊!不可执为定有。

比如缘根尘生于识,不对的!不入空法,就会不到佛的意思。

那我们问,根中有识没有?假使你认为根中有识,那不必等到再和六尘相缘了,根中已经有了嘛!所以根中没有。

尘中有识没有识?尘中假使有识,不必和根相缘,它自己有了,所以尘中也没有。尘中有识,不对。

那根没有、尘没有,两个没有,加起来怎么会变成有?

佛的意思是说无生法,不可执着定有。

譬如我们举个例子说,识是见。我们可以说,缘于眼色生于见,这是假立的,无生法。就是真空妙有,妙有真空。

你说眼和色和合生见,不合道理!这个见,在眼中有没有?如果说有,那不必和色和合了。所以眼中没有见。眼中有见的话,有你我也见你,没有你我也见你,因为我的见,在我眼中就有了嘛!见也不在色中,如果见在色中,应该色见我,怎么我见色呢?眼中没有见,色中没有见,和合了还是没有见。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苦乐等诸法就是受,后文有说出来的。如果眼耳诸根都有了,「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本住就是神我。「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我们今天讲到这儿。

上次讲了两颂,为了大家明白,我再从头讲。这两颂是外人问的,他说的理由,他说:「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谁有的呢?我有啊!苦乐等诸法,谁受呢?我受啊!他这个我是神我,是先有神我,后有眼耳鼻舌身意。苦乐呢?有我在以前,有我以后才有苦乐之受。这个我既然先于六根,先于苦乐,所以他是神我,︿本住品﹀就是讲神我。

上次和大家讲,是以生灭、不生不灭讲。生灭不断,这个生灭跟着谁有呢?不断才有啊!有不断才有苦乐之受啊!今天讲的,他讲两个角度,大家思惟。

下面一颂说:「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若没有我,谁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法呢?「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这一颂他说出来,神我是先有。我们大家了解,本住他就是说神我。

各位想一想,是不是有这个道理?没有我,谁有眼耳鼻舌身意?没有我,谁受苦受乐?应该有神我吧!这是外人的观念。

以下论主就破他了,我们看论主怎么破法。论主先以第一个角度破他: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我们知道,我们知道一切事情有见、闻、觉、知。见是眼根,闻是耳根,觉是鼻舌身根,知是意根。你说神我先于六根而有,那谁知道呢?那受苦受乐也不知道,因为他还没有见闻觉知嘛!

以下他继续破他,下面他说: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  而有眼耳等」

这个破法是叫「以其人之法,还治其人之身」啊!如果离开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而有本住,有神我。那么应该离开本住,离开神我有六根、苦乐等受。

如果说离开本住有六根,这个当然不是因为六根有神我的,也不是因为神我有六根的,以下两颂都是一个角度破他。总说起来,就是以其人之法,还治其人之身。

你不是那么说吗?如果照你那么说,不合理啊!你离开六根、苦乐等法有本住。换句话说,反过来离开本住,也有苦乐等法、六根啊!

下面一颂就很明显了: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

你本来说:「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事实上也是这个样的。你怎么可以说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苦乐等法,离开它有本住呢?那不合道理啊!

因为什么原因呢?他前面第一颂,外人就说:「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这是因为法才知道有人啊,因为六根和苦乐才知道有神我啊!

你如果离开的话,那怎么对呢?所以他讲:「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你说过嘛!「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你这是说,以人知有法啊!你说先有本住,那是离本住有六根,离六根有本住,那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们知道,这个法是对待生的。因为六根才有我,因为有我才有六根。六根是法,「我」就是外人所执着的神我。换句话说,离开六根就没有我,离开我也没有六根。

大家体会,这是对待的,因待而生。既然是对待的,不对待六根,我空;不对待我,六根也空。叫对待空。对待我有六根,六根假立;对待六根有我,我也是假立。假立之法,不是实有,无自性,无自性还是空。空不是绝对空,空就是因缘假立。因缘假立是假有,空是真空。真空就是假有,假有就是真空。

假有,经上有些地方说幻有,般若经说它妙有。什么是真空?什么是妙有呢?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空而不空,不空就是妙有,所以真空就是妙有。不空而空,空就是真空,所以妙有就是真空。

站在假边说也是一样,有是假有,假有不是实在有。假有非有,非有就是真空,所以妙有就是真空。非有而有,非有是真空,有是妙有,所以真空就是妙有。所以六祖说,出没两边,才会法性。

你们在外面要是与人说法,记住!他说空,我将有来对;他说有,我将空来对。虽将有对不住于有,虽以空对不住于空,这叫无所住而生其心。

为什么这样子说呢?为什么人家说有,你将空来对,人说空将有来对?法无定法嘛!如果你执着有就是有,空就是空,唯识宗称为遍计执性,遍计执是妄见。如果出没空、有两边,空、有不住,那就是中道,那是依他起性。依他起性不可得,就是圆成实。我讲的名相太多了,恐怕你们不懂。

他说空,你不取空相,所以不碍于有。他说有,你不取有相,所以不碍于空。实在说起来,你所说的还是不动、如如。空有不二不一嘛!所以叫如如。所以《金刚经》讲,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这个法,大家注意到,它是一贯的,可是有深浅。看你的见地,你见地到什么程度,它就是什么法。见地有深有浅,如果你仅凭文字,得不到。如果你仅凭文字,古德说「死于文下」。

所以他说:「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这一颂,一方面破斥,以外人所说的法,还治其身;一方面正显,正显法性。

谁有疑问的可以问,都听明白了吧?好!我们再看下面的。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  异相而分别」

本住是一个,眼等根没有本住,什么道理呢?因为眼耳等根,异相而分别,差异相而有分别性。眼能见、耳能听、鼻能闻、舌能尝、身能触、意能知,有差异相。

本住呢?是一个,没有差异相。如果有本住的话,那不对了,本住是一个,那么眼能够见,也能够听,也能够闻,也能够说,也能够觉触,也能够知,不合道理!

耳根要是有一个本住呢,你用耳朵也可听,用耳朵也可看,可是谁的耳朵能够看到啊?事实不合嘛!所以他说:「眼耳等诸根,异相而分别。」

讲完了下面一颂,我提一个问题,大家说说。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尘」

「若眼等诸根,无有本住者。」这是外人问的。

我提出一个问题,大家想一想。龙树菩萨说:「一切眼等根,实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异相而分别。」眼不能闻,不能说,不能想;耳能听,不能够见。可是我们换一个角度就纠正过来了,我说眼能够听,也能够闻,也能够说,谁知道什么道理?谁知道?《法华经》说六根互用嘛!

眼耳鼻舌身意没有自性,都是因缘起,没有自性。那个无自性,出于眼的因缘就能见,无自性出于耳的因缘就能够听,出于鼻的因缘就能够闻,出于舌的因缘就能够说,出于身的因缘就能够触,出于意的因缘就能够知,所以《法华经》说六根互用。

可是因为无自性,才如此。外人所说的神我,是不是无自性啊?他偏于执有。错就错在执有上面,这就叫「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我讲的是不是快了一点了?因为我感觉累了嘛!

现在我们再看外人怎么反问。外人就说了:「若眼等诸根,无有本住者,眼等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眼知色尘,耳知声尘,鼻知香尘,舌知味尘,身知道触尘,意知道法尘。它怎么知道呢?都因为有本住,这是外人说的。

如果没有本住,它怎么知道呢?六根怎么知道六尘呢?我们要知道,这里差一点点,外人错误仅仅毫厘之差。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我们佛教徒说六根知六尘,有很多名词:无自性、佛性、中道、无上菩提,都是一个法。再还有般若,都是一个法。六根知六尘,佛性是一,一不是定性有。佛性就是无自性,所以经上说「一切法以无性为性」,那就是佛性。

佛性无性,以眼的因缘而出就是见。佛性无性,以耳的因缘而出就是听。佛性无性,以鼻的因缘而出就是闻香。佛性无性,以舌的因缘而出就是说话,以身的因缘而出就是觉触,以意的因缘而出就是想法。经上所说的佛性是无为法,它无自性嘛!

这我们就知道了,般若也是无为法,无为即有为,六根出即有为。中道是无为,六根出就是有为。它没有定法,你知道六根以佛性而出,叫见性。

《中论》也说,有为法知道以后,可以入无为,入了无为法,可以得涅槃。什么叫涅槃呢?不生不灭。无自性它有生灭吗?所以可得涅槃。

这是我们事先,先说一点废话。以下看龙树菩萨怎么破他。

外人说,如果眼等诸根没有本住,「眼等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知六尘,随缘而知。这就是无性随缘知诸法,知诸法缘生还归无自性。

我们看论主怎么破。龙树菩萨就说了: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

这顺他意思说,如果说见者就是闻者,见者是什么?见者是眼睛啊!闻者是什么?耳朵啊!闻者即受者,受是我啊!都是一个的话,那眼睛也可看,也可以听,那是照你说的啦!有本住。

不过我们要了解一点,外人所说的本住,执着定有我,有定法,所以他落于有法。我们要会呢?从依他起会,依他起无自性,就归于圆成实了。

这一颂先申述一点他所说的意思,如果照你那么说,眼能够听,耳也能够受,那是有本住。

破在下一颂,下一颂龙树菩萨解释说: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

「见闻各异」,见能够见色,闻可以听声,见闻各异就是各受。因为见能够见色是受,耳能够听声也是受,鼻能闻香也是受,那么见闻各异了,当然受者也各异。

要是那么说的话,见时亦应闻,如是则神多。眼睛见的时候,也能够听,也能够闻,也能够说,不合道理!那神就多了,你不是说神只有一个吗?要是照你的道理这么一推演,那有很多个神了,「如是则神多」,有很多神我了。

这个我们要会到法,会到法性。你会到法性,就会到一个道理:多而不多,不多而多;异而不异,不异而异。因为华严讲清了,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嘛!一即一切,初会叫理事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还有一句,一切即一切,那会到事事无碍。它的根源出在什么地方?无性随缘生万法,万法无性是真如。

打铃了,我们举个例子结束这段文。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为什么又说一切即一切呢?好比大海的万重浪,是不是都是一水所起啊?一水成万重浪,一即一切;万重浪都是一水,一切即一。既然都是一水了,第一重浪、第二重浪没有分别,都是水啊!所以一切即一切。

我这么说,有不明白的可以问我。好!都明白了,见好就收。

我们今天休息!

在讲以前,我们先把前面的复习复习。这一品一开始,是外人发问。他说:「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苦乐等诸法,谁有这个事情呢?是本住,本住有的。

本住是什么呢?第二偈他就说出来了:「若无有本住,谁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眼耳鼻舌身意和苦乐,谁有呢?我有啊!我有眼耳鼻舌身意啊!我受苦受乐啊!这个我叫本住。

这个我,他一定比眼耳鼻舌身意在先,比苦乐在先,才能有眼耳鼻舌身意受苦受乐。在眼耳鼻舌身意之先,所以外人说神我。就因为这个问题,龙树菩萨就破了,以上作出各方面的破。

今天我们再看: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

这时外人又问了,你说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苦乐诸法没有神我,可以说。可是六根它从诸大所生,诸大是地、水、火、风、空、识六大,这个六大应该有神我啊!没有神我,它怎么有根呢?这外人他主张诸大有神我。

「所从生诸大,彼大亦无神。」这是龙树菩萨破的。怎么说诸大也无神我呢?神我是一,不会有二。可是诸大呢?分别。前面他破的时候,他曾经讲「异相而分别」嘛!诸大异相而分别,不可能有神我。

因为地大质碍,空大通达,互相抵触。神我是一个,你不可能说诸大,地大也可通达,空大也可以质碍,不可能的,所以他不可能有一个神我。

再譬如说,识大是知,地水火风没有知,互相抵触,不可能一个神我造成。因为异相而分别,不可能有神我。如果要有神我的话,那应该称多个神我了,不是一个神我,「神我」就多了,不合道理!

这是龙树菩萨破他。我讲这段话,大家听懂了吗?没听明白的举手给我看。所以说:「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所从生诸大,彼大亦无神。」

再看下面一偈,这一偈还是根据外人问产生的。外人就说了:你说本住没有,神我没有,可以的。可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实有,苦乐诸法实有啊!你说一切法空,不对!如果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苦乐等法实有,它就是本住。这是外人辩驳,龙树菩萨下面破他: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

如果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苦乐诸法没有本住,那六根和苦乐诸法也没有,什么原因?你自己说的嘛!你说过:「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谁有如是事?是则名本住。」你自己说的,你自己矛盾嘛!谁有如是事?本住有。没有本住,那六根、苦乐也没有啊!这个要点在什么地方呢?外道执有,落于有法,他认为有六根、有我。

龙树菩萨知道一切法毕竟空,这一品还是用对待空破。因为空才能容纳缘起,缘起有六根,缘起法有苦乐。既然六根、苦乐都是缘起,缘起无自性,无自性还是空。这是如实知佛法。你落于有法,就不对了!所以说:「若眼耳等根,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眼等亦应无。」六根、苦乐也应该没有。

这个地方,如果我们了解因缘空,就容易了解了。眼因缘有,六根因缘有,苦乐因缘有。其实法是因缘而有,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就空。因为它空不是断灭空,它空其实是因缘有才空。

所以空是因缘有,既然空是因缘有,因缘有就是六根,因缘有就是苦乐。所以有是假有,空是真空。

大家要搞清楚,有谁不明白的?这是要领啊!切实掌握住。

最后一颂: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眼等没有本住,这是针对他所说的破。他说先有本住嘛!眼等,眼耳鼻舌身意、苦乐等诸法,不是先有本住。「先有」是过去,过去空,没有本住。「今」是现在,现在也没有本住。「后」是未来,未来也没有本住。这是根据他所说的来讲的。如果我们不根据他所说的,也可说后是过去,今是现在。那也可以讲,和他的原文就不大相符了。

「以三世无故」。三世怎么无呢?过去空,因为过去是现在、未来形成;如果过去不空,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有过去。那过去给谁当过去呢?这个落入有法,就糟糕了。所以有过去不对。有现在、未来也不对。因为现在也空,现在是过去、未来形成;如果它不空,没有过去、没有未来,还有现在。未来也空,未来是过去、现在形成;如果它不空,没有过去、没有现在,还有未来。这不合道理的。

所以三世─过去、现在、未来,没有,都是假成立。过去是现在、未来假立,现在是过去、未来假立,未来是过去、现在假立。你如果知道它假立,假立是依他起,就知道无性了。无性就入圆成实,圆满成就一切法。怎么圆满成就一切法呢?诸法性相都是无性缘成的,所以称为圆成实。

既然三世空,神我也空,六根、六尘、六识皆空。无有,不可落于有法。没有我,没有六根,没有苦乐。无分别,没有六根的分别,没有苦乐的分别,因为一切法毕竟空。怎么叫毕竟空呢?一切法无性就是性空,随缘而假有;既然是假有了,非为真实,亦空。缘起也空,性空也空叫毕竟空。

既然是一切法毕竟空,一切法没有我,那有神我呢?所以佛说无生法,说一切法无我。

这个我,无我,在大乘、小乘都通达。不过小乘他认为人无我,大乘知道法无我。因为人无我,所以小乘破烦恼障;知道法无我,大乘破所知障。

(本住品),我们讲到此地。有谁对这品有问题的?

没问题,我们看下一品。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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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燃可燃品第十
   
燃可燃是譬喻,也是外人提出的。外人就说了:譬如世间法,火能燃,薪就是柴,薪是可燃。火好比神我,薪是可燃,好比五阴身心。因为火可以烧薪,所以神我和五阴配合成为众生,你怎么说一切法空呢?

这是外人发生的疑问。所以每一项疑问都很厉害。我们看龙树菩萨怎么破。

其实外人举这个例子不恰当,因为薪自己不烧,一定待火而烧。不见谁买木柴回家,买了火来。火不自烧,必待薪而烧。

所以这么讲起来,燃烧空,没有。如果有薪有火,不可能。没有柴火,那个火在那里燃烧?没有火,柴火自己怎么燃烧?所以我们先看燃可燃不存在。火不待薪不称为燃,薪不待火不称为可燃。

所以(燃可燃品),我们看出来了,外人有一个大漏洞。

现在我们看龙树菩萨怎么破: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他这个先用一、异破。一切法,大家考虑一或异,都可破。如果火就是可燃,作作者就成为一个了。比如作者是人,作业是瓷器,瓷器是人烧的,瓷器不是人啊!你如果说燃就是可燃,燃是能烧,可燃是所烧,它是一个的话,那烧窑的师傅就是盘碗,作业作者成一个嘛!

一切法都是一样。成衣匠作衣服,成衣匠是能作,衣服是作业。你不可能说它是一个,成衣匠就是衣服,那不合理。

是一个不对,那就两个了?两个也不对。

「若燃异可燃,离可燃有燃。」如果说火和柴差异,那不对了。火和柴差异,离开柴还有火。离开柴,那里着火呢?如果照你说,离开柴有火,那火自己可以烧,不可能的。

火,一定因柴而烧,因待而起。你看空间,没有火自己烧的。如果火自己可以烧,毛病大了。这是根据有法破他,他说有火,有柴。要是差异的话,离开火有柴,离开柴有火,事实不可能。看他的毛病出在什么地方?

下面一偈: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如果火可以自己烧,开汽车不用买汽油了,火可自己烧;煮饭不用买煤炭了,火自己可以烧。那么自己可烧,那火就常燃不灭了,所以并不是因为可燃而生的。

「不因可燃生」,不因柴就有火。不需要添柴加煤炭啦,火自己可以烧。所以「则无燃火功,亦名无作火」。火常烧,你不加煤它也可烧。那么说起来,天地之间一个大火炉,无时不烧,无物不烧,不合道理。

外人错在什么地方呢?落入有法。火和薪对待而成功,先有火不对,先有薪也不对,火和薪同时而有也不对。

如果先有火,没有薪怎么烧?所以不对。

如果先有薪,没有火,那还叫薪啊!不能叫可燃啊!非要火烧着了薪,那薪才转名为可燃啊!

如果火和薪同时而有,也不对。火不烧薪,不为火。薪不被火烧,不为可燃。同时而有了,火不烧薪,薪不被火烧,怎么成立呢?所以他落入有法。

如果火自己可烧,就是无作火了,天地之间无不是火,没这个道理的。

讲到这儿,我说一点深的。天地之间,统统都是火。你说我说的对不对?有谁知道这个道理?这叫法性。法性随缘就有火。你这里缘起,这里有火;那里缘起,那里有火;十方世界处处缘起,处处有火。

火既然是缘起,缘起无自性就性空,性空就没有火。所以这儿没有自性,这儿没有火;那里没有自性,那里没有火;十方世界没有自性,十方世界没有火。因缘而起,随缘而空。

龙树菩萨破他就是以这个原则啊!随缘而起是假有,无性而空是真空。就是般若所说的真空妙有,妙有真空。

还有一点点时间,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问。没有问题,我们就休息了。

所以大家要了解,地水火风不相阻碍,它无性嘛!因为无性就是缘成,地水火风遍满一切。水中常着火,火中常有水。

因为有两个礼拜没有讲了,我们从头。

燃可燃是什么呢?燃是火,火能够烧,所以名为燃。可燃是薪,就是木柴,木柴遇到火就烧起来了,所以称为可燃。

实在说起来,这是能所对待。火不自己烧,待薪而烧;薪自己也不成为可燃,待火而成为可燃。如果没有遇到火的时候,只叫薪不叫可燃。

这一品是根据上一品开展出来的,根据︿本住品﹀开展出来的,后来他有说到了。

现在我们看他的偈颂:「若燃是可燃,作作者则一。」如果火就是薪,就是可燃的薪,那作业和作者成一个了。

外人又说,我不是那么想,我是说燃和可燃是差异的。

龙树菩萨就说:「若燃异可燃,离可燃有燃。」如果要是火和可燃有差别,那就是说离开可燃的薪另外有火。那火自己烧起来的,不是等到木柴烧起来的,不合道理。

所以他解释说:「如是常应燃,不因可燃生。」火自己烧起来,不因薪而烧,自己就可烧了。

「则无燃火功,亦名无作火。」要是那么说的话,就不需要添木柴着火了,它自己可以烧了。就没有燃火的功,就是人功。「亦名无作火」,那这个火无因无缘就着起来,不合道理。

上一次,我们把这两偈讲完了,现在再重复讲过一遍。

现在我们大家对燃可燃对待而生,都明白了吗?这是外人主张,外人主张是有法,有火、有可燃。

龙树菩萨说呢?它对待产生的,对待就是空的。很明显地,他这一品还是用对待空说空性。

今天开始讲: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如果火不等待可燃的薪就烧,它不从因缘生了。什么是缘呢?薪是它的缘。你那么说它自己烧的话,那就常燃了。煮饭的时候,你们不添木柴,它也有火,不合道理。那么人功则应空了,你不要添木材,火自然烧了。

外人又说了,我的意思:它燃的时候,火接近木柴,接触木柴的时候才烧,叫燃时。

龙树菩萨说: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我们从这一偈看出,龙树菩萨的思想理路特别微细,外人没想到。他说燃的时候,火接近木柴,才有燃烧。

一般我们讲,有点道理啊!其实不对。火没有木柴为可燃的话,没有火。这个时候没有火,燃时还没有火,要燃才有火,接触了木柴以后才有火烧嘛!这第一层。

第二层,如果说没有火,它仅仅叫木柴叫薪,不称为可燃,不成对待。所以我们就看出龙树菩萨的思路特别微细。

不知大家懂这个道理没有?谁不懂的举手,我再重复一遍。

你说燃时叫可燃,燃时没有火啊!因为它不接触木柴没有火啊!没有火,这个时候还是薪。「何物燃可燃?」没有火,它还是薪,什么东西烧这个木柴呢?

所以他说:「若汝谓燃时,名为可燃者,尔时但有薪,何物燃可燃?」

以下他继续破: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异则不至」,要是差异的话,火不至薪。两个差异,可是火不单独存在,因可燃而存在。既然是没有可燃就没有火,没有火就没有可燃,所以说「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如果是火不到薪,就没有烧。这个烧,就是他文中所说的燃,燃烧嘛!燃烧怎么成就呢?火和薪接触才成的,对待而成,不对待没有。既然对待而成,是空的。不待可燃没有火,火空;不待火没有可燃,可燃空。所以火和薪对待而成,才成燃。

所以说这个道理讲什么呢?讲性空假有。燃烧是假有,他这个根据般若发挥的,般若讲真空妙有嘛!所以说「若异则不至」。异是怎么样呢?都不存在。火和薪差异,没有燃烧,没有燃烧就没有燃可燃,都不存在。

所以他说:「若异则不至,不至则不烧;不烧则不灭,不灭则常住。」这个常住,不是说火和薪常住,这个常住是讲断灭。

这是根据外人执着差异,燃和可燃差异而存在,才破他。

下面外人辩驳理由了,他说: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燃和可燃差异,才能达到可燃。「如此至彼人,彼人至此人。」好象男的和女的差异,才能男的到女的那里去,女的到男的那里去,造成和合,这是外人讲的。

以下龙树菩萨就答复了,先顺情纵破: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谓燃可燃,二俱相离者」,这是顺着外人的意思,如果你说燃和可燃相差异、相离。「如是燃则能,至于彼可燃。」这个样,燃可能达到接触到可燃的薪,这是重复外人的意思。

下面讲出来破的理由: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燃,因燃有可燃。」可是它是对待的啊!因为有火才能烧木柴,因木柴才能着火啊!所以,因可燃而有火,而有燃。「因燃有可燃」,因为有火,那个薪才变成为可燃,它对待生的。

假使是这个样对待生,他说:「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定有燃不成,因为不待可燃没有火;定有可燃不成,没有火,薪不能变成为可燃。

还有一种情形,火和木柴都有,那不可能。火怎么能自己有呢?他上一偈就讲过了,就是只叫薪嘛!「何物燃可燃?」

这个我们就看出外人堕入有法,不知对待空,假立。所以他说:「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先有何法都不成燃可燃。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因可燃燃」,这个大家要注意到。上面一偈也是「若因可燃燃」,这一偈他也讲「若因可燃燃」,两个意思不同,大家分不清就糊涂了。这个毛病可能它没有标点符号,所以产生这个误会。

这一偈的「若因可燃燃」,他的意思是说:如果说先有可燃再生燃,叫因可燃而燃,这个是破外道的。「则燃成复成」,那么说,因为可燃而有燃的话,那火成了再成。因为我们知道,你说火和可燃差异嘛!一定是可燃以外有火啊!你的意思要是说因为可燃的薪才有火,那个火先自己有而后因为可燃再有,所以成复成。

这一个差一点,是什么呢?可能当时没有标点符号,翻译的人可能一时大意。因为下半偈讲「是为可燃中,则为无有燃」。他的原因是可燃当中没有燃烧啊!没有火啊!如果可燃中有火怎么办?买了木柴,它自己烧起来,那不得了啦!

可燃中没有火,一定藉可燃而产生火,是对待的,实际上是空的。你说先有火和可燃分离,那就不对了,可燃中没火嘛!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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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偈他讲出来了: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这一偈他说出对待空。假使说燃烧这个法因待而成,因薪待薪而有火,因火待火而有可燃,就是因待成。「是法还成待」,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因待、对待而空的。对待无自性,火不自燃,因可燃而燃,火没有自性。可燃没有燃,待火而燃,所以木柴没有燃烧自性,这个燃烧是因待而成的。既然燃烧因待而成,燃烧这个法「还成待」,还是无自性。

大家懂这个道理吗?燃烧,火因待薪而烧,薪因待火而烧,成就燃烧的法。既然燃烧的法,因待而成的,因待是无自性啊!所以燃烧还归于无自性。

「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这是直接呵破他的错误。你说燃可燃差异,不成因待了。没有因待,也就没有燃烧这个法。

这里头大家要懂这个道理,龙树菩萨根据什么说这个道理破他的?因待这个法,没有先后共。外人执着有先后共,堕于有法,所以被破。

先有火不成功,不待薪那有火?先有可燃不成功,不待火那有可燃?如果说同时也有火也有可燃,不成。不成因待那有火?那有可燃?那个时候还是薪啊!没有东西去烧这个薪嘛!所以他说「今则无因待」。因待是假,假有。假有就是空,空才成为假有。没有因待的话,也没有所成假有的法。

我们看下面: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有待成」,对待而成的。假使说燃烧这个法,对待而成。「未成云何待?」这个法没有成,怎么会对待呢?这是他先说道理。下一偈就申论了。「若成已有待」,如果说这个法成了以后有对待。「成已何用待?」既然成功了何必对待?这是龙树菩萨先立基础。下一偈就破了。

我们如果说,燃烧是因为火和薪对待而成立,那火没有燃烧的时候,怎么有对待呢?这是上半偈。

你如果说,若成已有待,成了以后有对待。既然成了燃烧,何必再对待呢?

这是讲对待是空的,不能着于有法啊!下面一偈就破了。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因可燃无燃」,因为可燃,没有燃烧。什么原因呢?可燃已经成了,怎么会再有燃烧呢?这就是「成已何用待?」

「不因亦无燃」,不因为可燃,也没有燃烧。不对待可燃,怎么会有火的燃烧?这个道理是讲什么呢?「未成云何待?」

大家仔细看,看他的文,切实理会。都看懂了吗?你如理思惟。

「因可燃无燃」,先有可燃,可燃已成,没有燃烧。没有火,不成对待嘛!因为可燃已经有了嘛!就是那个「成已何用待?」

「不因亦无燃」,没有可燃,也没有燃烧,那就「未成云何待?」

大家好好思惟,看出来了吗?这半偈了解了以后,下半偈就好懂了。

「因燃无可燃」,因燃,先有燃了,先有火了,没有可燃。因为不对待可燃,没有火嘛!你现在因燃说有火,「成已何用待?」

「不因无可燃」,不因火,也没有可燃,「未成云何待?」看出来了吗?

我再讲一偈。

我们可以看出来,龙树菩萨他的思惟特别微细。所以龙树菩萨一出,一切外人被伏,都被破。原因是什么呢?我们才发现他的思惟太微细了。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余处来,燃处亦无燃。」这一偈讲对待空,燃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就空。空没有来处,所以说「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燃烧的地方也没有燃烧。因为什么原因呢?燃烧这个法对待空。

「可燃亦如是」,可燃也是,可燃不余处来,对待而生,对待空的。可燃处也没有可燃,它对待空的嘛!没有自性。

「余如去来说」。︿去来品﹀说过,︿去来品﹀就说对待空。譬如说:「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他这里少了一个字,他是说,已去无有去「法」,未去也无去「法」,离开已去未去呢,去时也无去「法」。因为什么原因呢?法是对待空嘛!无自性啊!所以我在︿去来品﹀就说过。

好!我要休息了,下课。

我们继续看︿燃可燃品﹀,燃是火,火烧叫燃,可燃是薪。两个因待而生,因待而生,也就是因缘而生。以火的因缘,薪才叫可燃;以可燃的因缘,火才叫燃。

如果没有火,可燃不成。没有火,可燃仅仅是叫薪。如果没有可燃的因缘,火根本没有。这是原则我们要晓得的。

不可能有火没有可燃,如果没有可燃,那里有火?也不可能有可燃没有燃,如果有可燃没有火的话,那仅仅是木柴啊!所以它是因待而生,因待而生就是因缘所生法。

现在我们看他的偈:

「可燃即非燃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

「可燃即非燃,离可燃无燃。」外人主张,燃与可燃异,燃与可燃有分别、差异,所以燃能至可燃。

论主就说了,如果燃与可燃有差异,「可燃即非燃」,可燃不是燃。如果可燃不是燃的话,那里有燃?因为可燃以外没有燃嘛!离开木柴那有火?那有火烧?所以「离可燃无燃」。

譬如说海里的浪,浪是因水而成,水不可见,因浪而见。可燃好比是浪,燃好比是水。照你的说法,浪就不是水。如果浪不是水,那浪从那儿来的?因为浪以外不可能另有水,它是因缘生法嘛!

如果你说可燃本身,生燃火烧,可是离开可燃,没有燃。譬如说你们烧火煮饭,离开木柴那有火?所以「离可燃无燃」。这里是破他燃与可燃差异。

下半偈「燃无有可燃」,如果燃和可燃差异的话,燃没有可燃,以外不可能有可燃。离开火,它叫木柴啊!不能叫可燃啊,它们因待而生的嘛!

「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燃火,火的本身没有木柴。所以你说燃与可燃异,燃能至可燃,不对!不能单独存在,依他而起,这就是因缘所生法。

这一颂,我们看他的意思到此地为止了,意思已经完了。可是根据《大正藏》它有五句,下面还一句「可燃中无燃」。吉藏大师《中观论疏》,没有这一句。我们仔细观察起来,《大正藏》可能大意了。他采取这一句的意思,可能「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对待而立的。其实这一句多余,可能是没有。不过我们有这个疑惑,不敢决定,才把它列上。因为我们是凡夫嘛!假使我们一更改,更改错的话,误众生。

根据我们研究起来,这一偈「可燃即非燃,离可燃无燃。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已经完毕了,可能《大正藏》大意。这个错误,可能是排版时错误,也可能编的时候错误,我们大家作个参考。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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