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2 (814) 经﹙中p425﹚安那般那→四禅→四果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修安那般那念。修安那般那念,多修习已,身不疲倦,眼亦不患,乐随顺观住,乐觉知,不染着乐。云何修安那般那念,身不疲倦,眼亦不患,乐随观住,乐觉知,不染着乐?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观灭出息时,如灭出息学,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不疲倦,眼亦不患,乐随观住,乐觉知,不染着乐;如是修安那般那念者,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欲求离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是比丘当修安那般那念;如是修安那般那念,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欲求第二、第三、第四禅,慈、悲、喜、舍,空入处、识入处、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具足;三结尽,得须陀洹果;三结尽,贪、恚、痴薄,得斯陀含果;五下分结尽,得阿那含果;得无量种神通力,天耳(智),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尽智者,如是比丘当修安那般那念。如是(修)安那般那念,得大果、大福利」。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 法 概 论>>
【慧学】
【闻思修与慧】
无漏慧的实证,必以闻、思、修三有漏慧为方便。如不闻、不思,即不能引发修慧,也即不能得无漏慧。『杂含』(卷三0‧八四三经) 曾说四预流支:「亲近善男子,听正法,内正思惟,惟法次法向」。这是从师而起闻、思、修三慧,才能证觉真理,得须陀洹──预流果。这是修行的必然程序,不能躐等。
然从师而起三慧的修学程序,可能发生流弊,所以释尊又说四依:「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作为修学的依准。
一、亲近善知识,目的在听闻佛法。但知识不一定是善的,知识的善与恶,不是容易判断的。佛法流传得那样久,不免羼杂异说,或者传闻失实,所以品德可尊的,也不能保证传授的可信。善知识应该亲近,而不足为佛法真伪的标准,这惟有「依法不依人」。依法考辨的方法,『增壹阿含经』「声闻品」,曾略示大纲:「便作是语:我能诵经,持法,奉行禁戒,博学多闻。正使彼比丘有所说者,不应承受,不足笃信。当取彼比丘而共论议案法共论。……与契经相应,律法相应者,便受持之。设不与契经、律、阿毗昙相应者,当报彼人作是语:卿当知之!此非如来所说」。
考辨的方法,佛说为四类:一、敎典与「契经、律、阿毗昙都不与相应,……不与戒行相应,……此非如来之藏」,即否认它是佛法。二、如敎典不合,而照他的解说,都是「与义相应」的。这应该说: 「此是义说,非正经本。尔时,当取彼义,勿受经本」。这是虽非佛说而合于佛法的,可以采取它的义理。三、如不能确定「为是如来所说也,为非也」,而传说者又是「解味不解义」的,那应该「以戒行而问之」。如合于戒行,还是可以采取的。四、如合于敎典,合于义理的,「此真是如来所说,义不错乱」,应该信受奉行。这即 是以佛语具三相来考辨。
释尊或专约敎典,说「以经为量」。或专约法义,说「三法印」。或专约戒行,说「波罗提木叉是汝大师」。这依法不依人,是佛法慧命所寄,是古代佛法的考证法。在依师修学时,这是唯一可靠的标准。
我们要修学佛法,不能为宗派所缚,口传所限,邪师所害,应积极发挥依法不依人的精神,辨别是佛说与非佛说,以佛说的正经为宗,以学者的义说为参考,才能引生正确的闻慧。
二、从师多闻正法,要从语言文字中,体会语文的实义。如果重文轻义,执文害义,也是错误的,所以「依义不依语」。经上说:「闻色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是名多闻」(杂含卷一.二六经)。正法的多闻,不是专在名相中作活计,是理会真义而能引解脱的行证。多闻,决不能离圣典语文而空谈,但也不能执文害义。否则尽管博闻强记,在佛法中是一无所知的无闻愚夫!
三、义理有随真理法相说,有曲就有情根性说,这即是了义与不了义,胜义说与世俗说。如不能分别,以随机的方便说,作为思考的标准,就不免颠倒。所以说:「依了义不依不了义」。这样,才能引发正确深彻的思慧。如以一切为了义,一切敎为圆满,即造成佛法的儱侗与混乱。
四、法次法向是修慧。依取相分别的妄识而修,无论如何,也不能得解脱,不能引发无漏正智,所以说「依智不依识」。应依离相、无分别的智慧而修,才能正觉,引导德行而向于正觉的解脱。
佛法以正觉的解脱为目标,而这必依闻,思,修三而达到;闻慧又要依贤师良友。这三慧的修学,有必然的次第,有应依的标准。这对于正法的修学者,是应该怎样的重视释尊的指示!
【慧与觉证】
在家出家的圣弟子,依八正道行,确有如实的悟证境地,这是经中随处可见的。到此,净化自心功夫,才达到实现。
怎样的观慧才能引发如实觉呢?方便是非常众多的,或说四念处──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或说四谛观;或说缘起的生起还灭观。但达到根本处,切近实证处,都是同观实相的──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这是三法印的观门:依无常成无愿门,依无我成空门,依涅槃成无相门。等到由此而知法入法,即无二无别。
如前三大理性的统一中说:法性是空寂而缘起有的,从缘起的生灭边,观诸行无常与诸法无我;从缘起的还灭边,观诸法无我与涅槃寂静。
直从法性说,这即是性空缘起的生灭观,生灭即是寂灭。所以四谛观,缘起观,或侧重缘起流转而观不净、苦、无常、无我,都是契入法性空的方便。
由于适应时机,根治对于物欲、色欲的系着,所以说苦观、不净观。如不能依苦而起无量三昧,或偏于不净观,会造成严重的错误,佛世即有比丘厌身而自杀的(如杂含卷一三‧三一一经)。佛为此而敎令修安般,这那里是佛法观慧的常道!
法,是缘起假名而本来空寂的,但人类由于无始来的愚昧,总是内见我相,外取境相,不知空无自性,而以为确实如此。由此成我、我所,我爱、法爱,我执、法执,我见、法见。必须从智慧的观察中来否定这些,才能证见法性,离戏论缠缚而得解脱。
这必须「于此识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无有我、我所见、我慢、使、系着」(杂含卷一‧二三经)。必须「不见一法可取而无罪过者。我若取色,即有罪过。……作是知已,于诸世间则无所取,无所取者自觉涅槃」(杂含卷一0‧二七二经)。要不住四识住,「攀缘断已,彼识无所住,……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著。无所取、无所著已,自觉涅槃」(杂含卷二‧三九经)。
由慧观而契入法性,不是取相分别识的观察,是从无自性分别而到达离一切取相戏论的。如有一毫相可取,即不入法性。
所以如中道的德行,从离恶行善的方面说,这是要择善而固执的。但从离相证觉说,如取着善行,以为有善行可行,有我能行,即成为如实觉的障碍,大乘称之为「顺道法爱」。释尊所以常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所以佛为跋迦利说「真实禅」──胜义空观说:「于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风想无量空入处想,识入处想,无所有入处,非想非非想入处想,此世他世,日月,见闻觉识,若得若求,若觉若观,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觉观而修禅」(杂含卷三三‧九二六经)。这是都无所住的胜义空观,迦旃延修这样的禅观,由于佛的敎化──缘起假有性空的中道而来(杂含卷一二‧三0一经),这是慧证法性的不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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