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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本经讲记(会性法师主讲)

  四十一轻戒──不受施戒第五


  此亦偏重出家戒法。上文是请出家菩萨去供养,此是在家居士以金银七宝等供养出家菩萨。

  若菩萨,有檀越以金、银、真珠、摩尼、琉璃,种种宝物,奉施菩萨;


  若有在家施主,以金、银、真珠、摩尼、(中译如意珠)琉璃,或其他种种宝物(如钻石等)来‘奉施菩萨’,即布施、供养受过菩萨戒者,此较注重出家菩萨,而在家菩萨不为己用,为救济众生等慈善事业,也可接受,是为众生而受。

  菩萨以嗔、慢心,违逆不受,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施主以宝物供养时,菩萨以嗔恨心或贡高我慢心。‘违逆不受’,逆即不顺,不随顺,违逆施主供养心意而不接受,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起’。此罪较重,须向一个人忏悔才能清净,此犯染污起。

  舍众生故。


  此明犯染污起之因。因众生肯发心供养、布施,应接受之,以成就其功德,令生欢喜心;若不接受,甚至发嗔慢心,则犯舍离众生,最大之过患。菩萨重在摄受众生、爱护众生,使众生之功德、道业能进步。而今众生供养菩萨,菩萨不接受,则舍离众生,使之不敢亲近,此过失较大,故犯染污起。

  上文因嗔慢心不接受供养,而犯染污起。下文:

  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若非嗔慢心,乃是懒得接受、懈怠,不肯发心接受,此亦‘犯非染污起’,罪较轻,自己责备自己即可清净。下言不犯,有八种:

  不犯者:若狂,


  狂,即精神有毛病,上已言之。

  若知受已必生贪著,


  若自知接受金银宝物,会起贪心、爱著之心,则对道业有很大妨碍。唯恐生贪爱心而不敢接受供养,是不违犯。金银财宝摆在眼前,谁不起贪?此事端看自己。凡夫易利令智昏,见利忘义,故为怕自己增长贪爱心,不接受是不违犯。

  若知受已施主生悔,


  若施主一时生欢喜心,而将高贵之物供养菩萨,事后或许寝食难安而后悔不已,若知此情况,不接受是不违犯。

  若知受已施主生惑,

  惑,疑惑,若知道接受供养后,施主会生疑惑,则不接受亦不违犯。何种疑惑:如果生起自己供养此高贵之物是否有功德?若使受者生起贪心,岂不毫无功德?若布施后对方不会使用此高贵之物,岂不可惜等,生种种怀疑,此种布施毫无意义。

  若知受已施主贫恼,


  若知施主以高贵之物布施,接受后,其将贫穷,而生出烦恼,则不接受亦不违犯。

  若知是物是三宝许,


  ‘三宝许’,即事先许愿要供养三宝。若知施主之金银宝物,事先已许供养三宝,菩萨到来而供养之,则不接受并不违犯。

  若知是物是劫盗得,


  若知宝物是偷抢而得,以之供养菩萨,则不接受并不违犯。

  若知受已多得苦恼,所谓杀、缚、谪、罚,夺财,呵责。


  若知接受金银宝物会得诸苦恼、生诸问题,如有生命危险、被缚、或被谪降,或受法律处罚,或遭抢夺财宝,或受呵责等情形发生,则不接受并不违犯。

  此八开缘中,除第一外,余皆有一‘知’字,意即若不知情,纵然接受亦不违犯,若知情而不接受,是不违犯,重在‘知’字。再分别出家与在家情形,出家人如依声闻戒律,比丘、比丘尼,不可手持金银七宝,甚至沙弥戒第十亦云不可手持金银等物,依此说则根本不可接受。而在此是以菩萨之立场,菩萨专为利益众生,若所得之物,于众生有益,则可接受。然此与声闻戒律冲突,故出家菩萨以菩萨立场,可以方便接受,然必须接受后不为己用,专为做佛事、救济慈善等种种功德事业,方可接受。而在开缘中,除第一外,都很可能发生,尤其是‘若知受已必生贪著’,众皆知管宁与华歆之故事,华歆掘地挖到黄金,赶快拾起观看,若非管宁在旁,必定占为己有。自省是管宁或华歆之类?若为管宁,可以接受。在家居士本不可接受供养,若为办佛事,做慈善、救济,或三宝功德事业等。总之,不为己用,方可接受。而高贵财宝,如发心布施、供养,亦不能公开,因财不露白,否则会发生开缘第八条所说之危险,而引发烦恼,则不划算。以上‘不受施戒’第五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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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轻戒──不施法戒第六


  若菩萨,众生往至其所,欲得闻法,若菩萨,嗔恨悭嫉,不为说法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不施法,是自己懂得佛法,有人求法,而不肯布施,则犯此戒。

  若受菩萨戒,且懂得佛法者,‘众生往至其所’有众生来到其处所,‘欲得闻法’。众生到菩萨处,不为其他,是为求法,希望听闻佛法。菩萨遇此机缘,应发心布施佛法,‘若菩萨,嗔恨悭嫉,不为说法者’,若此菩萨嗔恨心重,见有求法,不但不欢喜,反生嗔恨心,甚至悭吝嫉妒,而不为之说法。

  关于‘嗔恨悭嫉’及‘所求之法’,据地持论义记解释:求法有二:一是求说法,一是求经典。为此嗔恨悭嫉乃具二义,‘嗔恨’之因是不愿说法给对方听,且嗔恨心越来越重,使人见之害怕。何以动‘嗔恨一心?可能是求法者礼貌欠周,引起说法者不悦而动嗔恨心,以至不为之说法。何以‘嫉妒’?亦可能是拥有经典,而对方来求,恐怕对方学成胜过自己,所以悭吝嫉妒,不愿送经典给对方。

  古时印刷术不发达──经典大多用手传抄,非常难得,若有刚写好之经典,甚为宝贵,对方来求不轻易送人,且怕将来别人胜过自己,因而悭吝嫉妒,亦有可能,因为凡夫心,多半具嫉妒心,怕人超过自己,而不愿布施乃是常情。如此‘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动嗔恨心或悭吝嫉妒而不肯布施,都犯众多突吉罗罪。是轻垢罪中较重者,须向一位清净菩萨忏悔才能清净,所以是犯‘染污起’。

  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


  若因懒惰心,懈怠心而不肯发心说法,并非动嗔悭嫉心,则‘犯非染污起’,自己责备自己就可恢复清净。同属轻戒,而分重轻,其分别在于动嗔恨悭嫉心,则犯较重,非嗔恨心等,只是懒惰懈怠,则犯较轻,菩萨戒,较注重心地上之分别犯不犯。有无嗔恨悭嫉,是内心之事,全凭良心判断,由心地上分辨重轻。若有所违犯,是否可以避重就轻?自己明明犯了嗔恨悭嫉心,而不承认,只说懒惰懈怠而已,这样避重就轻,其罪更重,不会消灭。

  此戒通于在家出家菩萨,凡受菩萨戒者,皆需遵守,在家菩萨亦有懂很多佛法者,人家来求,随己所知,应说给对方听,不过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若强不知以为知,则违背因果,将来罪过更大,古有说错一字,而堕五百世野孤身。切须谨慎!

  此戒与前之重戒第二条悭惜财法戒,有相似之处,须加分别。此有三种说法,第一、前面重戒是财法同时悭惜不布施,故犯重戒,失掉戒体。此只说对法之悭惜,财法分开,故判为轻戒。第二,根据梵网经菩萨戒,不但悭惜财法而已,且加毁谤、骂辱对方,故经云:‘非但不施,反更骂辱’。如此,则更严重。而此戒只因嗔恨不布施,故犯轻戒。第三、约心地之烦恼分上、中、下三品,而判罪之重轻。若为心地之上品(最严重)烦恼所犯之戒则属前文之四种波罗夷法,会失戒体;此就中下品烦恼而说,所犯不施财。法之罪,属轻戒。此和前文重戒之分别,因较复杂,故须细心,才能分辨清楚。

  不犯者:若外道求短,


  外道,即佛教以外之宗教。其他宗教若来求法,是欲在说法中寻短处、找麻烦,并非诚心求佛法,则不施法给外道,是不违犯。

  ‘外道’:外对内而言,同样是学佛,对佛法本身言是内道,佛法以外之宗教──即佛法以外之道门,吾人称之为外道,乃分别是否为佛教徒耳,并无辱骂之意,慎勿误会。‘内外’亦本行、外行之分,如学佛、佛法为吾本行,佛法以外即非本行,故云外道,乃内外之别耳。又佛是心内求法,他教不懂心法,往往心外求法,故称外道,亦有此义。

  以上略分辨何为外道。并非外道求法全都不应,此句主要在‘求短’二字,若有意求短,不利佛法,可不布施法。若外道宗教家诚心求法,仍应布施佛法。

  若重病,


  菩萨有病,且很严重,有人求法而不说,是不违犯。

  若狂,


  狂,此约双方:若菩萨本身当时精神不安定、不正常,不说法并不违犯;另一情况是来请法者,为狂乱心者,不说法,亦不违犯。

  若知不说令彼调伏,


  为调伏请法者,不为之说法,是不违犯。此乃师生之间常有之情,如亲近某高僧大德,平时不用心听,忘了再来请求,一再发生此事,则不应之,使知请法非轻易,而用心听法,才能得益。故为调伏,不为说法,是不违犯。此可类推其他。此‘知’字甚要,须真知,不能假知。

  若所修善法未善通利,


  若自己正修一法门,且所修法未到成就之时,或期限未满,不便为人说法。如修行中禁语,为专修一法,不为说法,亦不违犯。另外,对方所请之法,自己还未研究彻底,尚未通达明了,则不为说法,亦不违犯。


  若知前人不能敬顺,威仪不整,


  此指来请法者,威仪不如法。若知来请法者,非真正起恭敬心,顺从所说佛法修学,或请法时,威仪不整齐。依戒律。若讲法者在低坐位,听法者在高坐位,此即威仪不整,为尊重法故,不能为其说法。或有听法者,不知端坐恭敬,甚至全无威仪,例如摇晃双腿心不在焉,或听法者卧床,说法者坐著,此亦不可。或晚上聚会,卧床讨论佛法,说听皆卧床上,此太不恭敬佛法,故卧床绝对不可说法。或有听法者手拿兵器、武器,则不可为其说法,总之,听法必须端坐恭敬,中规中矩。另外,请问佛法者,亦须懂得请法规矩。有人手拿经本即问:此字你念什么字啊?或问:你对此某义的看法怎样?如此问法,不合法也。受问者,可以不必为说。故请法必须‘敬顺’,须有恭敬,且又顺从佛法来修学。凡请法,必定要‘请问’,请其指教、开示。

  若彼钝根,闻深妙法生怖畏心,


  若请法者所问为深妙佛法,譬如‘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等高深佛理,而其人根器甚钝,若为其讲解,不但不能理解,反而生起恐怖畏惧之心,遇此情形可不为其说高深佛法,而不妨为其说浅显佛法。

  若知闻已增长邪见,

  有一部分人,喜欢听空理,讲般若、讲性空。空,在佛法中是很深之道理,彼等听后,会增长邪见,变成恶取空,若如此,则不可对其讲空理。此句亦重在‘知’字,知道对方听后会增长邪见,才可不对他说,若不知则不能如此做,故‘知’是要能观机、观察众生之根机,此非普通凡夫所能做到。

  若知闻已毁呰退没,


  若知对方听过其所问之佛法后,会用言语毁谤,甚至退失善根;何以会有此情况?如其等问修多久才能成佛?若依经论对其明言要三大阿僧祇劫,三祇修福慧、百劫种相好,然后才能坐菩提树下成佛,要经历长久时间,具足六度万行、功德福慧都修圆满,才能成佛。对方听后不但不信,甚且毁谤,说那有此事?宗门说‘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当下就成佛了,为何还要无数劫!这简直是瞎说等等,生起毁谤之心,甚至退失善根,若知此情,可以不对其说法。此亦重在‘知’字,故要真知。

  若彼闻已向恶人说。


  若知此人来请法,听后会将所听之法转向恶人宣说,恶人即反过来毁谤佛法而造业,若有此情形,可不对其说法。此句应当亦有一‘知’字。为何不可以向恶人说?此须看是那种恶人,若其习性只喜造恶业,没有宗教信仰,对他说法,他不会毁谤,则说亦无妨。若此恶人,可能信仰他教,将其听过之法讲给其他宗教家听,彼等可能从所听之法中找到佛法之短处,而来破坏佛教,是将此情形称为恶人,并非凡是恶人都不可为其转说佛法,须看情形,若恶人听后会种善根、有好处,则说亦无妨,若说了,对方会破坏佛教,造罪业就不行。

  十种开缘已说完,说法甚为不易,如对佛法没有真正彻底明白,说起来就很难契机。最好是大开圆解,对整个佛法都了解,说时都能照顾得很周到,不会发生问题。但是要做到大开圆解之境界很不容易,故初学凡夫,懂得一句说一句,懂得两句说两句,不懂得就老实告诉对方自己还不懂,不能讲给他听,真对不起。绝对不可不懂装懂,则瞎人慧眼,罪过甚大。说法不易,须特别小心。

  本人平常都抱持一种主张,说法一定要有根据,绝对不说无根据之言,有时难免口语之误,一旦发现,则要更正,不可怕难为情,因为说后对方则信以为然,若不修正,大家就跟著永远错下去。或许听者会去找经典证明,能如此做者很少,因为跟著错,这情形很会伤害到后来的一切法施,所以若发现错误,要随时修正才好。此戒至此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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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轻戒──不教悔罪戒第七


  知道有人犯罪造恶业,而不教其忏悔,消除恶业,则犯此戒。

  若菩萨,于凶恶犯戒众生,以嗔恨心,若自舍,若遮他令舍,不教化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戒通于在家、出家。‘于凶恶犯戒众生’,不度他是犯戒。凶恶、犯戒。应是二事。凶恶,是一般很凶很坏之人;犯戒,指学佛受戒后之七众弟子,中有烦恼障特重。不能如法持戒者。故于‘凶恶犯戒众生’,应为凶恶众生与犯戒众生两类。遇此二种人,不但不度之。且以‘嗔恨心,若自舍’。动嗔恨心而舍离之,‘若遮他令舍’,遮乃遮止,发现有菩萨心要度他,却遮止,阻止其度化。‘不教化者’,自己不教化,别人发心教化,竟阻止之,如此则‘犯众多犯’,犯突吉罗罪,‘是犯染污起’。这是以嗔恨心而犯染污起。

  若懒惰懈怠,若忘遮他,犯非染污起。


  若非填恨心舍凶恶犯戒众生,只因懒惰懈怠,而不度化;或他人正教化时,自己忽然忘失。于无意中阻止其教化,此乃不该阻止而阻止之,并无嗔恨心。则‘犯非染污起’,罪过较轻。

  何以故?


  此乃疑问词,为何不度凶恶犯戒众生则犯戒呢?

  菩萨于恶人所起慈悲心,深于善人。


  菩萨平等度化一切众生,于一切众生中,善人固须度化,而彼等既晓修善,则不至作恶;然恶人所作恶,将来必定堕落,故对恶人更须生起大慈悲心,比对善人之慈悲心更要殊胜。比如父母生有五子,当然平等爱护,其中一位得重病者,父母当然特别爱护生病之儿。盖若不特别照顾,则有生命危险。此父母比喻菩萨,儿子比喻众生,生病之子比喻凶恶犯戒众生,因业相烦恼病最重,不先度之则会丧失法身慧命。将来堕落,问题更严重。故对凶恶犯戒之人,更要先行度他,不可舍离,方是菩萨道。

  不犯者:若狂;


  狂,亦约双方,一为菩萨本身精神有毛病,不能教化,不违犯;一为凶恶犯戒众生精神有毛病,度化之亦无法接受,故不度亦不违犯。


  若知不说令彼调伏,如前说,


  若知凶恶或犯戒众生,不待度化、教化,自有因缘令他改恶向善。则不度化亦不违犯。

  若护他心,


  他指其他众生,若教化凶恶、犯戒者,则他人误会菩萨同流合污,因而造口业、生讥嫌。故为护持其他大众道心,不使造口业,不度化亦不违犯。

  若护僧制。


  此对出家人言。僧团中有一定之制度,出家人若犯戒,必须忏悔,为其作忏悔羯摩,之后仍不悔改,僧团规定不许接近其人,须待其忏悔改过,方可接近之。故为护僧团制度,而不度他是不违犯。

  欲度凶恶、犯戒者,甚为不易。若无相当定力及高深智慧,则办不到。以彼此都在苦海中漂流,不在岸上,度他力量自是不足。故须自己如法。持戒清净。才有力量感化凶恶犯戒众生,此即身教胜于言教。

  附带说明二十八轻戒之第六条,‘见四众毁戒心生憍慢戒’。其内容与‘不教悔罪戒第七’意义相近。戒文:‘若优婆塞受持戒己,若见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毁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胜彼,彼不如我”,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此约憍慢心而制戒。说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将所受戒法毁破。吾人知道后,在心中,甚至口说我胜过他,他不如我,他犯戒,我没犯,我持戒清净。若生此憍慢心,亦犯失意罪,与染污犯相同。此与‘不教悔罪戒’之不同是‘不教悔罪戒’中。包括凶恶犯戒,范围较大,而在家菩萨戒只就四众犯戒而说,范围较小;菩萨戒本经是约嗔恨心。不肯度他、教化他而犯戒。在家菩萨戒是说动憍慢心,有以己胜他、持戒清净等念头。两者范围不同、所起烦恼不同。

  今值末法时代,说句老实话:不论出家比丘、比丘尼,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其所受戒,要做到持戒究竟清净,甚不容易。尤其出家人之戒法,非常微细、繁多。所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稍不小心,即易违犯,谁敢说持戒清净呢?我等应发忏悔心,随分随力,尊重佛所制戒,在能力所及之范围应好好受持,以此态度来学戒、持戒。若见他人有不如法,违犯之处。应当反省,检点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勿生憍慢心。说到度他,自犹未度,遑论度他?菩萨阶位很多。从初发心之凡夫,经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乃至等觉。都是菩萨,凡是菩萨,皆须受持菩萨戒。故菩萨戒本经所说之戒法。范围很广大。包含三贤十圣所修。皆在此戒本中,故‘不教悔罪戒第七’所说者,非吾等凡夫所能办到。自己持戒若末清净,要教化凶恶犯戒者,则不易做到,不过十住以上之菩萨做得到。吾等既然受了菩萨戒。已发大愿,要尽力量慢慢去学习,能做多少算多少。

  此说明教化凶恶、犯戒众生,以后还讲到有众生应以神通教化而不用之,亦犯戒。此更非吾等所能做到。戒波罗蜜,须至佛地才圆满,初学凡夫怎能完全做到?但我们要发愿学习,因此。我们更要深信、切愿、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亲近阿弥陀佛,得不退转。即可到十方世界去度化众生。那时神通变化,随缘度众,即使再凶恶、再多犯戒之人。都有办法教化。我们知道在娑婆世界,戒度不易修圆满,更要赶快发心努力精进念佛,不忘自己所修念佛法门,才能修得戒波罗蜜究竟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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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轻戒──掉戏戒第十


  若菩萨,掉动,心不乐静,高声嬉戏,令他喜乐。作是因缘,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忘误,犯非染污起。


  此含在家、出家菩萨,皆须同持此戒。‘掉动’,掉乃掉举,动是浮动,‘心不乐静’是说明掉动的情形。所谓掉动,即是心静不下来,不好静,故‘高声嬉戏’,讲话声音很大,说笑话,像演戏一样,而‘令他喜乐’,使他人见自己之动作而欢喜快乐。此即一般之好说话、讲笑话、或手舞足蹈等方式,使人觉得欢乐的行为。‘作是因缘’,心静不下,不乐静,是亲因;高声嬉戏、令他喜乐,影响别人心静不下,浮动放逸,是助缘。有此情形,‘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有意去作,是犯染污起。若在未受菩萨戒前,即有掉动之习惯,受戒之后,一时忘记不该如此而至掉动,则犯非染污起,因非故意,是忘误而犯过失,故罪过较轻。

  一般人若非好静、好修禅定者,其心常静不下。因好动,一旦有机会,就说说笑笑、或表演造作,使人欢乐,养成习惯则不易改过。如果学佛,受菩萨戒,则应随时检点。

  下明不犯之开缘有五:

  不犯者:为断彼故,起欲方便,如前说。


  第一是‘为断彼故’,彼指掉动散乱。为断除掉动散乱之恶作。‘起欲方便’,经常生起想要断除掉动嬉戏之病,而作种种方便,然一时断不掉。‘如前说’是指前文第九条之‘若断彼故,起欲方便,烦恼增上,更数数起’,将‘烦恼增上,更数数起’两句,用‘如前说’简略之。即是心想要断除掉动嬉戏等,但因烦恼很强,时时生起,‘更数数起’即频频生起掉动之习惯,一时断不了,偶然起现行,亦不违犯。

  又,不犯者:他起嫌恨,欲令止故;


  第二是‘他起嫌恨’,‘他’指众生,如有众生对我们起嫌恨心、印象不好,如果在他面前表现很严肃、端庄、规矩之禅相,对方则认为我们对他冷漠、不欢迎,如此便加深对方嫌恨之心。因此,为止息众生的嫌恨心,而生起方便,说说笑笑,使众生生欢喜心,如此则不违犯。


  若他愁忧,欲令息故;


  ‘他’亦指众生。第三若有人遇到不如意事,遭逆境生烦恼,因而忧愁痛苦,如果对他说说笑笑,使生欢喜心,除去他的忧愁,如此则不违犯。

  若他性好戏,为摄彼故,欲断彼故,为将护故;


  第四,若菩萨遇到习性喜欢说笑的众生,常有种种动作,表现他的快乐,对此等人,也不可用严肃的禅相对待,因为他会害怕,不敢亲近,以为学佛要如此,他作不到,因而不敢学佛。为了度他─‘为摄彼故’,摄即摄受,彼指众生,为了摄受此种好戏之人,也得和他说说笑笑,慢慢接近他;‘欲断彼故’,接近他,不是与他同流,而是找机会断除他好戏之习惯,因此缘故,可以方便;‘为将护故’,护是护持,仍指好戏之人,为护持他学佛的心,所以亦和他说说笑笑,先护其心,使不生反感,而生欢喜心。以亲近菩萨,若如此存心亦不违犯。

  维摩经:‘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对此开缘,是很好之注解。先和他有相同的表现,‘先以欲勾牵’,使愿亲近菩萨,再慢慢使趣向佛法,‘后令入佛智’,此为菩萨度众生的一种方便。

  若他疑菩萨嫌恨违背,和颜戏笑,现心净故。


  若有人对菩萨生怀疑,以为菩萨对他有嫌恨心,与他相违背。菩萨为消除他的怀疑,而表现‘和颜戏笑’,即是以慈和的笑容和他说笑,使他生欢喜心。‘现心净故’,现出菩萨的心是清净的,对他是没有嫌恨的心,以消除他的疑心。为此之故,而有喜乐掉动之动作,也不违犯。

  以上开缘中,第二有‘嫌恨’二字,第五亦有,此中不同处,乃第二是众生对菩萨真有所嫌恨。而第五是他人对菩萨生起疑心,以为菩萨对他有所嫌恨,事实上是没有的。两者正好相反,这是不同处,须分清楚。五个开缘当中,第一是为去除自己烦恼,用心对治而一时对治不了,故不犯;第二至第五是为度众生,此即随顺众生─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之随顺众生。菩萨自己无此掉动情形,然为度众生,而现此方便,以接引众生,故后四个开缘,完全是为众生而开的。此条戒所说的,我们一般凡夫很容易犯到,我们遇到熟人,习惯上总会和他说说笑笑,说些轻松的话,如果不使心太散乱成为放逸,就没有多大问题。我们学佛,也不可学成木头的样子,一举一动太过呆板,而装模作样更是不必。必得听其自然,不要勉强,只要不使心意散乱,太过掉动即可。不要装出特殊模样,使一般人以为学佛,简直像个木头人,而害怕不敢学佛。所以,这点要清楚,不要特别装出禅相来,只要不过于散乱,太放逸,听其自然即可。第十条至此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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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轻戒──倒说菩萨法戒第十一


  对菩萨法颠倒说,即犯此戒。

  若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言:‘菩萨不应乐涅槃,应背涅槃;不应怖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何以故?菩萨应于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作如是说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条戒,若不懂佛法教义者,则不会违犯。而对声闻、菩萨法懂得不彻底,致生颠倒见者,才会有此说法。

  ‘菩萨’含在家、出家。‘作如是见’,如是指下文其心里所生之见解,即指其见解思想之偏差。‘如是说’,如是亦指下文,不但心想,且又说出。‘言’是所说下文之邪见。‘菩萨不应乐涅槃,应背涅槃’,是说菩萨不应如声闻人喜欢证阿罗汉果,证偏真涅槃,自了生死,目的即达到:菩萨欲度众生,则不应爱乐涅槃,须和涅槃相违背。‘不应布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声闻人为了生死,而害怕见思惑等烦恼之束缚,故能知苦、断集、慕灭、修道,以求速证涅槃。此须断烦恼,今菩萨为度众生,不必爱乐涅槃,甚至违背涅槃,盖彼既不求证涅槃,即不应怖畏烦恼,要在三界内、烦恼毒中度众生。既不怖畏烦恼,亦不速求解脱,则不必‘一向厌离’此世间、身体、烦恼。故云菩萨不应一向厌离,亦不应怖畏烦恼。

  ‘何以故’,为何菩萨不应怖畏烦恼,不应一向厌离,亦不应爱乐涅槃,甚至要背涅槃?因为‘菩萨应于三阿僧祇劫,久受生死求大菩提’,经云:‘欲成佛,须历三祇修福慧。’阿僧祇即是无数,历三大无数劫之长时,修自利利他之六度万行,求福慧二严,故于三大无数劫中,久受轮回生死,做度化众生之事业,以‘求大菩提’,即求成佛。彼云菩萨应如此,故不必速求厌离世间,速断烦恼,亦不必求速证涅槃。

  此段即明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是为颠倒说法。‘作如是说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如是’是指上文所说。若菩萨颠倒说菩萨道,则犯‘众多犯’、‘染污起’之罪过。

  何以故?


  下文解释为何如此说,即犯染污起之罪过。

  声闻深乐涅槃畏厌烦恼,百千万倍不及菩萨深乐涅槃畏厌烦恼。


  因为声闻虽深深爱乐涅槃,怖畏烦恼求速断除,亦厌离此世间,欲速超三界;然与菩萨相比,则不及菩萨之百千万倍,由此可知菩萨绝非不求涅槃、不断烦恼,不一向厌离。

  下文解释菩萨爱乐涅槃、厌畏烦恼,较声闻超过百千万倍之情形:

  谓诸声闻但为自利,


  ‘谓’是以下文解释上文。所谓声闻人,有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罗汉等阶位。这些声闻人‘但为自利’,只求自己断烦恼证涅槃,不愿度众生。

  菩萨不尔,


  菩萨不如此。

  普为众生,


  菩萨自度度他、自利利他,普遍度化一切众生。

  彼习不染污心,胜阿罗汉;成就有漏,离诸烦恼。

  ‘彼’指菩萨。菩萨修习不染污心,使心地不被烦恼所污染,是为‘不染污心’,胜过阿罗汉甚多,故前文言‘百千万倍’。因菩萨在世间要度化众生,要‘成就有漏’,漏比喻烦恼,如茶杯有洞,则装不住茶水,是为有漏。(有漏喻众生有烦恼,无漏喻烦恼去除。)众生有烦恼,则流漏三界、轮回生死。菩萨度化众生,其成就不染污心超过阿罗汉,在世间有漏烦恼法中,要‘离诸烦恼’,离一切烦恼,此乃为难。这四句较难了解,蕅益大师笺注:“‘彼习不染污心胜阿罗汉’谓声闻阿罗汉所习不染污心,乃是成就无漏,离诸烦恼。譬如水中莲花,是不为难。今菩萨所习不染污心,以普为众生故。须要成就有漏,而仍离诸烦恼。譬如火中莲花,是最为难也。设非百千万倍深乐涅槃,畏厌烦恼,何能涉有漏而不起烦恼过患耶?倘不畏厌烦恼,则是以染污心受生死果,不久必当迷失大菩提道,其为倒说矣。”再举一例以明:若声闻人和菩萨人皆在烦恼之苦海中漂流,未得出离,声闻人只须想法游到岸上,即解决问题,而菩萨则须在苦海中学会游泳以求自救,再进一步学习救人之法,将沉沦苦海之众生一一救起,此功夫则较声闻人高千万倍矣。由此可明白:菩萨爱乐涅槃,深畏烦恼、厌离苦海之痛苦,而欲自利利他,得到解脱;比声闻之深乐涅槃、畏厌烦恼,一向厌离,胜过百千万倍。依上文,菩萨作如是见,如是说,即犯颠倒说菩萨法之罪过,而看此文,似与菩萨道差不多,究竟错在何处?我们必须进一步研究。主要在勿误以为菩帷于三界内度众生,自己即可不必断烦恼。若如此,则菩萨尚且无法自救,遑论救度众生?故文中‘菩萨不乐涅槃’,毛病出在‘不应’二字,‘应背涅槃’错在‘应背’二字。怎可背涅槃?背涅槃即是大错误。‘不应怖畏烦恼’,有时大乘甚深教典亦有此说。当然以菩萨立场而言,是不用怕烦恼。而此所谓‘不应怖畏烦恼’,并非口说即可,要在烦恼将起时,能否控制不起现行,能否转烦恼而不为烦恼所转,能否对治烦恼,此方为真功夫。今依修行断惑之情形说明:声闻人全为自己,一步步先伏后断──先压伏住烦恼,使不起现行,然后断除之。彼专为自度,不顾他人,较易做到。而菩萨福慧双修,于修行中,只要伏住烦恼,使种子不起现行,或精进自修,或随缘度众,皆无妨碍。比较声闻人专为自己,边伏边断,要难上千万亿倍!故蕅祖喻之为‘火中莲花’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上可知,菩萨之伟大在于只伏惑而不断惑,即能做菩萨道之事业。吾等学菩萨道须先学伏惑,能压伏烦恼种子,使不起现行,有此功夫,方可言于三界内做二利之菩萨事业,否则乃说大话耳。

  很多受过菩萨戒之同修,其言行举止与未学佛前相差无几,而自称菩萨,已发菩提心,要行菩萨道,恐怕还差太远!

  须知吾等为何要念佛,要求生西方极乐世界?因在此娑婆,须行菩萨道,须伏住烦恼使不起现行,此甚不易,吾等未必能做到,故须深信切愿,一心念佛努力精进,恳切求生西方,得以亲近弥陀,于七宝池八功德水中,时时沐浴在佛之法海中,常闻佛法,不离三宝,于上善聚会之好环境中修行,当生即得不退转,而后到十方世界广度众生,才能满菩提大愿。

  此条戒,不懂佛法者不会犯,懂佛法对性修二理了解者,亦不致违犯,只怕偏执一边,认为菩萨只须于三界中度众生,不必求了生死,有此见解,则易生错误。故吾等研究佛法须多方观察,面面俱到,对佛法能体会贯通,理事圆融,才不致有所违犯。若只看一、二部经,即依此经所说之理而生,硬性主观之偏见,则会犯此过患。

  又吾等莫因菩萨道难修而生退转心,以致不敢求受,学习菩萨戒。要知世间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即如吃饭最容易了,若上戒坛,才知连吃饭都不知从何下手呢?更何况佛法是菩提大道,岂能易易?吾等应学常精进菩萨之精神不要怕难,愈困难愈须修学,愈困难更应发菩提心,努力学习菩萨戒法,充实自己,随分随力自利利他,希望尽此一报身,往生极乐国,成就了生脱死,得不退转,再随佛到十方世界度众生。倒说菩萨法戒第十一至此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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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轻戒──不护讥嫌戒第十二


  若菩萨,不护不信之言护讥毁,冰不除灭。若实有过恶不除灭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实无过恶而不除灭,非染污起。


  若‘菩萨’亦含‘在家、出家’菩萨。护指防护、预防。‘旨’指‘不护讥毁’之毁,此句是说不能预防不信之言,因‘不信’而生‘讥毁’之言。故须预防勿使人对学佛者,生起毁谤、讥嫌等之口业。‘不信’有二种,一指一般不信佛者,眼光锐利看高学佛者,视出家人如圣人般,不能有丝毫过错,否则必生讥嫌毁谤之言,故此‘不信’乃指对佛法全无信心者。二指菩萨之造作、动作,使末生信者,不能生起信心,已生信者退失信心。

  ‘不护讥毁’是菩萨平时未加预防、防护,使人生超讥毁之事。讥是讥嫌,毁是毁谤、毁损;毁谤是没有事实,硬将恶法加诸菩萨。毁损是对佛法、菩萨,有所破坏、毁损。‘不护不信之言,不护讥毁’二句,是指未发生过失之前,‘亦不除灭’是指已发生过失,讥嫌、毁谤、毁损之言已出,应速求除灭,否则即违犯。故前二句指平时言行要善加防护、检点,勿使人生超不信之念,而造讥嫌之口业。万一没防护好,一旦做错事情,应快想法除灭,若不除灭即违犯戒法。以上依戒文解释,下举例以明之,例如赌博为不良习惯,不论在家出家菩萨,众知为学佛、修行者,尤其弘法人员,不论是否参加赌博,只要被人看到经常出入赌博场所,就会生起讥嫌。心理会以为:这是什么菩萨?经常往赌博场所跑,或许也参加赌博,难道是赌博菩萨吗?讥嫌毁谤因之而生,此即‘不护不信之言’之例。另居士若进出风月场所、淫坊酒肆等不清净处,为人所见,必生讥嫌,如云此人简直是花花公于,谈何修行,甚至讲经说法呢!竟然出入风月场所,简直不干不净,等等讥嫌毁谤不信之言统统出笼,造种种口业,皆由此生。又中国佛教素重素食,不论在家、出家,一般人认为既然吃素必很清净,而恭敬之,若吃素者,经常出入一般餐厅,在俗人虽未见你吃,心里会想,此人可能吃素吃不来,而常去那里解馋吧!这还像什么菩萨呢?而生种种不信、讥毁之言。又有寺庙寺众吃素,而饲养猫狗,猫狗不吃素,只好经常买鱼肉喂之,售者嘴上没说,心里会想此人大概吃素吃不来,或借猫狗之名,而解解馋,心中动此念即是不信之‘言’,亦会讥嫌毁谤。此例不胜枚举,凡学佛不该做之事不该去之处,都不应犯了,否则会使人失去信心而生讥毁。以上是对个人而言。另外对于团体方面,如寺庙、共修之道场,亦应维护人们之信心,勿使失去信心,而生讥毁之事。此乃因团体在做好事、善事,修行时,往往没注意到周围环境,而使不信佛者,对寺庙、团体共修之事,生起讥嫌、破坏、反感之反应。例如有些寺庙作法会时,用麦克风扩大声音,弄得附近的人受不了,彼等或根本不信佛,听到梵呗,并无好感,认为是在制造噪音,妨碍其安宁,甚至提出检举。故寺庙、共修道场在读经、念经、拜忏、唱赞时,只要佛堂里听得到能整齐一致,则可不必用麦克风,若非用不可,尽量放低音量,我们目的在修行、念佛、读经、唱赞是好事,若妨碍他人,引起众生烦恼则非好事,此须特别注意防护。从前寺庙多在深山、在山上修行,不论声音多大,不会吵人,现在很多道场都建在都市,前后左右,都是邻居,若用扩音器而妨碍对方,则不好。虽说,听了让对方种善根,而善根要纯粹、干净。不可善根未种,恶根却先生起,使他造业,将来堕落,于心何忍,故对此须特别注意。尤其夜晚十点后,更须安静,即便念佛,亦应小馨念、默念、金刚持,只要真心不怕阿弥陀佛听不到!若用扩音器,吵到邻居,动了嗔恨心而造罪,是我们的罪过。不但修行、念唱时,应妨护,护持邻居,即使平常亦应想法接近、度化,使对道场生欢喜心,不可妨碍其工作、视听。俗云‘近庙欺神’,神指寺庙,意即寺庙附近的人,往往会欺负寺庙,其实他们并非有心欺负寺庙,大多是自己做不好而惹来,怎能怪邻居?或为小事争吵不休,弄得一见寺庙中人就讨厌(厌恶),甚至毁谤:‘这是什么圣人啊!’很不好听的话,因此,学佛行菩萨道为度众生,自己左邻右舍都度不到,要度谁呢?在家居士度众生,要先从自己父母六亲开始,连自己的父母六亲都度不到,要度谁?谁会相信?道场亦然,附近邻居度不到,要度谁?远的人看不到短处还相信,近的人看到的都是短处,当然要欺了,故须先令邻居对道场有好感,才能度他,此即道场要防护附近的人,使不生讥嫌的心,不造口业,须特别注意者。所谓接近,并不是天天和他聊天、谈话。像住在寺边附近的邻居,本人乃慢慢想办法使他们发生好感,对还未学佛,无宗教信仰的这种人,本人绝对不和他谈宗教信仰,亦不谈佛法,常是谈一些他喜欢听的,如果他喜谈历史,就和他谈一些历史上的忠孝节义人物,讲一些历史故事让他听,他会觉得这位法师也懂历史,不只会念经而已。因此他有问题,就会来请教,自然而然他就来接近,不必去找他。或是他喜好某种学问,如果我们懂,就可和他谈这方面的理论,不必去找他。或是他喜好某种学问,如果我们懂,就可和他谈这方面的理论,不必一下子就和他谈佛法,叫他念佛,他一听到就吓跑了,一见到我们就退避三舍,如何度他呢?此即度众生的方便。以上是本人几十年来亲身之经验。华严经说,菩萨为度一众生,因缘尚未成熟,须‘待时而化’,等到因缘成熟时,才用佛法教化他,因缘未成熟前,只有想办法和他同事,和他接近,使其对佛法生好感,慢慢的就会发心,不可用硬拖、硬劝的方式,那是行不通的。

  ‘不护不信之言,不护讥嫌’是指事情未发生前要好好预防,‘亦不除灭’是事情发生了,人家毁谤讥嫌,要赶快想办法除灭,否则会越来越严重。如何除灭?以上例言之:如平常有事经常经过赌博场所,而引起误会,以为是去赌博,若已知遭人讥嫌一则以后不要再去,讥嫌自然消灭。若不除灭,还继续往那儿跑,则是实有过恶而不除灭,没有过而不除灭,已经是违犯了,何况是实在有过!实有过而不除灭,‘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此是较重的,‘实无过恶而不除减,非染污起’,即是上例。此条戒很重要,吾人平常须特别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举动。

  不犯者:若外道诽谤,及余恶人;若出家乞食,修善因缘,生他讥毁。


  第一种开缘:是说其他宗教,喜欢批评人家;外教对佛教的诽谤,是常有的事。若并无事实,而外道其他宗教有意要诽谤我们,也没办法,如此是不违犯。‘及余恶人’其他恶人是指一般没信仰者,虽非外教信徒,因对佛教没信心,容易造恶业,再看到学佛者之一举一动而生讥嫌诽谤的心理,本是不讲理的恶人,要诽谤也没办法,如此是不违犯。此是第一种。若前人若嗔、若狂,而生讥毁。

  或是出家人托钵乞食,托钵化缘是出家人的修行,是修善的亲因缘,可是有些人看到这情形,却不如此想,明明是善法,却说是懒惰,不去做事业,没饭吃就去跟人讨饭吃等等讥嫌毁谤,‘他’指其他人。本来托钵乞食,并没做坏事,而他硬要毁谤,也没办法,如此是不违犯。

  若前人若嗔、若狂,而生讥毁。

  ‘前人’是指讥毁的人。此人嗔恨心很重,正在发脾气,一发脾气就不讲理、要骂人,遇此情形,也是不犯。‘若狂’,此人心理有毛病,精神有狂乱病,对修行人乱骂乱说,也没办法,如此也是不违犯。以上第十二戒讲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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