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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第一?还是放生第一?看经典分析

不杀第一?还是放生第一?看经典分析


《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有人就说了,所有功德中是不杀第一,不是放生第一。

  再看另一段经典

  《正法念处经》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罗睺阿修罗王所住境界。诸阿修罗业法果报。彼以闻慧。知此众生。见渔猎者。张围设网。罝罟遮截。为利众生。令其活命。破彼鱼堰。或有势力。逼令放生。或为自利。或求名誉。或为王者。或为大臣。遮断屠杀。或护种族。先世相习。行不杀法。


  从这段经文我们可以明白,看见众生杀生时,自己有势力(如地方上的长官)以势力逼令放生,是行不杀之法,若自己亲自放生更是行不杀之法。或者为了保护种族,阻止屠杀,也是行不杀之法。


  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三十三天所住之地。彼以闻慧。见三十三天第八地处。名欢喜园。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以闻慧。见此众生。善心深心。不杀不盗。亦教他人。令不杀盗。若见杀者。劝令不杀。不教人作。见作不喜。若有所犯。寻即悔过。离恶知识。云何不杀。见鸟杀害。救令放舍。自不作恶。设作即悔。受不杀戒。以财赎命。令其得脱。复教他人。令助欢喜。


  我们说的放生就是经中说的“以财赎命。令其得脱。”也属于不杀之法。

  龙树菩萨说的,杀业最重,不杀第一。“杀业”和“不杀”都是广义上的范围,比如杀鸡是杀,杀鸭是杀,杀鱼也是造杀业。逼令放生是行不杀之法,亲自放生是行不杀之法,阻止屠杀是行不杀法,劝导他人不要堕胎也是行不杀之法。写一篇文章劝导世人戒杀放生,也是行不杀之法。

  通过分析上面经文,可以明白,“不杀第一”的真正含义。不杀第一,放生第一,阻止屠杀第一,劝导世人不要堕胎第一,因为都是在行不杀之法。

  而阻止屠杀,一般普通人没有这个能力。劝导世人不要堕胎也要有相应的因缘。我们最方便行的不杀之法,就是买物放生了,所以末法时代对普通人来说,放生第一。相对容易也最方便,积累功德最快。

  (转载)
摘自清朝‧怀西居士周安士《万善先资集之劝屠人》
猪羊虽系物类,畏死与吾同情。只如豢[huàn喂养]豕[shǐ猪]之家,甫[fǔ 刚刚,才]受屠人之价,此猪便涕泪不食。虽口不能言,然心知命在须臾[xūyú 片刻]也。所以就缚之时,哀号动地;出门之候,觳觫[húsù:害怕得发抖的样子]傍徨。屠人行一步,则恐怖一步;此猪见一人,则望救一人。及其既入屠门,见其攘臂[rǎngbì挽起袖子]就执,持刀相向,则大声疾呼。号天而天不赐梯,掉地而地不借孔。顾左盼右,无非杀己之人;视后瞻前,尽是伤身之具。蓦[mò突然]尔之间,仰卧几床,尖刀入腹。此时如沸油灌顶,此时如万戟[jǐ一种可勾可刺的兵器]钩心,声以痛极而转低,眼为血流而紧闭,是诸苦楚不可说,不可说矣,尚忍言哉?
  
嗟乎!此猪宿世为人之时,岂无父母珍之如手足,奈何膳夫[shàn fū 此地指厨师]视之如泥沙;岂无妻孥[qīnú妻子和儿女]爱之如腹心,奈何屠户戕[qiāng杀害]之如草芥[cǎojiè小草。比喻无价值的东西]。前生恶业可畏,此日方知;夙昔[sù xī泛指昔时,往日]盖世英雄,而今何在?不求解脱,人人难免如斯;一入轮回,在在皆成堕落。故西方净土,是男是女总堪修;戒杀放生,若智若愚当自勉。各请直下回头,莫致他生自悔。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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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约放生
  与卖鱼者直接或间接、明确或暗示将要买生放生,使卖者闻讯捕捞,违背施无畏的基本定义。如此可令这些众生本几日后死,如今因预约卖者数量、品种等,使其提早被捞,虽汝意为放生,然而其中势必有不堪折磨而早夭的众生,由于其提前死亡出于你的预约,使自己的善举偏于形式了。
  二、不观察地点、水质
  如果被放之众生,能放其为适于它生长的环境,则对其有极大好处。反之,若只顾放而不观察所放的地点,则对其害处多多。如将野兔置于众人处,飞鸟放于易捕地,鱼儿放入被化工原料污染的确无法生存的河流水域等。
  三、禁放养鱼池
  严禁将鱼及水生动物放入养鱼池,以养鱼池为卖鱼杀生之来源处,将众生放入其内,乃间接杀生也。
  四、不得区分大小贵贱
  一味追求数量,而对某部分众生远离慈心。如见两盆鱼,心想若放这盆躯体小的众生,则价钱和数量要比放那盆躯体大的合算。或思维买一大堆田螺的钱,还不够买一只甲鱼的金额。因而弃大舍贵,择小选贱。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未被解救生命的众生怨恨与嗔怒。孰不知躯体越大,价格越昂贵的众生,你放了它,功德也越大。所以放生时不要带着选择和预备买何品种的心去买生,应当遇见什么,就买什么。
  五、万勿因噎废食
  有人因见到自己或他人辛苦所放之众生,有被随后捕抓的危险,便以为这种放生毫无意义,且造就捕抓者的恶因。其实即便仅仅能延长众生一个秒钟的生命,此众生也宁一秒后死,不求一秒前亡。故究放生者功德而言,施其一瞬间无畏与放其数年无畏,功德正等无异。于被放者言,彼虽短暂获生,仍于生时心若甘饴,又由于其成就了放生者菩提心的功德,故放生者之功德利益,所被放之众生亦有,使彼终获善乐。而且,从悲心的角度来说,即便知其在放后即有被捕之险,或见其伤弱而不顾,心怀哪怕使其一瞬安乐也要解救之心,此种人慈悲更为强甚,极为诸佛赞叹,有此发心者,无论所救众生是否有福报活下来,以彼悲心的利益,放与被放者均有大利益。故千万勿抱前放后抓不算放生或买时选择强健活力者放的错误思想了。
  六、不善回向
  很多人因为自以为不去执着功德利益,而凡有放生皆不去好好回向。孰知因果成熟,是必然之势。不重视回向,会导致大量功德转化为人天福报,为将来往生乃至成佛,形成阻碍。所以每个修行的人,一定要使功德转向出世间的种种成佛利益。而且放生行为,因其是有为法中最为殊胜的功德之故,功德成熟非常迅猛。若放生勤垦,甚至即生福德利益现报,所以放生者切要善于回向。免大量功德流于人天无意义消耗的福报也。
  七、未知己知彼,勿随意劝说
  轻易不要对无信心者(尤其是卖鱼的人)宣布和劝化说我买鱼是为了放生做功德,你应当怎样等等。因为并不了解对方对于因果之取舍观念,一旦被其把握和摸索出放生者出没的时间规律,所偏重放之品种,即便每次给放生者开诸方便,放生亦流于形势而形成弊端。使卖者为了放生者的需要而购抓某种众生,而放生者并不见得一次都能将卖者的货量都买掉,使未被放的另一部分众生伤心埋怨。所以轻易不要让卖者知道目的,通晓规律。对于有的地区已形成此局面者,虽无法挽回,但应亡羊补牢,注意宣传给新的放生者这个道理,至少使这种局面保持在最小范围即可。但万万不可因为觉得造成此局面不好,便不去放生,退失信心,使更多众生流于他人的口腹。总之,放生要比不放功德殊胜。
  八、倘使工作失误,勿轻易自咎
  释放与解救他人的生命,永远没有过失。许多放者因为工具、因缘及种种不利因素,使所购众生不能全数尽活,便于亡者自愧有罪恶感。实际众生从生到死,皆受制于因果,假如你尽力做了,它还是于放前死亡,实属因缘所使。彼既便如此,亦要比被人刀刃烹煮者幸之万倍,据说畜生之苦,不但苦于死时之剧痛,死后之剖解、烹食、乃至被消化后,其痛苦的知觉方无。故这对于被放者而言,使其少苦而终,且免受死后之剧烈痛苦,仍具备不小贡献。况且你把放生的功德回向给他们,对其今后,仍具备积极深远的意义。故而应知放生因悲心之故,无过失而言。
  


    (转载)


  消灾免难:称念“南无阿弥陀佛”第一功德
  学佛为成佛,一心专念“南无阿弥陀佛”,不怀疑不夹杂,乘佛大愿力决定往生净土
  在此忏悔我所犯的一切恶念恶口恶行,忏悔我所犯一切邪淫重罪;愿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给文章原作者、学佛网、转载者、各位读者;此文若有错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愿断恶修善、广积阴德,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持戒念佛、求生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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