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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深入学习入中论

下面讲同喻,并证成此立量:

此有二位,一谓计大种有自性位,二谓毁谤他世位。随立一位为宗时,即以余位为同喻。故曰:“如计大种有性时。”谓于尔时,亦具彼见同依之身,及有于所知性之颠倒见。

此“同依之身”有两个时位:一、计执大种有自性的时位;二、诽谤前后世的时位。安立其中任何一种时位为立宗的时候,可以用另一种时位作为成立它的同喻。因此说:“如计大种有性时”。意思是说,在诽谤他世的时候,具有跟计执大种有自性共同的所依之身,以及对于所知性的颠倒见。
也就是说,乃至这个诸多邪见共同依止的一个身,没有获得转换的时候,就像曾经依于这个身,承许大种有自性,是对于所知法的体性成颠倒见。现在也是依于这个身,承许无他世。所以,承许无他世也是对于所知性的颠倒见。就好比一个疯子,曾经做的某种承许,对于所知法有颠倒见。在另外一个时位,由于他仍然没有脱离疯病,所以他做的另一种承许,也同样对于所知法成颠倒性。这两种见共同依于一个身的缘故。
对此顺世派回辨:

设作是念:我见大种有自性时,无颠倒见。故同喻中无所立法。

假使对方这样想:我们见到大种有自性的时候,并没有颠倒见所知体性。所以你的同喻中没有所立法。
这里,同喻是“见大种有性时”,所立法是“于所知性成倒见”。对方认为在“见大种有自性时”,并非是“对于所知成颠倒见”,由于譬喻中没有所立法,因此不成为同喻。
下面中观师破斥对方的辩驳:

破曰:不然!以不生故,汝于非有自性之大种,妄计为生为有,此邪见已成立故。

中观师破斥:并非如此!由于大种本来不生,你却对于无有自性的大种,妄计为有它的生,或者它是实有,这是不符合事实的邪见,这一点先前已经成立。
对方继续辩诤:

若谓大种不生,仍须成立。

你们说“大种不生”,以此来成立我们“见大种有性”是颠倒见。但是你的能立——“大种不生”,还需要成立。
下面中观师回驳:

答曰:不然!已成立故。

中观师回答:并非如此!“大种不生”已经成立的缘故。

颂曰:
大种非有前已说 由前总破自他生
共生及从无因生 故无未说诸大种

“大种没有”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因为前面以正理总的破除了诸法自生、他生、共生以及无因生。而大种是“诸法”中的一种。既然总体的万法已经抉择为无生,那么大种决定也是无生。所以并不是没有说大种无生。

由前总破诸法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时,我即已破从大种生。由无生故,大种亦无自性,故喻得成。

先前总的破除诸法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的时候,我们已经破除诸法从大种生。意思就是,总体上不成立由实法生实法,否则决定落在自、他、共、无因四种情况当中。而这里的每一种都无法成立,所以,“实法生实法”不成立。既然如此,其中个体的“从大种生诸法”也同样破掉了,因为你们承许大种也是实法。由于大种同样无生的缘故,大种也没有自性。所以,你认为“大种有性”决定是“于所知性成颠倒见”。因此同喻成立。
以此道理,同等成立一切不符合正理的执著是颠倒见:

如是谤一切智,计诸法有性,计诸法无性,计大自在,计时,计微尘,计自性,计自然,及余执著,皆当如前成立为颠倒见。

依此类推,诽谤一切智,计执诸法有性,计执诸法无性,计执大自在天、时间、微尘、自性为万法的因,或者计执诸法无因自然生,以及其余的种种执著,都应当像前面这样立量,成立为颠倒见。
下面举例说明:

如云:“谤正觉时汝自体,于所知性成倒见,由具彼见同依身,如计大种有性时。”

例如立量为:“你们诽谤正觉的时候,你的自体对于所知法的体性成为颠倒见,因为具有和诽谤正觉邪见同等所依身的缘故,如同计大种有自性之时。”
跟前面的意思一样,就像你计执大种有自性的时候,你对于所知性成为颠倒见。同样,诽谤正觉的时候,所依止的身没有变的缘故,你当下心的自体对于所知也是颠倒见。就好比一个人的眼根有问题,无论在哪一时位,见哪种事物,都是依于这样一种错乱眼根的缘故,无论见什么都成为颠倒见。同样,只要当时的心是错乱的,由这个心所引生的各种承许,都是对于所知性的颠倒见。

如是有无等见皆破。

像这样,把这种立量方式用在其他一切有无等的错乱承许上,也同样成立是颠倒见。
无论计执诸法持“有”性,还是“无”性,“等”字当中包括“常”、“断”、“一”、“异”、“来”、“去”、“生”、“灭”等的见解,全部成为颠倒见。因为心的自体对于所知性成颠倒见,而这些见解所依止的是同一个身,所以,计执诸法有各种各样的体性,全部是颠倒见。
下面讲自宗这样遮破的必要:

然吾自宗,全无过失。故诸智者,当以此颂略加变改,遍破一切他宗,由破尽分别网、成立胜义智故。

然而我们自宗完全没有任何过失。因为我们见到诸法无自性,远离一切戏论的缘故。所以有智慧的人,应当把这一颂稍微改变一下,就像前面举的例子那样,把对方所立的戏论套入量式里面,就能遍破一切他宗。这样破斥的原因是:破尽了分别网就能成立胜义智慧。
这里的“一切他宗”,指空性宗之外的一切实事宗。他们认为这样那样的法有自性。或者承许实有的法,也就是计执“有”,或者诽谤名言中的缘起,计执“无”。总之,没有契合空性,必定会落在边见当中。相反,一旦证悟空性,必定会反转过来,止息一切戏论。
如果在根本上不明了诸法无自性、本自寂静、离一切戏论的实相,戏论就不会破尽,即使不承许此法,还会承许彼法。也就是始终无法从“分别网”中出来。换句话说,内外实事宗在见解上,一直认为要有一个承认,需要建立一个实法。因此全部把自己困在分别网里面,没办法止息这种对于所知法体性的颠倒。
他宗没办法脱离分别网的原因,就像前面偈颂中所说“由具彼见同依身。”意思就是,他宗所依止的就是那样一种根本的颠倒状态,没有契合诸法离戏空性。这样一来,依止于这种颠倒心建立的各种宗义,都是对于所知性成为颠倒。虽然从中会变换各种不同观点,但是由于执著诸法实有,只要这种边见没有脱掉,始终会被分别网缠缚。因此,无论怎样承许,都同样是颠倒见。
中观师要“遍破一切他宗”,目的就是让我们醒悟。虽然“一切他宗”表面上是说实事宗,实际上就是指我们内在的颠倒见。这样“遍破”,就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自己内在的见解有错误。否则一直认为自己现在对于诸法的认识正确,是如实了知万法体性的智慧。这样一来,永远没办法寂灭分别网,不可能成立胜义智慧。
好比说一个人已经疯了,但是他一直认为自己很正常,这种认识不消除,就永远脱离不了错乱的状态。现在为了让他相信自己是疯子,我们就给他举例子:“这个事物本来是A,但是你看成了B,现在你自己好好看看,它到底是什么?”结果他这时候认识到,自己原来确实看错了,对于所知法的体性有颠倒认识。这样之后,他会醒悟过来,会发现自己的心识不正常,所以看错了、想错了。那么,对于一法见为颠倒,这种错乱心识,或者说疯病没有消除之前,对于其他法也不可能见到真实。
同样,比方说顺世派认为大种有自性。中观师给他讲,无论自生、他生、共生,还是无因生,大种的自性都不成立。大种本来无生。既然它没有自性,你却见到它有自性,你这种见解怎么可能不是颠倒见呢?而且,只要你处在颠倒见的所依身当中,没有契合诸法空性,无论立论说一切智没有,还是没有前后世、诸法无因生等等,都是从颠倒心识中出来的,必定全部成为颠倒见。这时候他会觉得,的确这些见解全部不正确。
像这样,进一步会发现,无论承许哪种观点,只要不了解诸法本来离一切戏论,无有承认,就会始终处在分别网当中。因为心里只要还执著真实中有实法可得,虚妄分别就断不了。相反,一旦了解诸法无自性,真实中远离一切相、一切戏论,就再不会有什么分别、承认的,这样就会“破尽分别网”。因为如果有一法成立,可以缘它分别、承认,但是既然真实中无一法可得,就不会有依于它的分别。进一步会认识到,原来我计执诸法实有的心识只是错乱的妄识,不是了知真实的智慧。这样就能够区分心识和智慧,就能“成立胜义智”。这就是“诸智者”如是破除的原因。
下面对方放过失:

设谓汝亦同犯此过。

对方说:你也同样犯这样的过失。你说我们的观点都成为颠倒见,你的立论也同样成为颠倒见。

答曰:不然!以无成立我等为倒见之喻故,且能成立为应正理。

中观师回答:我们的情况不同!因为没有成立我们的观点是颠倒见的同喻,而且能够成立我们的观点完全相应正理。
意思是说,由于你们认为诸法有自性,所以你们的立论全部是颠倒见,对此我们可以举出同喻,而且你也无法驳斥。因为你们的见解确实不符合正理,这是在你我双方面前共同成立的。但是,你们没有办法举出我们的立论是颠倒见的同喻。因为你根本没办法证明任何一法有自性。相反,内外诸法无自性才是真相。
下面举例说明自宗观点符合正理:

如云:“我达他世为有时,即成正见所知性,由具此见同依身,如许通达无我时。”

比如说:“我们了达他世是有的时位,我们自体成为如实见到所知的体性。因为具有与‘了达他世为有’的见解同等所依身的缘故,如同承许通达无我之时。”
这里把上面破他宗的立量反过来说。就好比我们了达诸法无我的时候,是一种如实见诸法的体性。那么,在名言中就知道,无自性之中才能成立缘起。正是由于诸法无自性,在因缘和合的时候,就会无欺变现果法。“他世为有”也是如此。前世的识,通过爱取的滋润,达到引生后有的阶位,并且没有证悟无我等的障碍,这样因缘聚合之时,决定显现后世身心相续的果相。所以后世成立。

如是例云:“我达一切智有时,即成正见所知性,由具此见同依身,如许通达无我时。”

像这样再举例来说:“我们了达一切智有的时位,我们自体成为如实见到所知的体性。因为具有与‘了达一切智有’的见解同等所依身的缘故,如同承许通达无我之时。”
就像通达无我的时候,是如实见诸法实相的状态。我们一直具有这样一种如实的智慧。由于得到了正见的根本,时时处在正见当中,“达一切智有”也是这种正见所知的体性。
要知道,原来自相续是无明系统,虽然只是从一个地方露出破绽,比如承许大种实有。但是一观察就知道,这些见解的根源就是没有如实证知诸法实相。因此,无论对于胜义谛的安立,还是在世俗当中的承许,处处都有问题。
一旦无明灭尽,出现证知诸法实相的智慧,也就是转成了明行系统。从这种所依当中流出来的一切立论、言说,全部契合真实义。得到这种根本之后,立即能够明了诸法无我,见到世俗中诸法缘起生,并且知道没有自在天等的作者,了达自他本具一切智等等。

于一切法皆如是说。

像这样,对于一切法都如是说。也就是一切从正见当中流出的立论全部成立。

由此道理,即善成立前说“彼非彼生岂从他,亦非共生宁无因”之四宗。

这个道理也能很好地成立前面所说“诸法不是从自生,不是由他生,不是自他共生,不是无因生”的四种宗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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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宗讲到,一切依于正见的立论全部正确。所以,诸法不是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的宗义决定成立。
对此实事师提问:

问曰:若诸法不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者,为如何生?

提问:如果万法不是自生、他生、共生以及无因自然而生,那是怎么生的呢?

曰:若计诸法有自性者,则定计为,若自生、或他生、或共生、或无因生,以更无余生故。其计大自在天生诸法者,大自在等亦必是或自或他或共,故计大自在等因,仍不能出上说诸过。更无第五能生之因,以无余因故。由破四种分别妄计之生,即成立诸法无自性生。

中观师回答说:如果你计执诸法有真实的自性,或者说是真实的法,那就一定认为有出生它的方式,或者是从自己生出了自己,或者是从他法生起了它,或者是自他共同生出了它,或者无因自然产生了它,决定会做出这四边生当中的一种承许,因为再没有其他生这个法的方式。其中计执从大自天出生诸法的主张:大自在天等出生万物也必定是自生、他生或共生中的一种,因此计执“大自在天等是生万法的因”,仍然不能摆脱上面说到的各种过失。在自、他、共、无因四种生之外,再没有第五种能生的情况,因为没有其他生果的因相之故。通过破除这四种分别妄计的生,就能够成立诸法无自性生。
也就是说,如果诸法是有自性生或者有实法出生,那么生它的方式必定是四种生当中的一种,而现在每一种生都被正理破除,这就说明“诸法有自性”决定无法成立。

为显此义,颂曰:
由无自他共无因 故说诸法离自性

由于诸法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都不成立,因此断定诸法无有自性。

问曰:若谓诸法皆无自性生者,不生之青等云何可见?

这时有人提问说:如果一切诸法都无有自性生或者无实法出生,那么这些不生的青色等法怎么能见到呢?
所谓的诸法无生,就是指根本没出生过任何法。既然没有诸法出生,那么我们怎么会见到青色等法呢?

曰:青等自性非任何之境,故青等自性都非可见。

中观师回答:因为青色等的自性,绝对没有任何境相可得,所以青等的自性绝不是能见到的法。

若尔,现前数数所见之境性为是何事?

对方质问说: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现前一次次见到的那些境界性,是怎么回事呢?

曰:此是颠倒,非真自性。唯有无明者乃见彼性,离无明者都无见故。

中观师回答说:这些所见的境相只是一种颠倒的所见,不是真实有这些法的自性。因为仅仅是有无明者,才见到那些境界性,离无明者根本一无所见。
也就是说,凡夫愚人数数不断地见到的这些境界,都只是无而现有,纯粹是颠倒妄见,真实中一无所有。因此诸法的自性,绝对不是所见到的事。
下面讲诸法本来无自性,计执有性只是颠倒妄执而已:

为明此义,颂曰:
世有厚痴同稠云 故诸境性颠倒现

为了使学人明了这一层涵义,颂文中说:世间愚人都有稠密阴云般的厚重愚痴,被愚痴障蔽的缘故,见不到诸法的自性,反而颠倒显现为各种境界体性。

稠云谓稠密阴云,由厚重愚痴如同稠云,障蔽青等自性令不得见。故诸愚夫不能亲见青等自性,其倒执为自性者,唯是实执愚夫所现耳。

其中“稠云”,指稠密的阴云。由于有厚重的愚痴,它就像稠云障蔽虚空那样,障蔽青色等的自性,使人不能见到。所以世间愚痴凡夫不能亲见青色等诸法的自性,他们颠倒执著为有自性的这些现相,仅仅是实执愚夫的妄现而已,并不是实相。
这里的“自性”,指诸法真实的体性。凡夫以错乱力显现的相不真实,但是人们却颠倒地执著这些法有自性,这样就障蔽了真实的自性。《金刚经》中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远离了妄相而见到实相,那就是万法的自性。就像六祖彻悟时连说了五个“何期自性”,那才是青色等诸法的自性。
下面以比喻说明这种颠倒计执的情形:

颂曰:
如由翳力倒执发 二月雀翎蜂蝇等
如眩翳人由眩翳力,虽无毛发等性,然执为有。

就像眩翳人由于眩翳的力量,虽然没有毛发、二月、孔雀羽毛、黄蜂、苍蝇等的自体,但是他却颠倒地执为实有。
凡夫心识数数见到各种境相,也是这样的情形。因此《辨法法性论》中,把有法的体性抉择为无而现,只是虚妄分别,所谓“实无而现故,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唯计故分别”。(这些法实际没有而显现,所以是虚妄。在一切处都得不到它,仅仅是愚痴人内心的计执,所以是分别。)

又颂曰:
如是无智由痴过 以种种慧观有为

像这样,没有智慧,由于愚痴或者无明的过失,就显现出行业,乃至后后的一切轮回现相。所以,诸智者以种种智慧观察到因缘所作法或有为法都虚妄无实。因为这些法都是观待而有,所以无有自性。

如世尊说:“无明缘行。”又云:“补特伽罗由无明随逐故,造福、非福、不动诸行。”又云:“无明灭故行灭。”

就像世尊宣说十二缘起时所说:“以无明为缘发起各种行业。”可见行业不是独自成立,而是观待无明才显现,有无明才有它,没有无明就没有它,所以行业没有独自成立的体性。
世尊又说:“补特伽罗由无明随逐的缘故,造作福行、非福行、不动行。”又说:“无明灭的缘故,行不可能独自现起,所以行也会随之灭尽。”

以此道理,颂曰:
说痴起业无痴灭 唯使无智者了达
慧日破除诸冥暗 智者达空即解脱

以这个道理,佛说由无明而起业,无明灭业就随之而灭。这样宣说缘起,唯一使无智慧的人了达一切都是因缘所作,因此毫无自性。如果你识透了“缘起故,无自性”的道理,就知道一切诸法都是空性,因为诸法中没有任何一法独立而起,都是观待因而现起,所以都无自性。以这个智慧的日轮,能够破除诸多无我真实义愚等的愚痴黑暗。智者从缘起义了达空性,由此而解脱生死。

智者见说无明缘行,非但了达行无自性,且以此慧断除无明。亦不取诸行,以断取行之因故。故即能解脱生死也。

智者见到佛说以无明为缘才现起行,他不但了达了一切行都无有自性,而且以这个无我空慧得以止息无明。无明一止息,就断掉了取行的因,也因此不再现起诸行(怎么来止息一切业行呢?愚人不了达缘起性空,他们一直陷在愚暗中。智者知道行业的根源在哪里,从根上断了无明,就不会再取种种业了。换句话说,无论是非福行、福行、不动行,都是以不明了无我的真实义愚,就开始取那些行动了。等到了达无我,就不取那些行动了)。这样停止了行业,所以就能解脱生死。
有些人对此有疑问:

问曰:若谓色等于胜义中都无自性者,彼等自性如石女儿,于胜义中非有故,于世俗中亦应非有。然色等自性于世俗中有,故彼等亦应胜义中有也。

提问:如果认为色等诸法在胜义中都没有自性,那么它们的自性就像石女儿那样,由于在胜义中无有,所以在世俗中也应当无有。然而,色等自性在世俗中有,所以它们也应当在胜义中有。

颂曰:
若谓诸法真实无 则彼应如石女儿
于名言中亦非有 故彼定应自性有

如果诸法在真实中无有,那么它们就应当像石女儿一样,即使在名言中也是没有的,然而诸法在名言或世俗中,能够明显见到,所以也应当在胜义中有,或者说自性有,也就是“实有而有”,不是“非有而有”(后者是假有)。
以下中观师回答:

今当告彼,颂曰:
有眩翳者所见境 彼毛发等皆不生
汝且与彼而辩诤 后责无明眩翳者

现在应当以同喻告诉对方:你说只要名言中有显现,胜义中就一定有自性。那么有眩翳者所见的毛发等境,它们都是真实中无生,或者真实中根本没有。虽然真实中没有,但还是在眩翳者面前显现毛发等的境相。可见“胜义中无有”不决定“名言中没有显现”。
“等”字包括其他譬喻,比如梦境、阳焰、幻事、水月等。这些假相在真实中一无所有,然而还是可以在渴鹿面前显现远方流淌的河,在观众的迷乱识前显现空中的象马,在梦者心前显现各种梦境。如果说世俗中有显现,就一定在胜义中有自性。那就应当跟这些眩翳者辩论一下,在他们心前也有这些显现,他们也应当说真实中有自性。如果你们能够辩赢这些眩翳者,然后你再责难那些世间的无明眩翳者,道理相同的缘故。

汝应且与由眩翳所坏眼者,辩云:汝等何故只见非有之毛发等,不见石女儿耶?后再攻难为无明翳障慧眼者,何故唯见自性不生之色等而不见石女儿耶?此于我等不应责难。

你应当和那些被眩翳损坏眼根的人辩论:“你们为什么只见非有的毛发等相,而不见石女儿呢?既然毛发在真实中无有,就应当像石女儿那样,在名言中也无有。为什么你们的眼识还见到毛发呢?”
这样之后,再向被无明眩翳障蔽慧眼的凡夫问难:“为什么你们只见自性不生的色等,而不见石女儿呢?如果这些色等真实中无有,应当像石女儿那样,在名言中也没有显现,为什么你们还会见到这样自性不生的色法、声音等的境相呢?”
总之,你们应当向世间辩论,对于我们不应责难。我们说的是真实中的状况,至于世俗中如何,你应当去问问世间有情心识前的状况如何。如果你把他们辩倒了,我当然跟随你承认,不但在胜义中没有,在世俗中也没有。然而你辩不倒他们,因为在他们的妄识前无欺有这些现相。所以应当说:“真实中没有,但世间中以错乱力的缘故,有这些显现。”

以经说诸瑜伽师见诸法如是,余欲求得瑜伽智者,于所说法性亦应如是信解。我等是依圣教,说瑜伽师智通达诸法皆无自性,非依自智而作是说。我等亦被无明眩翳障蔽慧眼故。

因为经中明确说到,诸瑜伽师见到诸法的实相就是如此,其余想求得瑜伽智慧的人,对于所说的诸法的体性,也应当如是信解。我们依从圣教,说到瑜伽师的智慧通达诸法都无自性,不是凭着自己的智慧来这样说,因为我们也被无明眩翳障蔽慧眼的缘故。
意思是说,你我都是凡夫,我们既然选择信解真实义,就一定要依从佛的圣言。既然圣教这样说,我们也不是依自己的智慧这么讲。因为我们自己也被无明眩翳蒙蔽了慧眼,并没有见到实相。所以我们要随顺信入实相,唯一应当依止佛的圣教。

如经云:“知蕴性离皆空寂,菩提性空亦远离,所修正行空无性,智者能知非凡了。能知智慧自性空,所知境界空离性,了达知者亦如是,是人能修菩提道。”故于诸瑜伽师亦无此责难,彼于世俗不见少法是有自性,于胜义中亦不见故。

就像经上所说:“了知五蕴无有自性(这就叫做‘性离’),没有这些五蕴的实法可得,所以悉皆空寂。菩提也是空性,所修的正行也是空性。一切基道果所摄的法都空无自性,绝没有独立的什么实法可得。智者能够了知空义,不是凡愚所能了达。从能知和所知来说,能知的智慧空无自性,所知的境界也空无自性,知者也空无自性,能够这样了达的人就能修持菩提妙道。”所以对于已经相应实相的诸瑜伽师也没有这种责难,因为他们对于世俗,不见有丝毫的法有自性,在胜义中也不见的缘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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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勿责难有眩翳人,且应诘汝自身。颂曰:
若见梦境寻香城 阳焰幻事影像等
同石女儿非有性 汝见不见应非理

现在暂时不必责难有眩翳者,你应当反问你自身。如果见到了无而现的梦境、寻香城、阳焰、幻事、影像等,这些跟石女儿一样,在真实中无有自性,按你们所说,就应当跟石女儿一样,不仅胜义中无有,连世俗中也没有现相。然而对于你来说,你有见梦境、寻香城、阳焰、幻事、影像等事,却不见石女儿,有这样的差别是不合理的。
这里以对方的立论反破对方。

喻如梦中所见,与石女儿,同属非有。然见梦境,不见石女儿。

首先讲比喻:梦中所见的境相跟石女儿一样,在真实中是没有的。然而从世俗现相来说,却有差别,也就是见得到梦境,见不到石女儿。
所以,真实中无有的法并非全像石女儿那样,在世俗中也没有现相。

乾闼婆城亦尔。阳焰谓见阳焰为水。幻事亦尔。影像等者谓谷响、变化等,彼等同是自性空。然汝唯见彼等,不见石女儿。故应先自责难,次乃责难愚夫也。

其他的乾达婆城等都是这个道理,因此不必细说。
总而言之,这些现相在真实中无有,但是它们并非如石女儿那样在世俗中也无有现相。这些现相是世间心识的所见,而石女儿不是。所以你们首先应当责难自己:“为什么我只见乾达婆城、阳焰等,而不见石女儿呢?”这样责难自己之后再责难愚夫才合理。

又颂曰:
此于真实虽无生 然不同于石女儿
非是世间所见境 故汝所言不决定

这些现相虽然在真实中无生,但是跟石女儿截然不同,因为石女儿在世俗妄识前没有所见,而这些却是有显现的。所以你们的立论不决定。你们的立论是:“以胜义中无有故,名言中应当一无所见,如石女儿。”但是胜义中无有,不决定在名言中无显现。

如薄伽梵说:“言诸趣如梦,非依真实说,梦中都无物,倒慧者妄执。乾闼婆城虽可见,十方非有余亦无,彼城唯名假安立,佛观诸趣亦复然。有水想者虽见水,然阳焰中水终无,如是分别扰乱者,于不净中见为净。”

就像世尊所说:“所谓的世间六道诸趣,如同迷梦般,这不是按照真实义宣说。因为梦中本来无物,只是倒慧者妄执梦境当中有种种的显现。以譬喻来说,比如在错乱识前,能够见到乾达婆城,而且有各种的差别相。但是真实当中,无论在十方所摄的任何处去寻找,都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实法。所以,“乾达婆城”只是一个名字而已,仅仅是一种虚假的安立,以佛眼看六趣的众生相也是如此。再比如,生起水想的人,虽然见到了远方有河水,但实际上在阳焰的假相中水毕竟无。像这样,被虚妄分别扰乱的心,在不净之中见为是净,以此类推,常、乐、我等都是如此。”

“犹如净镜中,现无性影像,大树汝应知,诸法亦如是。”

佛经中继续以“镜中影像”的譬喻来说明:“譬如物体摆在明镜前,在因缘和合的当下,就在明镜里现起了无自性的影像。(影像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有它就有,因缘无它就无,缘起变它就变,所以根本没有自性。正当显现时,寻找它了不可得,所以叫现而无体。)大树!你要知道,一切诸法都是这样,你应当由影像的譬喻,类推到世间一切显现上,一切法全部现而无自性。”因此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此教亦说,色等虽自性不生,然是世间共见之境,石女儿则不尔。此于汝自宗成不定过,此于我等不成责难,以我等非于世俗中许色等有自性生,次于胜义中破故。

以上这段佛语也说到,色等虽然自性不生,但却是世间共同见的境相。石女儿的情况不同,它在世间中也不成为所见。这样一来,你们自宗就有不定的过失,你们的立宗是“以胜义中无有故,世俗中也无有显现,如石女儿”。但胜义中无有,不决定世俗中没有现相,如阳焰等。但你们的破斥对于我宗不成责难,因为我们不是在世俗中承许色等有自性生,然后在胜义中破除。

何以故?颂曰:
如石女儿自性生 真实世间均非有
如是诸法自性生 世间真实皆悉无

以我们应成派的见解来说,我们着重抉择胜义实相的状况,在这个“只抉择胜义实相”的前提下,如果你们说这些现相在真实中无有,但在世间中还有,那是绝对不成立。否则就成了抉择胜义实相仍然破除不了名言法,也就成了这些名言法在实相中存在。所以,我们应成派这时不作二谛的简别。就像“石女儿的自性生”,在真实中没有,在世间中也是没有的。同样的道理,“万法的自性生”,当然在真实中没有,在世间也是没有的。
这时候,唯一以符合胜义实相来抉择,所以没有任何承认。如果相应胜义实相或者圣者根本智的行境,还有一个所谓“世俗名言的显现”否认不了,那么此显现就成了真实中实有的法。

由此道理,颂曰:
故佛宣说一切法 本寂静离自性生
复是自性般涅槃 以是知生恒非有

由于这个道理,佛就按胜义实相宣说,一切法本来寂静,本来无生,自性涅槃。由此就知道,所谓的生恒时没有。

由有如斯圣教,故生恒非有。经云:“佛转妙fa 轮,宣说一切法,本寂静不生,自性般涅槃。”

因为有这种圣教量的依据,所以生恒时没有。除盖障菩萨在佛经当中赞叹说:“佛转妙fa 轮,宣说一切法本来寂静,无生,自性般涅槃。”
要知道,“本寂静”,不是指真实中原先有什么戏论,现在使这些实有的戏论寂静;也不是真实中原先有诸法的生,现在灭掉了生叫做“不生”;也不是真实中有轮回,消除了这真实的轮回而得到“涅槃”。实际上诸法自性清净涅槃。实相中就是如此,无生无灭、本自涅槃,不是新创造出一个涅槃。
以下详细解释佛经中的意义:

此说由是寂静智之境故,说一切法寂静。何故是寂静智之境?谓不生故。由不生故,是寂静智境。何故不生?谓自性涅槃。若法有自性,乃得有生。自性且非有,复云何生?

这颂经文中说到,是寂静智行境的缘故,说“一切法寂静”。为什么是寂静智的行境呢?因为一切法无生。如果见到一切法有生,那就不是寂静智的行境,而只是虚妄心识的行境。由于一切法无生,那是最极寂静智慧的行境。这里所说的行境,也是一种假名。意思是:这个最极寂静的智慧它行于哪种境界呢?就是一切法无生,最极寂静。其实是以“无境”说为“寂静智行境”,并不是有什么所对的境,因此《入行论·般若品》中说:“胜义非心境。”
“何故是寂静智之境?谓不生故。由不生故,是寂静智境。”所以,以一切法“不生”的缘故,才是“寂静智的行境”。就是这样安名的:你说什么是寂静智的行境?就是一切法无生,就是本来无境,对此就说成寂静智的行境。千万不要一说到寂静智的行境,面前又立了一个对境,那就不寂静了。就是一切所缘都远离了,它就叫寂静智所行的境界。所以这是无境而说境。
“何故不生?谓自性涅槃。”为什么是“不生”呢?因为“自性本自涅槃”,涅槃是不生不灭的意思。我们就现相来安立,因为有苦因就有苦的生起,等到息灭了苦因,苦就没有了,这叫做息灭苦轮,得到涅槃。然而真实中本来无生,所以无灭。诸法本来涅槃,所以是“不生”。
“若法有自性,乃得有生。自性且非有,复云何生?”某法有自性,才能有它的生,一切法自性尚且没有,就得不到它的体,哪里会有它出生呢?凡是说生,一定是有个真实的法生起,才是真的有个东西生了。虚妄的法就不用说了,本来就是假的,没有“它”,哪里真的有“它”生呢?就好比说“生了一个人”,那一定是一个真的人,如果说生了一个假人,那就等于没有生。因为假人就是不存在,说假人生了,只是一种错觉,不必要为他登记户口。
下面是总说偈颂的内涵:

此明一切时中皆不生,非前无生者能有后生,非后生者而复更生。若尔云何?谓自性涅槃也。

这是指明万法一切时中都是不生,不是前面没生,后面能有它生起,也不是后来生了,以后还会再生。(意思是,不必还执著说:这只是过去没生,以后因缘和合的时候,还会生起。所以,这不是有很多真实的法生起,而是本来就没有生。)那么,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诸法自性涅槃,法尔如此。
就像庞蕴居士所说:“但愿空诸所有,切莫实诸所无。”你现在认为这个有、那个有,都应当把它们空掉。而不应当再把什么事物当成实有,把没有的法当成有。
下面解释“本来”的涵义:

言本来者,表示诸法非唯于得瑜伽师智时乃不生,是于彼前世间名言时,诸法亦自性不生也。

说到“本来”二字,是表示诸法不是只在得到瑜伽师智慧的时候才不生,而是在之前的世间名言中的时候,诸法也是自性不生。
意思就是,不要认为到了后来开悟证道,得到瑜伽师的智慧,那个时候才不生,先前处在世间名言中的时候有生。要知道,这里只有迷悟的差别,实相本身没有不同。无论是醒还是梦,梦境都是本来没有。即使正在做梦的时候,也是本来没有的。你一定要这样断定,才可能相应实相。如果你在这儿还说有此法彼法,只是徒增戏论而已。所谓的“举心即错,动念则乖”、“但有言说,皆成戏论”,智慧离自体越来越远。

本字是最初之异名,当知即指世间名言之时。此是除盖障菩萨,依功德超胜门赞叹世尊,谓佛于转法 lun时,如是宣说诸法也。

其中“本”字,是最初的异名。要知道,不是到后来证道了才是那样,事实上恒时都是如此。所以取名为“真如”。其中“真”是真实,“如”是没有前后的差别,实相永远是这样的。这是除盖障菩萨依于功德超胜门赞叹世尊,说:“佛在转法 lun的时候,是这样宣说诸法的。”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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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部诸师不应作如是难,是彼所共许故。

佛教自部的论师们不应当作如是的妨难,因为是他们共同承许的缘故。

颂曰:
如说瓶等真实无 世间共许亦容有
应一切法皆如是 故不同于石女儿

就好比说,瓶子等的现相在真实中无有,以世间共许而言也可以说为有。同样,一切法都应当如是承许,所以不同于石女儿。

设作是念:要有所依之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等,乃可假立瓶等为有。若如汝说地等一切皆唯假立,都无所依实物,则同石女儿过无可避免。

如果佛教内部的部分实事师这样想:要有所依的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等实法,才能安立依止这些实法的假立瓶等粗法为有。如果像你们中观师所说,地等一切所依也只是假立,没有所依的实有事物,那么一切法就像石女儿一样,在世间当中也不现,这样的过失无法避免。
以下中观师遮破。首先破所依是实法:

答曰:此说非理,所依实物不得成故。

中观师回答:你的这种说法不合道理,因为显现法所依止的地水火风等是实有的事物,这一点无法成立。

如云:“如离于色等,则定无有瓶,如是离风等,则色亦非有。”

就像《四百论》中所说:“如同离开色等微尘,决定没有粗法瓶等的显现。同样,离开风等大种,那么色等微尘也没有。”
意思就是,粗法观待微尘而立,而微尘观待四大种而立。所以从粗至细的一切法无不是观待而有。因此都无有自性,没有实法可得。

又云:“地水及火风,皆无有自性,离三无余一,离一亦无三。若离三无一,离一亦无三,各别既非有,云何和合生。”

又像《宝鬘论》中所说:“地水火风四大种也没有自性。因为四大种相依而存,远离其余三种大种,不会有独立的一种大种,同样,远离其中一种大种,也没有其余独立的三种大种。如果离开‘三’没有‘一’,离开‘一’也没有‘三’,就能说明四大种中的每一大种,都必须观待其余大种才能成立。既然观待而有,就决定无有自性。既然地水火风四大种都无自性,那么由它们和合成的色等微尘怎么会有自性呢?
对方认为瓶等现相,要依止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等的实有微尘才能显现。如果所依止的元素(或者基)空无所有,那么这些粗法决定像石女儿那样没有任何显现。就像有了毛线才能有毛衣,同样,必须以实法作为所依,才能出现千差万别的粗法显现。
我们说,实际上你认为的“所依实物”或者元素,这些根本无法成立。就像前面引用的教证中所说,也就是以观待理观察:例如,色等微尘和瓶等粗法互相观待。观待于色等,才有瓶等的显现,离开色等没有独自成立的瓶子,因此瓶子是假相。不仅如此,色等微尘也要观待四大种才能成立。比如色尘,也就是形状、颜色等,必须观待地、水、火、风才能出现,离开地、水、火、风,也不会有独自成立的形状、颜色。再说味尘,我们舌根所尝的饭菜等的味道,也不可能脱离地、水、火、风四大种。总之,这些组成粗大显现的色等微尘也是观待而有,因此自性不成立。
同样,地、水、火、风四大种也无法独自成立。所谓地、水、火、风四大种,指的就是现相上的坚、湿、暖、动四种体性。而任何物质都有坚性、暖性、湿性、动性。所以任何一大都不会脱开其余三大独立存在。比如我们去观察水,水有温度,这是火大;水会流动,这是风大;水有湿润性,这是水大;水也有它的坚固性,这就是地大。所以,在一个“水”上面四大都有,绝对脱离不开。只不过从它比较突出的一点命名为“水”。这样就知道,离一无三,离三无一。既然是观待而有,就没有独立的自性。
既然四大种没有自性,那么以四大种和合的色等微尘也就不可能有自性,由此组成的粗法现相同样自性不成立。
其次以“所依是实法,则不可能出生假法”而破斥:

如不许常法能生无常法,则说实法生不实法,亦不应理。

就像不承许从常法能够出生无常法,同样,说从实法当中出生无实的假法也不合理。
意思就是,因果的体性应当随顺。比如,因是常法,果决定是常法。因为有因则有果,因一直有,果就应当随之恒时存在;永远是这个因,就应当永远是那个果。所以,常有的因生无常的果决定不合理。因此,外道计执常法的自在天、微尘、自性等,能够造作无常的万物绝对不合理。

如云:“云何从常法,能生于无常,因果相不同,终不见是事。”

就像《四百论》中所说:“怎么可能从常法出生无常法呢?因和果的体相完全不同,终究不见有这样的事发生。”
应当是怎样呢?

如依假有之形等和合,便见镜中假有之影像。依假立柱等,见有假立之屋。依于树木假立为林。依梦中自性不生之种子,见有梦中自性不生之芽。如是一切假法,唯依假法乃合正理。

这里指明世间缘起的真相:只有承许诸法空性,才能建立一切的缘起或者名言显现;如果承许诸法实有,那么一法也不能显现。
首先举例说明:第一个例子,“如依假有之形等和合,便见镜中假有之影像。”比如依于假有的形状等和合,就能见到镜中出现假有的影像。先看因缘方面,就像把桌子放在镜子前面。其中,桌子是假有的形,不是实有的形。因为由诸多支分集聚才显现桌子的形状,离开桌面、桌腿等的支分没有独立的桌子,可见桌子的形状是假法。同样,镜子也是由上下左右等多部分和合而成,没有独自成立的镜子,可见镜子也是假法。像这样,依于桌子和镜子假法因缘的和合,就会出现镜中影像这种假立的果法。正是由于因缘当中任何一法都是假立,所以因缘一和合就能够出生假立的果法。
第二个例子,“依假立柱等,见有假立之屋。”依于假立的柱子等,能够建造假立的房屋。先看因缘方面,造房子依靠的材料,像是柱子、砖石、瓦片、水泥、玻璃等等,这一切都是微尘集聚的相,离开微尘没有独自成立的体性,可见都是观待而有的假法。像这样,依于假有的柱子、砖石、瓦片、水泥、玻璃等的因缘和合,就会出现假有的房屋。因为房屋观待这些支分和合而建立,离开支分没有房屋,所以果法的房屋也是假法。
第三个例子,“依于树木假立为林。”依于每一棵假立的树木,可以假立有一片森林。从现在显现的树木本身来说,它依于上中下等各种支分而有,所以是虚假的相。从能生因上观察,它依于种子、水、土等的和合而出现,所以不是独自成立的实法。既然每一棵树是假相,观待众多树木集聚而安立的总体“森林”,也同样不是真实。所以森林也是假法。
第四个例子,“依梦中自性不生之种子,见有梦中自性不生之芽。”依于梦中假立的自性不生的种子,才能见到梦中假立的自性不生的芽。梦中的种子是无而现的假法,观待种子而出生的梦中的芽也是假法。因为有种子则有芽,无种子则无芽,所以梦中的芽同样无有自性。
“如是一切假法,唯依假法乃合正理。” 像这样,世间一切的假法,唯一依于假法而有才符合正理。也就是说,一切世俗法全部依于因缘和合而生,绝对不是自己独立而成。换句话说,从假法出生假法才合理,决定不是从实法出生假法。

如《中论》云:“如世尊神通,”乃至“皆如寻香城,如阳焰及梦。[1]”故汝所难不成。

就像《中论》所说:“就好比世尊以神通首先变出一个化人,之后这个化人又变出第二个化人,第二个化人继续变出下一个化人。”乃至说到:“一切万法犹如寻香城、阳焰、梦境。”同样,世间的一切法都是由如幻的因缘和合,出生如幻的果。也就是从假法出生假法。
因此,你们的责难——“则同石女儿过无可避免”不成立。你们认为必须依于实法才能出生或者安立假法,但是这不符合正理。通过以上的观察知道,实法的基不成立,并且实法无法出生假法,只有假法才能出生假法。
下面对方发问:

问曰:若汝于二谛俱破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者,则从无明行及种子等,生识及芽等,此世俗生如何决定?

对方问:如果依你宗观点,站在究竟实相来讲,二谛中都破尽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那么从以无明引生的行作为因缘而出生识,以及从种子以及水、土等和合而出生芽等等,这些世俗范畴里的生怎么决定?
下面自宗回答:

答曰:
诸法非是无因生 非由自在等因生
非自他生非共生 故知唯是依缘生

回答:在世俗的现相上说,诸法不是无因而生,或者自然显现,也不是由自在天等的邪因而生,并且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同样不是自他共生。因此知道,诸法唯一依于因缘和合而生。

由前所说道理,诸法之生非自然生,非从大自在、时、微尘、自性、士夫、那罗延等生,亦非自他共生,故是依因缘生。唯有此生而不破坏世间名言。

由于前面所讲的道理,就知道诸法的生不是自然而生,也不是由大自在天、时间、微尘、自性、士夫、那罗延天神等的法所生,也不是从自己生自己,不是从他性的法中出生,也不是既从自生又从他生。因此是依于能生自己的因、缘和合而生。唯有安立这样的因缘生,才不会破坏世间名言。

如薄伽梵说:“诸法名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谓无明缘行。”

就像世尊所说:“诸法名言的显现都是观待因缘而有,也就是所谓‘此有则彼有’,以及‘此生则彼生’(其中‘此’指因缘,‘彼’指果)。所谓以无明作为因缘才出生行,以行作为因缘才出生识等等。”
意思就是,内外诸法无不是从因缘生,在不观察的时候,似乎有妄识前的种种显现。而观察时则了不可得,只是一个假名。
下面引用论典对此作解释:

《宝鬘论》云:“此有故彼有,如有长说短,此生故彼生,如灯燃发光。”

《宝鬘论》中说:缘起的相可以分为“依他有”和“依他生”两种。
其中“此有故彼有”指“依他有”。也就是说,有了此法就有彼法,没有此法就没有彼法。就好比有“长”才能说“短”,因为只有观待“长”才能安立“短”,没有“长”就无法安立“短”。要知道,一个法自身没有“长”或者“短”的自性。如果它自性是短,就应当在一切法面前,都现短的相。但事实上,只有相对于比它长的法才说它是“短”,相对于比它短的法就称它为“长”,所以“短”是观待而立的假名。
所谓“此生故彼生”指“依他生”。也就是说,有了此法的生起就有彼法的生起。没有此法的生就没有彼法的生。就好比有灯芯的点燃,就有灯光的出现,没有灯芯的点燃,就不会出生灯光。
下面进一步解释“缘起假立”的涵义:

《中论》云:“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除此缘起外,更无成业因。如破业作者,受受者亦尔,及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中论》中说:“因为有行业,才安立有作者,因为有作者,才出现行业。除了依因缘而起之外,再没有其余成就业的方式。”“业”和“作者”观待而有,不可能独自成立。观待于造作的行为,就称之为“作者”。同样,有了能造作的人,才能发起造作的业。脱离了互相观待,单独的人无法成立为“作者”,也不能成立单独的“业”。所以,除了缘起假立,再没有别的成立方式。
“就像破除独立的业和作者那样,受和受者也是一样。”有了“受者”,才成立“受”,没有远离“受者”独自成立的“受”。所以“受”和“受者”也是观待而立,只是无自性的假法。“其余的一切法也都是如此,应当像这样破除诸法有自性。”
下面讲宣说缘起生的功德:

如是宣说唯有缘性之缘起,非但不落无因生等分别,其余常、无常、有事、无事等二边分别,亦皆非有。

这样通达、宣说只有因缘和合才成立,这种体性的缘起,不但不会落于无因生等四边生的分别,乃至其他常、无常、有事、无事等的二边分别,也全部没有。
意思就是,只要悟入缘起,就通达了空性,也就脱离了一切虚妄分别。因为,知道无自性,就明了在自性上安立的一切此法彼法,都属于二边戏论。因为任何名言中的现相都是观待而立,所以叫做“二边”。但是诸法本无自性,所以实际上离一切戏论,这就叫做“大缘起因”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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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继续阐述了达缘起理的作用:

为显此义。颂曰:
由说诸法依缘生 非诸分别能观察
是故以此缘起理 能破一切恶见网

由于宣说诸法都是依缘而生,原本不落在任何边上,所以不是以各种分别能够观察到它们的实相。因此,以这个缘起正理,能够破除一切分别恶见之网。

唯由此缘起理,诸世俗法便得成立,非由余理。故此缘起道理,能断前说一切恶见之网。唯以此缘性立为缘起义,不许少法是有自性。

唯一由这种“诸法依因缘和合而现起”的正理,一切世俗法能够得以成立,不是由其他的正理。所以这个缘起道理,能够断除前面所说的一切恶见之网。像是承许四边生,或者承许诸法是常、无常、是有事、无事、是一、多、是来、去等等。唯一以这种因缘和合而成的体性立为缘起义,不承许一丝一毫的法有自性。
总之,既然诸法由因缘和合而成立,就说明一切法只是由诸因缘幻现的虚相,没有独自成立的体性。了达此理就能够遣除一切分别恶见。
以下引用教证说明:

如云:“若依彼彼生,即自性不生,自性不生者,云何得名生。”

就像《六十正理论》中所说:“如果某法依于彼因、彼缘和合而生,就等同于自性不生,或者说没有实法的生。既然自性不生或者没有实法生,怎么能说是‘生’呢?”也就是依靠因缘生,就能了知本来无生,所以说“生”即“无生”。

《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中论》中说:“因缘和合所生的法,我说这就是空、无自性;既然此法不成立,那么它只是一个假名;既然正显现的此法无自性,也就不落有、无等的二边,所以称为中道义。”
就像《金刚经》中频繁出现的一种句式:“所谓……即非……是名……”其中“所谓……”指显现,“即非……”是说此显现法的空性,“是名……”是说这只是一个假名。也就是“现空不二”。不是现外说空,也不是空外说现,因此既不落于有性,也不落于无性,以远离二边的缘故,称为“中道义”。

经亦云:“若从缘生即不生,此中无有生自性,若法依缘即说空,知空即是不放逸。”

佛经当中也说:“如果是从因缘和合而生,就表明是无生,这里面没有任何生的自性。如果某法依于他缘而生就说此法是空性。了知空性就是不放逸。”
下面讲了达缘起理能够灭尽虚妄分别的理由:

若不许自性,无自性中即不有前说之生。要有自性,彼生乃有自然生,或自生、他生、共生、自在等生。复有生已安住之常,及坏已断灭等分别,余则不尔。

如果不承许自性,在无自性中就没有前面所说的生。因为要有自性或者自体,才能把它的“生”安立为自然生、自生、他生、共生,或者自在天等生。而且有了此法的“生”,之后才有它持续安住的“常”,以及有它的“衰损”、“断灭”等的分别。如果一切法没有自性或者自体,原本不可得,那么这一切生等的虚妄分别都会息灭。

为显此义。颂曰:
有性乃生诸分别 已观自性咸非有
无性彼等即不生 譬如无薪则无火

为了显明这个道理,偈颂中说:诸法有自性或者自体,才会生起缘它体性差别的各种分别。如果已经观察到万法都没有自性,那么既然无自性,也就没有生。既然没有生,就不会有其他常、无常等体性的安立。所以,自然能够远离二边或者四边所摄的一切戏论。就好比有薪柴才会出生火焰,没有薪柴就没有火焰一样。
意思就是,认为诸法有自性,才会有缘它的种种虚妄分别。譬如,某法有它的自体,我们的心就会对它的体性做出各种判别。比如它到底是自生、他生、共生还是无因生?以及它是一是多,是常是断,是来是去,是好是坏,是染是净等等。这一切的戏论分别都缘于认为此法有自性。如果观见它本无自性,就再不会出生任何虚妄分别了。
下面讲无所见即是见真实义:

由前所说道理,成立诸法皆无自性。故瑜伽师证圣道时,以无所见之理而见真实义,于诸法上不见有尘许自性,即无始所习色、受、善、不善、有事、无事等分别,皆得息灭。

由前面所说的道理,成立诸法都无有自性、或者说无自体、是空性。因此,瑜伽师证得圣道,契合实相的时候,以无所见的方式现见真实义。也就是在诸法上不见有丝毫的自性。无始以来所串习的色、受、善、不善、有事、无事等的一切分别,全部无余息灭。
其实,所谓“见真实义”,就是在无所见上安立的。就像《入行论·般若品》中所说“无缘极寂静。”也就是能所全部消亡,一切虚妄的现相全部没有。由此也能证明现在的心识和境相都只是假立,真实中本来没有。
下面以比喻说明此理:

如眩翳人涂以安膳那药,灭除毛发等分别,即所得果,非令毛发等相转成余性为境也。

就像有眩翳病的人涂了安膳那药,由此眩翳消失,毛发等的相及缘毛发相等的分别立即寂灭。这就是涂安膳那药所得的果。而不是让先前的毛发等相转成其他体性的境相。
要知道,毛发等是本无而见为有的错乱相。所谓“见真实”,就是错乱相消除、没有了,而不是把先前毛发的错乱相转成其他相。同样,凡夫的妄识会见有种种相,这些显现叫做“世俗”。所谓“见真实”,就是面前的这些境相全部没有了,而不是先前的境相变成其他性质的相。而且,由于有境相才有缘境相的分别,现在境相没有了,就再不会有各种分别了。
下面进一步讲灭尽诸分别是观察空性的结果:

是故颂曰:
异生皆被分别缚 能灭分别即解脱
智者说灭诸分别 即是观察所得果

所以偈颂中说:凡夫都被虚妄分别所系缚。意思就是,凡夫的妄想、执著接连不断,因此心一直处在虚妄分别网当中出不来。能够灭尽虚妄分别就是解脱。智者们说,寂灭一切虚妄分别,就是观察空性所得的结果。
换句话说,先前不知道诸法是空性,所以会不断地现起分别执著。现在了知诸法无自性,自然能够寂灭一切分别。

由诸异生不能如是了知法性,被分别缚。故诸圣者由能如是通达法性,即得解脱。故破尽一切分别见,即是龙猛菩萨《中论》等中观察之果。

由于凡夫众生不能如是了达诸法空性,以此被虚妄分别所系缚。所以,圣者们由于能够如是通达法性,以此就能得到解脱。因此,破尽一切分别妄见,就是龙树菩萨在《中论》等的论典中观察所得到的结果。

如云:“若法有自性,见空有何德,虚妄分别缚,彼是此所破。”

就像《四百论》中所说:“如果诸法有自性,那么见空性有什么功德呢?过去由于执著诸法有自性,由此被虚妄分别所缠缚。彼虚妄分别是此见空性的所破法,所以见空性后能够破除一切虚妄分别,这就是见空性的功德。”
下面进一步讲,破除虚妄分别是龙树菩萨在《中论》等中观察的结果:

是故颂曰:
论中观察非好诤 为解脱故显真理

所以颂文中说:龙树菩萨在《中论》当中,通过种种门观察,破除各种分别戏论,并不是因为喜好诤论,而是为了让众生从虚妄分别中解脱出来,从而显示诸法空性的真理。
要知道,龙树菩萨在《中论》当中,破斥从外道乃至内道的一切实事宗,不是因为龙树菩萨喜欢破除其他宗派,而是因为要想显示空性的真理,必须破除一切实事宗的承许。

龙猛菩萨于《中论》中广为观察,当知非好诤论,为降伏他而说。《中论》观察显示真理者,谓念云何能使有情无倒通达真实而得解脱耶?故如是说。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非常详细地观察内外道各种宗派的主张。要知道,并不是龙树菩萨喜欢诤论,为了降伏他人故意这样遮破。这是《中论》中,以观察来显示真理。当时龙树菩萨造论的时候想:怎样才能让一切众生无颠倒地通达真实空性义而获得解脱呢?以这个缘故,遍破内外道的一切实事宗。
下面有人对此有疑问:

问曰:汝于论中岂非列举敌者所许而广破斥,故汝造论是为诤论,云何可说唯灭分别为所得果?

有人提问说:“你在《中论》等的论典当中,难道没有列举敌者所许而广为破斥吗?可见你造论纯粹是为了诤论,怎么能说唯一息灭虚妄分别是所得的结果呢?”

答曰:此诸观察虽非为诤论而发,然由显示真实义时,他宗本性脆弱,自然不能建立,如近光明冥暗自息,故我等无咎。

中观师回答:论典中的种种观察虽然不是为了诤论而发,但是由于显示真实义的时候,与真实义不相符的他宗本性非常脆弱,也就是经不起观察,所以自然被破斥掉,而无法建立。就好比接近光明的时候,黑暗自然息灭一样。所以我们没有过失。
也就是说,在显示真理的时候,凡是不符合真理的立论,自然会被破除。所以,我们没有贪自嗔他,故意破坏他宗的过失。

颂曰:
若由解释真实义 他宗破坏亦无咎

如果是为了解释真实义而破坏他宗,这样也没有任何过失。

如云:“诸佛虽无心,说法摧他论,而他论自坏,如野火焚薪。”

就像《四百论》中所说:“诸佛虽然没有要破坏他宗的斗争心,但是在说法的时候会摧灭他方的邪论。因为在真理面前,他方邪论自然会被摧坏,就像野火自然会烧毁薪柴一样。”

若为诤论而说法者,决定无疑,嗔他有过宗,爱自应理宗,必不能灭贪嗔分别。何以故?

如果以斗争心来说法,那么毫无疑问,嗔恚他方有过的宗派,以及爱著自方应理的宗派,必定无法息灭贪嗔分别。为什么呢?

颂曰:
若于自见起爱著 及嗔他见即分别

如果对于自宗的见解生起爱著,以及对于他方的见解发起嗔恚,这样正是落在虚妄分别当中。结果会怎样呢?

分别不灭,即是系缚,终不解脱。

虚妄分别不灭就是系缚,终究不得解脱。
反过来说:

若时说法不为诤论,颂曰:
是故若能除贪嗔 观察速当得解脱

如果当时说法不是为了诤论,而是如理地观察真实义。就像颂文中所说:如果能够远离贪嗔之心,客观、公正地观察空义,必定能够快速得到解脱。

如云:“智者无诤论,彼即无所宗,自宗尚非有,云何有他宗。”

就像《六十正理论》中所说:“了达空性的智者没有任何诤论,因为他自己没有所承许的宗派。自宗尚且没有,哪里会有相对的他宗呢?”

又云:“若汝爱自宗,他宗则不喜,不能证涅槃,二行无寂灭。”

《四百论》中从反方面来讲:“如果你爱著自己的宗派,那么对于其他宗派就会不欢喜,这样就不能证得涅槃。因为堕在爱自憎他的二边心行当中,无法寂灭虚妄分别。”

经云:“若闻此法起贪爱,闻说非法动嗔心,被憍慢摧成颠倒,由憍慢力受众苦。”

《三摩地王经》中说:“如果听闻自方的空性等法,生起贪爱心;听到对方说的非法,又动念起嗔恚心;并且自以为高于他方,现起骄慢心。那么自身被骄慢摧坏,就会成为颠倒的心态。由于骄慢的力量,往后还会感受众多痛苦。”
领受空法应当息灭自心的一切虚妄分别,不再计执自他等法。如果闻说空法之后,生起爱自嗔他之心,或者骄慢斗争之心,那就与空法完全相背离了。

如是已以圣教正理明法无我。

到此为止,已经以圣教和正理两种途径阐明了法无我的空义。


[1]《中论》:“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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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大家认真学习了《入中论自释》,我也是逐字逐句、详详细细地做了讲解。但是,如果你只学到一些书面知识,那就太不值得。要知道,学习《入中论》的目的在于“入中”,就是入于离一切边的中观正道。对此一切时处当中都不应当忘记。
具体怎样才容易观空性呢?

无我是观空性的捷径

依据圣教量观修“无我”,是观空性的捷径。无论根性利钝,只要遵循佛的圣教量,依着闻、思两种慧渐次观修,就会很容易观空性。也就是把“空性”断定为“无我”义。之后在一切时处当中明了“一切法无我”,把“我”空掉。也就是把根本的“无我观法”遍通一切。这一点简要、便捷,容易把握,是大乘的基本教义,并且成为一切上上修法的根本。

对此我们可以这样观察:我们的心只要一提到“我”,立即就会卷入我执当中。由此就会引生自他对待,各种是非、得失、善恶、染净等的戏论,以及功利主义、表现主义、成就主义等等也会随之而来。但是,如果你能够通达“无我”,并且无论在行、住、坐、卧,与人相处,还是处理各种事情的时候,总之一切时处当中,都能提起“无我”,和过去心里时时提起“我”的做法直接相反。这样你的心就不会被“我”占据,就很容易契入真实义。

依圣教量来看就更清楚了。首先,佛说的大乘四法印当中,核心就是“诸法无我”,它是其余三法印的枢纽。这里的“无我”并不仅仅局限于补特伽罗无我,包括一切法无我。得到了这个法印,就像手握一把单刀,能够直接悟入诸法实相。具体来讲:
第一法印“诸行无常”:由于没有“我”,就不能成立“常”。有本体才能安立常住,没有自性成立的本体,只是因缘聚合忽然显现,就没有所谓的“常”。

第二法印“有漏皆苦”:由于“无我”,有漏蕴无法自主,完全随着烦恼和业的力量运转,所以有漏法都是行苦的自性。
第四法印“涅槃寂静”:因为“无我”,所以诸法本来不生不灭。自性成立的法才有它的出生和坏灭,既然没有自体,也就本来没有生,也没有灭。所以,有了“无我”观,就知道诸法不生不灭,本自寂静。就像《入行论·般若品》的最后,寂天菩萨反问:在自性不成的一切事当中,哪里有得和失?怎么会有苦、乐、利、衰?观察这个世间,有谁出生,有谁死亡?一切法本无生灭,就像虚空一样。像这样了知无我,就知道诸法本来涅槃寂静,不需要再去创造一种涅槃寂静。

而且,“无我”能够贯穿一切《般若经》所诠的深义。比如大家都熟悉的《金刚经》,其中四种“无”相——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就是《金刚经》的核心。比如“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其实就像憨山大师所说,只要谛观“无我”,其余三种相自然寂灭。

为什么呢?首先,没有“我”,就没有“我相”,也就不会有相对的“人相”。或者,“我”是主,其他“人”是客。主没有自性,就是无“我相”。客也没有自性,就是无“人相”。就众多法来看,其中的每个法都没有自性,所以是无“众生相”。从时间的相续上说,每一刹那都没有自性,所以是无“寿者相”。

也可以说,这个世界无非是时空交织而成的现相界。从横向来看,这一切林林总总的现相,在主上面无有自性(也就是无“我”),所以无“我相”;在客上面无有自性,所以无“人相”;在众多分上面无有自性,所以无“众生相”。以纵向观察,由于一切相续无有自性,所以无“寿者相”。这样来悟入诸法空性是一条捷径。

所以,“无我”能够统一一切的空法。如果不单提“无我”, 虽然我们学了很多空性法义,但是你的心很可能仍然无法把握要点,很难把这些意义统一起来,运用在实际生活当中。我们现在就是要把一切空性法义汇归在一个“无我”上,它就像一把单刀一样,你可以时时提起、使用它。因此说,观修“无我”是悟入空性最直捷的途径。

以无我遍观空性的方法

观空性的方法非常多,但是都可以归摄在观“无我”这一个要点当中。
什么是“无我”呢?《大乘义章》中说:“自体名法,法无性实,故曰无我。”一切事物没有真实的自性或自体,这就是“无我”。比方说,桌子、椅子、电脑、书,包括整个地球、太空上面无量无数的现相,这些事物都叫做“法”。这里面每一种事物都跳起来说:“我”、“我”,好像它们全部真实存在。但实际上,法界的一切现相,都没有自体,这就是“无我”。

关于“无我”的分类,如《十地经论》中所说:“无我智者有二种:我空;法空。”意思就是,“无我”包括人无我和法无我。其中把自己的五蕴身心执为“我”,叫做“人我”。了知身只是五蕴假合,没有常、一的“我”,叫做“人无我”。执著一切法有“我”,或者说自性成立,叫做“法我”。通达诸法只是因缘所现,没有自体,叫做“法无我”。

以下具体讲述:
一、无四边生。如《中论》所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以无“四边生”观空性,可以通过观“无我”而契入。
首先,没有“我”的缘故,诸法不是自生:因为诸法本来无我,怎么能安立从自体出生自体,是“自生”呢?同样,诸法不是他生:因为其他法也没有“我”,怎么会由“他”而生呢?诸法不共生也一样:因为能生的“自”和“他”都本来“无我”,怎么能生果呢?最后,诸法不是无因生:以诸法“无我”的缘故,就有因缘和合而显现,所以并非“无因”而生。

因此,在“无我”上可以含摄四种“不生”。也就是诸法连“我”都没有,哪里还有什么“生”呢?譬如以种子、水、土、阳光等和合,生出一朵花。其中种子没有“我”,水、土、阳光等也没有“我”(也就是没有自性),既然因缘都没有自性,又怎么会有因缘聚合真实“生”果法呢?实际上这就是“无生”。像这样,通过观“无我”,就容易观无生的空性。

二、离八戏论:如《中论》所说:“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 以远离“八戏”观空性,也可以由观修“无我”契入。
首先,没有“我”的缘故,一切法不会有真实的“生”。既然没有生,就不会有真实的“灭”。而且,因为诸法本来“无我”,就不会有它的“常”。没有“我”,也就没成立过任何一法,所以不会有它的“断”。同样,没有自体的“一”。因为“一”是在各个独自成立的法上才能建立,但像一本书、一辆车、一个杯子等,无不是由条件和合而成,所以没有真实的“一”。也就是这些法都没有“我”或没有自体,这样怎么会有真实的“一”呢?而且,没有“我”,也不会有真实的“异”。因为所谓“异”,必须要有两个真实存在的法。但是一切法本来无我,不成立实有,怎么能成立两个实法的“异”呢?并且,没有“我”的缘故,哪里会有什么法“来”?同样,也不会有什么法“去”。所以,“无我”可以含摄八“不”。
虽然我们的心识好像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显现,它们不断地生,又不断地灭;既有个体的一,也有群体的多;并且不停地来来去去;或常或断。但是,这些都只是我们虚妄分别的计执,只是戏论,并非真实。其实,这些妄执全部来源于你误以为诸法有“我”。由于认为这些现相有自性,有各自的本体。所以会不断地见为一多、生灭、来去、常断、增减、染净等等。现在反过来,通过观“无我”,就容易悟入“八不”空义。

三、“六如”观:如《金刚经》所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以 “六如”观空性,也可以由观“无我”来趣入。
首先“如梦”:没有“我”入睡,也没有“我”成梦,同样没有“我”灭梦。这里,最初由于迷惑入于睡梦当中;之后梦中显现一幕幕的现相,好像有各种的人物,也有纷繁复杂的情节。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梦里根本没有“我”。不仅没有补特伽罗的“自我”,包括一切境相、心识等的诸法都没有“我”。既然没有“我”成梦,怎么会有“我”灭梦呢?所以,“梦”也是无我的一种比喻。只要懂得无我,就能通晓“诸法如梦”。
其次“如幻”:没有“我”变现幻相,也没有“我”远离幻境。首先幻师念咒加持石块,刹那间观众们见到空中万马奔腾,很多的蒙古士兵骑在马上,他们手里拿着各种兵器,在战场上厮杀。但是一观察就会发现,这里面正现的马、士兵、以及各种各样的行相全部无我。由于没有“我”在变幻,也不会有幻事灭尽。像这样,通达“无我”,就能明了“诸法如幻”。

再说“如影”:影相的出现没有“我”,影相灭尽也没有“我”。比如,光线照射在物体上,就会出现影相。正现的影相没有自性,没有“我”,或者说没有什么“我”成为影相,也就没有“我”灭尽影相。

其他的“如泡”、“如露”、“如电”也应当这样作观。由于没有“我”,所以没有自性成立的水泡、露珠,以及闪电等虚相,也没有这些假法的坏灭。一切法都是如此。

所以,“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一切法都没有“我”,只是梦幻泡影,是无而现的一个相,原本不生不灭。就像梦里明明有各式各样、纷繁复杂的事物,但是仔细观察,一丝一毫也得不到。一切法也是如此。看上去世界在不断地变幻轮转,每天都有新事物、新境相出现。早上一出门,就看到整个城市川流不息,纷繁复杂的境相层出不穷。其实,一切法跟梦一样,只是缘起的幻现,没有自性。如果还想不通,可以这样想:刚才明明什么都没有,忽然入梦,之后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法,它们会有自体吗?这样就明白一切法本来空性。

总之,就在正现的相上面,去观察的时候,什么也得不到,这就叫做诸法无自性,或者诸法无我。应当这样了知“无我”而观空性。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实有的法,一切显现全部没有“我”。因此也没有它们的生灭、来去、增减等。

这样明白之后,我们应当开始歇下虚妄分别,不要让自己的心再跟过去的戏论缠在一起。应当成为应成派的随持者。也就是虽然处在世俗场合当中,但是你的心开始不再染著,不再搞戏论。全部是随顺他方承许,自方无承许。无论见到什么,听到什么,对你来说,心都是空的,你必须这样行持。

当你做事情的时候,就要知道这只是随顺世俗,心里无有挂碍。比如你坐在电脑前,手指不断地敲着键盘,但是你心里不要认为这里有一个真实的电脑,我在做实有的事情等等。应当“于心无事,于事无心”。再说,当你走在街上的时候,虽然看上去跟别人一样,但是你心里的想法跟那些人不同。他们自己心里承许一切法。比如他们想:前面有一辆车,我们要到商店里,这次买彩票中了很多钱,今天买了一件非常好看的衣服,别人都羡慕我,我很风光……他们会不断地分别高低、好坏、是非、长短等等。但是在你看来,这一切都是梦幻泡影,毫无自性。你心里一定认清楚这一点,这样在面对一切现相的时候,才能空掉分别执著。对此你能够有一点点领悟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什么是修无念行、无住行。

四、身空法空:如同《佛说海龙王经》所说:“见已无吾,诸法无我。自观身空,不疑诸法空。” 先观自己的身没有“我”,再看周遭的一切法,就知道同样全部无“我”,是空性。也就是以无“自我”契入“诸法无我”。

首先,把认为是“我”的这个最执著的身心聚合体观空。或者说先断定身体没有“我”。然后按这样反省:过去我为了这个身做了多少事情,曾经为了装饰这个身体,为了让这个身体看上去更年轻,更漂亮,更时尚,更有风度,买过多少化妆品,逛过多少服装店。为了保养这个身体,多少次在超市里精挑细选,采购各种食材;然后下厨经过复杂的烹饪,最后在餐桌前大快朵颐。每当听别人说到自己的时候,马上竖起耳朵,只要跟“自我”有关的事,心里就非常在意。别人稍微捧自己一下,立即就成了云仙(飘在云里雾里的仙)。稍微说一点不是,一下子就跌落下来。心里只希望别人对自己好,喜欢别人的欣赏、赞叹。希望自己在任何地方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一切都是因为执著这个身是“我”。现在发现竟然没有“我”,甚至连身也没有。就会明白自己过去是多么愚蠢!现在反问自己:以后我还应该在这个虚假的皮囊上面花费那么多精力,浪费那么多时间吗?

这样之后,你对于这个身就应当有一种应成派的样子。别人再怎么说你,你都说:OK!这时候自己不再进入角色,而是住于一种超然的心态当中。比如别人说:“你越来越年轻、漂亮了。”由于你知道根本没有“我”,所以不会特别高兴。别人说:“你怎么变黑了,还有这么多皱纹。”你心里也没有执著,这样就不会感到失落。

其实,只要认为这样的身心是“我”,就永远见不到真实的自己。因为你的心已经被这个“私我”占据了。你总是认为“我”应当如何。比如,“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我”要过哪种生活,“我”在别人心目中是什么样的等等。诸如此类,你一直有自方的承许。结果就是,遍于十方三世的本性显不出来。要知道,本性一现前就是正等觉,一切平等无碍。而且这里面包含无量无边的妙用,一切本自安住,只要你不去做障碍,自然会显发。但是,你心里的我执时时刻刻都在障碍。现在知道这一点,就不要再迷失了,不要继续作茧自缚。

知道身心上没有“我”,进一步要观诸法无我。入座观一切法空,后得位的生活当中,也要以诸法无我的正见摄持。无论是穿衣、吃饭,还是待人、接物,在做任何工作、处理一切事情的时候,你都要记得一切法无我,不要迷失,不要再跟过去的实执缠在一起。或者说,不要让自己的心跟这些现相黏合,不要让这些法入到自己的心里。

应当像看幻术那样。首先心里要非常清楚这些都是幻相;之后要时时提醒自己的心,不要迷进去,这一点非常关键。正所谓“但自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

打比方说,一个演员在演戏。如果他正演的时候,心能够脱开,不陷入角色和剧情里面,他的心就是正常的。如果演来演去进入角色,让自己的心入到戏里面。比如,有的人演多了,迷惑了,假哭就成了真哭,假夫妻做成了真夫妻。因为一切都是心,心陷进去就当真了。还有些人,虽然戏已经拍完了,但是他的心一直沉溺在戏中角色的心态当中,几个月都出不来。这些就是在戏里迷失的表现。

同样,我们也要知道,在生活当中,面对这一切幻化光影的时候,应当怎样演戏。那就是——千万不要入戏,不要让自己的心陷进去。对于一切都不要在意,不要往心里去。真正观空性比较得力的时候,才能保证不陷进去。那时候,吃饭不会落在吃饭当中,穿衣也不落在穿衣里面,做什么事都不再迷进去。这样自己的心不入到幻化的现相里面,对一切事没有执著,才不会痛苦。否则必定会出生许许多多的苦,因为执著就是苦患的根源。印度的大成就者帝洛巴曾经对那洛巴说:“儿啊!你要知道,现相没有束缚你,是你的执著系缚了自己。” 所以,我们应当作应成派的随持者,在一切时处都不要有自方的承许,只是随顺世间生活。

五、五蕴皆空:如《心经》所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远离颠倒梦想。” 观“五蕴皆空”,也可以通过“无我”这一把单刀契入。

也就是先通过闻思对于“无我”生起定解。当你通过观察,把一切法都看透了,认定诸法都是“无我”;之后就要拿着这一把“无我”的单刀,对于色、受、想、行、识全部观为“无我”。度越每一种蕴上的苦厄,远离颠倒梦想。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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