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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达真堪布

丁十二(观苦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佛在《般若经》中云:“苦以苦而空”等,宣讲了无有痛苦的道理。痛苦本身也是空的,这个空是自性空,不是由他法来空。佛以这种方式宣讲了苦本身也是无实有、空性的甚深道理。我们在此论中,尤其是在本品当中,也是宣讲此理,抉择佛的究竟密意。

    戊二、品关联:

    前面几品中讲人我不存在,其“能燃和所燃”的比喻也不存在。接下来抉择轮回也不存在。本品讲痛苦。如果对方认为:人我是存在的,因为与其相关联的痛苦存在。而且,佛陀不是也说过“领受之痛苦五蕴”吗?如果痛苦的所依——人我不存在,则痛苦的存在也就不合理,如同石女儿子的病痛不存在一样。石女的儿子本身不存在,所以没有他的病痛存在。同样,如果补特伽罗或人我不存在,佛为什么说“领受之痛苦五蕴”呢?若补特伽罗或人我不存在,谁来领受这样一个痛苦?既然领受者不存在,领受法也不能存在。但是佛讲领受之法——痛苦或五蕴是存在的,因此,领受者人我也应该是存在的。

    “苦”指五蕴,五蕴本身是苦。因为五蕴的自性不离变苦,不离行苦,不离苦苦,所以五蕴本身就是苦。对方认为,苦或五蕴存在,所以补特伽罗人我也应该存在。本品就是要遮破这一观点。

    此品分三:一、宣说他宗;二、阐述能损之理;三、以此理亦可类推他法。

    己一、宣说他宗: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他宗认为,五蕴是存在的。以什么方式存在呢?有四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说以自生的方式存在,有的说以他生的方式存在,有的说以自他共生的方式存在,有的说以无因的方式存在。

    比如,数论外道承许痛苦是由痛苦自身产生的,所以是自生。佛教有部的一些论师宣讲痛苦是由补特伽罗人我产生的。裸行外道认为苦是自生也是他生,因为痛苦既是由身体产生的,也是由生命产生的;身体——五蕴的综合体本身是痛苦的,痛苦是由自身而产生的,所以也就包涵了自生;生命是痛苦之外的其他法,所以也包涵了他生。还有顺世外道认为痛苦、五蕴一切都是自然产生,就是无因而产生。现在对这四种情况进行遮破。

    己二(阐述能损之理)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庚一、略说: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

    无论痛苦是由自生、他生、自他共生,还是由无因而生等任何立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合理的,不可能成立。

    庚二(广说)分五:一、破痛苦为自生;二、破痛苦为他生;三、以他理破自生与他生;四、破自他共生;五、破无因生。

    辛一(破痛苦为自生)分二:一、破以痛苦而自生;二、破以补特伽罗而自生。

    壬一、破以痛苦而自生: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如果痛苦由自己来创造和产生自己的话,它就不是观待它的因缘而生的。它不观待自己的因缘而生,就是没有因缘而生,即无因而生,则存在恒时存在或者恒时不存在的过失。若是自生,自己就可以对自己进行作用,这也是不合理的。此外,前面也讲过,自生有无义生和无穷生两个过失。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依靠属于毁灭分的死时的五蕴,而产生新生时的五蕴。通过前一个死时的五蕴,产生后一个新生时的五蕴,这个现象是有目共睹的,也是能够现量见到的。所以,痛苦自生肯定是不合理的。

    壬二、破以补特伽罗而自生:

    此观点认为,由补特伽罗人我来作痛苦。前一个观点讲痛苦自生,是痛苦自己成为作者,自己给自己产生作用,自己自生痛苦。这个观点则是认为补特伽罗人我来做。那么为什么说自生呢?其实这个补特伽罗和痛苦(五蕴)二者实际也是一体的,所以说是由补特伽罗来自作。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若是由人我来自作这些苦,离开了这个苦(五蕴),哪里有人我的存在呢?离开五蕴,就没有人我的存在。其实众生就是把五蕴的综合执着为人我,没有别的。除了苦或五蕴自身,无法能够找到一个人我或一个他生的补特伽罗。

    “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若是对方说,人还有人的痛苦,作为人的补特伽罗自作人的痛苦。但这只是说法上不同而已,其实没有人和人的痛苦,除了人也没有什么人的痛苦,除了人的痛苦也没有什么人,除了五蕴也没有什么人我。作为人的补特伽罗与人的痛苦是不可能为他体的,他们本身无法能够区分作者和所作的痛苦,而且自己怎么能对自己起作用呢?

    对方又认为,痛苦与前后世的近取——五蕴为他体,然而却并不是与补特伽罗为他体的。但是,除了五蕴之外也没有补特伽罗,补特伽罗也就是五蕴,所以还是一样。可见,这都是不合理的。

    辛二(破痛苦为他生)分二:一、破以其他痛苦而生之他生;二、破以其他补特伽罗而生之他生。

    壬一、破以其他痛苦而生之他生:

    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

    若是前一个五蕴产生后一个五蕴,二者是他体,则可以说这是他作。比如说前世正在结束、毁灭时的五蕴,产生了今生刚产生时的五蕴,这是他生。但是这样的两个法是不可成立的。二者若以前后有次第的方式存在,然后互相进行作用,是不合理的。二者若是没有前后次第,同时存在而互相进行作用,这也是不合理的。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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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破以其他补特伽罗而生之他生: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

    如果对方认为:因为前后世的补特伽罗并不是同一者,痛苦的产生是由其他作为人的补特伽罗所聚集的业,而使这个痛苦在后世天人补特伽罗处诞生。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若按对方观点,前世在人间的补特伽罗所造的业,后世转生到天界,创造了后世天人的痛苦,作为天界的天人在受这个苦。所以,痛苦是以这种方式他生的。

    “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但是,所受的苦和能受苦的人我是一体的,无论前世还是今世,二者都是不可分割的,所以若离开这个苦,没有人我在受这个苦。“苦”在这里指五蕴。若是不仔细观察,前世今生这样说也可以成立,但若是仔细观察,前世的是前世的,后世的是后世,相续是一个相续,但本体是分开的。仔细一观察,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所受的苦和能受苦的人我还是一体的。五蕴和补特伽罗二者今生也还是一体的。

    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离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

    前一偈颂讲的是受,这个偈颂讲的是持,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所持法和能持补特伽罗二者也是一体的,除了苦,找不到能持的补特伽罗。那么,创造了该痛苦,并将其施予其他天人补特伽罗的又是谁呢?因为在痛苦之外,他体的补特伽罗是不可能存在的。

    辛三、以他理破自生与他生: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既然自作不成立,怎么能成立他作呢?比如,前一个补特伽罗在作,后一个补特伽罗在受,这个时候先要成立自作,这个痛苦还是由他自己来作,这样他还是自作的。若是自作不成立,这个苦就不成立了。如果苦不成立,则持给他人或让他人受这个苦也是不合理的,都不可成立。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还是前面讲的一样,他作还是成为了自作,实际上还是自己作的。若是有自作,自己对自己进行这样的作用,这也是不合理的。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

    “苦不名自作”:痛苦不是自作的。

    “法不自作法”:痛苦之法不是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自己对自己不能进行作用,因此它不是自作。既然不是自作,它就无有自体,没有作的自性。既然自性不是作,怎么能作苦呢?不能作苦。这是在破他生。

    辛四、破自他共生:

    若彼此苦成,应有共作苦。

    如果自作苦或他作苦成立,则自他共同作苦也是成立的。但是自作和他作都不成立,因此自他共同作也不成立。如同一粒沙子上面没有油的成分,两粒沙子聚集在一起也不会有油的成分,其上不可能榨出油来。

    辛五、破无因而生:

    此彼尚无作,何况无因作?

    前面已经进行了观察,自生不应理,他生不应理,自他共生也不应理。既然由自体不能作,由他体不能作,由两者共同也不能作,那么,该痛苦是无因而作的观点又怎么可以成立呢?没有作痛苦的,更不用说无因而作了。如同虚空鲜花的芬芳一样,根本就不存在。

    若是无因而生的话,前面已经讲过了,其过失是非常多的。

    己三、以此理亦可类推他法:

    非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一切外万物,四义亦不成。

    自生、他生、自他而生、无因而生,这叫“四种义”。通过这四种义进行观察,苦是不存在的,苦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自他而生,也不是无因而生。以此理去观察一切外在的万事万物,无论是自生、他生、自他而生还是无因而生,这四种情况都不应理,都不成立。这也是中观应成派、自续派共同运用的五大因之一——金刚屑因。以此抉择一切法都不可得,都是空。

    佛在经中也讲过“苦不是事实存在,不是实有”的道理,我们在本品中主要抉择苦无实有。无论是讲轮回还是讲痛苦,这都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观点进行的遮破,最终的结果就是抉择到诸法无有自性、大空性的实义,没有别的。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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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十三(观行品1)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诸比丘,胜义谛乃唯一真如,无欺之法即为涅槃,诸行乃为欺惑之法”等,宣说了诸行皆为空性的道理。

    一切显现都是欺惑之自性。若不是欺惑者,就是涅槃。只有真如(胜义谛)不是欺惑,除此之外的一切显现都是欺惑之自性。因为一切都是欺惑性的,所以都是空性的。这是诸行皆为空性的道理。

    为什么说因为是欺惑,所以是空性呢?一切法在显现上都是这样存在的,但若进行观察,都无有自性。在显现上,有生有灭、有来有去、有好有坏、有善有恶,但都经不起胜义谛观察量的观察。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来去、生死、善恶等都无有自性,不是事实存在,所以是欺惑。欺惑就是如此,显现上都存在,但一进行观察都不存在。众生不知诸法的究竟实相,在这样的显现中迷惑,并且颠倒,不知取舍。

    佛在经中以这种方式抉择空性。本品也主要是宣讲此理,这是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倘若像前面那样进行观察,则可以断定:因诸法远离了四边生的缘故,所以其自性就不存在。但是,在被无明眼翳将其智慧之眼遮障的人们面前,却显现以自性而生的本体。以智慧进行观察,诸法并没有自性。眼翳是一种眼病,得了这种眼病后,看海螺、雪山都是黄 se的,看不到原本的白色。若是以智慧之眼看,诸法无自性生,无自性灭。但是众生被无明遮蔽了智慧之眼。有无明就没有智慧,智慧被无明遮蔽了。没有智慧,看这些显法都是以自性而生的本体。
    一切诸法是不是自性生的本体?不是。但凡夫众生有无明的病,所以见不到诸法的究竟实相,只能看到这些显现是有生有灭的自性本体。如同不了知幻术的人们,被幻化的马、象等所欺惑一样。会幻术的人幻化出马、象,实际上这些不是事实存在的,但有的人不知道这是幻相,就把这些当成真的马、象了。就像被幻术迷惑一样,凡夫把苦当成乐,把假当成真,在被欺惑中迷惑、颠倒,自寻烦恼,自找痛苦。诸法的实相不是这样的,但凡夫见不到,他无法能够了知。

    因此,照见一切所知,远离一切眼翳垢障的佛陀在经中云:“诸比丘,有为欺惑之诸法皆为虚诳,无欺涅槃之诸法乃为胜义谛。”有为欺惑之诸法皆为虚诳,都是假象。欺惑之法不但引诱诓骗,并且以颠倒而显现,犹如旋火轮一般。旋火轮就是迅速转动线香或柴头余烬形成的环形火光。实际上没有火轮,但是迅速转动就形成火轮了。看似火轮,其实没有火轮,仅仅是转动的速度太快了而已。

    下面将就此内容进行详细宣说。

    此品分四:(一)宣说教义;(二)破承许其他立宗;(三)驳斥其他争辩;(四)宣说空性之必要。

    己一、宣说教义

    佛讲:“诸比丘,有为欺惑之诸法皆为虚妄,无欺涅槃之诸法乃为胜义谛。”前面已经进行了抉择,一切法无有自性地存在,但众生不知道,凡夫无法能够了知。这些显现都是欺惑之自性,所以都是虚诳,都是空性。

    如佛经所说,虚诳妄取相。诸行妄取故,是名为虚诳。

    佛陀在经中讲:“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是名为虚诳”:“诸行”指一切法。“妄取故”,都是欺惑之法。“虚诳”就是指空性,其包涵的内容就是空性。这是抉择空性。

    虚诳妄取者,是中何所取?

    欺惑主要是在显现上的角度上讲的。欺诳就是虚妄,这些欺惑、这些显现本身就是虚妄,本性就是空性。

    佛说如是事,欲以示空义。

    佛的密意是什么呢?佛说“凡是欺惑的,都是虚诳。”一说虚妄的时候,佛就是想讲空——空性、空义。

    如果对方提出争议:既然虚诳也是欺惑,欺惑也是虚诳,这二者不能成为能立和所立。

    佛说“虚妄”是空性之义,想讲的是空性。一切这些法都是欺惑性的,都是现而无自性的,所以想讲的是空性。它们两个可以成为能立和所立。佛在经中讲,一切法都是虚妄,因为都是欺惑性的。虚诳是所立,欺惑是能立。因为都是欺惑性的,所以都是虚诳。这个“虚诳”就是指空性。

    《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中讲:彼等之人却将虚诳理解为犹如兔角一般原本不存在。将在以本性不成立同时的诸法之显现也安立为虚诳,并对仅现之法如同幻觉般在名言中能起作用的道理一无所知。因此,针对你们以及如你们一般之辈认定诸法是以自性而存在,并为这些(假象)所蒙蔽欺惑的情况,才将这些法安立为“欺惑之法”的。以欺惑性的能立,而安立为“虚诳与自性不存在”。

    己二(破承许其他立宗)分二:一、宣说他宗;二、破其立论。

    庚一、宣说他宗:

    诸法有异故,知皆是无性。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

    这是对方的观点,主要是这些有实宗,有部、经部的观点。前面中观宗抉择一切都是欺惑性,所以都是空性。但是对方认为,佛所要讲的义理不是“诸法无有自性”,不是“诸法自性空”,而是讲“迁变、变化”,即通过迁变而变成他法。

    对方认为,佛陀宣说“诸行皆为欺惑”所要表达的观点,并不是你们所承许的自性空性,而是为了表达具有自性的诸法在自身成立的第二刹那,不可驻留而毁灭,所以称之为“欺惑”。因为此经中还说“此法行欺惑,即为殒灭法”的缘故。

    “诸法有异故,知皆是无性”:他们认为,佛讲的“欺惑”是迁变,“虚诳”是无常。佛说诸法是变化的,还说“诸法上面由补特伽罗人我来空”。他们抉择人无我,若是一切法都无有自性、不存在的话,那么无我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佛说诸法是迁变的,佛说诸法是无我的,若是诸法不存在,“迁变”和“无我”也是不能建立的,就如同“蓝色的石女儿子”的说法一样。石女的儿子原本就不存在,所以不能在他上面建立蓝色,既然他本身不存在,怎么能成为蓝色呢?若诸法无有自性,一切法不存在的话,那么佛所讲的无常、无我这些道理也是无法成立的。

    “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空”指单空,即什么也没有的这样一个空。他们认为,诸法若是无有自性、不存在的话,就像虚空和兔角一样,在其上面不能建立无常,也不能建立人我之空这样的真理。若是无有自性的法,就不能说迁变、空、无我这些。

    若诸法无性,云何而有异?

    对方又继续提出:诸法若是无有自性,就如同虚空的鲜花一般,那么,又以什么法来成成立所谓“异体的他法”?简直是不符合道理。

    庚二、破其立论:

    若诸法有性,云何而得异?

    这是站在诸法实有的角度进行反驳。对方一直都承许一切法都是实有的,那么诸法若是有自性,就不能变;若是变了,就没有自性。如同火不可能与暖热的性质两相分离一般。火的自性是暖热,火始终不可能离开暖热,若是和暖热分开了,那就不是火了。如果诸法的自性存在,则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成立异体的他法,因为它自己的自性不能失去。火若是失去暖热,就不是火了。任何法都是如此,若是他失去了自性,就不是他自己了,也就不能说是自性存在或自性成立。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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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则无异,异法亦无异。如壮不作老,老亦不作老。

    “是法则无异”:诸法本身在驻留的时候,即在自性还没有失去的时候,这个驻留的法不存在往异体他法的变异。他不可能变成别的法,因为其本身的性质就是驻留,而不是变异的缘故。这是第一种情况。

    “异法亦无异”:如果该法已经成为异体的他法,也不存在往异体他法的变异,因为已经成为异体他法的缘故。他已经是异体他法,就是以这种形式实有的,所以这是不能变的。它原本就是这样的异体的他法,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所以它也没有变化,也不能变。这是第二种情况。

    “如壮不作老,老亦不作老”:我们可以打一个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好比正处于壮年阶段,就不会存在衰老的情况。为什么?因为他的性质是壮年,壮年和衰老这二者是相违的。如果一开始就是衰老的,他已经老了,本来就是衰老的,就不能再说变成衰老。既然已经衰老,再次衰老则毫无意义。

    总之,若刚开始是异体,就不能说变成异体的他法。若刚开始不是异体,他自己本身在驻留的时候,也不能说变,他没有往异体他法变异。所以,对方认为“这不是空性的意思,而是迁变、变化的意思,即诸法都是迁变的、无常的”,这个观点不成立。

    若是法即异,乳应即是酪。离乳有何法,而能作于酪?

    “若是法即异”:如果认为是以前该法的同时即为异体的他法。“即”就是同时。他自己本身还在驻留,没有变,与此同时他就往异体他法变异。他没有失去自己本身,同时就变成他法,这必须要求在不舍弃前法的同时而成为异体的他法。

    “乳应即是酪”:犹如正是牛奶的同时,变成了酸奶。牛奶的本体、性质没有失去的同时,就成为了酸奶。又是牛奶,又是酸奶,这是不可能的。这是比喻,颂词里讲的是奶酪的“酪”,无论是奶酪还是酸奶,都是一个意思。

    “离乳有何法,而能作于酪”:除此之外的其他法也不可能变成异体(多体)的他法。比如,若是牛奶自己的本身没有变,自己的性质没有失去,那就不是它变的,而是其他法变成酸奶的。但是在牛奶之外,如水等其他法又怎么能变成酸奶呢?由于可以变成酸奶的其他法根本不存在的缘故,这也是不合理的。

    若是他的性质变了,就不是他了,也不能说“是他变的”;若是他的性质没有失去,也不能说“他在迁变”。所以仔细一观察,这个变化也是不存在的。在显现上有变化,但是本体上没有变化,只有空性。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变化来抉择空性。为什么这些现法有变化呢?因为是空性。若不是空性,就不能有变化,不会有变化。如前面所讲的“欺惑”一样,因为都是欺惑性的,所以都是空性;若不是空性,那肯定不是欺惑性的,肯定能经得起观察,肯定就是如实的存在、实有。但他是不是如实实有?不是,因为是欺诳性的缘故。

    这是双方的第一个辩论之处。第二个辩论是关于空性,如下文所述。

    己三、驳斥其他争辩:

    若有不空法,则应有空法。实无不空法,何得有空法?

    如果对方提出:这些法应该是存在的,因为空性存在的缘故。若是所依的法不存在,能依的空性也不会存在。既然能依的空性存在,所以所依的法也应该存在。若是空性不存在,这些法肯定也不存在。而空性是一定要存在的,因为它是轮回的对治。我们要脱离轮回,也要有空性的见解。以这种空性可以对治人我执。只有去除人我执,才可以断除烦恼,结束轮回。空性是轮回的对治,作为中观派的你们,难道不承认这个道理吗?连佛陀也曾说过:“涅槃乃真实胜妙之法。”若是空性不存在,那佛陀怎么能这样说呢?所以,如果空性成立,则其违品或者空基也应该能成立,即这些自性的法应该都是存在的。

    他们所谓的空性见解是什么?就是指人无我,即五蕴上面由人无我来空。针对对方的观点,中观现在应该怎么驳斥呢?中观论师们说:是,我若是承许空性存在,那肯定有不空之法存在;但是我不承许空性存在啊!空性也是空的,我没有任何承许,我不承许空性。若是没有任何的实有法,哪来的空啊?

    “若有不空法,则应有空法”:若世上有一个实有的不空之法,则应有空法。为什么?因为可以观待这个不空之法而安立,可以空了,可以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何得有空法?”但是没有不空之法,没有实有法,所以这个空也是不可得的,空也是不存在的。既然空是观待不空而建立的,若是没有不空之法,那怎么建立空法呢?佛讲,外空、内空、内外空、空性空、真如空,一切都空,那你们所说的这个空是什么?

    己四、宣说空性之必要

    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

    “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大圣”指佛陀。“中观”和“空性”都是一个意思,不堕落任何一个边叫“中”,不执着于任何一边,不堕落任何一边,叫“空性见”。为了远离一切偏见,伟大的佛陀宣讲空性之道理。一切偏见、边见皆由空性来遮破、驱除。

    “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若是你不明白空性之意,再来执着这个空性,那一切诸佛都无法教化。如果有谁再执着空性之法,自以为其空性的本体存在,则对于这些人,无论采取什么方法都不可调化、无计可施。

    其实,以空性之见能将一切偏见、邪见都断掉。但是,若你现在又再来执着这个空,这种见解简直是如同于治疗疾病所不容的泻药一般的邪见。比如,一个人若是中毒了,这不怕,我们可以用药来治疗、解读;但是如果一旦药变成了毒,那就没办法了。其他的偏见没关系,我们可以以空性之见来遮破、对治;但是你若再来执着空性,那就没有可以对治的法了。

    有一个比喻。某人告诉乞丐:“我没有什么东西可给你。”结果对方却回答说:“那你就把你没有的什么东西给我吧!”本来没有什么东西可给的,可是他还希望要“没有什么东西”,那就无能为力了。要消除他人对无的执着,实在是难乎其难的事情。

    很多人对空性的道理没有明白,一讲空性就觉得什么都没有了似的,不是这样的。在前面讲过:其实一讲空性,讲的就是缘起。因为是空性,因果、轮回等一切的一切都可以建立,都可以显现。若不是空性,一切法都不能显现;若不是空性,不能有轮回,不会有因果。佛所讲的六道轮回、善恶因果,都是在空性的基础上建立的。很多外道以及内道的有实宗等也承许有前世来世,也承许有善恶因果,但这都不是在空性的基础上建立的。若不是空性,这些法都不能成立。如果我们不了知空性,就很难了知因果、轮回,因为这些法都是在空性的基础上建立的。

    本品讲“欺惑”,欺惑也就是显现。一切显现都是欺惑性的,所以都是空性的;因为都是空性的,所以都是欺惑性的。若是谁再执着空性,即执着一个单空——一无所有的状态,对于这样的人,三世诸佛都很难调化。

    佛在《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彼一切法从颠倒起,不实无所有,虚妄不如实。极勇猛,若有人行一法者,此颠倒行不如实行。’”佛在经中讲:“诸比丘,胜义谛乃唯一真如,无欺之法即为涅槃,诸行乃为欺惑之法。”一切法因为是欺惑之自性,所以是虚诳、是空性。

    第十三品讲解圆满结束。


1《观行品》也可以说是《观真如品》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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