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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子六 出名示害  

此名疠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疠鬼,乃遇衰成形之疫疠鬼也。
  
子七 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五贪求冥感竟。
  
癸六 贪求静谧 分五  子初 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
  
此第六,贪求静谧。首四句同前。于三摩禅定之中,心爱深入者:谓三摩定境,心爱深穷契入,克己工夫,不计辛勤,惟望得以深入圆通。乐处阴隐寂寞之处,以求安静宁谧之修。
  
子二 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殊不知三摩地中,不容起心动念,一涉贪求,魔得其便,飞遣精灵,密附他人,口说经法。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本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钦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谤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至其时,毫发无失。
  
其人,指魔附之人,本不觉知是魔著,亦言自己证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为说圆通之法。 

令其下:先现邪惑事,令其听法之人,各知本业,即宿业也;此显通过去世。或于其处者:即说法处,特语一人言,汝现今未死,已变作畜生,恐其心中不伏,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魔力所持故,顿令其人,起不能得,如是证验故,一时听众,皆倾倒其心,而钦伏之;此显通未来世。设或有人起心,已知肇于何种因缘,肇即起始也;此显通现在世。

魔意以为能通三世,即圆通胜用;殊不知,圆通胜用,实不止乎此耳。此中文皆宿命通,恐与下科,抄写之误也。于佛所制律仪外,重加精苦者:如断五味,裸四肢,拔发熏鼻,投灰卧棘等,乃故为诡异之行,以竦世也。诽谤比丘者:斥其不能精苦。骂詈徒众者:显其无有私心。讦露人事者:攻发人之阴私。不避讥嫌者:显己直心不讳也。 

口中好言未然祸福者:次说邪惑言,其口常好宣说未来祸福之事,及至其时,一一皆应,毫发无失,又故为诡异之言,以炫世也。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大力鬼,有大神通力之鬼,善能惑人者。余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六贪求静谧竟。
  
癸七 贪求宿命 分五  子初 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
  
此第七贪求宿命。首四句同前。于三摩禅定之中,心爱知见者:意谓世人不知者能知,世人不见者能见,所以不辞勤苦,研究寻思,贪求宿命,宿命二字,似与上科,静谧二字,抄写之误也。
  
子二 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殊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文显易知。
  
子三 邪惑事言
  
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册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彼著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谤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
  
是人即魔附之人,此先现邪惑之事。无端者,无故于说法处,得大宝珠,以为瑞应;其魔或有时,身化畜生,口衔其珠;及杂色珍宝,如宝印宝瓶之类;及简册符牍,竹削名简,韦编名册,竹刻为符,木片为牍,符为符信,汉制以竹为之,长六寸,刻约信于其中,二人各持其半,扶而合之,相符则可信也。诸奇异物,如龙光宝镜之类;先授彼人,后著其体者:显是魔力所为,或诱听法之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目睹其事,心信其说,得未曾有。 多食药草,不餐嘉馔者:因避烟火食,多食药草,如黄精菖蒲之类,或有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貌肥壮,血气充满,魔力所持之故。诽谤比丘,不修苦行,骂詈徒众,饱食终日。
  
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贤圣,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
  
此复说邪惑之言。口中常好说言,他方宝藏者:此以世间利益惑人。十方贤圣,潜藏隐匿之处者:此以出世利益惑人。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此皆阴隐之事,似与静谧相合。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山林等,指掌管者,山神、林神,当方土地,当邑城隍,川即四渎,岳即五岳,各专其权,神为福德之鬼。年老成魔者:年代既久,魔录为使者,故曰成魔。或有宣淫八句:《指掌疏》云:附精惑人,略以三法:或有宣说淫秽,破佛清净戒律,与彼承事弟子,潜行世间五欲,此以欲破戒法也。或有无益精进,愚痴盲修。一味食草食木,令人效行,此以愚破慧法也。或有数嗔数喜,数勤数怠,数信数疑,无定行事。一味恼乱是人,令失本修,此以乱破定法也。厌足下准前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七贪求宿命竟。
  
癸八 贪求神力 分五  子初 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
  
此第八贪求神力,首四句同前。三摩禅定之中,心爱菩萨神通,神妙莫测,通达无碍,种种变化;由是研究变化之元,贪求取得,神通之力。温陵曰:化元万化之本也。欲乘之以发神变耳。
  
子二 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起心研究,即落邪思;著意贪取,便同有作。安得不为天魔,候得其便哉?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诚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是人或复手执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听,四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动;或入瓶内,或处囊中,越牖透墙,曾无障碍;惟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
  
其人至敷座说法文易知。其人手执火光下:先现邪惑事,若但说犹不足以取信,今特为现种种神变。是人或手执火光,以手撮取其光,分于所有听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不热不烧。或水上能行,犹如履践平地,此则水火二者,而得自在。

或于空中,安坐不动,宛似空色一如,或入瓶内,或处囊中,几等大小相容,或牖闭之而可越,或垣隔之而能透,曾无障碍,此亦神异之事。惟于刀兵,不得自在者:以魔未离欲,身见犹存,故不能使刀兵触之不伤,如风吹光,如刀断水一样。
  
自言是佛者:佛为极圣,犹自僭称。但身著白衣,受比丘礼拜,诽谤禅律者:谤宗门为静坐狂参,自命顿超生死。谤律学为持戒修身,究竟不出小乘。禅、教、律三者,唯不谤说教,以自己敷座说法,谬称己说即是佛说,各宜信仰。盖自命为佛,是坏佛宝;诽谤禅律,是坏法宝;受比丘礼,是坏僧宝。

信其邪说,断三宝种,布地狱苗矣!骂詈徒众者:以示无私;讦露人事者:以表正直;不避讥嫌者:发人阴私,讥谤憎嫌,所不避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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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旁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  

此复说迷惑之言。口中时常宣说,神通变化,自在无碍,以慰爱求之心故。或复令人,旁见佛土,为证自己是佛,此皆鬼力要迷惑于人,故意妄现,非有真实。赞叹行淫者:以男女交遘,即是法身常住不绝。并不毁粗行,将诸鄙秽猥媟之事,以为传法,令得佛种不断故。此将地狱种,以为佛种,吁可叹也。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积劫精魅,或复龙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天地大力四字,通指下之五精,以是天地间,大力精故。五精各有统辖,威权自在,有正有邪,正者为神,邪者为精,以能与正神分权,其力最大。一切奇草异木,受天地之灵秀,盗日月之精华,积劫既久,成为精魅。或复龙魅:如守天宫殿之龙,及守护伏藏之龙,窃天之灵,盗物之精,而为妖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者:存想固形,本望长生不死,岂知仙寿,亦有终尽,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以修仙者,烧铅炼汞,烹养丹砂,应享遐龄,仙期告终,计年应死,神识难留,形骸不化,为他怪所附,可惜已往功行,反资妖孽。不依正觉,修三摩提,而存想固形者,宜知猛省也。年老成魔下,准前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八贪求神力竟。
  
癸九 贪求深空 分五  子初 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
  
此第九贪求深空。首四句同前。三摩禅定之中,心爱入灭者:《宝镜疏》云:由彼不知一切法相,本自寂灭,不待更灭,无故欲将有相之法,而入无相之空。非同小乘,灭色归空也。研究化性,贪求深空者:研究万化之体性,即是根本想阴,微细动相,精研穷究,欲期于尽,盖为贪求深空。言深空者,不唯身境俱空,并且存没自在也。
  
子二 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即此一念贪求,便是定心不密,天魔有隙可乘,飞精附人惑乱,固其宜矣。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毁戒律,轻贱出家。
  
其人至敷座说法,准上可知。于大众内,其形忽空者:先现邪惑事,虽说空法,恐犹不信,特为示现,坚固信仰耳。正于大众内,身形忽空,众无所见:显是即有而空;正当形空无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显是即空而有。如是或存或没,均得自在,略有似于妙有真空,真空妙有也。但魔力诈现,以遂贪求深空者之心也。 

或现其身,洞如琉璃者:身为众秽所集,能现洞澈,如琉璃宝。或垂手足,作旃檀气者:手足垢污不净,能垂作旃檀香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者:大小便臭秽不堪,能现如厚石蜜之甜,石蜜冰糖也,显是即染而净。竟于现前身中,炫异惑众。诽谤戒律者:诽持戒为小乘,自行束缚。轻贱出家:不得身空,自解求脱。
  
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
  
此复说邪惑之言以炫世。口中常好说言,无因无果,一死永灭:如波斯匿王,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正同此见。无复后身者:即一死永灭,无复舍生趣生,而受身后苦乐等报;及诸六凡四圣,迷悟差别;即使圣人修证,亦属无有。盖以断灭为得空寂,以行欲为无碍,故曰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名持法子,传授断灭之法,亦得心空。拨无因果,生大邪见。永嘉云:豁达空,拨因果,莽莽荡荡招殃祸,可不惧哉?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指掌疏》云:日月薄蚀者:黑气相迫曰薄,蔽其精耀曰蚀,即今日月交食是也。然日为阳精,月为阴精,各有光华之气,周遍散注;当其薄蚀之际,不得散注,直贯于地。地上之金玉芝草,麟凤龟鹤,得之可以久生,可以毓秀,故云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者,为物仙,为禽仙,为兽仙,与前所称,积劫精魅者不同也。余准前可知。
  
子五 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九贪求深空竟。
  
癸十 贪求永岁 分五  子初 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长寿,辛苦研几,贪求永岁,弃分段生,顿希变易,细相常住。
  
此第十贪求永岁。首四句同前。于三摩禅定之中,心爱长寿,辛苦研究几微动相,即想阴根本。《指掌疏》云:然此微细动相,不可以有心研究,但依本修,定深自灭,如澄浊水,贮于静器,静深不动,沙土自沉。今以辛勤劳苦,研究几微,已为失计;而又贪求永岁,而弃分段之生,顿希变易,而望细相常住,是为重增妄想。 

分段生死者:三界内有形生死;六道众生,依此身根,有寿命长短之分剂,有体质大小之段落,故称分段。变易生死者:三界外无形生死;三乘圣人,断界内见思惑尽,生法性土,故受变易,但心念迁变移易而已。今弃分段之生死,顿希变易之生死,而得细相常住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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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子三 邪惑事言
  
其人竟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生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好言他方,往还无滞,或经万里,瞬息再来。皆于彼方,取得其物;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令其从东,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现前。
  
其人至敷座说法,解见在前。好言他方下:先现邪惑之事。他方万里之遥,或往或还,去来无滞碍也。瞬息时之短也,可以再来。皆于彼方,取得其物为证。此五通中神足通,魔力所为,以至远而成至近也。昔道教薛道光,修性不修命,但能出阴神,不能远方取物。张紫阳,性命双修,能出阳神,兼能远方取物。由此观之,纵能远方取物,仍不出天魔伎俩,又岂能与《法华》,普现色身三昧,及本经圆通殊胜妙用,论其浅深哉?
  
或于一处,在一宅中,不过数步之间,其量至近,令其从东,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然所明在己,则行远若近;而明在他,则令近如远,盖地之可缩可舒,时之或延或促,皆魔诈现,以惑乱人心。因此心信,疑为是佛现前矣。
  
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此复出邪惑之言。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者:显未有众生之前先有也;我生诸佛者:显未生诸佛之前先生也;我出世界者:显未出世界之前先出也;是依报正报,诸佛众生,我是元佛。既是根本元佛,今犹现在,而寿命之长,更无有过者矣;此投其爱求之本念也。出世自然,不因修得者:正显其徒修无益,拨无修证之事也。
  
子四 出名示害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属,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发心者,利其虚明,食彼精气,或不因师,其修行人,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现美女身,盛行贪欲,未逾年岁,肝脑枯竭,口兼独言,听若妖魅,前人未详,多陷王难。未及遇刑,先已干死,恼乱彼人,以至殂殒。
  
住世自在天魔者:即欲界第六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他化自在天摄。使其眷属者:如飞遣精魅之类。遮文茶,云奴神,即役使鬼,亦云嫉妒女。毗舍童子,即毗舍遮鬼,此云啖精气,皆隶属四王天管辖。已发心则护人,未发心则害人,以取利彼行人,定心虚明,资发邪慧,食彼精气,助养魔躯也。或不因师者:不因魔附之师,其修行人,亲自观见,魔王现身,口称执金刚坚固之术,与汝长命,身等金刚也。

然后现美女身,引诱迷惑,自恃身形强壮,与之盛行贪欲;未逾一年半岁,肝血脑膜,自告枯竭,殊不知长命之说,徒托空言,损身之害,成为实验。口兼独言者:乃谓行人,与魔对语,旁人不晓,以为独言,所言无定,听若妖魅。 前人未详下:双明二俱为害。言前来因师,受惑之人,未详是魔精所附,以致弟子与师,多陷王难,若此之不因师,与美女盛行贪欲,未及遇刑,先已干死,其为害犹速也。此二者皆足以恼乱行人,以致殂丧殒亡也。
  
《宝镜疏》云:以上十种,皆由圆定心中,妄起贪求之念,以致然耳。若是如法精进,一念不生,如幻修证,则何善巧之不得?何法界之不历?何机理之不契?何根本之不析?何感应之不成?何静谧之不入?何宿命之不知?何神通之不具?何深空之不证?何常住之不获?而乃忽生心爱贪求。譬如鳞角未成,辄思飞跃;羽毛不足,便拟扶摇;所谓学未优而求仕,丹未成而先吞,其可乎哉?故知招魔成堕者,皆自心妄想之过也。
  
子五 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 ,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二中间十境竟。
  
壬三 示劝末世 分四  癸初 妄称极果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
  
此结十种魔境。劝令当机,传示将来,令得咸知,勿为所惑。故呼当机,应当知觉,此十种邪魔,于末世时,在我佛法中,假示出家,名字修道,希图破坏佛法,现比丘身。昔佛在世,魔王欲坏法佛,佛有神力,故不能坏。

佛将涅槃,召魔嘱咐,拥护佛法。有一魔作誓云:我待佛灭后,依教出家,著汝袈裟,坏汝佛法,其可能否?佛即堕泪曰:无奈汝何!譬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身中肉。或附人体,或自现形,如第十境,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现美女身,盛行贪欲。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者:此约智果说,已经成就,正遍知觉之佛果;了知心生万法为正知,了知法法唯心为遍知。行人当知,凡现通称佛,必魔无疑,以圣人应世,必不轻泄也。
  
癸二 以淫成化
  
赞叹淫欲,佛破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
  
温陵曰:涅槃经云:末世魔眷属,现比丘罗汉等像,混坏正法,诽毁戒律,其意同此。 赞叹淫、怒、痴,即是戒、定、慧,破佛所制律仪。先恶魔师者:指前十种,魔附之人,与其座下弟子,以淫传淫,延害后世。如是邪精,魅其心腑,举世不觉,陷入魔网;故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也。九生百世,皆约佛灭后言之,以百年为一生,九生九百年也。以三十年为一世,百世三千年也。去圣时遥,人根浅薄,本望真修,反成魔业,故曰令真修行,总为魔眷。
  
癸三 陷魔堕狱
  
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既为魔眷,命终之后,必定以为魔民。邪见日深,正见日晦,亡失正遍知觉之佛性,堕无间狱。
  
癸四 悲救报恩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见,我今度汝,巳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
  
此正劝当机,救度末世。阿难愿学菩萨久矣。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故教以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成无学之道,还要留愿,入彼末法之中。阿难此时,已断三界修心,六品烦恼,自知修证,无学道成,故劝以留愿度生也。起大慈悲五句:时当末法,魔强法弱,邪说竞兴,真伪莫辨,发起大慈心,以与正知正见之乐;发起大悲心,以拔邪知邪见之苦。正心者,发无上菩提之心;深信者,信众生具有佛性。救度此等众生,慧眼圆明,修真三昧。令不著魔,得正知见者:能令不著魔王邪知邪见,而得佛法正知正见也。
  
我今度汝二句。阿难虽在二果,但为侍佛,故留残结,佛知分段不羁,故曰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既出生死,故嘱勿灭,当遵佛语,传示末法,救度众生,名报佛恩。假使顶戴恒沙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说法度众生,是则不名报恩者。亦如当机偈云: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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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 结害嘱护 分三  癸初 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想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如是十种,禅那魔境,皆是想阴所覆。以故观力与妄想,交战心中,互为胜负;若妄想胜时,故现斯事。
  
癸二 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谓言登圣者:不惟惑魔为圣,兼亦自言登圣。佛为法王,如何妄窃?大妄语成,决定堕狱无疑也。
  
癸三 嘱令保护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汝等,皆叮咛咐嘱之意。必须将如来所说之语,于如来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一切众生,开悟斯义,勿堕魔网。故当机结集法藏,流通今后,为作人天眼目,以为救世慈航,普令行人,依之修习,保持真心,覆护禅定,成无上正等正觉之道也。三想阴魔相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文卷第九终
  
辛四 行阴魔相 分三  壬初 具示始终  二 中间十境  三 结害嘱护 壬初分二  癸初 始修未破区宇  二 终破显露妄源 癸初分二  子初 摄前想阴尽相  二 状示行阴区宇  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消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粘,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惟一精真。
  
此通明行阴始终之境。彼善男子:摄前透过想阴十境之人;或始终不起爱求,常住性定;或魔来便能觉知,不坏本修。如是用心,想阴破,而仍复精研,故曰修三摩提。望想阴为终修,望行阴为始修;三摩增进,动念既尽,浮想销除,名为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消灭:如后云,寤即想心,寐为诸梦。今既无梦无想,则寤时无想,常同寐时之静;寐时无梦,常同寤时之觉;故曰寤寐恒一。

觉明虚静者:本觉妙明真心,离诸梦想之扰乱,而得清虚寂静矣!犹如晴明之空,迥无所有。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者:以粗重尘影,即是法尘,全依想阴为体;想尽,尘自无依,故言无复等。此以上,约心之自体妙,独影先虚也。观诸下,约心之照境妙,性境亦虚也。世间山河大地是性境,今心照山河等,如镜之光明洞鉴,应物而现,毫无分析。故物来影现镜中,而镜无所粘著;物过影灭镜中,而镜亦无踪迹。据此,则境识中,不过虚受照应而已。境灭,识中了然罔有陈习之可言。陈者旧也,即旧时习气也。惟一精真,惟是一个识精真体,即是第八本识,非究竟也。
  
子二 状示行阴区宇
  
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
  
生灭根元者:一切生灭,根本元由,及第八识中,所含七识种子;以有微细生灭,为行阴根本,所有生灭,皆由此流出。前为想阴所覆,故不能见,今则想阴动念既尽,行阴生灭根元,从此披敷显露。故得见诸十方,十二种类,众生生灭,毕竟克殚其类。殚,犹尽也。 

各命由绪,为识阴;同分生基,为行阴;今为行阴所覆,故曰,虽未得通达十二类生,各各受命元由头绪;而见七识种子,同分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野马非尘埃,即田间游气,春晴伏地可见,其状如水,其光如焰。庄生呼为野马,佛经多称阳焰,渴鹿逐阳焰,远望如水,至近则无。此阴前于二卷,五阴科中,彼约迷位,取其粗相,譬如瀑流;此约修位,取其细相,喻同野马。以喻行阴,幽隐微细动相。熠熠,小明也,以喻行阴动相,忽起忽灭也。
  
清扰者:拣异前后之辞。清是轻清,非同前阴之重浊;扰是扰动,非同后阴之澄湛。为浮根尘,究竟枢穴者:浮根四尘,乃众生根身;十二种类,各各不同;而究竟转变之机,尽在行阴。枢者,门之轴;穴者,门之臼。由枢穴故,门得开关;由行阴故,根尘得以生灭。此相不尽,生死难脱,是则名为行阴区宇。初始修未破区宇竟。
  
癸二 终破显露妄源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若此轻清扰动,熠熠生灭之根元体性,因定力转深,此体性一入于元本澄清之际;后文所谓,湛不摇处是也。元性:生灭根元体性,即第七识。 

元澄:水浪停息曰澄,即第八识。一澄本元习气,即第七识行阴。种习俱尽,而复还识精元明之体矣。故曰如波澜灭,化为澄水。以想阴如洪波,行阴如细浪,识阴如无浪流水,真觉体性加湛然止水;今化为澄水,名行阴尽。

《指掌疏》云:按耳根圆通,此当空所空灭。言前于觉所觉空时,宛尔有个能空心生,所空觉灭,仍属细流,即是八识中,第七识种子,名为生灭根元。今于行阴尽时,性习都尽,故能空与所空,而俱灭矣。所以不能复真者,以犹为识阴所覆故。
  
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者:如前云,知见每欲留于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名众生浊。以行阴生灭不停,业运常迁,遂成众生知见,浑浊真性。今者,行阴既尽,则众生浊自然超越,超越之后,反观行阴之所由来,元从幽深隐微妄想,以为其本。初具示始终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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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中间十计 分十  癸初 二种无因 至十 五现涅槃 癸初分三  子初 标由示坠  二 详释其相  三 结成外论  今初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
  

此下别示,行阴十计,不言十境,而云十计者,但是想破行现,自缘定中所见,而生种种邪计,非有外境魔事之扰也。此第一、二种无因论。呼阿难而告之曰:当知,警令觉知也。是得正知者:即不遭邪虑也。奢摩他中者:即圆定发明也。

凡能到此地位,俱有决定善根,故称善男子。凝明正心者:凝:不动也,于想阴十境,不起爱求。明:不惑也,于飞精附人,便能觉知。正心:双承不动定也不惑慧也,定慧均等。十类天魔,不得其便,圆通妙行,乃可增修,方得精心研究,力破想阴。想阴既破,行阴即现,故得穷十二类生,生灭根本。此上历叙,想破行现。于本类中,生元露者:此下方明,邪解起计,并非外魔,惟是自心作孽,是谓心魔。先穷十二类生,行阴深本,欲于本类中,研求生灭根元显露者,即行阴显现也。
  
观彼幽清,圆扰动元者:乃正观行阴;彼即指行阴,幽隐轻清,非同前想阴,显明重浊也。圆者:遍十二类生,一一皆然;即观行阴迁流,微细动相,为圆扰群动之元,观同分生基之总相,不起妄计,一味精研;自可进破行阴。今于圆元中,起计度者:于圆扰群动之元,为诸行之本,是生灭之元,如是观察,执为胜性,故起计度。并不知有不扰不动之真如,亡失本修,以是坠入二无因论。 

《正脉疏》云:二无因论,乃先世外道,修心邪解,所立违理背正之恶见耳。今行现之解,适与之同,故即坠彼论中,如后车蹈前车之覆辙,故即同堕一坑□地。后文诸论,皆仿此意。初标由示坠竟。
  
子二 详释其相 分二  丑初 本无因  二 末无因 丑初分三  寅初 据己见量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祗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
  
首二句标定,下征释。一者、是人;即于圆元中,起计度之人。计执此圆元为胜性,并不知此但行现,尚未至于尽;行阴尽后,还有识阴,识阴尽后,方是本觉。便谓此行阴,为生灭之元,本来无有因起,故曰见本无因。何以故征,下释。是人既得生机全破者:生机:即行阴。破:即显露义。前文所谓生灭根元,从此披露是也。

乘于眼根清净,获得八百功德,极尽其见量,能见八万劫内,所有众生,业行迁流,湾转回环,莫能自止。死此生彼者:即舍生趣生也。亦即前文所谓,业运每常迁于国土是也。祗见众生,随业行以迁流,轮回在八万劫中之处,八万劫外,冥然莫辨,毫无所观也。
  
寅二 谬成邪计
  
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
  
便作如是邪解妄计: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因八万劫外,冥然无有所观,遂计无因。拘舍离等,昧为冥谛,即同此见。儒宗所谓,鸿蒙混沌者,皆此类也。殊不知自己见量有限,未至圆极,若如来见量,竖穷三际,横遍十方,岂以八万劫为限哉?
  
寅三 失真堕外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邪计筹度,亡失正知,执八万劫,无因自有;亡失遍知,堕落外道邪见,惑乱菩提正觉之性矣。初本无因竟。
  
丑二 末无因 分三  寅初 据己见量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
  
首二句标定,下征释。二者、是人:于圆元中,起计度之人。计执此圆元为胜性,详推过去,见本无因,例知未来,见末无因也。何以故征,下释云:是人于生,既见其根者:谓是人于诸众生,既见劫前,本无其根,无因而有。盖即以无因,为十二类生本元,自然而然,由此转计,成为自然外道。

知人还自然生人,悟鸟还自然生鸟,乌从来自然是黑,鹄从来自然是白。白非是洗成而白,黑非是染造而黑。人天二句,当在下,谅抄写之误。若是人天,本来是竖形而立,若是畜生,本来是横行而走,此皆自然而然,本无有因。从八万劫来,未尝更改变移。
  
寅二 谬成邪计
  
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
  
此下释成,上科全推过去,此科列定未来。今尽此形者:尽,即尽未来际,而此形亦复如是,无有改移。而我本来,八万劫前,不见十二类生,从菩提性起;云何更有,众生于劫后,成菩提事乎?当知今日,一切物象,既皆劫前,本无有因,以此验知劫后,末亦无因也。言八万劫尽,终成断灭,无有因果而已。盖以从无因而起者,还复无因,返于冥初之意而已。
  
寅三 失真堕外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由此邪计筹度,亡失正知,皆谓一切自然,亡失遍知,不达循业发现,以致堕落外道恶见,反惑乱菩提正觉之性矣。二详释其相竟。
  
子三 结成外论
  
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初二种无因论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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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四种遍常 分三  子初 标由示坠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
  

此第二,四种遍常论。是三摩中:正修定慧之中。凝明正心者:凝然不动,于想阴十境,始终不起爱求;明照不惑,于飞精附人,魔来便能觉知;正心即不动不惑,定慧均等之心。魔不得便:圆通妙行,自可增修。想阴既破,行阴现前,穷十二类生,生灭根本,即观察彼行阴幽隐轻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见周遍处,各之曰圆,见相续处,名之曰常;殊不知此周遍相续,乃行阴迁流,生灭之相。而于是中,妄起计度,圆遍常住者,是人坠入外道,四种遍常论矣。
  
子二 详释其相 分四  丑初 心境计常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一者、是人欲穷行阴,但约心之与境二性,以求本元,何自而起。然穷之不远,以见心境二处,于二万劫前,无因自有。修习者:即穷心境之修习;能知者:以其见量有限,祗见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心境生灭。以心境皆属行阴,皆有生灭;然生灭正是无常,而彼但见劫内,生灭灭生,咸皆循环,相续不断,不曾散失。遂计心境二性,以为遍常,不计劫外无因,以为断灭,与上科异也。
  
丑二 四大计常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二者、是人欲穷行阴,乘己见解,研穷四大,为变化之元。见一切万法,皆从四大和合而成,遂计四大种性,本来常住。殊不知四大,亦属唯识变现,其体本空,如虚空华。依之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四万劫外,则冥无所观矣。其见量比前,增加一倍,十方众生,所有生灭,皆从四大和合而成。而四大种性,既是常住,咸皆体性,周遍恒常,不曾散失。遂计四大之性为遍常。
  
丑三 八识计常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之中,所具之六识,并及末那之七识,恒审思量故,执受之八识,执持根身、器界、种子故。此由行人,乘己见解,穷心八识七识第六识中,根本元由,生起之处。殊不知是乃行阴,相续之由,而反妄计识性恒常之故。依此修习,能观八万劫中,一切众生,死此生彼,展转循环,不曾散失。遂谓从本以来,周遍常住;即以穷此循环不失之性,计以为周遍常住。《正脉》谓:特以所穷八识,法门深广详切,倍前四大故,所知劫数,亦倍前人。
  
丑四 想尽计常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四者、是人计想尽为常,以其既尽想阴根元,谓根本想阴,即第八识中动相。今想破动相已尽,露出行阴,生灭根元。生理:即生灭根元,犹如野马,熠熠清扰,非是无流,彼谬谓更无流止,运转施为,意以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一种不生灭。殊不知行阴,正是第七种子,微细流注,实非真不生灭;不过因心路筹度,计为周遍常住。二详释其相竟。
  
子三 结成外论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由此之故,非是遍常,妄计遍常。亡正遍知者:不达行阴迁流,则亡正知;不悟万法生灭,则亡遍知。堕落外道,执此为常;不知别有真常,菩提正觉之性。是则名为第二常见外道,立圆常论。二四种遍常竟。
  
癸三 四种颠倒 分三  子初 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
  
此双计常与无常也。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者:前二科云凝明,足显定慧相资,此云坚凝,似偏属于定。然虽似偏属,乃是即慧之定,定力愈深,而坚固凝然不动。想阴十境,始终不起爱求,故曰正心。魔不得便,故得想破行现。研究众生,十二种类,生灭深本,深本既现,但依耳根妙修,一味反闻照性,自可进破行阴;而乃观察行阴,幽隐轻清,常时扰动;生灭之根元,既为诸动之根元,则自他依正,皆依之建立。由此于自他法中,起诸妄计筹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颠倒见中,一分无常,一分常义。

《合辙》云:平等性中,本无自他,而妄计自他;中道了义,迥绝二边,而谬执断常,非倒见而何哉? 《正脉》云:四种颠倒,合前二计观之,二无因,似观劫外断处,而计无常;四遍常,似观劫内续处,而计是常;各皆单计而已。今此乃是双计,常与无常也。
  
子二 详释其相 分四  丑初 双约自他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一者、是人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此是行阴,生灭根元;而计为妙明真心,遍满十方世界。且以幽清常扰,不觉妄谓湛然,即不动义,自计最胜曰究竟,名为神我,此即外道二十五谛之最后一谛也。

彼有定力,能观八万劫;八万劫外,则冥然莫辨,遂立为冥谛。从冥谛生觉大,觉大生我心,我心生五微,五微生五大,五大生十一根,最后立一神我。谬计冥谛为能生,中间二十三法为所生。神我为能受用,中间二十三法为所受用。如彼论云:神我有知,能思虑故,我以思为性,受用大等二十三法。盖是以第八识中,所含第七识种子,为神我也。既立神我,从是则计神我,遍满十方,凝明不动,无生无灭,以故是常。以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故是无常。此于自他处计常无常也。
 
 
丑二 约他国土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二者、是人前观自心,已知是常,故不复观,又前于众生,知是无常;而于国土,未知是否常住?故运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成坏不一。彼但见劫坏之处,三灾起时,坏后见空;不知成住坏空,乃世界之劫运,空后还有成,便名为究竟无常种性。若见劫不坏处,不知暂时而住,不过二十小劫,便名为究竟真常种性。此以国土坏不坏,计为常无常也。《指掌疏》云:要知界性无二,成坏随缘,若因有坏,而执无常,则菩萨灰严土之心;若因不坏,而执真常,则凡夫增恋世之志。邪见误人,不可不知。
  
丑三 约自身心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三者、是人舍他观自,于自己身心二途,分别而观。别观我心等:此观心也。能令此身等:此观身也。言精细微密者:此想破行现,指行阴根本也。别观我心,是七识种子故曰精,流注莫见故曰细,虚受照应故曰微,行相幽隐效曰密,犹如微尘,为十二类众生根本。此即外道所计之微细我也。第一科中神我,即广大我也。依此微细我,起惑造业,随业受报,流转十方,而性无移改,此即大小不定我也。所受之报,有大小不定故。以上观心,次观身;能令此身,即生即灭者:前云业运每常迁于国土,能令此身,刹那变灭,故云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即无移改之心性,名我性常。至于一切生死之身,从我流出,名无常性。此以自己身心计为常无常也。
  
丑四 双非自他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无常性。
  
四者、是人通观四阴,知色、受、想三阴已尽,见行阴现在迁流,以行阴相续,不断而常流者,便计以为常住性。色受想等三阴灭尽,而无有者,故计以为无常性。此于四阴中,计常无常也。二详释其相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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