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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第五节  四不思议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注释】

“无作妙德”:即无功用行,以不假作意,任运而行,故称“无功用行”,或“无作”。“无作”即不假造作也。“无功用行”依于通途为第八地菩萨即能起;观世音菩萨于此不但能起,且已臻于殊胜、圆满。

【义贯】

“世尊,我又获是”真实“圆通”,以之而“修证无上”菩提“道故,又能善获四”种“不思议”之“无作妙德”(无功用行)。

1. 身不思议——化身无量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咒。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注释】

“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妙妙”,以始觉之妙智契合本觉之妙理。“闻心”,返闻真如本心。此言,由我从最初获得三摩地以来,即以始觉之妙智合于本觉之妙理,而返闻真如本心。

“心精遗闻”:“遗”,遗脱。“闻”,能闻所闻。此言,达于一心精明,而遗脱所闻之尘、并能闻之闻根。

“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见闻觉知”,代表六精:见、闻、尝、嗅、觉、知。“圆融”,圆满融通为一体。此谓,由于“妙妙闻心,心精遗闻”,故令六精之见、闻、尝、嗅、觉、知等用,再也不能分隔此一心,此本心复成为一圆满融通之体,无有隔阂障碍。

“清净宝觉”:“清净”,无垢、无染。以尘销、精泯,能所之细垢究竟泯绝,故清净无染。“宝”,本然真心能出生一切妙功德法,自受法乐、令他得脱,故称“宝”。“觉”,本觉明朗照耀。

“烁迦罗首”:“烁迦罗”,梵文(Cakra),义为金刚轮。“首”,代表法门之主体。以此等法门犹如金刚,不动不坏,又能摧破一切邪伪、恶、不善法,故如轮,碾压、碾碎、破坏义。

“母多罗臂”:“母多罗”,梵文 (Mudra),印之义,亦即手印。以观世音菩萨所现各臂,或结手印,或执法器、兵器;而法器、兵器亦是“印”之义,密教所谓之“三昧耶印”。又,印,即印许、印证、印可。谓此身印、手印,即是印证于菩萨所证之无上心地之法,故若持此印,即能通达至菩萨所证境,并且若持此印,即能惊觉菩萨,令不违本誓愿,而来护念加持行者,令速获成就,故如欲祈请菩萨,即以此师师亲传之密印为凭证,是为如法正式得密法传承之“印信”。(是故,密教三昧耶戒中教敕,若非得如法之阿闍黎亲传,不得私结手印,否则即犯三昧耶戒,果报及重,戒之慎之。)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从这一段开始,是观世音菩萨的“四不思议”;这“四不思议”已经完全入于密教的范围(——事实上,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其中种种威神,每一项都是“秘密境界”;而诸佛菩萨的秘密境界,即是所谓的“密法”。)此四不思议即是密教所说的“三密”:身密、语密、意密。此段可说是观世音菩萨的身密境界:“首、臂、目”,或一或多,种种不同,皆是菩萨的身密境界。

观世音菩萨所现之“首”,表法身德,这是总德。“臂”与“目”表别德。又,“臂”表解脱德,“目”表般若德,故“首、臂、目”即表菩萨所证之三德秘藏(法身德、般若德、解脱德)。又“臂”亦表菩萨所现之权法,权巧方便也。“目”以表菩萨之实智,实智之目能照、能观诸法实相也。

又,此“四不思议”虽是放在观世音菩萨所证所行的功德之末,然而这四不思议其实才是观世音菩萨功德的“总说”,前面的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反而是“别说”;前面已广作“别说”,现在摄别为总,以三十二应、十四无畏,种种普门示现,皆是不离此四不思议,皆是以此四不思议为体。又,前所说者,皆为显说起用;今说本体,以本体甚深故,而入于秘密境界,故是由显入密。

反观于本经之大结构,则正好相反:以本经是从如来入定放光宣说神咒、摧破邪法而开始,故是“由密入显”。此二者对观,有相映成趣之妙,然其密义亦深矣:诸佛菩萨皆以自行不可思议、秘密境界为其本体,而能出生一切利化众生之不可思议业用:若显、若密、若性、若相——其实皆是如来秘密境界、凡夫皆不可得而蠡(lí)测者也。故说诸法一相,不可思议,即是此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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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语不思议——咒力无畏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注释】

“由我闻思”:此是省略的说法,具言应是:由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如声度垣”:“垣”,墙。比喻菩萨所得解脱自在无碍之状,犹如声音可穿过墙壁,毫无困难。

“现一一形,诵一一咒”:观世音菩萨若现某种形,即诵彼形相应之密咒。例如:现千手千眼形,即诵《大悲咒》;若现十一首形,即诵十一面《观音咒》;若现十八臂形,即诵《准提咒》;若现四臂形,即诵《六字大明咒》;若现马头形,即诵《马头明王咒》;若现杨枝净瓶形,即诵《白衣神咒》;若现自在形(垂左脚,曲右脚,右手支颚,肘付右膝),即诵《如意轮咒》。

【义贯】

“二者”、“由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而得解“脱出六尘”,犹“如”音“声”之能“度”过“垣”墙之外,“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身“形、诵一一”神“咒,”而“其形其咒”皆“能以无量施于众生”,令众生于种种境遇中,心无恐怖,“是故十方”如“微尘”数之诸佛“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诠论】

这一段即是观世音菩萨所现的语秘密境界,以其“语密”加持力故,令诸众生离于怖畏恐惧。

3. 意不思议之一 —— 舍贪行施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注释】

“本妙圆通”:“本”,本具。“妙”,微妙:以离有无,如幻而有,如幻而空,故称为妙。以此圆通为依于如来藏,故称本具。

“清净本根”:“本根”,本修根,指耳根。

“所游世界”:“游”,游化。因菩萨至十方世界度化众生,其相具两种义,故比作“游”:一、菩萨度化众生自在成就,无有障难,有如“游戏”故称为“游化”。二、菩萨凡有所度,不执我能我所,于其所度世界,亦不执我、我所,故有如“旅游”、“游玩”,故称为“游化”。

“皆令众生舍身珍宝”:舍珍宝即是破悭贪,悭贪之心十分难破,因贪心是以无明为体,是故贪心不可思议:修行人虽人人知道不可贪、不应贪,但贪心还是难断,以贪心是由无始无明力所持故,理上虽能解,但事上却难行;要破贪心,除非勇猛修行,分断无明;若无明分分断,则贪心亦分分破。然众生自己未得三摩地,则面对贪心即丝毫无能为力。而观世音菩萨却能以其三摩地心密之力,加持众生,令速破悭贪无明,而得舍内外财宝。

“求我哀愍”:“哀愍”即含摄受、度脱之义。此即是破众生我慢及不信。有些人不求佛菩萨摄受加持,因为他说他“无所求”。表面上看来很好、很对,而且“很高”,因为“自力修行”、不靠他人、“很有担当”;其实有很多人是因为我慢重才不求佛菩萨;也有很多是因为信心不够,不信菩萨或不是真的信菩萨的威神力。事实上,能得到佛菩萨眷念、护念、加持,不但不是可耻的事,反而是很有福报、非常光荣的事!

试想,证二十五圆通的圣者,那一尊不是由于得佛之哀佑、教授、加持,因而成就?观世音菩萨本身不是也是如此?甚至一切妙觉菩萨坐金刚座成等正觉时,也都是十方如来亲手灌顶,而得成无上菩提;因此,你若能或以信力、或以精进修行力、或以诚挚心等,而能感得佛、菩萨来护念、加持你,你偷笑都来不及呢!——还说什么求与不求,恐怕是你想求都求不到哩!

所以这种愚夫自傲、我慢、信心不具的不正知见须要改过来。又,这我慢与不信也是大烦恼及大不善法,是修行的大障碍,修行者或有此二病,则很难真正起修:以不信能障闻慧及思慧,我慢则障修慧。不信即不能得正解,故障闻思二慧。我慢会令人自满(以满故慢),不能下心求教、虚心学习、踏实修行,故障修慧。因此,此不信及我慢,即障闻、思、修三慧,故人若有此二病,则于三摩地无望,乃至于一切修学亦无指望,是下劣根器,不是法器,不堪修学如来正法。是故修行者,于自心之我慢、不信,应速调伏。

【义贯】

“三者、由我修习”如来藏心“本”具微“妙圆通”,究竟“清净本”修之耳“根”性,达于藏性,以我所修清净、无有染著,故于“所游”化之“世界,皆”能“令”诸“众生”破除悭贪无明,发心喜“舍身”之“珍宝”供养三宝,并破我慢、不信,“求我哀愍”摄受度脱。

4. 意不思议之二——随求即得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傍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注释】

“我得佛心”:“佛心”,诸佛因地本心,指如来藏心。

“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傍及法界六道众生”:这是指菩萨证入本心后,即能出生一切财宝,上供诸佛,下施众生。此是菩萨自得无贪,不但无贪,而且能积极的善施一切。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这是菩萨对于凡夫之施,指财施,以妻、子、田产等皆是“外财”所摄。

“求三昧得三昧”:这是菩萨对修行人、三乘贤圣之法施。

“求长寿得长寿”:这是菩萨对人、仙所作之内财施,以福、寿、康、宁是“内财”所摄。

“求大涅槃得大涅槃”:“大涅槃”即无上涅槃,亦即无馀依涅槃,此是诸佛自证无上菩提所得者。故此是菩萨对修行一佛乘的大菩萨众之无上法施。

【义贯】

“四者、”以“我”悟“得”诸“佛”因地本“心”,依之起修而“证于究竟”,故“能”起无上妙用,而“以珍宝”及其他“种种供养十方如来”,并“傍及法界六道众生:”于凡夫则“求妻得妻,求子得子”,令于外财满愿;对三乘行人则“求三昧得三昧”,令于法财满愿;对人、仙则“求长寿得长寿”,令于内财满愿;“如是乃至”对修行一佛乘之菩萨则“求大涅槃得大涅槃”,令满无上菩提之大愿。

【诠论】

第三、第四这两段皆是讲布施,第三段讲由于菩萨威神加持之力,能令众生不思议地舍贪行施。第四段则讲菩萨自己由所证清净,无贪故能施一切凡、圣。为何这破悭贪而行施称为“意不思议”?因为,如上所说,悭贪以无明为体,而无明即是愚痴,是心中三毒之一。而菩萨以其不可思议之威神力,能转化众生心中之贪著无明,故称为“意不思议”,也就是密教所说的“意密加持”。如是,观世音菩萨的四种不思议即观世音菩萨的“三密”:身密、语密、意密,以此三密加持力故,能成就世出世间无量不思议利乐有情之事。是故观世音菩萨一切三十二应、十四无畏等威神之力,皆以此“三密加持”之“四种不思议”为本。

又,这四不思议中,为何布施就占了两项,即第三、第四项(教他施与自施)?这表示了布施的重要性。布施为何重要?因为布施是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的根源。世间之善人,我们皆称为“乐善好施”;因为好心的人,欲令他人得快乐、得温饱、得离贫穷、匮乏、无所依止等苦,故舍好物予人,因此乐善者必好施;而好施者,以不自私自利,而能利益他人,方能称为善人。这是指于世间法中施世间财。同样的,于出世间,若无佛菩萨之布施法财,世间怎会有佛法?众生如何能得度?故佛菩萨的法布施是出世间法的根源。也就是因为这两层意义,所以菩萨道的六波罗蜜中,以檀波罗蜜为首。

这也是为何《金刚经》几乎从头到尾都是在讲“布施”(而不是在讲所谓的“空”),因为《金刚经》是佛讲给“菩萨摩诃萨”听的,而菩萨摩诃萨最重要的工作(或修行)是什么呢?是度众生。菩萨摩诃萨如何度众生呢?当然是“说法度众生”,而“说法度众生”即是法布施。故整部《金刚经》的主旨即是佛在教菩萨摩诃萨如何行法布施、如何度众生。菩萨摩诃萨如是度尽无量众生已,成就无量功德,而得作佛。因此,换句话说,《金刚经》也就是佛在教菩萨摩诃萨如何圆满无量功德而成佛的法门,此无他,即是所谓“无相布施”。

再者,这布施如此重要的原因,是因它能“度贪”。因为在一切心中,这贪心最难度。若贪心断,则离一切系缚(“离系”),得解脱。而且,一切修行人在修行上成就的次第,也是由其所断的“贪”之层次而定;例如,若断“欲界贪”,则能出离欲界,不再来欲界受生、轮回、受苦。

若断“色界贪”,则能出离色界,不再到色界受生、轮回、受苦。若断“无色界贪”,则能不再到无色界受生、轮回、受苦。若断“三界贪”,则断三界分段生死之苦,证声闻乘阿罗汉果。若断“声闻乘贪”,则断二乘变易生死苦。若断“权教菩萨贪”,则入一佛乘无上菩提之行,得疾成无上正等菩提。因此可知贪著之难断难灭,以贪著是无始无明业习所成就。是故《圆觉经》言:“永断无明方成佛道。”也因此可知,九法界之一切众生,皆以其贪著之不同,而成就其法界,唯独诸佛永离一切贪著,永断无明,而独为“无所著等正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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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地,成就菩提,斯为第一。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注释】

“我从耳门圆照三昧”:“从耳门”,指从耳门返闻自性。“圆照三昧”,圆照一心而得之三昧。

“缘心自在”:“缘心”,缘一心本源。“自在”证得自在之用。

“彼佛如来”:即古佛观世音如来。

“授记我为观世音号”:令我于佛同号,故成为观世音菩萨。所以“观世音”这个圣号是佛亲自授记的。

【义贯】

“佛”于前面“问”我等悟十八界,谁为“圆通”,从何方便入三摩地。“我从耳门”起反闻自性,“圆照”一心之“三昧,缘”于一“心”本源,而证得“自在”之用,“因入”闻性之“流”之修证“相”,而“得”首楞严“三摩地”,以此三摩地而得“成就”无上“菩提”,“斯为第一”最妙之圆通法门。“世尊,彼”古“佛”观世音“如来”称“叹我善”能以智简择而速“得圆通法门,”而“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与佛同名),“由我观”照耳根“听”闻之性,照了“十方”众生,周遍“圆明”,无不了知,无不化度,“故观音”之“名遍十方”世“界”。

【诠论】

“二十五圣圆通”的陈述至此圆满。或问:“圆通与神通一样吗?若不一样,有何不同?”

答:圆通与神通不一样。圆通是三乘圣人境界,神通则是凡夫、外道也可能有的,只不过凡夫外道的神通要小得多。又若有圆通则必有神通,且是大神通,以已证解脱、菩提故。然而有神通却不一定有圆通,如凡夫、外道,乃至二乘有学、权教菩萨能有神通,但不一定圆通。

再者,圆通者必定悟入如来藏心,依于藏心起首楞严三昧,依三昧力照破我我所、脱黏内伏、融通六根,而证圆通。而神通,若是凡夫,则有“报得”与“证得”二种。报得即是与生俱来,亦即或由前世所修,或因福报而有,例如诸天、鬼神道亦皆有“通”,即是报得之通,然其通境范围甚小。

又,近世常有说“灵通”者,那其实是“鬼灵之通”,又称tong 灵者,此辈人之所谓“通”,并非依本身的修行而得,而是依附鬼道众生之通,与鬼道沟通,藉彼鬼道之通来告知他,因而得知一些未来、或过去等事,此实与道教之乩童类似。此辈人因长期与鬼道众生打交道,故阴气盛,且损其人间乃至出世间之福报,学佛弟子应勿效学、亲近。至于外道之神通,或依禅定、或依咒力等等,然以其为依于邪见而修行,故无法得正解脱。

至于内法中之神通,若依正修,为依于禅定三昧而起;通常是依第四静虑(亦即色界第四禅)而起,因此若不入禅定,则不可能起神通。大家都知道:神通不是究竟,神通敌不过业力,神通本身甚至也不能令人得解脱。因此,大家也都知道:佛敕弟子不得妄现神通,不论是为了名闻或利养,或为了令人恭敬,甚或为了戏耍(好玩,例如宾头卢尊者之事);而且佛意也是为了防止弟子或众生不修正行,舍本逐末,因此佛教界向来有一种默契,即是不谈神通,不但不谈,而且好像也变成一种禁忌一般;这是佛教界的一极端。

另一个极端是有些人偏好谈神通;不但好谈,而且爱“修神通”。然而,如前所说,神通必须依禅定才能发,但末世之好谈修神通者,却并非从修禅定入手,如此如何能通?若无禅定而言修神通,犹如椽木求鱼。或许他们尚不知神通是从四禅中发的缘故吧?以上这是指某些习禅修密之好言神通者。

另有一些人,他们说:我们修密,因此我们不须依靠禅定,而依密法就可得神通。的确,密教是有这个说法;然而,殊不知,修密者得神通,也是如法受学,依三密加持,入“本尊三昧”,而得神通。故说来说去,还是离不了三昧(禅定)——只不过这时的三昧不是“首楞严三昧”,而是密教的“本尊三昧”;因此即使是修密者,也不是随便以散心持些咒,就可以得神通的。

综上所言,佛弟子须有此正知见:神通虽并非禁忌、并非不可谈,但神通不是究竟、不能断烦恼、度众生,故不应只贪求神tong 灵异,不求解脱;亦不应整天好谈神通。同时也要知道:神通并非可耻之事,(虽然不应贪著)。神通是修行达到相当程度之后所得的自然结果,也可说是修行的附产品,而非“正产品”。

因此,若只谈神通、只修神通,而不习禅定,或修禅定是为了求神通,即是本末倒置,亦即是颠倒,如此极易落入邪道外道境界,不可不慎。因此,笔者不惴孤陋建议,与其侈谈神通,何不求其根本,多多研求如何修习静虑、求心得定,最好是修首楞严定,如此决无不良效果或副作用,亦不致误入歧途。

最后,关于神通,修行者有两点须极注意的:一、不可乍现威仪;二、须能拒斥诱惑。兹分述如下。

一、什么叫“乍现威仪”?就是修行人于戒、定、慧等修行,若尚未证道果、得禅定等,却装作是有所证得的圣人、或“高僧”,或摆出很有道行的样子,这便是戒律中所说的“乍现威仪”,是犯戒的(此属妄语戒摄。请参见《梵网经菩萨戒彙(huì)解》:“妄语因者,起心欲诳他人,以取名利。妄语缘,行来动止、语默威仪,种种方便,以显圣德。”)

更何况实无神通而假装有神通,或搬神弄鬼,把道场的气氛搞得神秘兮兮的,有意让人误以为他有神通,这也是“乍现威仪”所摄。这种人虽没有亲口说:“我有神通。”但他却主动、积极的营造出很多气氛、烟幕、或小动作,或说些深含暗示、暧昧的话,令人以为或相信他有神通。若真修行人,对于这种事,不但不可自作,若见有人如此作时,须能辨明、了知,不为其所诳惑,知所避忌。

二、什么叫“拒斥诱惑”?上面所说的乍现威仪,是彼自己主动、积极的“布局”、暗示、营造气氛,令人觉得其有神通。此外,若修行者居于被动的立场,消极的默认,或默许他人的猜测、宣示,说他有神通。亦即:你虽没有自己乍现威仪、或弄神弄鬼,但信徒或他人以为、或“怀疑”你有神通,而你也就“却之不恭”地乐得被人“误会”,于是一传十、十传百,众口烁金,于是你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传言!

须知这即是修行者很难通过的一个关卡;什么关卡呢?俗谓“英雄难过美人关”,而在修行人则是“道人难过神通关”的诱惑,不论是真有神通或没有神通,都一样,难以拒斥他人推测或赞扬“师父有神通”的诱惑。因为对凡夫来说,美色是绝大的诱惑,而对修行人来说,神通则是更大的诱惑。因为美色的诱惑只是淫欲,而神通的诱惑则很复杂,它几乎可以包含令修行人堕落的任何因素的总集合体:名、利、恭敬、权力、威势,乃至亦可将情色包含进去。没有以清净的正修行为基础的神通(如某些外道或邪教之通)、及易与名利等杂染挂钩,速令修行人堕落败德,这是指真有神通而言,更何况是没有神通,而依众人的误会、附会而成的假相!

须知,对任何有点修行的人来说,第一次被人“怀疑”(询问)是否有神通时,那真有如美色当前、或财宝当前,是莫大的诱惑!若非于正法有绝大的信心及正知见,赖个人持不妄语戒的道德勇气与力量,否则确实很难坚决而明确地当面或当众加以否认或廓清这种“怀疑”或传闻。因此,佛法之正修行人,必须能善了知以上所说这些自修及教他时的现象,绝勿为神通之名所诱惑、诳骗,否则即远离正法,而断送自他法身慧命。

最后,对于一般佛教信徒,关于神通,亦有三点建议:

第一、莫轻信现代人的神通。若听某人说他自己有神通,或说他师父有神通,乃至叙述其种种神通境界,心中切莫悚(sǒng恐惧)动、惊怪、向往、贪著。保持开放的心,淡然处之,勿驱勿驰,则能远离诸过:不管他是真是假,你便都能不动、不惑、不迷、不取、不著——合第一义心。

第二、莫转述传闻之言。为佛弟子,自身若不贪著,则关于神通的传闻之言便没有什么值得你去传扬的。

第三、莫惊异,亦即,即使真正亲眼目睹有人现神通、或类似神通之境,也不用惊怪。因为神通并非修行所求之境,而唯有悟入真如本心、如来藏性,依此如来密因,修得首楞严大定、或金刚三昧,依此三昧力,销镕无始无明及一切垢浊隔障,因而融通身心,通达内外,彻古彻今,等虚空遍法界,来去自在,现身无量,广度有情,而无所贪著——如是圆通境界,方为佛法行人所应企慕追求的境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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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拣择圆通之根

第一节  研判诸圣圆通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

【注释】

“五体”:头、双手、双脚,合为五体。

“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这是表圆通的总相,诸佛之光互相灌注,表示自他因果交彻。“灌顶”,表圆通之妙理为最胜之顶法,而此顶法无二,即是一如来藏心。诸佛以此顶法入行者顶,加持行者,名为灌顶。

【义贯】 本节从略。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注释】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这一节是显圆通的别相。此处,色与声诸法,法法皆圆融,林木池沼等无情皆演法音,即成有情,因而有情与无情亦相融相摄,成为一体,无有隔碍。

“交光相罗如宝丝网”:释尊之光灌于他佛,他佛之光亦来灌释尊,所有佛光相交。相罗织成一片,好像一张宝丝所织成的网一样,表诸佛所证,同体不分,为一真如法界。

“一切普获金刚三昧”:这表示与会大众因见诸佛所现妙相,由此等妙相而悟了妙性,由亲见不思议事,而悟不思议究竟坚固之理。且由诸佛之光加持,无明顿除,而获诸大士所证之金刚三昧,不动不坏。

“青、黄、赤、白”:莲华之四色,表如来之四智。

“间错纷糅(róu混杂)”:表如来四智之行相互相涉入。

“十方虚空成七宝色”:“虚空”,表空如来藏。“成七宝色”,表不空如来藏所成就密严之相。

“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表自他没有隔碍,一体圆融。

“梵呗咏歌自然敷奏”:这表示圆通之法乐,任运而成。

【义贯】 本节从略。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 “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习真实圆通,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

我今欲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兼我灭后,此界众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注释】

“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前后”,排名前后,亦即高下。此言:这二十五圣,他们各自的修行,实在不能说何者较优、何者较劣,或是有任何高下的分别。

“谁当其根”:“谁”,哪一种法门。“当”,适合。“其”,指阿难。“根”,根器、根性。

“何方便门得易成就”:“方便门”,即法门。“易”,容易。

【义贯】 本节从略。

【诠论】

在这两段中,佛虽然说二十五圣的圆通法门都无有高下,但他还是教敕文殊菩萨予以评析、拣选,看哪一个法门比较适合阿难的根器,同时对未来的末法众生而言,也比较容易修学、容易成就。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注释】

“承佛威神”:即使像文殊师利这样的大菩萨,于佛会中,欲有所说,还是得“承佛威神”,方有所作,何况我辈?可见《楞伽经》说的一点都不错:若无如来威神加持,世间乃至无有一人能修一行、或说一法。

【义贯】 本节从略。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

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注释】

“元明照生所”:“元明”,元本之妙明。“照”,妄照,即妄起能照之用。“生所”:“生”即生出;“所”,所照。此谓,于本来妙明之性中,妄起能照之用,便妄生所照之妄境。

“所立照性亡”:“所”,所照之妄境。“照性”,真正能鉴照之真性。此谓,所照之妄境既得妄立,真正的能鉴照的真性便亡失了。

“迷妄有虚空”:“妄”,妄所,即所见相,亦即阿赖耶识之相分,以此相分(所见相)为虚妄,故说是“妄所”。“虚空”,此虚空是顽空,属于器界之空,非真理之空。本经中前面说:“瞪目发劳、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此中之虚空,即是文殊在此所说的“虚空”(顽空)之义。

“依空立世界”:“空”,顽空,依此顽空而立世界。

“想澄成国土”:“想”,妄想。“澄”,有二义:一、水清不流貌,二、沈齐(沉积)、沈淀。《周礼》、《释名》《释饮食》:“沈齐,浊滓沈下,汁清在上也。”也就是沈淀之义。此句之义:妄想沈淀后,浓重的即成为山川国土,轻飘的即成为虚空。

“知觉乃众生”:“知觉”,在此指妄知妄觉,并非真知真觉。以妄知妄觉而成就众生之五蕴身。

“空生大觉中”:“大觉”,真心之本觉。虚空是在真心本觉中生。

“如海一沤发”:“海”,比喻本觉之大。“沤”,水泡,大海中之一水泡,比喻即使广大的虚空,在本觉心海之中,也不过有如海中的一个水泡那样小。可见本觉之心海甚大,而虚空则甚为渺小。

“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而在这小如水泡的虚空之中,却含有无量的微尘数佛国!因为一切佛土皆是依空而建立的,故皆处在虚空之中——更可见佛国刹土是多么渺小!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空”,此指顽空。因为顽空不是真空,故有界限,因此以水泡(沤)来比喻。“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亦即是三界。以三界皆是从“爱、取、有”而来,皆有生死,故称为“有”。此言:如果此虚空之水泡破灭了,便会显出顽空本无所有,更何况在此水泡(虚空)中之“三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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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贯】

“觉海”之“性澄”湛而“圆”满,虽“圆”含万有“澄”湛不动,然却是本“觉元”来之“妙”性,非是由造作而有的,若一念无明妄动,而于“元”本之妙“明”之性中,欲妄生能“照”之用,如此便会妄“生所”照之妄境;“所”照之妄境既已妄“立”,真正能鉴“照”之真“性”即“亡”失(妄生即真泯)。

以“迷”阿赖耶识之“妄”所(虚妄之相分)故“有虚”妄之顽“空”(所见之相)显现,复“依”此顽“空”而安“立世界”;妄“想”凝结“澄”沈(沈淀)而“成”外之器界“国土”,由妄心之妄“知”妄“觉乃”成五蕴“众生”之妄身。若虚顽之“空生”于广“大”之本“觉”心“中”,彼即有“如”大“海”中“一”水“沤”之“发”生一样,而“有漏”无常之“微尘”数“国”土世界,“皆”是“依”此有如水泡之大小顽“空所生”,此水“沤”若破“灭”(泡相灭,泡性仍归于海水),即知如水泡之虚“空本无”所有(顽空相若灭,顽空之性仍归如来藏性),“况复诸”虚空中之“三有”?(当然亦复归藏性。)

【诠论】

以上偈颂是总说“依真起妄”及“由妄返真”两个过程。一切众生本具如来藏真如心,由于最初一念无明,欲“有所明”、“有所见”,而转清净本心为阿赖耶识,从而变现出“相分”与“见分”,次第成就妄心、妄身、顽空、世界、山河大地。这一切虚妄幻化之“依、正”之相若灭,即亦归于藏性,因为依实而言,“生”亦藏性、“灭”亦藏性,诸法本无实自性,唯是一真所现,故本经云:“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现在问题是:众生能否具如是慧眼、智光,能自照见如是之性?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

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

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注释】

“归元性无二”:“归元”,复归于本元。“性”,如来藏性。“无二”,其理无二。

“方便有多门”:“方便”,即法门。但法门却有很多种,不只一个。

“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圣性”,诸圣者宿昔所得之根性。亦即,以此二十四位圣者,因为他们已是深位久修,故其宿昔本已证得高深之根性,因此没有不通达的。“顺逆”,顺修而入,或逆修而入。亦即,对他们而言,顺修而入如来藏性,或逆修而入如来藏性,都一样是方便法门。再者,“顺修”,亦可指顺著法性、或因缘而修。“逆修”,即指逆根性之流,犹如逆流反照等,例如六根圆通以及根大圆通等,这些圆通法中都有一个“旋”或“反”字,便是“逆流”之法门。

“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但是对于初心修学者,若欲入三昧,则会由于法门的不同,而令证得三昧之迟速也会有所不同。“同伦”,同类,一般无二。

【义贯】

若得灭除妄识而复“归”于本“元”如来藏“性”之后,其所证理则“无二”致,然而欲证此无二理之“方便”却“有多门”皆可通达。对诸“圣”者以其宿昔之根“性”而言,欲证入藏性,则一切法门本“无”有“不通”达的:或“顺”因缘、法性而修、或“逆”根尘之流而修,“皆”是“方便”之门;然而对于“初心”修学者、欲“入”首楞严“三昧”,若法门不同,则其所证之“迟速”亦“不同伦”。

【诠论】

文殊师利菩萨在此指出,证入圆通以后,其境界实无有高下,且对诸圣而言,因为他们多数是宿昔久修,深具善根,如须菩提,“旷劫来,心得无碍”;舍利弗“旷劫来,心见清净”;富楼那“旷劫来,辩才无碍”等等,皆是离道不远。又有许多是具特殊因缘,如阿那律、乌刍瑟摩明王、琉璃光法王子等,对已通达后的他们而言,什么法门都行,皆可通达圆通。但是对于初心修行者则不行:一来未具宿昔深厚根性,二来不见得有那些特殊因缘。所以在法门的选择上,第一、不要选择条件太高的法门,例如修学此法必须宿具深根;第二、不能要求具有特殊因缘的人才能修(例如阿那律的金刚照明三昧);因此必须选择容易普遍、而且易修、易入、易证者。在下面文殊师利菩萨即对二十五圣之圆通法门,一一加以研判,以便拣择何者为最适合此方世界初心者之修学;其评选的结果是: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法门最为合适。

1. 研判六尘圆通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

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

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

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

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

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注释】

“色想结成尘”:这是评析优婆尼沙陀所修的色尘圆通。“想”,妄想。“结”,凝结。色由妄想而凝结成尘,亦即是前面所说:“空晦暗中,结暗为色”。

“精了不能彻”:“精”,心精。“了”,了欲。“彻”,明彻。若欲以心精去了欲色,终不能使色尘变为明彻。

“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此谓,对初心行者而言,为何要以此性不明彻的色尘为本修因,而欲令一般初心者证圆通?意即,这实在是难之又难。

“音声杂语言”:“音声”,依《俱舍论》言有两大类:一、有执受大种声,如语言,亦即有情音声;二、无执受大种声,如树木、河流之声,亦即非有情声。又有说“径直声”与“屈曲声”二种。“径直声”指自然声:“屈曲声”指人造声,亦即语言。此句言,自然之音声中夹杂著人造之语言之声。

“但伊名句味”:“伊”,彼。“名句”,指名身、句身、文身,这三者是语言的要素。“味”,义味。此言,然而那名身、句身、文身的意味。

“一非含一切”:一名并不能含一切名,一句不能含一切句,一文不能含一切文。亦即,名句文三者并不能普遍涵盖一切法。

“香以合中知”:“合”,与鼻根合。香尘必须在与鼻根相合之际,才能觉知。亦即,根尘相离则不能觉。

“离则元无有”:香尘若离于鼻根,则在鼻根中,原无有香尘存在。

“不恒其所觉”:“不恒”,无常。此言,鼻根所觉的香尘并不能恒常,而是无常的。如何能以此无常之觉,而欲初心者证恒常之真心?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味时”,尝味之时,亦即味尘与舌根相合之时。此言,味尘之性也不是本来于舌根中有的,必须以味尘合于舌根,方能觉有味尘存在。

“其觉不恒一”:“觉”,舌根之能觉之性。此言,舌根能觉之性,不能恒常与所觉之味尘合而为一。因此能觉与所觉为二法,不能成为不二、一真之性,如此如何能令初心之人以此而证一真之圆通?

“触以所除明”:触觉必须以身根与所触之尘相合,方能觉知。“明”,即觉之义。

“无所不明触”:“所”,所触之尘。若无所触之尘,则不能发明触尘之相。

“合离性非定”:触尘的合与离之性本非一定。因此如何可教初心人依此不定、无常之触尘去修,而证圆通。

“法称为内尘”:“法”,法尘。“内尘”,意地内之尘。法尘称为意地内之尘,盖法尘系意根缘取前五识落谢于意地的五尘之影像,称为法尘。

“凭尘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凭”,依。若依于能谢落之外五尘,必有所谢落之法尘,然而能落谢之外尘(五尘)与所落谢之内尘(法尘),并不能普遍,亦不能互相涉入。因为现前虽有某些五尘,但五根若不执取,前五识即不得缘,因而这些外五尘便无法落谢于意地之中,是故不遍。又,五尘落谢之后,成为法尘,即成过去,而非现前物,过去与现在并不能相涉入,故现前之五尘,与过去之法尘并不能互相涉入。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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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贯】

(一)“色”尘原由妄“想”凝“结”而“成尘”的,其性为能障蔽,因此纵使以心“精了”达之,亦“不能”使其能蔽障之性变成明“彻,如何”欲以此性“不明彻”之物作为本修因,而令初心人依此而修,“于是获圆通”呢?(以上为文殊菩萨评优婆尼沙陀之色尘圆通。)

(二)天然之“音声”夹“杂”著人造之“语言,但伊”(彼)“名”身、“句”身与文身之义“味,一”名、句、文“非”能遍“含一切”名句文,“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不遍之物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憍陈那之声尘圆通。)

(三)“香”尘“以”其必须在于鼻根相“合”之“中”方能有“知”,若根尘相“离”而不合,“则”鼻根之中“元无有”香尘存在,能觉知鼻根既“不”能“恒”常与“其所觉”之香尘相合,“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不恒之物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香严童子之香尘圆通。)

(四)“味”尘之体“性非本然”(非本自有之),而必“要以味”尘来合舌根之“时”方知“有”其味,“其”舌根能“觉”之性“不”能“恒”与所觉之味尘,合而为“一,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不恒之物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药王、药上菩萨之味尘圆通。)

(五)“触”尘必“以”身根与“所触”之尘相合,方能发“明”显现其触相,若“无所”触则“不”能发“明触”尘之相,然而身根与触尘之“合”或“离”   之“性”本“非”一“定,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不定常之物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跋陀波罗之触尘圆通。)

(六)“法”尘“称为”意地“内”之“尘”,非在外有,乃外五尘落谢于意地之影子,若依“凭”能落谢之外五“尘,必有所”落谢之内法尘,然而“能”落谢之外五尘与“所”落谢之法尘,并“非”普“遍”、互相“涉”入,“云何”欲令初心人以此不遍不涉之物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大迦页之法尘圆通。)

2. 研判五根圆通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

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

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

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身与所触同,各非圆觉观,

涯量不冥会,云何获圆通?

知根杂乱思,湛了终无见,

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注释】

“见性虽洞然”:“见性”,指眼根之用。“洞然”,明彻。

“明前不明后”:眼根所见只见前方,不见后方。

“四维亏一半”:“四维”,东、南、西、北,四方。“亏”,少。因眼只能见前方,故功德少了一半。

“鼻息出入通”:鼻子的气息,只在气息或出或入的时候通于内外:出时即从内通到外,入时即从外通到内。

“现前无交气”:“交”,交接。但在出息与入息的中间,并无一个中间的第三息,来作承接、转交的工作;亦即,出与入之间,是一个空白的真空地带,其间没有气息流动。

“支离匪涉入”:“支离”,分散,分隔,指出息与入息两相分隔。“匪”,非,不。此言,出息与入息二者,系两相分离,不相涉入,彼此不相干,故气息不是圆融之物。

“舌非入无端”:“入”,所入之味尘。“端”,因。此言,舌根若非有进入口中之味尘合于舌根上,则不能没来由地尝觉味道,亦即舌根自体并不能自出味道,须待外入之味尘来合,方能尝味。

“因味生觉了”:因有味尘合于舌根方生觉了之知。

“味亡了无有”:若所尝之味尘销亡,则能尝之知亦归无所有,故能觉依于所觉,此即是无常之觉。

“身与所触同”:身根与所触之尘相同。

“各非圆觉观”:“圆觉观”,“圆”字双贯觉观而为:圆觉、圆观。身根与触尘二者各非圆觉、与圆观之物。“圆觉”指身根,身根之觉非圆,亦即不能遍身,即于一处有觉,他处便无知,故不圆。“圆观”指触尘,触尘为身根之智觉所观时,亦非圆遍,以触尘触身之时,亦不能遍触全身。

“涯量不冥会”:“涯量”,际涯分量,亦即,有际限。“冥”,合。此言,根与尘,一为有知,一为无知,各有其分际限量,不相契会,故不融通。

“知根杂乱思”:“知根”,即意根,意根之用为知,故称为知根。意根之知系夹杂着乱思,故意知并不纯净。

“湛了终无见”:欲期望意根有湛然了知之境,终究是不可得的。

“想念不可脱”:意根之想与念,无法一时尽净,故不能尽离杂染。

【义贯】

(一)眼根之“见性虽”能“洞然”明彻,然而却只能“明前”方,而“不”能“明后”方,故于东西南北“四维”之中只见二维,而所作的功德因此“亏”少了“一半。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不圆满之根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阿那律陀之眼根圆通。)

(二)“鼻”中之气“息”由于“出”或“入”而得“通”于内外,然出息与入息两者“现前”的中间,并“无”能“交”接二者的“气”息存在,故出与入之间有刹那之真空,因此出息与入息实互相分“支“隔“离,匪”(不)相“涉入”,故不圆融,“云何”欲令初心者依此不圆之根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周利盘特伽之鼻根圆通。)

(三)“舌”根若“非”有所“入”之味尘,则自体不得“无端”而觉味,“因”有“味”尘合于舌根,方能“生”起“觉了”之知,若“味”尘销“亡”,则觉“了”之知本“无”所“有”,故舌根之觉非是恒常,“云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不恒之根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骄梵钵提之舌根圆通。)

(四)能觉的“身”根之觉性“与所触”之尘相“同”,两者“各非圆觉”、圆“观”,身若离于尘则无知,尘若离于身则无相,且根与尘一有知、一无知,各有际“涯”限“量,不”相“冥”合契“会”,其性既如是不相圆通,“云何”欲令初心者依此不融通之根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毕陵伽婆蹉之身根圆通。)     

(五)能“知”之意“根”其用常冗“杂乱思”,若期望意根之知能达到“湛”然澄“了”之境“终无”可“见”(实不可得),以意根之“想”与“念不可”能一时尽“脱”杂乱,而达意念清净,“云何”欲令初心人依此杂乱不息之根为本修因而“获圆通”?(以上为文殊菩萨评须菩提之意根圆通。)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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