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无我,这就是本论的宗旨!
净界法师
第三卷
甲三、随文释义
我们这次研究《百法明门论》课程,总共分成四大科:甲一、论主略史,甲二、解释题目,甲三、随文释义,甲四、结示劝修。前面二科是前言,是进入正文之前应有的认识,这二科我们已经讲解过了。今天开始,我们正式进入到论文的内容。
随文释义:随顺论文的文字,来解释其中的义理。这当中,我们把论文分成二科:乙一、承圣言以标宗。乙二、设问答以明宗。
古印度的一些重要论典,比方说《瑜伽师地论》乃至于《百法明门论》等等,印度人在解释佛法,都是先做一个略说、总说,然后再广泛的说明。本论的结构也是如此,首先承圣言以标宗─先传承佛陀的圣言量,标出本论的宗旨,简单的把本论的宗旨标示出来,然后再用问答的方式,详细的广泛说明本论的宗旨,这是本论的结构方式。
乙一、承圣言以标宗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
天亲菩萨在讲《百法明门论》之前,先标出本论的宗旨。
如世尊言:这个如就是随顺。意思是说,本论的宗旨不是我(天亲菩萨)能够觉悟的,而是传承世尊在一切大乘经典的开示,也就是这个传承来自于佛陀的说法。就像我们一般经典的如是我闻,这是阿难尊者在结集经典时,先作一个表态,以下的经文,不是我阿难能够觉悟到的,是传承佛陀的法──我如是闻、我如是说,这个法是大智慧光明佛陀所宣说的,是没有错谬、不颠倒的。天亲菩萨亦复如是:如世尊言,所言皆是随顺于大乘经典佛陀的圣言量。
佛陀讲什么呢?一切法无我,这就是本论的宗旨。
一切法,在本论当中分成二类:一个是有为法,一个是无为法。有造作因缘的就是有为法,不是因缘造作、呈现一种寂静状态的是无为法。有为法又分成二类,第一个是色法,第二个是心法。色、心二法又分成二类:一个是我们凡夫的惑、业、苦杂染的境界,一个是圣人表现出来的清净的境界。
上述这一切都叫做一切法,本论把它统摄成百法。这一切现象的百法,它的本质是什么呢?无我!也就是:人无我、法无我。简单讲,这一切法,一定要假借因缘才能够成就,离开了因缘,没有独立自主的体性。无论是人、或是法,都没有独立自主的体性,这叫无我。这是简单的消文。我们看蕅祖的解释,经文分成三段:
此借圣言,以征起也。天亲菩萨先假借佛陀的开示来征起,征就是证明,证明这个宗旨是正确、不颠倒的,因为这是佛说的,佛陀所说的道理,当然是不颠倒的。
以下把一切法无我——人无我跟法无我做一个定义,什么叫法呢?法名轨持,法就是轨持,轨就是一种轨范。有了轨范,轨生意解,能令我们生起了解,持是任持自性,能任意的执持它的体性,不失不坏。举个例子说:譬如抚尺是一个法,是有为法的色法,有一个轨范,透过这个轨范,你就能够认识它是一个抚尺──它的材质是木头、是长方形……下次再看到同样的东西,我们就知道它是一个抚尺,因为它有一个轨范,使令我们对它产生一种认识,而这个轨范在业力还没有消失前,能够任持自性,保持住它的体性。又好比我们人也是一样,这个人是某某法师,他的眼耳鼻舌身、他的相貌,有一定的轨范,他不可能今天是这个相貌,明天变成另外一种相貌,因为他有一个轨范,使令我们认识他,而且能够在某个时段里,保持他的轨范不失掉,这个就是法──凡是能够见闻觉知的这一切,都是法,它所涵盖的范围很广。
我名主宰,所谓我是指能够独立自主的主宰者。我们一般常说:我住在色身里面、我能够主宰我的色身。其实我们哪里能够主宰?我们的身体剎那剎那老、病、死,你说我现在要把老病死给停下来,没办法,根本作不了主!我们的身体每一个细胞,都会起老病死的变化,你没有主宰的权力,是业力在主宰,所以讲无我是正确的、不颠倒的。我名主宰,能够不受因缘的控制、能够主宰万法,这才叫我,当然这样的我是不存在的。
今既言一切法无我,须遍于一切法中通达二无我义也。
既然讲一切法无我,不是某一部分的法,而是全部的法都是无我,因此我们学习本论,就应该普遍于一切法当中,通达二无我义──人无我、法无我,这是我们研究百法的目的,透过本论的学习,让我们更了解一切法无我的义理。这是我们在进入本论之前,天亲菩萨先把本论的宗旨标出来,使令我们对正文有一个明确的会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