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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二起后。

  汝犹未识。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不能识。洗心非正。落于邪见。或汝阴魔。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认贼为子。又复于中。得少为足。如第四禅。无闻比丘。妄言证圣。天报已毕。衰相现前。谤阿罗汉。身遭后有。堕阿鼻狱。汝应谛听。吾今为汝。子细分别。

  奢摩他。此云定。毗婆舍那。此云慧。定慧齐行。即妙禅那。此圆妙禅那中。无正无邪。举心动念皆成为魔境。此中之魔。非指天魔而已。凡心外之法。总名为魔。魔名杀者。能伤慧命故也。微细魔事者。举心动念。皆成魔事。非粗显之事。可见可闻。始为魔事也。如是魔事。未经辨析。故虑其不识也。汝等修定者。原为洗心。若不正之魔境现前。不能辨别。反落于污染。欲净而反垢。太可惜矣。阴魔者。即自心之魔。识法不真。自成邪见也。天魔。即欲界顶天之魔王。乘定者之邪见而入人心腑也。或鬼神附著定者之身。或遭遇魑魅诸精怪等。如此诸魔现前。定者不识。而反认为证圣。有似认贼为子。自招盗劫。又复实未证圣。而以为证圣。不识圣境。得少为足。如无闻比丘。入四禅天定舍念清净。妄谓证阿罗汉果。日后天定报尽。五衰相现。不知自已错误。反谤阿罗汉有生死。乘此谤法之罪业。下堕阿鼻。修定者。得少为足。不识邪正。有如此之危险。是故世尊为汝仔细分别定中之魔事也。但汝亦当审实而听之。不可忽略也。

  二大众待诲。

  阿难起立。并其会中。同有学者。欢喜顶礼。伏听慈诲。

  如此魔事。其害非浅。世尊不请而自说。大众能不欢喜异常。甘伏承教。虚心待诲乎。

  三正为垂示。二。初总明魔因。二别示魔境。初六。初生佛一如。二迷理起妄。三发真消妄。四修禅惊魔。五降魔方法。六结示道场。今初。

  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当知。有漏世界。十二类生。本觉妙明。觉圆心体。与十方佛。无二无别。

  众生皆曰。佛道难成。常生退悔之想。岂知佛道人人本具。个个不无。本有之觉。具足妙明。觉遍一切。如是心体。与诸佛无二无别。此亦欲明归途。先谈来路也。佛道既是本具。岂能任其迷失而不修取乎。此文亦明众生本体。本无魔事。魔从外来。故须除也。

  二迷理起妄。

  由汝妄想。迷理为咎。痴爱发生。生发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众生心。本同诸佛。寂光常照。由一念不觉。妄想心起。即迷却真理。起心造境也。迷理为咎之句。为首楞严之发原。破五十种魔之眼目也。亦顿教之缘启也。若众生元始。由迷事而起妄。返妄则历事修证。魔不扰事故。渐修无魔也。若众生元始。由迷理而起妄。返妄则乘悟并消。魔扰人心故。顿悟有魔也。痴即无明。逐境不舍。故曰痴爱。因迷理体。而有痴爱也。痴爱生。则遍体俱迷。故有空性。所谓迷妄有虚空也。迷境变化不息。凝空成色。故有世界生。所谓依空立世界也。渐次之机。根本起于色法。所谓从毕竟无。成究竟有。圆顿之机。根本起于空理。所谓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此顿渐二教根机。元始之不同也。

  三发真消妄。

  则此十方。微尘国土。非无漏者。皆是迷顽妄想安立。当知虚空生汝心内。犹如片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汝等一人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销殒。云何空中所有国土。而不振裂。

  贪恋外境。久而不返。曰迷顽。因迷顽妄想。而有十方国土。国土迁变不停。故曰非无漏。片云。比虚空。太清。比自心。显虚空之大。而实不大也。虚空既小。国土则更微矣。若人发明真心。归于本元。则迷妄销也。虚空因迷而有故。亦随迷而销殒。殒坠落也。虚空既销。则虚空中所有之国土。不振裂而何待耶。此亦顿悟者。乘悟并销。无须历事修证之明文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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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修禅惊魔。

  汝辈修禅。饰三摩地。十方菩萨。及诸无漏大阿罗汉。心精通吻。当处湛然。一切魔王。及与鬼神。诸凡夫天。见其宫殿。无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陆飞腾。无不惊慑。凡夫昏暗。不觉迁讹。彼等咸得五种神通。唯除漏尽。恋此尘劳。如何令汝摧裂其处。是故鬼神。及诸天魔。魍魉妖精。于三昧时。佥来恼汝。

  由清净本体而起迷妄。由迷妄而有虚空国土。由坏国土而惊扰魔王。是故魔王而扰汝禅定。此总叙遭魔之因由也。上观妙圆。福慧双足。依正皆严。故曰饰三摩地。十方菩萨。及无漏大阿罗汉。皆出尘界。无诸隔碍。故曰心精通吻。吻合也。言心之精体。互相通合。不同凡夫。互相隔碍也。当处湛然者。言一切空色。皆定者心中之尘垢。色空消殒。故得当处湛然。清净无染也。魔王鬼神。及诸天之人。皆有他心通。见定者心中之世界国土。忽然崩倒破裂。振动分坼。以致水中之鱼鳖。陆上之走兽。空间之飞鸟。悉皆惊恐。怕慑不安。

但凡夫之人。未得五通。尘界隔碍。如处昏暗。不能觉彼定者世界之迁讹。迁讹。即消化也。魔鬼妖精。皆有五通。惟无漏尽通。彼等贪恋尘劳。眼见定者。坏裂世界。众生惊惶。心乃热恼。故于汝入三昧时。佥来恼汝。佥。众也。坏汝三昧。即保彼尘界也。人人各有一份全世界。彼彼互涉。各不妨碍。虽不相碍。而互成主伴。坏定者之主世界。即坏彼伴世界。以坏彼伴世界故。魔王惊慑。此诸魔王等。皆定者心内之魔王。非心外之魔王。故诸佛道成。天魔之宫无恙也。

  五降魔方法。三初喻明邪正。二正示降法。三深明魔害。今初。

  然彼诸魔。虽有大怒。彼尘劳内。汝妙觉中。如风吹光。如刀断水。了不相触。汝如沸汤。彼如坚冰。暖气渐邻。不日销殒。徒恃神力。但为其客。

  诸魔未达本心。全在妄想。妄想纷乱。如尘不息。故曰彼尘劳内。定者诸念消亡。已达本心。本心寂静。如月当空。故曰汝妙觉中。真心常住。妄想不停。妄欲坏真。无奈真何。故如风吹光刀断水。了不相触也。然真虽不破妄。而妄久则自破。以正克邪。故如沸汤而销坚冰。暖气渐邻。不日消殒也。彼魔徒恃一时之神力。不能坚固久远。故曰但为其客。犹如客人。暂住便去也。

  二正示降法。

  成就破乱。由汝心中。五阴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当处禅那。觉悟无惑。则彼魔事。无奈汝何。阴销入明。则彼群邪。咸受幽气。明能破暗。近自销殒。如何敢留。扰乱禅定。

  以上已明魔义。此正示破魔之法。所谓知彼知已。百战百胜也。上文既曰如风吹光。理应魔王终不能破坏定者。云何魔者。亦有成就破乱之事耶。当知成就破乱。非魔之能力。乃由汝五阴主人昏迷之故。魔客得便而入。如家主熟睡。贼乘其便而入也。若当处禅那之时。五阴主人。觉悟无惑。则魔无奈何。如家主惺惺。贼不敢入也。所谓觉悟者。魔来扰乱。或现美好之像。令汝生喜。或现丑恶之像。令汝惊怕。识得彼意。即名觉悟。不被魔惑。即此觉悟无惑。是为降魔方法。无须神通妙力也。如是降魔。不降而自降矣。若定者五阴未销时。如水中有尘。水动尘生。故多魔事也。若五阴已销。如去泥纯水。则成妙觉明心。故无魔事也。至此不但无魔事。而亦不见有魔。然彼魔邪。咸受幽暗之气而成。若见明心。如暗遇明。故曰近自销殒也。是故魔者。不敢留此。而为扰乱定者也。

  三深明魔害。

  若不明悟。被阴所迷。则汝阿难。必为魔子。成就魔人。如摩登伽。殊为眇劣。彼为咒汝。破佛律仪。八万行中。只毁一戒。心清净故。尚未沦溺。此乃隳汝宝觉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没。宛转零落。无可哀救。

  上明五阴主人觉悟。则不被魔惑。设若五阴主人。一时失其觉悟。则被阴魔所迷。所谓成就破乱也。魔入定者之心。则成佛之因转为成魔之因。故汝定人。不为佛子。而为魔子。不成正觉。而成魔人也。此关系之大。非若小小。如摩登伽。殊为眇小之辈。其先梵天咒。亦劣而无力。纵彼咒力成功。亦不过毁汝律仪。八万行中。一淫戒而已。而且汝心清净。尚不为彼咒之所沉沦陷溺。彼之眇劣之咒。且不能容彼侵犯。若此阴魔。一入汝心。则隳坏汝宝觉之心全体。若不深心防护。此魔入汝心境。则佛法中无汝立足之处。纵有善知识。亦不能回汝魔心。只好听其流转三涂。空怀悲哀而已。犹如宰臣之家。犯叛逆之罪。则销没其版籍。国中无此人民。流转他国。无容身之处。纵有亲朋。哀其没籍。亦难挽此罪逆。故曰无可哀救。如此极重之害。汝侪岂可不知。而任彼侵犯也。

  六结示道场。

  阿难当知。汝坐道场。销落诸念。其念若尽。则诸离念。一切精明。动静不移。忆忘如一。当住此处。入三摩地。

  道场者。修道此处所也。(即指当人本有涅槃妙心。不可作禅堂看。)入此妙心。则一切诸念。悉皆销落。断惑证真。故名入道场。若有念起。即出道场。诸佛永离诸念。故名常住道场。众生与诸佛不同。即念与无念而已。起信论云。不觉心起。而有其念。此念若消。即同诸佛。又经云。若有能观无念者。即为向佛智故。然此念初落时。名为伏客尘烦恼。五阴尽时。即去泥纯水。永断根本无明。凡众生心中有一念。觉体上即有一暗相。众念若尽。诸暗皆消。故一切精明。离念即觉。又可知觉体离诸名相。名相离故。无所谓动。亦无所谓静。动静不移其念。有动有静。谓之忆。无动无静谓之忘。忆忘皆不离此觉体。故曰忆忘如一。如是者。名为入首楞严定。故曰当住此处。入三摩地。此处。即指离诸念之妙觉心也。入一切三昧。无非离念。惟不若首楞严离念之究竟也。是故以首楞严为三昧王焉。以上已将魔之因缘。及安禅之处所说明。以下别示魔境。

  二别示魔境。五。初色阴魔境。二受阴魔境。三想阴魔境。四行阴魔境。五识阴魔境。初三。初色阴总相。二色阴别境。三结劝转示。初三。初色阴生相。二色阴尽相。三色阴本相。今初。

  如明目人。处大幽暗。精性妙净。心未发光。此则名为。色阴区宇。

  众生常住五阴之中。而不知有五阴。以不知自心本来清净故。如无眼人。处于幽暗。不觉其暗也。今闻佛说。自心本来清净。始觉心外之法。皆心之垢染也。是故谓此文。为色阴生相。非实有色阴从此而生也。余阴准此。自心之理已明。如明目人。色阴未消。故如处幽暗。即精纯觉性。离念妙净之心。为客尘所伏。不能发光。如浪未平。水中之尘不息。水不能发光。即此客尘。盖覆心光。不能发现。故名色阴。犹有眼人。处大幽暗也。区宇者。心如大地。为色等五。分为五区。即将一心地。分为五分也。宇如屋之四垂。即区之阴覆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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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色阴尽相。

  若目明朗。十方洞开。无复幽黯。名色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劫浊。

  众生之眼。见明则不见暗。见暗则不见明。处处成障。同是昏暗之相。即色阴未破也。色阴若尽。明暗俱消。障碍已尽。如目明朗。明暗等现。更无不见之处。是为色阴尽。劫浊者。由色相迁流。现成住坏空四大劫相。色相尽故。成住坏空不可得。故超劫浊。劫浊。是五浊中第一浊。今从根本破起。故为顿超法门也。

  三色阴本相。

  观其所由。坚固妄想。以为其本。

  色本无色。观其成色之来由。乃从一念迷妄而有虚空。空与见相织。有空无体。有见无觉。见欲所见。其念坚固。不可破坏。由坚固妄念。凝结而成色。是故色阴。以坚固妄想为根本也。

  二色阴别境。十。初外境无碍。二内身无碍。三内外涉入。四澄心化佛。五抑成宝色。六细心洞幽。七尘并无知。八想成佛土。九逼极心飞。十魔附说法。今初。

  阿难。当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织。少选之间。身能出碍。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以上已明。色阴始末缘由。此下分明破阴之程序。色阴破一分。必有一分新相现前。若执新境为是。即招魔矣。总之凡所有想。皆是虚妄。任何好景。不以为然。是为主人惺惺。魔不得便。色阴未破。如处幽暗。定者不耐处此暗境。故起心离暗。而研求非明非暗之妙明。此时四大之尘。与湛然之性。相离散而不相组织。此精明之见性。不与色身相组织故。流溢于前境。即此少选之间。流溢之见精不与色性杂合。故能出身碍也。得此者。可能入地如水。众生之见性。常在色尘之中。不能超出尘境。故常为身碍也。斯但功用。暂得如此。非圣证之常住也。不作圣心。即名善境者。谓此虽非圣证。而亦进趣圣证之善境界也。若作圣解。犹认贼为子。故即受群邪也。可知入魔邪。不在境界。而在起心恋境。善入定者。任何好丑境界现前。不得起心恋著。亦不得起心推却。凡一起心。即违正定。违正定。即落于魔邪。若心不与尘杂。是为灵光独耀。迥脱根尘。才是定者之面目也。此圆顿之教。无修无证。与渐次教。渐渐取证之不同。于此可见。

  二肉身无碍。

  阿难。复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内彻。是人忽然。于其身内。拾出蛲蛔。身相宛然。亦无伤毁。此名精明流溢形体。斯但精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复以离诸尘垢之精明心。精进研求。妙明真性。外境已明。转研内身。精明之心如灯。能破色暗。现前内外色相。皆自心中之暗相。精明流溢于前境。前境无碍。精明流溢于形体。内身亦无碍。身无碍故。内外一如。故能于内身中拾出蛲蛔。蛲蛔腹内食虫也。身相宛然如故。亦无伤毁之痕。是为无碍之证也。此由精进之行。暂得如此。余同前文。

  三内外涉入。

  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余皆涉入。互为宾主。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魄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心之上升曰魂。心之下降曰魄。心内守曰意。心外趣曰志。心之至小曰精。心之至大曰神。此六法成为三对。魄意精为内。魂志神为外。六为能执受。身为所执受。今将所执受身除去。六法涉入。互相交研。如魂涉入魄。则魄为主。魂为宾。涉入意志精神。亦复如是。乃至神涉入魂。则魂为主。神为宾。涉入魄意志精。亦复如是。互相涉入。互为主宾。若魂魄等。不相涉入。则各居一边。迷失中道之善种。今魂魄等。互相涉入。即各离二边。成就中道之善种。不二之法现前。故闻空中说法声。盖即不二法声也。若精神与魂魄。递相离合。即涉入成就圆融不思议之善种。圆融妙法现前。故闻十方同敷密义。即六法重重涉入。圆融不可思议之法也。此亦因精进参究。故暂得如此。非圣证也。

  四澄心化佛。

  又以此心。澄露皎彻。内光发明。十方遍作阎浮檀色。一切种类。化为如来。于时忽见毗卢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围绕。百亿国土。及与莲华。俱时出现。此名心魂灵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诸世界。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前文双照二边。此文双遮二边。二边遮故。无障无碍。乃有澄清显露。皎然透彻之相。内心之光发明。一切闲色不显。故十方遍作黄金正色。一切有情种类妄相皆消。故皆化为如来。此所谓心净故。无法不净也。毗卢遮那。此云遍一切处。所谓法身充满于法界也。踞者。盘坐也。天光台者。天然之光。化为宝华之台也。台外有千叶。一叶有一佛。故有千佛围绕。一国土。有如是主伴之佛。及与莲华。乃至百亿国土。一时同现。主伴诸佛。及与莲华。此由定者之心魂为灵悟所染。灵悟。即心光也。返光照心。故为所染。心光研明。故照诸世界。暂得如是。谓非实证也。前文精魄离合。二边互用。是在用边。故只闻说法。而不见佛。此处心魂灵悟。摄用归体。是在体上。故能进见佛身也。

  五抑成宝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前文离诸遮障。故心光超越。此处定者。厌其观察浮动不停。故用抑按之功禁止超越。因抑按心光故。于虚空现众宝色。各各周遍。不相妨碍。如梵网互涉互容。青黄赤白。略言众宝之光色。即四大种色也。各各纯现。无夹杂之色。即无四大和合之色也。此中抑按逾分。逾过也。成众宝之色。犹如捏目生华。皆非实事。故非圣证。著则成邪也。

  六细心洞幽。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前以定心。抑按其观察。而成澄清彻照之心。又复以此定心。研究澄彻。故能精光不乱。而于夜半。见暗室中种种物。如同白昼。见物无异。种种物者。无物不有也。虽有种种诸物现前。而室中本有之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拣粗心也。众生六识缘六尘名粗心。六根缘大种性。名细心。密澄其见。即以微密观照。澄渟其六识见分也。众生只见尘相。不见种性。粗心未澄故也。今以定力。澄其粗见。故能洞幽。以性见不二。故见种种物。而不碍室中本有物也。此由定力。暂得如此。非圣证也。若作证圣解者。即受群邪矣。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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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尘并无知。

  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由尘相而研入种性。此复排遣种性。圆入虚融。圆入虚融者。根尘不二曰圆。以不二故。根不成根。尘不成尘。故曰虚。尘中有根。根中有尘。故曰融。四体即地水火风四大体质也。众生之身。所以知痛痒者。即因自心中含有四大性。今已将四大性排遣。内身与外尘合并。故如草木无知觉也。虽火烧刀斫。犹如削木。亦无所知。此种境界。名为尘并。即内尘外尘并合不分。故不能发生知觉也。如众生之身。与水火为二故。水著身即发冷觉。火著身即发热觉。若水与水并。火与火并。故无所知觉也。其尘所以并者。乃由定力排遣心中四大种性。一向排遣。已致于纯一不杂。故暂得如是尘并之相。非真得性色真空。故不可作圣解也。

  八想成佛土。

  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色相已离。故能成就清净。色性亦离。故净心功极。心净故。国土亦净。故大地山河皆成佛国。所谓佛国者。即离垢之净土也。具足七宝庄严。即七大种性。光明遍满。拣非众生五浊秽恶之土也。上观天宫。下观地狱。不为色空所碍。亦清净义也。此种境界。乃系定者。欣佛国。厌秽土。久久凝想。变化而成。非真佛土。故若作圣解。即受群邪也。

  九逼极心飞。

  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初成净心。浅而不深。近而不远。为欲求其深远故。逼迫其心。逼极外出。乃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等。贸易之处曰市。群居之乡曰井。市道曰街。里路曰巷。时常接近曰亲。同一种姓曰族。眷谓爱也。属谓归属。属我所爱者。谓之眷属。又分异姓。谓之亲眷。同姓谓之家眷。不但见其形。且或闻其语。此远近一如。由定力迫极心出。故隔多程而能远见也。由定力之所成。故曰善境界。非自然之妙有。故不可作证圣解也。

  十魔附说法。

  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销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研究精极者。研究色阴已至精微至极之处也。色阴将破。世界振坼。定者之心。变其常态。境随心变。故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谓顷刻。时之极短也。无端。谓无故也。此种种迁改之相。名为邪心。邪心者。众生之心由无始来。皆以色为住处。今初离色。恍惚不定。无一定之趣向。故有种种迁改。未得真正之住处。故名邪心。此邪心中。含受有魑魅之心。即迷惑他人之心也。或者天魔。乘其定者心虚。而入心腹。是故无端说法。其所说法。亦能通达妙义。宛然有心开证圣之象。其实是魔力使然。非真心开也。此时定者。自不以说法为然。则魔事不久自然销灭。若作圣解者。即受群邪矣。此处不名善境界者。此文惟添魔事。别无增进。故不名善也。

  三结劝转示。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以上十种禅那所现之境。皆由无始虚妄色阴。与现前所用之心。心境交互。故现斯十事。众生由一念不觉。迷惑前境。至今顽迷不改。惟境是尚。不自忖度。自性中本无境界。是故逢此禅那中发现因缘。虽善于泛常之境。迷不自识。亦系妄想发现。而反谓登圣。是故大妄语成。即未证为证。故堕无间狱。当知首楞严定。体自如如。无心可用。起心动念。皆落邪径。此上十过。不在境界。而在妄计登圣。夫入定者。凡遇定中境界。不论好丑。皆不应认取。自性清净。无诸境界故。世尊嘱付。闻此法者。辗转传于末世。俾修定者。得此不妄取境界之妙法。保持覆护。不使魔得其便。成就无上之道。

  二受阴魔境。三。初受阴总相。二受阴别境。三结劝转示。初三。初受阴生相。二受阴尽相。三受阴本体。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色阴尽。即诸幻相空也。心离幻相。即名佛心。见诸佛心之见字。作显现之现字看。言自诸佛心现前。非诸佛心为彼所见也。然佛心虽现前。而不得诸佛妙用。犹有受想等阴。无形之障碍在故。故如镜中之现像。似有所得。而不能取用。此喻色阴破后之境相。佛说三界空华。视之似有。取则实无。故如此也。又如魇人者。有人卧时。为鬼所魇。或为鼠魇。人之活动。全由气运。鼠掩人之气吸故。人心虽明白。而不能动作。此喻色阴破后之心相。心以缘境为用。无所缘故曰无用。可证前文见佛心。非见佛心。若真见佛心。则心有所缘。何得谓之无用也。即此无用之见心。是为受阴区宇。若此欲见之心消灭。即为受阴消。则见浊破矣。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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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阴尽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

  魇咎歇。即缘境之心不起。缘境之心不起。即受阴消也。色受二阴。即见相二分。见相连合故。身心不分。色阴尽时。即相分灭。心欲离身。而有所未能。即见分未灭。若受阴尽。即见分亦灭。如释二重累。故心能脱离身壳。去住自由。无复留碍也。此心即意根。亦名意生身。此身本能自由。因贪外尘故。埋身于色法之中。今破外尘。贪外之心亦歇。故得出离色累。非心得也。返观其面。离色身之验也。众生之见起于身。由内身而有外尘。则有边见。今之身见已离。边见亦破。故能超越见浊。前文云。汝身现抟四大为体。见闻觉知。壅令留碍。水火风土。旋令觉知。相织妄成。是为第二重名为见浊。是故余谓受阴。即心体之见分也。

  三受阴本体。

  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回观其受阴之所由来。是从识性上妄起虚明。领纳前境。由兹而受阴成。是故受阴。以虚明妄想为根本。虚明者。拣真明。真明即无所明。此虚有其所明。故曰虚明。因明发见。亦见浊之根本也。

  二受阴别境。十。初过抑生照。二感激生勇。三智衰成忆。四慧胜成劣。五失守生忧。六轻安成喜。七见胜成慢。八因慧成清。九空解成断。十爱极成欲。今初。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虫。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受阴之虚明。向为色阴所包含。不显其大。今破色阴。虚明显露。故曰得大光曜。自心发明。如同佛心。因有受阴盖覆。不能同佛作用。是故内抑。抑即克责自心。不能同佛度生也。意欲同佛度生。虽是好事。在无心定中。犹为妄想。若一味如是妄想。则必忘其正受。是为抑摧过分。因时时存同佛度生念故。于其所见。处处生无穷悲。即欲拔其苦也。乃至观见蚊虫之微细含灵。亦爱如赤子。赤子者。谓人之初生。赤身无物。此时若无人保养。定不生存。定者以一切含生。作赤子想。故生怜愍。怜愍而不能。故不觉流泪。其爱见之深。于此可见。此名于无功用中妄起功用。摧伤正念。抑责越分。乃现斯相。若悟其失。犹可无咎。久则自然消歇。不然若作证圣。则爱见丛生。悲魔乘此入心。广作悲事。正受伤失。讵不从悲魔而沦坠乎。

  二感激生勇。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其正受。当从沦坠。

  受阴明白。心同佛心。故曰胜相现前。即超胜一切。无有过者也。因此胜相。感激其心。顿欲成佛。故于其中。生无限勇。志过诸佛。谓诸佛三祇之功用。于一念间可以超越。冒艰历险。赴火踏汤。亦所不辞。此名功用陵逼督率过越其分。故有此相。悟知感激过分。则无过咎。不以此为圣证。正觉了了不迷。久则猛心自歇。若以此勇为圣证。自负勇气。则狂魔从此勇气而入心腑。由兹见人则夸。张自功能。超过诸佛。我慢高心。无可比喻。上不见佛。下不见人。由狂而致。以狂为事。则失其自修之正定。久当从狂魔而沦坠矣。

  三智衰成忆。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沉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受阴未破。故曰前无新证。色阴已尽。故曰归失故居。此在进退维谷之间。乃由智力衰微。故不能前进。徘徊于中途。入于隳坏之地。前后皆呈虚相。故曰迥无所见。其身处此渺茫之间。宁不生大枯渴乎。枯者。如枯木待润。渴者如渴人待饮。皆谓无智水也。于一切时。溺心于渴忆。无时获释。即将以此渴忆。为精勤用功。此者名为定功胜慧。定境现前。无智自持。即不得新证。乃现此相。若悟其失。则无过咎。若作为圣解。自以为得。则忆魔承此而入彼心腑。从此魔力。朝夕撮聚其心。悬在一处。不释其忆。置正受于不顾。故当从忆魔而沦坠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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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慧胜成劣。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此名用心。妄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有慧无定。是为狂慧。此由定者。只顾前途。不思退步。故曰失于猛利。其故在受阴明白时。更不修定。即以所见之胜性。怀于心中。以为自心之大光耀。是卢舍那。其实五阴才破一阴。与佛相差甚远。得此少分。即以为足。此由偏用慧心。没溺于知见。不修定力。忘失于恒审。故现斯相。若悟其失。久自消灭。无有过咎。若作圣解。则有下劣魔。入其心腑。得少为足。故遭下劣魔也。从此广行魔事。终当从魔沦坠。

  五失守生忧。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新证未获。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如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新证未获。失其前也。故心已亡。失其后也。历览前后二际。皆不可得。故生艰险。犹如前不遘村。后不迭店。无尽之忧。在所不免。如坐铁床者。外身不安也。如饮毒药者。内心不安也。内外不安。生不如死。死不得死。故求人害命早遂解脱。此名定者。失于方便权智。若以权智观察。色阴虽尽。而实无所尽。受阴虽存。而实无所存。以无此方便智故。现此前后落空之相。愁从此生。若悟此失。则无过咎。若作圣解。则有忧魔入其心腑。舍寿逃世之行现前。正受之定已失。当然从魔而沦坠矣。

  六轻安成喜。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色阴破后。如人卸却重担。如人出于暗室。故得轻净安隐。快乐异常。当此之时。要有智慧照破轻安。更修正定。进取真境。以无智慧故。即以轻安为乐。乃生无限欢喜也。欢悦不能自止。即无慧之故也。此境名为轻安。轻安本系乐境。正定之中。不容有此。以无慧自禁。故成过耳。若悟其过。久自消灭。故曰无咎。以轻安为证圣。则好喜乐魔。入其心腑矣。见人则笑。魔使然也。衢路。四达之道也。自歌自舞。乐之过也。终日以乐为事。无所忌惮故。自谓得无碍解脱。以著喜乐。故失正受。正道既伤。是故当从沦坠。

  七见胜成慢。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毯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自谓色阴销后。受阴之胜相具足佛道。无复更进。故起大我慢。慢者。恃己胜人也。因我起慢。如言我即是佛。无有慢过此者。故名大我慢。若有实证。则慢起有端。实无所证。是为无端起慢。有如是我慢。则有种种慢生。乃至见劣者。计我胜。是名为慢。见等者。计我胜。于胜者计我等。是为过慢。于胜者反计我胜。是为慢过慢。未得谓得。未证为证。是为增上慢。于彼有德有智。不敬不求。自甘卑劣。是为卑劣慢。诸慢齐举。即邪慢也。如是诸慢。皆从‘自谓已足’生起。无前无后。故曰一时俱发。见超色外。故名见胜。虽见胜相。而不知胜相所以然。妄作具足之想。起大我慢。故曰无慧自救。若以慧照。则诸法平等。何胜之有乎。若悟其失。久即消灭。故曰无咎。若作圣解。则有慢魔入心。不礼塔庙。摧毁经典。佛像。皆慢魔所为也。谓檀越言下。自作教他。毁佛谤法。自误误人。其罪极重。故入无间狱。正受既失。邪业已成。故从沦坠。

  八因慧成清。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已言成圣。得大自在。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此于受阴。玄悟精明之理。理即缘由也。已明受阴精明之缘由。即名为悟。处处不违精理。曰得大随顺。随顺精理。则一切无碍。故生无量轻安。不知轻安虽善。犹是心上之尘垢。即以此为证圣。得大自在。不亦谬乎。此因慧心。获得轻清。非本然之轻清也。若以此为证圣。则有好轻清魔。入其心腑。即以轻清为证圣故。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同无闻比丘。未证谓证。自误误人。成阿鼻因。正受既失。邪业已成。故从沦坠。

  九空解成断。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此于精明玄悟中。得其受阴根本虚明妄性。即以虚明灭处为究竟。故欲归向永灭。已了诸生灭法。皆不真实。故拨无因果。即前无业因。后无报果。归于断灭也。因此一向以入空为事。故曰空心现前。此由见虚明妄性。以致永灭心生。断心增胜。故曰长断灭见。若悟其非。久自销灭。故曰无咎。若作为证圣之解。则有空魔入心。谤持戒者。是小乘。谓菩萨悟一切法空。无戒可持。亦无戒可犯。鬼心久入者。阴谋欺人。曰鬼心。即强饮屎尿。与酒肉等。意欲令知。饮酒食肉淫秽。诸恶作。与修道等。以免他人生疑谤也。自破佛戒律仪。亦令人误入其罪。如是魔行。失于正受。故当沦坠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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