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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纂注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至)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此引昔说以计自然也。楞伽。山名。此云不可往。惟得通者能到。楞伽会上。为大慧菩萨说因缘义。以破外道自然之执。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见也。楞伽虽说因缘。破彼妄执。今观觉性有真自然体。远离倒妄。则似非因缘与彼外道自然。云何开示。使不入群邪。获妙觉明性也。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至)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释非自然也。真实之告。通指前所开示。自然。谓自体本然也。自体本然。则不随境变。今皆随变。非自然矣。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至)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因破自然。故复以常遍而计因缘也。盖常遍既非自然。必是因缘。因缘之义。非常非遍。请问如来是常遍义。云何得合非常非遍之因缘性。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释非因缘也。假物为因。循物为缘。既无定趣。非因缘矣。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至)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叠拂遍计。直示精觉也。因缘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遍计分别。精觉妙明本无是事。故曰离一切相。遍计既离。则圆成实体触处现前。故曰即一切法。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结上文而责滞情也。精觉不可措心。如虚空不可措手。云何以自然因缘戏论名相而分别哉。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蹑上复计和合因缘也。见性具四缘者。谓因空而有。因明而显。因心而知。因眼而见。是乃世间名相。于第一义皆为戏论。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至)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此指不和合以破前和合也。因三种光而后能见。名和合相。非真见体。当知真见非和合相。若无明时下。渐核真见也。若在暗时下。逆质俗情也。若复二相下。顺显真见也。明暗自夺。见不暂无。此即不逐缘生。不随境灭者也。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至)见塞之时见非是塞。

  欲使其知真见无见。此先令知妄见有见也。然能见虽非所见。而有明暗空塞可见。则知是妄见矣。而真见即见无见。故非妄见也。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至)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此破见精。复结破因缘等勉进。欲令通达实相。得妙菩提路也。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者。结成上义。复起下文也。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者。谓真见照了见精是妄之时。即照而寂。而真见无见。故云见非是见。真见犹离见相。见相尚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汝等下。责而勉之之辞。清净实相。即真见也。以真见离乎见相。亦离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故云清净实相。由汝等不能通达。故吾诲汝。常自思惟通达。以知妙菩提路。此与前悟自性首楞严即知妙庄严路同也。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此因不达真见无见。故许示奢摩他观照也。见见非见等。阿难意谓见有所见即是有见。何云见非是见。是以迷闷复希开示。世尊将演诸三摩提妙修行路。而告之言。汝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故即许示奢摩他观照。亦令诸有漏者获菩提果也。盖以奢摩他观照。寂而常照。故能照了见精是妄。照而常寂。故见非是见。是则奢摩他观照。即见用也。因其不达。故下复指同别二见以开示之。亦即示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也。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至)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将示奢摩他观照。此先明同别二见也。初二句。举果由二。下明因出过也。一念心动。即名分别。动故有见。由无实体。故云见妄。一切众生及世间相。皆由分别见妄而生。故云当处发生。众生轮回。亦由分别动念而有。故云当业轮转。云何下。征列二见。别业者一人妄见也。同分者多人妄见也。故后文先引别业。且喻阿难一人眼根之妄。次连同分。广喻十方众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至)别有圆影五色重叠。

  举喻以明别业妄见也。目喻真见。眚喻业相。灯喻法性。夜见喻妄见。圆影喻妄境。此明目有赤眚。于灯见重叠之色。以喻见因业识。于境见差别之相也。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至)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此即灯见以推圆影也。重叠影光。既非灯色。又非见色。惟彼见者目眚所成。以喻妄见差别之境。非由境起。亦非见生。皆是众生业识所成也。惟眚之观。谓有眚者见之也。名为何等。谓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不得名为见矣。色。即影也。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至)云何眚人目见圆影。

  此离灯见以推圆影也。上即灯见既无实体。此离灯见又无定处。则知妄见差别之境。皆由业识。故不即见境。亦不离见境也。

  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至)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结显圆影皆由目眚。不应难其即离也。色。灯色也。色实在灯。境不离真也。见病为影。乃因眚成影。影见俱眚。谓所见之影。能见之见。俱眚所成。皆为眚病。即下因觉明成见所缘眚也。见眚非病。即下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也。不应说言下。谓圆影既因眚有。不应以灯见而难其是非。则第二月因捏而有。亦不应以形见而难其即离也。非体非影者。非真月体。非水中影也。是形非形等。智人不言此月生处。是形是见。离形离见。今上句双是形与非形。下句双离见与非见。乃译人用巧变其文耳。此亦如是下。合前可见。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至)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不祥气现。惟灾地见之。乃同业妄感。彼无灾地。不闻不见。晕适佩玦。日月之灾象也。彗孛飞流。星辰之灾象也。负耳虹霓。阴阳之灾象也。恶气环日曰晕。日食曰适。所谓适见于日月之灾也。佩玦。谓妖气近日。如环佩之状。星芒偏指曰彗。如彗帚也。芒气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绝迹而去曰飞。光迹相连曰流。阴阳之气。或背日如负。旁日如耳。或明而为虹。暗而为霓。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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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至)然见眚者终无见咎。

  前则总列二事。此下以法喻展转合明。故云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也。如彼下。谓因眚而见圆影。则圆影无实。似境而已。乃见劳目眚所成。非灯色之所造。然见眚者下。明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终不为过也。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至)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此进喻例法。退法合喻。示奢摩他观照。破妄觉。显真觉也。目见山河国土等。例上妄见圆影。无始见病。例上目眚。此节总例。下即别例。见与见缘似现前境。例上妄见圆影虽现似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例上终彼见者目眚所成。觉见即眚。乃牒成上义。复起下文。本觉下。例上见眚者终无见咎。即示奢摩他观照也。盖以奢摩他观照。寂而常照。故能觉了诸缘是妄。照而常寂。故觉非眚也。

  觉所觉眚觉非眚中(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牒上觉缘非眚之意。释前见见非见之疑。以结明真妄也。所觉。即觉明等也。今吾觉其所觉是眚。而吾真觉非堕眚中。此实见见之时见非是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斯由阿难迷真为妄。以见见非见而问。故如来释其疑。以结破其迷真为妄之见也。是故下。结明真妄。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至)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此明同别异而见妄不异也。然将例同分。先以同别相例者。为显同别虽异。妄本不殊也。故曰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至)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前以同感恶缘。故见灾祥变异。例此同依妄缘。故有诸有漏国及诸众生虚妄生灭也。盖有漏众生。同是觉明妙心。与见闻觉知和合。妄有生死。此即因缘和合。虚妄有生。下即因缘则离。虚妄名灭也。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至)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此明离生死因。圆不生灭性也。盖生死既由和合妄成。若了万法一体。则无真妄之异。和合不和合缘自离。如是则生死因亡。不生灭性圆满常住也。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至)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此牒其所悟以起后文也。盖阿难前云。因缘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如来乃就同别二见文中。破妄觉。显真觉。则阿难已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自然矣。但和合等义未明。故此下复就觉元重与明之。令悟本和合及不和合也。

  阿难吾今复以前境问汝(至)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此举前尘以牒问也。盖阿难于和合等心犹未开。以其疑觉性从因缘和合而起。故如来牒其疑以前尘问之。证菩提心。即觉性也。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明属前相。见属内心。齐何处所而论其杂。见之与相。目击可分。明见相杂。作何形像。若非下。就杂以辨。谓明若非见。则明见二皆是明。应不见明。既见明则非杂矣。明若即见。则明见二皆是见。谁为能见。又非杂矣。必见下。谓惟见与明。体必圆满。不合相和。盖和则间杂不圆满矣。见必异明下。性谓见性。见被明杂。岂得名见。明被见杂。岂得名明。和杂既失明性两名。则知谓见和明不成义理。故云和明非义。彼暗与通下。知非与明和。则余皆非也。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上明和义。如水和土。今明合义。如盖合函。盖谓和则杂而不辨。合则附而不离。合则不离。故明相灭时见亦随灭。不复合暗。若不合暗而能见暗。则与明合时应非见明。然既不见明。云何言与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义不成。则菩提心非和合起矣。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此复计非和合也。且真妙觉元。体虽不变。用乃随缘。岂非和合耶。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破非和也。谓和则同而无畔。非和则异。故必有畔。盖欲求畔。必相及乃有畔。既不相及。畔云何成。畔义不成。非非和矣。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至)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破非合也。以为非合。则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显见。二体既无。从何甄别合与非合之理耶。然自征心破见至此。皆破妄显真。欲人悟真以成最初方便也。原夫真心无在。靡所不在。真际无缘。离能所推。以阿难妄执心有所在。又计心为能推。故致重重破斥。因破虚妄缘心。复问寂常真性。故引盲人瞩暗。示根虽灭而性不灭。屈指飞光。显身境动而见不动。观河。则颜貌变而见不变。垂手。则见闻遗而性不遗。缘心去而主不去。相虽还而性不还。物虽殊而见不异。相虽局而见性周。尘有大小。见无舒缩。迹分物我。体无是非。以至真见见而无见。真觉觉而无知。斯则所破灭等诸法皆妄。而所显不灭等性皆真也。然又明因缘自然合与非合皆妄。本非因缘自然合与非合皆真。斯则破有生之见皆妄。显无生之性即真。故云破妄显真。苟能知真本净。达妄本空。则最初方便得矣。上虽破妄显真。岂妄外有真。惟在拂人之情执耳。即所谓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下会通藏性。以会妄归真也。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至)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前既破妄显真。意谓阿难已悟一切浮尘幻相生灭去来其性皆妄。而犹未明一切浮尘幻相生灭去来其性皆真。故此会通也。因缘和合虚妄有生等。谓迷时不了万法一真。则因与缘合。故阴处界等由是而生。如眼与翳合。见空华生。故云虚妄有生。悟时了法无性当处全真。则因与缘别。而阴等不生。如眼与翳离。见空华灭。故云虚妄名灭。若约生死。谓生时以业识为因。父母为缘。因缘和合。故虚妄有生。死时四缘各离。业因他适。即因缘别离。虚妄名灭。虽有生灭。殊不知生是缘生。灭是缘灭。故云生灭去来本如来藏等也。如来藏者。谓依果而称曰如来。含摄众德曰藏。未尝去来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随生灭曰不动。无不遍足曰周圆。妙万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异。曰妙真如性。能见是性。则迷悟生死了不可得矣。问。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无去来生死。奈何今之实有耶。答。不真常则有。真常则不有。譬之空水。目病则华。风击则泡。岂其真常哉。若晴明澄湛。乃谓真常。于明湛中。静求华泡。夫何所得。能审乎此。则不疑圣言。惟务了幻妄而复真常也。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中五阴。唯余识阴乃约身坏无往来相以明虚妄。其色等四阴。皆由动心妄发。无体可得。故指空华幻触酢说湿流以喻之。其推空华等相无所从生。以喻四阴妄发。即根即境求之不可得也。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至)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净目况本具真智。晴空况本具真理。惟一晴虚。即理智一如。迥无所有。绝一切妄色。其人无故下。喻迷真起妄。瞪目视空。喻不了真如法一。瞪以发劳。喻不觉动念。于空见狂华等。喻色境妄现。斯则不了真如法一。不觉念动现妄境界也。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若有出入。则有实体。故非虚空。非空则实。故不容华相起灭。如阿难体更无所容。此辨狂华不因空生也。若华从目出。则得目之性。故应有见。今旋时既不见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若华从目出。则华在空时。目应无翳。若见晴空。应是翳眼。云何见华。名为翳眼。见晴明空。号清明眼。此辨狂华不因目出也。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了幻华无因。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自然。即如来藏妙真如性。余四例此。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至)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触情于境。纳境于心。曰受。宴安调适。性无违顺。喻藏性本无诸受也。二手空摩妄生涩滑。喻妄触引起诸受也。忘生。如圆觉所谓忽忘我身。言调适之至。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空体常遍。不应有择。掌当自出。不应有待。又若从掌出。出必有入。然合而出时。掌虽有知。离而入时。臂且不觉。既无定实。全一虚妄耳。

  阿难臂如有人谈说酢梅(至)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想无实相。由心成相。说梅思崖。无实相也。口水足酸。由心成相也。凡想如之。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人谈梅而口水。梅不能谈。则计梅出者妄也。耳闻梅而心想。口不能闻。则计口入者妄也。耳闻梅而耳无水。则计说计闻皆妄也。且谈梅口水者因闻他人说梅。而吾口水出。思崖足酸者。吾自思耳。与说相类者。应云。如是思蹋。非悬崖来。非足心入。若从崖来。崖合自想。何待人思。若从足入。足合自思。何待心想。若独心思。何故足心觉有酸涩。

  阿难譬如瀑流波浪相续(至)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妙湛妄动。随境转徙。念念迁谢。新新不停。故名行阴。而譬瀑流也。以念念生灭。后不至前。故曰不相逾越。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牒释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离。以明行阴无实体也。若因水有下。谓若因其水别有流性。因果性别。则瀑流性不应是水。能有是水。所有是流。二相若殊。俱应现在。若离空水下。谓空非有外。水流其间。水外无流。流终依水。则非离空水矣。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至)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频伽。好声鸟也。瓶形象之。塞其两孔。喻死有至时。诸根不通也。此以人喻业。以瓶喻身。以空喻识。人擎瓶空而行。犹业持身识而走。他国者。喻六道依报也。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者。喻识虽为业牵实无往来相也。故宗镜释云。若执有识随身往来者。则彼处识阴灭。往此处生时。如将彼方虚空远至此方。若彼阴实灭。于本瓶地应少虚空。若此阴复生。如开孔倒瓶应见空出。故知虚空不动。识无去来。则知识阴虚妄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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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三

唐 天竺沙门 般剌密谛 译

唐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唐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明 槜李沙门 真界 纂注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此六入之文。乃各指一易解妄事。以明三相虚妄。色等六尘。同境界相。眼等六入。同能见相。六入之劳。同喻业相。然虽三相皆妄。而正意在破六入也。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此指前瞪目视空。眼根劳故。于空见华。前喻色境。此通喻三相。故云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盖业转现相。同迷性起。如瞪目劳。故发空华相也。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因尘发见。由根吸尘。故名眼入。然离尘无体。足知虚妄。乃至云非明暗来非根出等。既无所从。则非因缘自然。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据上经文应分三节。即彼目睛下。依真起妄。因于明暗下。辩妄无实。是故当知下。了妄即真。盖谓妄无自性。全体即真也。余五例此。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六入之文。皆云瞪发劳者。以空华之喻。非惟单喻眼入。亦乃通喻六根。故例称瞪发也。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畜。缩气也。机者。弩牙也。根有发闻之义。故取喻之。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以舌取物曰舐。吻。口角也。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手不自触。因合觉触。故曰合觉之触。合不自合。因离知合。故曰显于离知。涉势若成等者。谓冷热相涉。使二相相成。因触久成劳。妄生斯相。故云因于劳触。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意不缘时。本无寤寐。缘虑时久。意劳形倦。始有眠寐。睡久劳解。即便醒寤。故云。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谓醒寤时。缘尘思虑。览忆即生。失忆为忘。谓昏寐时。无所缘虑。失忘即灭。而住异处中。迷妄而有。故云颠倒。吸。取也。习。缘虑也。中归。法尘也。不相逾越。即四相也。此即吸取所缘法尘四相。称意知根。同下吸撮内尘生灭。名觉知性也。妄不离真。故寤寐意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前举四相。此惟二者。以生摄住。以灭收异。而意知居中。即吸撮此法尘生灭。名觉知性。内尘。法尘也。见闻逆流者。宗镜云。眼等取外尘境。刹那流入意地。从外入内。名为逆流。斯则意有所缘。即是寤则览尘斯忆为生也。流不及地者。谓昏寐时。根不缘尘。则无外尘流及意地。而意亦无所缘。即是寐则失忆而忘为灭也。觉知览此寤寐生灭二尘为体。故离彼二尘毕竟无体。寤寐二相随身开合者。列子云。其寤也形开。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盖言开则览尘斯忆为生。合则不缘法尘名灭。汝觉知性。离此寤寐生灭毕竟无体。故同空华也。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前六入破六根。虽以尘对辨。而正意在根。今十二处。虽根尘互破。正破在尘。后十八界。虽根境识三相对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识也。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眼能生色。则眼为色性。然见空之时。即非色相。则色性应销。能生之色性既销。销则从根显发之一切色相都无矣。且色空二法对待而显。色相既无。何以显空。故曰谁明空质。然则计眼生色处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无定处也。若复色尘下。谓色能生见。则观空之时见无所生。故曰销亡。亡则色尘与见都无。谁明空色。然则计色生眼处者妄也。是故下。结明虚妄。会归藏性。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如我入城祇林无我。喻声来耳边。则余处无声。然千众皆闻。则声处无实矣。若复汝耳下。谓如我归林城中无我。喻耳往声处。则余处无耳。然异音皆闻。则耳处无实矣。若无来往下。谓声不来耳。耳不往声。闻义不立。

  阿难汝又嗅此罏中旃檀(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鼻非旃檀。非鼻生也。藉热而有。非空生也。若生于木下。破木生也。此约烟相粗显而破。不论其气。若以烟表。实谓未通。故云其烟腾空未及遥远也。且烟犹在近。闻已远通。故知其香不从木发。既非鼻非空非木。则香处无实矣。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味生于舌下。破根生也。谓味因舌生。舌本一体。应不别多味。若不别多味。又不名知味。若别多味。则味不生于舌矣。石蜜。沙糖也。坚如沙石。故云石蜜。若生于食下。谓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纵食能知。则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无所预。味非汝知。理既不然。则味不生于食矣。若生于空下。谓虚空无味。则味不生于空矣。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触因能所相感。故在手在头。皆不成触。若各各有则应有二身。若一触所生。当为一体。触则无成者。谓触须二物。一则不成。非所非能等。谓在一处不能成触。故云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至)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生成法则。即法尘也。盖谓意缘不出善恶无记所生法尘。此法下。双征。阿难下。先释即心无法尘也。谓法若即心。则不属尘。既非所缘。何成法处。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明离心无法尘也。谓法尘既离心别有。则法尘自性。为知耶。为非知耶。知则属心。然体异于汝。又且非尘。故同他心量。即汝即心者。防转计也。云何下难破。汝心惟一。云何有二。根尘俱知。是二心矣。设若非知。然此法尘既非色等。处当何在。而色空之内无所表显。不应存于色空之外。况空又非有外也。法尘既无。则心无所缘。处从谁立。然则心缘意处终无实矣。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根尘识三各六。分内外中为界。又界者因也。种族也。以根尘识三。互为因故。类各别故。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至)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如汝所明者。即指初卷所明。又小乘所解因缘生法。皆是实有。不了即空。今据彼诘之。用破其执也。他皆仿此。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若独因眼不有色空。则识无所缘。见无所表。界无所立。非因眼矣。若因色生。当随色灭。色灭空现。当不知空。既识知空。则不随色灭。显非色生矣。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色既变矣。则此不迁之识从何所立者。若从色变。识则变矣。故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空现色亡。识应随灭。应不识空。理又不然。非从色生矣。若眼色兼合共生识界。当半有知半无知。故曰中离。若中离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两合。两合若成。有杂乱过。故不成识界也。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至)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若因耳生下。此就胜义根破。谓根无前境。根自无知。若实无知。根尚不成。更何有识。若取耳闻下。此就浮尘根破。设取浮尘之耳容有闻者。若无动静亦不成闻。云何下。明无知之根。不能生有知之识界。则耳下。谓识既不从根生。复从谁立耶。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声能生识。何假于闻。若无于闻。声亦不有。纵谓识从声生。又许因根有相。则闻声时。即是闻识。若不闻识。则无识界。若闻于识。识则同声。既能了之识。作所闻之境。谁为能知。知此闻识。若无能知知闻识者。终如草木矣。亦无有识也。不应声闻等。谓依根依境单论既非。不应二者合成识界而为中位。中位既无。边界何立。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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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至)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若取肉形下。破浮尘根也。名身则非鼻。名触则属身根所对之尘。故曰鼻尚无名也。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至)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此破胜义根也。以肉形双爪为知属身。故曰元触非鼻。以空为知属空。故曰肉应非觉。以香为知属香。何干汝鼻。故曰何预于汝。若香下。牒计以破。正破香臭不从根生。从二物不来下。以根从境破。则堕两鼻之失。以境从根破。则无境可得。何者。以二性既其不有。则香臭之性不可得矣。识界从何所立哉。斯则言虽破其香臭不从根生。意显香臭互夺双亡不能生识。故知无香臭。则识不能生也。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见性因眼而有。不能见眼。鼻识因香而有。应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则不名识。皆不可也。又香不因知。则不成香界。识不知香。则识界不从香立矣。此计识因香生者妄也。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至)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甘蔗等。举五味也。若识因舌生。世间诸物都无味时。则应尝舌矣。何者。谓识因了别方显。今世味既无。必须尝舌。故教汝自尝舌为甜为苦也。若舌本苦。则无能尝者。且舌不自尝。孰为能知觉此苦舌。若舌本淡。则味无所生。无味与对。从何立界。此计识因舌生者妄也。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识自为味。谓识即味也。同于舌根。谓味不自尝味也。既不自尝。云何知味。若不知味。则无识矣。又识因味生。味多识亦应多。识一味亦应一。体必味生者。牒定识因味生也。咸淡甘辛同为一味者。结成识一味亦应一也。异味既同。则无分别。无别则非识。非识则无界。此计识因味生者妄也。不应下。明非生于空也。舌味和合下。谓识若因根境和合而生。则元无自性。云何识生。咸淡甘辛。略举四味。详则有六。更加苦酢。言和合者。众味共成也。俱生。本性不易也。变异。烧煮异本也。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至)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觉观即身识。而以合离二境为缘。若无缘。则无识。计根生者妄也。若因触生。触若无身。则不知合离。谁有无身知合离者。是则无身。则无触。计触生者亦妄也。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物不触知身知有触者。谓物不自知其触。因身方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者。谓身不自知。即触方知。触不自知。即身方知。如是则身触相即。相即则互夺双亡。故无处所。触合身即为身自体性。故无触位。触离身即是虚空等相。故无触用。斯则内外不成。中云何立。此计身触合生识界者妄也。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至)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此约离尘无体破也。盖意根发于所思。生于法尘。若离法尘。则根无形。识无用。计根生者妄也。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至)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此约同异无生破也。识心。即意识。思量了别。即意根。同则无复所生。异则应无所识。苟无所识。云何是意根生。苟有所识。云何识与意异。二既无异。亦无识矣。惟同下。双结不成识界也。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至)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以五尘之法各配五根。皆非意摄。汝识下。令推法尘之相也。法法者法尘之法也。色空动静通塞。即色声香三尘也。合离即味触两尘。生灭即法尘。然生灭但是五尘通相。离五无体。故云生则诸法生。灭则诸法灭也。所因者法尘也。所因之法自无实状。则因之生识复作何状耶。状不有。则界亦亡矣。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至)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非因缘自然。是谓妙真如性也。前依阴入处界四科。以明本非因缘自然。而阿难未悟。故下复以四大和合因缘而问。如来复就地水火风空见识七大。以明本非和合及不和合。融会万法归如来藏。使有生之见及与法执当下俱消。无生实相全体现前也。谓之大者。以性圆周遍含裹十方为义。所以有七者。万法生成不离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见有觉。因识有知故也。前五无情所具。后二有情兼之。今举其七。则万法该矣。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识。全一如来藏体循业发现而已。七大既尔。万法皆然。凡我依正。先非根身。亦非器界。皆即循业之相。性真圆融。初无生灭。所以阿难蒙佛开示。身心荡然。得无挂碍。了知世间诸所有物。皆即妙心含裹十方。反观幻身。起灭无从。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阿难白佛言世尊(至)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此举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以对因缘自然二俱排[按-女+(眉-目+貝)]。请示中道了义者。意谓昔说因缘是有。今之排摈是空。既非中道。皆戏论法。故复求开示无戏论法也。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至)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因前启请中道了义。故许开示。令通达实相也。汝先厌离下。指初卷恨无始来一向多闻等文。故我下。谓因求觉道。故示第一义。既闻此法。名真药现前。通达实相。令达第一义谛也。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至)如旋火轮未有休息。

  因疑四大和合。此先推大性非和不和也。盖彼大性果非和合。则如虚空不和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则同彼万变。相成相续。展转虚妄。又不然也。旋火之轮。无有实体。喻虚妄相成相续之相也。

  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后文。故复召告也。如水成冰。非非和也。冰还成水。非和合也。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至)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令观色可析。而空非可合。以显地性非和合也。尘之细者曰微。细之又细曰极微。微之又微曰邻虚。极微之尘犹有微色。故名色边际相。析极微为七分。则微色殆虚。故名邻虚。更析邻虚。即成空性。析色既能成空。虚空应生色相。今合色不能成空。合空又不能成色。色从何生。故知此色本无自性。非和合矣。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如来藏性。万法一如。而循发似异。遂有七大之名特性相异称耳。以相即无相。故曰性色真空。无相即相。故曰性空真色。无相不相曰清净。非和不和曰本然。无乎不在曰周遍。既非相与非相。合与非合。而能成七大万法者。但随心应量循业发现而已。后云。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则各各现。此随心应量之事也。背觉合尘。故发尘劳。灭尘合觉。故发真如。此循业发现之事也。至于十界依正之相。万形纤悉之理。莫非随应循发者也。然此观相元妄。无可指陈。观性元真。惟妙觉明。理绝情谓。不容妄度。故但有言说。都无实义。所以第一义谛。拟心即差。动念即乖。惟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不用识心分别计度。然后相应也。余亦同此。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火无自体。寓物成形。故曰无我。众名和合。诘之各有根本。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诘之各无根本。非和合矣。优楼频螺。云木瓜林。迦叶波。云龟氏。瞿昙。星名。从星立姓。至于后代。改姓释迦。阳燧者。崔豹古今注云。以铜为之。如镜之状。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出。纡者屈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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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至)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求则流。否则息。所谓流息无恒也。迦毗罗等。四皆外道。善幻术。太阴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昼。方诸。取水之珠也。

  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从月降。水非月来。又非珠出。不从空生。则本然周遍。非和合矣。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拂衣则动。垂衣则静。所谓动静不常也。倒拂者。己面生风。还拂自面。是为倒拂。既非倒拂。则非生于面矣。汝审下。谓三性不参。二性相隔。求风所从。杳莫可究。既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无所从。非和合矣。谓本然周遍。循业发现。得不信哉。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至)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凿土得空。所谓因色显发也。西天贵贱。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刹帝利。王族。婆罗门。净志。亦云净行。以守道居正。洁白其操也。毗舍。商贾也。首陀农夫也。是谓四姓。颇罗堕。此翻捷疾。亦利根也。旃陀罗。魁脍。此云严帜。恶业自严。行持标帜。谓摇铃持竹。此又智愚之族也。

  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至)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若因土出下。谓虚空若因土出。则凿土出井之时。应见虚空入井。既无空入。岂因土出。若虚空无有出入。而虚空元因土出。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井时。何不见空从井出耶。若因凿下。明即因不可。离因不可。汝更下。令详察其非因缘自然也。凿空虚实。谓凿实空虚也。上诸巧辨。皆遣识心妄计。而显圆融真体也。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至)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会上义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缘和合。则知空性圆遍。非生灭法。一大既尔。余大皆然。故皆无生灭。然此明空大。而兼会前四者。令知色空虽异。其性皆同故也。

  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至)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若悟虚空性圆周遍。本无出入与非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也。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此会空大。与前四大异。前则先言相即无相。此则先言无相即相。又译人将恐真空滥于顽空。故易真空为真实也。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至)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此问四句。一同。二异。三亦同亦异。四非同非异。但经文分两同两异。各成一句。故云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至)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阿难下。辨非一体。若此见精下。辨非异体。明暗相背下。辨非或同非同或异非异。汝更下。令详察其性真圆融。不涉诸妄也。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至)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若见闻知者。前于六根广破眼见。余根并略。今类通显示其性皆遍。闻即耳根。觉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觉者略也。为生为灭等者。以见闻觉知。元是如来藏性。本非生灭同异等故。此令谛观。欲其通达实相本无诸相也。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性见觉明者。谓即性之见全是觉明真体。觉精明见者。谓见乃觉精明见。故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也。如一下。例余根。尝触即舌根。以味合方觉。故亦名触。觉触觉知。身意根也。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至)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根但照境。故如镜鉴物。识有了别。故能标指。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至)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此明识性非生于相见。亦非生于空也。若生于空。则非是相。亦非是见。非见则无辨。非相则无缘。既无见相。识从何立。又处此非相非见之间。识体若空。则同龟毛。识体若有。非同物象。纵于虚空能发汝识。既无相见。亦无用也。若无下。谓日中无月。既无见月之识。应知非无因而有也。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至)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此复令审观识性所从出也。见托根。相托境。有状成有。无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者。为从见相出耶。有无出耶。求其识性了无所从。汝言和合。识有分别名动。见无分别名澄。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则性真圆融。不涉诸妄矣。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至)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若此识心。即指识大。了别见闻觉知。即会上见大。兼彼空等。总会七大。旁通万法也。既本无所从。则湛然圆遍。地等既尔。世界众生。物物皆尔。不惟地等名大。草芥尘毛皆可名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矣。前文详辨。意皆萃此。故自根境万法。总会而旁通也。为同为异等者。以诸识心。元是如来藏性。本非同异空有等。故令微细沉思。观得其真。则悟本如来藏。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至)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性识明知者。谓即性之识。全是明知真体。觉明真识者。谓识乃觉明真识。讵可谓之因缘自然耶。而世人无知。惑为因缘自然。皆无实义。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至)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因前开示。获本妙心。故说偈赞佛也。自初决择真妄。终至阴入七大。多方发明。使悟器界万法。当体全真。本如来藏。是谓微妙开示。既悟万法性真圆融。故身心荡然得无挂碍。悟妙觉湛然周遍法界。故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觉湛周遍含吐十虚。故见十方空如手中叶。万法性真本如来藏。故一切所有皆即妙心也。悟本心量广大如此。故反观妄身。其微如尘。其幻如沤。忽无所有。而本妙常心了了悟获。于是深庆。说偈赞谢也。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

  妙湛总持。即澄圆妙性如来藏体。前之屡称妙觉湛然不动周圆含吐十虚者此也。阿难既自造悟。遂知佛之所以为佛者特此而已。故以是称赞也。觉海圆澄。物不能汩。曰妙湛。藏心遍圆。含裹十方。曰总持。体寂如空。常住不灭。曰不动。具此而独尊三界也。首楞严王世希有者。即赞法也。虽教行理三。悉号楞严。今正举能诠以叹。迥超诸教。喻之以王。如来在世所说经中最为殊胜。故曰世希有也。

  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无始迷真妄认缘影。及起因缘自然等见。即亿劫颠倒想也。一蒙开示。倒想销亡。而了获本心。即不历僧祇获法身也。据上经文。既属见道。且叙了悟。如云各各自知心遍十方。知即悟也。又据下富楼那云。如阿难辈。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故知是了悟矣。若论其证。但证初果耳。旧有多说皆非正意。

  愿今得果成宝王(至)终不于此取泥洹。

  既悟自性。深感发明之恩。故愿有所成。弘道利生。称佛心而上报也。愿得圣果。智心也。还度多众。悲心也。智悲双运。广大无尽。即所谓深心。誓入五浊。不取涅槃。即深心之效也。凭此报恩。故请佛为证。

  大雄大力大慈悲(至)烁迦罗心无动转。

  既赞谢已。重请后法。庶尽断惑障。成就果愿也。然此既销倒想。顿获法身。疑己得果。且又愿求而更除细惑者。佛果有七。曰。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所谓获法身者。则方悟菩提。自见佛性而已。见性之后。必须审除细惑。使生灭灭生俱寂。以合乎涅槃。真如。白净纯凝。以合乎庵摩罗识。廓然圆照。以合乎空如来藏。大圆镜智。七果圆备。乃所谓登无上觉也。

今之学者。才得其二。顿亡余五。轻捐教法。不复修断。则生灭何时而寂。杂染何时而净。交交扰扰。何时而廓然。昏昏昧昧。何时而圆照。纵虽见性。有为习漏不免复生。吾知其倒想依然。将又倍于亿劫。为可叹惜矣。闻此首楞严毕竟之教。快宜勉进。疾使一切毕竟也。舜若多。此云空。烁迦罗。云坚固。谓空性无体。尚可销亡。我心坚固。终无动转。此依首楞严力。结前愿心。自誓究竟。毕无退堕。愿心如此。然后圣果可期。佛恩可报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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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纂注卷第四

唐 天竺沙门 般剌密谛 译

唐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唐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明 槜李沙门 真界 纂注


  上阿难等惑销心悟。故说偈赞佛。富楼那尚纡疑执。故又发起后章之问也。然法本无生。因妄有生。相本无相。因迷执相。而富楼那由不达法本无生。则不知因妄有生。故问云何忽生。不了相本无相。则不达诸相虚妄。故问水火等不相陵灭。此皆不达第一义谛而问。故世尊即许宣真胜义性。由是而知下文虽示因妄有生。意显无生。虽示循发之相。意显无相。故环师谓即山河万象。宣胜义中真胜义性也。而资中谓世尊所说。惟俗谛生灭之相。故以不空如来藏收之。殊不知世尊既云因妄有生。则知妄无自性。生即无生。岂非缘起之相而本自无生乎。既云循业发相。则知七大虚妄。全一真妙觉明。故法法本然周遍法界也。岂说俗谛生灭之法哉。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至)所说法音尚纡疑悔。

  引前所说以叙疑也。盖前示阴入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是即相以示无相即生以示无生。故云敷演第一义谛。富楼那无明未尽。不了第一义谛。故譬聋人百步闻蚋。以第一法才犹昧。则中下之机难无疑惑。故下呈疑以请也。

  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至)次第迁流终而复始。

  此正陈所疑也。疑云。清净宜无诸相。本然宜无迁流。云何忽生诸相。次第迁流耶。此即不达因妄有生。因妄相续而问也。问意有二。云何下。问生起。次第下。问相续。故下先约一念之迷以示忽生之相。次即详示三种相续之相也。

  又如来说地水火风(至)敛渴如来无上慈诲。

  疑云。水处不能容火。地处不能容空。云何相遍不相陵灭耶。此由不达相本虚妄而问。故下如来即以虚空非相而不拒诸相。真觉本非七大而不碍七大示之。意显循业发现之相本自虚妄。不应诘其相陵灭也。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至)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因其不达第一义谛。故许宣真胜义性也。所谓胜义谛中真胜义性者。即前所明第一义谛也。由富楼那不达此义。致生前问。故如来即许宣真胜义性。令二乘闻此。契真性而起真修。故云令汝二乘皆获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阿练若云无喧杂。以悟无生。了无喧杂故。依此而修。是谓正修行处。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至)为觉不明称为明觉。

  将示因妄有生。而即其所闻互融之理。以诘明不明者。意在引其认明堕妄以为生法之端也。盖性觉妙明。即妙而明。非不明也。本觉明妙。即明而妙。又非明也。富楼那虽闻其言而不达其理。即认明为觉。故曰若此不明则无所明矣。如谓富楼那认觉不明者。此一失也。因立所明。故佛示云。有所非觉。无所非明。则知明与不明。皆非真觉妙明。而圆师则以有所明为妄。无所明是真。故解云无所则无妄明者。此二失也。因认明立所。虚空世界等由是生焉。故云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等。是则因动以发相。因妄而忽生。乃现相也。岳师指因明立所等为三细。指无同异等为六粗者。此三失也。如是扰乱等一节。乃牒前三细而引起六粗。故云如是扰乱相待生劳等。岳师指为牒前三细六粗者。此四失也。然下文皆依经正意解释。恐有欲知会解与今注异同。故此明示。

  富楼那言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

  富楼那由不明真觉本非明不明。故一念妄动。认明立所。故曰。若此不明。则无所明。此即无明为因生三细也。盖不明真觉。即无明也。动即业相。认即转相。所即现相。三相既现。无穷妄业由是而生。故下云。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等。

  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觉(至)性觉必明妄为明觉。

  牒上以明觉非有无也。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此二句乃总牒所计。若汝执言。必有所明方称明觉。若无所明无明觉者。佛即示云。有所非觉。无所非明。则有明无明。皆非真觉也。无明下。释上觉非有无也。以无明又非觉湛明性。必明则妄为明觉。故知真觉本非有无矣。

  觉非所明因明立所(至)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此明前一念之迷生三细也。夫性觉之体。本无能所。亦无同异。由无明故。一念妄动。认明立所。能所斯立。同异即形。因明立所。所立由于汝能。能所同时。说有先后耳。既有所明。则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矣。异彼所异。因异异立同。故云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即有无同无异。故云因此复立无同无异。然此三相。以言不顿彰。故相因而说。说虽先后。起即同时。所感外器虚空。及有情根。一念顿现。亦非先后。应知此三。昏未动时。是静是同。为虚空体。动即成异。为世界体。认明立所。与昏动异。即众生体也。

  如是扰乱相待生劳(至)由是引起尘劳烦恼。

  牒前三细。复起六粗也。如是扰乱者。牒前因无明故。一念妄动。性真于是扰乱。此牒业相也。相待生劳者。牒前能所等相待而生劳相。能即转相。所等即现相。劳即智相。相续相也。劳久发尘者。即由上二相。发起执取。计名字相也。自相浑浊者。智等四相。混杂真性。故名为浑。汩清净体。令失明洁。故名为浊也。由是下。牒由三细引起四粗。故云尘劳烦恼。此四正是烦恼之体。下业果众生。即后二粗也。

  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至)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此明前一念昏动成三相也。起即是动。动即成异。动为世体。异为界体。则世界由动异所成。故云起为世界。静即同相。形前起动。故名为静。即虚空之体也。以虚空由对动之静所成立故。故云静成虚空。虚空下二句。牒明二相。彼无下。指前对同异之无同异名有为法。即众生也。此盖由内心一念妄动。有同异无同无异故。于外即成虚空世界及众生也。前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此既因动发相。即是因妄而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也。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至)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上就一念之迷。已示忽生之相。此下详示相续之相也。觉明空昧等者。谓由一念之迷。不觉妄动。动与空昧。一明一昧。一动一静。相待不息。于内生灭即名为摇。于外即成风轮初起。是故世界之初。风轮为始。世界最下。依风轮住。故曰执持世界。因空生摇。牒上文也。坚执觉明。遂立质碍。故曰坚明立碍。于内即是坚执觉明。于外即成金轮次起。故云彼金宝者明觉立坚。大地最下。依金轮住。故曰保持国土。坚觉下二句。指前二性为生火之由。于内则生灭不停。坚执不舍。于外则动摇不息。坚刚难坏。互相摩触。而有火生。如取火法。钻燧与木。一坚一动。火能镕散。成熟万物。故云为变化性。宝明下。于内则坚执觉明。懆心炽盛。于外则宝润火蒸。遂成流水也。如世蒸物。必有汗流。火腾下。水交于火。火交于水。其势相敌。而立于物。故曰交发立坚。湿为巨海。水降之所立也。干为洲潬。火腾之所立也。以是下。明水火气分。水劣火为山。土劣水为木。焰融明水火气分。烧绞明土水气分也。递相为种者。如明昧相待。为风轮种。因摇立碍。为金轮种。风金相摩。为火大种。金火复为水大种。火水又为海洲种。水土复为草木种。此世界相续之由也。然此约觉明坚执而发生世界。下约觉明所妄以发明众生。则知世界众生。皆无越一念之迷而生也。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至)同业相缠合离成化。

  此即前因明立所之妄。明众生相续之本也。明妄非他觉明为咎等者。明妄即前所明之妄。此妄非他。只由迷心妄动。方有所明。故云觉明为咎。所妄既立。遂使六根成碍。故明理不能超越矣。盖明妄即所妄。所妄即六妄。于内由迷心妄动。故有所明。于外因妄明故。遂立所妄也。以是下。示不逾之相。色香下。牒上不逾之义以明业性。谓见闻觉知。元一圆融清净宝觉。但因色等六妄成就。由是分一圆融宝觉。而为见觉闻知。既有根尘而为业性。则发起妄业。于是同业相缠。合离成化。此六道四生之始也。同业即胎卵类。因父母己三者业同。故相缠著而有生。合离即湿化类。不因父母。但由己业。或合湿而成形。即蠢蠕也。或离异而托化。如天狱等类也。

  见明色发明见想成(至)以是因缘众生相续。

  此明众生相续之由也。见明色发者。谓妄心见妄境。即是中阴见父母境也。明见想成者。谓明见父母之境而想成。即由境生情也。异见下。谓男子投胎。则父是所憎境。母是所爱境。女子投胎反此。以爱为轮回根本。故流爱为种。想为传命之媒。故纳想为胎。交遘发生等者。谓父母交遘为缘。同业之人想爱为因。有此因缘。入胎托质也。俱舍明胎中凡有五位。一七名羯罗蓝。此云凝滑。二七名遏蒲昙。此云疱。状如疮疱。三七名闭尸。此云软肉。四七名健南。此云坚肉。五七名钵罗奢佉。此云形位。今略举前二。等取余三。四生之类。卵应于想。胎应于情。湿应于合。化应于离。故曰随其所应也。情想合离更相变易者。或情变为想。合变为离。无定业也。卵易为胎。湿易为化。无定质也。故所受报。成升或沈。无定趣也。

  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至)是等则以盗贪为本。

  此指贪爱。明业果之本也。盖想爱不结。爱则可离。既彼此交结爱不能离。故相生不断。是等欲贪为本也。贪爱不滋。贪则可止。既彼此交滋。贪不能止。贪必致杀。故相食不断。是等杀贪为本也。以人下。明盗贪也。杀盗二贪。一往观之。似无差别。若以负不负义推之。则有别焉。若负命者杀之。即属杀贪。不负者杀之。即属盗贪。是知盗必具杀。而杀未必有盗也。故于杀贪。但云递相吞食。而于盗贪。则云人死为羊等。二者之别。盖可见矣。且欲贪通乎四生。今正约胎生言之。又胎生复通。今多就人伦辨之。以其易见故也。

  汝负我命我还汝债(至)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此明业果相续之由也。负债。杀盗由也。爱怜。欲贪由也。惟杀下结显。命债二句。文义互见。如云。汝负我命。汝还我命。我负汝债。我还汝债。爱怜二句。亦应互见。

  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至)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总牒前文。结答世界众生业果。皆由不觉一念妄动。认明立所发生。故云。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了发相也。盖觉明。即无明业相。明了知性。即认明为觉之转相。因了发相。即现相。前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此既因了发相。即是从妄见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故起信云。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也。次第迁流。即由生而灭。终而复始。即灭而复生。然则三种相续。既从妄有。妄无自性。全体无生。是以虽示有生。意显无生也。若悟无生。则知根尘处界。皆如来藏清净本然矣。岂俗谛生灭之法哉。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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