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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沙门释成观撰注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注释】

“为生于见?为生于相?”:“见”,指见根。“相”,指尘相。

“四种必无”:“四种”指明、暗、色、空。

“明暗不瞩,即无色空”:“瞩”,看。若明与暗都看不到,即无色与空之分别。

【义贯】

“此识” 之能“了” 别觉“知” 之性,“为生于见” 根中?“为生于” 尘“相” 里?抑“为生” 自“虚空”?或“为无所因,突然而” 自“出” 的?

“阿难,若汝” 之“识性” 为“生于见” 根“中”,然而“如无明、暗及与色、空”,此“四种” 尘“必无” 的话,则“元无汝” 之“见” 根可成,如是则能“见”之“性尚无,从何” 而能 “发” 出“识” 来呢?(若无尘,则无所见之尘;若无所见之尘,则能见之性亦不生;既连能见之性都不生,怎能有识于中生起?结论:因此可知,识非生于见根之中。)

“若汝” 之“识性” 为“生于” 尘“相” 之“中”,而“不从见” 根而“生”,如是,以无见根,则“既不” 能“见明” 相,“亦不” 能“见暗” 相,若连“明暗” 都“不” 能“瞩” 视,“即无色” 与“空” 之分别,如此则“彼” 尘“相尚无” 从分别确立,则“识” 为当“从何” 而“发”呢?(结论:故知识大非生于尘相之中。)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注释】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相”,非是尘相。“非见”,非是见根。如果说识是从空而生,然而虚空既非是尘相,又非是见根。

“非见无辨”:既然不是见根,既无辨别之性能。

“非相灭缘”:“非相”,非有相,指空不是有相之物。此言:而且空也不是相,既不是相,则如同灭了所缘之境;所缘之境既灭,即无所缘境。

“见、闻、觉、知无处安立”:“见、闻、觉、知”是能缘之根。若无所缘之境,则能缘的见、闻、觉、知等根,即无处安立。因为“能缘之根”是缘“所缘之境”而起的。

“处此二非,空则同无”:“二非”,即非相非见(此指虚空为非根、非尘)。虚空既然非根、非尘,处在这样二者俱非的情况下,等于与无物相同;既是如同无物,则如何能生识?结论:故知识不从空生。

“有非同物”:“有”,即使有:此指虚空纵使有相。即使辩说虚空还是有其相貌,但虚空之相到底还是非同于任何一物,并非如其他物一样有具体的存在。

“识动、见澄”:“见澄”,见性是澄寂的。此言,识之性属于动的,而见根之性因为无分别,所以是属于澄寂之性。

【义贯】

“若” 言识为“生于” 虚“空”,然虚空既“非” 所见之尘“相” 、又“非” 能见之“见” 根,若“非见” 根即“无” 能“辨” 别之性,如是“自不能” 了“知,明、暗、色、空” 等相。又空既“非” 尘“相” 则如同已“灭” 所“缘” 之境,(亦即无所缘境),若无所缘境,则能缘之“见、闻、觉、知” 诸根即“无处安立”,因此无从生识。虚空既是“处” 在 “此二非”的情况下(既非根、又非尘),则能生之“空则” 几“同” 于“无” 物(又焉能生识?)若辩说空仍是“有” ,然而此有又“非同” 于一般有实体之“物”,因此“纵” 使它真能“发” 出“汝识”,此识体亦是空无一物,识体既空无一物,“欲” 其如“何分别” 了知?(结论:故知言识从空出,不能成立。)

“若” 言识大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生的话,为“何不” 于“日中” 之时“别识” 有“明月” 之相?(结论:故知言识大为无因而生,不能成立。)

“汝” 今“更” 仔“细详” 察,“微细详” 思“审” 察;能“见” 之根乃“托” 于“汝” 之眼“睛”,而所见之尘“相” 则“推” 属于现“前” 之“境”,在此等前境之中,“可” 构成形“状” 的则“成” 为“有” 相之色,而“不” 能成就形“相” 的即“成无” 相之空,“如是” 生“识” 之“缘” 究竟“因何所” 而“出” 呢?(结论:故知根、尘、色、空单缘皆非能生)。又“识” 之性属于“动” ,而“见” 根之性,以其无分别故,属于“澄” 寂之性,一动一静,两者体性不一样,故“非” 可“和、非” 可“合”,如是“闻、听、觉、知” 等五根之性“亦复如是”,均非因缘和合之性。(结论:故知识大非从因缘和合而生。)

根、尘、色、空单缘既不能生识,多缘和合不能生,则更“不应”言“识缘”为“无”所“从”而“自出”。(以有因尚且不生,无因则更不能生。结论:故说识从无因而自然生,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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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阿难,汝心粗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注释】

“性非从所”:“从所”,从因缘和合所生。识大之性本圆满湛然,非从缘合所生。

“汝心粗浮,不悟见闻”:“粗”则不细,“浮”则不深,故不能细思深思,因而不能悟了见闻等识之性本净。

【义贯】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来,则非和合而有;“当知” 此“了别” 之识与上所说之“见、闻、觉、知” 之性,同样是“圆满湛然”,故知其“性非从” 缘合“所” 生,故此识大“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为七大”,其“性” 皆“真” 实“圆” 满“融” 通,“皆” 是“如来藏” 本体,故“本无生灭。阿难”,以“汝心粗” 糙“浮” 浅,不能细思深观,是故“不” 能“悟” 了“见、闻” 等识之性本净,是故不能“发明了知” 此一切法之体“本如来藏”,更无别物。“汝” 今“应” 详细谛“观此” 眼耳鼻舌身意“六处” 之“识心”,究竟“为同、为异?”(若言是同,则六用差别,故不得言同;若言是异,则元是一精明,云何是异?)“为空、为有?”(若言是空,则它实在现出有了别之作用,故不得言空;若言是有,则识体全无形相可得,故亦不得言有。)“为非同” 非“异?”(若说非同,则诸识原本一体,故不得说非同;若说非异,则六用又各殊别,故亦不得言诸识非异。)“为非空”非“有?”(若言非空,然诸识若离于根尘,本无所有,故非非空;若言非有,则诸识实现出能分别诸尘境界,故知亦不得言非有。)——【是故诸识之性,不得言同、言异;言空、言有;亦不得言非同、言非异;或言非空、非有。诸识体性乃离于此等名相言说戏论境界,乃如来藏妙真性。是故你今应速疾当下放下这一切愚夫言说思议戏论,方能契入无戏论了义第一义谛。】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注释】

“性识明知”:性具之识即是妙明之真知。

“妙觉湛然”:“妙觉”指其性。“湛然”指其体。其性微妙觉了,其体则湛然常寂。

“含吐十虚”:“吐”,现也。含裹吐现十方虚空。

【义贯】

“汝元” 不悟真理故“不” 了“知”:众生本具之 “如来藏中,性” 具之“识” 即是妙“明” 之真“知”,本“觉” 之“明” 即是性“真” 之“识”,其性微“妙觉” 了,其体则“湛然” 常寂,“遍周法界,含” 裹“吐” 现“十”方 “虚” 空,(既然如是遍法界、虚空界,则)“宁有” 一定点来处之“方所”?实乃九法界之众生皆各“循” 其本“业” 而开“发” 显“现” 其如来藏中幻化业报之识大。

然而“世间” 二乘、权教之人,以不悟故“无知”、而将识大“惑为因缘” 和合所生,“及” 外道、凡夫惑为无因之“自然性”;凡此“皆是” 依第六“识心”,妄想“分别” 周遍“计” 著“度” 量,“但有” 种种虚妄名相“言说” 戏论,“都无实义”。

第六节  阿难明心发广大愿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罣碍,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

【注释】

“身心荡然”:“荡然”,清净开阔。以受如来甘露水洗涤,故清净、开廓无边。

“手中所持叶物”:“叶”,贝叶;“物”,其他物件,例如庵摩罗果等。

“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与真如法身(遍法界大身)相比,父母所生之身,就像是十方法界的广大虚空中,忽然在一阵风中所吹起的一粒微尘一样,至为渺小。

“若存若亡”:若有若无。

“如湛巨海流一浮沤”:“湛”,湛然。“浮沤”,水泡。又如于湛然的大海中漂流着的一个小水泡。

“起灭无从”:“起灭”,生灭。此水泡在大海中之生与灭,都如无所从: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在浩瀚的大海中,其生与灭皆无声无响;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其生与灭,对整个大海来讲,毕竟毫无影响,直如无物。而所言大海者,乃众生本具遍法界之大身也;水泡者,父母所生身也。

【义贯】

“尔时阿难及诸” 与会“大众,蒙佛如来” 慈悲所作如是“微妙” 之“开示”,皆悉悟了,而得“身心荡然”清净,开廓无边,证“得” 自在“无” 所“罣碍”;且不只是阿难一人为然,“是诸大众” 皆“各各” 了悟,“自知” 无始本具真“心遍” 满“十方”,而得亲“见十方” 虚“空,如” 自“观手中所持” 贝“叶” 或果“物”,了了照见;顿时悟了“一切世间” 有情、无情、身心、世界“诸所有物,皆即” 本觉“菩提妙明元心”,无二无别。此真“心” 纯“精” 普“遍圆” 满,“含” 容包“裹十方” 世界。

“反观” 此“父母所生之身,犹” 如于“彼十方” 法界“虚空之中”一阵风所“吹” 起的“一” 粒“微尘”,极其渺小,“若存若亡”,似有还无;又“如” 于“湛” 然不动之“巨海” 中所漂“流” 的“一” 个小小“浮沤” (水泡),其“起” 与“灭” 皆似“无” 所“从”,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大众如是觉了,是故“了然自知” 已证“获本” 觉之“妙心”,悟其为“常住” 不生“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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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妙湛总持不动尊, 首楞严王世希有! 销我亿劫颠倒想, 不历僧祇获法身。

愿今得果成宝王, 还度如是恒沙众, 将此深心奉尘刹, 是则名为报佛恩。

伏请世尊为证明, 五浊恶世誓先入, 如一众生未成佛, 终不于此取泥洹。

大雄大力大慈悲, 希更审除微细惑, 令我早登无上觉, 于十方界坐道场。

舜若多性可销亡, 铄迦罗心无动转。”】

【注释】

“妙湛总持不动尊”:“妙”,妙觉。“湛”,湛然不动之法体。“总持”,总持一切智、一切法。“不动尊”,指如来不动本际而能普应十方,依法身本体而起变化。

“首楞严王”:“首楞严”,佛已健行一切事究竟坚固,一切事与理皆会归如来藏性,本不生灭,本不动摇,而入自性本具深妙之首楞严大定;以此定为法王之定,故称佛或此定为首楞严王。

“不历僧祇获法身”:“僧祇”,阿僧祇劫,即无量大劫。按照权教,须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才能证得法身。《大毘婆娑论》云:“三祇修六度行,百劫种相好因,然后获五分法身。”《成唯识论》云:“地前历一僧祇:初地至七地,满二僧祇;八地至等觉是三僧祇,然后究竟法身。”此为权教渐修之通途。然本经为属圆顿之教,以顿悟圆旨,复蒙如来加持,故可顿获本具法身。又,达摩祖师云:“阿僧祇劫者,即三毒心也。胡言阿僧祇,汉名不可数。此三毒心,于中有恒沙恶念,于一一念中皆为一劫;如是恒沙不可数也,故言三大阿僧祇。真如之性既被三毒所覆盖,若不超彼三大恒沙毒恶之心,云何名为解脱?今若能转贪嗔痴等三毒心,为三解脱,是则名为得度三大阿僧祇劫。末世众生愚痴钝根,不解如来三大阿僧祇秘密之说,遂言成佛尘劫未期,岂不误行人退菩提道?”由此可知,三大阿僧祇劫者,如来密语也;若悟如来密语义,自会本心,即顿悟见性成佛;若不悟者,其奈三大何?

“将此深心奉尘刹”:“深心”,菩萨所发大悲与菩提心,以此二种心甚深,故名为深心。“尘刹”,十方微尘刹土。此言,阿难发愿,愿以所发无量之深心奉献于十方刹土,亦即愿至十方刹土修菩萨行,度化众生。

“五浊恶世誓先入”:五浊为:

①劫浊——此为五浊之总称,亦是其总相,此总相无别体,以下四浊交凑,即是此劫浊之相。

②见浊——众生依五恶(五利使),而造诸恶业。五利使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以此五见令众生恶浊,故称见浊。

③烦恼浊——众生依五毒心(即五钝使)造诸恶业,而招感三灾,即是烦恼浊世之相。五钝使为:贪心、嗔心、痴心、慢心、疑心。以世有此等烦恼恶浊,故称为烦恼浊。

④众生浊——以有如上之见浊及烦恼浊,故令众生浊恶,更揽五阴见、慢为体,此即是众生浊之相。

⑤命浊——由于以上三浊,故令众生福德减少,寿命短促,乃至减至十岁,寿命短促,即福薄之至也,故称为命浊。

“泥洹”:为涅槃之别译。义为无生,即不生不灭。

“希更审除微细惑”:“审”,明了。“微细惑”,微细烦恼;有二种:一、三界之思惑,二、出世之无明惑。思惑为证阿罗汉时断;无明惑为成佛时断。因为在前面由于顿悟如来藏玄旨,而顿获法身,此为粗惑已破,然而细惑仍在,故须更审除。细惑悉除,即证圣道。

“舜若多性可销亡”:“舜若多”,即空。这是假设句,意为:即使空性会销亡。“舜若多”梵文为“Sunyata”。

“铄迦罗心无动转”:“铄迦罗”,又译为伐折罗,原义为金刚,此为坚固之义。此承上言,即使空性会销亡,我的金刚坚固之心愿也不会动摇退转。

【义贯】

于是阿难“礼佛合掌”,因今已悟妙旨,故“得” 从前“未曾有” 之法喜境界!于开悟感动之余,即“于如来” 座“前”,承佛威神及自然流露而“说偈赞佛” 曰:

如来为“妙” 觉“湛” 然、“总持” 一切智、如如之“不动尊”,究竟一切坚固之“首楞严王” 为“世” 间“希有” 者。

如来“销” 除了“我亿劫” 以来迷真认妄之“颠倒想”,令我“不” 须“历” 经三大阿“僧祇” 劫之修证而得顿“获” 本具之“法身”。

“愿” 我“今” 速能“得” 佛“果” 菩提,而“成” 菩提“宝” 之“王”,于一切法得自在。自证以后“还” 以自所觉法而广“度如是恒沙” 之“众” 生。

我欲“将此” 菩提与悲愿二种 “深心” 回“奉” 十方微“尘刹” 土,利乐无量有情,“是则名为报” 答“佛” 慈悲摄引度化之深“恩”。

“伏请世尊为” 我作“证明”,我今在佛前所发之大誓愿:即使是“五浊” 的“恶世” 我亦“誓” 愿率“先” 而“入” 其中,以度众生。

“如一众生” 尚“未成佛”,尚须人教导、护念加持,我“终不于此” 世自“取泥洹”,自得安乐。

如来为具足智德、能破微细深惑之“大雄”、具能拔无明深根之“大力” (十力具足)、能与众生究竟安乐之“大慈” 及能拔众生死苦大“悲” 者,“希” 求如来“更” 进一步“审除” 我“微细” 之无明“惑”。

而“令我” 及“早登” 至“无上” 大“觉” 之果证,而得“于十方” 世“界” 应机示现“坐道场” 转*轮、度众生。

自今为始,纵使“舜若多性” (空性)“可” 被“销亡”,而我如金刚坚固之“铄迦罗心” 亦决“无动” 摇退“转” (虚空有尽,我愿无穷;金刚坚固,我心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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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第三章、 审除细惑、开示三如来藏

第一节 陈述二深疑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为众生敷演如来第一义谛。”】

【注释】

“富楼那弥多罗尼子”:佛十大弟子中说法第一(论义第一)。其名之义为满慈子,以其母之名为“满慈”,满慈之子,故名为满慈子。(古印度人多以母名为名,例如舍利子亦然。)

“大威德”:“威”,以能折伏一切故有威;“德”,以能摄受一切众生故称德。佛之威德无上,故称“大”。密教中有一尊明王称为大威德明王,为西方阿弥陀如来之明王,是为五大明王之一。

【义贯】 本节从略。

【“世尊常推说法人中,我为第一。今闻如来微妙法音,犹如聋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本所不见,何况得闻?佛虽宣明,令我除惑,今犹未详斯义究竟无疑惑地。世尊,如阿难辈,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我等会中登无漏者,虽尽诸漏,今闻如来所说法音,尚纡疑悔。”】

【注释】

“犹如聋人,逾百步外聆于蚊蚋”:“聋人”,喻二乘人。此意为:聋人于近处尚且听不到,更何况于百步之外。“百步外”,喻二乘人距离第一谛实理之远。“蚊蚋(ruì)”,喻如来藏深理,以其理甚为深密,非凡外权小所能觉知,故以为喻。

“如阿难辈,虽则开悟,习漏未除”:“习”,习气。“漏”,烦恼。富楼那之义为:阿难等人之悟,不是真悟;此盖二乘人执法为实,并我相昭然,且不知悟有深浅,以及初悟、究竟悟等之别。

“尚纡疑悔”:“纡”,绕。谓其心中之疑悔,仍纡绕不去。“疑”是指对今日所闻的大乘法生疑;“悔”,则是对昔日所爱念之小乘法生悔。以其心于实谛及权教之间尚未融通,故有此障难。

【义贯】

“世尊常推”许“说法人”之“中”以“我为第一”。然而我“今”听“闻如来” 所开示的精“微” 奥“妙” 之“法音”,我则“犹如聋”耳之“人”,于“逾百步外” 之处“聆” 听“于蚊蚋” 之声;如来藏之深理,对我而言,“本所不见,何况得闻?佛虽” 已“宣明”万法即藏性,诸大圆融遍满之义,“令我除”去执心外实有之“惑”,然而我“今犹未详”解“斯义” 之“究竟”,而至于“无疑惑” 之境“地。世尊,如阿难辈”,闻佛妙示之后,“虽则” 已顿“开悟” 妙心,然其“习” 气诸“漏未除”。反之,“我等” 在此“会中” 之已“登无漏者,虽” 已“尽诸漏” , 然 “今闻如来所说” 第一义谛微妙之“法音”,心中“尚纡” 绕着“疑、悔”,萦怀不去。

1.如来藏本净,为何有为迁流?

【“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阴、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终而复始?”】

【注释】

“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既然一切法皆是如来藏,清净本然,那么为何还会忽然生出众生依报之山河大地,及正报的种种有为染相。以依二乘之眼观之,世间一切依正皆是染污相故。

“次第迁流,终而复始”:这一切有情界、无情界,不但其相染污,而且还不断地在成住坏空、生老病死之中,依次第而迁流不断,生灭不已;这是什么道理?岂不有违如来藏清净之理?

【义贯】

“世尊”,(我对以下的事还是有疑惑:)“若复” 言“世间” 中“一切” 五“根” 、六“尘” 、五“阴” 、十二“处”、十八“界等”一切诸法“皆”是“如来藏”之自体,各各“清净” ,从“本”而“然,云何” 还会“忽”然又“生” 起众生依报之“山河大地”,及正报之“诸有为” 染污之“相”?且此诸染皆“次第” 而“迁流” 生灭不居,“终而复始” 循环往复呢?

2.五大如何周遍圆融

【“又如来说: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水?水性周遍,火则不生;复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虚空,不相陵灭?世尊,地性障碍,空性虚通,云何二俱周遍法界?而我不知是义攸往。

惟愿如来宣流大慈,开我迷云,及诸大众。”作是语已,五体投地,钦渴如来无上慈诲。】

【注释】

“若地性遍,云何容水”:如果说地大之性是遍一切处,则法界中为何还会有空间来容纳水大呢?

“复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虚空,不相陵灭”:水火之性既不相容,又怎么说明:若水大与火大两者都同时周遍法界虚空时,为何不会彼此互相陵夺,终致二俱消灭呢?

“而我不知是义攸往”:“攸”,所。“住”,归,趋。而我实在不知此理之所归趣。亦即,我实在不懂这是何道理。

【义贯】

“又如来说:”一切能造的四大“地、水、火、风” 之“本性” 各自“圆” 满互相“融” 摄不碍,其体则“周遍” 十方“法界” 且“湛然常住”,不生不灭。

“世尊,若地”大之“性”是“遍”一切处,则法界中“云何”还有空间可以“容水”?同样地,若“水”大之“性”真是“周遍”法界的话,“火”大“则不” 能“生”起。再者,水火之性既不相容,“复云何”说“明水火二性”如何能“俱” 周“遍虚空” 而“不” 互“相陵” 夺,以致二皆消“灭” 呢?

“世尊”,又,“地”大之“性”为“障碍”,而“空”之“性”则为“虚通”,两者之性也是相冲突的,“云何”此“二”大能“俱周遍法界”呢?“而我”实“不知是义”理之“攸往”(究何所指)。

“惟愿如来”开“宣流”布“大慈,开”解“我”心中之“迷云,及诸大众”之疑惑。“作是语已,五体投地,钦”慕“渴”仰“如来”之“无上慈”悲教“诲”。

第二节 如来次第除疑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及诸会中漏尽无学诸阿罗汉:“如来今日普为此会,宣胜义中真胜义性;令汝会中定性声闻,及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罗汉等,皆获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富楼那等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注释】

“宣胜义中真胜义性”:宣说胜义谛中,正真无上之胜义性。“胜义”,即第一义谛,亦即一真法界。

“定性声闻”:指沉空滞寂、得少为足之钝根声闻乘人,以其不肯回小向大,故趋止涅槃化城。

“回向上乘阿罗汉等”:“上乘”,指大乘、一佛乘。此指回小向大趋无上菩提之阿罗汉。

“一乘寂灭场地”:即不生不灭之心地,亦即如来密因,此为究竟寂灭之地。

“真阿练若正修行处”:“阿练若”之义为无喧杂,寂静处。又译作阿兰若。此谓若但取静境,非真寂灭场地,非真阿练若;必以本来不生灭、不动摇之真心而住,方是真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是帮真阿练若者,与境无干,乃自真心之获得也。此心即为首楞严之定体,乃为十方婆伽梵、一路涅槃门,故名之为“正修行”。

【义贯】 本节从略。

1.审明其惑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汝常不闻如来宣说:性觉妙明,本觉明妙?”富楼那言:“唯然,世尊。我常闻佛宣说斯义。”

佛言:“汝称觉明,为复性明,称名为觉?为觉不明,称为明觉?”

富楼那言:“若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

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有所非觉,无所非明。无明又非觉湛明性。性觉必明,妄为明觉。”】

【注释】

“性觉妙明”:理体本性乃妙寂而明照。

“本觉明妙”:天然本具之觉性乃明照而妙寂。“妙寂”者,非寂而寂,寂而非寂,故称之为妙。

“汝称觉明,为复性明,称名为觉?”:你所说的“觉明”,你的意思是指其性本自明,不必再另外于其上加“明”,故称之为“觉”呢?抑“为”此“觉”本是“不明”,必须加“明”于“觉”之上,方能“称为‘明觉’”?

【义贯】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一切诸法,既然是“清净本然”,纯一实相,又“云何” 会“忽” 然“生” 出“山河大地” 呢?

“汝常” 常“不” 是听“闻如来” 如是“宣说”:本“性” 之“觉” 乃“妙” 寂而“明” 照,而天然“本” 具之“觉” 性乃“明” 照而“妙” 寂吗?“富楼那”答“言:唯然,”(是的,)“世尊。我”是“常闻佛宣说斯义” 理。

“佛言:汝” 所“称” 的“觉明”,你的意思“为复” 指其“性” 本自“明”,不用再于其上加明,而“称” 其“名为觉” 呢?抑“为” 其本非明,而须“觉” 其“不明” (令其不明变为明觉),方“称” 其“为明觉” 呢?

“富楼那言:若此” 心体“不” 用加“明” 上去,就得“名为‘觉’者,则” 实“无所” 能“明” 了(则无有一物能由明之功用而觉了)。

“佛言:”假使如你所言:“若无所” 加“明” 于心体上,“则” 实际上并“无明觉”之事。然而,若“有所”加(有修),则定“非”本“觉”;反之,以众生无始无明,故若“无所”加(不修),则又“非” 能转无明为“明”,(非明即有若无明),而此“无明”体“又非”本“觉湛” 然常“明”之“性”;如来藏体之“性” 既是有“觉” 则“必” 定是有本“明”;以虚“妄” 念动故,欲“为” (造作)而加“明” 于本“觉” 之上。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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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论】

大小乘的差别,除了悲心与愿力外,最基本的,就在这里:一个是内发的,一个是外加的。小乘人以无究竟之智眼,故不知不觉自心有觉体本明,而只知其心之相为无明、不觉,所以执意必须先从外将此无明驱逐,然后再从外加明于心上,方令心得明、得觉;因此其修法便成为“往外驰逐”之一种,且见相不见性,著相不了性,是故种种虚妄作为;及至其有所成,便妄自以为:这一切都是我努力得来的成就!因此深著我能、我所,所以才会成为增上慢人。(试观富楼那之评论阿难以其有漏之人竟说自己已能悟了,便知此旨。)

然从佛智观之,一切众生自心自有本觉、本明,故只要把此本觉本明开发出来,此觉此明大于一切,超过一切,若得完全显现,则成正遍知觉,与佛无二;虽得如是知觉,亦不骄不慢——以虽得此觉此明,了了知见此觉此明非从外得,本自有之,为自家本有财宝,是故不是自己辛勤努力才从无中变有的,所以离于能所,不谓我能证、此明觉为我所证,因而亦离于骄慢,自己只是依佛所教,一心体取而已,不认为此明觉之获得,自己有半分施为之功可夸;又了了知见,如佛所知见,此明觉乃一切众生共具、本有,是故其心平等(名为平等性智),是故始终不骄不慢、无能无所、不忻(xīn)不厌。

所以,小乘行人的问题,不在于他只求自度而已,而是他的智慧及心量本自陋劣;值此末世,有人不了,谬以为小乘是“根本佛教”,转而提倡小乘法,令众生由大乘堕入小乘,实是作颠倒说,而不知大乘才真正是佛教之“根本”。因为经云:佛自住大乘,而为众生演诸余乘。故佛自住的“大乘”,才是佛法之“根”、佛法之“本”。

若无佛世尊无量劫普度众生的大乘心,世间焉得有佛出世?焉能有佛法?乃至焉能有阿罗汉、四双八辈、以及三乘贤圣?——这一切都不可能有了。因此大乘才是佛法的根本,其理甚明。故不应言小乘是“根本佛教”或“原始佛教”(因为佛之大乘才是佛教之“原”、佛教之“始”)而应称为“基本佛教”,始为不谬。

2.无明不觉生三细

【“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注释】

“觉非所明,因明立所”:真觉非所明之境,但因起心欲加明于觉体上,因而反将本觉立为所欲明之境。这是第一度颠倒,也就是《起信论》中所说的三细的第一细,无明业相。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所”,所明之境,亦即第八识之“相分”。“能”,能见,亦即第八识之见分。所明之境既已妄立,于是便生出你的妄能,即能见分。这就是三细的第二细,“转相”,以其为转第八识之本有明觉成为妄觉(即见分)。

“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有殊异的境界相,即世界之相,亦即无情之器世间。此言,于是在第八识中本无同异之中,炽然而成有殊异的无情器世间相。此即三细的第三细,亦即“现相”,或“境界妄现相”。

“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即同相,亦即虚空之相,以虚空无差异(各处都一样),故称同相。此言,异于彼炽然所成之异相境界,因为相对于“异相”之种种境界,进而立了“同相”的虚空。换言之,即若已经立了“异相”(境界相),有异就有同,因此就又立了”同相“(虚空相)。

“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无同无异”之相;指众生之相:因为众生之形貌各异,故称“无同”;然其知觉本同,故称“无异”,所以“无同无异相”即代表有情之众生界。此句言,同与异又互相展(辗)转发明,因此又立了无同无异相的众生界相。易言之,既已立能所(相分、见分),又立了世界与虚空,现在所缺的就只剩众生界还未立,于是又从同异相中,展转立出众生相。

【义贯】

真“觉”并“非”是“所明”之境,但以“因”无明妄动、起心欲加“明”于觉体上,因而反将本觉“立”为“所”欲明之境(此即第一细之业相——相分)。“所”欲明之境“既”已“妄立”,于是便“生”出“汝”之“妄能” (此即第二细之转相——见分)。因此于第八识本“无同异”之相“中”,令“炽然” 现“成” 有殊“异” 之世界相(此即第三细现相——境界妄现)。于是又为了“异” 于“彼” 炽然“所”成之殊“异” 境界相,“因” 相对于有种种差“异” 的器世界相而“立同” 相之虚空;接着,“同” 相之空与“异” 相之世界又辗转互相“发明”彰显,“因此复立无同无异”(非同非异)之众生相。

【诠论】

在这一段经文中,如来开始回答富楼那,于如来藏清净本然中,为何会有众生、国土;而且,即使有众生、国土,这些众生国土还是如来藏自心所现,所以其体还是毕竟清净的;只是众生迷之又迷,复生贪染,故令其妄有染污,此妄又复累劫积习,于是非染成染,染之又染,故积重难返,所以累劫现于自心现量中轮转不息、不能自悟,不能自出。

此节所示,为众生之第一重迷,《起信论》中把它称为“无明生三细”。所谓“三细”,为于如来藏清净法体中,依无明力,起一念妄动,欲有所见,于是转第八识为阿赖耶,而成立“相分”(相分即所见相);这就是三细中的第一细“业相”,或称无明业相。有“所”就有“能”,现在既已有了所见的“相分”,于是又一转,再成立能见之“见分”,这就是第二细的“转相”(义为转清净之心体为有能见分。)有能见、所见之“见、相”二分以后,于是又一转,而成立异相、同相、非同非异之世界、虚空与众生相,此即是第三细之“境界妄现相”,简称“现相”。

所以本经下面有偈说:“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这都是从真起妄,而妄有之虚空、世界、及众生,实皆自心现量。又,此处的虚空、世界、与众生,都指的是细境,那么与粗境有何差别呢?这些细境,只在本识中结暗为色,即根身、器界与种子三类的“性境”,作为粗境之胚胎而已。依此细境之胚胎,再长养出六种粗境,所以《起信论》称之为“境界为缘长六粗”,即是此义。《起信论》所示者,可与本经对照发明。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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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界为缘长六粗

【“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注释】

“如是扰乱”:“如是”指上面所说异、同、无同无异及其所衍生的三细相等,如是等诸法在原本寂静的心体中自生扰乱。

“相待生劳”:原本的心体是一相寂静,本无对待,然而一起同异之相后,即炽然而成有对待之二法。此等二法互相对待、相对、相抗,有如敌体,因此待久即生劳相。此“劳”者,虑也。以虑故劳。这就是第七识,俱生法执。以第七末那之性为恒审思量,恒审思量即是劳虑也。《起信论》将此劳虑相称为第一粗相的“智相”,因俱生法执依审思劳虑而分别诸法,妄为有智,故称智相。

“劳久发尘”:“发尘”,为引发依尘分别之第六识。“劳久”,为劳虑持续久了,《起信论》名此为“相续相”,是六粗中的第二粗,这是分别法执。“发尘”为第三粗的“执取相”,因为第六识周遍计著,执我我所,所以是执取相,属于俱生我执。

“自相浑浊”:这是第六识心,又更进一步,于前面的颠倒执著的我、我所相上,更立假名言相,又循名取实,因此令心水更加浑浊。这也就是《起信论》所说的第四粗,计名字相,属于分别我执。

“由是引起尘劳烦恼”:“由是”,有两个意义,一指远因,一指近因。远因指从一开始的无明所起之“三细、四粗”,一念生迷,由真起妄,迷上加迷,妄上加妄,重重叠叠之因。近因则指前面的计名字相。“尘劳”,即是烦恼。以诸尘可令心劳累,故是烦恼。又,尘劳可作为譬喻,以喻烦恼如尘、如劳。如尘之多无量,如尘之能染、能覆本心。如劳,则如劳役,役使其心令之劳累;亦如劳役,无尽地驱使,令不得脱。故称烦恼如尘如劳。若起烦恼尘劳,即《起信论》所说之“起业相”,这是第五粗。

“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这就是说佛终于正面答复富楼那的问题:“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这一切有为相,就是这样,由于自心一念迷,于是一切就好象无端忽然生起一样。就好象人于睡时作梦一样,梦境亦是犹如无端忽然生起,你要那梦境消失,唯一的办法,就是唤醒他。你若问为什么会有梦中那些境界呢?答案即是:因为你作梦呀!而那些境界从那里来的呢?你自己制造的呀!

故有言:“人生一大梦”,乃至“三界一大梦”——于此大梦、小梦中,梦中人自造境、自受用,但一心造,故无别法——然而世人却偏爱作梦,认为作梦是好的,梦是美的,乃至将遥不可期的事美名之为“寻梦”。然此大梦何时醒呢?——书归正传。这“起为世界”到“真有为法”,即是《起信论》所说的“业系若相”,为第六粗。由于上面的起业相,于是犹如忽然生起世界、虚空、及众生,依报、正报于焉具足在自心妄现,一至于此,则“业”已成就,系缚已难免,若亦难脱,如是循环往复,于幻化相中,枉受如幻大苦,如梦中人,虚受惊吓、劳累。然梦境非无、亦非有,但一心成。

【义贯】

“如是”同异等诸法于心体中自生“扰乱”,互“相”对“待”而转“生劳”虑之第七识(俱生法执)。“劳”虑既“久”(分别法执)即引“发”依“尘”分别之第六识(俱生我执),计我我所,更而假立名言,循名取实,“自相浑浊”其心水(起分别我执),“由是引起”根本之“尘劳烦恼”(第五粗、起业相);于是犹如忽然而“起”,有相之处即成“为世界”山河大地,“静”而无相之处即“成虚空”;“虚空”即“为同”相,器“世界”则“为异”相,而“彼无同”亦无“异”之相即是诸众生,因而世间之“真有为法”于焉完全显现。

【诠论】

此节经文即《起信论》所说的“境界这缘长六粗”;历来诸家注释此节经文,皆配合《起信论》之三细、六粗而究论,唯澫益大师虽独排众论,但终不能“免俗”,亦依而早论之。余意以为,此二经若配合起来探讨,对于多闻、审问之人,于此甚深法相之理解,则有所裨益,更能深入且触类旁通。为方便初学,兹将三细、六粗表列于后:

三细相(第八识):①业相——相分;②转相——见分;③现相(境界妄现)

六粗相:①智相(俱生法执);②相续相(分别法执);③执取相(俱生我执);④计名字相(分别我执)⑤起业相;⑥业系苦相。其中:①②为第七识;③④为第六识。

4.世界相续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因空生摇,坚明立碍,彼金宝者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觉宝成,摇明风出,风金相摩,故有火光为变化性。宝明生润,火光上蒸,故有水轮含十方界。”】

【注释】

“觉明空昧”:“空昧”,变真空为晦昧。此谓,由真觉之体起妄,遂将真空变成晦昧。

“相待成摇”:“相待”,指明、昧相对待。“成摇”:摇,摇动,指风相。变成摇动之风相。此言,明与昧相待,互为侵夺而成摇动之风相。

“因空生摇”:因空昧觉明,明昧相倾而生摇动之风大。

“坚明立碍”:“坚明”:“坚”,坚执。坚执一定要明晦昧之空体。“立碍”:“立”,建立。“碍”,质碍,指金性。此谓,再由坚固执著之心,欲明晦昧之空体,而建立质碍。

“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依无明妄觉所立之坚相,坚执不休,积而成轮,故有金轮之成立。

“坚觉宝成,摇明风出”:坚执妄觉所立之金宝既成,摇动妄明所感之风大既出。

“宝明生润”:“宝明”,金宝之体明净。“生润”,能生润泽之性。此谓,金宝之体明净,能生润泽,如五金之属遇热则出水一样。

【义贯】

由真“觉”之体起妄“明” 遂将真“空” 变成晦“昧” 之空,明与昧“相待” 互相侵夺而“成摇” 动之风相,“故有风轮”成就,“执持世界”(故世间诸风为妄心动荡之业感所成)。

“因空” 昧觉明,明昧相倾而“生摇” 动之风大;次由“坚” 固执著之心,必欲“明” 晦味之空体而成“立” 质“碍。彼金宝者” 为依无“明” 妄“觉” 所“立” 之“坚” 相,坚执不休,积而成轮,“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 执妄“觉” 所立之金“宝” 既“成,摇” 动妄“明” 所感之“风” 大亦已“出,风” 与“金相摩” 擦,“故有火光为变化性” (——风金相摩而变化出火。世间之诸火,不离妄心之摩荡所成,可见火大之种乃是无明妄心之热相的业感。)金“宝” 之体“明” 净、遇热能“生润” 湿之气,以“火光上蒸” 于金,“故有水轮含十方” 世“界”。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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