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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妙心疏 镇江玉山沙门守培疏 

二成见业。

  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证执文籍。如行路人。来往相见。

  王使主吏。此系由心王生心所。乃见之业也。证执文籍。此系由尘发相。乃明之业也。根从内生。尘由外来。相对成见。故如行路人。来往相见也。

  三受见果。

  二习相交。故有勘问权诈考讯。推鞫察访。披究照明。善恶童子。手执文簿。辞辩诸事。

  二习相交。业果现前也。因中见境。于境考究审察。辨别是非。认明好丑等。故果上感勘验盘问。或以权其轻重。诈其是否。考其虚实。讯其真伪。推其情理。鞫其事实。察其形色。访其证据。然后披判究办。照理分明等果。皆见业之果也。文簿辞辨等。乃明业之果也。

  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恶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虚妄遍执。如临毒壑。

  见坑者。如人偏执己见。始终不改。犹堕深坑。不能逃脱。故以恶见比深坑也。虚妄遍执。即不了一切法空。妄生执著也。总名恶见。著此恶见者。则陷于轮回苦海。伤失正见。故喻如毒壑也。

  九枉因。四。初行枉事。二成枉业。三受枉果。四警远离。今初。

  九者枉习交加。发于诬谤。

  谄曲不直。无故加害曰枉。此枉事。而枉与他人者。其发始于诬言毁谤。即无故加害与人。令人受冤枉也。非诬谤不足以冤枉与人。故曰发于诬谤。

  二成枉业。

  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硙耕磨。如谗贼人。逼枉良善。

  因中有以恶事加于人。令人无处回避者。故有合山合石等业。碾硙耕磨。皆是弱被强陵。欲分皂白。破心裂胆。反覆申明。故如谗贼之恶人。威逼冤枉于良善之人也。

  三受枉果。

  二习相排。故有押捺捶按。蹙漉衡度诸事。

  枉身与枉业会遇。互相排挤。押捺捶按。即合山合石等加罪于人之果也。蹙。谓逼迫。要承认其罪也。漉。谓捞漉。要得其所失也。衡。谓衡其轻重。度谓度其多寡。如是诸事。皆由往昔枉逼与人。非满自愿而不已。故感此果也。

  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谤。同名谗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雳。

  以恶言加害于人。令人无处逃避曰谗。如来见怨家。互相毁谤。其猛厉而又毒恶。故名谗虎。霹雳。即雷也。菩萨见有无故冤枉与人者。犹如当头霹雳。令人胆颤心惊。无处回避。总言枉之与人。其害之甚。不可不远离也。功疑当偿。罪疑当恕。常忆此二句。可以不造枉因矣。

  十讼因。四。初行讼事。二成讼业。三受讼果。四警远离。今初。

  十者。讼习交諠。发于藏覆。

  诉罪于官厅曰讼。互相辩非曰諠。言凡事诉讼于官。必各执一是。以致互相諠哗。而不能已。其讼之始。必因于藏覆。藏覆者。或自己隐没他人之财物。或他人令自己冤屈不能发露。由兹而起诉讼故。

  二成讼业。

  如是故有鉴见照烛。如于日中。不能藏影。

  以有諠露覆藏之事故。而成鉴见照烛之业。交讼之时。各露其过。丝毫不容隐藏。犹如人在日中。不能藏影。业境现前。亦如是也。

  三受讼果。

  二习相陈。故有恶友。业镜。火珠。披露宿业。对验诸事。

  习业与习心两相陈列。宿业昭彰。有如恶友言其罪。业镜照其罪。火珠明其罪。各此宿业昭彰。比验分明。不能隐覆。皆由前世揭露人过所感之报也。

  四警远离。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如来以形式目世间覆藏。及发露人之覆藏者。同名阴谋贼害之人也。如戴高山。履巨海。言其上下皆是自取没身也。世人以为能藏其过者为侥幸。无自露其过者。乃至他人发露犹不肯承认。岂知过非露而不能消。隐藏其过。即保存其过。以待将来受重报。世人岂知之乎。

  二明六报。三。初总标。二征别。三别示。今初。

  云何六报。阿难。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

  报。即果也。言上十因。每一因皆受六报。如人作恶。必须六识齐心。若单独一识。则恶作不成。如讼因。虽以舌识为主。必须眼见耳闻。意思身行。鼻嗅相助而能成讼事。故曰。六识造业。以业由六识造故。所以报亦从六根出。不从一根出也。然六根虽齐受报。而有主犯从犯之别。如淫因。以身识为主犯。余五识为从犯。若见因。以眼识为主犯。余五识为从犯等。六根互相交报故。又名六交报。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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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别。

  云何恶报从六根出。

  此从总标中发生问题。以起下文六报。

  三别示。六。初见报。二闻报。三嗅报。四味报。五触报。六思报。初二。初明见业。二明交报。今初。

  一者见报。招引恶果。此见业交。则临终时。先见猛火满十方界。亡者神识。飞坠乘烟。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明见。则能遍见种种恶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

  见系眼根也。眼以火为体。以明暗为相。以见为用。眼识所招之业报果。发现于见根。故名见报。此见报。总包前十因。非单指一因也。惟作业之时。六识用力。有轻重之分。重者先牵。世人临终之时。宿业已尽。新业现前。所谓未舍暖触。一生善恶。俱时顿现也。眼以明为见。其体是火故。见业与见心相交。故有猛火满十方界。神识。即七识。或谓八识。非。此时六识已尽。七识现前故。乘此火烟。或上飞。或下坠。随其所作之业。入于无间地狱。此系恶业极重之人。故无中阴身。将入之间。有两种恶相不同。

即明暗二相。以眼识作业时。有明中作恶。暗中作恶之不同故。感果亦如是。若明中作恶者。临命终时。则明见诸恶。如镬汤炉炭。恶鬼恶兽等。亡者见此。则生无量怖畏。若暗中作恶者。则暗相现前。不见一物。寂然无见。不知身之所在。则有无量恐惧。如此境况。思之已觉胆寒。身当其境者。不知如何处治耶。

  二明交报。

  如是见火。烧听。能为镬汤洋铜。烧息。能为黑烟紫焰。烧味。能为焦丸铁糜。烧触。能为热灰炉炭。烧心。能生星火迸洒煽鼓空界。

  见火烧于听。听即耳根。耳根属水。水火相交。故有镬汤洋铜等报。见火烧于息。息即鼻根。鼻根。水火相成之气。气火相交。故有黑烟紫焰之报。见火烧于味。味即舌根。舌根属地之少分。地火相交。故有焦丸铁糜。五金即地之少分。分者。铁镕而成。即铁汁也。见火烧于触。触即身根。身根属地。地火相交。故有热灰炉炭之报。见火烧于心。心即意根。意根属风。风火相交。故感星火迸洒煽鼓空界报。此以见根为主。交于余五根之象也。

  二闻报。二。初明闻业。二明交报。今初。

  二者闻报。招引恶果。此闻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波涛。没溺天地。亡者神识。降注乘流。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开听。听种种闹。精神□乱。二者闭听。寂无所闻。幽魄沉没。

  耳识招业。报出于闻根。故曰闻报。闻根即耳根。耳根以水为体。以开闭即动静为相。以闻为用。人于临终之时。旧业已尽。新业现前。若闻业与闻性相交。水遇业风鼓荡。故有波涛没溺天地之相。亡者神识。降注。即心业相交也。乘此闻业之流。而入无间之狱。即受报果也。闻识作业时。有闻而作。有不闻而作。故感果时。亦有二相。开听者。耳门开。有声可闻也。有种种闹闻。如啼哭愁叹。暴裂惊惧之恶声也。亡者闻之。精神□乱。□者愚也。□乱。谓莫之如何。无措手足也。闭听者。耳门闭塞。寂无所闻也。幽魄沉没。如人闷绝。杳无所知也。魄属阴。故曰幽魄。魂属阳。故曰精神。总之即七识动静之别耳。

  二明交报。

  如是闻波。注闻。则能为责为诘。注见。则能为雷为吼。为恶毒气。注息。则能为雨为雾。洒诸毒虫。周满身体。注味。则能为脓为血。种种杂秽。注触。则能为畜为鬼。为粪为尿。注意。则能为电为雹。摧碎心魄。

  闻业之波。流注于闻根。二水相击。故有责斥诘问之报。闻波注于见根。见火蒸水。热气申腾。沸声振响。故有雷吼等声。恶毒之气之报。闻波注于鼻息。水得息气。上腾为云。变生雨雾。下降为湿。变生诸虫之报。闻波注于味根。味土得水。成为泥浆。故有脓血杂秽之报。闻波注于触根。身地为波浪所拍击。故有恶鬼恶畜之报。身地为水浸湿。故又有粪尿不净之报。闻波注于意根。风吹水流。故能为电。风鼓水腾。故能为雹。雹降复击其身。故有摧碎心魄之报。

  三嗅报。二。初明嗅业。二明交报。今初。

  三者嗅报。招引恶果。此嗅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毒气。充塞远近。亡者神识。从地踊出。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通闻。被诸恶气。熏极心扰。二者塞闻。气掩不通。闷绝于地。

  鼻识所造之业。报出嗅根。亦名鼻根。鼻根以地大之香气为体。以通塞为相。以嗅为用。命终之时。旧业已尽。新业现前。故见毒气充塞远近。神识。即七识。舍故身而去。故曰从地踊出。入无间狱。即受恶果也。鼻识造恶。有通塞二种。故感果亦有二相。通闻者。谓鼻息开通。诸恶气者。谓腥膻臭恶之气也。亡者被诸恶气。熏至其极。则心神扰乱。不遑安处。塞闻者。鼻息不通也。即被诸恶气掩闭。不能开通。故郁闷而绝。仆倒于地。嗅业之报。其象如此。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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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明交报。

  如是嗅气。冲息。则能为质为履。冲见。则能为火为炬。冲听。则能为没为溺。为洋为沸。冲味。则能为馁为爽。冲触。则能为绽为烂。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匝食。冲思。则能为灰为瘴。为飞砂砾。击碎身体。

  嗅业之气。冲交于息根。气塞于根。故成质碍。气加于息上。故有践履之报。毒气冲于见根。火得气则彰著。故能为火为炬。毒气冲于听根。气为水浸。故能为没为溺。水为气鼓。故能为洋为沸。毒气冲于味根。昧物为毒气所遏。其味必变。故能为馁为爽。鱼坏曰馁。羹坏曰爽。毒气冲于触根。身地为毒气所侵。皮破肉烂。故能为绽为烂。身生疮为烂。疮结疤为绽。身肿大如肉山。

有百千眼孔。流出脓血。为诸虫之所咂食。毒气冲于思根。即意根。意风鼓荡毒气。故能为灰为瘴。瘴。谓山峦之毒气也。为飞砂砾。砂砾旋落。自击其身。故曰击碎身体。鼻之嗅香。世人以为泛常之事。岂知受报。亦如此之甚也。

  四味报。二。初明味业。二明交报。今初。

  四者味报。招引恶果。此味业交。则临终时。先见铁网。猛焰炽烈。周覆世界。亡者神识。下透挂网。倒悬其头。入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吸气。结成寒冰。冻裂身肉。二者吐气。飞为猛火。焦烂骨髓。

  舌识造业。报出于味根。即舌根。舌根以地大之气味为体。以吸吐为相。以尝为用。人命终时。旧业报尽。新业现前。故见铁网。昔日因贪口味。而网取生灵。故有此恶现象。昔日为贪口味。而烹煮牲命。故于铁网。见有猛焰炽烈之象。网捕牲灵时。绝其生路故。有铁网周覆世界。无处逃避之象。亡者神识。见此恶象。有似鱼鳖遭逢网罗。透身欲出。头出网外。身陷网中。进出不得。

故有下透挂网之象。就此倒悬其头。而入无间地狱。当入狱时。发现二种恶相。一者吸气。即口中吸进之气也。吸收外面冷气。身受冷气。故结成寒冰。乃有冻裂身肉之象。二者吐气。即口中吐出之气也。吐出身内之热气。故飞为猛火。口出猛火故。周身骨髓。皆成焦烂也。世人只图自己一时之口福。不知生灵无限之痛苦。当此之时。可以知宰杀生灵之痛苦矣。

  二明交报。

  如是尝味。历尝。则能为承为忍。历见。则能为然金石。历听。则能为利兵刃。历息。则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历触。则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历思。则能为飞热铁。从空雨下。

  如是所尝物精之味业。经历交于尝根。即舌根。因缘会遇。果报自受。不能不承认之。忍受之也。味业历于见根。物精遇火。故能为然金石。昔日所见之牲命血肉。口欲流涎。今日所见之然金石。眼欲吊泪矣。味业历于听根。物精遇水。故能为利兵刃。兵刃刺身。正是血水与兵刃交合之时故。刃。为刀剑之锋芒也。昔日牲肉入口。美味贲入舌窍之味水。与今日利刃加身。

锋芒刺入心窍之味水。是同是异。可自知矣。味业历于息根。物精蒙于气内。故能为大铁笼。弥覆国土。盖昔日畜养鱼鸟之报也。味业历于触根。物精刺入身土。故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弩为发箭之机。故又名弩机。射。即发箭也。昔日以物精之味为滋身。今以物精之箭而伤身。果报无差也。味业历于思根。物精遇风。故能为飞热铁。昔日思想美味下肚。故感热铁从空而下也。有昔日之快心。故有今日之伤心。早知今日之伤心。可回昔日之快心矣。

  五触根。二。初明触业。二明交报。今初。

  五者触报。招引恶果。此触业交。则临终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复出路。亡者神识。见大铁城。火蛇火狗。虎狼狮子。牛头狱卒。马头罗刹。手执枪鞘。驱入城门。向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合触。合山逼体。骨肉血溃。二者离触。刀剑触身。心肝屠裂。

  身识造业。报出于触根。即身根。此触业交遇身根。在人临命终时。以彼时旧业已尽。新业乃得发现故。身根以地大为体。以离合为相。以触为用。是故触业现前。先见大山。第一身之造业。重于淫欲。乃至庄严器具。以合为乐。故报感四面来合。无复出路。第二身之造业。重在杀生。即以恶具逼触他身。驱他身入于鼎镬故。

又见铁城。恶兽恶鬼等。驱入无间地狱。身识造业。离合不同。故感果亦有二相。一合触。即大山四面来合。四山逼体。如入榨箱。故骨肉中之血崩溃而出。此淫欲之报也。二离触。刀剑触身。刀剑之具。不乐于身。故喜离。以刀割棒击等。暂合即离。故名离触。心肝屠裂。屠。谓宰割也。裂。谓破碎。此杀生之报也。

  二明交报。

  如是合触。历触。则能为道为观。为厅为案。历见。则能为烧为爇。历听。则能为撞为击。为剚为射。历息。则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缚。历尝。则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历思。则能为坠为飞。为煎为炙。

  身有二触。单言合触者。盖身业以淫为重。故以合触论交报也。合触之业。经历交会于身根。即地上加以营造。故能为道路。为衙观。为官厅。为公案。昔日淫会之处。今变为问罪之处也。触业历于见根。即以质物投于火中。故能为烧为爇。触业历于听根。如水触金石。有澎湃之声。故能为撞为击。撞。如硙捣等。击。如鞭笞等。水灌涧壑。故能为剚。剚插刀声也。刀插于身。故血水流注也。水涌泉穴。故能为射。射发箭声也。箭著于体。故血水涌流也。按其细情。皆为昔日淫欲之报也。触业历于息根。即质物发生气味。

昔日行淫。流露不净之气。深恐泄漏于外。必加秘密隐藏。故感报能为括。括包也。为袋。囊藏也。为考。谓考察。加意防护也。缚。谓捆缚。不使活动也。括袋考缚。皆隐藏淫秽风气之报也。触业历于尝根。即舌味加于身地。如淫欲之事。不许人言。言者即欲摘其舌。故感报能为耕为钳。为斩为截。此四皆拔舌之具也。触业历于思根。即地土遇风。故能为飞为坠。风金相磨。乃能生火。故能为煎为炙。沉思昔日所为。不论巨细精粗。皆为后日之报。恶事如此。善事亦然。地藏经云。阎浮众生。举足动步。无非是罪。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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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思报。二初明思业。二明交报。今初。

  六者思报。招引恶果。此思业交。则临终时。先见恶风。吹坏国土。亡者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发明二相。一者不觉。迷极则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觉知则苦。无量煎烧。痛深难忍。

  意识造业。报出思根。故名思报。思根。即意根。意根以风大为体。以觉与不觉为相。以意思为用。人将临终之时。旧业已尽。新业现前。故见恶风。即思业也。吹坏国土。旧业尽也。神识被吹上空。旋落乘风。堕无间狱。随业牵流也。思为造业之主动。余五根为被动。故如风动物也。又人之思心。无所而不为。如风无微而不入也。此思识作业。有知而作者。有不知而作者。故感报亦有二相。一者不觉。如无知妄作。或随人所使。不知利害。故感昏迷不觉之相。迷之至极。则心荒不能自主。随他所动。故有奔走不息之相也。二者不迷。即觉也。如知其不可为而任意为之。故感觉知之相。知身入地狱。知身受苦。思前虑后。无量烦恼。煎烧心田。痛深难忍。昔日有意令人受苦。故今感报如此。

  二明交报。

  如是邪思。结思。则能为方为所。结见。则能为鉴为证。结听。则能为大合石。为冰为霜。为土为雾。结息。则能为大火车。火船。火槛。结尝。则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结触。则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万生万死。为偃为仰。

  邪思之业。结交于思根。思根之风。本无方向所处。今得业境。则风生有地。故能为方为所。即得起思之方向处所也。造业之有方所。故感报亦有方所也。思业结于见根。即明见风之起处。故能为鉴为证。鉴。谓鉴定所造之业。证。谓证明所造之业也。思业结于听根。如水被风逼。故能为大合石。风鼓水塞。故能为冰为霜。风尘裹水。故能为土。土干为尘。尘湿为土故。水气郁风。故能为雾。思业结于息根。气为风鼓。流动火速。故能为火车。火船。火槛。槛。谓槛车。车上架栏。以禁罪人也。思业结于尝根。如风鼓簧。故能为大叫唤。为悔为泣。悔。谓悔恨前非也。泣。谓哭泣痛苦也。思业结于触根。风鼓土散。而为微尘。故能为小。风鼓尘聚。积极如山。故能为大。感果在狱中。一人亦满。则身大。多人亦满。则身小。故风吹尘散。如身分散。谓之死。风息尘聚。如身复成。谓之生。是以生而死。死而生。如是一日之间。可以万生万死。风吹尘舞。反复不定。故能为偃为仰。

  三总结虚妄。三。初结妄造。二分重轻。三答问义。今初。

  阿难。是名地狱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地狱本空。唯心所造。于前十因六果。可以知矣。旷而言之。九法界中。所有善善恶恶。奇奇怪怪之相。无不是唯心所造也。所谓众生心。犹如摄影机。对何境。摄何影。丝毫不爽。众生心。凡对外境。一起缘虑。即熏习成种。善种生善。恶种生恶。亦丝毫不爽。凡夫不解此理。故谓迷也。外境由四大合成。其性本空。众生妄起贪嗔。故谓妄也。因一是迷妄。而造十因。由有十因。而感六报。以上十因六报。皆从极恶一边论。故皆曰入无间狱。若细分之。不止于此矣。观此经者。可知了生死者。不但不可造恶业。善业亦不可造。不善不恶之业。亦不可造。凡心趣境。皆成因果故。若心不缘外境。返缘自性。是为无因。则无果报。是为了生死。又名不生灭因。感不生灭果。是为成佛。世人以缘境为乐。不肯一念间息缘虑心。是故生死常转也。

  二分重轻。

  若诸众生。恶业同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则入八无间狱。身口意三。作杀盗淫。是人则入十八地狱。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狱。

  以上十因六报。总言大概。未分重轻。故此分之。恶业者。总则杀盗淫三。略分则有十因。广则有无量诸恶。同造者。造业之处亦三。谓身口意。亦名六识。同时造杀盗淫。其罪极重。莫过于此。故入阿鼻地狱。梵语阿鼻。此云五无间。谓趣果。受苦。身量。经劫。寿命无间也。此狱为诸狱之本。其数独一。其处极下。其苦极重。其时极长。十种法界。以佛为极高。以此为最下。此虽与下八无间同名。盖数有多寡。罪有轻重也。六根六识各造者。各作一业。不同前六。同造一业也。兼境兼根者。言非六识造业。六根六尘共造一业也。六根分造十因。与六根同造十因。自应相降一等。故入八无间狱。即八寒八热地狱。此狱由前阿鼻一狱。分为八狱。

同造故同受。分造故分受也。身口意三。作杀盗淫者。六根不具。十因不全。其罪又轻。故入十八地狱。泥犁经云。火狱有八。寒狱有十。火在地下。寒在天际。即空际。地藏经云。三海之内。是大地狱。所谓大者。具有十八等。地狱之名号。诸说不一。盖狱因罪名。众生罪无定。狱亦无定名耳。三业不兼者。谓杀盗淫三不俱作也。或为一杀。或为一盗。或为一淫等。身口意三根。虽同上。三业不俱。其罪又轻。故入三十六狱也。见见一根者。上见字作现。谓现见一根。一根者。或身根。或舌根。或意根不一。一业者。或淫。或盗。或杀。亦不一。此一根犯一业。与上三根同造一业。自应又轻一等。故入一百八狱也。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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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问义。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以上佛承阿难问。六道众生。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及问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以上地狱一趣已答尽。故此总答之。如是地狱之苦。是众生别作别造而受苦。非人人皆应受苦也。同分地。即众生共业所成之依报世界。恶业众生。于此世界。妄作妄造。故发生地狱之苦报。此地狱是彼彼发业。各各私受。非本来有也。

  二示鬼趣。三。初总标来由。二别分十类。三结明报缘。今初。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三恶道中。第二为鬼道。高地狱一等。斯道亦有来由。非本来有。所谓来由者。即由地狱而来也。地狱报尽。来生鬼道。亦非一概。但有非破律仪者。地狱报尽。来生鬼趣。律仪者。即小乘戒。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也。犯此律仪者。则不能来鬼道。以永处无间。无有出期故。非犯菩萨戒者。亦可来生鬼趣。菩萨戒。即梵网经中。十重四十八轻戒也。犯此戒者。亦不能来生鬼道。以永堕无间。无出期故。

非毁佛涅槃者。亦可来生鬼道。若毁佛法者。则不能来生鬼道。亦永堕无间故。除上三者外。若犯其他诸余杂业。既处地狱。受历劫烧然之苦后。还罪已毕者。则出地狱。来生诸鬼趣中。受诸鬼形。此系一往而论。若广而言之。五趣皆可入鬼道。不但地狱罪消入鬼道。若天若人。但作悭惜不舍者。亦堕鬼道也。

  二别分十类。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厉鬼。贪傲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餍鬼。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精为形。名魍魉鬼。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若于本因一句。贯下十类。本因者。往昔所作之十习。为今日之生因也。贪者。好要之义。贪取非理之财物。悭惜不舍也。贪为鬼道之因。故下十类。皆因贪而生也。观此经义。世间贪惜者。不但堕鬼趣。且先堕地狱受苦。地狱苦尽。方生鬼道。如因贪取外物。感受地狱之报。今虽报尽。贪物之习犹在。遇物即贪。附物成形。此类依草附木。显异惑众。以无情而成有情。故名怪鬼。贪色为罪者。色即淫习也。由贪美色而受罪。罪已毕。而习未忘。故遇风生贪。附风为形。俗云。男女好色。谓之风流故。魃鬼出。必大旱。盖亦淫火故也。贪惑为罪者。即诳习也。由诳惑而招罪。罪毕故出狱。习未忘。故遇畜即贪。附畜为形。诳惑之人。心常横逆。故今犹喜横身。而为魅鬼也。

魅鬼者。迷昧世人。失其正路。亦惑习所致也。贪恨为罪者。恨即嗔习也。嗔罪消故出狱。嗔习未忘。故遇毒虫即贪。附以成形。蛊毒鬼者。灌顶疏去。两广习妖术。令人成蛊胀者。即此鬼也。贪忆为罪者。忆即怨习。怨恨结心。永久不忘故也。怨罪已了故出狱。怨习不忘。故遇衰即取。附之成形。衰。谓败坏也。怨者常欲败坏所怨之人。故遇衰成形也。疠鬼者。疫疠之思。散瘟行疫。令人衰败也。贪傲为罪者。即慢习也。

慢罪了故出狱。慢习未忘。即胜人之气不息。故遇气生贪。附之成形也。饿鬼者。常受空腹之苦。无财鬼也。慢人空腹高心。故如此也。贪罔为罪者。即枉习也。枉罪已了。故出地狱。枉习未忘。即阴谋不轨之习未忘。故遇幽即贪。附以成形。餍鬼者。乘人睡时。餍其气息。暗中逼人。亦枉习之故也。贪明为罪者。即见习也。恶见之人。以不知而强作知者。故曰贪明。贪明之罪已了。故出地狱。明习犹在。故遇精即贪。附以成形。显灵异于川泽。故名魍魉。抱朴子曰。魍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善犯人。又好学人声。贪成为罪者。即诈习也。诈诱他人。皆贪成己事故也。诈罪已了。故出地狱。

诈称聪明之习未忘。故遇明即贪。附以成形。昔日诱引人。今成役使鬼。亦宿习故也。贪党为罪者。即讼习也。结交衙役。以为党羽。揭露人之过非。故曰贪党。党罪已了。故出地狱。党习未忘。故遇人即贪。附以成形。如关亡。阴差等类。依附人身。传送冥事。故名传送鬼。以上十类鬼趣。皆因不忘所贪而成。若贪心不起。鬼趣不生。此鬼趣亦众生之迷妄所造。非本来有也。

  三结明报缘。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是等堕于鬼趣之人。皆因纯情而堕落于地狱之中。历劫以来。情爱之水。已被业火烧干。故得上生。妄想未尽。故生鬼趣。此系成鬼之缘也。其鬼道之根本问题。系由众生不识本有菩提之觉体。于自体上妄生贪想。由此贪业。招引鬼报之苦果。若辈能一念回光。返照菩提。悟明觉体。则妙心圆明。诸妄自亡。妙圆明心中本无所有。诸鬼类。此明鬼之本因非有也。

  三示畜生趣。三。初总标生因。二别分十类。三结明报缘。今初。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怨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情与想。即贪著十习之妄念也。欲作而未作。是名想。正作贪事。是为情。以正作之情。而堕地狱。以未作之想。而上生鬼趣。鬼狱二报已尽。故曰情想二俱成空。大凡人之作恶。先起恶念。污渎自心。后作恶事。损害他人。是故受报。亦先受心报。后受身报。地狱鬼趣。即自心受报也。生畜生道。怨对相逢。酬还元负债人之宿债。即身报也。受狱鬼之报。与元负人无关。故更生畜道还偿。

如世人。损坏他人财物。一方面依国法定罪。一方面赔偿他人之损失。非但受罪而已也。观此作恶者。还债犹是细事。受苦是为重要。即作恶者。以心作为重。以身作为轻也。孔子曰。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亦戒心也。世人不知戒心。徒戒其事。以心不戒。必犯事故。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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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别分十类。

  物怪之鬼。物消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风魃之鬼。风消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征。一切异类。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衰厉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征。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枭类者。枭为怪鸟。母附土块而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异乎常情。犹附物成形之怪鬼也。咎征者。凶兆也。如二头蛇。白颈鸦等。人见不吉。犹魃鬼现。而有灾也。狐类者。狐好媚人。或现男媚女。现女媚男等。犹魅鬼迷人也。毒类者。蜈蚣百足。蛇虺等类。常怀毒伤人。犹蛊鬼害人也。蛔类者。蛔。食虫也。回转肠腹。坏人身体。犹厉鬼衰败与人也。食类者。虎豹豺狼等。多食生命。犹饿鬼乘饥求食也。服类者。牛马等类。为人服劳。犹餍鬼服人也。应类者。如春燕秋雁及子规等鸟。应时而现。犹魍魉鬼。或隐或显也。休征者。吉兆也。如喜鹊凤麟等。为人报喜。犹役使鬼也。循类者。循。谓依从。如猫狗等。常依从于人。犹是贪党之余习也。以上畜类。高于鬼类一等。即往昔罪业又轻一等也。

  三结明报缘。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傍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业火干枯。谓十习之因心已报尽也。酬其宿债。十习业缘正受其报也。傍为畜生者。畜生身傍行。即不正行为之报也。总言三涂之报。皆由自己从虚幻妄境上作诸恶业。感诸苦果。若从幻境悟达菩提本性。则虚妄业缘。本非自有。如阿难所问。宝莲香之淫业。琉璃王之杀业。善星比丘之妄语业。均是自招。非从天上降来。亦非从地下出生。亦非由他人加与。自作而自受。如是罪业招引。在菩提心中。如浮云凝结在虚空中。虚空本来无云。若经慧风扫荡。则性空清净。罪云消灭矣。

  四示人趣。三。初总标生因。二别分十类。三结明报缘。初二。初酬偿越分。二转报无期。今初。

  复次阿难。从事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征其剩。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直。

  畜生生于世间。其苦甚众。或为人所使用。或为人所打骂。或为变卖。或为杀害。虽系前因所感。吾人亦当有所节制。不得以彼无抵抗力。任性逼恼。若彼不服使用。而强为使用。或不当杀。而硬行杀害。此等皆分外越占所酬偿也。在畜生时。口不能言。智蠢力微。虽不能抗人。而含怨于心。转眼为人。能不反征其剩乎。越酬者。若彼宿有愿力。兼有福德。虽负他债。不失人身。酬彼余直。如冤家讹诈。败子破家等。皆反征宿债也。若负债而无福德者。则转为畜生身。照样而还。观此者。可知为人。不但不能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乃至一切畜生。皆当依理而对待。不可任兴而欺侮。纵彼负我前债。亦当与彼解结为佳。
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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