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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莲池清风    时间: 2008-1-11 07:49     标题: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所谓感情,是指男女之间、亲子之间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亦即爱情、亲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没有父母,也不可能没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应有个人的配偶。佛把众生称为「有情」,也就是说脱离以上三种情,就不是众生。而且,学佛是由众生来学的,是由凡夫开始的,任何人之间的接触交往,都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讲离欲,则无法使一般人进入佛门;如果佛的教化没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难教化众生。

    佛法所称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人称之为「爱」。爱除了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之外,也有「有我」和「无我」之别。佛菩萨的慈悲是无我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有我的;亲子之爱是无条件的,男女之爱和朋友之爱则可能是有条件,也可能是无条件的。佛法是要从基础的爱来引导至无我的慈悲。

    由于佛菩萨可以无我,众生不可能无我,因此要教导众生从有我的爱而渐渐进入无我的慈悲;也需要先从有条件的爱,而加以净化成无条件的爱。因此,佛教不能一开始就叫人离开感情生活。

    至于佛教徒应如何处理感情问题呢?家庭是感情关系的基础。家庭的基础从伦理上说是亲子之情,它的构成始于男女的夫妇关系,继而从家庭成员扩展到家庭以外的亲戚朋友。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会的活动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国有句俗谚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说「夫唱妇随,白首偕老」。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为基点。如果没有情,就像机器没有润滑的油,随时都可能发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损伤。佛法目的不外为教化世间凡夫,诱导凡夫将矛盾化为和谐。因此,佛法有两个不变的法门──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来指导慈悲、运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从混乱变为条理,从矛盾成为和谐。情感如果离开理性的智慧,就会泛滥成灾,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经,叫《六方礼经》,其中提到释迦牟尼佛时代的印度,有一种宗教信仰,教人专门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罗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诚地礼拜六个方位,便问他拜的是什么。那位青年说不出所以然,只回答这是父亲的意思,父亲在世时拜方位,他去世之后儿子也应照著拜。佛陀告诉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顺父母为东方,恭敬师长为南方,夫妇互相体谅为西方,爱护亲友为北方,体恤仆从部属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为上方;同时并说明了父母对儿女、师长对弟子、部属佣人对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门对俗人,各别所应具有的态度和责任。像这些都属于感情的范围,是人间的伦理关系。能够善于处理感情问题而过正当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开始。

    《维摩诘所说经》的〈佛道品〉中,记载普现色身菩萨与维摩诘的一段问话。

    菩萨问维摩诘说:「你有父母妻子,也有亲戚等眷属,还有部属和朋友,这不

    是很累赘吗?」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萨,却又拖家带眷,怎会自在呢?维摩诘答道:「我的母亲是智慧,父亲是度众生的方法,妻子是从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儿代表慈悲心,儿子代表善心和诚实;我有家,但它代表毕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众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种不同的修行法门,在我周围献艺的美女就是四种摄化众生的方便。」

    这一品涵盖了在家人生活环境中的种种人事物,维摩诘不但不因有这些累赘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来运用大慈悲。他虽然过著与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脱自在的内心世界。

    可见,佛教徒并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来指导感性;以感性来融合理性。能够以理性的智慧来指导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过得非常丰富、顺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谓佛法的指导和智慧的原则,是教我们如何处理感情问题,而不是要我们放弃、排斥或厌恶感情。如果用情不当,会带来困扰;用情没有节制,也会造成zai 难。例如:父母对子女固然要爱护,但是溺爱,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间应该相爱,可是婚外情或婚前复杂的感情生活,不仅会惹来家变的麻烦,也会给社会制造纠纷。另外,对亲戚朋友以及师生之间、主仆之间等等关系,也都要基于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则徒生困扰。佛法,并非反对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导我们如何过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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