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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远离这些知见的过错,否则就是谤佛 [打印本页]

作者: 思过黑鹰    时间: 2024-5-9 10:54     标题: 远离这些知见的过错,否则就是谤佛

远离这些知见的过错,否则就是谤佛

南怀瑾先生


这时,大慧大士又请佛为他解说正等正觉之法,使他和其余的大乘菩萨们,善于了解如来自性,自觉觉他。于是他问:……佛回答说:“如来应供等正觉,和你所说的这些问题,迥不相涉,既非事相的果,也不是因……大慧啊!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者,是永离一切根和量的境界的。”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语说:


悉离诸根量。

无事亦无因。

已离觉所觉。

亦离相所相。

阴缘等正觉。

一异莫能见。


(这是说:如来正觉,是远离一切根尘境界,此中既无事亦无因,远离能觉和所觉,远离能见和所见。以及一切缘起和五阴等作用,在如来正觉中,既不是一,也不是多。)


若无有见者。

云何而分别。

非作非不作。

非事亦非因。

非阴非在阴。

亦非有余杂。

亦非有诸性。

如彼妄想见。

当知亦非无。

此法法亦尔。


(这是说:但是,也不能认为如来正觉,是没有能见和所见的。如果是没有能见和所见,那如何又能善于分别一切法呢?总之,一切空、无相、无作,并非如凡夫妄想所推测的,有一真性可见,可是却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无,只是本来法尔如此,原是不增不减的。)


以有故有无。

以无故有有。

若无不应受。

若有不应想。


(这是说:法尔本来如此,而生起万有的相和用。可是因为有,有复还无。因为无,无又生起万有的相和作用。如果是绝对的无,无就不可能领受一切的相和用。如果是真实的有,有就本来有在。不应该凭借妄想才能知道相和用。)


或于我非我。

言说量留连。

沈溺于二边。

自坏坏世间。


(这是说:凡夫们不能亲证我和无我的道理,只是听闻言说,便妄加推测。须知执著无我,却又落于一边。凡夫们不执著于我,便执著无我,总在二边相对之中,不仅使自己沉迷沦溺,而且也破坏了世间和出世间的正法。)


解脱一切过。

正观察我通。

是名为正观。

不毁大导师。


(这是说:远离这些知见的过错,观察我法,自能得到通达,这样才名为正观,否则就是毁谤世间大导师的佛法了。)


——南怀瑾先生《楞伽大义今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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