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法门寺塔地宫的唐密曼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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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宣真
时间:
2018-5-19 11:31
标题:
法门寺塔地宫的唐密曼荼罗
唐普式
内容提要:本文从佛教密宗曼荼罗的产生、基本标帜、分类、义译等方面,从唐代密教的事相,教相的历史和传承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论证:法门寺地宫就是唐密曼荼罗。地宫后室秘龛之45尊造像可以肯定是金刚界曼荼罗。后室八重宝函由内至外之第四重,前为如意轮观音,左为药师如来,右为释迦如来,后为大日金轮,此尊一现,则诸尊、两部曼荼罗皆隐,这是一字金轮法理,也是后室秘龛之金刚界曼茶罗亦必隐于地宫北端地下的原因,这是以大日金轮泯胎藏界曼荼罗之相,而发胎藏界曼荼罗佛、莲、宝三部大用之唐密精妙手眼,和秘龛45尊造像金刚界曼荼罗一样,都是相虽常隐,而用则常存。八重宝函由内向外之第五重前为释迦如来说法,后为大日金轮,左、右为普贤、文殊菩萨,是第四重的延展,相当于胎藏界曼荼罗中释迦院之用。法、报、应三身同动之法理,显示了大日如来理智二法身,由自受用而他受用而应化身之完整法理。第六重素面银函为曼荼罗最外重的间道,分隔第七重之四天王之外金刚部——地宫内坛为水坛作法,上置宝函曼荼罗,即成坛法。
又置诸多密教之供具、法具,不但表证地宫的坛场,而且反映在地宫曾作过盛大的法事以供奉曼荼罗和佛舍利,所以地宫是显密圆融、金胎相合的道场。地宫后室八重宝函上置药师如来,中室以汉白玉灵帐及捧真身菩萨为主体,这是象征唐皇永远供奉佛舍利和曼荼罗的表示;前室表示释迦佛真骨舍利来到法门寺的事实,整个地宫,乃唐皇宫的内道场。法门寺塔地宫,不但是唐密曼荼罗,而且是非常精妙的曼荼罗,其设计之精细,布置之巧妙, 皆臻其极,非即身成佛之金刚普门传灯阿闻黎,不能有此智能。
近来在《中国文物报》及《文物》杂志上,一些专家学者讨论法门寺塔地宫是否唐密曼荼罗问题,引起我之兴趣,也想参加讨论,认清法门寺唐密曼荼罗。
一、什么是唐密金刚界曼荼罗
在辩论的文章中,成就很高,涉及问题也不少,因此要首先弄清楚唐密曼荼罗是什么?
(1)从其产生中观察。
对金刚界的毗卢遮那如来(下称大日如来)曼荼罗,在不空三藏所译《金刚顶一切如来真实摄大乘现证大教王经》(下称《金刚顶经》)及《略述金刚顶瑜伽分别圣位修证法门》(下称《分别圣位经》)等经轨中,已反复说明。因其文太繁不能尽引,只好撮其意,作简略陈述:
大日如来,已证一法界身,得五智具足,自居法界体性智中台之位。为受用故,从内心所证大圆镜、平等性、妙观察、成所作四智。流出阿閦佛、宝生佛、现自在王佛、不空成就佛依次住于东南西北月轮中。又从内心流出金刚、宝,法、羯磨四波罗密菩萨,依次分住前右后左月轮,又流出萨、王、爱、喜、宝、光、幢、笑、法、利、因、语,业、护、 牙、拳共十六亲近菩萨,分绕四佛前右左后月轮而住。又流出嬉、鬘、歌、舞四内供养 菩萨,香、花、灯、涂外四供养菩萨,依次分住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四隅之内外月轮。复又于内心流出钩、索、锁、铃四摄菩萨,依次分住于东南西北月轮中。(《三十七 尊心要》则云:四波罗蜜和外四供及十六大菩萨,是四佛所生,与上述《分别圣位经》所说有不同。)如此由金刚界大日如来,自性身果德,所流出之三十六智身与大日本身,聚集成大日如来自受用法身(唐密称金刚持身),《分别圣位经》引梵本《入楞伽颂品》云:“自性及受用,变化并等流,佛德三十六,皆同自性身”并法界身(指大日)总成三十七尊。
又从一些经的经名中,也表现出大日如来金刚界自受用身,包含三十七尊。如上所举的《三十七尊出生义》、《三十七尊心要》和《金刚顶瑜伽三十七尊礼》等,都特定以此三十七尊为金刚顶瑜伽之自受用身,即是以此三十七尊之组合,称为金刚界大日如来自受用身之曼荼罗,一般称金刚界大日如来曼荼罗。在这曼荼罗中,我们看到两个特点:
一是统摄大日如来一切法界性,一是代表法界性之各尊,构成一定有序之排列。唐密即称此为曼荼罗。
(2)从其基本标帜中考察
然而。金刚界曼荼罗中,往往不止是三十七尊,也有不足三十七尊者。金刚界成身会曼茶罗中,有贤劫干佛,此乃大日如来千百亿化身中之一部,所以也摄于曼茶罗中,以表其从属关系。而其它三昧耶会、微细会、羯磨会等曼荼罗,则以十六尊代贤劫千佛。大、三、法、羯四曼的相状不同,其组合也有不同,但三十七尊却是相同,全无变动。
在曼荼罗的最外重之二十大天,是金刚萨捶变降三世明王身,降伏摩醯首罗天使归佛化后,乃引五类诸天入曼荼罗,授以金刚名号,为外金刚部护法诸天。所以,不是大日分身所化,这更不是金刚界曼荼罗之必然标帜。
又于成身会中台大月轮外,四隅有地水火风四大神。所以不称其为佛,不称其为菩萨,也不称其为金刚,而称为“神”。因其只是代表一种法理,即以表示六大法性与大日如来受用身,互为能生的法理。六大中之空大和识大已摄于大日如来,不必再示形象,所 以只示地水火风四大神。而在三、法、羯三曼中,则无此四大神,乃因在成身会中已经表明了这种法理,就不必再作表示了。
从上述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金刚界曼荼罗中,诸尊之数目和排列,可有变化, 但三十七尊之数目和排列,则绝不变动。因此我们可以三十七尊作为金刚界大日曼荼罗的标帜。有此三十七尊,即为金刚界曼荼罗。
也有一种情况,是金刚界曼荼罗中,三十七尊不出现或不完全出现,如一印会曼荼罗和四印会曼荼罗。四印会以五智及八供养菩萨摄尽其它之二十四尊,所以只现十三尊。
一印会,只有大日如来一尊,则自成曼荼罗。 因三十六尊都是其自心所开放出来的,所以有金刚界大日如来,必有三十七尊,这是依法理而判定者。
从上叙述中,已足可作出初步结论,所谓曼荼罗是“将本尊包涵之法界性,加以周密完备之排列,而圆具无缺。”所以,金刚界大日如来自受用身曼荼罗者,乃“将五智所展成三十七智,所表之一切法界性,加以周密完备之排列,圆具无缺也。”如此便将金刚界大日曼荼罗体相之特点,作完备之反映。亦可作为金刚界大日曼荼罗之注释。而在此命题之下,应该留意者,是大日如来乃法界身,其所涵融的“一切法界性,原只有性无相,唯智乃能相应”,既无方所,更无住处,却又无处不在,无时不存。所谓“金刚顶”乃喻其 最高无上之法位,实乃遍一切处。大日如来自受用法身,非十地菩萨所能见闻,更非凡夫所能知晓,唯表之于色尘,凡夫才能有所感受。这种曼荼罗,即法身曼荼罗,亦称胜义曼荼罗,亦称自受用身诸佛道场。
(3)从曼荼罗分类中观察
由于观点之不同,所以对曼荼罗有不同分类,从相大方面分,则有大、三、法、羯四类曼荼罗,《大日经疏》则分为内证、加持、造作三重曼荼罗,指自性、所观、图绘、雕塑、或建造而成之曼荼罗。在西藏密宗也分三类曼荼罗,第一自性曼荼罗,属法身内证境界。第二观想曼荼罗,内分法身观、道场观和支分生观三种。法身观乃真谛之自性曼荼罗观。道场观乃俗谛之自性曼荼罗观。支分生观乃行者自身之无量佛身观。第三形象曼荼罗,指图画、雕刻等之曼荼罗,亦即造作曼荼罗。其中又分为别尊、部会,都会三种。
“别尊”指个别佛菩萨之曼荼罗。
“部会”指一部(如佛部)佛菩萨聚集而成之曼荼罗。“都会”指金胎两界之曼荼罗。不空三藏在《陀罗尼门都部要目》中,依《大日经》意,统摄为法身、俗谛二种曼荼罗。法身内证,乃万德聚合之境界,此乃上述之自性曼荼罗,乃曼荼罗本体。此种曼荼罗,凡夫不能见闻。法身佛依其大悲本愿,乃寄托于能见事物,以象征法身境界,这就是俗谛曼荼罗。这俗谛曼荼罗,包括形象曼荼罗,造作曼荼罗,道场观曼荼罗,及一切以形象象征法身的图画、雕刻,塑造,都是俗谛曼荼罗。以其既能反映法理,又能将法界性加以周备之排列而圆具无缺也。
既然,法身曼荼罗非凡夫可知,只可见俗谛曼荼罗,在历史上,俗谛曼荼罗曾以土坛和木坛及水坛三种供养形式出现。(1)土坛是依经轨规范,(七日作坛法)作成土坛,在其上布置曼荼罗。作法完结,即行破坏。印度全用此种坛法。
(2)木坛,据善无畏译《求闻持法》云:“别作一方木曼荼罗,下至一肘,过之亦任意,其坛下安四足,或以编附上面,去地恰需四指”。作法时于其上敷图画曼荼罗。此种坛法始于不空三藏,至惠果阿阇黎而定,并长期在道场中应用。
(3)水坛,此法不用七日作坛法,不掘地,只用一日时间,唯用水,将地洒净,或将所做好木坛洒净,即于其上布置曼荼罗。《陀罗尼集经》云:“若作水坛,亦不须择日月时节,其地随得净处,即作平正地面,即须香泥涂其地上,即成坛法。”依法用不动明王法,及降三世、马头明王加持之,此三种曼茶罗供养之坛,皆可应用。
(4)从义译方面观察“曼荼罗”一词,梵文本字有两说:汉译《梵和大辞典》作mandara(词尾ra为振舌音)唐密传承,同用此字。佛教词典多用mandala(词尾la不振舌音)。而《梵和大辞典》中,又只有mandara字,而无mandala字。所以两字中,必有错误,而今因未分辨其正误,只好两者暂存。
据《密教大辞典》,mandala(曼茶罗)一字是manda基语,加接后语而成。manda原意为中心、神髓、本质、醍醐等。1a为“所有”或“成就”(指相大)义,(如果接后语为la则有离尘染之意)所以曼荼罗一词,原义应是本质或神髓所现之相大。(或显示离尘染之本质或精髓)。由此可知,密教中曼荼罗一词乃指最基本、最高、最富代表性之法尔排列之法界性,所示之圆满佛果。《大日经入曼荼罗品》云:“佛言此名发生诸佛曼荼罗,极无比味,无过上味,是故说为曼荼罗。”
《大日经疏》云:“曼茶罗并发生义,今即名发生曼荼罗也,”如此只是片面立言。各家所译更是多式多样,《演密钞》云:“曼荼罗者,圣贤集会之处,万德交归之所。”这是从“聚集”方面说。《不空了魍勇弈峋吩疲骸奥杪拚撸嗽铺骋病!薄痘暇叫记》云:
“曼茶罗云道场也,圆坛也。”这是从俗谛中片面立言。《演密钞》又云:“曼荼罗者,此云道场,是与弟子发心修道处谓之道场。”此译注不仅偏离原义很远,而且将以佛为核心之道场,变作以弟子修道为核心之道场,完全背离了曼荼罗的原始概念。《慧琳音义》中云:
“曼荼罗无正翻”。这句话反映诸家对“曼荼罗”翻译,皆一偏之见,未终一是。然《大日经》云:“十方世界微尘数大悲万行波罗密门,犹如华严藏,三乘六道无量应身,犹如根茎。条叶发晖相间,以如是众德轮圆周备故,名曼荼罗。”又曰;“曼荼罗是轮圆之义”。如此等等,若归纳起来,其意也是说:
“曼荼罗者,聚本尊真实功德而排比之,且轮圆具足也。”所以,从义译中亦可判定“有三十七尊法尔排列,以示轮圆具足”之曼荼罗,乃金刚界大日如来曼荼罗,再无它附件。
从上曼荼罗之本义已明,金刚界大日如来曼荼罗是什么,也就清楚了。
说到这里,还应该补充一点,就是应该明确“曼荼罗”、“坛”、“道场”这三个词之异同,以免混淆应用,造成胡涂观念。
法身原具体、相、用三大。据《分别圣位经》和其它经典,可知曼荼罗乃表法身相大。而体、相二大原本相通,唯法界性作有序之排列而轮圆具足之相大一法,特别能显曼荼罗之特点,故四曼相大,为密教之主要教义。
曼荼罗旧译为“坛”。此乃据印度筑土坛于其上安置曼荼罗诸尊以供养之事实,故将曼荼罗称为“坛”。实则两者含义不同。曼荼罗是主尊受用身之相大,包括图画、雕刻、塑造等各种形式。而坛则为祭供曼荼罗之体现。其中除所供曼荼罗外,尚有供品、供具或其它建筑,此皆受用身以外的东西。况且,坛的种类繁多,有戒坛、天坛、地坛、鬼坛、祭坛、佛坛……等等。通常,置鬼神佛菩萨于其上祭供者,均称为坛,这和曼茶罗本义相去远了,所以新译已不再用“坛”来表示曼荼罗,以免混淆。
“道场”梵文作bodhi—mandalam,音译应作“菩提曼荼嚂”,原意为“证正觉处”,指释尊于菩提树下成道之金刚宝座,称菩提道场,即修行而得道之场所,此和佛受用之相大无关。而其引用的范围极广,如《法华经》卷六云:“若经卷所住之处,若于园中,若于林中,若于树下;若于僧坊,若白衣舍,若在殿堂,若山谷旷野,是中皆应起塔供养。所以者何?当知是处,即为道场。”此言凡有佛法处,即是道场。如《维摩经 菩萨品》所云:“直心是道场,深心是道场,菩提心是道场,布施是道场,三明是道场,于一念间知一切法是道场。”此指修行发心便是道场。而一般所谓道场,则指修习佛法之场所。隋炀帝大业九年,诏令天下佛寺必称道场,从此道场又为佛寺之别名。又某些法会亦称道场,如水陆道场、慈悲道场等等。可见此之所称道场,实有众生修行主体之意,与曼荼罗为诸佛菩萨之道场相去太远了。
另外有称“坛场”者,不过将坛和道场合称,无甚新意,就不论说了。
由此可知,曼荼罗乃佛果功德轮圆具足之相大,坛乃是对曼荼罗供养之所,道场乃指修行处所,若对其中关系说得清楚一点,则是在修行的道场中,建有供佛的坛,坛上或供佛曼荼罗。可见此三词的含义是不同的,但极易混淆,历史上就有滥用的例子。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于“曼荼罗”注释曰:“旧译多曰坛,又云道场。新译多曰轮圆具足,又云聚集。此中就体而言,以坛或道场为正意。就义而言,以轮圆具足或聚集为本义,即筑方圆之土坛,安置诸尊于此以祭供者,是为曼荼罗之本体。而此坛中,聚集具足诸尊成一大法门,如毂网辐具足而成完满之车轮,是曼荼罗之义也。而常称曼荼罗者,是图画者,此为四曼中之大曼荼罗。”
这里,不加分析而将旧译和新译全部采用,而各予以一定的地位,且不论其当否。而明显是将“土坛”、“道场”作为曼荼罗之本体,分明是大错误。
又有人问:既然图画、雕刻、塑造都是曼荼罗,为何还要严格规定“七日作坛”以建立曼荼罗呢?这个确是密宗中的关键问题。从法身方面说,法身三世常住,无在不在,性相不二。若主尊所具功德,作法尔之排列而圆具无缺,则无论图画、雕刻、塑造,无论有无供养坛场,皆为自性身曼茶罗实体,以法身无处不在故。从相大非地前菩萨及众生可见方面说,则无论作坛、造像、图画、雕刻,都是对法身曼荼罗的象征,无有实体。要见法身相大,非五智证之不可。所以怎样发挥曼荼罗作用以度众生,乃成为密教能否成立、能否存在的一大关键。密教解决此问题之法,在令其与众生“相应(Yogha)”。相应之法,成佛法之无上妙法。其法是大阿阇黎入本尊三摩地,作法加持使图像或定位成为羯磨(事业)曼荼罗而加持众生,所以有建坛作法之事。另一方面,大阿阇黎以本尊身、口、意三密授与学人,使能和本尊相应,所以有作坛供养曼茶罗,有大阿阇黎为学人灌顶授法之举。若学人得阿阇黎引入曼荼罗如法修行,则可与曼荼罗相应,速得悉地(成就),这就是曼荼罗的大作用。但经灌顶而得其法者,也不必在坛场中修法,因相应后可自作道场观(即本尊曼荼罗观)随处可以修法,只要发心如法而行,随处随心都是道场,只要与本尊相应,则无论图画、雕刻、塑造,坛上或非坛上的曼荼罗都能相应.
—切曼荼罗都是真身曼茶罗,可见“坛”、 “道场”、“曼荼罗”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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