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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是堕落地狱的第一根本业因 [打印本页]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6-11-3 13:15     标题: 这是堕落地狱的第一根本业因


《地藏经》上讲“五无间地狱”,第一条就说“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由此可见不孝父母是堕落地狱的第一根本业因。

  有道友问,我对自己的爸爸妈妈很孝顺,对其他的爸爸妈妈不孝顺,这样我算孝顺父母吗?道友们要清楚,《地藏经》讲的并不是孝养我们的生身父母,孝养我们身边的公婆,不是这个意思。以前在道场给道友们分享过,孝养我们的生身父母,孝养我们身边的公婆,那是本分。而《地藏经》上说,要孝养父母,是要以同样孝养父母的心,对待所有一切的众生,这才叫做孝养。认识不认识的都要去孝养,有这颗心。有了这颗心,才不会去杀害他。所以很多人以为把自己生身父母,孝养好了,这样就叫孝道,错了,这是本分而已。

  换句话说,伤害众生,对众生不恭敬,统统属于不孝父母。以这个标准来说,以《地藏经》心地法门来说,很多人多多少少都伤害过众生,伤害众生就是不孝父母。所以释迦牟尼佛看到白骨,跪下去磕头,弟子问他,您是佛陀,怎么给白骨头磕头呢?释迦牟尼佛说,它曾经是我的父母。你看堕落地狱的第一条根本。这样说起来,杀害众生,就是杀害父母,杀害众生就是杀害诸佛,这是《地藏经》的标准,堕落地狱以后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我们有没有犯过?犯过。怎么办?忏悔。忏悔就是改过。

  所以诸位道友,佛说的南阎浮提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这是真实的。这样说起来,大家以后一定要认认真真去平等的礼敬一切大众,我们是学作佛的,是要来断恶修善的。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想这样做的,记住,不要跟别人共业,谁听佛陀的劝,谁出去。谁不听佛陀的劝,因果自背,因果自负。

  当然,还有一种违背父母的情况也算是不孝父母。举个例子,有位妈妈临终之前交代儿女说,我老了,一定用佛教仪轨,来给我火化,给我助念。儿女子孙都同意了。有一天,妈妈死了,居士来给她助念,都被儿女赶走了。居士就说,你妈妈有交代要助念。儿女则说,那是我妈妈,不是你妈妈,你们赶快走,我们自己处理。然后用在家的方法,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有一些人问他,你妈妈遗嘱明明有交代,不要用世间的方法来做,你们为什么违背母亲的遗愿呢?这些儿女说,我给人家随礼,我妈妈死掉以后,用佛教仪轨,我那些钱怎么能收回来呢?

  你看,妈妈死掉,还要挣她一把。他没有考虑到妈妈的遗愿,没有考虑到妈妈堕落到哪里去,不管了。所以这种儿女都是冤亲债主,也属于不孝父母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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