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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活中如何避免损福耗财之业? [打印本页]

作者: 普见    时间: 2013-2-16 16:44     标题: 生活中如何避免损福耗财之业?


来源不详,应为居士整理,暂作居士文章。

    有些人通过杀生、欺诈等途径得到钱财,这些钱财在获得时好像很丰厚,但最终不会积累下来,很快就会以各种因缘耗尽。所以千万不要以邪命养活,如果以邪命养活,暂时也许会比较富裕,但这不会长久,而且这种财富对自他都有害处,不仅自己死后会堕入恶趣,甚至与自己结缘的人死后也会堕入恶趣。


    在家佛教徒应该懂得怎样正确求得生活资源、谋求财富的问题。我们生活离不开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穿衣吃饭。这些东西怎么来呢?要有正当的来源,要有正当的手段来谋取生活资源。所以,不谋利不是佛教的讲法,佛教是讲要以正业来取得生活来源,用正当的手段发家致富。

想起一个故事——德国人的财产
   
邬余庆老居士曾经告诉净空法师一件真实的故事,是他亲眼所见的。抗战以前,他在上海做小生意,当时上海有一位富商,本来是做小工的,他的老板是德国人,在中国做生意,战争爆发时,这位德国人就回国了。因为老板觉得他人很好,很老实可靠,就亲手把在上海的财产事业交给他。以后这位德国人再也没有消息了,所以财产都为他所有了。他也很会经营,就以这个基础发了起来了。

他娶了太太,也生了儿子,因为家里很富有,儿子非常骄傲,是个顽皮的孩子,父母也无法教导他。儿子十岁的时候,正在念小学,有一天,这小孩放学回家,在路上掉了十块钱(当时的小孩身上带那么多钱,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刚好他父亲的一位老朋友见到了,就捡起来说:‘弟弟,你叫我一声伯伯,我就把钱还给你。’这小孩却说:‘你叫我一声伯伯,我再给你十块钱。’由此可知这个小孩的家教。
   
这位富商有一次做生日,宾客非常多,场面很铺张,也很热闹,一刹那之间,他突然看到自己儿子的面貌,就是以前那位德国商人。他立刻就觉悟,就明白了,儿子原来是来讨债的,财产是儿子的,不是自己的。这个人很聪明,很了不起,当场就向大家宣布,所有的财产都归儿子的。因为他警觉得快,知道这个小孩是老板转世来的,所以把财产全部交给孩子。邬老居士认识此人,知道这个人很聪明,明了‘因果报应,丝毫不爽’,是别人的就要归还,所以什么都不必说,将经营所赚的都归给儿子,这个结就到此解了。因此,以后小孩对他还不错。

   千万不要变成业际颠倒者——从事正当职业

    在家居士要以五戒和八正道来指导自己的经济生活。所谓"五戒"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什么是正当的职业?《杂阿含经》中说:"种田行商贾,牧牛羊蓄息,邸舍以求,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以现在而言,还应加上公教人员、医护人员等,只要以正当的方式,劳心劳力换得的生活,皆称为正当的职业。

   身为佛教徒,凡是与杀、盗、淫、妄语,乃至赌博、毒品等贩卖有关的行业,都应避免。如屠户、酤酒、酒家、舞厅、妓女户、相命、占卜、钓具等,这些都是佛陀斥之为邪命的职业,所以佛教徒不应该以此谋生。此外,贪污、敲诈、剥削、仿冒、伪造皆为非法取财,国法既不容,佛制亦不许可。
   
大圆满前行中说:真正的业际颠倒,主要是生于猎人、妓女、屠夫等种姓中,从小就从事这个行业众生。在很多市场上,每天都有杀鸡、杀羊、杀猪、杀牛,那些屠夫实在很可怜。在一些肉联厂中,从早到晚一直不断地用刀砍牦牛脖子,一般来讲,藏地在家人免不了杀牦牛,就像汉地家里杀鸡宰鱼一样,尤其是不信佛的家庭,这种现象尤为严重。而我们没有转生成这样,以此避免了业际颠倒。
   
华智仁波切说:“凡是三门违背正法的所作所为,事实上都属于业际颠倒。” 通常而言,许多上师在教言中说的“业际颠倒”,指以前出家,后来还俗了,造下百般恶业;或者以前是虔诚居士,后学外道而不学佛了,放弃一切修行。所以,上师跟弟子们常说:“千万不要变成业际颠倒者啊!”不要到不如法的场合里造种种罪业。现在有接受佛法的机缘,是千百万劫行善的果报,你们应像盲人抓住大象尾巴一样,不要随便放手。不论你身居什么道场、去往哪个地方,宁可舍弃宝贵生命,也不能舍弃珍贵佛法和利他大事,每个人要有这种决心。
   
大家若想不成为业际颠倒者,就应常在上师三宝前祈祷,哪怕是供一盏灯、点一支香、磕一个头,也祈愿诸佛菩萨时刻加持自己,今生乃至生生世世,行持善法、利益众生,切莫转生为业际颠倒之人。所以,即便起初没有生于业际颠倒的种姓中,将来也很容易变为业际颠倒之人,故而,我们必须尽心尽力使自相续不违背正法。为了不变成这样,大家必须不能离开修行的团体。倘若你是在家人,也要经常接触佛教团体,最好跟志同道合的人共同放生、共同闻思、共同修行,不然的话,一旦自己业力现前,在这个过程中掉下去了,那时就像大海捞针一样,谁都救不了你。现在社幷会非常乱,人们日夜忙忙碌碌的是什么?就是世间琐事,除此之外,真正希求解脱者可谓寥寥无几,如凤毛麟角。因此,在这种环境中,大家一方面不要离开清净的修行团体,另一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应当经常祈祷上师三宝。

邪命之财必然耗尽

    如果钱财的来源不清净,即使暂时收入很不错,但最终不会有任何实义。藏地有“无功德者之信财,罪犯骗子之受用,得时虽有积时无,积财无有实义也”的说法。如在家人通过杀生、欺诈等途径得到钱财,这些钱财在获得时好像很丰厚,但最终不会积累下来,很快就会以各种因缘耗尽。所以千万不要以邪命养活,如果以邪命养活,暂时也许会比较富裕,但这不会长久,而且这种财富对自他都有害处,不仅自己死后会堕入恶趣,甚至与自己结缘的人死后也会堕入恶趣。

    即使自己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划者、中间是主要协商者、最后是唆使杀生者,无论口中言说,还是以眼神、手势等暗示杀生,自己都会同样犯杀罪。不少人就是这样积下杀业的,比如有些军队的首领,他们没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杀害敌人;世间某些部门专门杀害众生,这些部门领导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划、协商、组织杀生。这些人的语言和行为都在积累杀业,虽然他们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从得到的罪业来看,与亲自动手杀生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大家要特别注意,不要以这种方式积累杀业!
   
如果真正观察起来,和上面讲的军事首领、杀生部门的领导一样,许多人从事的工作都与杀生有关。我遇到过许多人,像妇产科的医生(堕胎其实就是杀人)、畜牧局的员工、办饲养场的人等,这些人在工作中,或者直接杀生,或者间接杀生,造了许多罪业,实在是很可怜。杀生的果报非常可怕,莲池大师曾说:生前杀生之人,一旦无常到来,就会立即堕入地狱,在地狱中感受镬汤、炉炭、刀山、剑树等种种痛苦,等到地狱的罪苦受完后,还要投生为畜生,以偿还从前杀生的命债,还完了命债再转生为人,那时也是多病而且短命。想想这些可怕的果报,我觉得这些人能改行就尽量改行,如果实在不能改行,一定要好好忏悔,否则不知道以后会感受多少大劫的痛苦!

除了注意选择从事职业之外,佛陀在《善生经》中讲述日常生活中必须警惕六种恶行损耗我们的福德资粮:

六种损财之业
  
佛陀在经中详细地向善生解释了六种损财业的内容,对每种损财之业所包含六种内容也一一作了解说。

一、耽湎于酒
    佛在经典中说:「善生,当知饮酒有六失: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斗诤,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恚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在这里,佛陀向善生指出了饮酒的六种过失。过失之一为失财,饮酒之人,因为对酒有很深的嗜好,需要经常花费钱财来买酒。 过失之二为生病。酒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现代医学证明,经常过量饮酒会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咽炎、肝癌、肺癌等多种疾病。同样的疾病,饮酒的人比不饮酒的人发病率要高得多。饮酒对人的危害人所共知,但是,饮酒之人在身体健康时,从来不知道节制饮酒,往往等到疾病发生时,才后悔自己饮酒伤身,但往往于事无补了。看看近年来各地因肝癌、肺癌、心脏病而死的年轻人中,无一例外的都是嗜酒如命的人。
   
饮酒过失之三为斗诤。我们都知道酒能乱性,使人的胆量增加。在酒精的作用下,许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现在都敢做了。一旦喝酒之后,他就控制不住自己对人的怨恨,故意找别人的麻烦,引起相互之间的争斗。民间有句俗语:「酒醉心里明,骂的是仇人。」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喝酒引起与人的争斗,有的甚至还出现人命案。血的教训,不能不令人深思。
  
饮酒过失之四为恶名流布。我们都知道酒后失态,常被人所厌弃。有一些喝酒没有节制的人,每逢到酒场上,为了向人炫耀自己的海量。对他人的劝酒,常常来者不拒。结果自己的酒力有限,几杯酒下肚,便烂醉如泥,丑态百出,惹人生厌,给人留下没有酒品的骂名。饮酒过失之五为恚怒暴生。如前所述,饮酒之人,自控能力受到限制,一旦遇到不合自己意愿之事的时候,便会嗔心生起。轻者责怪别人,重者对人辱骂。更甚者,对人拳脚相加。如果对方不能容忍酒徒的暴行,就会引起争端,给双方造成伤害。饮酒过失之六为智慧日损。饮酒的人经常神志不清,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能力比较迟钝。如果再经常饮酒,那么他就永远昏昏沉沉,更谈不上有甚么智慧了。所以,祇有戒酒,才能恢复正常的思维,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博戏
    佛陀在《善生经》中告诉善生赌博对人家财的损害。并具体讲述了博戏的六失。经云:「善生,博戏有六失。云何为六?一者财产日耗,二者虽胜生怨,三者智者所责,四者人不敬信,五者为人疏外,六者生盗窃心。善生,是为博戏六失。若长者、长者子博戏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博戏的第一种损失为财产日耗。这一点不用说,我们都很清楚。在我们周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赌博输尽家财,家破人亡。第二种损失为虽胜生怨。赌博场上有输有赢,对于赢者来说,他们皆大欢喜。然而虽然他赢了,但是造成了输者对他的仇恨。如果输者不能摆正自己的心态,有的会报复赢者,造成更多的不愉快。

第三种损失为智者所责。博戏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是影响家庭和睦与稳定的最大障碍。有很多人陷入赌博的深渊而不能自拔,以至于欠下赌债,造成妻离子散的悲剧。我们国家历来把打击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作为整治社会治安的重点来抓。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对这种丑恶现象都深恶痛绝,对参加赌博的亲朋好友都规劝改邪归正,对那些执迷不悟的人,轻视责怪。第四种损失为人不敬信。经常沉迷于赌博的人,没有事业心,对家人的生活也漠不关心。他们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忙于赌博,家人劝说也不听。如果家人劝说多了,他们还会发脾气,甚至出手打人,影响了家庭关系。在外人看来,这样的人不务正业,一事无成,常被人瞧不起,哪里还谈得上尊敬。第五种损失为为人疏外。赌博之人,每天沉湎于赌博之中,别人劝说也不改正。这样,过去曾经与他很亲密的人也会渐渐疏远他。试想,谁愿意整天与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搅和在一起呢?第六种损失为生盗窃心。赌博之人,由于常常输掉赌资,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赌光了。但是自己又不甘心,还想把输掉的钱再捞回来。为了筹措赌资,有的赌徒便铤而走险,偷盗别人的财物。若不被发现还算幸运,一旦被抓,便身败名裂。

三、放荡
   我国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常常告诫弟子要谨言慎行,全身远害。孔子本人也常常以温和的话语、良好的举止、谦恭的态度、节俭的行为、谦让的品格来赢得别人的尊敬。佛教戒条对佛子行住坐卧的威仪也做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持僧团的良好形像。一个人若不注意自身的言行,肆意妄为,便会给自己和别人造成多种损害。在《善生经》中,佛陀告诉善生,放荡之人有六种损失。经云:「放荡有六失:一者不自护身,二者不护财货,三者不护子孙,四者常自惊惧,五者诸苦恶法常自缠身,六者喜生虚妄。是为放荡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放荡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经文中所说的放荡是指放纵,即不受约束或行为不检点。佛陀认为,放荡的第一种损失为不自护身。放荡之人,其行为举止不合礼仪要求。有些放荡淫逸的行为,还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而他们为了一时之快,却不顾长远的身体健康,做出种种恶行。第二种损失是不护财货。言行放荡之人,常任由自己的性子来行事。为了满足自己自由放荡的行为,他们就不得不花费自身的财货。因为放荡,自己仅有的财货也难保长久。渐渐地财货也越用越少,直至最终消耗殆尽。第三种损失为不护子孙。和赌博对人的危害一样,行为放荡之人,多是自由散漫,贪图自我享受之人。他们大多祇管自己过得快乐,很少为别人着想,即便是自己的子孙也不例外。有的放荡之人,连自己的生活也难以自保,更谈不上考虑子孙的生活了。第四种损失为常自惊惧。放荡之人,因其行为放荡,常会惹出各种麻烦,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有的放荡之人,在自己做恶行时,虽然暂时没有被人抓住,但在他们的心理上已经对此事产生了恐惧感。就像一些犯罪分子逃避警察的捉拿一样,惶惶不可终日。第五种损失为诸苦恶法常自缠身。放荡之人,常做恶行,影响别人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按照佛教的因果理论。一但做了恶事,就会受到苦报。这种苦报无论到何时都躲不掉,有的甚至在现世就会众苦缠身。第六种过失为喜生虚妄。放荡之人的日常行事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如果自己的意愿得到实现,他们就会志得意满。不过这种欢喜过后,感觉仍是虚妄不实的。

四、迷于伎乐
   
佛教戒律中规定,佛弟子除了观看梵乐表演之外。对于世间的歌舞娱乐活动都应当避而远之。对于沉迷歌舞伎乐的过失,佛在《善生经》中说:「善生,迷于伎乐复有六失:一者求歌,二者求舞,三者求琴瑟,四者波内早,五者多罗盘,六者首呵那。是为伎乐六失。若长者、长者子伎乐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
   
佛陀在经文中指出了沉迷于伎乐的六种过失。第一、第二为求歌舞。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劳动之余,观看或参与歌舞活动能起到娱乐与放松的作用。但是,甚么事情都讲究适度,如果一个人沉迷于歌舞之中不能自拔,便会荒废正业,对身心造成损害。所谓玩物丧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沉迷歌舞的另一个表现是对歌星的盲目崇拜,这就是所谓的追星族。有的追星者,为了能够见到所谓的歌星,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发生在去年的杨丽娟追捧刘德华,导致父亲自杀就是典型的一例。第三过失为求琴瑟。一个人如果不做其它的事,每天祇知道忙于琴瑟之乐,就会玩物丧志。第四为波内早,波内早是梵文的音译,相当于中国现代的讲说评书之类活动。在过去,由于没有电视,听收音机讲说评书便成为很多人的爱好。有的人为了听评书可以不吃饭,不睡觉。第四多罗盘是一种乐器,第五首呵那是大鼓。如果一个人沉湎于以上六种伎乐之中,就会影响自己从事的事业,日久天长便不思进取。

五、恶友相得
    佛陀认为,一个人结交恶友,对自己有六种损失。经云:「恶友相得复有六失:一者方便生欺,二者好喜屏处,三者诱他家人,四者图谋他物,五者财利自向,六者好发他过。是为恶友六失。若长者、长者子习恶友不已,其家财产日日损减。」结交恶友的第一种过失为方便生欺。几个心术不正的人结集为一个小集团,欺行霸市,为非作歹,遇到违背他们意志的人,他们就会以拳脚欺负别人。第二,好喜屏处。屏处就是避人之地,坏人做的都是不敢见人的事,因而总是偷偷摸摸的。所以,总是在没有人的地方策划自己的阴谋。第三,诱他家人。坏人聚在一起,不祇是干坏事,而且他们还经常引诱别人跟他们一起学坏。第四,图谋他物。坏人的本性很难改变,他们为了满足吃喝玩乐的需要,经常盗窃抢夺别人的财物,妨害社会安全。第五,财利自向。恶友集团的成员之间也是自私自利,对于他们所劫得的财产,总想据为己有。有时为了分赃,还会置同伙于死地。第六,好发他过。恶友之间很少有真正讲义气,为对方着想的。他们总认为自己做的永远是对的,别人一无是处。所以,他们经常指责别人。因此,结交这样的恶友对自己有百害而无一利。

六、懈惰
    佛陀告诉善生,懈惰之人有六种过失。佛在《善生经》中说:懈堕有六失:一者富乐不肯作务,二者贫穷不肯勤修,三者寒时不肯勤修,四者热时不肯勤修,五者时早不肯勤修,六者时晚不肯勤修。是为懈堕六失。若长者、长者子懈堕不已,其家财业日日损减。六种过失第一为富乐不肯作务。劳动是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应尽的义务,如果一个人倚仗自己家庭富有鄙视劳动,这将是他贫困的开始。因为劳动创造财富,一个人一旦脱离了劳动,他就与一个废人无异了。第二,贫穷不肯勤修。有的人自身贫穷,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认为一切都是命所造成。所以他们不愿通过自身的修行来改变自身的命运。第三、四、五、六几种情况都是懈惰之人为自己的懒惰行为所找的借口。这六种人梦想「懒人自有懒人福,我不浇地天下雨」的好事出现。殊不知,懒惰的最终结果是其家财业日日减损。
   
佛陀所说的六损财业,包括了一个人思想上和行为上的恶念、恶行。一个人一旦具有了上述六种损财之业的一种,就会损坏家财,造成家庭关系的恶化。佛陀之所以指出六损财业,其目的无非是告诫诸佛子远离六损财业的恶行,做一位戒行精严,威仪具足,精进向上的人。

    以上六种皆是消耗财物不能生产,现世劳神丧财,身败名裂;来生堕苦趣,失人身,所以说是非道,非人伦善道也。人生在世,必须有正当的事业,因勤奋经营,使得衣食丰足而生安定,然后才能生种种的善事,即所谓"衣食足,然后礼乐兴也"。


理财之道
    我们有钱,并不完全达到目的,怎样处理自己的财富,这仍然是主要的课题。假如你每一个月有一万元的收入,你怎样来处理你的财富呢?在《杂阿含经》里面有一首偈语说:"一份自食用,二份营生业,余一分藏密,以抚于贫乏。"
十分之四||经营事业
十分之三||家庭生活
十分之二||储蓄应需
十分之一||作福功德
在《大宝积经》中,佛陀告诉我们财富处理的方法,以波斯匿王为例,他的财富,已经不要为生活计算,他处理的方法是把它分作三分:
三分之一||用来供养宗教
三分之一||用来救济贫穷
三分之一||奉献国家作为资源
在《涅槃经》中,对财富的处理方法是说,除了生活所需之外,有四分分法:
四分之一||供养父母妻子
四分之一||补助仆佣属下
四分之一||施给亲属朋友
四分之一||奉事国家沙门

钱财用于应用之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

   在佛法里说有漏财富为五家共有:一贪官污吏可以假借权势,敲你竹杠;二水火无情,可使你的财富毁于一旦;三土匪盗贼,可强迫你献其所有;四战争年头,刀兵烽烟,使你反为财累;五财产再多,不肖的子孙,吃喝嫖赌,可以倾家荡产。这样,我们的财富不是和贪官污吏、水火、盗贼、刀兵、不肖子孙等五家所共有的吗?能够觉悟知足的人就会知道,财富、宝藏不一定属于自己,享受不一定属于自己,把财富施诸悲敬,用于应用之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  我们在遇到三宝等殊胜的对境后,仅仅供养少许财物,也能获得巨大的果报。但能值遇殊胜的对境也是需要福报的,有福报的人能遇到殊胜的对境,他们的财物会供养到真正的福田。比如佛学院大经堂的施主们的福报就非常大,因为每天有这么多清净戒律的僧众在经堂里闻思修行,毫无疑问,这些施主会获得不可思议的功德。总之,佛陀在《宝积经》、《长阿含经》等经典中,都讲到了拥有“信心与持戒,多闻布施净知惭,有愧智慧”圣者七财为究竟,知余财物无实义。


注意避免颠倒的福田

没福报的人遇不到殊胜的福田,他们遇到的往往是颠倒的福田。什么是颠倒的福田?诸如戒律不清净者、具邪见者都是颠倒的福田。供养这些对境不会出生功德,特别是供养破誓言者,不仅没有功德,自己反而会堕入恶趣。所以今后在作供养时,一定要供养真正的福田。为了避免虚耗自己的钱财,我觉得大家最好是供养僧众。而供养个人则要慎重,事先一定要反复观察。如果某人真的是圣者,供养他肯定有功德,如果这个人只是名气大,实际上是个“冒牌货”,那你的供养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 本帖最后由 普见 于 2013-2-16 16: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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