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佛教的生命实践观 文章来源:龙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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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宣真
时间:
2010-8-13 00:37
标题:
佛教的生命实践观 文章来源:龙泉之声
佛教既以提升生命的境界为主旨,自当有一套完整的实践方案用以实现这一主旨。那么这套完整的实践方案何处可寻呢?答案是:向三藏十二部典籍中去寻。可是面对浩如烟海的典籍,又能找到什么呢?答案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也就是说,要想提升生命的境界,就要在断恶修善处做功夫。那么“众善”为何?“诸恶”又为何?
从广义上来讲,众善,包括一切善;诸恶,涵盖一切恶。可是这么说,对于行者来说,还是无从下手。《大乘百法明门论》(后简称《百法》)中,将一切善总摄为十一种善,即: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将一切恶划归为二十六种恶,即六种根本烦恼:贪、嗔、慢、无明、疑、不正见,和二十种随烦恼: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这样一来,便为行者在生活中的具体实践指明了道路。
为了更好地说明上面所提到善与恶,需要对生命境界的层次性,做一个简明扼要的介绍。从大的方面来说,生命的境界只有两种层次:一是凡夫,二是圣者。两者以见道为转折点,见道之前是凡夫,见道之后是圣者。见道之前的凡夫,因不能现观到我执乃生死轮回的根本,从而轮回生死;见道之后的圣者,因现观到我执乃生死轮回的根本,从而渐能跳脱生死轮回,及所证功德不再退失而入证不退转菩萨位。凡夫的境界,从所依的世间来判定,又分为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处于欲界的生命,包括地狱、饿鬼、畜生、人、欲界天五道的众生,因与散乱心相应故,其主要特征乃有淫欲、食欲二欲;而处于色界和无色界的众生,因与禅定心相应故,已离淫欲和食欲的扰恼。因此,欲界与上二界的转折点,乃在于初禅的生起。圣者的境界,从初地到十地乃至佛果,虽历经十地,仍有一关键的转折点,这就是八地。八地之前的圣者,虽然与第六识相应的分别我法二执已断,但与第七识相应的俱生我法二执尚在,唯有到了八地,俱生我执永伏不起,那时方能做到观行任运而转,并自然发生作用,称为无功用住。乃至到了佛果,俱生法执亦断,烦恼障和所知障尽除无余,从而完成生命品质的全然净化。
了解了生命境界的大致层次,下面来看看如何通过实践上面所说十一种善心所法,而逐步提升生命的境界。首先来看信。什么是信呢?窥基大师说:“言信者,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实”即是诸法实相;“德”即是三宝功德;“能”即是四谛业果。用现在的语言如何来理解呢?即是相信自己通过正确的方法去实践,决定能够成就圆满的人生境界,这就是信。这个信心,不但包括对真理的信心,对榜样的信心,还包括对自己能够成就的信心,而且第三者乃是前两者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实践一切善法的起点,因此《百法》中将信列为众善中的首位。有了这样的信心,人便能产生强大的善法欲,由此推动而生起第二种善法,即精进。什么是精进呢?窥基大师说:“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简单来说就是勤于断恶修善。由于此精进的缘故,一切善法得以圆满,故称“满善为业”。对此精进善法进一步开演,又能涵摄如下五种善法:惭、愧两种,以止恶为共同特征;无贪、无嗔、无痴三种,以行善为共同特征。
有了如上信等七种欲界相应善法,便能逐渐远离粗重,调畅身心,是名轻安。此种善法主要与色界、无色界相应。在此上二界,通过修习四禅八定,而获得稳定之身心轻安。在禅定中进一步修观,即能现观诸法无我之真相,而进入见道位,从此转凡夫位而入圣者位。需要说明的是,在见道位,因正确无误地见到诸法真如之实相,而破除了与第六识相应的分别我法二执,但此时与第七识相应之俱生我法二执尚在,仍需要之后的修道历程一分一分加以破除,从初地一直到八地,俱生我执方能破除,而这个过程则主要与不放逸善法相应。什么是不放逸呢?窥基大师说:“言不放逸者,精进三根,于所断修防修为性,对治放逸,成满一切世出世善事为业。”由此来看,见道之后,一如见道之前,仍旧是精进地止恶行善,并因此而成满世出世一切善法。八地之后,因破除了俱生我执而进入无相无功用行,从此也进入了行不退转菩萨位。从八地直至成佛,主要与行舍善法相应。成佛之后,则主要与最后一种善法——不害相应。什么是不害呢?窥基大师说:“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嗔为性,能对治害,悲悯为业。”悲悯有情之苦,不损恼有情,并励力救拔有情,欲圆满此等愿望,唯成佛方能成就。
由上面的介绍可知,虽然《百法》中只列举十一种善法,实际上涵摄了从凡夫直至成佛的一切善法。随着这十一种善法修习程度的逐渐深入,有情生命内在的境界在不断提升,同时《百法》中所列举的二十六种恶法却在不断衰减。二十六种恶法中,又以六种根本烦恼为主要,故此处仅介绍此六种根本烦恼,即:贪、嗔、慢、无明、疑、不正见。那么六种根本烦恼是如何逐渐衰减的呢?从欲界入上二界,要以无嗔为先决条件。若内心怀有嗔恨心,决定不能进入禅定。为什么呢?“心怀憎恚,多住苦故”,也就是说,嗔心唯与苦相应,内心多生不安,此与禅定之喜乐舍受多不相应。由上二界入见道位,要以正见为先决条件,此时疑烦恼及不正见烦恼(其中与第六识相应身见破,但与第七识相应我见仍在)亦无。见道之后,与第六识相应之分别我法二执俱破,而与第七识相应之俱生我法二执尚存。因第七识恒常与我爱、我慢、我痴、我见相应,故贪、慢、无明及我见四种根本烦恼尚在。随着见道之后初地到七地修道进程的开展,此四根本烦恼便一分分得到破除,乃至到了八地俱生我执破除,从而我爱、我慢、我见亦无,然俱生法执即最后无明仍存,通过八地乃至十地的无功用修持方能最终破除,乃至成就佛果。
到此为止,对于“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中“诸恶”与“众善”的具体所指及实践次第已有了大致的了解。那么“自净其意”是什么内涵呢?这里的意应有两种解读:一是意识,指第六识;二是意根,指第七识。如果是第六识,那么“自净其意”,便是要破除分别我法二执,转染污的第六识为妙观察智;如果是第七识,那么“自净其意”,便是要破除俱生我法二执,转染污的第七识为平等性智。当第六识和第七识分别转为妙观察智和平等性智的时候,第八识和前五识也相应地转变成为大圆镜智和成所作智。也就是说,随着断恶修善实践的不断深入,那么生命便能逐渐得到相应的净化,从浅层次的净化一直到深层次的净化,乃至成就圆满的生命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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