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故事】口业如山 谨语慎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0-5-19 20:31     标题: 【故事】口业如山 谨语慎言

【故事】口业如山 谨语慎言
诗曰:

言招苦果孽愆因,闭口如哑似木人;

恶毒相师殃子祸,不祥远弃离王亲。

释逝世尊在过去因地修菩萨行的时候,曾经当过印度波罗奈国的王太子,名叫慕魄。

慕魄太子出生后,便知道自己的宿命,无数劫以来的一切兽恶苦乐,以及寿夭美丑等事,都记得很清楚,好像就发生在眼前似的。因此,他对恶报心存怖畏,一向寡言。

太子十三岁的那一年,性情忽然大为转变,即时闭口不语,如聋、如盲、如哑似的,好像木偶和泥人一般。

国王只有这么一位太子,而且受举国敬爱,不久要继承王位。国王眼见太子,虽用衣食,不说饥寒,虽有耳目,不存视听,本来是个聪明智慧的人,如今却变得和石人一样,国王非常地悲伤、忧虑,于是请教有学识的婆罗门教徒,问他们说:“太子为什么不说话?”

相师胡乱地回禀说;“太子的相貌虽端正,可是身藏祸殃,欲害父母,危国灭宗。他所带来的严重后患,不久将至。” 相师又说:“国王之所以没有生育其他的太子,都是因为这个恶子妨碍的缘故。应该把他活埋,才能存宗保国,再生贵子。否则,国王和国家都非常危险。” 国王听信相师的妖言,为此深感忧愁,坐卧不安,于是召集亲信老臣共议此事: “究竟是将太子远弃深山,还是把他沉溺于河水中?”

有一位大臣建议说:“我们可在荒郊野外,造作一个深坑地室,将太子关禁在其中。另外派五个人,照顾他的起居饮食。”国王采纳了这个意见,因为比较合乎父子亲情。

此时,太子非常悲憋大众的疑惑,但既已锁口不语,即任由他们所为,不起计较之心。

太子的母后。听到这个消息后,十分悲伤,她捶胸流泪说: “我儿命薄,才会遭遇这种灾殃!”她自叹无权制止,只好把太子的衣服、珠宝璎珞等日常用物,全部装箱运往地室,更挑选了五个良善的宫人,嘱咐他们好好伺候太子。

国王派车把太子载往郊野,当时那间地室尚未完成.摹魄太子在车上,作是思惟: “父王和母后都以为我真是个痴哑和木石没有两样的人,殊不知我之所以不说话,是为了要脱离口业,安身避祸.如今反而因此被邪人诬害,如果再不加以纠正,便会危害到更多的人。”

于是,太子随即自取璎珞宝珠等饰物,安样自在地走到水边去浴身。然后穿着干净的衣服,佩挂璎珞宝珠,来到掘坑造地室的地方,问工人说:“你们为什么造这个地室?”

工人们说:“国王有一个太子,名叫慕魄,喑哑聋痴,他年已十三岁,尚不能说话,我们造作这个地室,是要把他关禁在这里。”

太子说:“我就是慕魄。”

工人们不相信,跑到太子的车上去查看,太子已经不在车里。大伙儿又回到造地室的地方,仔细观察太子的威仪、言语、行动等,和常人一样,使他们深感诧异。

太子即问他们说:“你们详细观察我的形态、容貌,言语和行动,是不是像那般邪人所说的‘外貌端正,内怀不详,欲害父母,危国灭宗,呢?为什么你们也如此迷乱,相信他们的狂妄之言,而造此地室来关禁我呢?”太子神情安样,谈吐文雅,而且和蔼诚挚,大家先是惊疑,继而惶惧,伏地哀求赦。

太子说:“奉令行事,没有罪咎。”并对劝请太子回宫的随从人员说; “我既已被弃,就不愿意再回 随从人员立即飞奔回宫报告,国王和王后听了之后,立刻乘车前往迎接。

国王尚未到达之时,慕魄太子自念:“如今已经脱离王宫的束缚,正好在此一心学道。” 没多久,国王和王后就驾车来到。国王远远地见太子端身静坐于树下,慕魄看到父王和母后亲自莅临,赶忙起身迎接,恭敬作礼。国王和王后看见太子举止安样,出言文雅,不禁兴奋莫名,欣喜无比,即时催促太子回宫。

慕魄惊恐地退避数步,合掌对父王和母后说:“慕魄出生至今十三年,我的多生往事,一切业报都尽在眼前,记忆犹新,没有一件忘失。人之所以遭受地狱痛苦,都是由于口业造出来的。一生中如果有一言失检,就会遭受千万年的罪报痛苦。我深思地狱的罪报惨苦,所以出生以后,就很少开口说话,如此经过十二年,当我想到‘祸从口出这句话时,我虽然寡言,但非究竟,不如‘无言’,才能断绝祸根。所以,我就锁口不语,以免再造是非口业。”

慕魄又说:“父王母后!我于往昔,曾经是一个国王,名叫须念。我以正法治国,奉行众善。杀人凶器,禁绝不用;惠施仁爱,救济团穷。当时很多的小国王看见须念王的大慈悲、大喜合,一致感恩戴德,真诚来归。须念王为此大宴宾客,招待务小国的国王。厨师为了准备各类佳馔美食,必须屠杀牛羊等六畜,因此禀白须念国王。须念王本来仁慈不杀生,但是为了款待嘉宾,事非得已,即点头表示说好吧。由此一言之失,死后即堕于大地狱,偿还杀生的血债。六万余岁当中,遭受煎煮剥裂等罪报,惨苦难忍!呼救没有人听到,求死不得死,谁能分担我的惨苦呢?受尽地狱种种酷刑之苦,罪报尽了,才再次得生为人。这是我在过去世,因一言而受无量剧苦的事实经过。我慕魄为了要永远断绝一切痛苦,所以决心出家学佛。因为我每当忆及‘因一言而受大痛苦’的业报事实,就会心寒胆裂,冷汗直流,惟恐重蹈覆辙,由于畏惧地狱的痛苦,所以才闭口不言。”

国王知道摹魄太子的心志坚定,也就同意他出家修道。慕魄太子一心精进,累积功勋,遵至成就佛道。

诗曰:

祸从口出业如山,一语招愆酷苦艰;

呼救无闻难得死,心寒胆裂畏偿还。

作者: 宣真    时间: 2010-5-19 20:32

如何能避免造口业  

众所周知,学佛修道者欲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受持三聚净戒,除受持“摄善法戒”,发愿“法门无量誓愿学”,及受持“摄众生戒”,发愿“众生无边誓愿度”之外,更应受持“摄律仪戒”,善护口业不讥他过,善护身业不失律仪,善护意业清净无染。其中最易犯者,非“口业”莫属。何以故?盖人不能离“群众”而独居,尤以修行自利利他之“菩萨道”者,更是如此,由于与“众生”相处,对于人生百态,人我是非,都会无意中加以 “评论”而犯之。然而并非所有之评论都是造“口业”,如同世间法之“诽谤罪”,是具备其法定要件,方可构成。兹将有关佛法所常易犯“口业”之情况,分述其要件如下:
  (一) 诽谤三宝。其中“佛宝”是福慧两足尊之天人师,“法宝”是 世尊金口所说之探求人生宇宙真谛之万古不变真理,较不会被诽谤,而对于“僧宝”,由于末法时代,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往往未去除贪嗔痴三毒之徒,假借佛法名义或附佛外道,骗财骗色,犯斋犯戒,而危言耸听说不能批判他们,否则便是“诽谤僧宝”,将堕落“无间地狱”,只好如同台大邱联恭教授所说,受害者唯有回家抱棉被哭,此是何等悲哀!更是违背 世尊出生娑婆,教化众生之本意。其实此“诽谤僧宝”之口业,是必须具备下列之要件:
  (1) 意图散布于众。以语言、文字、图画等方法皆可。
  (2) 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被害人之名誉有无因而受损,可以不问。
  (3) 所指摘或传述之事,不能证明(无确切证据)其为真实者。或虽能证实,但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
  (4) 须要受害者为僧宝。非出家人个人(本人学佛心得分享第一0九,曾有详述“僧宝”之要件,请自行参照)。盖此罪在佛法而言,是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是必堕落“无间地狱”之罪,故其要件是比较严格。
  (二) 破和合僧。此为五逆罪之一,亦是极重之“口业”,其须具备下列之要件:
  (1) 须有破坏之故意。
  (2) 须有破坏之行为,包括身业及口业。
  (3) 须因其行为,造成“和合僧团”被破坏,变成不和合或分离。
  (4) 须破坏之对象,是谨持“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之僧团(净空法师在电视弘法时,亦如是主张)。盖此罪亦属不可悔之 “波罗夷罪”,必堕落“无间地狱”之罪,故其要件亦比较严格。
  (三) 说出家在家菩萨罪过。
  (1) 须有故意。
  (2) 须有曾受“菩萨戒”之佛门四众(即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造之“口业”。盖一般未受此戒之众生,除非构成刑法之“侮辱罪”或“诽谤罪”,当受刑罚之制裁外,并非此戒所规范。
  (3) 须曾受“菩萨戒”之佛门四众所犯之罪过。如果被批判者未曾受此戒,除非行为者构成刑法之“侮辱罪”或“诽谤罪”,当受刑罚之制裁外,并非此戒所规范。盖此戒,对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而言,亦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故其要件亦比较严格。
  (四) 自赞毁他。其要件如下:
  (1) 须造“口业”者,有自己称赞自己优越之能力,且该能力是属真实,否则“未得(如天眼通等)说已得”或“未证(如阿罗汉果等)说已证”,则属“大妄语”。
  (2) 须造“口业”者,有嫉妒他人之能力,而故意颠倒该事实,令第三者因之而曲解。
  (3) 须“毁他”之口业,与“自赞”之口业,两者有相牵连之不可分关系。
  (4) 须造“口业”者,曾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否则不受规范。盖此戒,对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而言,亦属不可悔之“波罗夷罪”,故其要件亦比较严格。
  (五) 说大妄语。其要件如下:
  (1) 是未得“涅槃”谓得“涅槃”,未证“菩提”谓得“菩提”,未见“阿罗汉道”谓见“阿罗汉道”,大妄语成,堕落无间地狱。
  (2) 所向是人。即对人说大妄语。
  (3) 是人想。即认定对方是人,而不是非人或畜生。
  (4) 有欺诳心。即蓄意要使人受欺骗。
  (5) 前人领解。即对方能领解所说之内容,如对方是聋人痴人不解语人不犯此重罪。
  (6) 此为现今末法时代之众生(佛门弟子或附佛外道),为五欲六尘和名闻利养,而最易犯之“口业”。如今满天飞之“活佛”“教授师”“某佛再来”“某菩萨示现”,然而却贪嗔痴三毒未除,贪婪世间之五欲六尘未免,即已构成此“口业”之要件,依本师 释迦牟尼佛在经典多次开示,此种人必堕落“无间地狱”。
  (六) 说小妄语。其要件如下:
  (1) 即上述“大妄语”之外之“妄语”,其中尚包括两舌(言语反覆,搬弄是非)、恶口(以恶毒之言骂人)、绮语(涉及闺阁男女含有淫意之言)。
  (2) 须曾受持“菩萨戒”之佛门四众。否则,除非构成刑法之“诈欺罪”等罪,须受刑罚制裁外,对一般人而言,并不犯此戒,
  (3) 虽犯之不失戒体,但犯可悔罪。
  (七) 说世间过。即是以上所述之外,而为一般人所易犯者。举凡爱批评时事,爱东家长西家短等等皆属之,虽不犯如何之罪,亦不犯如何之戒,但有覆盖吾心,导致道法不入。
  由此观之,学佛修道者第一要“明心”,不但要受三皈五戒(可保人身),修十善业(可生天界),而且更应善护口业,不诽谤三宝、不破和合僧、不说在家出家菩萨罪过、不自赞毁他、不说大妄语和小妄语,纵使“世间过”亦不说,如此才能“净化”口业,不致于堕落“无间地狱”。禅宗六祖 惠能大师亦曾云:“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若见他人非,自非即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过,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憎爱不关心,长伸两脚卧。”此乃示人修行,明心除垢,直捷返家之文。
  总而言之,菩萨修行以“戒”为本,总摄一切戒律,一切威仪,亦即无恶而不断,无论大小恶事恶行、恶言恶语、恶心恶念皆须断除干净。古德云:“一念不生,众戒具足,三业清净,无恶不断,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举凡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持大乘菩萨戒法之人,最主要一定要收摄一切戒律,断除种种罪恶。换言之,律即律法,乃禁止之意;仪即仪式,为轨范之意,法苑珠林云:“摄律仪者,要义唯有四项:一者不为利养故,自赞毁他;二者不得故悭,不施予人;三者不得嗔心,打骂众生;四者不得谤大乘经典。持此四法,无恶不离,故名摄律仪戒。
      ”愿与诸仁者共勉之!




欢迎光临 清净莲海六合敬修学网 祈愿:世界和平 正法久住 (http://jixiangyun.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