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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堕”掉了什么?

堕胎“堕”掉了什么?


我们从来没有心安理得地杀死过不能自卫的人、没有犯罪的人。胎儿不能自卫,胎儿没有犯罪。而且,堕胎所造成的死亡也不是自然灾害的结果。我们也不能以未来作借口而杀人。所谓的未来,正是人的未来,正是这些即将降生的孩子们的未来。为了他们的未来而把他们杀掉,这是怎样的逻辑呢?

  今天,公开进行的堕胎手术的主要原因来自经济的考量。在一个把人看作生产力的第一因素的意识形态中,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堕胎,本来已经很奇怪了。堕胎剥夺了一些人参与建设与享受未来的权力,而这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对生命的热爱,没有机会表现自己对未来作贡献的决心,没有机会讨价还价。他们没有机会阻止父母对他们的杀害,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弱的弱者。出于经济的考虑,为了钱财的原因,杀死不能自卫的弱者,剥夺他们生存的机会,剥夺他们分享资源的机会,从我们迄今依然愿意遵守的道德价值来看,是最卑鄙、最无耻、最值得谴责、最要受到严厉禁止的行为。

  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或者性放纵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 现在年轻人去堕胎,采取放任随便的不负责任态度,没有一点心理压力,现在部分中学生大学生简直就是太开放了,寝室间的'串联'、野外的'露营'到婚前同居,在享受着人的片刻生理感受后,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保护意识。虽然避孕套是比过去方便购买,虽然有很多很先进的避孕措施,但是忽略了保护女性的权利,最后的悲残也是必然的。

  所以随之带来的未婚先孕人群大增,又来不及结婚或不想要小孩,怎么办?堕胎啊!就这么简单的思维!同时,在面对人流问题时,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东西"来看,就'堕胎'的方便性来说也很'发达 ',不论到大医院的妇产科,还是一些小的医院,甚至街边的无名游医,都能在几百块钱左右,简单的完成。这样的高'质量'服务,到底是方便了谁?

  另外在农村,仍存在有人置法律法规之不顾,偷偷地进行鉴于胎儿性别歧视的堕胎,

  我常常遇到一些父母,当着自己以及好几岁的孩子的面,漫不经心地说什么:"这个孩子,当时我们还想把他(她)做掉,后来想想(或者某人劝劝)之后才留下来,这不,咬咬牙也长大了",我就暗中为他们伤心,人类堕落到今天,对公然的罪行和罪念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罪了。已经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了.

  堕胎,简单而冰冷的一个词。在当我们开始渐渐漠视这个词,也许我们已经"堕"掉了,这个民族的人性……

  堕胎可定义为:在胎儿具有可存活性以前自发地或诱发地终止妊娠。堕胎常用的方法包括「强力的吸取」、「刮宫法」、「盐水淹没」等,每一种方法都带有危险性,会严重影响母亲的身心灵。

 
佛法独不迷信,而且是破除迷信的。佛法不但不消极,而且是积极的。佛法不但不逃避现实,而且是舍己救人的。而且是要你发愿入世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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