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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基本教理

佛教基本教理

佛教基本教理




  一、三印法
佛教中心教理,即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佛为钝根的小乘人,多说三法印,为利根的大乘人,多说一实相印,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乃是因机宜的不同,故作浅深略广的说法。

所谓“印”即“印定”义。佛法真理,可以依“三法印”,或“一实相印”衡量,印证一切佛法;凡是合于此等法印的,即可以判断是佛法了。现将小乘三法印略释于下:

1、诸行无常:此法印中的“行”,是造作变坏义。即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是生、住、异、灭四相,演变相续,故是无常,不得永恒常住。现可从两种道理来说明:

(一)三世迁流不住,所以无常;

(二)诸法因缘生,所以无常。

何谓三世迁流?即过去、现在、未来叫做三世。迁流是指时间上,最短的名为“刹那”,或“一念”,因一切法,在时间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灭,现在的即生即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故谓三世迁流是相续变灭,是无常的。如人生由过去的业识来投胎,到呱呱出世,即由幼而长成,以至衰老而死亡,又再去投胎,成为来世的人,以后又是死死生生,生生死死,如此的三世迁流不住,生命实实在在是无常的。又众生的生死,叫做分段生死,菩萨位上的生死叫做变易生死,未成佛果,有此两种生死,故有一期一期的生死之相可得,而此一期一期的生命,即是从“刹那不住”、“念念生灭”的变异而死亡。阿含经云:“积聚终销散,崇高必堕落,合会终当离,有生无不死。”这都是说明人生无常的道理,而要感受生死的痛苦。再从器物来

说,一切器物从成立的一刹那,也是新新不住,不停变异,以至于坏灭,都是无常的现象。

何谓诸法因缘生是无常?因为一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因缘离散则消灭,故因缘法是生灭法,以有生即有变,有变即有灭,前灭后生的嬗替,可知因缘所生法是无常的,但非断灭,而是有其因果定律的。

佛陀从三世的迁流,与因缘法中的观察,看出一切有为法,是迁流演变的必然性,故建立“诸行无常”印,趣入空义的深理,使学佛者,不贪恋五欲,空去烦恼,向善行善。

2、诸法无我:佛陀从万物在空间彼此的相关上来观察,一切有为法,既是因缘和合的,离开因缘,便即散灭;而人身是五蕴四大积聚的,生命是无常的,不过数十寒暑的假相,暂有还归于灭,而说诸法无我。

佛陀说诸法无我的意旨,是因为一切有情(众生)执著妄见;以为我是有自主体的,也即是有自性的我,统宰用的我,由此妄执有“我”,叫做“我见”。我见有二:在有情上起执的,名“人我见”,在法上起执的,名“法我见”。也名“我执”和“法执”。因有此二妄执,就起贪嗔痴等烦恼,造恶损人,肆无忌惮,使社会不安,陷入争斗现象,失去人生社会和睦相处的幸福。

佛陀为二乘人说诸法无我,就是要破二见,即从缘起理法,说明世间无常存不坏的色法,而人生的生死流转既是缘起的,现世此躯体,又是五蕴四大的和合,离开五蕴,即归于无,故五蕴根身的我是“假我”,空无自性的,哪里有自主体的我?如果说有自主体的我,必须具有常的、一的、固定不变的、自由自在的四个含义,但事实我们的身体,是五蕴和合而成的,是无常的、非一的、能变坏的,而且身为苦聚,哪里有自由自在?因此就建立诸法无我的法印。小乘人听了诸法无我印的道理,破人我见,证我空真如。

3、涅槃寂静:涅槃即四谛中的灭谛。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大乘涅槃,是圆满寂静(德无不圆,障无不寂),也简称圆寂。狭义的二乘涅槃,是择灭义,即以圣智之决择而断灭烦恼业生。择灭即解脱生死流转,而常住寂静,故称涅槃寂静。二乘人证我空真如,尚有所知障(法执)未断,故有所执,仅能证小乘涅槃。唯佛断我法二执,证无住大涅槃。因佛福智圆满,大悲般若常相辅翼,以般若故不住世间,以大悲故,亦不住出世间,称为无住涅槃。由此可知小乘的涅槃,与佛果的涅槃不同。但因涅槃的境界是常寂安静的,通称为涅槃寂静。

上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法印中之“无常”“无我”法印是印定世间有为法是生灭法,涅槃寂静印,是印定出世间无为法是寂灭法。依次序先说无常,因无常故苦,苦故不得自在,不得自在故即说无我。无我即是由因缘生灭法示出空的理性。乃知无常无我,即能趣于解脱,到达涅槃寂静的境域。而诸法无我印,即是贯通有为法的无常,与无为法(不生灭)的涅槃,可以把三法印统一为同一理性。那么,为何又要分为三法印呢?这是从人的根性领悟及实践不同上而分立的:如有些人从无常门而悟入,即成“空解脱”,从无我门而悟入的,即成“无愿解脱”,从涅槃寂灭而悟入的,即成“无相解脱”。这样悟入三解脱的境界,就可于同一涅槃理性,而分成三法印了。总而言之,三法印是印定宇宙人生是“无常”、“苦”、“空”、“无我”,教人积极背离五欲,修善行善,趣入解脱的安乐大道。

二、一实相印

一实相印--出龙树菩萨大智度论。以为二乘法,是诸行无常等三法印之所印定,大乘法是“一实相印”之所印定。实相是指诸法的真实相,诸法是五蕴十八界等一切法,就诸法本来之真实相如何,即了知其如何,说明其如何,此乃佛平等大觉之所知境,其余有情,以其心量有限,其所知境,不能圆满。初发心菩萨,虽未能证知诸法实相,而能依佛之智觉察,亦可通达诸法实相,其实三法印即一实相印,以皆明诸法因缘生,无自性,依一实相之三方面分别解释,即三法印,究其根源,即贯通为一实相印。唯与三法印不同的是:

(一)遍一切法即毕竟空;

(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

(三)遍一切法即八识二无我;

(四)遍一切法即法界无障碍。现略述于下:

1、诸法毕竟空--在一实相印,首明诸法毕竟空义,因缘所生法即有为法,虽有假相幻用,但求其实体,皆无自性,是世间色法毕竟空,心法亦复如是。故有为法毕竟空。有为法,犹有众缘相续之假相幻用,至无为法并假相幻用而无之,是无为法也毕竟空,故知有为法以因缘生,唯假相幻用而毕竟空,而无为法是智观上假设名义,故亦毕竟空,由此一切执著皆无安足处,则无分别智现前,如如相应诸法实相。

2、五法三自性--五法即(一)名(二)相(三)分别(四)正智(五)真如。略说如下:

(一)名--言说所依之名字,由名生句、由句生说。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无量则名亦无量。

(二)相--心所取境界之分齐,名为相。如说此是红花,此是白花,或说此有意义,此无意义,这红白之色或有无意义即是相,意识依之立种种名,又用彼名字言说,显此种之相。凡色法心法之现象皆称为相,皆可依以立名,是故“名相”相联,因相立名,因名表相。

(三)分别--无论何法,处在被了知地位的是名相,而能了知的心识即分别;故能分别的是心识,是主观,被分别的名相是客观。这分别是杂染了知。

(四)正智--正是明确正当恰好之意,智是清净智慧。故明确之了知,清净之了知即是正智,正智便是无分别智。

(五)真如--清净正确了知之所知,即真如,也即以无分别正智,于所知真相,如如不异即名真如,此与杂染分别所知之名相不同,以彼分别不与真相相当,是依能知之心识,分别所变起之假相,故非真相。“真如”即能了知之主观,是极平正相当之了知,不用主观力稍有变异,全依客观原来如此之真相,而了知其如此。真如的“如”字即“如此”之义,真相如此,故为真如,真如是法界相性,真实如此之本来面目,恒常如此,不变不异、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即无为法。此五法摄一切法,是故五法又名五法藏。

三自性即:

(一)依他起自性;

(二)遍计所执自性;

(三)圆成实性。诸法无自性,即诸法毕竟空,故三自性即三无性。三性本不可立,然为悟他故,设此三自性以说明之:

(一)依他起性--即生无自性,以众缘所生法并无所生法外之固定能生法,亦无能生法外之固定所生法,无能所生故,则不成立而无生,故生无性。因生无性,是以众缘之所集显,有此一法假名为“生”,故是依他起性。依众缘起,依诸识现,叫做依他起,如人依烦恼业集五蕴诸法所成,故明依他起性即明生无自性。

(二)遍计所执性--即相无自性。不了知生无自性之依他起性故,乃执有遍计所执之实我实法。这种执著有二相:①内执实我相。②外执实物相。以不了知皆众缘诸识之假幻现,执为实有,实我相、物相皆无自性,乃是妄执。故明遍计所执性,即明相无自性。

(三)圆成实性--即胜义无自性。此明缘起性空,亦即诸法毕竟空,妄执既除,则得清净正知,如如相应诸法真相,此即圆成实性。故圆成就本具真实相。以胜义本空,无自性故。

依上五法三自性看来,名、相、分别皆依他起性,以皆因缘生法故,亦皆遍计所执性。遍计所执性,是迷惑于因缘生法为实有,至于正智真如即圆成实性,是无漏清净,离一切言说分别的,亦即诸法毕竟空义。

3、八识二无我--八识即前五识:眼、耳、鼻、舌、身五识,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即一心有八个了别作用的识。这了别作用是杂染知见,要转八识成四清净智,才是清净正智,即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第六意识为妙观察智,第七末那识为平等性智,第八阿赖耶识为大圆镜智。能转八识为四智,便可破我法二执,断惑证真,故称为八识二无我。这八识在佛陀的圣言中,已经说得很多,不过他没明显的分开说,有的是密意说的。在小乘里,多只说到六识,只有唯识法相宗的学者,从佛的圣言密意中,从小乘的不完全中,从空义的偏颇中,从外道的纷杂中,经过长期的工夫,经过胜义空的洗炼,才建立“八识”的规矩,认为万法是诸识所现,所有名相分别,都是虚妄不实,要转识成智,即能了悟诸法实相。所谓实相,即是无相。一切诸法皆以无相为性,无相即是无生无灭;无生无灭,则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4、法界无障碍--法界即是真如,亦即无分别智相应之真如,如说宇宙,非但指空间时间,实含森罗万物。法界亦复如是,乃总括万法而言。万法中无论任何一法,皆为诸法之总相,即一法摄一切法,随举一法,即是法界;如一棵树可统一切法,以依众缘成故,众缘之众缘展转无尽故,由是一摄一切,一入一切,故法界是诸法总相义。又界是因义,即诸法之因为法界,即是说,法法虽互入,然不失其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种子为因,此因种各各不相杂乱,各现行亦各各差别,然此各各差别之因种,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种,一遍一切,以阿赖耶识中之能力,无方所、边际。以上法界是真如,法界是诸法总相,法界是诸法各别种因,共有三义。又以法界之一一法,互摄互入而不相杂乱,故称为法界无障碍,因为诸法众缘生无自性,是法界无障碍义,又以诸法唯心现故,即从含藏识中一切种子而变现,成为别别不相杂乱,又互摄互入而无障碍。此大乘一实相印,以遍一切法皆是如此。

大乘一实相印可说是概括三法印,三法印也能贯通一实相印。从三法印贯通为一实相印来说,必须从诸法无我去理解,因为了知诸法无我,即知是缘生无性,缘成互助的缘起之法,从缘起之说,便知因果相生的流转门通于无常,因果寂灭的还灭门通于涅槃。因此,无我的缘起观,即能贯通有为与无为,统一为空无我,亦即贯通诸法缘起性空的一实相印。

【注】

⒈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称三法印,或加上“诸受皆苦”,称为四法本。由三法印所含义之“无常”、“苦”、“空”、“无我”,已具有“诸受皆苦”之法本。也即是三法印已包括四法本。佛陀说三法印,乃欲令学佛人,了知宇宙人生的真相,是无常、苦、空、无我,而不随流沉迷,空去烦恼,不造恶业,免受苦报。应积极向善行善,培植美德,以无我的精神,作自利利他的事业。故佛教基本教理是积极的自我革命(革除我执法执及贪嗔痴等烦恼),使自己的道德人格健全。唯世人却有的批评佛教说的无常、苦、空、无我,是消极的思想,这是因不深究佛理致有此错误的观念。

⒉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分段生死,是三界内凡夫的生死轮回流转,有身分形段可见的;变易生死是三界外圣者的生死,已无生死轮回的身分形段,只是在心念的生生灭灭不停,是精神上的生死。菩萨断除根本无明,才无变易生死了。

⒊人我见--如计有:我、人、众生、寿者等,都称为人我见。

⒋法我见--如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称为法我见。(俱舍论说,蕴,处,界,包括“色”“心”一切法。)

⒌十二处--即六根六尘称为十二处。处是出生之义,即由六根六尘出生六识。则六根、六尘、六识便合成十八界。

⒍三解脱门:

 一、空解脱--观一切法,由因缘而生,自性本空,无作者,无受者,如此通达的,能悟入涅槃。

 二、无愿解脱--又云无作解脱,于一切生死法中,愿求离造作之念,不生希求后世之有,以悟入涅槃。

 三、无相解脱--了知四大五蕴皆空,根身为假和合之相离去人我执相,而悟入小乘涅槃寂静。

⒎小乘之涅槃以灭尽妙离为究竟。灭,谓灭一切烦恼;尽,谓尽生死之业;离,谓解脱三界诸苦;妙,谓妙应真常。即证无为法性妙智而与真常契合相应,此即小乘涅槃的究竟。

⒏大乘一实相的义理深奥,把空的理性,用:(一)遍一切法即毕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三)遍一切法即八识二无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无障碍,说得明明白白;而空的理性,皆不离开因缘法门,由于万法是缘起性空,显一切法毕竟空,即色法空,心法亦空。五法的名、相、分别之有为法空,而正智、真如之无为法,是智观上假设的名词亦空。三自性的依他起,生无自性空,遍计所执的我法二执相亦空,而圆成实性之无为法,亦是胜义无自性(空)。八识二无我,即我法二执皆空,能如此理解空义,则心无所执,在法界中,法法互摄互入而不相杂乱,互容纳万法而无障碍。到此境界,烦恼皆空,而现实的人生社会,已净化成为极乐世界。

⒐法界有“事法界”和“理法界”。事法界之“法”字指诸法,界是分界,诸法各有自因种,而分界不同,名事法界。至于理法中,即十法界唯一真如法界。总合起来说,法界有三义:①法界即真如,②法界是诸法的总相,③法界是诸法各别种因。

⒑诸法毕竟空:

 ①色法毕竟空--有为法乃因缘所生,唯有假相幻用,空无自性,故色法毕竟空。

 ②心法毕竟空--无为法是智观假说名义,亦毕竟空。

⒒三自性

 1、依他起自性--依众缘起,依诸识现--生无自性。

 2、遍计所执性--无实我相,实法相--相无自性。

 3、圆成实性--破除妄执,得清净正智--胜义无自性。

⒓龙树--据罗什译的龙树菩萨传:说他生于南印度婆罗门家,天聪奇特,先博学吠陀、术数、天文、地理等。后与另三个契友,相率学隐身术,出入王宫,**宫女,达百余日,后事败,三友被杀,而龙树仅以身免,因而体悟“欲为苦本,众祸之根”,遂入佛教出家。先学小乘三藏,次于雪山塔中老比丘处受大乘经典,因其未得实义而起慢心,故有大龙菩萨见而怜愍,接他入海,在龙宫九十天,读诸方等深奥经典而体悟佛法真义。于是回到南印大宏佛法,摧破外道,从事著述。当他教化了南印度的国王之后,知有一位小乘法师,对他忿疾,他便退入闲室,蝉蜕而去。龙树又译龙猛,或龙胜。据龙树菩萨传末所说:“其母树下生之”“以龙成其道”,号曰龙树。他的著作很多,其中大智度论(百卷)罗什译的,系为大般若经第二会,即大品般若(二万五千颂)的译论。其大智度论,是以中道立场,显不共般若(非三乘共学)。

⒔大乘一实相印和小乘三法印的异点--①小乘说诸行无常,大乘于万法为不常之外,还认它是不曾断灭。②小乘说诸法无我,大乘于真谛说无我之外,还于俗谛说化他。③小乘唯以我空而说涅槃寂静,大乘却以我法二空而说涅槃无住。大乘之所以异于小乘,都是因为契著这一实相印的妙用。故辨证大乘的教法,而为一实相印。

佛经的四次结集

从第三十三章至第三十六章是说明佛法的演化及传入中国的因缘

佛灭后,诸弟子为恐异说邪见,渗入佛法故,为恐三藏教义,日久散失故,乃有结集之举。其仪式略如今时之开会,先聚集众比丘,依戒律法,组织一会,会中选出一人,使登高座,述佛所说,大众无异议,即算是全体通过,公认为与当时佛说相符,书之于贝叶,成为正式典籍。今日所流传的经律,皆经结集而来,故大藏所不录者,悉系后人伪造,不宜信从。

结集三藏,本来只应有一次,然因历时既久,邪说暂兴,影响教理,由是在佛灭后四百年中,乃有四次结集,后三次皆有其不得已的理由,兹分述之于后:

第一次结集--佛灭后三月,迦叶尊者,得摩竭陀国,阿世王的赞助,召请阿罗汉千人,集于王舍城外,七叶岩窟中,然后在千人中,再选出五百人,担任结集三藏事宜,派阿难陀负责经藏,优波离负责律藏,是即所谓上座部结集,亦称为五百结集。

当时有数万比丘后至,欲参加窟内听法,迦叶不许,由是乃在岩窟西北二十余里处,各诵三藏,另行结集。计分经藏、律藏、论藏、杂集藏、禁咒藏五类,是即所谓大众部结集。

第二次结集--上座部偏重保守旧制,大众部则讲适应环境,到了距佛灭百年时,乃有苦于戒律太严,提议应予重订者,时长者耶舍,乃邀请贤圣比丘七百人,于毗舍离城,重行结集,将此问题,提付大会讨论,以决定之,结果仍赞成恪遵释尊遗制,否决从宽之议,是为第二结集。

第三次结集--公元前二百五十年时,阿育王笃信佛法,外道穷于衣食,乃作比丘形,混入佛教中,改窜佛典,扰乱教义,佛徒不能辨,被诱入邪见者甚众。时有六万比丘,聚谋挽救之策,结果选出精通三藏者一千人,目犍连帝须为上首,集于波吒利弗城(即华氏城),整理正法,淘汰魔僧,是为第三次结集。

第四次结集--公元前七十年,健驮罗国,迦腻色加王,崇信佛法,日请一僧,入宫说法,同一经题,人人所说互异,王以问胁尊者,尊者说:“去佛日远,诸师渐以己见,杂入教典中,现当重新结集,以定其议”。王如言,选阿罗汉五百人,以婆须密或称世友菩萨为上首,集于迦湿弥罗城,将三藏各制十万颂,名大毗婆娑论,刻于赤铜中,建塔藏之,是为第四次结集。

大乘的结集--上述四次结集,皆为小乘三藏结集。智度论说,佛灭后,文殊弥勒等诸大菩萨,请阿难陀于铁围山结集三藏,谓之菩萨藏,是为大乘佛法的结集。

【注】

⒈贝叶--印度古以贝多树叶书写经文,故亦称贝叶。

⒉阿世--国王名,是佛住世时,摩竭陀国的统治者,为太子时,听恶友提婆达多的话,幽囚父王频毗娑婆。即位后,并吞小国,威震四邻。但因害父罪,遍体生疮,至佛所忏悔,痊愈后,即皈依释尊,为佛门有力的护法。

⒊七叶窟--在王舍城侧之灵鹫山,有七叶树生于岩窟上,故名。

⒋阿难陀--华言庆喜,为白饭王之子,提婆达多之弟,佛之从弟,生于佛成道之夜,后随佛出家,侍佛二十五年,为佛执事弟子,多闻第一。

⒌优波离--原为斛饭王之子跋提的理发者,本为尼犍外道的弟子,后出家皈佛,在诸弟子中,持戒律第一。

⒍阿育王--摩竭陀国国王,统一全印度,初奉婆罗门教,肆其暴行,杀戮兄弟、大臣,及人民无数,后改信佛教,为大护法,兴慈悲,施仁政,于国内建八万四千大寺,及八万四千宝塔,派教师,于四方传法,使佛法发扬于国外。

⒎迦腻色加王--原为大月氏人,征服印度北部,自主为王。他初不信佛教,到晚年信奉佛教,召集举行第四次结集,造寺造塔,保藏三藏经典,或刻于赤铜中。其功绩与阿育王并称。

⒏胁尊者--由昔业故,在母胎六十余年,生时须发皓白,年八十出家,自誓愿说:“我若不通三藏理,不断三界欲,不得六神通,终不以胁贴席。”后历三年,尽偿所誓,时人尊之为胁比丘,或胁尊者。

⒐健驮罗国--在印度西北克什米尔西境,周围多山,势极险峻,其出口缺处,为古时中印通路要道。

印度佛法的三个时期

佛灭度后,印度的佛法,可以为三期来观察,每一期为时约五百年,过此一千五百年后,佛教在印度也就衰微了。

第一期 小行大隐时期

释尊一生,说法四十五年,除阿含时代,纯说小乘经教外,其余华严、方等、般若、法华、涅槃时代,皆说大乘经教。

佛灭后,除上座与大众二部,在窟内窟外,各结集小乘三藏外,文殊、弥勒等菩萨,与阿难尊者,在铁围山中,亦结集大乘三藏。又窟外大众部,所结集的经、律、论、杂、咒,五种法藏中,属于大乘类者亦不少,并非纯乎小乘。

大乘教法,虽经铁围山和窟外的结集,然而在佛灭后五百年间,全印度所弘扬的佛法,多属小乘,在这时期,虽然也有大乘佛法,夹杂其间,然而由于小乘教法盛行的缘故,大乘教法,就隐没不彰,所以在这最初五百年中,可以名为小乘盛行、大乘

隐没的时代,同时这五百年,也是所谓正法时期。

第二期 大主小从时期

初期五百年过去了,直至第六百年时,马鸣菩萨出兴于世,造了大乘起信论、大庄严经论等,极力提倡大乘佛法,由是大乘教义,始重光于世。到了七百年顷,龙树、提婆,应运而生,为欲对破小乘一切有部等法执,乃广造诸论,以明大乘诸法缘起,毕竟空义。到了九百年顷,学者因受了龙树学说的影响,多数执空,陷于断灭见,由是无著、世亲,根据瑜伽唯识学理,发挥大乘妙有之理,说种子能生一切,因果不空。经过这两番陈义之后,大乘佛法,乃风行全印,使小乘成为附庸。所以佛灭六百年至一千年(第二期五百年)中,可以名为大乘为主、小乘为从的时代。

第三期 密主显从时代

第二期五百年过去后,约在佛灭千二百年间,大乘空宗的清辩论师,根据毕竟空义,破斥有宗,大乘有宗的护法论师,根据如幻有义,破斥空宗,其徒宗之,遂成空有之诤,使大乘思想分裂为空有二系,同时小乘则趋于衰微的状态。

此时有龙智菩萨,弘扬密咒,把密咒来融摄印度风习,因之密咒乃渐发达,此时大小乘佛法,皆依附密咒而流行。直至佛灭千三百年间,因内有婆罗门教的复兴,及后来外有回教的侵入,遂使佛法渐趋没落,在印度本土几乎绝迹。所以在这第三期五百年来,可以名为密咒为主、显教为从的时代。佛灭后印度佛法三时期简表:(见下页)

 

【注】

⒈正法时期--佛虽灭度,法仪未改,有教,有行,有证果者,是名正法时期。释尊法运期限,各经所载不同,古德多依用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万年之说。

⒉马鸣菩萨--中天竺人,初为外道,善辩论,后为胁尊者所折服,遂皈正道,大宏佛法,破伏外道,重光大乘宗旨。

⒊大乘起信论--有二译本,一为梁真谛译,一卷。二为唐实叉难陀译,二卷。以梁本流通最广。

⒋大庄严经--十五卷,姚秦罗什译,内集种种之因缘譬喻,以劝诫人。

⒌龙树--亦译为龙猛,出世于南天竺,学问渊博,其学偏于法性空方面,与有部的思想对立。

⒍提婆--南天竺人,为龙树弟子。造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等。以解释般若系的经,发扬诸法毕竟空的思想。

⒎无著--健陀罗国(在克什米尔之西)人,先从弥沙塞部出家,后信大乘,夜升兜率天内院,于弥勒菩萨处,受瑜伽、庄严等论,昼则下天,为众说法,为法相宗之祖。承弥勒菩萨的瑜伽法门,诵出瑜伽师地论、大乘庄严理论、辨中边论等,并造摄大乘论、显扬圣教论、阿毗达磨论等,广说法相唯识妙理。

⒏世亲--梵名婆薮豆,或译天亲,为无著之弟,造俱舍论、唯识二十论、三十论、佛性论、十地经论、涅槃论等。大小乘论各五百部,被号为千部论主,以宣扬大乘有宗教义。

⒐瑜伽--即瑜伽师地论一百卷,弥勒菩萨说,无著记录,唐玄奘译。是唯识学的根本论,说妙有而不说性空,其中阐明瑜伽师所行的十七地,故名瑜伽师地论。

⒑唯识--谓世间诸法,惟心识所现,因一切法皆不离心识,故名唯识。法相宗即是唯识学,将阿赖耶识中,能生一切的功能,名为种子,犹如草木的种子能开花结果。

⒒清辩论师--承龙树中观的宗旨,作大乘掌珍论,以破护法论师的有宗,而立空宗。

⒓护法论师--南印度人,极弘瑜伽唯识之旨,与清辩论师争论空有之义,年三十二寂灭,传法于戒贤论师。

⒔龙智菩萨--是龙树菩萨的弟子,金刚智之师,密宗第四祖,寿逾七百,面貌若三十岁人,玄奘法师曾遇之于印度,龙智菩萨劝奘师学密乘,奘师以非素愿辞。

⒕秘密的神咒--即陀罗尼。密教以持密咒为主,显教重显扬教义。

⒖小乘--以了生死、离贪爱证涅槃,得阿罗汉果,超脱世间为宗要。因以自求解脱生死,不发大心度世,故称小乘。乘喻如车乘,是运载义,即由听闻佛法,喻由佛法的车乘,可运载至涅槃之岸,此唯自度而已。

⒗大乘--大乘佛法宗要:在先有超脱世间的大觉悟,而后以护念众生的大慈悲,施其适应世间度生的大方便。故大乘佛法重在自利利他的精神。大乘可喻如大火车,能利度众多的人,运载至涅槃之岸。大乘菩萨以菩提心为因,大慈悲为本,方便为究竟,而作随顺世间,利乐众生,尽于未来方便无尽,不为自利,全在利他,是为究竟。

佛法传入中国

佛法传入中国,据史书所载,系始自后汉,其实后汉以前,中国已有佛法。列子曾引述孔子语:“丘闻西方有圣人焉,不治而不乱,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可知孔子已知有佛。据朱士行经录载:“秦王四年,西域沙门室利房等十八人,始赍佛经来华,王怪其状,捕之狱,旋放逐于国外。”可知始皇未称帝前,已有沙门及佛经,到达秦国。魏书释老志载有:“前汉武帝狩中,霍去病获昆邪王所献金人,长丈余,帝以为大神,列于甘泉宫,焚香礼拜。”可知汉武帝时,佛像已到中国。上述事实,只能算是佛教到达中国的肇端,并没有正式的宏传。

直到东汉永平七年,明帝梦金人,飞行殿庭,顶有圆光,明旦以问群臣,是何祥瑞?太史傅毅对曰:周书异记载:昭王时,有五色光,入贯太微。太史苏由奏曰:有大圣人,生于西方,故现此瑞,一千年后,声教至此。王命勒石记之,陛下所梦,其是矣。于是帝遣郎中蔡,博士王遵,中郎将秦景等十八人,往求佛法。至月氐国,遇摄摩腾、竺法兰二尊者,以白马载佛经像,欲来中国弘法,遂请同来。至永平十年到洛阳,暂住鸿胪寺中,后乃建白马寺居之,二尊者遂译出四十二章经,是为中国有佛寺(寺是汉朝时候政府办事的机关,它并不是庙,而是帝王所管辖的一级单位,皇帝下面设有九个寺,寺的长官叫“卿”,佛教传入后,皇帝下面再增加一个单位,也就是从九个寺增加到十个寺,这个寺就叫“佛寺”),及翻译佛经的开始。

新来的佛教,颇受朝廷的崇奉与保护,于是五岳诸山道士,心怀忌妒,上表云:“陛下弃本逐末,求教梵僧,恐非大道,臣等五岳诸山,多有聪明智慧,博通经典者,请与试验。臣等经术,悉能了了,太虚符咒,并皆明白,吞符饵气,策使鬼神,入火不烧,履水不溺,愿与比较。”帝许之,择日于白马寺南方,筑三台,分置释道经典,及佛舍利,举火焚之,道经悉成灰烬,佛经则光焰焕发,火不能燃。摄摩腾、竺法兰,踊身虚空,现诸神变,说偈曰:“狐非师子类,灯非日月明,池无巨海量,邱

无嵩岳荣,法云垂世界,法雨润群萌,显通希有事,处处化群生。”

此时道士六百二十八人,立即改皈佛教。司空刘峻等,二百六十人,京师士庶三百九十人,帝后宫阴夫人,王婕妤并彩女等一百九十人,见此神异,俱求出家,期于修证圣果。帝乃敕建十寺,城外七寺安僧,城内三寺安尼,由是三宝皆备,佛法大行。

【注】

⒈鸿胪寺:鸿胪是官名,在周名行人,掌朝觐聘问之事。在秦名典客,掌诸侯及归义蛮夷事,其任务类似今之外交部。寺是官舍,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其初仅用于衙署称,自摄摩腾竺法兰来华,初止于鸿胪寺,后又白马寺以居之,从此专以僧众所居名为寺,沿习至今。

⒉佛舍利:佛、菩萨、罗汉、高僧等,寂后烧之,每凝结有舍利,或如珠,或如花,白色为骨舍利,赤色为血肉舍利,黑色为发舍利,亦有杂色者,则系综合所成。此是生前依戒定慧薰修而得,无量功德所聚。若是佛舍利,世间无物能坏之,菩萨以次,则坚度递减。

⒊师子:兽名,即狮子,古皆作师子。

⒋婕音接,言接幸于上也,妤音余,美称也,为汉女官名,武帝所制,位比上卿,爵比列侯。

佛门分宗的理由

佛法广大精微,包罗万象,所有入世出世一切诸法,皆在其范围之内。扬眉瞬目,担水劈柴,是极寻常的世法,然而若欲研究:何以有眉目水柴?何以会扬瞬担劈?则非深入经藏,穷法相唯识之学,必不能提出一个所以然的圆满答案。因此大至整个宇宙,小至一粒微尘,其性其相,其体其用,若不把佛法来说明,就永远成为哑谜。

佛法传到中国后,就分出许多宗来,倘若研究分宗的理由:第一、三藏教义,卷帙太多,不分门就艰于研读。第二、法法各异,有时其性质还极端相反,合之则两俱不成,分之则各显其用。第三、众生根器不等,若欲对治习气,势须对症下药,症既多端,则药需分类。第四、为使系统清晰,便于传承故,不得不化整为零,避繁求简。第五、佛法广大精深,若欲遍学,则寿命精神皆有限,势必至一无所成,倘若一门深入,则下手及成功皆易。第六、历代佛门大德,其所修证传持之法,既各有不同,则其所根据以化导后进者亦异,由是各立门庭,势所不免。这些皆是佛门分宗的理由。有人以为分宗是佛法的分裂,其实分宗乃是分工合作,譬如医院里,虽然分有内科眼耳等多科,然而惟有这样,才能完成整个医院的体系和工作。

佛法在印度时代,虽已规模大备,其间亦有类似宗派的传承,例如无著、世亲的宏扬唯识,龙树、提婆的弘扬三论,迦叶、阿难的弘扬禅法,龙智、善无畏的弘扬密法等,然而皆无显著的门庭标榜。逮至法雨西来,经过诸善知识,分析归纳的结果,乃先后成立了十三宗。即小乘的俱舍、成实二宗,大乘的律、禅、净土、华严、天台、法相、三论、真言、地论、涅槃、摄论等十一宗。其后则地论并于华严,涅槃并于天台,摄论并于法相,由是大乘仅余八宗,合小乘二宗,共为十宗,这便是中土佛法的轮廓。

圆觉经中,威德自在菩萨白佛言:“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门,随方来者,非止一路,一切菩萨庄严佛国,及成菩提,非一方便。惟愿世尊:广为我等宣说一切方便渐次,并修行人,总有几种?令此会菩萨,及末世众生,求大乘者,速得开悟,游戏如来大寂灭海。”这明明道著:佛法非止一门,修行有多方便,那么,分宗是势所必然。既然法法皆归无上菩提,则各宗各派,亦如万流趣于大海,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也。

【注】

⒈地论:为十地论的简称,是释华严经第六会十地品之论,先曾立宗,及中唐华严宗大兴,此宗遂并入而废。

⒉涅槃:为依涅槃经义,弘布佛性常住之宗,盛于六朝隋唐间,及天台宗兴,以法华、涅槃为主,此宗遂并入焉。

⒊摄论:为弘布无著菩萨摄大乘论的宗教,盛于陈隋之间,然至法相宗兴,此宗即无人传述。

    佛教徒的类型

从第三十七章至第四十一章是讲述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是觉悟的人生

佛教是一切人类的宗教,不分种族、阶级,都能获得佛法的利益,但因人类的个性与志趣各各不同,释尊为了契合机宜,也就指示各种不同的法门,让信受者依之实行,就成为各种不同类型的佛教徒。

有一种人,听闻了佛法,明白了“万有皆从因缘生”,把握到正确而必然的因果道理,确切相信我们的生命,是无限期的轮回;我们的善恶行为会影响这生命的业果相续,其间所受的善恶业报,也是毫厘分明,无法逃避。于是生起一种“胜进心”,不甘堕落,立志向上,受持三皈五戒、十善戒,努力在思想行为上修进,依照业报因果的道理,去争取现在或来世的更优裕美满的境遇。这种类型,是实行“人天乘法”的佛教徒。

另有一种人,听闻了佛法,进一步的明白到优裕美满的生活,绝不能保持长久;而生、老、病、死的种种痛苦,时时在紧逼著我们。所以对现实的人世,生起强烈的厌离心,急急地要解脱生死痛苦。于是依照佛法中的四谛法,及三十七道品去修行,这是实行“声闻乘法”的佛教徒。有些修习十二因缘法的,是实行“缘觉乘法”的佛教徒。因这十二因缘之法,而觉悟了人生的真理,达到解脱的境界。

还有一种人,听闻了佛法,理解到人生宇宙的一切,都是相依互存的缘起,人人与我都有密切的关系,人人对我都有重大的恩惠,我怎么可以抛弃他们不管,而自己去解脱呢?人世越是痛苦,我越需要救济他们。于是发起要救度一切众生的大菩提心,努力去修习六度法门,愿为众生服劳,愿代众生受无量苦,令诸众生毕竟大乐,才算是真正快乐。这种类型的,是实行“菩萨乘法”的佛教徒。

以上所说的人天乘法类型的佛教徒,是“恋世”的,缺乏崇高的理想;声闻缘觉乘法类型的佛教徒是出世的,只求个人的解脱。菩萨乘法类型的佛教徒,是入世而不恋世,出世而不独善,能够舍己为群,利度众生,依照佛陀的指示,发扬佛陀的救世精神,是模范的佛教徒。

佛教团生活的准则

佛教徒虽有七众弟子的分别,但在团体生活的原则上,是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这个标准叫做“六和敬”。就是六种规则,能使大家过的生活是清一色的,互相敬重,和谐合聚,清净快乐。

一、身和同住:大家同住在一起,必须要做到身业清净,和睦相处,不发生磨擦,打架等粗暴野蛮的举动。

二、语和无诤:大家同住在一起,必须要做到语业清净,即说话的语气,要谦和礼貌,悦耳可爱,不宜恶口粗声,引人不快,以致发生争吵的事件。

三、意和同悦:大家同住一起,必须要做到意业清净,即要有善良的用意,坦白的胸怀,有值得欢心快意的事,要大家一起和悦,不要为求个人的欢乐而不顾大众的欢乐,或把个人的快乐建筑在大众的痛苦之上。

四、戒和同修:佛教七众,各有戒律,但在每一家中都有著共同遵守藉以修持的戒法。如以比丘僧团为例,比丘就有共同受持的二百五十条的戒法。应该大家怎么做,就该怎么做,才显出大家共同守法的精神。

五、利和同均:利就是大家所获得的利益,包括财利和法利。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或知识上的法利,必须要大家平均分配,平等享受,不因厚此薄彼,使之发生利害冲突,或养成营私肥己的恶习,不能使教财成为公产,致引起争权夺利的纠纷,会影响到教团的破产。

六、见和同解:见即是意见、见地或见解。大家同为教徒,在见解思想上,必须要相同统一,教团的力量才不会分化,否则,每个份子思想多、意见多,各持成见,自以为胜,那么这个团体一定不能清净,也必精神散漫,不能振作有作为了。

这六和虽有六种,亦可摄为两种,即理和与事和。如见和同解,即指大家所证悟的真如理性,也就是对宇宙人生所认识的真理,是只有一个,没有两样的,故在思想方面,不消说自然能趋于一致;其他的五和都是属于事相方面的。思想既然统一,行动自然也趋于一律,这也是必然的道理。所以,佛教徒的六和生活,不但可为佛教团体的生活准则,也可为普通社会一切团体的生活准则。

六和僧团的最大好处,是佛陀在前“四和”重视法治精神外,还在后“二和”重视经济平均与思想统一。一个健全的团体,法治精神自然不能缺少的,但如不重视经济的平均分配和思想的统一,便是这个集团趋于分化或崩溃的致命伤。因小而团体的斗争,大至世界的斗争,其发生的原因,多在经济失其平衡的支配,和主要的思想不能统一。可是佛陀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已拟出团体共同生活的原则,和平共处的要素,使后世一切团体生活的原则,都不能越此“六和敬”的范围,他的智慧和才力,不可谓不空前惊人了!

佛教服务的人生观

佛说:做人必须“知恩报恩”。凡是对我们有恩惠的,都要念念不忘,尽力设法报答他。忘恩负义,是佛所严斥的。

谁对我们有恩呢?佛说有四恩:

一、父母恩;

二、国家恩;

三、众生恩;

四、佛恩。

在家庭里,对我们最有恩惠的,就是父母。父母生育我们,抚养我们,教导我们,其恩惠有如高山大海一样的高深;所以我们必须孝敬顺从他们,父母年纪老了,要优厚的奉养他们,这叫报父母恩。

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也是我们父母祖先生长的地方;我们的生命财产,就全靠国家的保护,所以国家对我们很有恩典,我们应该爱国家,效忠国家,报国家恩。

我们日常吃的米是农人种的,穿的布是工人织的。细想起来,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都是花费过别人的血汗的。在缘起互助的社会中,一切人类对我们都有帮助,也就是对我有恩惠。不但人类,就是动物,狗替我们看门,牛替我们耕田,甚至最没有关系的蚯蚓,也在那里日夜不息地替我们翻松田地。所以一切众生,对我们都有恩惠的,我们应当爱护众生,报众生恩。

这三种恩,从家庭,到国家,到世界宇宙,关系有亲疏,范围有广狭,但都同样对我们的“肉体生命”有很大恩惠的。另外还有我们的“精神生命”上有大恩典的,那就是教我们认识真理,懂得做人道理的释迦牟尼佛。所以我们应该信仰佛、恭敬佛,报答佛的恩惠。

从佛到父母,到一切人类,一切众生,对我们都有很大的恩惠,我们都应该报答他。所以,我们舍己为人,贡献一切,来为家庭服务,为国家服务,为人类服务,为佛教服务。我若帮助别人,并不是什么功劳,而正是我报恩的本分事,责任中应该做的。“人生以服务为目的”,原因就在这里。我们要从报恩的思想上,建立起服务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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