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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修义

明修义



    一、明本来,本来不用修,因冤枉而入病,要恢复本来,方叫做修,否则叫做建造,不叫修理。

    二、修心与修理物品不同,当云复,言复其本来也。物品之修理赖他,心之修复还赖乎自心,以妄心复妄心,至心不可得,光明自在为止。

    三、修心虽赖乎法,但教法中用于一时,取舍予夺在我,以明心见性为体,起一切妙法为用。

    四、修宜重行,于一切行住坐卧时,无一不用凛觉,在佛堂修持者曰修坐,修坐只一时,而修行在时时。

    五、修者,修至明心见性为第一关。见性后,开般若妙用,方可以除习气,此是第二关。是先破无明,后除习气,此禅密二宗,由果寻因,乃根本解决唯一办法,与他宗不同。

    六、以般若凛觉自己,观世间一切皆平等,此即是大心,观自己本体与佛不二,此即是正修。

    七、无论何宗皆以归净土为止。或念阿弥陀佛以净其土,或参禅修密以净其土,明心见性后,方入正修。否则劳而无功,毕竟退转。至不退转时,在净土宗曰阿裨跋致;在禅宗曰破初参;在密宗曰证三昧悉地。

摘自《王骧陆居士全集●修行要诀》

敦伦尽分 闲邪存诚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真为生死  发菩提心  以深信愿  持佛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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