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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准备出家的居士 北京天宁寺

写给准备出家的居士 北京天宁寺

近来经常有女居士问我出家要注意的事情,我想,能够放下俗缘,出家修行,是非常值得赞叹的,所谓“因地不真,果招迂曲”。如果第一步没有走好,可能就会直接影响到今后的修行,甚至还会辜负这段出家的因缘,岂不可惜?所以,有必要对发心出家的居士啰嗦几句:


一、 为什么出家


如果仅仅是因为丈夫有了外遇,或者夫妻生活不协调,或者家庭生活困难,谋生不容易,甚至债台高筑,或者在社会上惹了是非官司,想到佛门里面躲避偷安,这些原因想出家的,都不是纯正的发心出家!这种人即使出家了,不但不会弘法利生,搞不好反而会成为佛门的蛀虫!也许哪一天丈夫回心转意了,或者自己又遇到可心的人了,可能她就不再安于黄卷青灯,冷蒲孤寂的出家生活囉!也许哪一天福星高照,某位大款愿意帮她了清前债,并助他重新创业的时候,她或许又会壮志凌云,膨胀大展宏图的雄心哟!佛门不是安乐窝,不是消极避世的避风港。僧团是个大熔炉,当一个凡夫从纷繁复杂的红尘里进入僧团之后,凡夫的世俗习气就要在僧团的熔炉中锤炼净化,从凡俗的贪嗔痴升华为圣洁的慈悲、无畏的精进、和明澈的智慧,要从轮回的染缸中彻底解脱到涅槃的彼岸!所以,没有“将此身心奉尘刹”的决心,和了生脱死的终极目标,你就不可能真正放下世俗的所有尘缘,就不能够安分守己的做好一个出家人的本份,你就不会心甘情愿的荷担如来家业,传承如来的教法,你只会苟且偷安,一旦你心底的凡心又萌发,你就会令佛门蒙羞戴耻!所以,想要出家的居士自己要好好想一想,自己出家的动机是否正确?


二、出家的条件


A、必须要独身,已经结婚的首先必须要取得离婚手续,没有离婚手续或独身证明,寺庙不会接收,尼庵的尼师更是谨慎得多,怕惹是非扯皮。即使哪个大胆尼师接收你了,戒堂也不会给你授戒。B、曾经有工作的,特别是国家公务员一定要办好辞职,工作移交手续。C、有债务的,必须要还清债务,有官司的,必须要了结清楚。D、有孩子的,最好要安置妥善,女人最挂心的就是孩子,如果冒然出家,孩子今后的学业是不是能够正常完成,万一遇到个凶巴巴的后妈,你是不是放得下,这些都要考虑好,安顿好。免得今后以泪洗面,后悔不已!E、身体残疾障碍出家,患有传染病疑难病也障碍出家,太监和石女及二形人不能出家,精神不正常也障碍出家。F、犯五无间罪的障碍出家: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圣人、出佛身血、污僧伽蓝(破僧尼梵行)。


三、出家为了离苦得乐、了生脱死


那么就要远离一切修道的障碍,特别是亲情的干扰,所以,最好不要在本地出家,本地的人会轻视你,很多亲朋好友会时常来叙旧聊天,会拿你以前的故事开涮,会称呼俗家的昵称,会经常讲你的亲人的近况等等,这些都会直接干扰你的心情,你就不能够安心修行还会插手世俗的家务。


四、为了修行
最好不要选择城里的寺庙,那里的香客多,收入也多,衣单费自然也比较丰厚,但是,城里的寺庙事务多,应酬多,经忏多,初出家就被这些杂务缠绕,等于从世俗之家进入了寺庙之家,还在家务中忙活,没有多少意义。再说,城里的寺庙来往的人多,形形色色的都有,在香火钱和人情应酬中长期打滚,自己俗家时候的习气很容易被激活。时间长了,除了满嘴的口头禅,可能内心的信仰反而会淡化。所以,最好选择一所偏僻点的山区小庙出家为好。虽然衣单费少了点,但修行的时间和修行条件会好得多。



五、一定要依止一位戒腊满十二年的有德行的尼师做剃度师


师父是你的法身父母,他的言行举止就是你的楷模,要侍师如侍佛,也许师父的文化没有你高,但学佛不是做学问,学佛首先就是完善人格,改善习气。学佛能否成就,关键就是你是否对传授佛法的师父像对佛一样的恭敬,和是否脚踏实地的落实到实际的修行。所以,在没有剃度之前,最好要寻找一位具德的师父,这位师父还必须是尼师。因为从释迦牟尼佛开始,第一个女子出家,就是大爱道比丘尼,她是佛陀的姨母,曾亲手把佛陀抚养大,后来要跟随佛陀出家,佛陀没有同意,她就带领了五百位释迦族的女子自己把头发剃除了,跪请佛陀允许她们出家,在阿难的再三求情之下,佛陀才制定八敬法,要她们遵守而出家。以后的出家女子都是在戒腊满十二年以上的大德比丘尼座下剃度出家。佛陀没有亲自剃度女子,也没有开许其他比丘剃度女子出家。只是女子出家后要受具足戒,就必须要在比丘僧中白四羯磨才能得戒。所以,女子出家一定要比丘尼剃度,出家后要终身奉行八敬法和比丘尼戒。这是基础,现在很多的“高僧大德”比丘,不顾佛制,剃度女子出家,首先是违背了佛陀的教诫,会给自己的真实成就带来障碍,也会给被你剃度的女子今后的修行带来隐患!修学佛法的根本是戒定慧,如果第一步的持戒都没有做好,那往后的修行都会是空中楼阁!还有很多比丘尼由于受女权思想的影响,高呼要废除八敬法,一些自以为是的比丘尼甚至还高座主法,比丘座下听训。这种公然违背佛陀教法的行为,已经没有资格作为佛弟子了,这样的行为思想不但对修行没有丝毫的利益,只会使她自己的地狱路走得更快!女子出家的很多,但修学有成的凤毛麟角啊!不可不慎哟!


阿弥陀佛,出家是大丈夫事,非王侯将相所能为,要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出家不是为了苟且偷安,而是要勇猛精进,为了生脱死而不懈努力。为住持佛法、传承佛法而奉献身心。对于那些能够放下尘缘,准备出家的居士菩萨们,我是由衷的赞叹,欢迎你们加入到僧团的行列中来!

出家,在一般人看来,只有在遇到挫折、处于困境时;只有在受到打击、想不开或去逃避时;只有在被生活所迫,以出家的方式来讨口饭吃时,才会有此举动。其实不然,虽然在现在的僧团中,也确实有人是因为以上原因而走入了佛门,出家当了和尚。但实际上,更多的人选择出家,是因为个人的宗教信仰,是为了求的解脱、获得自在而出家。


大家对于为何出家的那些偏见,也不能完全把责任归咎于他们。中国人口虽多,但有宗教信仰的人数却是很少,那信仰佛教的人数自然也就是少之又少了。而对于一般人来说,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接触过真正的出家人。他们对于出家人的“了解”,大多数都是通过那些虚构的小说、影视中而得来的。


另外,对于出家人来说,也有一定的责任。末法时期,虽然有一定数量的出家人在延续着如来家业。但有些人,出家之后又继续沉沦,又继续堕落。也有些人,出家之后,只顾自我解脱,没有把佛法介绍给大家。因此,能够去为大众宣讲佛法、续佛慧命的真正出家人也就少了。这样,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又怎么去听闻佛法?如何去了解佛法?那么,他们对于佛教、佛法产生种种偏见、误解,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出家并非是因为遇到了挫折、受到了打击;也不是因为躲避现实、逃避责任。出家,必须得以宗教信仰为基础。虽然现在出家人的生活已不仅仅是青灯黄卷伴古佛,不比过去那么封闭,但出家人仍然得终身独处,依然是每天晨钟暮鼓,依然还是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出家的生活是不断的重复再重复。试想,如果没有宗教信仰为基础,如此生活,给他半年,估计也就够他受的了,别说终身如此。


还有,出家人以弘法为事业,以利生为己任,只要是对社会大众有利的,都是出家人所需要去做的,也是出家人应当去做的。因此,出家并非是去逃避,而是要勇敢的承担,而这所需要承担的责任绝不会不比在家人少。如果您是因为躲避现实、逃避责任而出家,那么在出家之后,面对这些现实和这些责任时,您又该往何处躲?又该逃至何处呢?


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帝王将相所能为也。出家乃出烦恼之家,出三界火宅之家,出生死之家。出家要忍难忍之忍,要行难行之行。出家需要有魄力,出家需要有勇气。唯有如此,方可承担的起如来家业。

经常有人问:出家要具备什么条件?近日讲授《行事钞·沙弥别行篇》,查阅律藏相关资料,发现《律藏》中对出家条件有详尽的规定,现把它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非是太老或太小,生活能够自理。


《僧祗》(23,418中)太老者,过七十,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若过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听。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若太老,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不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越毗尼。


二、具丈夫身,有坚强意志,能吃苦耐劳。


《僧祗》欲新出家者,先说苦事:谓一食、一住、一眠、少饮食,多学问,言能不?答:可者。方得受之。


三、父母允许


《四分》(34,810上)输头檀那王之子,难陀亦出家,悲泣往见佛。佛言,父母于子多所饶益,养育乳哺冀其长大。自今已去,父母不听不得度令出家。


《五分》(17,117)上)净饭王闻罗侯罗出家,愿佛敕父母不听,不得为道(《十诵》(21,152下)犯吉)


《出家》(3,104中)中不告父母,辄与出家者,越法罪。(1035上)若有来求出家者,应先问父母许已,方与出家。若不先问与出家者,得越法罪。


《善见》(17,792上)若父母听出家已,还俗,后更欲出家,应白父母,不听不得出家。若言不度我者,当烧寺舍,若有如是难事,度出家不犯。


四、没有犯边罪


曾受佛戒已,(含白衣五戒八戒在内)于淫杀盗妄四重戒中,随犯一戒,即漂弃佛海边外,故名边罪。


《五分》(17,118上)比丘不舍戒行淫法,后自说所犯。若自说犯边罪,于我法中不复生,不应与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受具足戒,应灭摈。受戒时应问:汝先出家净修梵行不?


《勒伽》(1,569上)如佛所说,犯边罪人不得与出家,不得与受具足戒。若比丘尼犯不共波罗夷罪,彼舍戒,转根成男子,得与出家受具足戒,成出家,得具足戒。


《律摄》(13,598上)先曾犯戒者,于五学及十学处,破其重戒;若四他胜中曾犯其一。未受不应授,已受应灭摈。


《出家》(4,1040下)若有人来求出家者,苾芻应问,汝曾犯四重不?若不问,越法罪。


五、当白衣、沙弥时,没有奸污过净行比丘尼


《四分》(34,811下)一比丘言,此黑暗河侧曾有白衣与著袈裟者共行淫,众人问何以知,答我即是彼之一数。佛言:若犯比丘尼者,于我法律中无所长益,不应与出家受大戒。若出家受大戒者,应灭摈。


《善见》(17,792中)坏比丘尼者,于三处行淫。若摩触比丘尼,不障出家。若以白衣服强与尼著,就行淫,亦名坏比丘尼。不得出家。若尼乐著白衣服,就行淫者,不障出家。若初坏者,不得出家;第二坏者,不障。若坏式叉摩尼,沙弥尼,不障出家。


六、出家的动机纯正(非是贼心入道)


为衣食利养混入僧团,盗听大僧说戒、羯磨、同僧法事,受人恭敬利养礼拜,名为贼住。


《四分》(34,811下)时米谷贵人饥,一外道见佛及僧多得供养,念当以何方便得此食而不出家,即自剃发著袈裟,手执钵入众中食,诸比丘问:汝为几岁?何时出家?和尚陈闍黎谁?皆不知。贼心入道者,于我法中无所长益,不应与出家受具戒;若出家受具足戒,应灭摈。(《十诵》(21,153中))


《僧祇》(23,417上)自出家人,若未曾入布萨自恣中,后有好心,得以出家受具足。若曾入布萨自恣中者,是名盗住,不听出家受具足。若避难故,自著袈裟,未经布萨自恣者,得与出家。若曾布萨自恣者,不听出家。(417中)若盗住,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足者,越毘尼。


《僧祇》(23,417中)若沙弥盗听说戒,若觉知初中后语者,后不得受具足,若闇钝,若眠,若意缘余念,不记初中后语者,后得受具足。


七、志性坚定,信仰明确(非是坏内外道者)


曾为外道来受具戒,后复入外道,今又重来出家受戒,此人志性不定,名为破内外道。非佛法器,佛不许度。


《四分》(34,807中)[出家后,休道入外道]后欲出家,佛言:此坏内外道者,于我法中无所长益,若未受具足戒者,不应与授具足;已受者当灭摈。


《律摄》(13,598上)归外道者,有外道投佛法内,虽著法衣,爱外道见而还本处,不舍于戒,脱去法衣经明相出。


八、生理健全(非黄门、二根)


黄门:谓生、犍、变、半、截等六种不男。“生”谓天生不能男者。(不能行淫)“犍”谓男根天生形残,或因病腐烂,虫噉而捺破。或截去者。“妒”谓男根似无,见他行淫,因生妒心,男根方生者。“变”谓因他淫于已身,男根方现者。“半”谓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者。“截”谓他人或自已截去男根者。以黄门心志薄弱,非道器故,不得出家受戒。


《四分》(35,812中)有黄门出家受具,语诸比丘、守园人及沙弥言,共我作如是如是事来,均答言,汝灭去失去,何用汝为。彼黄门出寺外,共入牛羊人作淫欲事,诸居士见讥,沙门释子并是黄门,中有男子者共作淫欲事。黄门与我法中无所长益,不得与出家受具;若已出家受具,应灭摈。(《十诵》(21,153中)若与不能男出家受具足,得吉。)


《四分》(35,812下)黄门者:1、生黄门(生来已黄门)2、犍黄门(生已都截去作黄门)3、妒黄门(见他行淫已有淫心起)4、变黄门(与他行淫时失男根,变为黄门)5、半月黄门(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


《五分》(17,117中)黄门于我法中不复生,不应与出家受具戒,若已受具足戒,应灭摈。受具足戒时,应先问,汝是丈夫不?二根亦如是。


二形:身中同具男女二根者,此人二众不容,志向怯弱,性不坚定,故成戒障。


《四分》(35,813中)一比丘(尼)变为男女二形,应灭摈。


九、没有犯过杀父、杀母的重大罪行


《四分》(35,813上)一外道故杀母,既杀已,常怀愁忧。念言:谁能为我除此忧者,复念沙门释子多修善法而欲出家。至寺内,比丘谓是善现龙王,问是何等人而答。杀母者,若未出家不得出家,已出家受具者,应灭摈。(制杀父之因缘亦如上)(《十诵》(21,154上))


《勒伽》(1,566下)若作母想杀者,不得与出家受具足戒。若人余想杀者,得与出家受具足戒。如杀母,杀父、阿罗汉亦如是。


十、没有杀过阿罗汉


《四分》(35,813中)众多比丘行,见有阿兰若处,自相指言,此是某甲阿兰若处,于中杀阿罗汉。中有一人言,此实是阿罗汉,当杀时心无有异故。人问云何知,答我即是其人之一数。杀阿罗汉人,若未出家不得出家,已出家受具者,应灭摈。


《出家》(4,1040中)若有人来求出家者,苾芻应问,汝不杀阿罗汉不?若不问,越法罪。


《善见》(17,792中)若杀下三果人,不障出家。若畜生想杀罗汉,不犯。


十一、是人,不是非人或畜生


非人,谓诸天鬼神等,变化人形而来受戒者。


畜生:谓畜生能变化者,化为人形而来受戒。


《四分》(35,812下)善现龙王寿极长,生厌离心,念何时得离此生,变身作一少年外道形而出家。与一比丘同一房住,时彼比丘出外小行,(诸龙常法,有二事不离本形,若眠时若淫时),龙王放身睡眠,身胀满房中,窗户响孔中,身皆凸出。时彼比丘还,以手排户,手触龙身,高声唱言,蛇蛇。时龙王还觉,结加趺坐,直身正意系念在前。比丘问龙王是谁乃答。畜生者,于我法中无所长益,若未出家,不得与出家受具;若已与出家受具,当灭摈。(《五分》(17,117下))


《五分》(17,117下)一阿修罗子厌生老病死,化作人形出家,食一人分食,乃至七人分食犹故不饱。时请食,食五百人分尽。佛言,于我法中非人不生,不应与出家受具戒。若已受具足戒,应灭摈。受具足戒时应问,汝是非人不?


《十诵》(21,154中)龙不应与出家受具足。若与,犯吉。一切非人亦如是。


十二、没有债务在身(非负债人)


《四分》(34,807下)有负债人逃避债主而出家,乞食为财主捉;财主嗔恚言,沙门释子尽是负债人。不得度负债人出家。


《十诵》(21,152上)负债人债主不放,不应与出家。若与出家,吉。


十三、非奴,具有自由身份的人。


《四分》(34,807中)一奴出家,乞食为本主所捉,因瓶沙王教令有于沙门释子出家者,莫有留难,其主即放。主嗔恚言,沙门释子尽是奴聚。不得度奴,若度者当如法治。


《出家》(3,1033中)不应与奴出家。若有求者,当可问之,汝是奴不?若与奴出家,越法罪。


十四、不是承担社会重任的官职人员(非官人)


《四分》(34,811下)一勇健大将出家,异时波斯匿王土界人民反叛,知健将出家,即讥沙门释子尽是官人。不得度官人。(《五分》(17,116中)王嗔言,如是不久沙门当度我兵尽。若复有度官人者,当折其和尚肋骨,截其阿闍黎舌,与余僧重生革沙鞭八下,驱出国界。)


《僧祇》(24,420上)臣者四种:有名无禄,有禄无名,有禄有名,无名无禄。是中,有名无禄,有名有禄者,此国不听出家,余国亦不听。有禄无名,此间不听,余处听。无名无禄,此间听,余处亦听。


《杂事》(16,280下)不应度大臣出家,见来求请应须诘问,汝非王臣不,若不诘问与出家者,越法。若外国人来,无人委识,应与出家。


十五、不是逃犯


《四分》(34,807下)一贼囚突狱逃走而出家,监狱官嫌沙门释子尽是贼聚。不得度贼。


《五分》(17,115下)诸比丘度阿练若贼与受具戒,后入城乞食,居士见言,此人先杀我如是如是亲里,劫我财物,有言应捉付官。不得度贼。


《五分》(17,115下)有诸贼,厌作恶业,求出家受具戒。佛听将至人不识处与出家受具。


《杂事》(17,284上)若是大贼,勿与出家。度者,越法。若有人来求出家者,应先问言,汝非大贼不?不问,越法。


《善见》(16,790上)贼者,不得度出家。若图国贼,若舍恶心欲出家,得度出家,为国除患。王闻亦大欢喜。不得度患鞭杖疮人,若疮差得度。若犯罪人以铁烙为字,不得度出家,若治护得差,得出家。


十六、身体健康(非患有重病或为治病而出家者)


《四分》(34,808下)时摩羯国界五种病出,耆婆童子能治,有欲与财或以家一切所有身及妻子供给使令亦不治,只治佛及比丘僧。病者则出家,病差而休道。为耆婆知而不悦,往白佛。不得度五种病人授具足戒(癞、痈、白癞、干痟、颠狂)


《僧祇》(24,420下)病者,癣疥,黄烂,癞病,痈痤,痔病,不禁,黄病,疟病,謦咳消尽,癫狂,热病,风肿,水肿,腹肿,乃至服药未得平复,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不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足者,越比尼。


十七、四肢齐全,五官端正(非诸根不具)


《五分》(17,119中)若截手、脚、耳、鼻、指、男根,头挑,眼出,得鞭,坏好相,遭官罪,孪躄,失声,内外瘿身,内曲身,外曲身,睐眼,一臂,偏长一臂,偏短左手,作哑聋盲,干痟病,癫狂,极老,无威仪,极丑,毁辱众僧者,皆不得度。若度得名受具足戒,师僧突吉罗。不应度吃人与受具足戒。


《僧祇》(24,421下)身分不端正者,眼瞎,偻脊,跛脚,脽脚,龋齿,瓠盧头,如是等。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不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越比尼。


《十诵》(54,397中)不得与哑人,聋人受戒,亦不得以彼足数受具戒。


《出家》(4,1041上)不应度不完具者。若度者,越法罪:无手,无指,无足,缺脣,无脣,有以诸根不具,跛足,无目,曲腰,侏儒,项有瘿者,哑聋,水病,淫欲过度,被女所伤,因重所伤,涉路而损,大小便痢不能禁制,癣疥等病。(多列)




[ 本帖最后由 宣真 于 2010-2-1 18: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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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不仅意味着外在形象的改变,意味着生活方式的改变,意味着离开家庭进入僧团,更关键的,是出五蕴的家,出烦恼的家,出三界的家。这需要我们尽形寿,乃至尽未来际地努力。

出世俗家所谓世俗,就是世间的家庭和感情。作为僧人,似乎已经放弃了家庭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世俗情爱。但很多时候,我们来到寺院之后,很快会把道场变成家庭的替代。我们对这个新家所形成的执著和贪嗔痴,可能一点都不比经营世俗之家来得少。如果这样的话,出家的意义又在哪里?我们要知道,出家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舍弃家庭,而是舍弃由此形成的执著和凡夫心,这才是构成家庭的基础所在。这种执著是建立在彼此的贪恋和占有之上,进而形成人我是非之心,形成亲疏好恶之别。我们放弃对世俗的占有,放弃对亲人的贪恋,但若将同样的占有和贪恋转移到寺院,结果,仍会在这个新的目标上发展出一大堆凡夫心,不会有任何本质的改变。

出五蕴家所谓五蕴,是指我们的生命体,包括物质的和精神两部分。佛法认为,五蕴只是生命延续过程中的一个工具,其中并没有所谓的“我”,也不能代表真正的“我”。出五蕴的家,就是让我们从对五蕴的执著中脱身而出,而不是像我们现在这样,将五蕴设定为“我”,再用这个设定来捆绑自己。高兴的时候,觉得是“我”在高兴;生气的时候,又觉得是“我”在生气。时时刻刻,都被这个“我”搅得内心动荡,坐立不安。《阿含经》有个概念叫做舍担,担就是担子,是要我们舍弃执著五蕴带来的种种负担。《老子》也告诉我们:“吾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吾若无身,吾有何患?”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为这个身体提供服务,忙他的吃,忙他的喝,还要为他的各种情绪和需求奔波,何其辛苦。我们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这么做,是因为在我们的感觉中,这个身体就代表着“我”,这些情绪就代表着“我”,都是我们与生俱来、不可分割的部分。既然如此,自然是别无选择,别无退路的了。我们从来想不到,这些其实也可以放下,可以舍弃的。佛法告诉我们,这个五蕴并不是所谓的“我”,而是在生命延续过程中,由无明制造的一个产品。一旦放下担子,舍弃累赘,生命并不会有所欠缺。正相反,它会因为松绑而自在,因为放下而解脱。具备这个认识后,我们就不必对它的需求一味盲从,亦步亦趋了,就能断除由此产生的种种烦恼。

出烦恼家或者有人会说,烦恼是我们避之唯恐不及的,难道还有人愚蠢到以烦恼为家吗?事实确实如此。现实中,很多人都活得烦烦恼恼,无法自拔,这就是以烦恼为家。因为我们生命的内在缺乏观照,所以在每个烦恼生起时,很快就会陷入其中。进而对它产生认同,把这些烦恼当做是“我”,就像我们平时说的——我很烦,我很恨,我很痛苦,等等。当这些问题和“我”捆绑在一起时,就会被放大,被强化。于是乎,杀伤力也将成倍增长。修行所做的,一方面,是在烦恼生起时加以观照;另一方面,则是以持戒远离烦恼,以修定止息烦恼,以智慧降伏烦恼。最终,将这个由烦恼构建的堡垒彻底摧毁。

出三界家三界,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仍在轮回之内。出离三界,就是要出离轮回,其基础就是我们内心的惑业。所以,出离轮回不是出离外在的什么,关键在于出离制造轮回的根源。现在人对轮回接受起来有一定困难,因为涉及到前生、后世,和我们现前接受的教育存在冲突,也和我们的认识能力存在距离。甚至,不一定所有的出家人都相信轮回,相信因果。事实上,轮回并没有那么遥不可及,而是发生在每个当下。从我们目前的生活状况,就可以认识轮回。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和需要。这种追求和需要是不断重复的,就像沉迷于游戏的孩子,因为内心培养了对游戏的需要,所以时时心系于此。而在玩的过程中,对游戏的需要又会增加。这个过程,正是轮回的缩影。它的起点是我们内心的需要,而终点则是这种需要所追逐的目标。其实,这个目标并没有离开起点。当我们满足它的同时,内心的需要又在增加,使终点再一次成为起点。如此周而复始,轮转不休。

轮回与解脱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同样存在这些问题。办企业的人,每天想着他的企业,这就驱使他每天忙于企业事务。在工作过程中,执著又随之增加,进一步驱使他为之奔忙。事实上,管理寺院也是如此。如果我们每天只是想着怎样把寺院管好,而不是将做事和修行结合起来,不是以自觉觉他的正确心态来做,同样会在做事过程中增加执著,同样会陷入轮回状态。解脱,意味着任何事物都不会对你形成干扰。倘能如此,哪怕和众生同在轮回,做着同样的事,一样可以超然物外,一样可以用无我、无住、无所得的心去做。否则,我们就会落入这样那样的心理陷阱,它的终点就是轮回——而且是没完没了的轮回。所以,我们要从制造轮回的贪著中走出,这正是轮回的根源所在。我们贪著什么,就会制造与之相关的轮回。贪著名,就会制造与名有关的轮回;贪著利,就会制造与利有关的轮回。只要内心还有贪著,还有需求,就会被这种贪著和需求所控制,就会在它们的牵引下落入轮回之轨。出家是一种和解脱相应的生活方式,关键在于,我们必须过着如法如律的出家生活。惟有这样,才能使出家成为解脱的增上缘。如果是以世俗心在僧团生活,那么,这种出家和解脱是了不相干的。作为出家人,尤其要认识到解脱的重要性。否则的话,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僧人。因为内修尚未过关,自身问题尚未解决,自然更谈不上外弘,谈不上利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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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用圣水洗净人的罪业;也不能用手取掉人的身心之苦;
我的悟心也无法移植给别人;只能用真理进行教化使人们自解脱。
               
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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