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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是极端有害的

未婚先孕是极端有害的


(文:转载)

相信各位网友都听说过“未婚先孕是极端有害的”吧?可是究竟是如何“极端有害”的呢?医学界首先指出了婚前性行为过早的危害:少女堕胎、妊娠过早和过早生育,而这些都容易引起妇科疾病。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和法学家也对婚前性行为的普遍化颇感忧虑,他们一致认为,婚前性关系必然会妨碍一个人身心的健康成长,造成生理与心理双重性的危机,对人的个性结构、道德素质和价值取向等都有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她的一生。
    
  我们一起来看看,六七十年代,美国曾风靡了一场所谓的性解放运动,闹得沸沸扬扬、“轰轰烈烈”。其中心思想就是“反叛传统”和放弃对性欲的传统束缚以及突破自身的“性保护屏障”。以后逐渐波及了西方诸国、日本、中国,影响力覆盖世界各国,造成难以收拾的健康与社会问题——性病、艾滋病,吸毒,未婚或婚外怀孕,性乱、滥交及少女妈妈,心理上与人际关系上的困境,辍学、失业,穷困与犯罪等等。曾有学者指出,任何人一旦与另一个人有过性关系,就好象与此人背后所有的“性链锁牵连者”有性关系一样,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苏联著名教育学家马卡连科指出:“少女过早地开始性生活,不仅在身体和精神上留下创伤,而且产生复杂的、病态的心理。‘审视的’目光从各方面向她投来,有的是羞辱,有的是下流浪亵,有的是同情,有的是谴责。所有这些目光都有一个共同的含义,那就是认为她有罪。它们使少女时时忘不了自己的痛苦,使她对自己的失身无休无止地反省。与此同时,由于丧失人格,失身少女往往产生一种愚蠢、盲目的得意感,认为自己成了少妇,有了别的少女所没有的经历和体验,能够驾驭自己所结识的男子等等。”
    
  而根据现代美国有关专家的研究,性行为活跃的12~16岁少女可能涉入诸多的危险行为,失贞少女与纯贞少女涉入危险行为的危机对比是:企图自杀6倍;离家出走13倍;被警察逮捕9倍;停学5倍;吸食毒品10倍。
    
  而且,少女婚前性行为及性乱对日后婚姻也会带来严重的问题与影响:将配偶与从前的性对象比较,易发生不忠于配偶的倾向或被丈夫嫌弃;传染性病的可能;较容易离婚,在美国,妇女被同居的男友虐待,比被丈夫虐待的比率要大50倍。“性”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一项道德问题,同样,它也是有规则和规矩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旦违反了这个规则、破坏了这个规矩极可能带来不良后果。涉及从前,眼前与未来,涉及个人与社会,也涉及爱情和事业、婚姻和家庭。
    
  所有事实都无情地证明了少女过早接触性行为只会为自己种下一颗特别苦涩的果子,很多女孩子在遭受身心双重摧残的情形下,有的过早的结束了原本应该绚丽多彩的生命与未来,有的只能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含着心酸的泪默默地迫尝着,更有的亲手杀死自己的“新生BB”,无知的剥夺了一条生命的权利而面临着刑判……可以说,少女过早性行为“万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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